¥5的奥特曼卡如果运气不好能中什么卡?


英语好难?—— 不,它很简单。

一门上亿母语非英语的普通人都能熟练掌握的基础技能,没资格谈【智商劝退】。

实际上,英语演变成世界通用语言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简单】。

以中国学生平均六年以上的学习时间为标准,至少半数托福90+或者雅思7+才正常。

现实却很魔幻——大家都知道中国的英语教育有问题,但都装着看不到。

你不是学不好英语,只是被中国的“英语教育”给耽误了。


背单词没用,一定要阅读?

毫无疑问,阅读是最佳积累英语单词的途径,没有之一。

但是,我们背单词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高效阅读原版文章吗?

所以必须先掌握一定量的基础词汇,才能挤进这个“单词-阅读”的循环。

其次,抛开效率谈学习都是耍流氓。

我三个月后要考研/托福/GRE,现在你跟我说慢慢阅读然后积累词汇量?

再次,通过阅读积累词汇量——这就又涉及到阅读。你哪来的信心讲你的阅读方法就是对的?

阅读中出现生词要不要查字典?
如果你的第一反应是“当然要查”,恭喜你!你是个在错误方向上狂奔的SB~~

所以,出现问题,尽量一个一个解决。别随便增加不可控的变量。

阅读应该怎么练,看这篇:

很多中国人的理解是——词汇量的多少 = 英语水平。

这就类似说:认识了5000个常用汉字+5000个生僻汉字,一个老外就能无障碍的用中文在国内上学或者工作一样。

其实,在你熟悉了个高频基础单词之后,继续背单词对你英语水平的贡献直线下降。

换句话说,边际收益会变得极低。

老美本科毕业生,除个别变态专业外,普遍的词汇量也就一万多,如果只算“必要”的核心高频词汇的话。

但老美和国人的区别在于:他们是理解,我们只是背诵。

所以他们能用几千个“简单”词汇玩出花来,你哪怕认识2万个GRE词汇都还是哑巴英语。

所以,你应该和老美一样:以深刻理解5000个高频基础词汇为目标。

达到这个目标之后,就去大量阅读。之后的词汇增长,都应该是阅读的附带效果。

——不要练!不要练!不要练!

传统学校里的英语老师为什么都要求我们会拼写?——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没有独立思考能力误人子弟的傻B

问:练习拼写的习惯是从我们学习汉字的过程中保留下来的。为什么汉字要教【这个字怎么写】?

答:汉字是现存的唯一主流表意文字。它的音和形没有对应关系,所以我们必须要死记硬背“这个汉字怎么写”!

但是英语不一样:英语是音到形到的表音文字。只要你会读,你就会写!

即使是写作高频词的拼写,通过拼读练习两三遍也差不多了。很多稍微复杂一点的词汇连native都可能经常性拼错。

另外,拼写练太多听力肯定完蛋

如果过于关注拼写,听力上你的反应过程永远是“音——形(拼写)——意思”;

高分考生和老美怎么听?“音——意思”。

你的大脑永远比别人多一个反应步骤。换句话说,在处理高密度英文信息的时候,你永远比别人慢一拍,那你听力凭什么高分?


单词应该“背”还是“理解”?

不要非黑即白。最好的策略永远是在中间找一个平衡点。

记什么——介词,高频动词,非专有名词,基础形容词,常用词根词缀。

那些“艾宾浩斯曲线”or“联想记忆法”的记忆方法的确有用,但没那么有用。


集中背还是用碎片时间背?

