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向着风多想在平庸的生活拥抱你踩空,勇敢的想欠揍”是哪首歌?

我好多耽美文整理来的句子,但是都没有找到它们书对应的提问。嘻嘻就放在这个话题啦。

下面这个。是巫哲的《解药》,我爱惨了呜呜呜,我三哥和废物大少爷。

都是一些比较搞笑和深情的句子啦。


副驾的车窗放了下来,程怪探出半张脸:“去哪儿?”

“天堂。”程恪回答,接着往前走。

“别太有自信了,”程恪停下了,“没准儿您是往下走呢?”


这是几栋居民楼的后方,一个开放式的街心小花园,很平常很普通的场所,白天遛鸟锻炼,晚上广场舞的那种普通场所。

正对着他的花坛边儿上,一大帮人或坐或站的,一眼过去至少二十多个,而中间叨着根烟坐在那儿的,是江予夺。

他这一冲出来,一帮人全都转过了头,齐刷刷地盯着他,他差不多都能听到这些目光在齐声喊,我们都他妈不是好人哦。


“我告诉你老三!”张大齐吼了一嗓子,“你他妈管好你那帮跟班儿的,别成天上我这儿找麻烦!我给你点儿脸你还真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

“说多少回了,”江予夺有些不耐烦,“你的脸你自己收着不用给我,我用不上那么多脸。”


江予夺一直觉得名字是种很神奇的东西。

有一个人死了,和某某某死了,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大概名字就是为了在这个人死的时候证明他活过。


一个壳,无论是个什么样的壳,也总归是个壳,失去了就连假装安全的条件都不具备了。自从程恪知道安全感这个词儿那天开始,他就觉得自己缺这个,非常缺。

特别是需要“面对”的时候,无论是面对什么。


刚退出通道,没等转身,江予夺撞上了身后的一个人。

“不好意思。”他说了一句。

连个“没关系”都不会说吗!

他这种没素质的人难得有礼貌一回,居然碰上个没回应的人!


他不喜欢晚上,不喜欢阴天,不喜欢有雾,总之不喜欢一切饱和度和亮度不够的空间。

哪怕这会儿他身边有无数个人来来往往地走着,有人说话,有人笑,有小孩子哭,路对面还有人在吵架,目光所及之处,满满当当。

因为无论有多少人,都没有谁看到他,他哪怕是在这里,拉开拉链对着街尿一泡,都未必有几个人能看到,而且在尿完之前,这几个人可能就已经走远了。


“谁帮谁啊,”江予夺说得很慢,“谁帮谁啊?谁帮得了谁?这世界上没有谁能帮你,根本就没人看得见你,懂吗?”

正想拿手机问问许丁到哪儿了的时候,江予夺在旁边一扬手,喊了一嗓子:“哥们儿!这儿!”

程恪回过头,看到了许丁正往这边走过来。

“是他吧?”江予夺问。

“要不是呢?”程恪很服气他这种先喊了再问是不是的精神。

“要不是就不会过来了。”江予夺说。

“那你还问我是不是?”程恪无奈。

“万一碰个傻子呢。”江予夺说。


“我刚问了,蛋白质过量对伤口愈合不利,”陈庆说,“我为了不刺激你,特地只要了一份小肉饼,没要大的那种。”

“人没问问你是不是三哥最近收不着租啊?肉饼都得要小号的了?”江予夺奋力地压着因为没有肉吃而燃起的熊熊大火。

“……给你一半吧。”陈庆把半块肉饼夹到了他碗里。

“我是不是还得谢谢你啊?”江予夺问,没等陈庆说话,他指着陈庆碗里那半块肉饼,“你他妈给我一口吃掉,就现在!”

“快点儿!”江予夺吼了一声。

陈庆赶紧夹起肉饼塞进了嘴里。

江予夺满意地点了点头:“行了,现在你没肉吃了,我还有,你看着我慢慢吃吧。”

陈庆看着他,好半天才笑出声:“你幼稚不幼稚啊。”


“我不会随便觉得谁是我朋友,”江予夺说,“我们街面儿上混的,跟你们这些少爷不一样,朋友在我这儿……”

江予夺往桌面上戳了戳:“很重。”

“体会不到,”程恪说,“我没朋友。”

他喝了口酒,拿了块牛肉干慢慢啃了两口,他不得不承认,他很佩服江予夺的敏锐。

虽然这份敏锐经常用在神奇的地方。

“没朋友也没什么奇怪的,”江予夺说,“要按我的标准,这辈子能有几个朋友不容易。”

“像你跟陈庆那样的吗?”程恪问。

“他就是个傻逼,”江予夺说,“我每天都想弄死他。”

程恪笑了起来,这就是朋友吧。


“能一直看到看不到。”


这人还是长袖T恤,外头套了件棉服,拉链都没拉,只是戴了顶滑雪帽,居然还能在风里走得全身舒展。

“你不冷吗?”程恪忍不住问。

“有点儿冷。”江予夺说。

“冷就把拉链拉上啊,”程恪简直莫名其妙,“玩什么潇洒?”

“习惯了。”江予夺说。

“习惯什么?”程恪没听懂。

“就,比如你这个冬天,只有一件厚外套,”江予夺说,“你在一开始的冷的时候就穿上了,那再冷些的时候怎么办?更冷的时候呢?”


“小说里死几个人不是挺正常的吗,”程恪说,“主角又没死,死个配角你就不看了啊?”

“主角要真死了我就没什么感觉,毕竟那么多人看的就是主角,高兴啊,伤心啊,好了不好了,活着还是死了,”江予夺退出了小说界面,低声说,“配角就不一定了,特别是小配角,没人在意。”

“像我这样的。”江予夺又小声补了一句。

“哎,”司机说话了,“小伙子想得还真多,我跟你讲,你自己就是自己生活的主角啊。”

“我不是。”江予夺说。


“时间打发不掉的。”江予夺说。

“嗯?”程恪看着闹钟上的指针。

“时间都过得很慢,永远都那么慢,越打发越发现它过得慢,”江予夺说,“你忘了它了,才能好受些。”

他不太明白江予夺这样的感受,在他看来,只有特别难受的时候,病了,不舒服了,情绪低落了,才会感觉时间过得太慢。

他突然想起江予夺关于主角的那个回答。

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才会觉得时间永远是慢的?


