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1年高考汉授美术类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发?

2015内蒙古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_内蒙古艺考_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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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来源: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考类别、兼报原则和准考证与通知单的发放  (一)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4类。包含的报考类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理)。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一览表  
  包&&&含&&&专&&&业
  美术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
  音乐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
  编导类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史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艺术与科技、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音乐学(空中乘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史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艺术与科技、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音乐学(空中乘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报名。考生可参照上表所列专业,结合有关高校对本人拟报专业所明确的专业统考要求,选择适合的类别报考。表中未包含的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招生。  报考美术类(含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全区统考。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区统考。报考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全区统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的考生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可以参加校考。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既可参加联考,也可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二)兼报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三个类别之间不能互相兼报。  填报志愿时,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报考蒙授艺术(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报考蒙授艺术(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报考汉授艺术(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报考汉授艺术(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  (三)《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发放  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主考院校在考前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考前登陆(网址:,下同)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若参加校考,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相应的专业联考或校考。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和校考,均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管理原则  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牵头并委托部分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承担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同时组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评委信息库和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面试试题库。  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科目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面试科目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系统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各科目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对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同时,面试过程中对每一个考生考试内容全程录像。  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批准的院校组织的校考;艺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批准的高职(专科)专业校考。  2015年我区不向艺术类专业考生发放统考、联考纸质成绩单,统考、联考成绩以及统考、联考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于日左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美术类专业统考安排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考生)、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市考生)、赤峰学院(赤峰市考生)、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兴安盟考生)、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市考生)、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考生)、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市考生)和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八个考点进行。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安排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笔试,定于日9:00-11:00进行。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240分、视唱30分,定于日-24日进行,其中,声乐考试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唱(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考生自带钢琴伴奏;器乐考试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奏(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除钢琴和手风琴外,其他乐器种类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者须服从主考院校的相关管理。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考试,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更换评委。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进行。  (四)编导类专业统考安排  编导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200分,其中基本知识测试40分、命题写作60分、影视作品分析100分;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后闭卷考试。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编导创意60分,考试时间3分钟;回答考官提问40分,考试时间2分钟。考试形式均为从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后口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日9:00-12:00,面试于日-24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大学。  (五)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  1.其他艺术类专业(除空中乘务专业)联考由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空中乘务专业联考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组织实施。评委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集宁师范学院、中国民航大学、签约公司共同组成。  2.其他艺术类考生既可选择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联考,也可选择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经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高校,下同)其他艺术类专业既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使用校考成绩。  4.中央部属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既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使用校考成绩。  5.区内高校和区外省属高校,凡联考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联考成绩,院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凡未组织联考的专业,可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校考。  &&& (六)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校考范围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的普通高校,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也可在相应类别自治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其他高校的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在我区及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院校的校考。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面向我区艺术类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  2.校考时间及地点安排  拟在我区设点进行艺术类校考的院校,须于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考点组织校考,否则考生的校考成绩我区一律不予认可。  区外院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地点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时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安排。具体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区外院校在自治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安排,由招生院校为考生提供咨询。  3.校考合格人数的确定  校考合格人数不应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对于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适量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院校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区外院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院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4.校考成绩的报送  组织校考的各招生院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网址为核对招生计划网址,届时通知)按规定格式、项目录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数据库。招生院校在录入合格考生校考成绩时必须准确输入考生号、姓名、科类、层次、专业、成绩、是否合格等相关信息,否则录入成绩无效。招生院校各艺术科类校考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该科类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计划总数的4倍,否则录入成绩无效。