大脑的记忆机制决定了你背的内容一定会忘,持续的重复和深刻的理解(就是和已有记忆的联系)是唯二的两个记忆途径。

假设你一天打算花一个小时来背单词,把这一个小时拆开成6*10分钟或者4*15分钟,记忆的效果至少翻倍。


一切都是浮云,单词才是王道。

单词是学英语必过的一道坎。但是很多人背单词很痛苦。 归根到底就是两点:

  1. 没有良好的背单词习惯

我希望可以提供一种方法——在花费相同时间和精力去背单词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记住你该记住的单词意思。

这里的“意思”指的是你不用会拼,但是看见/听到这个单词就会条件反射地知道它的意思的模糊方向(上意)

核心问题“这是什么”先理解了,再读“如何去做”会轻松很多。

一句话概括:绝大多数英语单词不存在一词多义。它只有一个本质的意思,叫做上意。

如何选择词汇书 —— 纸质单词书为主,单词APP为辅

如果要考四级却去啃GRE单词书,做题时除了对四级的词汇水平极其鄙视外一点用都没有。

至于选哪家出的无所谓,反正都没错误。

单词书一定要有大量空白,不要太密(便携版除外),上面需要涂抹大量的笔墨。

把单词书“背”完了,可是书上基本上是崭新的,是打算放到闲鱼上能多卖两块钱吗?

同时,单词APP也可以作为补充,好处是两个:1. 有发音可以跟读,培养对正确发音的敏感度;2. 高效利用碎片时间。但缺点也很明显,没有主动记忆的过程,不能替代纸质单词书,只能作为补充。

(此单词APP广告位招租)

如何培养兴趣——脸皮要厚。

你的主观兴趣越大,背单词的痛苦就越少,主动性就越强。

每当叔在阅读或听力看到一个我恰好背过的词汇而又记得大概的意思。就会有这种感觉,一种巴不得让别人知道的强烈情感。说出来效果更好。

要啥脸啊,这年头要脸有什么用?有这种觉悟,背单词不会难。

暗示自己的发音特别纯正迷人,没事就自言自语几个词汇来欣赏。

平时背单词也要有意识地念出声(前提要读准),加强对单词的立体记忆。

叔有段时间很迷英音,平时有机会就模仿。从VOA转听BBC,开始看英剧(推荐couples)。平时会试图把所有的单词用英腔来读。主观动机很猥琐,发音也不见得多正宗。
但效果很不错——同样的单词,一般考生只认识样子,我在听力中都能瞬间辨认很多。

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背单词了——这是本文最精华的部分。

第一遍要精细,多思考多对比。

什么词性的单词需要背?

介词>动词>非专有名词>形容词>专有名词>副词。

重点解决前面三类即可,形容词只背正负的感觉,有兴趣再去记形容词的具体意思,如果还闲得慌再去背后面的。

动词是关键中的关键。英语这门语言的根基就是“一个句子只有一个动词”。一个句子,你可以不认识主语,不认识宾语,但只要你知道动词的意思,加入上下文的推理大概率也能明白句意。

介词同理,因为英语是场景化的语言,这个场景的构架是由“动词+介词”为基本框架的,必须理解到位。英语一共只有50+个介词,推荐先把这个搞定。

但凡出现through,所表达的场景就一定有一个穿过的动作在里面。
为什么?因为遣词的根本原则就是为了精确表达语意。如果没有“穿过”的意思,我就压根不会选这个介词。
所以,不管through前面是什么动词,这个“动+介”词组可以一概理解成“穿过”。因为through的意思足够强烈,强烈到前面不管用什么动词都无所谓。

上面这句话,你只需要知道动词intrigue的意思就可以了。名词通通不要管,当做一个代号即可。
这个第一个会飞的V,就是P这个动物,已经引起了兴趣(谁的兴趣)P这帮人的兴趣 for 两个世纪以来。
你们呐,对“读懂”的定义都是错的~~

这些词没有具体含义,使用范围极大,需要深刻理解这些单词的上意,才能结合语境推出它的精确理解。否则极易断片(因为这个名词理解偏差导致整句话顺不下去)

在阅读中,80%的形容词你只要知道表达了“正面”还是“负面”的方向就可以了,剩下的两成才需要认识意思。

所以,只需知道这个形容词是表示【好】还是【不好】的感觉即可,学有余力再去解决形容词的精确意思。


剩下的都是不需要刻意背的词性(认识肯定能理解得更好,但不认识也基本不影响理解):

【四】专业名词,不重要。绝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一个代号。

很多同学背单词的痛苦就来自于“背诵了大量的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的专业性名词”。

【五】副词:表达程度,删掉对句意的理解没有影响,所以不是必须理解。(例外:表达否定的那几个副词要背,比如 barely, scarcely, rarely ......)


