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喰悟空智能深空仓挂机有什么用是干嘛的?

  原标题:四类机器人已经上岗 京东人工智能应用走上快车道  “提起机器人,大家的印象都是一个穿着钢铁盔甲、有眼睛会说话的人形机器,京东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研发出了属于零售领域特有的机器人,并已广泛应用到从采销到物流、售后的各个环节中。”在日前举办的2016中国经济(CIO)峰会上,京东商城总架构师刘海锋的主题演讲一开篇便吸引了与会CIO们的注意。在人工智能被频频提及的今天,如何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实践成果的落地,真正的应用到商业应用中,是每个企业都在思考与努力的方向。   大部分人的心目中,京东是一家电商企业,做人工智能的原因是什么呢?京东已经成为了一个很大的商业实体,在今年双11如此大的体量下京东仍然保持了交易额同比增长了60%的增速。京东刘海锋表示,“这是京东这些年从几千、几万到十几万采销、配送、客服、研发等各环节员工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京东下一步的发展一定不是单纯靠人力的增加,而是需要投入务实的人工智能技术来解放人力,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以保持持续高速的增长。”   过去几年京东在人工智能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布局,从零售行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打造了适用于各环节的机器人,其中既有具备实体外形的AGV、叮咚音箱,也有活跃在服务器端的京东智能客服JIMI。“之前很多人力做的工作,都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的机器人完成,”刘海锋重点分享了其中的四类:物流机器人、JIMI智能客服机器人、信息合规机器人、军演压测机器人。   物流机器人——各具神通的智能物流机器人军团
  物流是京东的核心竞争力。京东拥有中国电商领域规模最大的物流基础设施,并将成为全球唯一拥有中小件、大件、冷藏冷冻仓配一体化物流设施的电商企业,负责全链条的货物生产和配送,但在物流领域,特别是配送领域还有很多挑战。   第一,农村电商和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中国有非常多的农村,京东大数据报告显示,农村电商用户数量近年来呈爆发式增长,但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农村的道路不好,很多地区进车难、行驶危险系数高。针对这个问题,京东自主研发了配送无人机,来解决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配送。今年双11京东无人机在宿迁、西安、北京等多地已同时投入运营。   第二,大城市配送的最后一公里。过去物流配送都是由配送小哥来完成,随着订单量的增加,业务发展仅靠配送小哥,时间和人力都很难实现价值匹配,京东希望通过无人配送车来分担一部分配送的压力,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今年双11期间,在北京的一些区域已经实现了无人配送车的配送,有很多消费者提前享受到了科技带来的惊喜改变。   第三,仓储机器人解放人力。搬运机器人、货架穿梭车、分拣机器人、六轴机器人等一系列物流机器人辛勤地工作在无人仓中,组成了完整的中件商品与小件商品智慧物流场景。环环相扣的机器人配合作业,使得仓库存储密度、搬运的速度、捡选的精度有大幅度提升。京东目前“无人仓”的存储效率是传统横梁货架存储效率的10倍以上,并联机器人拣选速度可达3600次/小时,相当于传统人工的5-6倍。   JIMI智能客服机器人——和你沟通的大多数客服竟然不是人
  京东拥有近2亿的活跃用户,亿级的商品,每日海量的咨询,用户购物时间和需求多变,越来越倚重服务质量,而传统客服普遍存在回复时间长、不能全天24小时在线、一旦离线换人就需要用户重复描述问题等先天不足日渐突出,如何通过技术更好地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极致体验,是业界中普遍突出的一个问题。刘海锋分享给大家的第二类机器人便是JIMI智能客服机器人,JIMI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深度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用户画像等技术,能够完成全天候、无限量的用户服务,涵盖售前咨询、售后服务等电子商务各环节,堪称用户智能购物小助手。在过往的三年里,JIMI已经服务超过了上亿用户,今年双11 JIMI智能客服机器人峰值服务量是2015年双11的2倍,为京东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业绩神话。   信息合规机器人——让违规信息无处躲藏
  京东拥有海量的商品和商家,每天要面对海量商品的上架需求,商品上架前提供的介绍文字、图片等信息均需要京东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如上架一款皮鞋新品,如果描述中包含诸如“世界第一”的字样均属不合《广告法》行为,或者一些上传的图片中涉黄,此类情况均需通知商家进行更改或者进行处罚,这些审核的工作量巨大,单纯的人工审核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如何保障商家提交新品上架需求后快速完成信息审核,保障信息的合法合规,让消费者第一时间即可尝鲜购买期盼已久的新品?在AI算法的支持下,京东自主研发了敏感词过滤系统、OCR图像识别系统、悟空扫黄系统、钟馗主图识别系统、违禁词语义理解模型进行全方位监测,对接商家后台实现违规或者预警消息自动化触达商家,对接奖惩系统实现处罚自动化。使用深度学习自动识别违禁短语后,无效审核减少了73%,大大提高人效。   
军演压测机器人——模拟真实用户提前狂欢备战
  每年的618和双11等大促节日对于用户来说是购物狂欢节,但对于电商的研发来讲却是一场场大考,怎样才能保证网站100%的顺畅稳定运行,这就要求在大促前的备战中做好万全的准备,将一切可能影响用户购物体验的可能性都扼杀在摇篮中。但是理想和现实总是会有差距,以往京东每年备战时大都是单个系统各自准备,并且都是某一项业务的憋单瞬间释放压测,但大促时用户订单海量涌入时考验的却是全系统完整的连通运行稳定性,一旦有系统间连通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体的用户体验,这个压测过程中难以重现难题在过去困扰着各家电商企业。今年京东引入了军演压测机器人,将可模拟真实用户行为的机器人布在全国各个CDN节点服务器上,编辑程序让他们打开APP浏览、加购物车、下单、付款等等,在双11来临之前理顺了全链路的压测,为今年双11京东的顺畅稳定的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机器人的背后都是京东的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的发展和京东多年的积累。“在人工智能领域,京东的特色在于掌握完整的电商环节,拥有价值链最长的大数据,并且京东是基于需求驱动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因此在人工智能的应用中有望贯穿各个业务场景创造出贯穿整个电商环节的‘大智慧’”,刘海锋表示,“人工智能是手段,不以取代人为目的,京东希望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够进一步的提升整个零售行业的效率,给消费者更好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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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营口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初步构建起每个涉农县(市)区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总体布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照《全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立足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实际,在科学评估《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17〕15号)实施成效基础上,编制《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围绕营口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果,以原料品种专用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工产品多样化、物流贸易信息化、质量控制标准化、全产业链一体化和资源利用高效化为重点发展方向,推进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一、重大意义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带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是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促进营口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在营口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支撑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营口市自身发展需要,补齐农业短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破传统发展模式束缚。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利于全面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有利于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有利于显著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把县域经济打造成富民强省的重要支撑。(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力保障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利于推动区域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有利于提升现有优势特色产品工艺技术和制造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有利于加快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迈进;有利于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力;有利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重点围绕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服务流程重组;有利于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保障。(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推进农业产业融合的重要手段随着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链条延伸,营口市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以及行业协会的服务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观光农业、认养农业、订单农业等。开发营口北部、东部等地区多元优势产业集聚区,推进营口市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发展,建成一批符合标准的精品民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推广中央厨房、直供直销、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多种模式,有利于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协调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不断提质增效,越来越成为增加农民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依托省级科技特派团项目,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引导星创天地发展,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拓展农业增值空间,培育农民持续增收新的增长点。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利于增加优质农产品和农业服务供给,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有利于农民分享农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二、发展优势(一)区位和交通优势营口市位于辽宁省中南部,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结合部,辽宁省沿海经济带与沈阳都市圈衔接点,北接盘锦市,南接大连市,东临鞍山市,西临辽东湾,是东北地区现有两个港口型的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之一。