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学专业怎么样的问题。

建筑学专业报考全攻略指南暨问题解答贴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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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业报考全攻略指南暨问题解答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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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报考建筑学自考(本),请问:1 我在深圳,不知道报考哪个学校会相对好一些2 报考之后看哪些具体的书籍呢?建筑方面我一点都不会。3 需要在报考的学校考试么?还是在深圳就可以考?4 这几天才开始看自考相关的资料,苦我不怕,这次要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建筑学需要背的东西多么?谢谢!!
09-05-14 &
一般在自考办附近都有买自考书的,新华书店未必有自考类资料的。 相关资料: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结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7门课程合格成绩(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累计达到80学分,毕业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大学语文 4 4 高等数学(工专) 7 5 英语(一) 7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7 土木工程制图 5 8 工程测量 5 含实习3学分 9 建筑材料 3 含实验1学分 10 工程力学(二) 6 含实验0.5学分 11 结构力学(一) 5 12 房屋建筑学 4 含设计1学分 13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7 含设计1学分 14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4 含实验0.5学分 15 建筑施工(一) 7 含设计1学分 16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4 毕业考核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实习、设计课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实验、实习、设计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课程的实验、实习、设计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实习、设计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由主考院校组织考生在市级以上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为期不少于八周的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的生产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进行答辩。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专科 上一执行期 当前执行期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基础英语 6 英语(一) 7 2 高等数学(一)(理工类) 8 高等数学(工专) 7 3 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 6 土木工程制图 5 4 理论力学(一)和材料力学 8 工程力学(二) 6 5 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 6 建筑施工(一) 7 6 大学语文(专) 4 大学语文 4 7 建筑定额与概预算 3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4 8 材料力学实验 工程力学(二)(实践) 0.5 9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实习 建筑施工(一)(设计) 1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三选二 新计划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 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 ============================== 给你推荐个自考类论坛这个论坛是不错的,上面有比好的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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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考有建筑学这个学科吗?这个机构说有,我准备报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自考的确有个武汉理工大学的本科段的“建筑工程”科目,登入可查找。 2、颁发的学位是建筑学学士吗? 注意:所有自考本科考试均有机会参加本科学位证书的考试,但要加考学位英语和专业课而且对其他科目分数和毕业论文成绩有要求,颁发的是你相关专业的学位证书。 3、不需要自己考试,由辅导老师代考,说是托关系可以这样,那么这样的形式没有问题吗? 这种自考的害群之马让人恶心,自考中大多数人都是靠真才实学考出来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就是诸如这种待考公司搞得自考得名誉扫地,很多人对自考学生有歧视,试想,自考得人难道光是为了一张文凭而去考试吗,如果想靠自考文凭去工作你没有真才实学一样被人排挤还污染了自考得招牌,这类帮忙考试的公司都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处便将受严厉打击,而经该公司办理的各种证书也将作废,楼主最好谨慎小心,况且更多此类的公司都是骗人的,自学考试相对也是很严格的。 4、这样的教育咨询培训机构正规吗?信得过吗?他们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把公司的注册营业代码都打出来了,说是在我报了名后会把他们法人代表的身分证复印件什么的给我的。 这并不奇怪,为了赚钱什么手段出不来,前两年中国最大的传销公司就在北京明目张胆地建了个正规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到东窗事发一夜间人去楼空,据你描述要等两年时间才能拿证对不对,它就利用两年时间骗上个千八白的人然后消失也未尝不可。如果真是内部有人,据我了解两年内就因该可以帮你拿证了,因为中国最快完成自考的人只用了一年半。 5、关于价格问题,23800的费用怎么样?合理吗 公司等收了你的钱,再隔上一年消声匿迹,你到时候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呢,要想要文凭最好还是自己考,只要努力没什么不行的,再说了你是学建筑的,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没真才实学房子倒了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多学东西比较好,实在不行就参加个培训班也成啊,再不成读个成教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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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自考办附近都有买自考书的,新华书店未必有自考类资料的。 