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的意义附件一、附件二全文公布


  
   可以说,五次人大释法以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为目标,通过对争议法规范的解释回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为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制定香港国安法与恢复香港社会“稳定”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但香港回归23年仍未完成“23条立法”,导致国家安全出现严重短板与风险。特别是2019年6月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分子从事暴力恐怖活动,某些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妄图利用香港遏制中国发展,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使“一国两制”和国家安全受到严峻挑战。在此情况下,恢复稳定与秩序成为香港民众的热切期盼,也只有恢复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才能得以实现。
  
  
为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2020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香港国安法并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一系列举措对于恢复香港社会稳定、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取得了显著成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2020年施政报告》指出:“香港国安法为恢复香港稳定带来显著效果,鼓吹“港独”及与外部势力勾结的情况已逐步减退,部分头面人物明显收敛,激进的组织停止运作或解散,涉嫌违法人士畏罪潜逃,街头暴力行为大幅减少。”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使得基本法得以进一步完善、弥补了国家安全的短板,使香港社会恢复了稳定,为经济繁荣奠定了基础。
  
   (三)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2021年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是确保国家安全、落实“一国两制”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弥补选举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实现循序渐进发展民主。随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被提上议程,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成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核心问题。早在2004年,许崇德教授就“爱国者治港”问题旗帜鲜明地指出,选举决定了什么样的人进入治港行列,掌握政权,关系到实施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的问题,因此要积极落实“爱国者治港”。[39]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是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央为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其有利于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有利于确保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也为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奠定了基础。
  
  
香港回归24年来,通过人大释法、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等形式继续保持了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在国家统一、国家安全遭受重大风险情况下,维护香港的“稳定”成为了首要的任务。随着“一国两制”事业的发展,尽管“繁荣”和“稳定”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但是长期保持“繁荣和稳定”始终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和香港基本法的初心,恢复稳定的香港社会需要回归“繁荣和稳定”这一总体目标。
  
   结语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是基本法的立法目的。长期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是中国共产党开创“一国两制”伟大事业的初衷,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繁荣和稳定”作为香港基本法序言的核心价值,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开放性的结构,是解释基本法的基本依据。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繁荣”和“稳定”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迁,但“繁荣和稳定”作为“一国两制”的初心是不会改变的。
  
   注释:
   [1]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1页。
   [2]参见许崇德:《略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第55-61页;李昌道:《“一国两制”是香港基本法的法理核心》,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56页;曹旭东:《香港政党政治的制度空间》,载《法学》2013年第2期,第110页。
   [3]强世功:《司法主权之争——从吴嘉玲案看“人大释法”的宪政意涵》,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5期,第14页。
   [4]李海文:《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九州出版社2015年版,第276页。
   [5]张晓京、齐鹏飞:《“长期打算,充分利用”——中共对港问题八字方针确定始末》,载《党史博览》1997第7期,第5页。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00页。
   [7]邓小平:《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页。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901页。
   [9]同上注,第983页。
   [10]邓小平:《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2页。
   [11]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结构(草案)》,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1986年4月,第10页。
   [12]参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工作报告》,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1987年4月,第6页。
   [13]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委员们对基本法第四、五、六、十章和条文草稿汇缩的意见》,1987年12月,第55页。
   [14]李浩然主编:《香港基本法起草过程概览》(上册),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12年版,第23页。
   [15]同上注,第23页。
   [16]同前注[14],第24页。
   [17]江泽民:《我们对香港前途充满信心》,载《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84页。
   [18]胡锦涛:《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载《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93页。
   [1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党建》2017年第11期,第30页。
   [20]同前注[8],第901页。
   [21]同前注[7],第13页。
   [22]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1页。
   [23]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86页。
   [24]同上注,第785-786页。
   [25]同前注[6],第318页。
   [26]同前注[8],第901页。
   [27]习近平:《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23页。
   [28]同前注[23],第786页。
   [29]同前注[14],第16页。
   [30]参见“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另五人诉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 FACV5/2010。
   [31]参见“入境事务处处长诉庄丰源”, FACV000026Y/2000。
   [32]张友渔:《顾全香港稳定繁荣大局》,载《基本法的诞生》(第1册),香港文汇出版社2018年版,第105页。
   [33]同前注[22],第221页。
   [34]同前注[14],第16页。
   [35]许崇德:《简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3期,第17-18页。
   [36]参见许崇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4期,第3-4页;许崇德:《略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第58-64页、第130页。
   [37]参见廖克林:《略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国家主权统一原则》,载《当代法学》1990年第2期,第19页。
   [38]参见叶海波:《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权力冲突与协调》,载《当代法学》2012年第1期,第89页。
   [39][39]许崇德:《香港基本法与香港的选举问题》,载《许崇德文集》(第4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8页。
   作者简介: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陈佩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2021年第5期
  
本文责编:陈冬冬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128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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