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中世纪英国贵族欧洲贵族精神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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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骑士精神有那些?
欧洲中世纪骑士精神有那些?
中世纪欧洲的骑士精神欧洲中世纪的职业战士会尝试建立某种形式的组织,可以相互扶助,维护共同利益。出于这种密切团结的需要,骑士制及骑士精神便从此诞生了。我们对于骑士制度的起源知之甚少。但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发展,它正好给当时混乱无序的社会提供了一种极其需要的东西——一整套明确的行为准则。它多少缓和了那个时代的野蛮习俗,使生活变得比此前500年的黑暗时代稍微容易一些,精致一些。想要教化粗野的边疆居民,这并非易事。他们大部分时间在与穆斯林、匈奴人或北欧海盗苦苦作战,挣扎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残酷环境中。作为基督徒,他们当然对自己的堕落行为深感忏悔。他们每天早晨发誓从善,向上帝许诺要行为仁慈和态度宽容。可不等太阳落山,他们便把诺言抛诸脑后,一口气杀光所有的俘虏。不过进步来自于缓慢而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连最无法无天的骑士都不得不遵守他们所属“阶层”的准则,否则就要自食其果。这些骑士准则或骑士精神在欧洲各地不尽相同,但它们无一例外地强调“服务精神”和“敬忠职守”。在中世纪,“服务”被视为非常高贵、非常优美的品德。做仆人并无任何丢脸之处,只要你是一个好仆人,对工作勤勤恳恳、毫不懈怠。至于忠诚,当处于一个必须忠实履行许多职责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时代,它当然会成为骑士们首屈一指的重要品德。因此,一个年轻骑士起誓,他将永远做上帝忠实的仆人,同时也将终其一生忠心耿耿侍奉他的国王。此外,他还允诺向那些比自己更穷苦的人们慷慨解囊。他发誓要行为谦卑,言辞适当,永不夸耀自己的功绩。他将与所有的受苦大众做朋友,但穆斯林除外。他们是他一见到就该杀掉的凶险敌人。究其实质,这些誓词不过是把十诫的内容,以中世纪人民能够理解的语言通俗化地表达出来。围绕着它们,骑士们还发展出一套关于礼貌和行为举止的复杂礼仪。中世纪的骑士努力以亚瑟王的圆桌武士和查理曼大帝的宫廷贵族为榜样,正如普罗旺斯骑士的抒情诗或骑士英雄的史诗向他们述说的那样。他们期望自己勇敢如朗斯洛特,忠诚如罗兰伯爵。不管他们衣着多么简朴甚至褴楼,不管他们是不是囊中羞涩,腹中空空,但他们总是态度尊严,言语优雅,行为有节,保持着骑士的声誉。这样,骑士团成了一所培养优雅举止的大学校,而礼貌仪态正好是保持社会机器正常运作的润滑剂。骑士精神意味着谦虚有礼,向周围世界展示着如何搭配衣着、如何优雅进餐、如何彬彬有礼地邀女士共舞以及其他成百上千日常生活的礼节。这些东西都有助于使生活变得更有趣,更宜人。像所有的人类制度一样,骑士制度一旦衰老无用,它便注定了灭亡的命运。十字军东征带动了商业的复兴。城市一夜之间星罗棋布于欧洲的原野。使用雇佣军作战,便不可能再像下棋那样,以精致的步骤和富于美感的策划来指挥一场战役。骑士变成了纯粹多余的摆设,骑士精神成为了不合时宜的奢侈品。当骑士们献身理想的高尚情操失去其实用价值后,他们本人也沦为某种荒诞可笑的角色。据说,尊贵的堂吉河德先生是世界上最后一位真正的骑士。自从他去世后,伴他相依为命、勇闯天涯的盔甲和宝剑被相继拍卖,以抵偿他留下的个人债务。不过不知怎么,他的宝剑似乎还落到过许多人之手。在福奇谷的严冬里,华盛顿将军佩带过它。在喀土穆被包围的绝望日子里,戈登将军拒绝抛弃把生命托付给他的人民,勇敢地等待着死亡的命运。当时,这把宝剑是他唯一的武器。我不太清楚它在刚刚过去的世界大战究竟中发挥了多大作用,但事实证明,它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骑士精神资料?骑士精神是西方上流社会的文化精神,其制度产生于中世纪欧洲的上层社会,骑士本身就是一些中、小、封建主,骑士身份的获得,是一名武士进入上层社会的标志,但这一般是世袭的。作为一种贵族封号,它必须经过长期的服役,并通过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如果出生于贵族家庭的子弟想成为骑士,他必须7、8岁后即按照自己出生的等级依次到高一级的封建主及其夫人身边当侍童,14岁后为随从,即见习骑士,接受专门武士骑士训练,21岁时通过严格的考试和隆重的,仪式,宣誓及其他宗教礼仪后,才正式取得骑士封号。从这样一种制度产生的文化,显然是一种封闭的,贵族文化,其文化精神也是一种贵族文化精神。骑士制度中有骑士不得与平民交手的规则,可见其气质。它看重身份,注意修养,恪守诺言,尊重法规,是一种是社会有序化的文化精神。”