相关资料: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结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7门课程合格成绩(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累计达到80学分,毕业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大学语文 4 4 高等数学(工专) 7 5 英语(一) 7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7 土木工程制图 5 8 工程测量 5 含实习3学分 9 建筑材料 3 含实验1学分 10 工程力学(二) 6 含实验0.5学分 11 结构力学(一) 5 12 房屋建筑学 4 含设计1学分 13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7 含设计1学分 14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4 含实验0.5学分 15 建筑施工(一) 7 含设计1学分 16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4 毕业考核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实习、设计课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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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排名仅涉及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三个学科,未包含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 第一档(三博全):1东南大学2清华大学3天津大学4同济大学5华南理工大学6哈尔滨工业大学7重庆大学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国家重点学科分布: 建筑历史与理论 东南大学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清华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 第二档(有一个博士点或三硕全):9华中科技大学10浙江大学11湖南大学12南京大学13大连理工大学1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5西南交通大学16沈阳建筑大学17深圳大学18昆明理工大学19山东建筑大学20武汉大学21中南大学22厦门大学 除老八校外以上三学科有博士点的学校: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除老八校外有建筑学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共17所):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侨大学 第三档(二硕):23合肥工业大学24华侨大学25武汉理工大学26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7南京工业大学28青岛理工大29太原理工大学30长安大学31四川大学32山东大学 除拥有建筑学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外,拥有建筑学学士授予权的学校(共30所):深圳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郑州大学、河北工程学院、广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 第四档(一硕):33上海交通大学34北京工业大学35郑州大学36广州大学37河北工程学院,等20几所。 第五档:没有建筑学硕士点而开设建筑学本科教育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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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理工大学主考(高中起点本科)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占地面积43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63余万平方米。拥有四座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367余万册。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史学、教育学、医学等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特色、优势学科2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有21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以及MBA、MPA、MFA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有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中心,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业性试验基地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24个。招生对象:1、考生必须热爱祖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2、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第四批录取控制线。3、未达线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曾获奖励、单科成绩突出、素质良好且无不良行为者来校面试合格后酌情考虑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 学制 学制 收费标准 招生人数 培养方向建筑工程 本科 全日制四年 5500/学年 120 从事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项目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 本科 全日制四年 5500/学年 120 培养设计和制造及管理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会计 本科 全日制四年 5500/学年 100 注册会计师方向电子商务 本科 全日制四年 5500/学年 100 从事商务运营管理、公关、营销策划等工作企业财务管理 本科 全日制四年 5500/学年 100 从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际贸易 本科 全日制四年 5500/学年 120 从事报关、单证、报检、货代、跟单等工作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全日制四年 6500/学年 100 从事室内装饰、艺术设计学教学、研究、编辑武汉理工大学自考专业核心课程建筑工程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管理能力 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土木工程制图、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工程力学(二)、结构力学(一)、房屋建筑学、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土力学及地基基础、建筑施工(一)、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物理(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线性代数、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工程地质及土力学、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建筑设备、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结构试验、流体力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冷冲压、塑料成型等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和制造及其管理的工程技术高级应用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工程控制基础、模具设计(含精度设计)、模具制造工艺学、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工业用微型计算机、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塑料成型工艺及模具设计、冲压工艺及模具设计等。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审计、会计及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独立履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和承担大中型项目审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金融理论与实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一)、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案例等。 电子商务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商务管理基础、掌握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网站建设及网络营销,网络管理等相关技术,能在信息产业的相关领域(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等)及各级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电子商务实践与管理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商务交流(二)、市场信息学、网络营销与策划、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等。 