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音乐艺考声乐200分能去什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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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6月22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
一本:文科553分、理科546分;
二本:文科492分、理科458分;
专科:文科190分、理科180分。
艺术类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5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175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45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90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85分;专科26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8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70分,专科250分。其中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音乐表演类其他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本科层次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不低于30分。
三、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10分;专科295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195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190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200分。
5.编导类专业:本科205分;专科195分。
注: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甘肃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6月22日下午14点,甘肃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
艺术类
艺术体育类统考最低控制线
中职生
重庆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普通文、理类
(一)文史类
本科第一批:524分;本科第二批:434分;
高职专科批:140分
(二)理工类
本科第一批:524分;本科第二批:428分
高职专科批:140分
二、艺术类
(一)本科批
1.美术类:321分
2.音乐类:①音乐学:322分
②音乐表演
(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270分
3.编导类:408分
4.影视类:①影视类(播音与主持):372分
②影视类(表演):328分
5.舞蹈类:200分
(二)高职专科批
1.美术类:120分
2.音乐类:①音乐学:170分
②音乐表演
(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120分
3.编导类:170分
4.影视类:①影视类(播音与主持):170分
②影视类(表演):120分
5.舞蹈类:120分
三、体育类
本科批:315分;高职专科批:140分
贵州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浙江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普通类分段线
二、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三、体育类综合分分段线
四、2018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分数线
河北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文史、理工类
二、艺术统考类
三、艺术校考类
注:以上专业分为我省相应科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四、体育类
五、对口各类
北京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统一招生考试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其中艺术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云南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安徽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一览表
二、艺、体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一览表
说明:艺术A类:包括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二(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模块六(书法学)本科专业;
艺术B类:除艺术A类以外的其他本科专业。
江西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68分、理工类52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496分、理工类447分;
军校军检线文史类558分、理工类517分;
艺术类本科290分;
体育类本科312分;
三校生文理类本科:505分;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28分;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160分;
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160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112分;
体育类高职(专科):112分;
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112分;
三校生体育类高职(专科):112分。
内蒙古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普通类
文科
本科一批:501分;本科二批:399分;高职高专:160分
理科
本科一批:478分;本科二批:336分;高职高专:160分
二、艺术类
山西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本C类院校)
(一)文史类:
第一批为546分;第二批为476分。
(二)理工类:
第一批为516分;第二批为 432分。
(三)艺术类:
1、第一批:艺术(文)为355分;艺术(理)为335分。
2、第二批:艺术(文)为309分;艺术(理)为281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5.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3.0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3.00分;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1.00分;书法学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8.00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6.0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资格分为314.00分。
(四)体育类:
1、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0分。
2、第一批:体育(文)为437分;体育(理)为413分。
3、第二批:体育(文)为381分;体育(理)为346分。
(五)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黑龙江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普通文理类:
理科一本:472分 文科一本:490分
理科二本:353分 文科二本:406分
(二)艺术类:
理艺:223分 文艺:240分
(三)体育类:
理体:211分 文体:243分 体育术科:86分。
陕西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一批:
文史类 518分,理工类 474分
本科二批:
文史类467分,理工类 425分
本科三批:
文史类 345分,理工类 332分
高职(专科):
文史类 160分,理工类 160分
艺术(文)
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04分
专科分数线 112分
艺术(理)
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76 分
专科分数线 112分
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01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分。体育类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本科分数线245 分,专科分数线 120分。
山东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505 分
理科:435分
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文科:550分
理科:517分
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录取控制线
文科:328分
理科:282分
体育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293分
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 328 分
艺术理: 282分
注:独立设置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除外),由院校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福建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河南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青海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75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5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65分;省内专项450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424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14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14分;省内专项409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404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77分;省外院校民族预科377分。