“你不应该让步,”江予夺说,“你让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就没有人能看见你了。”

“一次都不能让,头破血流也不能让,”江予夺脸上的变得有些茫然,“不过……”

“什么?”程恪轻声问。

“你想让谁看到你呢?”江予夺说,“我不知道想让谁看到我。”


他很少看鬼片,或者说他很少看电影。

无论什么样的片子,什么样的故事,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点,甚至是完全不相干他都想不明白为什么的点,会让他回忆起以前的一些细节。

而鬼片就更直接,恐惧。

无论什么样的恐惧,它都是恐惧。

恐惧一但被真正勾了起来,他哪怕是不断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都不再管用。

一直到程恪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都沉浸在恐惧里。

你是只狗,现在是小狗,以后会是大狗。

你有名字吗?名字是我给你起的,自然也可以拿走。

蹲下!起来!蹲下!起来!跑!跑!跑!

不要闭眼睛,不要看别的地方,盯着你的对手!

你只有一次机会出手,他不倒下,你就会倒下,不要给他机会起来···


人与人之间,哪怕是“朋友”,也还是不要太深究。


“我问你啊,”程恪为了缓解紧张情绪,岔了个话题,“你这么害怕,为什么还一直盯着。”

“嗯?”江予夺看了他一眼,又很快地转回去盯着投影,“他们说过,越是害怕,就越要看着。”


“越害怕的经历,就越会被加工。”


无论什么样的恐惧,它都是恐惧。

恐惧一但被真正勾了起来,他哪怕是不断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都不再管用。


“没事了,以后你们都安全了,你们都是安全的了,不会再有任何人伤害你们,不会再有任何人伤害你。”

但他不记得这个人是谁了。

他只知道不能相信任何对自己示好的人,任何让你放松警惕的行为之后,都是下一次攻击。

但他相信过这句话,非常认真地相信过。

因为这是他一直期待着的。

他这么多年来,依旧甩不掉,那些人和那些回忆,还有那些伤害。

就像当年一样,不轻不重,不致命,但很疼。

唯一的变化就是他不会再跟人说起过往,也不会再告诉任何人他们是谁,没有人会相信,他也不愿意被人当作疯子。



他对不利于自己的任何事情都没有准确判断,也永远都不会做出基于理智的正确选择。


我把你当朋友,所以我会保护你,但虽然咱俩是朋友,我也不能接受你把对我的那点儿心思挂在脸上。


那么多人都在阳光里,无论过得自认为有多不幸,都还在阳光里。


对着窗帘愣了很长时间之后,突然感觉自己可能找到了火源——除了他,每一个人都可以跟江予夺自在地相处。

只有他,无论怎么样,都找不到跟江予夺之间平衡相处的那一个点。

就算在他没有心怀鬼胎之前,也一样。

江予夺的话还在他脑子里。


朋友可以消失,但朋友不能因为他而消失。


他一开始就只想要一个虚无的证明。

他只想要江予夺证明他的判断是错的。

但其实他一开始也已经知道,江予夺证明不了。


程恪是个好人,虽然程恪对他的话并不相信,至少不全信,但程恪的确是个好人。

这句话有人对他说过,也许不止一个,但他记不清了,那些消失了的人,他都已经记不清。

程恪是唯一一个始终没有把这句话对他说出口的人,甚至愿意顺着他的思路小心地说话。

是唯一一个在认为自己会被他伤害的时候没有马上消失的人。

也许是善良,也许是教养,也许是那句“有想法”。

程恪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怕如果有一天程恪消失了,他会一直记得。


“你过年就一个人吗?”程恪问,也许是太放松了,他听着自己的声音有些飘忽。

“嗯。你怎么瘦了,”江予夺说,“陈庆过个年差不多胖出俩陈庆了。”

“大概想你想的吧。”程恪说。

江予夺正拿着筷子在碗里搅的手停了停。


程恪看了他一眼:“你居然相信我能酿出酒来?”

“不相信,”江予夺说,“我就是……挺喜欢草莓的,你要是想弄,就用草莓吧。”

“好,”程恪本来只是随便说说,江予夺一脸期待的样子,让他决定把这个随便说说变成一件正经的事儿,“酿上以后再贴个标签,三哥牌草莓酒。”

“老三就可以,”江予夺很愉快地说,“老三草莓酒。”

“那就这么说定了。”江予夺举起杯子。

程恪也拿起杯子,跟他磕了一下,仰头把酒喝了。

“这个草莓酒,”江予夺拿过瓶子,一边倒酒一边小声说,“到五六月应该就可以喝了吧?”

程恪瞬间反应过来,明白了江予夺的意思。

“应该差不多。”他说,看来这酒打死也得酿出来,酿不出来也得买一份去。


“你那会儿有把握打赢我吗?”程恪问。

“我有把握打赢任何人。”江予夺端了锅往厨房里走。

“哪儿来的自信啊。”程恪提高声音追了一句。

“从小,”江予夺转过头,“必须得有把握。”


惊吓过后,他想到之前江予夺问的那句“帅吗”。

江予夺长胳膊长腿,从二楼转角那里一跃而下的时候动作相当潇洒舒展,有一瞬间像是要飞起来了。

这种帅气跟他犯狠,跟他打架,跟他是三哥时都不一样。

江予夺有很多不一样的状态,就像一盏水晶灯。

看上去挺俗气,但折射出来的每一片色彩又都会让人觉得挺好看。


“我就觉得他是不是想追你,”江予夺想想又补充了一下,“才认识多久啊,也没见过几次……”

“四次吧,”程恪说,“算上今天。”

“对啊,”江予夺说,“也太不靠谱了,还是让他……断了这个念头吧。”

“嗯,有道理,”程恪点了点头,“那我就这么跟他说吧,你是我男朋友。”

生生给自己弄出来个男朋友。


“开心就好啊,”江予夺说,“想要又得不到的东西那么多,想要又能得到的东西就买了吧。”


“说过的都会忘掉的,”程恪抬起左手搂住了江予的肩,贴在他耳边轻声说,“我姥姥跟我说,秘密说出来,就会被风吹走了。”


这样的祝福,算是最难以实现,甚至有些虚无的祝福。

但却也是很多人最渴望的,不需要万事,千事,百事,哪怕只有一件事如了意,都是愉快的。


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有些事你不想,它就不存在。


江予夺对自己的反应和处理突发情况时的能力非常自信,他知道什么样的举动应该给出什么样的反应。

但所有这些都局限于攻击。

正面, 侧面, 偷袭。

没有任何一种训练让他能够处理眼下的局面。

有人把舌头伸进嘴里时应该怎么办。


“弄不明白就先不管了,不是所有事儿都是马上能弄明白的,”程恪说,“多少人多少事儿一辈子也没明白呢。”


他因为觉得江予夺的“异常”跟自己有关而选择离开。

江予夺因为他的离开而迅速变得“正常”。

这种因果关系让他非常不踏实。

他突然发现,他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

除了江予夺跟他之间突然变得亲密的关系。

这是他想要的,但不是现在就想要。


每一次“他们”出现时,江予夺都希望他能看到,也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

这样的回答江予夺收到过多少次?