企业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独立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科学方法;熟练掌握企业筹资与投资的方法与技能。具备较高的财务诊断、财务分析参与和组织企业理财活动的能力。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企业投资学、企业融资学、金融市场学、国际税制、市场营销学、审计学、国际财务管理等。 国际贸易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具有国际贸易的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 主要课程: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外经贸经营与管理、企业经济统计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一)、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学、涉外经济法、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商务英语等。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学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学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历史学、哲学、艺术设计概论、艺术设计学、中国艺术设计史、外国艺术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外国工艺美术史、艺术考古学、艺术设计基础等。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班特点: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班是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学校与全国考委委托的华夏大地教育合作,利用优质的网络平台,实行学业综合评价,采取“网络+面授”的形式将网络授课与本校资深教授、讲师全日制授课完美结合,全面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善学员的学习状况,从而提高学生课程合格率。通过对考生学习过程的引导、控制,改善学生的学习状态,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课程合格率的目的,使自学考试继续保持较强的吸引力,使自学考试事业能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班,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管理办法实行,实施半封闭式人性化的管理,专职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学生的品德教育、课程学习和生活管理;专职管理老师负责学生的后勤、安全和纪律。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班待遇: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班拥有过硬的毕业文凭: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武汉理工大学共同颁发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武汉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并得到全球32个国家的一致认可。理工大学自考班拥有优厚的学生待遇:学校设立多样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可向学校党组织提交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班拥有完善的就业体系: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我校在国家制定的人才培训计划实施教学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学习市场需求的实用技能,实现学历教育的职业技能化。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合作企业进行人才推荐,并进行三年的就业跟踪服务。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额满为止报名方式:接受现场、电话、网络报名,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复印件,报名时预交住宿定金500元(入学时可冲抵住宿费或学费)报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12号 邮编:430070报名网址: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坐903、571、556、529、72等路车到湖北图书出版城站下;2.汉口火车站乘坐10、536、38、542、79等路到航空路换乘590路到湖北图书城站下;3.武昌付家破长途汽车站乘坐811路到湖北图书城站下;4新华路长途客运站乘坐703路在付家破换乘503、811路到湖北图书城站下;咨询电话:027-  向老师 陈老师在线QQ咨询:注意事项:为防止招生骗局,本院均安排专车到各大长途车站迎接新生,学员到校时必须与本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告知行程及准确时间,以便安排专车专人接待。否则出现一切被骗后果与本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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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施工图审查研讨会建筑专业有关问题讨论意见汇总表的通知
关于印发施工图审查研讨会建筑专业有关问题讨论意见汇总表的通知
闽设协[2010]5号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去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反映审查中对部分条文理解存在争议的问题,收集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组织召开了施工图审查各专业研讨会。各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讨论,并与规范编制组进行沟通,对有关条文如何理解掌握取得了一致意见,形成了“判定原则”。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建筑专业研讨会研讨有关问题讨论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为了统一施工图审查尺度,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请组织审查人员认真学习“判定原则”,在审查中予以掌握执行。
二、&&&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2005年版)部分强制性条文未采用黑体字,是否属强制性条文请对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执行。
&&& 附件:施工图审查研讨会建筑专业研讨内容汇总表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研讨会建筑专业研讨内容汇总表
一、防火规范条文部分
所&&& 提&&& 问&&& 题
判&&& 定&&& 原&&& 则
GB50045-95
1)居住建筑中,单身公寓的消防定性问题。
2)住宅与少量单身公寓混合设置时的消防定性问题。
1)单身公寓按照GB第1.0.2条条文说明定性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2)规范对此问题未明确,具体工程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
GB50045-95
第2.0.1、5.1.3条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一定要严格按主楼的边界分隔?是否一定要在高层建筑的投影线上?
图集06SJ812第6页图示1,塔楼与裙房应以防火墙分隔。当防火墙不在高层主楼投影线上时,防火墙内应按高层主楼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外可以按裙房划分防火分区。
GB50045-95
第2.0.13、2.0.14条
坡地建筑,一侧低于室内地面,一侧临疏散通道,是否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以安全疏散形式、安全疏散距离和排烟方式界定。
GB50045-95
第2.0.17条
第2.0.14条
1)商业服务网点300m2可否用防火卷帘来分隔?
2)二层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设门通向一层,可否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3)商业服务网点,层数2层,按图集06SJ812第11页图示,仅一部楼梯,那么《高规》第6.1.8条如何解释?
4)商业服务网点小于300m2的店面,如果有两层店面每间分别均小于300m2,可以视为商业服务网点吗?