词根词缀, 因为单词就是这么被创造出来的。

看一眼音标,重音在第二音节。你离开这个单词时,它应该是这样的:di'cho/tomy ,标上重音符合和词根分隔符,-tom-切,割,-di-关于二的。一刀切下去分为两半——一分为二。这样记你是不可能忘的。

词根刚开始用很痛苦,等于背一遍额外的单词。可是一旦你熟悉了基本词根的大概意思范围(-de-表示负面的,向下的;-gen-表示产生,-re-表示相反,重新……),一本单词书一半以上的单词都可以很轻松地靠内在逻辑关系串联出来。

就像乐高积木一样,一个单词,它用了A的词根,那它的意思就一定和A有关系。

词根深究下去很有意思:不仅有拉丁词根,还有希腊词根,罗马词根..... 英语的演化进程就是不停吸收各个语言的特点,而且不同的词根在发展过程还有让人抓狂的变体和通假音。

关于词根词缀再说多几句:这是不精确的。

在几百年的英语发展和融合之后,同一个词根很可能有多个看起来毫无瓜葛的意思,因为他们的来源不一样,最后撞脸而已。

比如in-这个前缀,既可以是表否定,也可以表加强。

这样在某些场景下会有歧义。比如包装箱外面约定俗成用flammable表示易燃,不用inflammable,就是害怕有人会理解成不易燃的。

这就需要你去多记单词来交叉巩固对词根的敏感性了。

如果对词根词源感兴趣可以去刷下面的问题:

有些人看到很长的单词头就开始疼,觉得巨难无比。其实越长的单词越好背,因为它的词根词缀也必定是最多的。

觉得难吗?其实一点也不,就算是第一次见到它你仍然有机会明白它的意思。
一个单词,一定要先看头再看尾。前缀是pneum- 【和肺有关的】;后缀是-sis【sis/tis: 某种病的结尾,比如arthritis,schistosomiasis, tuberculosis……】。 那我们马上可以知道这是一种肺部的疾病,而且如此多的字母,必是当代现造的词,也可推断是比较新兴的一种病,足够了。

如果按照词根词缀来将这个单词肢解开:除了前缀后缀之外,-ultra- 超级;-micro-显微级别;--silico- 硅的;-volcano- 火山的;-coni- 尘土。
再将上面的意思连在一起,然后调整一下顺序,于是我们就得到了:由火山尘土(二氧化硅)引起的超显微级肺病——砂肺病

有一天,你打开这个回答,发现我又加了一个新词

真正难背的是短小精悍的单词,尤其是动词,就3~5个字母,想用词根都没有。

另外,如果语感够好,还有些很另类的方法:delicious 这是个百分百的土鳖词,但它有一个同义词:relish,尝试比较他们的发音(尤其是/∫/),到后来是不是觉得读到relish,或多或少就会浮现出一种美味的感觉?

【评论添加】比如看到 crisp 代表的意思之后再见这词就颇感这拼写本身就带有一种脆脆的感觉


强化记忆篇——如何强化对单词的记忆?

一句话概括:把有相同特征的单词放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压榨大脑的记忆效率。

其实英语中很多单词都基本能表示同一个意思,但是逼格不同。

背的时候,尽量把近义词和反义词标在旁边。也把表示相似意思的单词集中记在单词书扉页:

这就等于把这些单词的相似性提取公因式,节约大脑记忆单元

同时,在每个单词出现的旁边,把其他多个近义词也都标上,比如上面的“谨慎”,背的时候最好在prudent的旁边也把wary, discreet随手写上,这样你背一个单词,等于背5,6个。其他的也类似,最好不要写中文意思,看到要逼自己去回想,想多几次就会条件反射了。

