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金融怎么样远程教育学院怎么样啊

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13年管理学概论练习题C答案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冀ICP备号00.0浏览总量总评分
评价文档:
4页2下载券2页2下载券3页2下载券3页2下载券5页2下载券 3页2下载券2页2下载券5页2下载券3页2下载券3页2下载券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15页免费32页2下载券29页1下载券
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13年管理学概论练习题C答案|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国际商务管理》&========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当前位置:步进教学 & 第八章 国际商务中的进出口实务 & 第二节 进出口业务中的交易条件
第二节 进出口业务中的交易条件
  一般而言,在国际贸易中,一份合同应该包括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保险、检验、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十一项交易条件。
  一、品质 (Quality)
   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内在的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内在质量一般由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生物特征来表示,外观形态则由商品的造型、色彩、图案、结构来表示,由于约定俗成的惯例,味觉也作为外观形态的显示指标。
   (一)品质要求
    1.商品的质量保证。
     (1)商品的适用性。
     (2)安全卫生性。
     (3)耐用坚固性。
    2.商品的社会质量和效益的保证。
     (1)适销性。
     (2)适时性 。
     (3)社会效益性。
   (二)品质表示
    1.凭现货。凭现货亦称为看货成交(Sales by Quality)。看货成交由交易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实地验看货物后,以所看到的货物作为买卖双方交货的商品品质。在一些大型的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某些商品就是看货后由双方当即拍板成交的。
    2.凭样品。凭样品是贸易双方的样品作为交货时的品质依据,称为凭样品销售(5ales by Sample)。
     (1)凭卖方样品销售(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是由出口方提供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经进口方验看并确认的,出口方应承担所交货物的品质应与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
     (2)凭买方样品销售(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由进口方提供样品,出口方经协商愿意按进口方的样品为交货时的品质依据,这类交易中所谓的来样加工即属此类。
    3.凭规格、等级、标准。
     (1)凭规格(Specification),是通过反映商品品质主要指标来说明商品的基本品质状况,这些规格指标有含量、化学成分、纯度、重量、长短、容量等。
     (2)凭等级(Grade),是以商品的规格为基础,按其规格的差异,对商品进行等级分类。
     (3)凭标准(Standard),标准是指由国家政府机关或民间工商团体统一化了的规格和等级,有些也应用国际间组织专业制定的工业产品标准为依据。
     除了上述三种基本的商品品质表示外,还有凭商标或牌号,凭产地名称,凭说明书和图样等,交易中采取何种品质表示为依据,应由交易双方谈判商定。
  二、数量 (Quantity)
   (一)数量单位
    在进出口贸易中,常用的数量单位一般包括:重量、个数、面积、长度、体积、容量及包装单位(Packing)等。
    1.重量单位。通常用的有:吨(Ton)、长吨(Long Ton,合2240磅)、短吨(Short Ton,合2 000磅)、公吨(Metric,合2 204磅或1000kg)和磅(Pound,lbs);公斤(Kilogram,kg);盎司(Ounce,Oz) 等。在贸易实务中,计算重量的方法也有多种,如毛重、净重、平均皮重、实际皮重等多种。
    2.个数单位。在一般的杂货和传统的工业品中,如服装、文具、五金工具等,常用个数为计量单位,其中包括:只、副、套、打等。
    3.长度单位。工业品中的钢管、电缆等常用长度单位计量,如码、尺、寸等。
    4.其他单位。在贸易实务中,根据不同的约定,还可采用面积单位、体积单位、容量单位、包装单位等。
   (二)贸易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基本内容是规定交货的数量和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果是按重量计算的货物,还要规定计算重量的方法,如毛重、净重等。如果需要,还要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在订立数量条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数量条款各项内容的规定要明确和具体
    2.正确掌握成交货物的数量
  三、包装 (Packing)
   (一)包装种类
    进出口商品根据不同的合同约定,可以分为散装、裸装和包装货物三大类。其中包装货物又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种。
    1.运输包装。运输包装(有时也称之为外包装)的种类较多,一般有箱装、捆装、袋装、桶装、篓装等方式。
    2.销售包装也称内包装(1nnerPacking)、小包装(Small Packing)、直接包装(1mmediate Packing)、陈列包装(Packing br Display)等。
   (二)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是指在商品上加印、加写的一些图形、文字、数字和字母等,其主要作用还是便于装运过程中的识别和明确商品的原产地。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俗称“唛头”,一般包括收、发货人的缩写和代号、目的港和周转港(站) 的名称、货物的件号等。
    2.指标性和警告性标志(1ndicativeand Warning Marks)。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根据商品的性质提醒警告运输和拆装人员注意,以保障商品和有关人员的安全。
    3.原产地标志(Country of Origin Mark)。原产地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是优惠待遇的重要条件,所以在商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上都要明确地加以注明,例如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等。
    4.重量、尺码标志(Weight and Measurement Mark)。这是用以表示商品每件的毛重、净重和尺码(长、高、宽)的。
  四、价格 (Price)
   (一)作价方法
    1.固定价格。在交易双方磋商后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作价货币、单位价格、贸易条件(即价格术语)的单价(Unit Price)条款,便是固定价格。单价条款一般包含数量单位、金额、货币种类和贸易条件。
    2.非固定作价。在国际市场上,某些种类的商品的价格变化很大,贸易当事人认为这类商品的价格趋势难以准确把握,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减少风险,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可以采取暂不定价和暂定价的办法。
    3.品质幅度与价格变动。有时贸易双方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况,允许商品的品质有机动幅度,在约定的范围之内,价格不变,若超过了约定的范围,价格就要浮动,例如含量低于机动幅度的1%,价格每吨降5美元等。
   (二)商品包装的额外加价  
    在有些商品中,商品的包装形式和材料费用已在约定的价格里了,但由于买方要求这一笔交易需特殊的包装,经双方商定后,可以在合同中订明,增加多少包装费用。
   (三)运输费和保险费的变动