营口市是辽宁的陆路交通重要节点,G15沈海、G16丹锡、G4513阜营、S19庄盖,四条高速穿过市域,G228、G305、G202、G229等多条主干线辐射全省各县(市)区;营口港是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港口,是欧亚大陆桥头堡、东北腹地出海最近通道,依托营口港海铁联运,对接“一带一路”,共开通了12条中欧班列,是中蒙俄重要出海通道,与东南亚地区和日本、韩国等50多个国家和150多个港口建立航线,海铁联运量全国第一;拥有营口空港兰旗机场,是东北地区第五个开通国内全货机航线的机场。营口市现已全面构建起海陆空一体、四通八达的交通体系。(二)农业产业基础优势2020年,营口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7.3亿元,增长3.5%,增速超全省0.3个百分点,粮食播种面积完成139.98万亩,水稻连续五年平均单产和最高单产居全省首位。新增优质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3万亩,蔬菜产量65.66万吨,水果产量78.49万吨,肉蛋奶产量达到36.76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48.8万吨,投放海蜇1.6亿尾,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截止2021年初,全市拥有210个农业品牌以及“营口海蜇”“营口大米”“营口蚕蛹鸡蛋”“营口对虾”“营口大闸蟹”“辽宁(盖州)绒山羊”“盖州苹果”“盖州葡萄”等十余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具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优质原材料资源。至202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共计107家,物流贸易企业超过5000家,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2家,包括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作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辽河开发区全年实现主营收入9.37亿元,同比增长8.1%。伴随加工业快速发展,营口市加工业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提升。表1-1 营口市集聚区发展现状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所在地区
老边区
鲅鱼圈区
盖州市
大石桥市
自贸区
1
规划面积
km2
30
2
3
2.5
2.3
2
建成面积
km2
10
0.5
2
0.2
2.3
3
主导产业
食品加工
水产、粮油
水产、水果、畜禽
粮食
进出口农产品
4
入园企业数量

9
2
7
20
10
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1
1
2
5
5
入驻千万以上项目

4
2
1
15
9
6
主营业务收入
亿元
9.37
80
7.13
15
7
就业人数

749
400
1559
1000
8
带动原料基地面积
万亩
10
65
12.9
20
表1-2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布现状表
序号
级别
所在地区
老边区
鲅鱼圈区
盖州市
大石桥市
自贸区
1
国家级
0
1
0
2
0
2
省级
1
1
5
7
0
3
市级
7
5
3
27
0
三、发展机遇(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有力“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中国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国内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快速降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既有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雄厚物质技术基础,又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力,还有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施扩大内需提供了优势。2020年全国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省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000元和16000元,原来以温饱型为主体的食品消费格局,正在向风味型、营养型、便捷型、功能型方向转变。双循环经济下,市场消费需求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二)集聚区建设政策支撑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聚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快速推进,产业振兴依然是重点,对农产品加工业和重点开发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政策文件,成立辽宁省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进组,加强规划指导,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为推进集聚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集聚区作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组成部分,已纳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成为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有力支撑。现阶段全省“放管服”改革政策不断落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网办”、“数字政府”让各部门数据“羊肠小道”汇聚成政务服务“高速公路”,为集聚区的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发展建设持续推进,与日本、韩国、俄罗斯、东南亚等重点地区的联系紧密,“一带一路”红利持续显现。四、存在问题(一)加工集聚区要素集聚能力不足营口市现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普遍规模小、发育程度低、集聚区的核心产业不完整,集聚区内企业之间关联度不高,相互支援、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网络尚未形成,整体市场竞争优势不突出,知识共享和相互学习的机制不健全,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制约了集聚区的开发建设,部分集聚区内部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缺乏关联产业和支持产业,社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尚未形成。集聚区的外部约束日益严格,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供给不足;大量土地被低效利用,部分项目进度停滞,资产闲置;环境治理压力增强,部分集聚区处于企业内部小循环状态,资金、技术、设备、人力投入不足,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资源循环利用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集聚区项目储备不多,后续发展乏力;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手段不多,融资力度不够,缺少流动资金,制约了集聚区发展。(二)加工集聚区深加工和创新能力不足集聚区精深加工产品少,副产物有效利用率低,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需提升产品附加值。第一产业向后端延伸不够,第二产业向两端拓展不足,第三产业向高端开发滞后,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小而散、小而低、小而弱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加工标准、技术与国际接轨尚不够紧密,滞后于市场发展的要求。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1∶1,远低于全国2.3:1和发达国家3.5∶1的水平。部分地区产业大而不强,区域公用品牌多而不亮,“营口大米”“营口海蜇”等具备竞争优势的品牌使用缺乏规范和有效管控,品牌培育与保护能力不强。五、面临挑战(一)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较快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国际市场波动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国内生产和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加剧。营口市乃至整个辽宁地区经济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差距,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振兴发展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亟需加快,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新增长点没有系统形成,对外开放优势未充分发挥。(二)生产成本快速上涨人口老龄化加剧,关键生产环节劳动力缺口加大,劳动力供给出现结构性短缺,工资增长和制度完善带动企业用人成本快速上涨,人口红利持续减弱;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建设用地供给紧张,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用地成本不断上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民心,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已被淘汰,企业环境成本支出也在增加。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业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和环境成本不断提高和显性化,农产品加工业正在进入成本与价格快速上涨时期;国内农产品价格与国际价格倒挂呈现常态化趋势。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强农富民为根本目的,以培育壮大经济主体和招商引资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完善运行机制和落实政策为支撑,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新格局,加快融入省委省政府“一圈一带两区”区域战略布局,助力构建营口市“两核两带”空间布局,全面提升营口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立足地区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实事求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不断提高集聚区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要强化政府层面指导,有效避免集聚区同质化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坚持集聚发展,质量优先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产品经济特色和地区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要树立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树品牌,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提高集聚区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三)坚持龙头带动,内外并举依托集聚区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开拓两个市场,形成内资与外资相互融合。将农产品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有机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加快终端市场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升农产品价值链条,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四)坚持科技支撑,增加动能引导集聚区经济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快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育繁推一体化研究或建立农产品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五)坚持绿色导向,持续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合理开发农业、海洋、畜牧、森林资源,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再循环”的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发展农业生态绿色循环式经济,做到节约、降耗、减污、增效,推进农产品及副产物实现资源化利用。