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涉及销售折让费是什么的,如何确认收入?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是什么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销售折让一般是在商品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发生的,关于销售折让,有两种处理方式。本文就针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包括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2、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当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除外(冲减上年度销售收入)。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货物: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  发生折让: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区别有哪些?  答: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概念,销售折扣指的是销售方为鼓励购货方多购买其货物而给予的折扣,而销售折让指的是因为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方同意在商品价格方面给予的减让。从概念我们看出,销售折让是销售方的一种主动选择,而销售折让则是被动选择。  另外,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在会计上的处理也是有所区别的。对于销售折扣,做账时直接按照折后价进行处理,不体现折扣金额,发票也是根据折后金额开具的。而销售折让做账时,由于商品质量出现问题而豁免部分货款,可以视同销售减少处理。如果是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则应当在收回原发票时注明“作废”字样,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区别  以上就是关于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会计网!
2022-09-18 00:50
来源:
中汇信达税务师事务所
本期重点对销售货物收入里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商品销售涉及销售折让、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售后回购等几种情形的如何确认收入的进行梳理,下面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一、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条件是什么?
【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需要满足的条件】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项
二、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应如何确认收入?
促销方式一:以旧换新
收入确认:
①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②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促销方式二:商业折扣—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收入确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促销方式三:现金折扣—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收入确认:
①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②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促销方式四: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
收入确认:赠送的礼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第三条
三、商品销售涉及销售折让的,如何确认收入?
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
四、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应如何确认收入?
企业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
五、售后回购时应如何确认收入?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项
来源:北京大兴税务,时间:2022年9月15日。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2022-09-20 09:23
来源:
允良财税
  一、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条件是什么?
  【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需要满足的条件】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项
  二、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应如何确认收入?
  促销方式一:以旧换新
收入确认:①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②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促销方式二:商业折扣—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收入确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促销方式三:现金折扣—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收入确认:①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②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促销方式四: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
收入确认:赠送的礼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第三条
  三、商品销售涉及销售折让的,如何确认收入?
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
  四、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应如何确认收入?
企业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
  五、售后回购时应如何确认收入?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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