这一次终于有人告诉他看到了的时候,他却说那不是“他们”了。


就像江予夺承认的那样吧,“他们”是只存在于江予夺世界里的人,一旦他“好了”,就会消失。

但刚才他问是不是“他们”的时候,江予夺的回答是“不是”,而不是“没有他们”。

江予夺真的,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好了”。


那个在他视线里迅速躲进黑暗的人。

他握紧拳,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地吐出来。

但却无法忽略从内心深处慢慢弥漫出来的恐惧。

恐惧是无法忽略的,它不受意志控制,来去自如。

“害怕吗?你躲不掉的,去面对他,去打败他!没得选择,害怕的打败就行了!”

江予夺冲出房门的时候,听到喵懒洋洋地叫了一声。

就像是他跟这个世界此时此刻,最后的交集。


江予夺埋头吃着,没再开口接陈庆的话。

陈庆说出“咱们多年轻”的时候他才第一次体会到的害怕。

他才21岁,还有好几个月才22岁,他还有很多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就在这里,就在这样的生活里。

无聊而平静,波澜不惊,满是无望。

他跟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虽然他曾经想让自己相信,他就是这些人里的一员。

但陈庆和那些小兄弟们,他们有父母,有家,有融入这里的一切,他们有来处,有归处,哪怕无望,也是存在。

而他,在这里一年又一年,被淹没在这片繁华之下,没有人看得见他,他是那个十年前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孩儿,他是老三,他是那个传说中没有痛觉神经的三哥。

最后没有人还会记得他,因为从来就没有人看到过他。

他只是自己故事里的一个路人辛。


昨天跟程恪一块儿在店里忙活的时候,他第一次想要做些什么。

罗姐说起这些的时候,什么头绪都没有的他只觉得烦躁和恼火,而昨天他却突然想要做些什么。

实实在在的,在某个地方站着。

可能也只是“想要”而已。

他想挣扎一下,但却不知道从哪根手指开始。


有些事,有些人,程恪已经不想再忍,躲不掉的关系,干脆就打碎。


“你这状态,一会儿能开车吗?”江予夺问。

“能,我不光能开车,我还他妈能飚车。”陈庆说。

江予夺看了他一眼:“我开。”

“我没事儿,”陈庆叹了口气,“我一摸方向盘立马就冷静了。”


“很特别,”江予夺想了想,“有很多人,有家人,有朋友,还有同学啊同事啊,客户啊,租户啊……很多,每一种称呼下面,都有很多人。”

“男朋友只有一个,对吧?”江予夺说,“起码某一个阶段,江予夺是程恪的男朋友,程恪的男朋友,就是江予夺,只有这一个,对吗?”

“你如果想要一个只对应你一个人的身份,”程恪说,“你是我最特别最好的朋友,只有你一个,永远也不会变,不一定非得是男朋友。”

“什么意思?”江予夺问。

“男朋友这个称呼不是这么随便往脑袋上扣的,”程恪说,“我喜欢你,你也得同样喜欢我,才能是男朋友。”

“我很喜欢你,但我不要一个只存在于称呼上的男朋友,对你也不公平,”程恪说,“懂我意思吗?”


从他理直气壮地要求有想法也憋好,到觉得被人说是男朋友也挺好,从他说出“我知道有人对我有想法是什么感觉”, 到小心翼翼地问出现在这一句。

这样的我,被人说有精神病的我,你也喜欢吗?

江予夺指着自己脑袋的那一瞬间,程恪心里又软又疼的那种感觉是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的。

“喜欢啊, ”程恪说,“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这样, 现在和以前, 没有什么不同。”


“我腾不开手,”江予夺看着他, “我得拉着你,带着石膏还能打人, 我一个人都怕拉不住。”

“你平时不是挺冷静的么,还总怕我冲动给人打出个好歹,”江予夺皱皱眉, “昨天怎么那样。”

“昨天怎么那样。”江予夺又说了一遍。

“昨天怎么……”江予夺打算继续重复的时候, 程恪打断了他的话。

“他说你了,”程恪咬了咬嘴唇,“我一下就炸了,控制不住。”


“真幼稚。”江予夺说。

“随便吧,只要不打架,怎么都行。”程恪说。

“你是怕我出事吗?”江予夺看着他。

“不是怕你出事,”程恪说,“是不让你出事。”


“这是……罗姐的,”江予夺说得非常慢,但是没有停,“电话号码。”

程恪有些吃惊地看着他,需要用别的电话才能联系,不能让任何人发现的心理医生的号码,就这么放在了自己面前。

这不仅仅是信任,更是一种信号。

“帮帮我,”江予夺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江予夺昨天晚上的话还能清晰地在脑子里回放,也许是因为从混乱中暂时脱离,也许是因为“他们”已经离开,这一次,江予夺用了更含蓄的表达。

在程恪看来,这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因为江予夺再一次的收敛隐藏的这句“帮帮我”而更难受了。

这是江予夺在黑暗里挣扎了很久,才鼓起勇气艰难伸出的手,甚至都不敢向四周挥动,只是小心地摸索。


他害怕没有明年,害怕程恪会消失,也害怕自己这样的一辈子。

无论今天我跟罗姐聊了什么,我们的关系都不会变。”

江予夺已经把自己的后路都断掉了,甚至已经告诉了程恪,信罗姐,不要信他。

但程恪会怎么做,他完全不敢去想。


“我会抓着你,拉着你,救你,”程恪说,“我不会放手,但是你要让我拉着你,知道吗?”

“都说喜欢一个人,付出不求回报,”程恪说,“那是屁话,我付出了,你就得回报我,我拉着你,你就不能甩开我,懂了吗?”