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围绕负面清单目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项目,将绿色增长、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共建设至少5个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色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建设多个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原料生产基地化、企业经营规模化、技术装备高新化、加工产品优质化、产品营销品牌化、产业布局集约化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实现集聚区总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至2022年,培育2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全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亿元,全市集聚区入驻企业30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家;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带动农户2万户,全市集聚区带动标准化原料基地50万亩。——至2025年,培育5个以上达到省级标准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全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60亿元。全市集聚区入驻企业100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带动农户3.5万户,带动标准化原料基地80万亩。一个县(市、区)应重点建设好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条件地区的可以建设两个或两个以上集聚区。根据各集聚区现有基础和条件,优化顶层设计,合理制定目标。按照区域面积、企业数量、主营业务收入、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等指标,划定省、市、县(市、区)三级标准。原则上一个县(市、区)最多创建一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市、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数量不受限制。一、建设规模每个集聚区明确1-2个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加工产值占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有足够的集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有龙头企业带动、多家企业入驻,按园区或者划定相对集中区域的形式进行创建。集聚区要与当地城镇建设相融合,具备带动经济发展和居民就业能力。二、基础设施有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集聚区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省级以上集聚区的起步区内要达到“七通一平”(道路、电力、通信、自来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和土地平整),能够承载项目落地及运行。省级以上的集聚区要基本实现5G通信覆盖,建立行政服务、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三、带动能力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品牌联盟、订单合同等机制,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与当地农民种养殖户、农民合作社等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增收,集聚区企业通过自建基地生产的原料或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签订稳定合同收购的原料,占生产加工所用原料的50%以上(自贸区、综保区内企业除外),逐步形成集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引领区。四、建设手续每个市(县)区开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都应编制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规划应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完善,鼓励集聚区与“三区三园”等现有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区相结合。开工的重点项目应符合发改委最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本规划附件支持发展方向。五、管理水平有独立管理机构(可与开发区、工业园等园区合署办公),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和办公场所,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确保有效开展规划制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储备、行政服务等工作。表3-1 集聚区评价标准量化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数值
省级
市级
县级
1
起步区面积
平方公里
2
1
0.5
2
入驻企业数量

20
10
5
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3
1
-
3
带动原料基地面积
万亩
10
5
2
4
带动农民数量

10000
5000
2000
5
辽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

1
1
-
6
从业人员

5000
3000
1000
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00
50
-
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比
%
3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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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布局按照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经营集约的要求,优化配置各类要素,将相互关联的加工企业首尾相连、上下衔接组合在一起,使企业共享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和分工协作效应,实现集约化、标准化、高效化生产。按照每个农业大县至少建设1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总体要求和营口市“十四五”规划中关于“两核两带”布局的安排,构建“两群一带五区”的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布局,依托“一县一业”、优势特色农产品分布情况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推动营口市农产品加工业协同发展。图4-1总体布局图“两群”分别是北部粮食食品加工集群和南部水果水产产业集群,分别对应北部城区核和南部城区核。突出营口市北部平原地区粮食原料基地和南部林果、海产品原料基地特色优势,加快要素集聚,推动产城融合。“一带”是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农业产业作为营口市支柱产业之一,应通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在构建西部沿海产业带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五区”是按照省政府“每个农业大县建设1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指示,结合港口和自贸区两大发展优势特点,在4个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以及自贸区,分别重点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2025年前使之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图4-2重点集聚区位置示意图二、各县(市)区集聚区布局(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重点建设营口自贸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17年,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正式挂牌。该集聚区立足自贸区功能定位,加强与营口港的联动协同发展,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农产品集散中心,重点发展进出口农产品加工、保税加工,集聚一批进出口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和相关服务企业。重点抓好与俄罗斯、意大利、乌克兰等国在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发展通关保税仓储、保税分装、保税加工、国际货运代理、保鲜冷链运输、跨境电商服务、金融服务等集成供应链的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现代物流服务,建立跨境交易平台和东北亚高端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十四五”期间自贸区营口片区共谋划农业农村项目24个,总投资25.84亿元。其中,2021年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为12.36亿元,预计储备项目9个,在谈项目11个,争取国家海关总署支持设立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植物种苗等指定口岸或查验场所,建设面向国际型、外向型、精深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基地、农产品集散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至2025年,争取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亿元以上,建设水平达到省内上游水平。(二)老边区重点建设辽河经济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辽河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辽河食品工业园),一期规划面积总计10平方公里。2017年,辽河开发区被省政府评为辽宁省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2021年,被批准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政府沿海重点支持区域,国家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已入驻营口圣士实业有限公司、营口锦豪农贸有限公司、营口郑友和食品有限公司、营口德华食品有限公司等20余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十四五”阶段,集聚区继续向东南方向拓展,依靠传统食品产业生产基地的优势,加快引进一批新项目,整合、激活停产、半停产企业和资产;重点支持辽河经济开发区与老边区网红小镇、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衔接,借助电商平台,创新“前店后厂”产销一体化网络食品销售模式,让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走上“网红经济”快车道,建设数字化、科技化园区。到2025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3亿元。(三)鲅鱼圈区重点建设港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鲅鱼圈区港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位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内,规划粮油加工片区和水产加工片区两个部分,起步区面积2平方公里,已建成区域0.37平方公里。依托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结合自贸区协同发展红利及营口港粮食大通道的优势,建设出口型、精深型、开放型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至2025年,争取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40亿元以上,建设水平达到省内上游水平。粮油加工片区,以水稻深加工、粮食物流运输、小包装食用油、特种油脂等具有卓越品质的油品及衍生物为主,打造出口型、精深型、科技型、牵动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该区域占地约0.37平方公里,分为综合办公区、两个农产品深加工区和两个综合仓储区,共计5个功能区。综合办公区办公、会议、展示、餐饮等服务功能;农产品深加工区为本片区的工业生产区,主要进行粮油的深加工作业;综合仓储区为本片区原料及成品的仓储提供集中高效的仓库及堆场空间。