1)不可以。
2)设有独立的楼梯疏散至一层,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3)与《高规》第6.1.8条不矛盾(该条仅针对公共建筑),但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30m)。
4)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GB50045-95
1)高层住宅一层为大空间的商店(建筑面积超过300m2),可否按居住建筑设计。
2)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可以采用自然排烟?
1)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2)符合《高规》第8.2.1条的,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GB50045-95
第3.0.1、6.1.1条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可以按11层及18层进行消防设计吗?
2)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防火分类是否可以按二类高层设计,并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应按12层及19层进行消防设计。
2)19层高层住宅为一类高层,应设置二个安全出口。
GB50045-95
建筑幕墙的垂直防火高度是0.8m,还是要按5.1.1~5.1.4条条文说明第三点垂直防火分区窗间墙1.2m的要求设置?
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GB50045-95
消防登高面长度是否可以分段累计叠加?
可以分段累计,但应保证可连续作业。
GB50067-97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4000m2),作为非机动停车时,是否也可行?
非机动停车应按照戊类仓库设计,并且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
GB50045-95
中庭屋顶为部分可开启天窗或侧面开窗,中庭是否可视为室外?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视同室外?
中庭屋顶及侧面均为窗时,不可视为室外;中庭屋顶侧面开敞不设窗时,可以视为内院(室外)。
GB50045-95
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小于2m时,采用外挑垂直隔墙进行分隔,外挑隔墙能否沿周边长度进行计算(即应外挑2m,还是1m)?
凹缝中确有困难时,可以设置外挑0.9m的隔墙。
GB50045-95
1)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牵手后,能否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而不按单元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2)独立的一梯两户住宅应按照单元式住宅,还是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1)塔式住宅牵手后,符合第4.2.1~4.2.2条和第6.1.1.1条时,可以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2)应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GB50045-95
第6.1.1.2条
1)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多户通过敞开外廊通至楼梯间,问:户门是否全部为甲级防火门,还是只有开向楼梯间为甲级防火门即可?
2)能否将凸窗内侧栏杆底座反口高度计入窗槛墙高度?
3)超过18层的住宅,18层以上每层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阳台和凹廊连通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但图集06SJ812第61页图示6,连廊处不得开窗,实际连廊处设计为卧室、厅或厨房,此种方案形式在设计中无法实施。
4)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窗间窗宽度为1.2m,图集06SJ812第60页图示3为2m,不一致,如何执行?多层住宅有此要求吗?
1)户门均应为甲级防火门,开向楼梯间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3)连廊应按图示设计,但这种形式采光、通风不好,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案。
4)图示与规范没有矛盾,单元之间为防火墙,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应为2m;分户窗的窗间窗宽度为1.2m。多层住宅无此要求。
GB50045-95
第6.1.2.3条
1)高层建筑裙房或公建主体,当二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5m,并分别设置前室,能否采用剪刀楼梯?
2)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条文说明“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两个楼梯口均开在一个合用前室之内”(即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与条文本身是否矛盾?
2)不矛盾,允许设“二合一前室”,但不允许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
GB50045-95
第6.1.2.3、6.1.16条
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前室套前室可以吗?两个前室互相穿越时,疏散门出现反向开启可否?
GB50045-95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这里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如何界定?
规范对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未作具体规定。
GB50045-95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但在图集06SJ812第71页图示1中,位于袋形走道两边的房间门净宽都要求≥1.4m。问:一般办公、公寓、旅馆,开间3.6~3.9m时,如何设计此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面积小于60m2时,可以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0.9m的门。
GB50045-95
第6.2.1.1条
防烟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阳台或凹廊,按图集06SJ812第81页图示1,开向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问:此处如为住宅客厅或厨房,是否也要为乙级防火门?
阳台、凹廊的门可以为普通门,开向防烟楼梯间应为乙级防火门。
GB50045-95
第6.2.2.1条
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已在首层防火分隔,地下室是否应为防烟楼梯间。
原则上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GB50045-95
第6.2.5.1条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是否可以开设强电、弱电井道的门?
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可以设置电缆井和管道井,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GB50045-95
疏散楼梯间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条文说明允许在短距离内通过公用门厅,是否可短距离通过走道,短距离如何确定?
