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拳击比赛个人报名网赛事认证的相关服务,有合适的机构吗?

为营造拳击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环境,经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内举办的各类拳击比赛。一、规则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全国拳击比赛将采用台下5名评判员评分全部计入比赛结果的方式,以分数获胜方式的每场比赛结果为5:0、4:1或3:2。二、关于申诉(一)对台上裁判员申诉:运动队可以针对台上裁判员的判罚提出申诉,申诉由技术代表决定是否受理。(二)对比分结果的申诉条件:1.每场比赛结束后,公布5名评判员的评分结果,并依据结果宣告成绩。2.当比赛结果为0:5或1:4时,申诉不予受理。
3.当比赛结果为2:3,且台上、台下评估仲裁评定结果为1:1或2:0,综合结果为3:4或4:3时,运动队可提出申诉。4.每次比赛,各参赛单位最多有三次对评分结果的申诉机会,由技术代表记录申诉情况。(三)申诉的程序:1.对台上裁判员判罚的申诉和对比分的申诉均需申诉方领队或队伍最高职务者作为申诉代表提出(依据比赛秩序册)。2.申诉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决赛阶段在该场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将申诉表(在运动员检录处领取并填写)和3000元人民币申诉费提交至技术代表。3.申诉表内必须写明比赛情况回溯、申诉观点、适应规则条款和其他申诉依据等内容。4.技术代表根据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之规定,结合申诉理由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申诉。(四)比赛结果的复议1.每次比赛组成5人复议组,由技术代表或其指定负责人1人担任复议组组长。根据回避原则,复议组成员2人由副技术代表、评估仲裁、裁判长组成。在每次比赛前,由中国拳击协会裁委会根据比赛裁判员选派情况确定5-7名候补复议裁判员,并进行公示。如遇申诉,根据回避原则,另外2名复议组成员从中抽取。2.如受理申诉,在本单元比赛结束后(决赛在技术代表受理申诉后),由复议组组长召集双方运动队代表至赛风赛纪监督组抽签选取复议组人员。3.复议组名单经双方代表签字同意后,由赛风赛纪监督组保管。在本单元全部比赛结束后(决赛在申诉受理后)召开复议会议,并录像审议。复议结果以复议组一致意见或多数意见为准,且为终审结果,并报赛风赛纪监督组。(五)申诉结果的通知1.复议组将最终复议结果最迟于下一比赛日体检称重开始前通知双方运动队,并在比赛信息处官方公布;2.决赛时,待复议结束后立即公布结果;3.如申诉成功,60%申诉费退回申诉代表队,40%申诉费用于复议费不予退回;如申诉失败,全部申诉费不予退回;4.如决赛受理申诉,颁奖仪式可推迟进行。三、本规定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原文件《关于拳击比赛争议性结果纠错机制》自本规定实施后自动废止。四、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拳击协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拳击比赛个人报名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