熟悉的,可以把控的环境,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离开这个环境,他就会处于紧张之中,紧张到会在陌生的环境里倒头就睡,紧张到睡着了连闹钟都听不见了。

虽然江予夺下了决心要去面对黑暗,但这不是戒烟,也不是改掉什么坏习惯,甚至也不是直面什么心理阴影。

江予夺要对抗的是一生都不会消弥的那些伤害。


想要努力改变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依旧是个不定时炸弹。

自残不是江予夺害怕的点,他差点儿捅了程恪才是他的恐惧。


这是程恪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江予夺的字。

我不是不让你拉我。我觉得你拉不住。

吃的有很多。吃完了你再自己买吧。

算了不给他。你帮我养着吧。

我怕我还没有好你就走了。

我特别怕我还没有好你就走了。

我好起来的时间太长了。

我还是自己来吧。你等不及就走吧。没关系。

告诉陈庆我走了。可能要很久才回来。他知道怎么处理。

毛巾和牙刷我拿走了一半。

不知道你能喜欢多久。不喜欢了就走吧。


“他要是联系你,第一时间告诉我。”陈庆说。

“要是他联系我···”陈庆说到一半停下了,转身往门口走过去,哭声变大了,“算了他肯定先联系你······”


“我知道了。”程恪说,“如果他联系您了,如果这句话您觉得合适,麻烦您帮我转告他,我哪里都不去。”

撸完了就想跑,去你妈的想玩始乱终弃!没这么容易!

你敢回来我就他妈敢一二三都不数直接干死你!

程恪抱着头蹲到了地上,把脸埋到膝盖里,接着就听到了自己压抑着的,不怎么动听的哭声。


程恪并没有接手三哥大业的想法,也没打算跟他这些小兄弟走得太近,但他知道这些人对于江予夺来说,都是安全感的一部分,是他存在的证明,是他这么多年生活里的一部分。

如果江予夺回来,程恪希望这里还是原来的样子。

陈庆,大斌,那些小兄弟,江予夺数过的的垃圾桶们。


等喝草莓酒的那个人回来。


江予夺在哪里,要怎么样,会怎么样,所有的一切,他都无法得知。

等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

你等不及就走吧。没关系。

江予夺写在烟壳纸上的这句话,让他突然有些恐慌。

这一瞬间,他感受到了跟江予夺同样的不安。

他相信江予夺的决心,他相信江予夺会全力以赴地配合,他相信江予夺会在“程恪会消失”这个假定期限之内回来。

他能感觉得到江予夺在这一点上的急切。

程恪还能耽误你治病吗!

还是怕程恪知道你治疗的难度会跑了!

到底是什么给他妈你这样的错觉!

程恪现在开始就等你!等你回来!领死!


江予夺对自己认真的程度并不怀疑,他害怕的是变化。

时间对于江予夺来说是残忍的。

以现在的他,无法想象自己会离开会消失,但他同样害怕时间。

他害怕有一天江予夺回来的时候,他会不在这里。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感情有了如此大的期待和

恐慌,所以他需要江予夺存在的一切痕迹。

哪怕是他一直觉得智商税偷税大户的陈庆,也会让他觉得亲切。


江予夺站在客厅时,看着有些兴奋地打着电话的陈庆,突然有些眼睛发酸。

他悄无声息地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想过很多,他曾经生活过存在过的这里,会不会因为他的离开而有什么变化。

这些人,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是证明他存在的所有,他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会不会有人在意,会不会有人发觉,会不会有人记得,一直记得。


这是给你的第二个生日礼物。

拆了不止一块表,我还去买了好几块来拆,要不零件不够用。

希望你每天都像那些花一样快乐。

江予夺让他着迷的原因之一,就是这种无语的直白。

何况这些话,笨拙而真诚得让人心都快化了。


其实他并不知道想要许什么样的愿。

想要的生活,想要的人,就在他眼前。

程恪往后靠到江予夺身上,闭着眼想了想。


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买过玫瑰,更没送过玫瑰。

往出口一站,他就觉得自己立刻成为了焦点。

“接女朋友的。”旁边有个大姐笑着小声跟同伴说了一句。

一会儿“女朋友”出来的时候千万别受惊。

“女朋友”可是掌管着好几条街的老大,一米八多一脸凶相脸上还有疤。

不过大多数时间里,还是很可爱的,非常幼稚,这么多年了一点儿都没有成熟。


“想我了没!”江予夺冲过来连人带花一把搂住了他。

“想,”程恪感觉到玫瑰花被压扁了,“特别想。”

“我也是。”江予夺松开了他,一把拿走了他手里的玫瑰,“你买的打折花吧?都扁了。”

“你再使点儿劲,它们还能都掉了呢。”程恪有些无语。


“这些是……时光。”程恪说。

江予夺没说话,还是看着他。

“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程恪拿了一张彩票出来,“你看,有些后面我做了标记,本来想写字,但是太麻烦了,所以就用符号了,打勾的,就是这一天咱俩出去吃饭了,一个圈就是今天心情特别好,一个叉就是吵架了,两个叉就是打架了……”

江予夺低头一张一张地从盒子里拿出彩票来慢慢看着,还吸了一下鼻子。

“一张就是一天,有一些漏掉了,不过大部分都在这里了,”程恪说,“你的,我的,我们俩的,实实在在的每一天。”

“喜欢。”江予夺说话的时候,眼泪没忍住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画了三角形的是你那天哭了,”程恪从兜里拿出今天买的那张彩票,用笔在背面画了个三角,“说实话,三角还挺多的,你作为一个老板兼老大,这个频率有点儿高。”

“以后还买吗?”江予夺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

“买啊,”程恪说,“日子还在一天天过呢。”

“我以后也要在上头做记号。”江予夺说。


废物大少爷和掌管着垃圾桶开着奶茶店脸上有伤疤还爱哭的三哥永远在一起啦。

这个是二刷啦哈哈哈。想要整理的更仔细一点,希望大家满意!!

最近在重刷《格格不入》,等我看完来整理!!

描写玫瑰作文(精选8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描写玫瑰作文(精选8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玫瑰作文 篇1

  我家的书桌上摆着一盆描写玫瑰花的小学作文。它虽然不像月季那样娇艳惹人,而它那红色的美给人一种开心的感觉。

  阳春三月的时候,它长得很快,两天里,就能长出两三朵花了。每一朵玫瑰花添上四、五片绿油油的叶儿。

  酷热的时候,它长得更艳丽,红通通的花瓣给人一种高兴的感觉,即使你有天大的烦恼也会抛到九霄云外似的。

  到了秋高气爽的时候,它还生存着,但长得黄了一点,不过没关系,我一样欣赏它优美的姿态。

  寒冷的冬天来了,玫瑰已经在凛冽的寒风中凋谢了,我的心很难过,对着凋谢的玫瑰花说:“可怜的玫瑰,我们又要等到春天来临的时候才能见面了,我真的很寂寞!”

