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算命收费的可信吗一命靠谱吗?

2023年03月26日 23:42--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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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关于《反直觉的死刑民意》中提到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有一些小伙伴质疑其可信度,例如:中国家庭追踪调查? 这种就差把作假两个字贴在脸上的东西有什么意义吗?[吃瓜] 我不是说他们数据直接作假这种低级手法,而是故意选择相对应的人群,已达到做假的目的: 春运的时候到火车上去采访那些人 你们买到火车票了吗?[滑稽] 买到了[笑哭]还有弹幕认为自己和身边的人都没有被调查到,因此数据不可靠,或者至少要调查到10%的总人口才可能得出比较公正的结论——当然,社会学家有条件的话确实希望直接普查一遍,可惜人力物力财力均不支持,而且统计学的发展提供了利用相对较少的样本得出具有可靠性结论的方法——当然,你也可以否认义务教育阶段就初步学习过的统计学,但这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决策都变成了玄学。视频内的投票到目前为止共有接近7000人参与投票,88%赞成保留死刑,7%赞成废除死刑。而视频中引用的数据是「68%的中国民众支持死刑,31%的中国民众反对死刑」。这个调查结果和网络调查的结果差距过大的原因是什么?给爷整笑了,我就问调查样本是多大年龄,什么行业,居住地在哪??我就这么说,这个样本一定是城市样本,行业什么的先不说。农村才是人最多的地方,,你丫的到农村做民调试试,不说100最少也得90+为什么差异这么大?除了调查时间的不同本身会带来差异外,调查对象的不同可能是关键的变量。很明显,我的「视频调查」中有接近50%的受访者是16-25岁的群体,而CFPS的数据中18-50岁的受访者才只有57.2%(其中18-30岁的为20.3%)。谁更具有代表性呢?根据2021年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15—59岁人口为894376020人,占63.35%。此外,76.9%的视频观众为男性,且更多来自经济较发达地区——例如北京的观众有6%,大家可以猜猜看北京的人口比例占全国的百分之多少?所以,视频调查的结果很可能进一步证明了我在视频中引用的文献的结论:社会阶层越高,则越支持死刑;城市户籍比农村户籍更支持死刑——社会阶层如果足够低,可能都未必能上B站。当然,一个更好地办法是用CFPS的原始数据抽出符合B站用户画像的部分进行比对,但这个工作量有点大,交给感兴趣的B友吧。那么,视频中引证的文献的样本画像如何呢?样本分布只能说肯定比一般的网络调查更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了。顺带一提,联合国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前段时间也做了一个网络调查,大概样本数有20000,微信的用户画像就和B站明显有区别了,结果是——16%支持废除死刑,18%持保留意见,64%反对废除死刑。其实挺有趣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旨在通过跟踪收集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次的数据,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的变迁,为学术研究和公共政策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CFPS重点关注中国居民的经济与非经济福利,以及包括经济活动、教育成果、家庭关系与家庭动态、人口迁移、健康等在内的诸多研究主题,是一项全国性、大规模、多学科的社会跟踪调查项目。CFPS样本覆盖25个省/市/自治区,目标样本规模为16000户,调查对象包含样本家户中的全部家庭成员。像我在视频里说的那样,这玩意儿给成千上万的社会学本科生、研究生甚至专家学者提供了论文素材。某种意义上讲,这个调查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的相关政策制定。统计与调查的结果本来就是可以“被设计”的说实话,我不太相信这几所大学做的这几个调查统计结果确实可以被设计,但是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想设计出啥结果呢?从善意考虑,他们想设计出更符合「真实」的结果——当然,我一直说,我们不可能通过研究得到「绝对」的「客观真实」,只能努力接近。