海蜇加工片区,支持鲅鱼圈区依托渔港资源、滩涂资源和远洋渔业优势,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大力发展海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和生鲜冷链物流业,做大做强国家级出口海蜇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营口海蜇”集散地批发交易市场,进一步提升“营口海蜇”“营口鲅鱼”等特色海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将集聚区建设与鲅鱼圈旅游业优势相结合,引入网红经济等新理念,培育一系列新业态、新亮点;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开放型、国际型、景观型海产品加工集聚区。(四)大石桥市重点建设虎庄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采用政企联合机制,由大石桥市政府成立搭建平台,营口金桥粮食集团运营管理。以粮食、饲料加工产业为主,以淡水水产、畜禽加工产业为辅。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和发挥北粮南运大通道优势、已有的储备粮基地优势、历史悠久的优质稻米种植、加工优势。努力打造“营口精品大米”品牌,带动周边30万亩水稻生产基地的农户增收。核心起步区建设选址拟在虎庄镇,高速公路出口以南,金牛山路以西,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具备电子商务营销网络平台及商品展示交易功能的物流交易区。至2025年,引进30家大米加工企业,大米年销量140万吨,实现产值60亿元,核心起步区年创利润3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农民年增收10%,达到省级加工集聚区标准。同时在高坎镇中心镇以及沟沿等农业大镇建设数个市、县级加工园区,形成“一县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提升乡镇经济。(五)盖州市重点建设西海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盖州市农林牧渔发展较为均衡,水果、绒山羊、海产品、柞蚕等特色农产品在辽宁省内乃至全国均拥有较大的知名度,农产品加工业具备极大的发展潜力。支持盖州市依托沿海滩涂养殖基地和北海开发区,以水产品、肉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盘活片区内现有腾空的厂区、厂房、空闲用地,为新入住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厂区,形成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交易片区;建设海洋牧场,大力发展海产品加工,建设海洋渔业示范区。至2025年,入驻农事企业和相关服务企业12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支持在东环路一带建设果业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以果蔬饮料、农畜加工为主导产业,以带动东部山区林果、畜禽养殖产业发展。集聚区要围绕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工流通体系。坚持以实现农业加工业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高端化、生态化为主线,紧跟市场需求,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及关键物流节点梯度转移,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发挥集聚区科技引领作用,推进立体栽培、减量增效、生态养殖、循环性集约化农业协调发展,全面优化产业升级,培育壮大主体经济,实现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农民收入同步增长。一、优化顶层设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依托资源禀赋和自身优势,全市明确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农副产品国际转运通道、辽宁中部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为整体功能定位,统筹产地、销区、园区空间布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形成生产与加工、产品与市场、企业与农户协调发展格局,建设外向型、精深型、智慧型、高效型的农产品加工集群。各县(市)区应深入分析自身特色、优势、基础,对区域产业发展规模与人口发展规模进行科学的判断,因地制宜地制定差别化的政策,编制与上位规划相衔接的集聚区发展建设规划,统筹推进集聚区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集聚区应突出自身优势特色,由市政府协调,集中力量做好1-2主导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和配套产品,产业不宜小而全,避免在一般性项目引进工作中,各集聚区之间相互竞争;通过“飞地模式”,强化集聚区之间横向合作,推动全市集聚区共同发展,增加自身特色优势;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剥离非核心业务,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服务型企业,建设专业性强、互补性强、内部深度融合的产业集群。支持采用“飞地模式”,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形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绿色生态相协调、基础设施与中心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格局。二、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集聚区建设要着力整合各种资源,以规划为统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遵循负面清单目录,坚持环保优先和集群、集聚、集约、配套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完成“七通一平”规划建设,加快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配套服务。到2025年,5个主要集聚区实现“七通一平”,完善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网络服务、科技服务等平台建设,使集聚区真正形成区域企业群体化,生产生态协调化的格局,发挥集聚区“对内带动力强、对外辐射力大”的引领作用,为农产品加工项目集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加快建设专用原料基地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立足市场需求,资源优势和现有基础,提升农产品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开展粮油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业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农田水利、道路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建设,为农产品工业专用原料生产夯实基础。加强优良品种选育,适应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植(殖)场备案合作机制。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一)提升农产品初加工能力鼓励和支持依托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开展“一房多用”,发展产后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依托优势特色农产品资源,重点打造粮油、饲料、水产、肉制品和果蔬五大农产品产业链条。果蔬、畜禽及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粮油等耐储农产品,重点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食用类初级农产品,重点发展发酵、压榨、灌制、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农作物秸秆麸皮、动物骨血内脏等废弃物,重点发展整理、粉碎、饲料、燃料、肥料等初加工,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二)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粮变粉”“肉变肠”“菜变肴”“果变汁”食品加工制造,解决农产品精深加工、提质增效的问题。发展精细加工,推进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清洁生产、智能控制、形态识别、自动分选等技术升级,利用专用原料,配套专用设备,研制专用配方,开发类别多样、营养健康、方便快捷的系列化产品,如米制食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休闲蔬菜食品、冻干果蔬食品、罐头食品、高低温西式肉制品、水产调味品、冷冻水产料理产品。引导集聚区大型龙头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推进深度开发,创新超临界萃取、超微粉碎、生物发酵、蛋白质改性等技术,提取营养因子、功能成分和活性物质,开发系列化的加工制品,提升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麦麸变多糖”“米糠变油脂”“果渣变纤维”“骨血变多肽”。(三)推进农产品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探索“绿色发展+综合加工”模式,积极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定期监测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加工产能和原料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发展具有营口优势的主导产业,如“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盖州绒山羊”“盖州柞蚕”“盖州苹果”“盖州葡萄”等特色产业,走精深加工、多元化加工之路,鼓励集聚区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围绕发展绿色农业和区域内循环经济,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产品加工后下脚料、副产品及时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引导龙头企业与产学研组织合作,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推进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品,最终使农产品达到“吃干榨净”的目的,实现农产品高增值发展。(四)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技术攻关,培育适应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促进优质稻米、玉米、果蔬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农作物良种繁育,推进南繁育种基地和营口市地方特色品种繁育平台对接;强化种业监管工作。(五)推进加工技术创新坚持以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为重点,加快技术创新。探索“产研结合+技术攻关”模式,引导企业主动衔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研发单位,开展加工科技研发合作,建设产学研基地和专家服务站,加速推进企业加工技术精准更新。通过行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形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应用的科研体系和科技转化机制,强化加工科技项目攻关,建设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国家重点实验室、保鲜物流技术研究及优势农产品品质评价研究中心,研发一批集自动测量、精准控制、智能操作于一体的绿色储藏、动态保鲜、自动化控制、快速预冷、节能干燥等新型实用技术,推进实现品质调控、营养均衡、清洁生产等功能的先进加工技术。五、畅通农产品双向流通渠道(一)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建设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用标准化技术改造提升做强农产品加工等产品。鼓励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大型特产超市,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发展网上商店、连锁门店,做活商贸物流,以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投资建设跨区域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发展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努力补齐短板。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推动增量建设,以发展冷链物流支持生鲜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水平。