“骑士精神和道德是上层社会的贵族文化精神,它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这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如别淋司基指出的”对个人的人格的爱护和尊重;为被压迫者和被迫者牺牲全部力量乃至生命的慷慨勇敢精神;把女子作为爱和美在尘世上的代表及作为和谐,和平与安慰的光辉之神而加以理想化的崇拜等等,西方学者指出:从选择品德的倾向来说,传统在欧洲占上风。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它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费而赖精神品质。总之,它使现代欧洲人民族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成分,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武人品格,但往往自高自大,易走极端和过于拘泥于形式。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在欧洲古代文化传奇小说中,骑士总是是英勇善战的勇士的代称。善于使用各种近战的冷兵器,忠于自己的国家,秉着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八大骑士美德,纵横在不列颠尼亚和传说中的大陆。挥舞长剑杀入黑暗的地下城,无畏的面对恶魔和龙族,经过浴血的战斗,得到荣誉与财富。
骑士的主要精神如下:
谦卑 谦虚谨慎,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正直 正义善良,不欺负弱小,不推委责任
牺牲 牺牲自己利益成全团队或者别人
公正 不偏袒、无私欲、了解情况处理纠纷
荣誉 人们的称赞和感谢,是骑士的最高荣誉
英勇 挺身而出,义无返顾地与邪恶事物斗争
怜悯 同情弱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精神 以理性对待尘世,要对得起自已的良心
关于骑士的兴起,很多记载中认为:
随着中古时代推展,西欧的精锐骑马战士成为骑士,其行为规范逐渐发展成骑士精神。无论在战争或是和平的时候,骑士们都非常在意人们对他们的景仰,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屑与平民或农民等普罗大众为伍,而以地位和身位相仿的人为平日交往对象。骑士成为统治阶级,控制那些可以取得财富的土地。在狂乱的世界里,贵族之所以高贵,原本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和声望等同于最优秀的战士,。后来,贵族的地位和声望主要*继承而来,作为战士的重要性自然不再。由于遵守骑士风度,所以一般中世纪欧洲战争的残酷性与破坏性都较小。有个很有趣的例子:教皇亲自下令严禁在基督徒之间的战争中使用弩(十字弓),理由是:任何一双低下卑污的手都有可能借此夺走最高贵的灵魂。骑士在战斗时,挺矛策马全速前进,刺向敌方。当长矛被折断或从骑士马上坠落后,他们才使用手中的宝剑。力气大的骑士会使用战斧、狼牙棒和铁球等。然而骑士更感兴趣活捉对方,而不是将对手杀死。因为俘虏一个敌人就可以索取一份赎金。赎金的多少按俘虏的地位和家产而确定。骑士无论是参加马上比武还是进行实战,都要遵守某些成文的规则和惯例。如:一个骑士不能对另一个毫无戒备的骑士发起攻击,必须让对方做好战斗前的准备。搞突然袭击,对真正的骑士来说,是一种可鄙的行为。另外,当一名骑士俘虏了另一名骑士后,必须将俘虏待如上宾。
现在我们来试图分析一下,什么是骑士精神
但是,如同大家已从上文所概括的历史中看到的那样,我们并不能肯定什么才是真正的“标准骑士”。骑士的概念从被承认起,就在这世界中经历变化,这个过程是如此缓慢,但是我们也已经从上面的文字中大致看到,“骑士”是如何确定了自己的形象,又如何随着世界变化而发展,最后被世界淘汰的复杂的全过程。既然“骑士自身”都无法稳定,那么作为骑士发展导向的骑士精神又如何能固定?