多动笔多涂抹,多维的记忆过程会让效果事半功倍。

另外,不要局限于近反义词,所有能帮助自己提高记忆的内容都可以写,自己觉得有效即可。

比如,我会把形似的单词记在一起,比如 ingest, congest, digest;也会在crest旁边注上“佳洁士”;会在blow的边上写上“口我”……

背第一遍的时候应该是比较慢的,要精背。

遇到似曾相识的单词要往前翻翻看是不是背过。形似和音似都可以,甚至只要是有任何共同点的单词,都可以写在一起。

第一遍的时候,背不下来的单词要作记号,打钩打叉画小星星画皮卡丘随便你。我一般打钩+小星星+划线。而且是用红,蓝,黑三色的不同水笔(用来区分重要程度:一眼扫过红色最醒目,黑色最容易忽视)。

最值得用红笔标出来的不是最难背的单词比如strep之类的。而是高频的单词,比如specious,prudent,plummet...

这些词里面,正如前文所说,动词,非专有名词和形容词是唯一需要看的单词。

然后,在你背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要是还记不住就继续做记号。

这样在背过多遍之后,可以非常清楚地定位你一直无法记住的单词,而且无法记住的程度也一目了然。

最后,你过单词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因为

  1. 需要过的单词越来越少;
  2. 你对于单词的这种纯粹的记忆模式越来越熟练(单词的样子——大致的中文意思)

等到你能条件反射地说出这本单词书里所有list 90%单词的意思,(注意,不是所有单词,而是我上文说的高频单词),恭喜你,单词这关你就合格了。


到此为止,背单词基本的框架方法就这些。

我希望能帮你们在学英语的第一个挑战中,少走弯路。

最后开一下群嘲:如果你只想背一遍单词甚至是不怎么背单词就能一劳永逸学好英语,那我觉得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连这种只需要花时间和记忆的事情都做不了,你还能做啥?家里没矿又懒又馋还想得美,Excuse me?

【全文已完结,请放心阅读】

我穿成了一个古代富家小姐,自带克夫属性。

吓跑好几个未婚夫后,终于有克妻的男子敢娶我。

我爹却不太乐意,担心我克不过他,可我倒是比较好奇,我俩谁能笑到最后。

就在我兴奋不已地等待成亲的日子里,一位不速之客造访了我的小院。

那人连夜行衣都没穿,好像笃定我打不过他。

那人转过身,一米九的精壮身材,刀削斧凿的脸,完美到无可挑剔!

撸上去的袖子迅速放下来。

「我就是慕容恪,你的未婚夫。」

「你是女子,由你去提退婚比较好,剩下的事就交给我来办。」

「实际一点,这不是开玩笑的事,和我成亲会害了你。」

哟,这哥们儿不仅长得帅,心眼儿也实诚。

我走上前,一把拽住慕容恪的衣襟,将他拉到近前。

「我的将军大人,孤独终老多没意思,不如和我搭火过日子,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们就是天生一对?」

慕容恪凝视着我,我真诚地回望他。

我摸了一下,尼玛,还真有。

慕容恪嘴角勾着笑,一跃而起,融入了夜色。

我擦完眼屎,心里慌慌张张,这个狗男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愿不愿意跟我成亲?!