(二)加强终端市场对接引导集聚区经济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协同运作,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方式、运营服务和支撑保障措施,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运用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现代农业”等营销模式,扩大营口市农产品在全国市场份额。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积极对接网上直采系统,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健全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营销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再造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以信息技术打造供应链。(三)加快农产品现代物流平台建设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行业的要求,积极搭建集聚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区物流平台要构建集农产品信息发布、批发交易、物流、集散、冷链储运、加工配送为一体的农产品现代流通市场平台。支持流通企业加强信息化改造,推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以市场需求倒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发展订单农业,使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同国际、国内市场紧密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更加快捷有效。加快构建市、县、乡“三位一体”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建设项目管理,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国内外市场、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提供服务,用现代物流平台提升价值链。(四)打造国际贸易平台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营口综合保税区两大平台建设,推进多港联动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区域性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门户枢纽功能。支持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跨境交易平台。增强口岸服务能力。在营口综保区建立综保型国际陆港,与营口港共建口岸型内陆港区,加快在保税物流、保税仓储、加工配套、货物贸易、电子商务、物流金融信息、城市配送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发展枢纽经济。依托国家枢纽物流及自贸区、综保区等政策优势,发展通关、保税仓储、国际货运代理、保鲜冷链运输、跨境电商服务、金融服务等集成供应链的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现代物流服务。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仓储、交易产业发展,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聚集粮油制品、水产品、肉产品、蔬菜、水果制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畅通农产品采购通道。探索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保证保险试点,制定代办退税防控尽职免责办法。积极探索在自贸区营口片区内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从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企业设立特色商品线下线上展销平台,建立国际贸易快速通道。谋划建设东北亚高端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形成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流通网络服务示范区。深化国际经贸合作。重点抓好与俄罗斯在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与日本在高端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产业交流合作,提升集聚区技术水平。六、加强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突出工程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应用,通过招商引资、跨区域合作、国际合作,引进和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制造企业,提高加工装备国产化水平。运用智能制造、生物合成、3D打印、电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基础科学技术、超高压处理、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膜分离、分子蒸馏、超微粉碎、微胶囊、真空处理、冻结浓缩、品质评价、食品参假鉴定、超高温瞬时灭菌等新技术,集成组装科技含量高、适用性广的加工工艺及配套装备,提升农产品加工层次水平。七、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引导集聚区企业打造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产品展销中心。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和手段,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互联网+流通”等新型流通业态和模式。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强检测检验平台建设。明确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体系建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保障作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引导电商、金融、邮政等各类主体到集聚区布局,构建信息平台、发展电商网络,推进农产品进城空间。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加强集聚区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发展托管式、订单式、平台式、站点式等综合性服务模式,健全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为生产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综合配套服务。八、建设数字化园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化集聚区,开展数字园区建设行动。加快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所有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5G网络覆盖。完善营口市产业大数据中心,支持各集聚区建设园区智能指挥决策中心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市县各级数据中心对接,信息共享。通过引入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3S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政府部门提供实时有效的农业产业链经济运行指标以及经济运行趋势,从而协助政府提高监管、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建成管理数字化、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为格局的智慧农业产业体系新格局。开展企业互联网赋能工程,鼓励大型龙头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信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开展面向制造业的“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应用,把数字技术融入到农业产业的各个环节,在企业智能化监控、工业数据采集、工业物联网方面,提供完整的设备数据解决方案,以解决生产对接、经营对接、加工对接、流通对接和市场对接等根本性问题,推动农产品加工、分选、营销全链条数字化,孵育优质品牌,实现精准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加工产品质量监控、品牌宣传、金融服务以及新业态培育等,形成全产业链的集成与带动,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建设一批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集成创新应用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以加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推进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向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发展,打造农产品加工领域“万物互联”环境。九、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一)加快龙头企业培育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带动能力。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紧密联结的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企业与农民紧密联结机制。完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带动模式,扶持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方式,使企业与农户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好格局。(二)加快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持续稳定发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集聚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产业联盟发展,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明确权利责任、建立治理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坚持以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发展壮大产业联盟的核心成员,延长产业链条,增强产业联盟市场竞争力。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级包扶机制,优先支持省级示范联合体和鼓励类联合体,做实利益联结,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重点培育“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盖州苹果”等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联结机制完善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完善利益联结模式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加工集聚区建设有效衔接,以由集聚区管理机构牵头,鼓励集聚区内企业与易返贫致贫人群建立帮扶关系,给予相关企业社保、税收费用减免等优惠政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采用“以工代赈”、“以产带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改善已就业困难群众居住、教育等配套生活条件。按照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参与、股份合作、促进增收的原则,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经营者建立紧密联结的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融通手段,通过线上线下运行带动,促进加工企业和原料基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链、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完善产业融合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探索形成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支持企业以资金、技术入股,农户以土地、劳动折价入股,所得收益按入股比例分红,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功能互补”的利益共同体。