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5.校考成绩查询  从2015年5月下旬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须速与招生院校联系,由招生院校负责在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艺术类校考成绩。  (七)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其计分办法按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  (一)准确制定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考试科目及说明、专业考试时间、办法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和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联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投档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准确明了、无歧义;由于院校录取规则表述不明或与我区艺术类招生政策不符造成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区内招生院校须在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院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区内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招生简章方可向社会公布。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院校须将经院校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不包含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的招生专业以及不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其他艺术类。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情况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艺术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  有关高校若对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可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有艺术专业考试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科类,高考文化课分数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  在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及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各有关院校要将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查实的违规考生整理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按规定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大力清理艺考培训活动  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其他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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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网上查分|高考分数线|录取分数线|高考录取查询-高考-考试大
高考成绩公布时间
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6月23日12时
2011年北京高考成绩可查询。
网上查询: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免费查询。
电话查询:拨打12580按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查询高考成绩,免收信息费,只收取基本通话费。
2011年天津高考成绩可查询。
考生可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发送手机短信查询:编辑短信“GKCJ”+“空格”+“考生号”发送到查询结果,目前仅向天津移动用户开放服务;拨打声讯台“普通高考查分热线”查询:号码为03888。
2011年河北高考成绩可查询。
2011年山西高考成绩可查询。 /
网上查询: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点击“2011年普通高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电话查询:
通过“168”声讯台查询。拨打声讯电话查询高考成绩;
短信查询:
移动用户通过短信查询。查询高考主观分编辑:9+考生号发送到;查询高考客观分编辑:9+考生号发送到。
2011年内蒙古高考成绩可查询。
1、考生服务平台(www.)免费查询;
2、移动用户发送短信“gkcf+考生号”至获取高考成绩;
3、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
4、人工语音信息台查询。
2011年辽宁高考成绩可查询。 /
2011年吉林高考成绩可查询。 /
免费网上查询: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www.)、吉林教育电视台信息网()查询高考成绩。
付费电话查询:电话拨打5;或编辑短信,发送14位考生号码到。
2011黑龙江高考成绩可查询。
6月25日左右 高考成绩可查询
据介绍,从6月25日左右开始,我省考生的考试成绩可以查询,省招考办届时将通过“龙招港”公布具体查询时间。
查询渠道有下述三种:
①“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
②“黑龙江教育信息网”(www.hlje.net);
③各市、县招考办下发考生高考成绩单。
据介绍,从6月27日左右开始,我省将陆续公布各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月26日20时
2011年上海高考成绩可查询。
今年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总人数近6.1万人。本市共设立21个考区、96个考点、2574个考场。院方表示,今年考生查询高考成绩无需“守夜”,6月26日20点即可登录 “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东方网、新民网等查询。
6月24日21时
2011年江苏高考成绩可查询。 /
网上查询: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网站(或)免费查询。电话查询: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2011年浙江高考成绩可查询。
在高考成绩发布前,考生可拨打声讯电话12580,按5键进入考试查询栏目,根据语音提示对手机号进行预约登记。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也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高考信息。在高考成绩发布之前,考 生可发送GKYY至进行高考查分预约,发送GKLQYY至进行高考录取查询预约;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发送GKCF+准考证号至直接进行高考查分,发送GKLQCX+准考证号至查询录取情况。
6月24日11时
2011年安徽高考成绩可查询。
2011年安徽高考成绩以及分数线有望6月24日公布,考生届时就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而去年是6月25日公布成绩的。
6月25日11时
2011年福建高考成绩可查询。 /
网上查询:登录福建招考在线网站(.cn),凭个人账号、密码免费查询本人高考成绩以及在全省的成绩排名。
6月23日10:30
2011年江西高考成绩可查询。
网上查询: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输入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加上身份证后四位代码,即可查询自己的成绩和排名。
6月24日15时
2011年山东高考成绩可查询。 /
网上查询:登录www.或www.查询。
电话查询:可通过拨打电话16866。
6月25日0时
2011年河南高考成绩可查询。 /
1.网上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cn/)。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
2.现场查询: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电话查询:声讯电话(9601166)查询。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2011年湖北高考成绩可查询。 /
湖北省今年于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二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邮寄给考生。两种方式由考生在报名时自己选择。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复查卷面分。
6月25日15时
2011年湖南高考成绩可查询。 /
一是网上查询: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由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
二是电话查询:拨打声讯台号码(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根据提示音输入自己的考生号查询。
三是短信查询:联通用户发送&GKCJ#&加&考生号后10位&(如GKCJ#)到查询,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CJ#”加“考生号后10位”(如CJ#)到查询。
四是现场查询:到所在中学或招生考试部门查询。
6月26日17时
2011年广东高考成绩可查询。
网上查询:登录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查询。
其他查询方式:96040电话查询、短信查询、手机语音查询。
6月22日18时
2011年广西高考成绩可查询。
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即可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电话查询:中国电信用户拨打,按提示音操作查询高考成绩,按市话费标准收费。
短信查询:编辑短信GKFS+准考证号码+信息查询密码(未参加统考的考生此处填写其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中国电信小灵通、手机用户发送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发送到,即可查询高考成绩。查询时免信息费。其中“GKFS”为“高考分数”四个字的首字母,“GKFS”、准考证号码、信息查询密码(或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是相连的,中间无空格。
2011年海南高考成绩可查询。
6月23日12时
2011年重庆高考成绩可查询。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的日程安排,今年考生考试成绩查询从6月24日开始,届时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cn),输入自己的报名号以及准考证上的密码即可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011年四川高考成绩可查询。 / 1、通过县市区招办查询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
2、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 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
4、四川移动查询专线(免收信息费):1。
2011年贵州高考成绩可查询。
网上查询:凭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站()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
短信群发通知:通过短信群发方式向考生本人主动发送成绩和录取信息,移动和联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的服务号码为:,电信手机用户发送短信的服务号码为:。
手机上网查询: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无线城市(.cn),输入准考证号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6月23日20时
2011年云南高考成绩可查询。
2011年西藏高考成绩可查询。
6月25日12时
2011年陕西高考成绩可查询。 /
今年高考继续实行三知(知分、知线、知位)填志愿。25日中午公布分数线的同时,省招办将向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成绩、位次等信息;考生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此外还可以到县(区)招办查询。
6月22日18时
2011年宁夏高考成绩可查询。
网上查询:可登陆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www.),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免费查询。
付费电话查询:可通过小灵通或固定电话拨打号码,在语音提示下操作并输入准考证号码查询;
可通过移动号码拨打125809高考查询热线,在语音提示下输入准考证号码查询。
招办查询:可直接到县(区)招办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2011年青海高考成绩可查询。 / 6月7日下午开始答题卡扫描和评卷;高考成绩将在6月26日前公布。
2011年宁夏高考成绩可查询。 /
6月25日18时
2011年新疆高考成绩可查询。网上查询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地址:www.2、新疆亚心网网址:3、新疆教育信息网地址:www.4、新疆招生网地址:www.