说起来,我和狗男……哦不,慕容恪的相遇还是挺浪漫的。

那天,我刚被退掉第三门亲。

说起我的亲事,那是一部血泪史。

我出生时,算命的给我算过一挂,说我这辈子嫁鸡克鸡,嫁狗克狗,八字比金刚钻还硬。

我的第一任未婚夫是个文人,定亲不到三天就被征兵的拖走,走的时候叫得那个惨啊,十里八乡男默女泪。

我的第二任未婚夫是个武人,肌肉duang duang,武艺高强,可谁知定亲的第二天,就从山上摔了下来,经脉尽断,从此弃武从文,弃我保命。

我的第三任未婚夫是个商人,算命的说他自带锦鲤属性,十个我都克不死他。这回该稳了。我们全家都很高兴。可就在我们定亲的当晚,我这倒霉未婚夫竟然逃婚了。

在这种绝望的处境中,我决定上山找菩萨驱驱邪气。

可谁知我才走到半路,就遇到了一场改变我命运的大雨。

彼时慕容恪被刺客砍了几刀,一个人躲在破庙里养伤。

我进屋躲雨时,他正半倚着墙角,精雕细琢的脸沾了点血气,可能因为发烧,戒备的眼神略带氤氲雾气,又好看又病娇。

我告诉他我叫西门旺,年方18,有车有房,就缺一个相公。

可谁知这狗男并不领情,竟然嫌弃我!

「姑娘,男女授受不亲,你可以离我远一点吗?」

我擦了擦口水,从慕容恪身上爬了起来。

「公子,奴家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慕容恪看了眼平整的地面,眼神中充满了对我的信任。

「姑娘大好年华,自有人爱慕,何必在这荒山野庙里做花痴?」

「公子言重了,奴家只是不忍心见公子负伤在此,无人照料,快,让奴家看看公子的伤口,可别撞坏了!」

我整个人再次摔在慕容恪的胸上。

「我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信吗?」

慕容恪给了我一个眼神让我自己体会。

看着慕容恪渗血的伤口我有点过意不去。

「要不……奴家给公子换个药——」

脚下一滑,我开始慌了,无缘无故平地三连摔,这在我英勇的前半生从未有过。

「请你,离我远一点,我还不打算英年早逝。」

「而且——我是一个克妻命,这辈子不打算成亲,姑娘别枉费心思了。」

本来我已经打算收手,一听这话当时就兴奋了,克妻命啊,怪不得害我屡屡摔倒,棋逢对手了不是?

我一把抓住慕容恪的小手。

「公子,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百因必有果,你的缘分就是我?」

那天,慕容恪仿佛见了鬼。

我和慕容恪最终还是成亲了。

阿爹阿娘哭成了泪人,西门家上下办喜事的气氛比人家办丧事的还惨。

望京的老百姓却兴奋了:明天一早,到底是新娘先被抬出来,还是新郎先被抬出来,还是两个一起被抬出来呢?

花轿在将军府门口停下,我摩拳擦掌,明天如果非要有人被抬出来,那个人只能是慕容恪!

慕容恪一身大红喜服,站在喜堂等我,唇红齿白,嘴角含笑,整个人出挑得不像话。

我的手轻轻搭在他伸过来的手上,好一副花好月圆,郎情妾意的景象。

可我还没来得及陶醉,就发现从拜堂开始,事情终于朝着奇怪的方向走去。

我刚弯腰下拜,就一脚踩在裙摆上,我摔了个狗吃屎的同时一把扯开了对面慕容恪的腰带。

梁上一根横木掉下来,慕容恪眼疾手快抱住我,俩人双双摔出危险范围,地上被横木砸出一个大坑。

一阵邪风刮过,火盆里的火点燃了漫天红绸,红绸一传十十传百,差点将将军府烧了。

只能看着宾主尽慌,争相逃命……

为了不再节(祸)外(害)生(无)枝(辜),慕容恪和我被直接塞进了洞房。

洞房里,我和慕容恪对坐在桌子两头。

慕容恪看我的眼神都带着敬畏。

我汗颜,经历了拜堂风波,谁又比谁更高贵?