普通专科:200分。
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03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83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93分;省内专项378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365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5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55分;省内专项350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345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34分;省外院校民族预科334分。
普通专科:200分。
藏汉双语类
藏汉双语文科:本科455分;省内院校本科预科443分;专科430分。
藏汉双语理科:本科399分;省内院校本科预科360分;专科356分。
注:考生填报藏汉双语授课招生计划志愿,投档成绩计算方法为:民族汉考+藏语文+数学+综合+照顾分(外语成绩作参考)。藏汉双语考生通过分数转换,达到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选报普通类院校志愿,投档成绩计算方法为:(民族汉考+藏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蒙文类
文科本科278分;理科本科235分。
体育类
文科:本科367分;专科340分。
理科:普通班、民族班本科310分;蒙文本科227分;
普通专科266分。
注:体育类划线成绩为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
艺术类
美术
文科本科(含蒙文)496分,专科377分。
理科本科490分,专科460分。
民族工艺美术
文科本科(含藏文)555分。理科藏文本科503分。
音乐学(声乐)
文科本科(含蒙文)414分。理科本科385分。
音乐学(器乐)
文科本科488分。理科本科430分。
舞蹈
文科本科385分,专科333分。理科本科450分。
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583分,专科560分。理科本科550分、专科530分。
音乐表演(声乐)
文科本科474分高考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专科415分。
理科本科410分,专科368分。
音乐表演(器乐)
文科本科521分,专科462分。理科本科510分。
注:艺术类划线成绩为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说明:本科层次定向招生计划(不含国家和地方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院校普通类计划提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本科计划招生,不低于在青海省相应批次招生各有关高校普通类计划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443分。
理科类:总分376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一)高分优先投档线(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
文科类:总分550分。
理科类:总分500分。
(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地方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530分。
理科类:总分480分。
(三)高水平运动队
文科类:总分496分。
理科类:总分430分。
(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
文科类:总分550分。
理科类:总分500分。
其中,陆军工程大学:理科类总分376分。
(五)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76分。
理科类:总分41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其中,华南师范大学:理科类总分480分;广州大学:文科类总分530分,理科类总分480分。
二、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215分。
理科类:总分205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00分,体育术科18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9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90分,音乐术科150分。
三、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卫生专项计划)
(一)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理科类总分410分。
其中,广州中医药大学:理科类总分480分。
(二)专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23分。
理科类:总分356分。
四、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305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60 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120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120分。
五、各类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一)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380分。
理科类:总分320分。
(二)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70分。
理科类:总分310分。
(三)专科院校少数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360分。
理科类:总分300分。
六、其他预科班
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50分。
理科类:总分290分。
湖南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海南省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西藏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75分,汉族46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320分,汉族35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48分,汉族169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27分,汉族445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78分,汉族33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10分高考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汉族213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该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1。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24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04分,汉族118分。
2。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95分,汉族235分。
专科:少数民族147分,汉族149分。
三、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本科:267分。
2。理工类
本科:188分。
温馨提示
其他省份成绩公布时间:
新疆:6月24日晚7点后

浙江省艺术类高考专业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等八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实行单独提前网上报名的办法。网上报名将从11月20日开始。同时发布的还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报考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考生可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报名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从11月20日9时开始,至11月22日22时截止。网上报名时,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原则上应选择考生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且必须与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地一致。
  报考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同时在网上办理省统考报名手续;报考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按设区市范围选择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地点,省统考地点须与高考报考点所属的设区市一致。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艺术报考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选择就读毕业学校作为现场信息确认点;往届生高复班在读的考生选择就读高复学校作为现场信息确认点;社会考生(含本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考试中心)指定的确认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后,考生取得《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报考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网有关报考简章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艺术报考证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今年12月13日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和色彩三门,我市考点安排另行发布。我市考生须在12月10日至12月12日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并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了解有关考试规则。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于2016年1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网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并打印成绩。
