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小说中的娱乐春秋有没有删剪?

穿书+宠宠宠叶七七穿书了,穿成了暴君的亲闺女。初见时,她才五岁,小小的身子跪于大殿中央,坐在皇位上一身龙袍的俊美男人眼神极淡的瞥了她一眼:“哪来的丑东西,给朕拖下去砍了。”北冥君王夜姬尧,人称大暴君,性格暴虐,手段毒辣,狠起来连自己的亲女儿都砍。叶七七不想刚穿过去就一命呜呼,于是乎心一横的誓要抱紧暴君父皇的大腿。“父皇~抱抱。”看着抱紧自己大腿的某只软团子,大暴君眼神微眯,觉得宫中养个这个小东西,

一个相互比烂的世界总有人不甘心豁出命想要拉它和他们,她们,以及祂们一把其实最初并没有什么高大上的原因他只是很单纯的,这辈子想要过得好一点顺带着,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一切善良、热情、正直的人过得好一点

一个根骨奇差的修真小痞子,终日只想混吃等死打酱油,却因被个女仙人的元神入侵身体而改变了一生。什么仙界法规,什么修真法则,他都不在乎;只要她能回眸一笑,满天神佛他都能斩个干净。哪怕是仙劫临头,神劫降世,毁元婴,灭元神,他统统不在乎;他只要她快乐,他只要她幸福。

仙侠 30万字 一年以前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

天地有灵机,万物食灵机而长。百类皆可成妖,延寿命,得神通,唯人族例外。人体有缺,无容纳灵机之能,但人魂质轻灵,生而近道,故有大智慧者另辟蹊径,借妖修仙,摘取长生果。

其实原本可以写得更好一些。可惜当时拼月票拼更新速度,很多细节没写好。

比如非洲的那个坑,比如李文景,比如乔乔的往事,还有一些地方写得过于想当然了,比如在美国的那一段故事,因为写得太急,很多资料没有查全,也留下了很多BUG和违背常识的地方。

此外,这本书透支了我自己很多的激情。

写方胖子死的时候,我自己真的一夜没睡着。

太赶了,真的太赶了。很多地方其实没写好。

那个时候年轻气盛,一心想证明自己的江湖地位,所以一门心思想去拼月票总冠军。

上半年和番茄拼,好容易把番茄拼走了,年中的时候和正在写无限恐怖的Z拼,把他拼垮了之后,月关赶上来了,这种拼法,最后我终于支撑不住,年底的时候以微弱的差距输给了月关。

然后就是不服气,真的很不服气。(因为暴露了这个ID,最近很多邀请都是要我评价自己的作品,这里顺便把恶魔的事情也说说吧。)

写完邪气之后我开始写恶魔。

因为之前一年的总冠军失败,写恶魔的时候我继续透支自己,而且写得比邪气的时候更快!爆发的更猛烈……

我的老读者可以回去翻翻恶魔在起点的更新记录。

我在08年结婚的时候,结婚当天,上午带车队去迎新娘之前,都更新了一章,我认为这样的程度已经太过分了。

有哪个作者结婚当天,迎新娘之前还在码字的?!

这他妈已经不是什么职业素养了,我自己现在觉得这就是变态(不是自夸,而是骂自己)!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那个时候大概耗费掉了我几乎所有的事业野心吧。

拿到年度冠军之后,我就开始明白了:这样的生活,不叫生活。

每天醒来就是开电脑,坐在电脑前构思,码字,一日三餐都是在电脑桌上吃,除了上厕所,其他时间都在书房的电脑桌前坐着。

这不叫生活,这也不叫职业素养,这叫自虐!

我写书,为了爱好,也为了赚钱,但是无论如何,绝对不是为了让自己永远过这样的生活。

感谢很多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感谢大家把邪气这本书捧得那么高。

但其实在我自己看来,这并不是我最好的都市作品,我最好的都市类作品应该是《嬉皮笑脸》,或者《南京奇葩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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