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贷、零用贷、砍头息……那些你不知道的“套路贷最明显的特征”!

为什么我总说痛恨贷款公司和其他机构甚至超过催收?因为这些机构每一家都比催收更可恶。我最近准备一家一家的盘点这些机构干的好事,先从某众银行的微某贷说起。为了避免被举报侵权,我关键词都脱敏,反正负债人都知道是哪个平台。微某贷背后是国内互联网老大之一的某众银行,这家银行有多大呢?2022年营收353.64亿元,净利润89.37亿元,同比增速为31.03%,其净利润相当于其余十八家互联网银行之和。在恐怖的营收背后,有些东西却是收割和违规换来的。微某贷第一罪:暴力催收。这个平台有没有暴力催收,负债人应该都心知肚明,但谁掌握了话语权谁拳头大谁就有理。国庆节的时候这个平台的催收比最垃圾的网贷还要暴力,我当时发了些关于他们暴力催收的视频和录音,还被这个平台举报了一波侵权,说他们没有暴力催收我是造谣污蔑,真是又当又立,吓死我了。具体有没有造谣,别的地方不好说,上黑猫投诉能看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某众银行累计投诉量已经超过1万条,旗下的微某贷累计投诉量更是超过了两万七千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微某贷第二罪:违法违规扣款。还是看图说话。上面这个投诉案例是我看到别人发的,有点模糊,我找不到这么完整的,不过也另外截图一张。这种从其他账户扣款的行为是违法!机构没有权利直接从其他账户中扣款,必须要提起民事诉讼后才能通过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扣款!几十块对机构不是什么大钱,却像这个负债人说的一样,可能就是其几天吃饭的钱,就这么几十块钱微某贷都要通过违法行为扣去!谁有还款能力愿意逾期?连法律都规定的是起诉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清偿义务,法院有权执行带有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人的生活必要开支。所以真的是法理与人情皆不容,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但这么大一个机构为了要债准备逼死人?就缺这几十块?多的我都不说了。微某贷第三罪:侵犯个人隐私,违法违规。违法违规获取用户的通讯录及其他个人隐私、乱报征信记录这个平台也常干。还是看图说话,更多可以上各个平台自己搜索。本来这些事情不值得一提,这些机构到底干这些事情没有他们我们心里都清楚,都成公开的“秘密”了。本来想每个平台写一期文章的,什么支fu宝、某东全写一遍,特别是这些道貌岸然的大机构不喷一下我不爽,不过写完一个微某贷感觉没什么意思了,这些大机构都差不多。只不过有的平台要点脸,比如某东支fu宝之类,以前支fu宝打过许多三观不正的广告,但至少不会厚着脸皮宣传自己怎么怎么的,现在最不要脸的几个平台就是分qi乐,度xiao满,微li贷。其他的垃圾网贷我都懒得说了,就说说大机构都够了,什么小花钱包之类我连说都不想说,在知乎上被负债人问暴力催收最多的天天就这些平台,尤其是小花钱包这种。这些机构个个都是一边干着脏事,一边粉饰太平、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比如某众银行总是宣传自己是“个人隐私保护者”,还说自己都是合法合规催收,常规说法就是“本行十分重视清收过程中的客户信息安全管控”,并“重视加强客户隐私数据保护”。但实际上这些机构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催收是司空见惯,而某众银行和微某贷以及其他机构暴力催收的事情到底有没有、多不多,无风不起浪,事情的源头大家都知道。讲了这么多,讲讲这个平台的协商政策和常规协商方法吧,我觉得我都不用再明示了。就是收集暴力催收证据,然后该怎么办可以参考别人的做法,就是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政策是12-36期分期,不需要首付,一般都带息。
很多人都听说过“套路贷”这种贷款有很多已经不是民间借贷而是一种变相的犯zui行为!“套路贷”fan罪通常有哪些表现形式?0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对外宣传,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以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买卖委托书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要求对前述合同办理公证手续,为之后的虚假诉讼准备证据。02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为了制造将全部借款交给被害人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虚高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制造与借款合同一致的银行流水。实际上,被害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账户内的前述钱款。03单方造成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被害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被害人违约。0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本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05软硬兼施,恶意讨债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套路贷”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形式,凡是符合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本质特征的“房贷”“车贷”“手机贷”“校园贷”“裸贷”等,都是“套路贷”犯罪。“套路贷”里“套路深”如遇上述行为,请及时报警!该文章为转载,如侵权请联系删除,原文作者:公众号 吴忠政法原文链接:图说“套路贷”发布于 2022-09-07 17:09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套路贷最明显的特征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