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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ge uses frames, but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them.永嘉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永嘉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4〕88号
发布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教育局制定的《2014年永嘉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6日
2014年永嘉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
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永嘉县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与高中招生制度,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3〕14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更好地缓解升学竞争压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目的是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接受完初中教育的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学业考试对象。
1.永嘉县户籍初中毕业生:2014年永嘉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永嘉县户籍在永嘉县外就读要求回永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县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2.永嘉县县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永嘉籍外来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县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可报名参加我县学业考试。
3.永嘉县引进人才、永商回归人员子女。
(二)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1.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两门学科,下同)。
(2)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18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其成绩按50%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3)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100分钟。
(4)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安排在6月14-15日(周六、日)。
(5)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学业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社会思品学科实施闭卷考试。2015年起数学和科学考试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
(6)文化科目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2014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和能力立意的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
2.体育考试。
(1)体育考试项目为4项,每项10分,满分为40分。必考项目1项:中长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选考项目3项:在篮球、立定跳远、掷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项目中由考生选考3项。
(2)考试安排在4月进行。
(3)2015年体育中考成绩将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平时体育成绩,进一步提高体育成绩在学业考试成绩中的占比。
3.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分值为25分,与学业考试分离单独进行。
(三)学业考试组织。
学业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
(四)阅卷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今年阅卷工作继续由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
(五)补考。
学业考试补考由县教育局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永教发〔2014〕26号)要求实施。
四、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1.永嘉县户籍,在永嘉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永嘉县户籍在县外市内就读,在就读地参加学业考试回户籍地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永嘉县户籍必须于2014年5月31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高中招生的非永嘉县户籍考生。
2.县外户籍永嘉学籍在我县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果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不回户籍地录取,可享受我县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八、九年级两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2015年起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需具备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县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县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以该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来认定考生所在的片区。
&&& 仅具备上述第一个条件,不完全具备其他条件,若不回户籍地录取,可到民办普高学校和中职学校报名就读,但不能进入永嘉公办普高学校就读(包括公费生和择校生)。
各初中学校收齐并审核本校已报名中考的完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县外户籍考生的证明材料后,按中考报名序号顺序造册,附证明材料,盖好校印,上报县教育局教育二科审核登记。
3.在永嘉报考高中的永嘉县引进人才、永商回归人员子女。
&& &(二)招生计划。
2014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4846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850人,普高职高共招8696人,预计今年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97%左右(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见附件1、2)。
(三)招生范围。
永嘉中学公费生、翔宇中学公费生、碧莲中学美术特色班和全县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县招生,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各自片区内招生。
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昆阳乡、茗岙乡划入桥下镇,溪下乡划入岩坦镇。报考普高的原昆阳乡、茗岙乡户籍考生纳入永临中学招生范围,原溪下乡户籍考生纳入永嘉二中招生范围。同时考虑到招生区域变动可能会给考生上学带来不便,对变动后的原昆阳、茗岙、溪下等地报考普高的学生招生作出如下规定:
1.原昆阳乡、茗岙乡户籍考生达到永临中学录取条件的,可在永临中学就读,也可在碧莲中学就读;原溪下乡户籍考生达到永嘉二中录取条件的,可在永嘉二中就读,也可在碧莲中学就读。
2.原昆阳乡、茗岙乡户籍考生达不到永临中学录取条件但达到碧莲中学录取条件的,可在碧莲中学就读;原溪下乡户籍考生达不到永嘉二中录取条件但达到碧莲中学录取条件的,可在碧莲中学就读。
(四)招生原则。
2.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在报考时可有多种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报考公办还是民办、普高还是职高,一经录取,其他学校就不得再录取。
3.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3+2高职招生在最低控制线划定后进行,不得招收该类招生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低于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得建立电子学籍。
4.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学业考试(经批准的提前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除外),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加高中段招生录取和建立学籍,未参加学业考试者将取消被高中录取和建立电子学籍资格。
5.初中阶段未办理手续擅自重读者,普通高中录取时分数线提高20分录取。
(五)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招生。
重点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大专班等招生,要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公费生招生分批进行。
提前批: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提前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并提前录取。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
自主招生各招80人,在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 第一批: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的招生。
今年永嘉中学总招生880人,已提前自主招生80人,中考学业成绩揭晓后,永嘉中学再招800人,包括英语特色班、定向生、特长生、择校生的招生。其中定向招生406人,英语特色班招生80人,英语特色班招生另行发文通知。今年温州翔宇中学总招生640人,其中公费生360人,已提前自主招生80人,中考学生成绩揭晓后,再招280人,其中定向招生186人。
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定向生招生对象是:具有永嘉县户籍和永嘉学籍,在永嘉县内一所初中学校读满两年(八、九年级在推荐学校就读,不含委培生)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外户籍永嘉学籍,在我县参加学业考试且确定在永嘉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果具备市教育局(温教基〔2013〕146号)文件规定的3个条件(本文件第5-6页),可与本县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具有定向资格。定向生分配办法与提前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相同,见附件3。