十、加强品牌培育(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创建,全面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品牌创建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相结合,将园区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根据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明确生产地域范围,强化品种品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地域特色突出、功能属性独特的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品牌。以展会经济、网红经济、电商经济为依托,深度融合农业农村,组织参加各类国家级和区域级农业展会,扩大“营字号”农产品品牌效应。以品牌发布会、品牌路演等形式对品牌农产品进行宣传推介,重点推介“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盖州苹果”等一批品牌。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国家级“营字号”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营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估值水平,实现营口现代农业由产品模式向品牌模式转变,打好营口农业品牌建设“组合拳”,打造品牌强市的样板。(二)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展开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实行“生产规模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专业化”发展模式和“统一品牌、统一规程、统一标准、统一农资、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经营模式,提升品牌质量和市场信誉度。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等注入品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责任主体逆向溯源、产品流向正向追踪,培育企业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加快建立营口市出口食品农产品国外展示平台和销售渠道,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打造中国乃至世界的农产品品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围绕集聚区基础设施、产业体系、支撑服务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集聚区产业体系建设工程、集聚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工程、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程、集聚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五大类工程,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集聚区衔接行动,全面提升集聚区建设水平和经济带动能力。一、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规划为统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环保优先和集群、集聚、集约、配套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完成“七通一平”建设,为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硬件条件,加快招商引资企业项目落地。
专栏1 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1 规划编制。集聚区制定了科学、合理、完整且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专项规划,并得到县(市)区政府及其以上相关部门批准。规划中要明确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及起步区面积和四至范围。起步区面积上不得低于2平方公里。
项目2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集聚区起步区达到“八通一平”(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建设,能够承载项目落地及运行。
二、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工程依托各营口市“原字号”优势特色农产品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和引进一批主导产业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项目和与之配套的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加工减损增值增效;开展适合本地区农产品加工设备的研发和制造,提升加工设备自给率。培育加工业新业态,提升集聚区经济活力。
专栏2 集聚区产业体系建设工程
项目1 粮油加工项目。重点在大石桥市和辽河经济开发区,建设一批以本地水稻为主要原料的精品大米、方便米饭、米糕、米肠等食品加工项目;在自贸区保税区和鲅鱼圈港区,建设一批进口或国内海运玉米、大豆、水稻加工项目,发展粮食保税加工。
项目2 畜禽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在盖州市、辽河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建设一批以“盖州绒山羊”、“盖州蚕蛹鸡蛋”、生猪等区域名优畜禽为原料的精深加工项目,产品包括熟食、零食、香肠以及动物骨血提取多肽等深加工项目。
项目3 果蔬加工项目。重点在盖州市、辽河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建设一批以“盖州葡萄”“盖州苹果”“盖州尖把梨”“盖州桃”“周家大红袍李子”等区域名优果品为原料的项目,产品包括果汁、果酒、果干、果脯等食品加工以及果渣提取多糖、提取微量元素等保健品加工。建设以净菜加工、中央厨房、饮料、脆片食品、调味品为主的蔬菜加工项目。
项目4 水产加工项目。重点在大石桥市,建设一批以淡水鱼、河蟹、河虾为主要原料,开展宰杀分割、精品礼盒、中央厨房等初加工项目和火锅丸类、即食食品、内脏外壳深加工项目。重点在鲅鱼圈区、盖州市、自贸区建设一批以海蜇等海产品(包括进口海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
项目5 综合利用加工减损增效项目。围绕各集聚区主导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全值利用、循环利用、梯次利用,推进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品,最终使农产品达到“吃干榨净”的目的。
项目6 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项目。重点在自贸区、辽河经济开发区,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加工装备研发,提高加工装备国产化水平。
项目7 发展工厂化制种产业。建设数个工厂化育种制种科技企业,打好种业翻身仗。
项目8 加工新业态拓展。扶持发展“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 “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工业旅游+产品体验”等新型加工业态。
三、集聚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产品展销中心,引导电商、金融、人力资源等服务型主体到入驻集聚区布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加强集聚区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建设,为生产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综合配套服务体系。
专栏3 集聚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1 仓储物流项目。在自贸区和鲅鱼圈区,建设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门户枢纽(跨境供应链智慧园区)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农产品集散中心。在大石桥市、盖州市和辽河经济区,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
项目2 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项目。在自贸区和鲅鱼圈区,建设国家级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把好农副产品出入境最后一关。其他集聚区也应建设服务于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项目3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每个集聚区建设1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工作场所,为产业工人和创业者提供咨询、培训服务。
项目4 金融服务体系。依托辽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市政府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集聚区建设金融服务中心,整合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动金融与农产品加工业深度融合。建立营口市农产品加工基金,为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项目5 电商中心项目。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培养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在各集聚区建设电商直播示范基地,为企业产品线上销售提供专业服务,发展“前店后厂”等产销融合模式。在自贸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四、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程完善集聚区5G网络基础设施,利用云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集聚区管理数字化、企业生产智能化、仓储物流智能化、产品销售网络化、产品质量可追溯。
专栏4 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程
项目1 5G网络建设。2022年,全部集聚区实现5G覆盖。
项目2 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项目。在自贸区和鲅鱼圈区,建设国家级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把好农副产品出入境最后一关。其他集聚区也应建设服务于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项目3 企业 “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推动企业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实现集聚区加工企业上云上平台比例达到80%。
项目4 生产和物流智能化提升工程。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行业的融合应用,引进培育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应用。到2025年,集聚区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0%,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80%。
项目5 集聚区管理数字化工程。将集聚区管理平台接入市、县(区)两级政府数字政务平台和政策精准推送平台,构建大数据深度科学辅助的集聚区管理运行新机制、新平台,开展“一件事”并联审批、人才“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务掌上办、线上办、就近办,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五、集聚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建设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间联系紧密的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
专栏5 集聚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项目1 扩大龙头企业队伍。至2025年,全市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5个,省级龙头企业10个。
项目2 增强龙头企业实力。培育产值亿元以上龙头企业50个,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0个,100亿元以上企业1个。