「我们……先喝交杯酒吧?」

我也正有此意,赶紧走完程序洗洗睡。

我和慕容恪双双举起酒杯,慕容恪一饮而下,我小小抿了一口,味道不太对——

慕容恪打开酒壶,好家伙,里面不知何时落入了一只毒蜘蛛。

下一秒,我的嘴巴就肿了起来。

慕容恪更惨,脸色铁青地去叫大夫。

好在将军府常年有大夫储备,加上我们中毒不深,又发现及时,一大碗皂角水灌进去,再辅以解毒秘药,终于在后半夜,我和慕容恪双双脱离了危险。

此时洞房里的红烛已经烧了一半。

「睡吧,再不睡天就要亮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睡吧,再不睡新的战役又将打响了。」

我和慕容恪有了种劫后余生的惺惺相惜。

我点点头,正要摘掉首饰困觉,却发现凤冠勾着头发死活解不开了。

「快、快、快来帮我……」

慕容恪这人打仗没问题,给女人解头发实在费劲,他折腾了半天,我的头发却越缠越紧,直把我疼得龇牙咧嘴。

「这是我第一次帮姑娘解发。」

「嗯,你解得很好,下次别解了。」

「……快好了,你帮我拿着蜡烛。」

蜡烛燎着了我和慕容恪的头发,我们俩差点成了秃头鸳鸯。

「你说咱们结这门亲事是不是有点冲动?」

我们俩发丝纠缠地躺在床上,两睛茫然地盯着床顶。

「咱们俩的确棋逢对手。」

我侧过头看他,确认他不是在讽刺我。

慕容恪的脸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我没忍住咸猪手,摸上了他的俊脸。

慕容恪眼底带着点无奈的笑。

「你好像很喜欢占我便宜?」

「自己家的相公,不摸白不摸。」

许是我的话说得露骨,慕容恪耳尖竟然有点红。

我叹息,美人虽美,但保命更要紧。

「慕容恪,为了安全起见,咱们以后非必要还是别见面了吧?」

慕容恪带笑的脸僵了僵,忽然握住了我试图抽回的手。

「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我不太放心,他明明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其实,我根本没想过我会跟慕容恪成亲,关于这场婚姻还要从头说起。

彼时,望京第一官媒王媒婆正在为业绩犯愁,在看到我和云辉将军(也就是慕容恪)这两个相亲市场的下市白菜后,王媒婆灵机一动,把我们俩的八字拿过来一看,得,天作之合嘛不是!

于是,王媒婆就利用职权,硬将我们这两个望京最空虚寂寞的男女撮合到了一起。

我爹娘一听这消息当即炸了锅,说别人他们不知道,说起这位大将军的光辉历史,望京人口耳相传。

云辉大将军从小被算命的算过,说他打仗能克敌,成亲能克妻。

这算命的嘴好像开过光,等云辉长大,果然成了战场上的常胜将军,婚场上的败军之将。

第一个和他定亲的女子,才貌双全,貌美如花,谁知却好端端得了重病,一命呜了呼。

最初大家只是怀疑,觉得这或许是个意外。

第二个和他定亲的女子,身强力壮,一杆钢叉舞得虎虎生威,就在大家以为这回没跑了,谁知女壮士临近婚期竟然意外坠马,久治不愈,还是呜呼了一命。

从此,云辉将军被媒婆直接红牌罚下场,谁家也不敢再跟这位克妻大将军攀亲。

谁知若干年后,一个为业绩发愁的王媒婆昧着良心把这位著名人士推给了同样名扬望京的我。

但其实,我根本没在怕的,他克妻,我克夫,门当户对,棋逢对手,最后谁先克死谁还不一定呢——

怎么说呢,当时的我,还是太年轻。

见识过慕容恪那么强悍的实力后,我承认,我怂了。

我开始谨慎行事,和慕容恪能少接触就少接触,毕竟谁也不嫌自己命长。

但慕容恪却用行动驳回了我的建议,用他的话说,新婚燕尔,岂能冷落娇妻?

就在我以为我们即将陷入「我躲他追,我插翅难飞」的纯傻玛丽苏套路时——

「小姐小姐,不好了,姑爷踩中了你扔的西瓜皮,摔折了尾椎骨!」

「姑爷姑爷,糟糕了,小姐误吃了你喂马用的巴豆饼,一直在拉稀!」

我终于明白,我和慕容恪之间,是你克我克你克我克你……的无限循环啊!换句话说,这是「你死我死,大家一起死」的船新套路。

【后续盐选内容请点击链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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