CFPS根本不是为了「废死」而做的调查,死刑相关问题甚至根本不是重点。我们可以看一看它的调查内容。我只能说,花费十多年年时间,动用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就是为了证明大家更喜欢废死,这个猜测成立的可能性在我看来比较低。我们也可以看一下CFPS的一些关键信息。CFPS 于 2007 年开始前期工作,2008、2009 年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总共 2400 户家 庭开展了初访与追访的预调查。2010 年,CFPS 在全国 25 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实施基线调 查,共发放样本 19986 户,最终完成了 14960 户家庭、33600 名成人,8990 名少儿的访问。 此次调查在家户层面累积应答率为 81.25%,合作率为 96.58%,联系率为 84.13%,拒绝率为 2.67%;在个人层面应答率为 84.14%,合作率为 87.01%,联系率为 96.70%,拒绝率为 8.47%。CFPS 2010 年基线调查全部采用面访形式,从 2012 年追踪调查起开始实行以面访为主、 电话访问为辅的混合调查模式。CFPS 共有社区问卷、家庭成员问卷、家庭问卷、成人问卷 和少儿问卷五种主体问卷类型。CFPS2012和CFPS2014的电访问卷是在同期面访问卷基础 上精简的版本,CFPS 2016 的面访和电访问卷则实施了高度的整合,除了个人问卷的认知测 试外,其它内容完全一致。此外,CFPS 从 2012 年追踪调查起添加了代答问卷,通过在家的家庭成员代答的方式收集物理外出个人的基本信息。CFPS 由北京大学研究团队设计,由北京大学以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由北京大学中国 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负责实施,并在执行中得到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中国巨大的社会变革给当今的社会科学家们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 如果我们不能理解这些变革,我们对社会的理解仍不全面。中国的实证研究是历史对当今社会科学家提出的迫切要求,而好的实证研究必须依赖于高质量的调查数据。从更长远的角度 来看,当代社会科学家不可能完全理解中国正经历的这些变化,所以我们更不应该错过这样一个收集经验资料的黄金时期,为未来的社会科学家对当代中国产生超越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解创造可能性。所以,无论是出于当代社会科学实证研究的需要,还是出于将来研究者了 解中国现阶段历史的需要,我们都应该珍惜这个独一无二的机会来记录中国发生的各项重大历史变化,保留中国社会的这段历史,这也是 CFPS 收集数据的根本目的。有评论区问为什么要用这一个数据,因为很遗憾,全中国可能也没有更全、更新的数据了。大规模的社会调查本身就是一个需要政府、财政、学术、社会多种力量共同支持的活动,如果没有社会调查,就无法进行科学的政策设计;如果不相信任何社会调查,所有的政策制定就只能以一种混沌的方式进行——掷骰子。有没有「先射箭再画靶子」的研究?有。我们要做的是让研究更可靠,批判不可靠的研究。而不是拒绝所有研究成果。《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本身提供了开放数据库,在申请后就可以用于学术研究,《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用户手册》则详细介绍了调查的时间、样本、方式方法,甚至不需要申请就可以直接获得(我直接给个链接好了:http://www.isss.pku.edu.cn/cfps/docs/20210511113545661703.pdf)我本人不是社会学专业的研究者(那个,我是厕纸区的),但死刑问题本身横跨了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甚至哲学。像我在视频里已经说的那样,我无意讨论是否应该废死(虽然我已有预估也确实最后大家还是关注是否废死,挠头),更希望展现根据最新社会调查所产生的民意分析结果。除了「废不废」以外,该不该限制?怎么限制?该不该扩大?经济犯罪是否应该适用死刑?要不要恢复流氓罪?如何履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义务和要求?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当然,视频过审已经很艰难了,再讨论下去可能过于敏感,只能说抛砖引玉,希望大家有自己的思考。