2011年分数线
2010年分数线
370/280/150
390/280/150
高考录取时间
高考录取批次
7月6日至8月7日
小语种及飞行专业单独录取7月6日
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7日至9日
本科一批录取7月10日至15日
本科二批录取7月16日至22日
本科三批录取7月23日至28日
专科提前批、高职单招录取7月30日至8月2日
专科普通批录取8月3日至8月7日
咨询当地招办
7月7日至8月20日
2011年的录取工作从7月7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
6月30日开始
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普通高校及部分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6月30日至7月10日录取。
军队、公安、国防生本科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公安、航海类专科院校,7月8日至14日录取。
本科第一批:A类院校7月15日至17日录取;B类院校7月19日至21日录取。
本科第二批:A类院校7月23日至25日录取;B类院校7月27日至28日录取;C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7月31日至8月2日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执行本校其他专业在我省的录取批次。
有关院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与其非定向计划同时投档进行录取。
提前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9日至10日。
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4日。
6月29日开始
军事、公安等本科及专科提前录取院校阅档、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6月29日-7月5日
本、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6月29日―7月10日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B:7月12日―7月17日
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B:7月18日―7月24日
本科第三批:7月25日―7月31日
3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类、美术类专科提前院校录取:7月29日―7月31日
高职高专批:8月1日―8月8日
7月7日开始
1.香港十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
2.提前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下午至9日。
3.提前专科学校录取:7月8日至10日。
4.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7日至9日。
5.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录取:7月11日至15日12:00。
6.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15日14:00―17:00。
7.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录取:7月15日19:00至20日。
8.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至27日录取。
9.第三批本科院校7月28日至8月2日录取。
10.专科(高职)院校录取:8月3日至11日。
7月7日开始
7月7日至11日 提前批录取
7月11日至12日 特殊类型招生批录取
7月13日至18日 第一批A段录取
7月19日至21日 第一批B段录取
7月21日至25日 第二批A段录取
7月28日至30日 第二批B段录取
7月31日至8月4日 第三批次录取
8月8日至10日 专科(高职)提前批录取
8月11日至16日 专科(高职)批A段录取
8月17日至20日 专科(高职)批B段录取
8月21日至25日 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录取
7月8日开始
①提前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7月8日-10日。
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7月12日-18日。
③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7月20日-26日;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时间:7月27日-31日。
④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8月2日-9日。
⑤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8月11日-12日。
⑥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8月13日-20日。
7月3日开始
7月3日-9日 北大和清华零志愿录取、提前批本科(含2所公安专科学校)和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
7月10日-16日 第一批本科录取
7月17日-23日 第二批本科录取
7月30日-8月1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专业)和艺术、体育类专科录取
8月2日-8日 高职(专科)批录取
7月8日开始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提前录取专科院校,7月13日―15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6日―20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2日―26日录取;
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5日―9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17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9日―30日录取。
7月9日开始
第一批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7月上旬开始
7月6日开始
7月6-10日,提前批本科录取;
7月13-17日,第一批本科录取;
7月21-25日,第二批本科录取;
7月29-8月2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录取;
8月4-11日,高职(专科)录取。
7月2日开始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高校、“211”工程高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高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
自主招生批: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本科一批: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高校或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高校及专业,民办高校、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高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高校的专科(高职)专业及部分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
专科(高职)二批:部分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市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专业,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专业,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专科(高职)专业。
7月9日至7月13日
提前录取批录取: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专科不在此批)。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7月15日至7月21日
本科一批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7月24日至7月31日
本科二批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8月3日至8月7日
本科三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及公办院校的联办本科班等。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8月10日至8月14日