  玫瑰花呀,玫瑰花,你永远是我潘绍锋的好朋友!

  描写玫瑰作文 篇2

  我的父亲喜欢养植物,我家的阳台上摆满了父亲从外边带回来的植物:有从父亲公司带回来的、有的是父亲在街上物色回来的。

  在客厅外的窗户前,虽然放了一个空调的外机,可是还是有一两盆植物;在父亲母亲的屋子外的窗户也有两盆植物,你看还有一盆中的一枝攀着护栏爬得高高的;阳台我就不多说了!

  你瞧!今天父亲又带回来了一个新成员――一盆玫瑰花。

  我家最稀有的植物就是玫瑰花,今天我父亲终于带回来了一盆玫瑰花。在同一天父亲把家里的一位老同志送走了――铁树,我和父亲在给这位老同志搬家的时候,这老同志还反倒来“咬”我们,由于他依依不舍,毕竟他在我们家住了好几年。由于铁树的家太小,因此我们打算把它带到广阔的天地里快乐的成长。我和父亲两人搬了半天的家都没有把家搬成,后来我们依据横向原理,给铁树搬了家。

  今天一起床,走到玫瑰花的面前,突然已开出了一朵红色的花朵,这就是红玫瑰,我不相信,就问母亲这是不是红玫瑰,母亲告诉我是,后来我还是特意打电话给父亲,可是我得到的回答令我十分开心,父亲告诉我这的确是玫瑰花。不过我第一次见到了红玫瑰,真漂亮!

  父亲晚上回家吃饭,我就告诉父亲:“您能跟上现在的小青年,亲手送给母亲,而且这枝玫瑰花是您亲手种的!”父亲竟然说:“你个小屁孩,乱说什么呢!”原来父亲也会害羞。

  夜晚,从楼下往上看,窗前一点红,好像一盏挂在黑夜中的红灯笼,照耀着前进的方向。

  描写玫瑰作文 篇3

  大姑姑家有一个鱼缸,里面养了金鱼,上面还有一束假的玫瑰花装饰它。

  这一束假玫瑰花是粉红色的,花瓣不停地向内卷,我数了数,一共有四次向里面卷。在那粉红色的花瓣里,还有一些淡黄的花蕊。虽然没有芳香,不过它美丽的外表,让人觉得这花有迷人的香气传遍四方,让五湖四海的人都可以闻到这香味,感到陶醉。

  花杆和平常的不一样,它是绿色,摸起来觉得是用塑料做的,就如窗的布料一样,粗糙的可又不是这样的。花的叶子也是绿色的,它向两边拓展开来,并且努力地支撑起这朵美丽的玫瑰花。这使我联想起绿叶的道理:我们应该努力,只有有绿叶的陪衬的花,才会开得更旺盛!

  我喜欢大姑姑家的这一束美丽、芬芳的假玫瑰花,同时还给了我一个道理!

  玫瑰花范文篇五:美丽的玫瑰花

  提起玫瑰花,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它以它那艳丽的颜色,优美的姿态深受人们喜爱。要不妈妈怎么那么喜欢玫瑰花呢?

  玫瑰花的色彩繁多而艳丽。有红得似火的红玫瑰,有白得似雪的白玫瑰,有黄得似金的黄玫瑰,有像脸霞的粉红玫瑰。据说还有黑色的黑玫瑰,但极为罕见,称得是花中极品。一场蒙蒙细雨过后,玫瑰花的花瓣上挂满露珠,只见玫瑰花被露珠点缀得亮晶晶的,闪着艳丽而夺目的光彩,美丽极了!

  玫瑰花的姿态各异,成千上万,十分美丽。还没开的的花骨朵儿饱胀得像要破裂似的,呈现出勃勃生机。才开两三片花瓣的玫瑰花有的像女孩子头上的蝴蝶结;有像少女那害羞的脸霞。全开的玫瑰花像青春的少女,那样傲嫩和美丽。一阵微风吹过,玫瑰花就偏偏起舞,像是在炫耀自己的美丽。

  玫瑰花不但色彩艳丽姿态优美,而且还有不少的用途。比如可以做成药材,做成香精和玫瑰油等化装品,听说这种化妆品的价钱曾经超过黄金的五六倍呢!

  啊!玫瑰花真美呀!它的样子多么使人陶醉呀!

  描写玫瑰作文 篇4

  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花,我最喜欢的是玫瑰花。

  玫瑰花的颜色真多呀!白的像雪,红的像火、蓝的像水、黄的像金……五颜六色。

  玫瑰花长得很特别,小的时候叫“花骨朵”,那是花还未开的时候。花骨朵就像一根彩色棒棒糖。放在金色的太阳晒一晒,彩色棒棒糖很快就绽开了笑容!如果风吹一吹,彩色棒棒糖很快就变成了仙女,翩翩起舞。花朵下面有又绿又细的茎。茎上面还有小刺,如果你惹了它,它会毫不客气地把你的手刺出血。茎上还有一片片绿色的叶子,上面还有露珠呢!小小的叶子像小手一样保护者上面五颜六色的花骨朵。花儿含苞欲放的绽开了笑容!好像一个彩色的被子,花瓣里的小露珠,就像杯子里的酒。品尝这天然的美酒,甜甜的。令人心醉!

  玫瑰花不但美丽,还很有作用,花瓣可以加工,做成好吃的玫瑰花糕,玫瑰花茶,它们都可以清热解毒。玫瑰油可以美容,也可以吃,不过味道有点怪。

  玫瑰花很好看也很有作用,我们的生活少不了玫瑰花,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描写玫瑰作文 篇5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边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着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开出市区大路之后,顺着蜿蜒山路前行,竟然来到了墓园。

  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远路。

  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改买了一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为逝者举行布满鲜花的盛大丧礼,不如在其在世时,善尽孝心。

  描写玫瑰作文 篇6

  从我记事起,就在母亲种的玫瑰的芳香气味的陪伴下成长。

  所以,在我的记忆里,母亲总是扛着锄头,拿着玫瑰花种子,去后院种玫瑰花!还不忘从菜地里捧一些肥沃的土壤去,盖住种子。说是这样的土壤里有许多蚯蚓,蚯蚓能松土,帮助玫瑰生长!