抽取一些点赞or回复较多的评论进行一下回应。就这么说吧,废死的国度没有一个经济好+人口多+地方大+稳定的[嗑瓜子]满足这四个条件的国家全世界范围内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几个。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率都超高!需要实证研究支持。支持废除死刑,太浪费了,死刑犯完全可以废除人格权嘛,器官移植,人体实验不就有素材了?我不反对保留死刑,但我肯定反对强制器官移植。当然,只是我的个人意见。我不支持废死 但是我支持少杀和慎杀[笑哭] 为啥总要找极端选择[笑哭]没错,其实「完全废除」和「犯罪就死」之间是有非常多选择的。刚看了个新闻,剑南春的董事长。 罚款四个亿。 才五年。 用钱抵扣了。 肯定拿走不少国有资产。 之前上亿都是死刑的。 现在,上亿比比皆是。 没一个死的不了解剑南春的具体情况,但是我个人觉得社会阶层越高的越不怕死刑,因为自己有更多的办法避开死刑。这个可能也和调查结果呼应吧?很怕复试被问到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说赞同废除吧不符合我现阶段对死刑的真实看法,说反对废除吧怕老师是废死派,辩证看吧又怕搞成踢皮球回避问题言之成理即可。我曾有幸参与过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的调查项目,不过不是这一项,是民政部的一个项目,但是调查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调查中,访员对于被访人员的问卷记录是要全程录音的,而且不能进行诱导性提问,最终的问卷也是通过计算机辅助系统进行记录上传的。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带着电脑或平板,在被访人员的家里一问就是两三个小时,中间尽量是不能中断的,而且最终的录音是要上传供专门的老师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样本是不能被计算进去的,会被要求重新向被访者核实或这个数据作废,如果特别多的问题都回答不知道或太多问题的回答审核不过的话,这个样本是有被废弃的可能的。所以我们访员和所有的老师都是本着及其负责的态度去对待的,因为找到一个受访者并且每隔几年就对人家回访是极其不容易的一件事,没有谁会希望废除一个样本。感谢提供信息。是啊,就像西方国家慨他人之慷,说是要给那些死刑犯人道尊重,可谁又能给被害者尊重呢这个说法确实有一定道理。我在介绍国际法院的拉格朗案(德国诉美国)的视频中介绍过日本法官小田滋的话:如果罪犯的人权需要被尊重,那么受害者的人权——一个时常被忽略的点——也应当加以考量。(If Mr. Walter LaGrand's rights as they relate to humanitarian issues are to be respected then, in parallel, the matter of the rights of victims of violent crime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死刑作为最严重的刑罚是必要存在的。但是犯罪者所犯刑罚必须要有个条件才能判处死刑。同样故意杀人,冲动犯罪和蓄意谋杀肯定不同刑罚,干净利落的一刀斩和残忍虐杀肯定也肯定不同刑罚。我觉得说得很合理。我还是那句话:死刑是对被害者最底线的慰藉和尊重,中国从古至今都是生命为先,一命抵一命是刻在每个中国人骨子里的。西方也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古谚。列宁曾经指出“任何一个革命政府没有死刑是不行的,全部问题在于该政府用死刑这个武器来对付哪一个阶级”,“不愿装出一副伪善面孔的革命者,就不能放弃死刑”我引用一下马克思在《死刑——科布顿先生的小册子——英格兰银行措施》中的原话:应不应该认真考虑一下改变产生这些罪行的制度,而不是去颂扬那些处死相当数目的罪犯来为新的罪犯腾出位置的刽子手呢?……想找出一个原则,可以用来论证在以文明自负的社会里死刑是公正的或适宜的,那是很困难的,也许是根本不可能的。一般说来,刑罚应该是一种感化或恫吓的手段。可是,有什么权利用惩罚一个人来感化或恫吓其他的人呢?况且历史和统计科学非常清楚地证明,从该隐以来,利用刑罚来感化或恫吓世界就从来没有成功过。适得其反!(防杠提示:我没有说马克思说的一定是的对的,我的意思是革命导师们在死刑问题上也可能有观点的差异)【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想法,可以评论区继续聊,再次重复,我不删评论,那是叔叔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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