永嘉中学公费生(607人,不含英语特色班、特长生、择校生和自主招生)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265人,不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揭晓后,各初中学校根据定向生分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选出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学生,县教育局中招办将该部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加12分(此成绩仅作为定向招生录取使用)后,全县考生依成绩排序,前916名(与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招生计划之比1.05:1)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分流,其中607人进入永嘉中学就读,265人进入温州翔宇中学就读。每生填报1个或2个志愿,即填报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两所学校或其中一所学校。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取足的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不填报志愿的不录取,永嘉中学如果未取足,空缺的名额不补,温州翔宇中学如果未取足,空缺的名额招自费生。未被两所学校录取考生,可以报名择校或回户籍所在片区高中学校就读。
永嘉中学和翔宇中学招生录取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含,除特长生外)以上,综合表现评定合格(含)以上,在此前提下,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批:学前大专班、一般普通高中(即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招生。该批次录取顺序为:先学前教育大专班,再一般普通高中。
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等5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4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合格(含)以上,在此前提下,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第一次划线录取后,如果考生报到不足,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第二次录取报到仍然不足,不再补取。
碧莲中学美术特色班招生。碧莲中学是市级美术特色学校,今年面向全县招收2个美术特色班级,共92人。学业考试成绩低于碧莲中学公费生1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碧莲中学录取要求,无色盲的全县考生均可报名。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到碧莲中学教务处报名,学校按报名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须签订自愿在美术班就读的协议书。
&&&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当年各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永嘉中学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降5分(含)以内;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第一次划定的分数线为准,下同)下降10分(含)以内;永临中学、永嘉二中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降15分(含)以内;碧莲中学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含)以内,但不能低于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永嘉中学公费生报到和择校生招生报名同时进行,其他各公办普通高中第一次划定公费生录取分数线,公费生报到,开始择校生招生报名登记,要求择校的考生,凭准考证和学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鼓励学校特色化办学,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办学传统等重点打造特色项目,已形成特色项目的学校可申请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招生纳入总招生计划,比例不超过各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今年全县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仍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要大力支持民办普高招生工作,确保民办普高稳步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精神,民办普高主要立足于本县域招生。
民办普高招生可以由考生填报志愿后划线录取;也可以不填报志愿,由民办普高按核定的招生计划,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报名就读的考生中自主择优录取。
民办普高跨县(市、区)域零星招生,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若跨县域规模招生(对一个县市区招生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由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跨县域规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2.职业高中类招生。
职业高中类包括五年制高职、3+2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等。本县职业高中类学校招生,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和特长加分)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
报考外地在温招生的职业类学校,考生于6月25日-26日到县教育局二科报名(联系电话:,陈南翔老师),并填报志愿。县教育局中招办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职教处,由市教育局职教处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六)录取顺序。
1.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
2.上塘中学、罗浮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和碧莲中学等5所公办普通高中。
县教育局中招办确定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普高学校和中职学校,同时开始招生。
(七)其他事项。
1.永嘉户籍在县域外就读应届生回原籍报考、录取规定。
(1)我县户籍在市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市域外回永考生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
(2)在温州市内县域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通用,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
(3)在温州市内县域外就读的考生报考户口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须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地录取&,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只能参加户口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加报考地公办普高录取;不回户口所在地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报考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加户口所在地公办普高录取。该类考生报考民办普高不受户籍限制。
(4)在县域外就读的学生未回永参加学业考试(除在市内县域外报名考试,回永嘉录取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录取,对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在外地高中学校取得学籍后按转学办理。
2.县外学校来永招生的规定。
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县域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县招生(温州中学自主招生和市内跨县特长生招生除外),擅自去县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者,一律不予以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县域外民办高中在我县零星、规模招生,须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县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否则不得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家长及招生学校负责。
县域外民办学校来永招生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办理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并在永嘉县教育局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
3.严肃招生纪律。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无初中学籍考生。校际间不得招收委培生。
已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学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控制班额规模。
普通高中原则上每个年级不少于6个平行班,班额应不超过46人。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学校,班额须控制在40人以内。
五、初中毕业资格认定与管理
(一)初中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学业考试(含补考)成绩合格,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5个科目中有3科及以上达D级及以上。
(二)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杜绝舞弊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方案、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及重点中学定向生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定向生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预录取和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二)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网上阅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网上阅卷、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四)监督制度。
纪检监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县教育局监察室牵头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有关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本文件解释权在永嘉县教育局中招办。
附件:1.2014年永嘉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 2.2014年永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4年永嘉中学温州翔宇中学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4.<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永嘉中学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报考志愿表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3" month="5" year="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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