  那些天,我总能在后院看见母亲忙碌的身影!

  几个月以后,母亲种的玫瑰开花了!鲜红的玫瑰花瓣托着淡黄色的花蕊。风一吹,十里外都能闻到香味!

  我有时跑出去,跑到小河边,和小鸭子们一起嬉戏玩耍。站在河岸,扑面而来的微风夹带着一丝丝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花里还带着甜味!鸭子们也闭了眼,仿佛沉醉在这芳香气味之中了……

  儿时,我和几个邻家小妹玩得挺好!稍大些便喜欢聚在一起做做手工了!女孩子都爱美。所以,她们便商量着要做古法玫瑰口红。

  我之前告诉过她们,她们也看到过――母亲在后院种了玫瑰!所以她们就吵着要去摘我家的玫瑰!

  我那时根本不知道这事!直到那一天清晨,后院传来的嬉笑声吵醒了我……

  “这可是母亲的辛勤付出换来的!你们不能摘!”我飞奔过去,死死地护着玫瑰花。

  邻家小妹吓住了……

  母亲在厨房听见我的吼声,就跑过来瞧瞧发生了啥事。知晓原因后,她毫不犹豫地摘下两朵玫瑰花,附带着几块蜂蜡,送给了我们。邻家小妹高兴坏了,直往家里跑!我却是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母亲看见我的脸色很难看,就不紧不慢地对我说道:“丫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种的玫瑰并不是留给自己观赏的。我把它们留给了全村人,留给了大自然!微风吹过,十里之外的那些村民都能闻到呢!”

  也是,微风轻轻吹过,玫瑰的芳香笼罩了整个村子呢!

  我长大后,母亲种的玫瑰都变成了我最爱吃的玫瑰花馅月饼,但我真舍不得那些开得正艳的玫瑰花!

  每逢中秋节,母亲总是会叫来邻家小妹一起吃月饼!

  “这么好的玫瑰花,摘了也怪可惜的!”邻家小妹看着玫瑰的残根,惋惜地说道……

  这件事已经过去许多年了!如今,我已是一名中学生了!母亲也老了,她那日渐虚弱的身体已经不支持她种玫瑰花了……但是,每当我回到故乡,仍会忆起母亲种的那些香飘四溢的玫瑰花!

  描写玫瑰作文 篇7

  这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偏僻的村庄。在这村庄里有一个善良的女子,名叫丽莎。她不仅正直善良,而且吃苦耐劳,村民们都很喜欢她。有一年,村庄被传染了一种瘟病――-狂犬病。

  村庄里死了很多人。因为偏僻,村子里没有好的医生和特效药。丽莎再也看不下去了,就翻山越岭找到了活佛济公。丽莎告诉济公活佛,村子里因为狂犬病死了很多人,求活佛救救可怜的村民。济公说:“救村民可以,可是那要吃很多苦的。”丽莎马上说:“我不怕吃苦,活佛快告诉我秘方。”

  “你真的不怕苦不怕累,就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朵美丽的花,名叫沙漠玫瑰。你把它摘回来煎成汤药,给村民们喝下去就会好的。不过,这沙漠玫瑰不是那么容易摘到的。它生长在大沙漠边的月牙湖中岛上,还有一个神兽看守着。你要穿越沙漠,会有很多危险的,你敢去吗?”

  丽莎一听,有些吃惊,可是她一想到村民就马上镇定下来,坚定地说:“我敢!没有我丽莎办不到的事!”说完就回到家中,骑上心爱的骆驼,带上干粮和水,走向了大沙漠。丽莎一刻也不敢停留,风餐露宿,历尽千难万险,终于来到了月牙湖。水怪看到一个风尘仆仆的女子出现在这里,很是奇怪,就问:“你是谁?为什么来这里?”丽莎看到水怪吓了一跳,很快就想到活佛说的神兽,就马上回答道:“我是来找沙漠玫瑰的,因为我的村子里正传染着狂犬病,已经死了很多人了。活佛济公说只有沙漠玫瑰才可以医治这种病。我是特地来寻找良药的。”

  水怪一听不高兴了,说:“这沙漠玫瑰是月牙湖的宝贝,你拿去了,我这月牙湖就不那么灵气了,不行!”丽莎一见水怪不同意,就再三哀求:"好神兽,求求你,把沙漠玫瑰给我吧,救救可怜的村民吧,不然全村人就会死光的。”丽莎说着说着就伤心地哭了起来。神兽被丽莎的真情打动了,只好同意了。他把丽莎驮到湖心岛,丽莎满心欢喜的摘到沙漠玫瑰。神兽又把她驮回岸边。

  最后神兽施了魔法,将丽莎很快送出大沙漠。丽莎带着沙漠玫瑰回到村子。她马上把它煎成了汤药。村民们喝了药,病很快好了。村民们十分感谢她,都称她是活菩萨。从此,这个美丽的故事就万口流传,代代流传,传来下来。

  描写玫瑰作文 篇8

  曾经学过这样一段古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曾益其所不能……”这段话充分说明了,一个人要想成功,必要经历苦难。

  一个人自从呱呱坠地起,就要经历各种磨难。在少年,要经历求学之苦,在青年,要经历就业之苦,成年后还要经历生活的磨练!

  不仅是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要接受挑战。田震曾经唱过一首“风雨彩虹,镪锵玫瑰”的确,玫瑰在经历风雨的打击后仍然坚强不屈,而且还变得更加挺直坚毅。

  纵观历史,韩信若不经受胯下之辱,何以主帅全军,冲锋杀敌,建功立业;司马迁若不承受宫刑之耻,何能着出史学之巨作《史记》;越王勾践若没有卧薪尝胆,怎么能一举消灭吴国……这样一来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啊!

  横看现在,仍然浮动着许多真实的例子,就拿上大学来说吧!别看大学的学生表面看似轻轻松松,熟不知在此之前,他们不知话了多少经历,多少时间,多少心血,才得以自豪的迈入大学的门槛,多少人为了踏过这门槛在高三挑灯夜战,奋起读书,如古人为了能考上状元,十年寒窗,头悬梁,锥刺骨,才得以跳过龙门,前途似锦!