项目3 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石桥市和盖州市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个,其他涉农区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集聚区衔接行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加工集聚区建设有效衔接,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共同富裕。
专栏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集聚区衔接行动
项目1 企业“接村带户”行动。集聚区内龙头企业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签订标准化原材料采购订单,吸纳一批易返贫致贫人员入园就业,并就近提供基本的居住生活设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营口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县(市)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指标统计、调研和考核评比等日常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当中。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工作机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尽快确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二、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审管衔接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将权力下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制定促进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在政务环境、项目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中出现的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环境,通过优惠诚信的政策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打动外来投资者,通过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留住外来投资者,努力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三、加大政策扶持(一)金融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集聚区互利共赢,市政府将不定期联合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围绕重大项目,举办银企对接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二)财政税收整合各部门相关渠道资金,将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作为优先支持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扶持。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集聚区内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创新研发、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支持集聚区内企业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支持集聚区龙头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食品)初加工、冷链物流发展项目。市税务局和各市(县)区税务部门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等集聚区产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管理机构、集聚区所属市(县)区税务部门转变服务态度,深入推进开展“入企服务”,帮助企业减负。(三)土地保障统筹土地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各县(市)区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部分用地指标,保障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用地需要。完善土地优先政策,集聚区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完善土地优先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用水、污水处理等方面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着力解决集聚区资产闲置问题,采用灵活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采用企业自行拍卖、出租等形式盘活自有存量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用以引进优质项目。支持企业扩大改造闲置厂房和配套设施,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集聚区应制定盘活存量资产行动计划,采取得力措施逐年消化利用闲置资源。积极推动集聚区在招商引资中优先利用闲置厂房,引导外部资金和优势项目采取收购、合作、租赁、兼并等多种形式与区内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对接。(四)人才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集聚区发展的人才政策,加强集聚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形成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对符合营口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营口市柔性引进人才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执行。鼓励各县(市)区创新人才政策,在子女入学、户籍转移、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方面,由相关部门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创业创新服务扶持平台,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等到集聚区创业就业,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政策配套资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提升工资待遇、提供发展平台、完善生活配套设施等措施,积极引进和培育科技人才、营销人才在园区内安居乐业。主动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工作站,不断完善人才创业创新集聚环境。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统筹设置集聚区管委会及其内设机构,科学核定集聚区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推行“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体制改革,支持探索园区法定机构改革试点,通过法定授权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改变部分集聚区市场化程度不高、体制机制不活、建设不规范、功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强建章立制、做好监督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参与集聚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工作。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行财政独立核算,纳入所在地财政预算管理,切实保障发展建设资金需求,形成与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建立集聚区季度调度工作制度,加强考核、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加快建立集聚区管理运行新模式,不断优化整合所在地的管理资源,采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减少行政编制数量,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效能,统筹产业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集聚区辐射带动能力,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形成园区聚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快集聚区探索构建省内小循环、融入国内大循环、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模式。发挥集聚区对外开放主要载体和窗口作用,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建设国内外合作园、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国际性商贸集聚区。建设数个农产品出口基地和示范区,巩固传统农产品出口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推进农产品出口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联合农业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共同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带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建设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六、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需要政府、企业、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激发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市共同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途径,灵活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创建工作,切实提升集聚区的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区域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认真总结创建的经验与问题,建立交流平台,注重典型带动,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一、红名单(鼓励类)(一)轻工(农产品加工)业1.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2.集聚区主导产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菜渣果渣、动物毛皮骨血等);3.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4.木、竹、草(包括秸秆)人造板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5.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6.先进的食品生产设备研发与制造;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生产;7.浆果果汁、谷物饮料、本草饮料、茶浓缩液、茶粉、植物蛋白饮料等高附加价值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果渣、茶渣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8.营养健康型大米、小麦粉(食品专用米、发芽糙米、留胚米、食品专用粉、全麦粉及营养强化产品等)及制品的开发生产;传统主食工业化生产;杂粮加工专用设备开发与生产;粮油加工副产物(稻壳、米糠、麸皮、胚芽、饼粕等)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应用;9.采用发酵法工艺生产小品种氨基酸(赖氨酸、谷氨酸、苏氨酸除外),以糖蜜为原料年产 8000 吨及以上酵母制品及酵母衍生制品,新型酶制剂和复合型酶制剂、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功能性发酵制品(功能性糖类、功能性红曲、发酵法抗氧化和复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态制剂)等开发、生产、应用。酵素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及工业化、规范化生产;(二)生物新能源1.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2.