高职高专一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批准的部分高职院校(专业)。
8月17日至8月21日
高职高专二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7月11日至8月20日
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
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和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生源较好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7月9日至10日
本科提前批录取;
7月12日至18日
本科一批录取;
7月19日至25日
本科二批录取;
7月27日至8月2日
本科三批(A)录取;
8月4日至8月10日
本科三批(A)录取;
8月12日至13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
8月15日至25日
高职专科批录取。
7月7日开始
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文科、理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其中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相关高校本科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和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类师范专业在零批录取外,其他高校的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各校相应批次提前录取。专科层次的院校或专业(含需军检的公安院校、需面试的特殊专业以及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录取开始前进行。
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省属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7月4日开始
本科提前批 7月4日 -7月9日
独立学院提前批(含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 7月9日 -7月12日
自主选拔录取批 7月12日11:00-7月13日11:00
本科第一批A类 7月12日 -7月16日
本科第一批B类(含预科和学校申请安排在B类的专业) 7月16日 -7月18日
本科第二批 7月19日 -7月25日
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区内免费民族预科) 7月25日 -7月26日
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含区内普通民族预科班和区外本科第二批预科) 7月27日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 7月28日 -7月31日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预科 8月1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 8月7日 -8月12日
高职高专普通批 8月12日 -8月18日
高职高专预科批 8月18日 -8月19日
7月10日开始
本科提前批 7月10日至11日
本科第一批 7月15日至18日
本科第二批 7月25日至28日
本科第三批 8月3日至8月6日
专科提前批 8月12日至14日
高职(专科)批 8月16日至20日
7月8日开始
本科提前批   7月8日-7月11日
本科第一批   7月15日-7月19日
本科第二批   7月21日-7月26日
本科第三批   7月28日-8月3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 8月4日-8月5日  
高职专科一阶段 8月5日-8月9日  
高职专科二阶段 8月10日-8月17日
7月9日开始
提前批:7月9―11日,12日左右征集志愿;
本科第一批:7月14―17日,18日左右征集志愿;
本科第二批:7月22―24日,26日左右征集志愿;
本科第三批:7月29―31日,8月1日左右征集志愿;
专科第一批:8月5―7日,8日左右征集志愿;
专科第二批:8月12―14日,15日左右征集志愿。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提前批本科高校(为公安、政法、军队、国防生、航海、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其他有关高校);
第一批本科高校(为“211”高校及部分其他本科高校);
第二批本科高校(为省内外本科高校);
第三批本科高校(主要为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
提前批高职(专科)学校(为公安、航海、民用航空等专科层次学校);
高职(专科)学校(为省内外专科层次学校)。
7月6日开始
2011年云南高考录取7月6日开始,本科批次录取将于本月30日前结束,专科批次录取将于8月20日前结束。
7月11日至8月14日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从7月11日至17日;
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间从7月18日至24日;
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从7月25日至31日;
专科(高职)批录取时间从8月8日至14日。
7月7日开始
7月10日开始
7月10-12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一批和体育类本科);
7月15-23日,本科一批;
7月25日-8月2日,本科二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二批);
8月9-15日,本科三批;
8月18-26日,专科(高职)批。
7月10日开始
提前单独录取:军队(国防生、飞行员)、公安(警察)院校本科,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航海类,体育类(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外语类院校的小语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
本科第一批:“211”工程院校、“985”院校和经我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少数民族预科。
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及省外少数民族预科。
省内预科:省内院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海东六县及大通、湟中、湟源县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
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含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中的民族班、预科班及藏汉、蒙汉双语班。
专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我省批准进入专科一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
专科第二批: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对口高职”及五年直升班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班专业。
7月5日开始
提前录取批次(含提前批一本、提前批二本、提前批预科和定向):7月5日-8日;
第一批录取院校(含特殊类型录取、预科、定向):7月10日-16日,7月12日正式投档;
第二批录取院校(含特殊类型录取、预科、定向):7月17日-23日,7月19日正式投档;
第三批录取院校(含艺术、体育):7月30日-8月8日,7月31日正式投档;
第四批录取高职(专科)(含艺术、体育):8月9日-15日,8月11日正式投档。
7月上旬至8月底
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军警公安类、公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本科二批次:一般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本科三批提前批次: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及民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
本科三批次: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本科、民办本科院校。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
高职(专科)一批次: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学校。
高职(专科)二批次:其它高职(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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