  他们的的确确是经历了巨大的挑战才收获了累累的果实。

  但是有的人在这挑战面前却软了脚,记得有一个多愁善感的王子,每当看到别的国家发生了灾难,他便害怕的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我身上那该多可怕啊。”终于有一天灾难降临在他身上,他的国家遇到了洪灾,那个王子在洪灾面前臣服了,干脆不当国王来逃避灾难,最后那个王子饿死在街头!

  王子的故事是可悲的同时也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灾难,困难,并要有“你放马过来吧,我不怕你”的气概来征服灾难,困难,西游记中孙悟空被太上老军抓入炼丹炉中煅烧了七七四十九天,本以为他会被烧死于火炉之中,谁又能想到他在炉中竟越烧越勇,以至于他能在取经路上降服一切妖魔鬼怪。

  其实我们也在火炉中煅烧,总一天我们会像孙悟空那样,在炉中身经百战越烧越勇,最终成为受人瞩目的人。

  写着写着,忽然想唱歌,“风雨彩虹,镪锵玫瑰……”

  描写玫瑰作文 篇9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突然很喜欢Eason的这首《红玫瑰》,或许无关风月,我们的存在也许只是给予对方胜似爱情的关怀。因为并没有开始,所以谈不上相濡以沫,却只好是相忘于江湖。只是很喜欢,喜欢这句歌词;只是想请你记住,你欠我的幸福,或许此生无需弥补……

  米莱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她给的爱,若似伤害,于己于人,太多无奈,左右不了的,就放手离开,因为到最后她能给的只有自由。只是陆涛他不知道,你还欠她一个无法释怀的拥抱……他成全了你所谓的幸福,而你拿什么还给她痛心的领悟,我不相信,她不爱了……

  程又青是幸福的,因为他有一个可以为他忘了自己的李大仁,他隐藏,他迁就,他永远只是一个好朋友。程又青是近视的,她一直追求的,一直等待的,就在身边,只是,镜片模糊了她的幸福,不过还好,一切还来的及。那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没有问题的程又青和李大仁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他爱你,仅仅只欺骗了你自己……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是一生的迁就……

  这或许就是电视带给我们截然不同的感觉,毕竟这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商业,收视率才是最重要的指标,无论你付出了金钱或者眼泪,你所得到的只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升华,不否认生活中有这样的故事,但又有几个经历过。其实厌倦到终老,还是怀念到哭泣,难道仅仅因一念之词,就能释怀?或许需要一生的兑现……

  某个同学的婚礼上,只是不经意的一句话语,双臂张开的动作,她跌入我的胸怀,或许她需要的只是一种安慰,一丝安全的温暖,而我能给的只有对你的怀念。我忘了,无影无踪,但更厌倦了背对你飞翔,即使这样,幸福依旧难了……你所能给的永远都是奢望……

  我爱懂了,怕你恋爱,却更希望你幸福,亦或不舍,亦或心痛,而或许现在我能给的:无论何方,哪个方向,寄给你最好的祝福……爱你怎么能了,亲爱的你如何忘掉?无论谁撰写的都难能给我答案。

  许久以后,孟云遇见了夏露,如果冷就让你自由的景象已然淡去。那么直白的一句话,一个微笑,可以换回来的是未了的爱情,因为你欠我的幸福,可以随时弥补…… 你走,我不送,你来,无论风雨多大,我都去接你,还带着我的红玫瑰!  你欠我的幸福……

  描写玫瑰作文 篇10

  或许是因为家庭原因,所以从小我就比较胆小,敏感。虽然也想像自己能够勇敢起来,能够离开教室的角落去向同学们打招呼,但是最后勇气好像就像一颗膨胀的气球被扎了一针一样,咻的一下漏得一干二净,你看!这就是我。胆小又害怕受伤的我。

  有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叶远航的孤舟,望着眼前茫茫的大海,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路,仿佛就困在这茫茫大海里,望不到彼岸。所以这时候的我遇到了活泼开朗的他,我感到非常的开心。他是我的同桌,就像一位快乐的天使,脸上总带着永不消失的微笑,像窗外的那一朵玫瑰,带着艳丽的色彩闯入我的视野,闯入我的世界。

  他总能够在我自怨自艾的时候,拍一下我的肩膀,给我一个灿烂的大笑,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样,笑总是会感染的,所以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在他的带领下,我能够渐渐地融入班级的同学里面,虽然大多数时候,我也只是在一旁听着他们说话而微笑。但这样已经很满足了,就好像我正在逐步的敞开自己,让自己开朗,让自己解放。我记得那天他拉着我去广场上放风筝,我记得公园那里很少人,很空旷。青青的草地,花儿摇曳,正在散发着它们的芳香,我想它们也应该是在享受着微风的抚摸吧,它们必定也跟现在的我一样很享受。“你看!风筝在天上飞而飞,就像你的痛苦一样,被你放的那么高,离你也非常远,所以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尽情的大笑。不必再去胆小,不必再去悲伤。”我看见他在那里拉扯着风筝线,一边在我耳边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大笑。我非常感谢在生命中能够遇到这样的他,让我的生命中充满了阳光与色彩。他就像强行闯入我生活的那一抹浓烈的玫瑰,独自而又傲然地散发着它独有的香味,在不断的吸引我,打开窗户,打开那紧闭了许久的窗户,离开自己的小世界,走向外面,走向他,接着拥抱他,与他一起在温暖的阳光下快乐的大笑,跟他一样去享受生活的每一次美好。你说他好不好啊?现在我已经不再紧闭那扇窗户,我也能够坦然自如的离开自己的世界,去拥抱室外那宽敞快乐的世界,这其中功不可没的是他。

  我记得我跟他说再见的那一天,我在他的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谢谢。他当时一脸茫然,我只是轻轻地笑了笑。谢谢你,把我拉向外面充满阳光的世界。

  描写玫瑰作文 篇11

  我与他相遇在丘陵里。

  他是绿玫瑰――玫瑰中的另类。如若没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他,他看上去朴实平凡,却独有魅力。

  刚见到他时,我以为只是树叶落在了草上,多注视了几眼后,越看越不对劲,那些草上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围成了一个淡绿色的球。我慢慢地走进,他的茎干上长满了刺,茎干上方有淡绿色的花瓣围成的花骨朵。这难道是绿玫瑰吗?他默默散发着奇异的幽香。它花色青碧,比翠玉还要美。但他却有毒,相传只要手指一碰到它就会中毒。

