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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2011申请教师资格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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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上海教育人才网:2013年秋季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发表时间:日14: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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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2013年秋季申请流程(适用于国考人员)
为做好2013年秋季本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持有<font color="#ff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或日后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注1:本公告申请对象为参加国家,笔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本市教师资格国考培训咨询电话为:021-)。
注2: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查询网址为:www.。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3: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网址:.cn/xlrz/ct05.shtml)。
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网址: .cn/xlcx/lscx.jsp)。
持党校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年的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历在学信网上若无法查到,则以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含军籍和非军籍两种学历证书),军籍学历者报名时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其学历证书凡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国家和军队一律不予承认);非军籍学历者(在招生入学时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提供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或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或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件规定,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根据《关于在本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沪语委[1996]6号)文件规定,语文教师(含高师中文系教师)与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注4: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注5: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陕西北路500号,咨询电话:021-。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注6:附件《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规定》
二、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2013年秋季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请于<font color="#ff年9月1日至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9月10日前)提交。请务必在9月10日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7: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注8: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份书。
申请人每次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在一个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时在两个省市申请认定的,均为无效。
(二)上网下载并准备有关申请材料
在上海教育人才网()正式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若符合系统设定的自动审核标准,提交后即可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等材料;若不符合,将由后台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审核,如人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再次登录下载有关材料。
(三)现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预审)
请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受理地点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A4纸);表中要求由单位填写部分视申请人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对于上海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或职介中心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2)对于所有持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共同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如本人人事档案已转入现工作单位,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3)对于工作属人事派遣性质的,工作单位栏填写派遣公司或具体派遣单位,由派遣公司或具体派遣单位填写盖章;
(4)对于在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院系或其他单位部
门盖无效);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
4.《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或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
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人才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5.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A4纸);
持党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A4纸)。年的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历在学信网上若查不到,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军籍学历者另需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或服役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6.申请人已取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8. 目前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员需带好反映其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一致,携带相关合同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暂未参加工作者需带好本人劳动手册原件(在读研究生免此项要求);
9. 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9: 以上第4、5、6、7、8项原件经受理机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第1、2、3项材料与4、5、6、7项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后递交;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待齐备后予以受理。
(四)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并在现场拍照
材料受理后,申请人将获得由受理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然后在现场拍照。
(五)上网查询预审结果,完成体格检查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提示的时间,请及时上网查询预审结果等有关信息。
如预审通过,请按规定时间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的带有条形码的《体格检查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结果将由指定医院直接转送至认定机构,不需本人领取。
(六)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体格检查截止时间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网上有关公告信息所提示的时间查询认定结果。取得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询有关领证事宜(部分认定机构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快递方式或现场领证)。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注10:本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咨询电话为:021- .
(七)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高中以下(不含高中)教师资格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区(县)或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申请高中以上(含高中、中等)教师资格仅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
全日制师范毕业的社会申请人员、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党校学历证书、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及所有非全日制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员仅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注11:上海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上海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延安西路900号305室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泗泾路5号205室
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09室
闸北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共和新路710弄32号204室
宝山区教育局
宝杨路158号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启良路82号
浦东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浦电路86号706室
松江区教育人才中心
方塔北路195号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6室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公园路301号
崇明县教育局
新崇北路6号
2013年秋季上海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规定(试行)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师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体检医院
申请人应在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市确定如下体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胸片、EKG、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
申请人本人须对&既往病史&项中有无&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项目做确认签字。
三、体检标准
应按《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按医院常规标准收缴。
五、体检复查(增查、补查)
1.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2.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3.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可要求通知申请人和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六、体检结论的效力
当期的体检结论只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 传真:010-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
同时,为配合2013下半年,本机构书店购进了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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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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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单位,在校生和在职老师发证渠道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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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培训】2013年教师资格证网上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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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生报考课程考试
1、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加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所以你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或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教师资格证课程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各地考试科目略有差异。
2、目前教师资格证课程考试分自主考试和全国统考。截止2012年下半年实施全国统考的省份有河北、浙江、湖北、上海、广西、海南,2013年山东、四川可能纳入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体系。 3、教师资格考试自主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各省每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大概是在上一年的11-12份和次一年的3-5月份。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上半年6月份 / 下半年11月份。报名时间在考试前一个月。 4、教师资格证只是从业证书,只要通过2(4)门理论考试,并且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报名申请资格认定,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教学技能测试通过,体检合格后就可以取得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分类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申请程序
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教师资格证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
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更多课程详情欢迎您致电 400- 或者QQ: 咨询!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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