  今年还规定,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声乐和器乐三门,考试时间和考点另行公布。
  记者俞佩忠
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
  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选拔程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点设置及管理
  考点设置:按照“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的原则,2014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类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 术 类:四川美术学院 西南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音 乐 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表演、播音):重庆大学
  舞 蹈 类:重庆大学
  编导类(广电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重庆邮电大学
  各考点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设点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考点设主考(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主考1至2名。考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卫组、后勤组、信访咨询组等机构。主考人员和评卷教师均按一定比例在有关院校中聘请,原则上设点院校不得超过50%。各考点业务机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须于2013年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备案。
  考点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领导和管理本考点专业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本考点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二)确定办公室和各业务机构负责人及其职责;
  (三)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试题试卷的命制、评分参考的制定和保密保卫工作,并保证其质量和绝对安全;
  (五)组织本考点的考试、评卷、统分和输机统计工作;
  (六)处理本考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上报;
  (七)招生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
  美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并做好命题、制卷、评卷、统分等工作,各美术专业考点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二、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于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报考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须加盖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进行塑封。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3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报考证》上的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确有兼报者,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三、考试科目、命题原则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美术
1、素描(头像)
100分
300分
2、色彩(静物)
100分
3、速写(人物动态)
100分
  2.音乐类
专业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00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理论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分
300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或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分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钢琴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器乐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演唱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0分
300
②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③练耳(笔试)
40分
④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演奏
①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②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③练耳(笔试)
40分
④乐理(笔试)
20分
  3.编导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导演
艺术常识
100分
300分
故事写作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4、影视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表演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50分
300分
2、集体表演小品
50分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50分
4、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50分
5、命题小品表演
1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50分
300分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50分
3、话题评述
100分
4、即兴主持,
100分
  5.舞蹈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形体比例、相貌、气质)
50分
300分
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速度力量、协调感、弹跳力)
130分
舞蹈技能测试(跳、转、翻)
15分
个人特技展示
5分
组合或剧目表演
90分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10分
  (二)命题原则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试题的命制和评分参考的制定由考点负责(美术类专业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专业考试建立考试题库,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和纪检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考题。参与命制试题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保密观念强,无直系亲属报考,未参与辅导考生。命题范围不得超出中学教学大纲,内容重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评分参考须科学、客观、具体、操作性强。
  各考点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建立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还应当配备报警器、灭火器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密保卫工作,主考应亲自担任保密工作责任人。各类试题和评分参考考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和评分参考应分科分袋密封,加盖密封专用章,存放在保密室保密柜内,由两人以上负责值班保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笔试科目的试题在考试前,应交由考务负责人和监考员检查密封是否完好,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监考员当众向考生启封。若发生试题失泄密事件,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
  四、专业考试
  (一)统考考前准备
  各考点要在主考领导下,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专业考试有关文件和工作细则,学习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纪律(见附件2),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纪律和要求,熟悉和掌握各类考试规章和操作程序,并按考点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各考点应公布考试的具体要求、程序、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要绘制考点平面示意图和张贴路标,要设置茶水、医药和有关物品供应点。要在考场门口贴上考场编号,对笔试科目还要按考生的专业考号划分考场和进行课桌编号。主考要对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存在薄弱环节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加强,务求落实达标,各考点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二)统考实施
  面试科目的主考教师应按照各考点专业考试时间(见附件3)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待考,由检录人员核对考生《报考证》和《准考证》与本人是否一致,自动生成编号,考生进入考场,即可开考。