公建参照《高规》第6.1.7条不超过30m,住宅按照《住建规》6.3.1.2条不超过15m。
GB50045-95
第6.2.3.1条
1)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与第6.1.1.2条矛盾。
2)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底层为层高大于4.5m的商场,如何应用?
3)住宅开向前室或楼梯间的户门(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一定要向疏散方向开启?
1)总层数为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2)应按12层进行消防设计。
3)住宅的户门允许不向疏散方向开启。
GB50045-95
第6.3.1.2条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应设消防电梯与《住建规》12层以上应设消防电梯不一致。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按《高规》第6.3.1.2条应设消防电梯。
GB50045-95
问:9层建筑,一层为食堂、餐厅或活动室,二~九层为宿舍,按《建规》还是《高规》?
一层为宿舍自用的活动室时,按《建规》;一层为食堂、餐厅时,按《高规》。
前提是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对钢结构厂房而言,无防火保护的屋顶承重构件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如何理解?
符合规范条文规定的可以放宽。
第3.3.8、3.3.15条
“厂房内”、“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厂房”、“仓库”上部允许建宿舍吗?
“厂房内”、“仓库内”是指整个建筑内均不允许设置员工宿舍。本条规范明确规定不允许厂房、仓库与宿舍合建,即不允许“三合一”建筑。
《高规》: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建规》: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是否矛盾?
分别按规范执行。高层住宅可按《住建规》,即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经常遇到设计中含开敞楼梯间与无电梯间的电梯,做为每层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而非叠加计算。
对于一面敞开,三面为实体围护结构的疏散楼梯间、无电梯间的电梯可以不必叠加计算。
民用建筑包含住宅,但《建规》与《住建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数值多处不一致,不知如何执行。
《建规》第5.1.1条注5已明确对住宅建筑按《住建规》执行。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按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与每层建筑面积无关吗?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与每层建筑面积有关,确定人数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5.3.5.3条
1)底部有超过2层商店的商住楼是否套此条?
2)“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教学楼、幼儿园等建筑属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执行本规定?
3)超过5层的外廊式公共建筑,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底部商店部分应按此条。
2)按规范条文说明。
3)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第5.3.11条
1)单元式公寓(多层),单元面积不超650m2,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可否设一个安全出口?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该层有变形缝时,该层建筑面积如何考虑?
2)变形缝应按防火节点处理到位。
第5.3.11.1条
1)通廊式宿舍是否为通廊式居住建筑,“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梯间”,宿舍规范第4.5.2.1条“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一层至六层通廊式宿舍是否设封闭楼梯间?
2)通廊式分为内廊式和外廊式,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通廊式宿舍属于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
2)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第5.3.11.2条
1)坡屋顶建筑,楼梯间未通至屋顶,仅设上人孔或在闷顶层封闭通道连通,是否可行?
2)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坡屋面可否不通至屋顶?
1)2)多层可以不通至屋顶,高层应通至屋顶。
第5.3.13.3条
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15m处;5层公共建筑的非封闭楼梯间可否套这条。
不可以,5层公共建筑设置的非封闭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
第5.3.16条
公建内的报告厅(阶梯地面)每百人疏散指标是否可按表5.3.16-1条计算?
第5.3.17条
高层建筑中裙房及地下室每百人疏散宽度指标取值是否可以参照《建规》?
不可以,应按《高规》第6.1.10条执行。
1)宿舍或单身公寓是否应执行此条(该条说的是“住宅”,但条文说明说的是“居住建筑”)?2)这条可否适用于高层建筑? 商住楼上部住宅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防火设计可否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1)规范对宿舍或单身公寓无明确规定。
2)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商住楼上部的住宅可以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为3小时,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是否应满足本条要求?
不要,本条只针对防火墙。
第7.2.3.4条
门厅为公共交通空间,当兼有其他功能的房间需与门厅开敞设置时,如何满足本款要求?
疏散楼梯直接对外时,门厅与相邻房间可以敞开设置,否则应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一至二层与三层以上楼梯在相邻两个开间布置,虽有改变楼梯位置,但在上下方向均能直接发现楼梯位置,是否可以?