    运输费和保险费是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但若在合同订立之后和货物装运之前,运价和保险费提高,为了避免卖方的损失,也可在合同中订立可作调整的条款。
   (四)汇率变动
    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汇率是浮动的,汁价货币在国际市场上汇率的浮动,无论是向上或向下,都会对贸易双方的利益带来影响,所以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某些避免风险的保值条款,也可以约定汇率作为价格条件。
  五、价格术语
   价格术语属于国际贸易惯例的范畴,它以缩略语或缩写字母的形式出现,具有规范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作用。
    1.价格术语是表示不同的交货地点
    2.由于交货地点不同所牵扯的问题
    3.责任 、费用、风险与商品价格的关系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它的缩写形式为Incoterms。Incoterms 2000,将所有的13种术语分为4个基本不同的类型,第――组为“E组”(EX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P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常用价格术语介绍:
   (一)FOB指定的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术语贸易中,卖方要办理货物的出口报关和缴纳出口关税,而买方则必须在货物过船舷(Ship's Nail)时起,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的风险,所以在FOB术语中,买方将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名和船期通知卖方。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FOB价格术语买卖双方主要义务的截释
    卖方必须:
     (1)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日期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及时刚买方发出详尽的通知;
     (2)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许可证,支付各种关税与费用;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清洁已装船提单等单据或相应的电子信息;
     (5)根据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供必要的投保信息。
    买方必须:
     (1)受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据,支付货款;
     (2)负责租船订舱并与运输方签定运输契约,支付运费,并按规定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装船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3)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二)CIF指定的目的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IF由卖方负责租船或定舱,支付到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CIF的解释
    卖方必须:
     (1)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并及时给予买方详尽的通知;
     (2)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许可证及各种官方证明文件,支付各种出口关税和费用;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5)负责提供商业发票或相应的电子信息,清洁已装船提单和保险单。
    买方必须:
     (1)受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支付货款;
     (2)负担除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卸货费用;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 .
     (4)负担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手续。
   (三) CFR 成本加运费价……指定目的港。
   在 CFR 术语中,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运往目的港的船上,并负责货物上船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支付运费。
   (一)卖方义务
    卖方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
    卖方承担责任:①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跟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船,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②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③负责租船或订舱;④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 EDI 传递这些单据,则所有电子单据具有纸质单据的同等效力。
    卖方承担费用:①承担运费;②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
   (二)买方义务
    买方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买方承担责任:①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送手续;②负责办理保险;③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贷款。
    买方承担费用:①承担保险费;②承担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
   (四)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该术语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五)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该术语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CPT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六) CIP 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该术语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而由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但是,按照 CIP 术语,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因此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CIP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六、交货( Delivery)
   (一)装运港与目的港
    在贸易实务中,一笔交易通常只规定一个装运港,但在商品的数量大货源散的情况下,也可以约定数个装运港。
    有了装运港的约定,相应的一定也就有目的港(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港一般由买方提出,经与卖方洽谈后约定,与装运港一样,有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有数个目的港。
   (二)交货时间
    最常用的表示交货时间的方法:
    1.规定在某月内装运。如 : Shipment during June。
    2.规定在某月月底前装运。如 : Shipment on or before 31th Mai。
    3.规定在某月某日以前装运。如 : Shipment at or before the end of Jan.