  笔试专业考试开考前30分钟,监考教师到试卷保管处领取试题(试卷),考生提前15分钟排队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所有考生准考证、报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相符且准考证号码与座位编号一致后,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逐份核对,若发现试题(试卷)有差误,及时更换备用试题(试卷),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开考时间到,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时间终止,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按考号顺序收回试卷(含空白试卷,应在空白试卷上写明考试科目和“缺考”字样,试卷应当场按考号顺序密封装订成册。每个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事表上注明试卷份数、科目和缺考生考号及人数,签字后将考场记事表与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加封。在每个加封试卷袋上要注明份数和科目,同时记录密封时间,以免散失,并立即送回试卷保管人员处验收存放。
  考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标识,严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考点主考安排。除主考、监考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家长、亲友及其他人员不准在考点周围围观、喧哗。如有影响考点秩序或故意寻衅的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情节恶劣者,考点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以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三)校考及考点设置
  在渝招生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既有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也有在统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再组织专业校考的。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见附件4)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报考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院校的考生,只要参加了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达到了本科或专科分数线),就可以填报该校相应层次的专业;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凭《报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果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市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内,考生必须先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校考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校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并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宣传。
  需来我市单独设点进行艺术专业考试的市外院校,须提前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须明确考试时间,组织形式等),经同意后方能进行,市外高校来渝组织校考的时间必须安排在我市专业统考之后。为加强监督检查,来我市设点的高校必须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
  非美术类:重庆广播教育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原上清寺电台,联系电话:63861075)。
  未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五、统考主考教师及评卷教师的选聘
  (一)主考教师及评卷教师的选聘条件
  政治思想好、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工作认真、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遵守纪律;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艺术类相应专业,未参加本专业任何形式辅导班。
  (二)主考教师及评卷教师的选聘程序
  由有关高校或专业艺术团体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按要求推荐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形成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库。当年主考教师或评卷教师由学科专家、教育考试院、考点、纪检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在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库中随机选定。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成员名单参照机密级事项管理。
  (三)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按照评分参考和评分工作细则公平公正记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终身取消参加专业考试资格,还将取消推荐单位下一年度选派主考教师或评卷教师的资格。
  六、成绩评定
  评卷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当面考试科目分数由主考教师当场评定,视唱、演奏、表演等专业须当面评分的科目,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的要求组成不少于5人的主考教师进行测评,由每个主考教师对考生全面考察后单独记名打分,其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专业单科成绩,音乐学专业的声乐、钢琴和视唱科目分组进行考试,每组主考教师不得少于5人(不含伴奏),取其平均分数为该生的最终成绩。主考教师不定时由计算机随机产生分组,考生进场后随机指定考场进行考试。笔试试卷和美术专业各科试卷应集中密封评阅。创作(写作)、影视作品分析等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按评分细则取其平均分数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对音乐常识及练耳笔试,评卷时应采取流水作业法,评卷组长应加强对已评试卷的复核,美术专业的素描、色彩、速写考试科目,评卷教师每科不得少于7人,专业评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集体将考生所得分数直接打在考生的考卷上,美术类专业成立由数名专家组成的评卷仲裁组,对个别有争议的试卷进行最后仲裁。
  当面考试科目考试对考生的现场计分有误,若需改动,主考教师必须签字,并于当天考试结束时将需改动成绩考生名单交考点负责人签字后附在现场评分表上,否则改分无效,并视为违纪行为。各考点计分工作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生的专业成绩。如经复查统计确有错误(不含评分宽严),应经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认定并签字,考点或阅卷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予以更正,并加盖校对章。对私自或串通涂改者,以违反招生纪律进行处理。专业考试成绩一经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一律不得再改动。
  七、报送成绩和划线
  各考点在专业考试成绩校核无误后,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管理程序于2013年12月28日前将成绩光盘按考生号顺序送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考生号和考生的专业成绩必须一一对应。2014年1月12日前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将成绩条(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发放考生本人,考点对考生的专业成绩负责。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市内外院校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信息报送平台报送校考成绩
  凡要求统考查分的考生,应于2014年1月15日前(含15日)持专业考试成绩通知书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登记,查分数据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查分登记表》(见附件5)格式录入后,于2014年1月20日通过平台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查分结果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传给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不论成绩有无差误,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均应书面通知考生。
  我市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初步方案报市招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八、经费管理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所缴的专业考试费等均纳入专业考试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委托各考点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代为管理),供考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等有关开支,要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开支合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核算经费收支。除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各考点和招生学校不得自立项目和标准另行收费。
  九、违规处理
  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在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市内各专业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并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等相关媒体上刊载有关政策、规定、办法
  市内院校在市外招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市外院校在重庆市招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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