上、下楼梯处在一个互通的空间内允许转换。
第7.4.12.1条
民用建筑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如防火墙之间的防火门疏散时需互通,如何解决疏散方向问题,是否要考虑设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防火门。
可以设置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甲级防火门(参考图集05SJ811第63页图示2)。
GB50067-97
室外停车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不再限制?
建筑物周边的停车位可以不按6m考虑,但不应影响消防车通行及消防车操作面作业。
GB50067-97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折减35%,机械停车位与普通停车位混杂布置时,如何判定折减防火分区面积值。
机械停车位部分局部折减。
GB50067-97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这两项是否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
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
《住建规》: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公建是否要按此规定?
《建规》、《高规》对此无明确规定。
规划部门要求沿街阳台要封闭,封闭阳台应按窗槛墙高度0.8m(1.2m)设计,设计单位采用阳台侧向开启百叶窗的方法,认定为敞开阳台,窗槛墙高度小于0.8m(1.2m),这样处理是否可以?
住宅建筑中剪刀楼梯在一层是否必须设两个出口,还是能够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应分别设两个安全出口,不能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二 强制性条文部分
所&&& 提&&& 问&&& 题
判&&& 定&&& 原&&& 则
单身公寓的日照、楼梯是否可参照宿舍规范的要求?
大部分户型满足住宅要求,个别一、二套(或单身公寓)不满足住宅日照要求,可以吗?
住宅厨房应设排烟井道,但规范中未明确。
规范第6.4.1条已明确。
第4.1~4.3条
规划部门已经批准,施工图审查如何把握。&
在规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以规划批准为准。
宅前路的路面宽度≥2.5m是否就满足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的要求?
本条规定无障碍坡道宽度应≥1.5m,而规范JGJ50-.4条规定有台阶的建筑入口无障碍坡道宽度应≥1.2m。是否有矛盾?
没有矛盾,本条是指小区内的无障碍通路(住宅外部的无障碍设施)。
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如与当地规划部门规定有矛盾时,如何处理?
以当地规划审批意见为准。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防护措施时的具体构造做法。
可以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第199页第10.5.2条规定和图集06SJ813第6-30页图示2。
住宅候梯厅深度是否应≥1.8m?是否要设无障碍电梯?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候梯厅深度≥1.8m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条文,而住宅设无障碍电梯不做强制性要求。
第5.3.2.4、5.3.2.5条
可否理解为仅适用于无障碍卫生间门扇设计,该条款是否包括住宅公共入口大门设计?
包括住宅公共入口大门设计。
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时,隔声、减振措施如何确定?
在电梯机房设置减振装置和在电梯轨道和井壁之间设置减振垫来减小电梯运行时经结构传播的固体噪声。
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通则》第7.1.2条规定0.8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而《住宅设计规范》第5.1.3.3条规定低于0.5m部分不计入采光面积,如何执行?
暂按《住宅设计规范》执行(该规范讨论稿已改为0.8m)。
本条规定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外门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如何执行?
夏热冬暖地区应按外门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门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门窗面积的45%执行。
1)关于住宅层数的计算,底层是架空层算不算一层?
2)底层层高如何控制?如何计算?是否从室外地面起算?(实际工作中存在:当底层层高大于3m,设计提高地面标高,达到不增加层数,然而却增加室内外高差,这样符合要求吗?)
1)多层已明确,符合《建规》第1.0.2条注2规定的,可以不算层;高层应算层。
2)底层层高按《住建规》第9.1.6条折算。
跃层住宅上下层相连通开口部位间的窗槛墙是否按本条规定执行?
本条是对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设置窗槛墙的规定,跃层住宅上下为同套住宅,可以不执行。
多层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如楼梯间内开有卫生间高窗可否?
JGJ50-2001
各种建筑类型无障碍设施的内容能否适当取舍?
按照原省建设厅会议纪要[2003]22号执行。
JGJ50-2001
工厂小型办公、垃圾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制冷机房等设备用房,要考虑无障碍设计吗?
按规范办公、宿舍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其他厂房、仓库、设备用房等可以不考虑。
JGJ50-2001
独立小商铺及一~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也要执行?