  卡罗拉玫瑰,算是玫瑰中长老级别的,花瓣颜色鲜红,花瓣较多;戴安娜玫瑰,粉红的花瓣,看起来梦幻美丽;冷美人玫瑰,紫色的玫瑰,花期长,花朵大……这些玫瑰长得鲜艳靓丽,被人们采摘来发挥作用。但玫瑰摘下后,花期一般只有一个星期,他们用尽生命去绽放,去争奇斗艳,被人们采摘下后,却只有一个星期的生命。

  绿玫瑰,生长在低山、丘陵里,天真简朴,青春常驻,毫不引人注目,不与梅花比骨气;不与青竹比挺拔;不与荷花比高洁;不与松树比坚毅;不与牡丹比艳丽……他只自己做自己,甚至还会隐藏,让人们不易发现他。如若有人发现了他的独特,想去采摘的时候,它的刺和毒就派上了用场。

  倘若他没有了刺,旁人可以随意采摘。

  倘若他没有了刺,旁人将毫不畏惧。

  倘若他没有了刺,他会因为别人的采摘而早早丧失生命。

  他不羡慕开的艳丽的花,不羡慕被人们喜爱的花。因为那些花没有自由,一生长下来,注定要被人们所采摘。也因为绿玫瑰这独有的颜色,隐藏在丘陵里,他才能在阳光下尽情开放,与鸟儿们一同生活。他不曾羡慕别人,只曾羡慕自己。

  但他并不柔弱,他想在他有限的生命里获得一席之地,必须拥有保存自己的实力。

  在他生命的终点,回首自己的一生,活得坚强而温柔。

  他在自己的一生中,不争不抢,平平淡淡生活在安宁的环境里,不奢望,不索求,活得如此坦然。当然他也懂得保护自己,不懦弱,不退缩,不畏惧。

  在清晨第一缕晨光出现时,他随着微风在丘陵里摆动……

  描写玫瑰作文 篇12

  白发戴花君莫笑,岁月从不败美人。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作为我的启蒙老师,儿时的我无论提出多么幼稚的问题,她都会一一解答。为了我,她曾辞去工作,整日将我捧在怀中,专心照顾;我也在她那温暖的臂湾中成长着,不时玩弄着母亲那一头乌黑顺直的头发。

  时间迈着轻快的脚步走着,我上了小学,母亲却因为工作,变得整日不在我身边,那时我多渴望您能为我做一顿午饭,而不是把我放在小饭桌;多盼望您能来学校接我,而不是接送车;多希望您能来参加我的每一场演出,而不是仅仅在家里充当化妆师……许多的遗憾和抱怨,您都听我诉说过、发泄过,可每次您都是摇头叹气,将我搂抱在怀中,只轻声说着“对不起,妈妈忙……”。但您却从不曾跟我提起――您数次在晚上回家后默默替我检查作业,您数次向班主任老师打电话了解我的学习、生活情况,您数次在我过生日时提前精心准备礼物……

  转眼间,我便初二了,由于住校的原因,我离开了母亲身旁,带着希望踏上了求知的路。如今的您,依然奔波忙碌着:四川、青海、西藏、新疆……您年复一年的日程中,让我熟悉了这些地方……但现在,您是我心中独立、自主的女强人。您是无私的,无论是作为我的母亲,还是作为社会的一员,都是如此,您的身影总是出现在一次次公益事业中。所以,如今的我也知道了自己幼时的不懂事。

  上次放假归家,恍惚间,我看到母亲那一头乌黑的长发添了许多银丝,光滑的脸上也有了细小的皱纹……这一切的一切是那么微小而又刺眼。落日很美,美得惆怅亦苍茫,因他行将消失;母亲的青丝很美,美得缠绵萦回,却终抵不过匆匆时光。

  哪个妈妈年轻时不是漂亮的小姑娘呢?只是后来啊,她有了自己的小公主,有了自己的生活,所以她才握起了长剑,成为了英雄。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她已将半生美好时光给了我和姐姐及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终日奔波劳碌的生活染白了她的头发。

  在我的心目当中,母亲就是一位培植玫瑰的园丁――她赠与社会无数朵玫瑰,而留在我心田的是那玫瑰的清香,那永远都消散不去的清香……

  描写玫瑰作文 篇13

  听同学张小燕说,在中山市民众镇钟家村有一个雨婕玫瑰园,里面种植有一百多个玫瑰品种,主要分为两大类:灌木玫瑰与藤蔓玫瑰。

  藤蔓玫瑰?以前我见过的都是灌木玫瑰,却从未听说过藤蔓玫瑰。今天是星期天,做完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以后,我和表姐一起兴高采烈地出发,骑自行车前往雨婕玫瑰园,打算一睹藤蔓玫瑰的风采。

  走进雨婕玫瑰园,我们才恍然明白,真是走进了一个玫瑰花的海洋,连空气也充满了玫瑰花的媚惑芳香。道路的两旁,种植着很多品种的灌木玫瑰,艳红、暗红、粉红、鲜黄、浅黄、奶白、缀边……让人目不暇接。

  一直往前走,来到了一个篮球场大小的花仙广场。广场的南面是雨婕亭,北面是玫瑰茶馆,东面是一道长约百米、高约三米的玫瑰墙。玫瑰墙的两端各有数棵高大绚丽的花树,查字典缤纷,如彩云般美丽。不要以为那是树本身在开花,其实那是美丽的藤蔓玫瑰攀爬而上形成的壮丽景观。

  快步走近玫瑰墙,只见石墙上爬满了藤蔓玫瑰,攀援而上的藤条紧紧地抱着墙壁,茂盛的花枝交错成片,形成一道近百米长的花墙,如果不动手,我们根本看不到石墙的墙体,需要用手艰难地拨开枝叶,才勉强露出石墙的真面目,“含芯彩万瓣,临风绝一墙”。

  藤蔓玫瑰有很多品种,金黄色镶玫红的“阿斑斯”、粉黄色的“新香槟”、粉红色的“伊甸园”、桃红色的“水蜜桃”、艳红色的“状元红”、白色淡雅的“坦尼克”、清新可人的“阳光粉”……大如碗,小如杯,朵朵灿烂地开着,五彩斑斓,娇艳妩媚,在阳光下争妍斗艳,华丽至极,令人叹为观止。

  千娇百媚、绚丽多彩的藤蔓玫瑰花朵,似鸟如蝶;枝条伸出美丽的花指,柔弱如柳如瀑。亿万朵玫瑰花簇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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