    4.跨月装运。如 : Shipment during Jan/Feb。
    除了上述的四种最常见情况外,还有收到信用证后数天内装运、立即装运、即期装运和尽快装运等装运时间规定。
   (三)交货方式
    在不同的贸易条件下,交货方式可分为实际交货和象征性交货两种。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中,卖方只是向买方交付了货运单据,但这货运单据的交割,已表明卖方履行了获得货运单据应尽的义务。
   (四)货运单据
    在象征性的交货合同中,交付货运单据表明卖方已履行了一系列的义务,所以货运单据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买方在合同中则须要求卖方提供货运单据和必要凭证的内容,因为只有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和凭证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银行才予以付款。
   (五) 分批装运和 转运
    分批装运是指将同一合同或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装于不同航次的船只上所进行的货物运输。
    《 UCP500》 规定:“转运”一词在不同运输方式下有不同的含义:在海运情况下,是指在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的海运过程中,货物从一艘船卸下再装上另一艘船的运输;在航空运输的情况下,是指从起运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运输过程中,货物从一架飞机上卸下再装上另一架飞机的运输;在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情况下,则是指在装运地到目的地之间用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运输过程中,货物从一种运输工具上卸下再装上另一种运输工具的行为。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转运的解释
    凡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即视为可以转运。但如信用证规定“不允许转船”而实际进行了转运,买方或银行都可拒绝接受这种转船提单。
  七、支付 (Payment)
   遵照合同中的规定,买方以约定的金额、货币、方式和时间支付贷款,是买方所承担的基本义务。
   (一)支付金额
    在每笔交易中,支付金额通常就是指合同中应付的总金额。
   (二)支付货币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就是计价货币,但有时也会有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不同的情况发生。
   (三)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也是在合同中要规定的,其内容包括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和支付方法。就交易中货款的支付,一般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
     1.汇付(Remittance)。是买方按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卖方的支付方式,汇付一般也有三种方式:信汇、电汇和票汇。
     2.托收(Collection)。出口商(或委托人)在货物装出后,开立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填列托收指示书,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其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要求进口商按照委托书的指示付款,代收行将收妥后的款项拨交托收行,再给出口商。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方式是十分常用的,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书面文件。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地的银行根据进口人的申请向出口人开立书面文件,只要出口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符合该文件条款规定的单证,银行则保证履行付款责任。
    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付款行付款或承兑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2.信用证是一种独立自足文件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第3条规定:“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一家银行作出付款、承兑并支付汇票或议付及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在已有关系下产生索偿或抗辩的制约”。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交易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域其他行为。”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13条、第15条规定,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因此,“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和/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
     所以,在信用证项下,实行单据“严格符合的原则”,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信用证支付方式涉及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一方,一般为进口人。
      (2)开证银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接受开证银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出口人的银行,但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通知行一般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列明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人受益人交来的跟单汇票的银行,议付银行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的。
      (6)付款银行(Paying Bank),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就是开证银行,但也可以是开证银行指定的其他银行。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流转程序如下:
      (1)进口方向当地银行申请,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担保,要求银行(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信用证,寄给出口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3)通知行审核信用证的真伪,确认后,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出口方)。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备货出运,制定各项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的条款审核单据,确认单据和汇票符合信用证上的规定,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手续费后,把款项垫付给出口入。
      (6)议付行将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9)进口方付款后取得货运单据,凭单据向承运人提货。
  八、保险
   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风险,为了在风险和损失发生时,能及时地得到补偿,就需要对货物进行保险。国际贸易中遇到最多的是运输保险。目前世界上的保险机构为数众多,保险本身也有多种险别,在国际海运保险中,一般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关于这三种险的具体责任范围十分严密,读者可以在有关的工具书中去查阅。
  九、检验和索赔 (1nspection,Claim)
   (一)检验
    又称为商检,是商检机构对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等进行的检查和鉴定,并把检查和鉴定的结果写入检验书。对于进口商品来说,检验的程序又分为表面检验和质量检验。由于检验可以由出口方所在地商检机构和进口方商检机构检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也有不同,所以贸易双方须对由何方检验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在合同中约定,并订立检验条款,以利在双方对商品有异议时可以根据检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
   (二)索赔
    贸易双方的当事人中,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受损害方要求赔偿的行为就是索赔。
    索赔的条款大约包括二个部分。
     1.针对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要制定的索赔条款。
     2.针对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订立的罚金条款。
  十、不可抗力,仲裁(Force Majeure,Arbitration)
   (一)不可抗力
    贸易的双方所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违反合同。但是合同订立后,并不是合同的任一方违约,而是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所以在合同中还须订立有关不可抗力的条款。不可抗力事故一般有两类。
     1.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如水灾、地震、暴风雨、瘟疫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扣押、禁运等。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买卖双方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会有不同的解释,但通常按国际惯例,一般也是采用解除合同或更改合同来解决,采取哪一种解决的方法,则由双方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而定。
   (二)仲裁
    贸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以由双方将争议交给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者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在法律上有许多国家也专门制定了仲裁法规。目前,世界各国都设有仲裁机构,仲裁可以在出口国进行,也可以在进口国进行,同样还可以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Distant Education College, Jilin University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护理专业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护理专业|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护​理​专​业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吉林大学远程教育招生专业
免试入学条件
高中起点专科
持有高中、职高、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测试(符合条件者可免试入学)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
金融与证券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起点本科
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会计学(跨专业)
工程管理(建造师方向)
法学(跨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跨专业)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高中起点本科
持有高中、职高、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
ckcklychinazd
dg-chinazd-shoulu
我想学的是:
相关课程推荐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网络教育学习中心管理怎么样?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网络教育学习中心管理怎么样?
不区分大小写匿名
&
管理的很好,我们这里的老师都很好,查寝查课都负责,也是为了咱们好。
相关知识等待您来回答
招生考试领域专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吉林大学金融怎么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