可以考虑无障碍设计,但不做强制性要求。
“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梯段宽度应取上限值”(即不小于1.4m),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之(三)、(四)条所指建筑能否执行本规定。
按《通则》条文说明。
GB第3.2.13条
染毒区一侧墙面,若用其他防毒面层(如水泥石灰砂浆抹光),是否可以代用?
按规范规定用水泥砂浆抹光。
1)外墙的梁柱是否有保温要求?外墙K值是否要计算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
2)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保温隔热节能措施范围如何确定。
3)住宅底层架空,架空层顶板节能措施中未要求作保温,其上层住户节能未达到要求,如何处理?
4)公共建筑地面热阻应如何计算?
5)采用卷帘门的店面节能如何计算?
6)节能设计时,对于封闭阳台,外墙如何界定?
7)幼托根据原省建设厅文件按住宅节能考虑,但电气等专业按公建要求,如何统一?还是各按各的要求进行节能设计。
8)《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附录中塑料型材透明玻璃窗的遮阳系数SC为0.70,与《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附录的热工指标不一致,如何掌握?
9)原省建设厅闽建科[2008]23号文规定外墙为剪力墙时应进行保温,但有的设计采用对比评定法能满足节能要求,是否可以?
10)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组织的国家消防在闽研讨会要求外墙保温材料应达到防火的要求,现保温材料无耐火极限指标,如何掌握?
1)公共建筑外墙K值应计算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居住建筑按照闽建科函[2005]6号文执行。
2)按规范并参照有关标准图。
3)规范对住宅架空楼板节能未做要求。
4)计算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
5)住宅底层采用卷帘门的敞开式店面可以不做节能设计,公共建筑底层采用卷帘门的敞开式店面按照架空楼板考虑。
6)按敞开式阳台进行节能设计。
7)规范JGJ75-.2条条文说明已明确幼托建筑为居住建筑。
8)按照有关规范及手册选用的数值均可以。
10)应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安部、住建部公通字[2009]46号)。
三 规范部分
所&&& 提&&& 问&&& 题
判&&& 定&&& 原&&& 则
卫生间布置有三件卫生洁具,净面积不足3m2。
该条不做强制性要求。
顶层阳台上部的屋面出挑均小于阳台宽度,未完全达到雨罩作用。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第3.7.4条的规定。应明确每户阳台面积标准。
该条不做强制性要求。
JGJ50-2001
小型公共建筑是否需要设无障碍楼梯。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规范第7.5.1条不是强条。
JGJ50-2001
无电梯的多层住宅和宿舍,如底层设无障碍套房和住房时是否还要设无障碍楼梯。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规范第7.5.1条不是强制性条文。
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如设有双层结构,形成间接上层,并有良好的防水措施,是否可行?
2)变配电室上方的卫生间做“被褥式”双层防水处理,是否可行?
3)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如何执行?
1)可采用双层结构并作“被褥式”防水处理。
2)不允许。对于住宅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允许采用双层防水处理。
3)住宅卫生间采用双层结构处理也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GB第6.6.3.2条
对于栏杆可踏面指底部有宽度≥0.22m,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而《住宅设计规范》第3.9.1条对于栏杆可踏面未指明宽度和高度,如何执行?
可以按《通则》执行(参考图集06SJ813第6-13页图示)。
第6.10.3条
低窗台、凸窗等窗护栏的防护可否从地做起达到0.9m即可。
防护栏杆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0.9m。
GB第6.10.4.5条
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不应影响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图集06SJ813第6-31页图示1),能否按照《统一技术措施》第105页图8.3.6执行?
可以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第166页图8.2.7。
GB第6.14.4条
烟道、通风道伸出屋面的高度,住宅建筑是否也要执行?
住宅建筑可以适当放宽,但烟道出口伸出屋面不得小于0.5m。
第8.3.3.6条
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4)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一层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热风和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这里的外墙是指地下室外墙还是上部建筑的外墙?从设计实践来看,不论是地下室外墙还是上部建筑的外墙,都很难完全满足,是否必要?
该条不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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