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3.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三)物流与邮政业1.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2.农产品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 食品、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3.现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4.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货物跟踪识别定位技术、智能仓储分拣配送技术、物流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5.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及建设;6.物流枢纽建设与运营;7.城市物流所需的公共仓储,车辆停靠、装卸、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8.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 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9.“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10.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 ;11.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12.寄递渠道安全监管、邮件快件时限监测、消费者申诉、满意度调查与公示、邮编及行业资费查询等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功能等邮政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13.城乡快递营业网点、门店等快递服务网点和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建设;14.城市、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快件分拣中心、转运中心、集散中心、处理枢纽等快递处理设施建设;15.快件跟踪查询、自动分拣、运递调度、快递客服呼叫中心等快递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16.数据采集、集装容器、智能终端、智能化仓储、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冷链快递、AGV、无人机、无人车和绿色包装等快递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应用;17.邮件快件运输与交通运输网络融合及多式联运、运营平台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四)科技和商务服务业1.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2.数字(信息)农业、林草技术开发与应用;3.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科技鉴证等服务;4.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分析、评估、 运营、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5.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6.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7.工业服务:现代高端装备的维护与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工业服务网络平台、工业电商、智能装备远程运维管理系统、智慧工厂设备监测诊断平台、预测性维护系统、专业维修服务和供应链服务、工业管理服务(包括设备运维管理咨询、设备运维与管理服务、工业 APP 和设备管理软件)、数据及数字化服务;8.网络安全集成、安全维护、安全运营、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咨询、应急响应等安全服务;9.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维护、租赁等;10.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营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11.知识产权、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贷款质押业务开发;12.创业投资13.融资担保服务、融资租赁服务14.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 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15.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16.在线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服务,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大数据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认证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认证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17.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18.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19.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20.资产评估、校准、检测、检验等服务;21.产权交易服务平台;22.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广告服务;23.会展服务(不含会展场馆建设);24.供应链管理服务(指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对供应链中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设计、规划控制和优化,将单一、分散的订单管理、采购执行、报关退税、物流管理、资金融通、数据管理、贸易商务、结算等进行一体化整合的服务);25.现代化的农产品、生产资料市场流通设施建设;26.种子、种苗、种畜禽和鱼苗(种)、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连锁经营及综合服务;27.农产品拍卖服务;28.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29.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品交易市场;30.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 范项目建设;31.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信息化建设;32.人力资源招聘、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业;33.餐饮、酒店、旅馆、药品、生活用品等经营(总用地面积不超过建成区域面积10%);(五)化工类1.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2.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五)教育类1.职业教育;(六)其他服务业1.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3.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4.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5.工伤康复中心建设;6.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7.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七)机械制造业1.100 马力以上、配备有动力换挡变速箱或无级变速箱、总线控制系统、安全驾驶室、动力输出轴有 2 个以上转速、液压输出点不少于 3 组的两轮或四轮驱动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配套动力 50 马力以上的中耕型拖拉机、果园用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最低离地高度 40 厘米以上);2.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农机具:保护性耕作所需要的深松机、联合整地机和整地播种联合作业机等,常规农业作业所需要的单体幅宽≥40 厘米的铧式犁、圆盘耙、谷物条播机、中耕作物精密播种机、中耕机、免耕播种机、大型喷雾(喷粉)机等;3.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液压机械无级变速箱、一体式泵马达、轮式拖拉机用带轮边制动和限滑式差速锁的前驱动桥,ABS 制动系统,电动拖拉机电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离合器,液压泵、液压油缸、各种阀及液压输出阀等封闭式液压系统,闭心变量、负载传感的电控液压提升器,电控系统,液压转向机构等;4.农作物移栽机械:乘坐式盘土机动高速水稻插秧机(每分钟插次 350 次以上,每穴 3~5 株,适应行距 20~30 厘米,株距可调,适应株距 12~22 厘米);盘土式机动水稻摆秧机(乘坐式或手扶式,适应行距为 20~30 厘米,株距可调,适应株距为 12~22 厘米)等5.农业收获机械: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 6 千克/ 秒以上);自走式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 行以上,配套发动机44 千瓦以上);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3~6 行,摘穗型,带有剥皮装置,以及茎秆粉碎还田装置或茎秆切碎收集装置);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摘穗剥皮、茎秆切碎回收),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4 行以上,籽粒直收型);自走式大麦、草苜蓿、玉米、高粱等青贮饲料收获机(配套动力 147 千瓦以上,茎秆切碎长度 10~60毫米,“具有金属探测、石块探测安全装置及籽粒破碎功能”);棉花采摘机(3 行以上,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摘花装置为机械式或气力式,适应棉珠高度 35~160 厘米,装有籽棉集装箱和自动卸棉装置);马铃薯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牵引式,2 行以上,行距可调,带有去土装置和收集装置,最大挖掘深度 35 厘米),甘蔗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配套功率 58 千瓦以上,宿根破碎率≤18%,损失率≤7%);残膜回收与茎秆粉碎联合作业机;牧草收获机械(自走式牧草收割机、悬挂式割草压扁机、指盘式牧草搂草机、牧草捡拾压捆机等);自走式薯类收获机械;杂交构树联合收获机械;6.节水灌溉设备:各种大中型喷灌机、各种类型微滴灌设备等;抗洪排涝设备(排水量 15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扬程 5~20 米,功率 1500 千瓦以上,效率 60%以上,可移动);7.沼气发生设备:沼气发酵及储气一体化(储气容积 300~322000 立方米系列产品)、沼液抽渣设备(抽吸量 1 立方米/分钟以上)等 ;8.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9.先进的食品生产设备研发与制造;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生产;(八)人工智能1.工业互联网、公共系统、数字化软件、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化技术及应用;2.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等智能化基础设施;3、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语音语义图像识别、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4.无人自主系统等典型行业应用系统;5.人工智能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6.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7.智能人机交互系统;8.智能安防,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应用;9.智能交通,智能运载工具;10.智能教育;二、黑名单(限制类)1.煤炭、金属、石油化工等农业产业链无关的产业;2.轻工、机械制造、服务业等产业中与农业无关的细分产业;3.大田作物栽培、畜禽养殖、修建坑塘从事水产养殖;4.《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其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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