当然骑士最终走进了浪漫时代,理想的骑士精神也在做出调整,心中的信仰已不再属于神一人。忠于爱情还是君主?忠于命令下的公正,还是忠于自己心中的正义信念?忠于心中的理想,还是忠于他人眼中世界永恒的规律?为了爱情而背叛亚瑟王的兰斯洛特,在他的心中或许保留着矛盾和痛苦,但是骑士们已经认同了这种行为并以此为荣,成为最优秀的骑士,靠自己的实力赢得自己心仪的女士的青睐,这就是他们的理想。骑士们对上面那一系列问题做出的回答也许是仓促而单纯的,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刻,在我们面前,骑士精神现在开始试图正视这些矛盾并交出了自己尚显幼稚的答案,骑士文学的原名词romance最后也就成为了现代小说的雏形。在这个更多骑士相关作品被完成的时代,人们可以看到更能够理解的浪漫,看到新的热情,看到更广泛的侠义,看到那一种价值观。在这里,单纯的宗教精神已不复存在,凶恶的敌人也可能保留人性,消灭成群的异教徒,却未必有和他们的伟大领袖笑泯恩仇那样更令人神往(狮心王理查和萨拉丁的故事)。
当然,我们知道,更多千篇一律的浪漫小说最终被时代一同抛弃,甚至沦为文学自身嘲讽的对象。但是到了此刻,我们是否已经看清了骑士精神,看见它已经完全耗尽了自己的生命?
骑士们的精神世界也就这样被继承了,他们曾经对自己的言行用名为信仰、用名为爱憎的皮鞭拷问,现在这个工作也如同深刻的哲学任务一样被交递到了后人手中,有人沉溺于此,有人无视其存在,但是任何人当他在为生活烦恼而思考的过程中,在思考这生活烦恼的过程中,也就是在完成这种自我的疑问和斗争。To be or not to be?从骑士小说开始被逐渐带入的问题,那些曾经被草率回答的问题,那些令人矛盾和彷徨的问题,也许在得到解决,也许又触发了更多更深刻的问题,但是它们更大的意义恐怕也就是在留给后人一个通过思考来进化自身思想的途径。这种权利是大众的,也完全可以是精英化的,在不能彻底理解世界前,进入思考的切入面完全可以丰富多彩,过去的思想没有回答也不需要正面回答的问题,就在等待着人自己去发掘和解答,思维的女神无论是否在那被称为“骑士故事”的神坛前出现,是否披着那被称为“骑士精神”的外衣,她都仍然是人们心中的女神。
现在还是在质问什么才是理想的骑士精神?
所谓的骑士精神本身就是一种模糊发展的概念,我们在探寻它的过程中早已看到了各种时代的烙印,我们看到了它缓慢而真实的流动,而在苦苦探寻它根源和本质的人,也多半就只是在试图理解自己的世界而已。
不需要如同念字母ABC一样回头扫这些“骑士精神”的盲,就像茅盾曾在他的作品里努力为大家解释“骑士文学概念”那样。现在我们追求的精神内容,必然需要是超越过去的新思想要素。
追求着新的精神、追求着新的思考,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骑士”,每个人也都可以将这个“骑士”投置在现实社会中进行他个人的磨练和传奇。
历史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一串串纪年符号而已。正如三侠五义等武侠剑客们对于中国人所具有的意义一样,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也是欧美人所尊崇的。骑士文化留存至今,已失去了绝大部分的不合时宜部分。但其有先进意义的尊重他人、保护弱者、不畏强暴等精髓思想也将继续的世代传承下去,因为他们是Paladin们留给人类所拥有的真正黄金般宝贵的伟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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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西欧中世纪_百度百科
西欧中世纪
欧洲自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西罗马灭亡至神圣罗马帝国建立的中世纪前期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由于蛮族的入侵和定居引起了的崩溃,几乎造成当时欧洲文化的完全毁灭。西欧的封建制度便是在这一背景下,由日耳曼、罗马和基督教三种因素互相融合,从罗马灭亡后的废墟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同样也产生于,是欧洲在封建化的过程中逐步产生、确立起来的封建附庸制度。中世纪中前期的欧洲国家是一种松懈的领土集合体。
在一个国家里,以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则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这些附庸各自又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直到拥有少量土地或无地的骑士们,如此便构成了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
西欧中世纪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期,甚至“黑暗”的时期,并且把造成这种“黑暗”和“文化倒退”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基督教会.事实上,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公元5—11世纪),教会的活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西欧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基督教是古典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它在客观上促进了中世纪早期西欧文化的复兴,奠定了中世纪西欧教育的基础,促进了西欧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近代欧洲成为世界进步的火车头,从近代欧洲诞生的近代文明以其巨大的影响左右了世界近代历史的走向。人权、民主、法制、、科学等观念,今天已为世人广泛接受;使得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东西方世界从此愈加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近代欧洲文明是从中世纪欧洲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是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期,从的废墟中成长起来的日尔曼人诸王国逐渐把日尔曼与罗马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包含于之下的一系列制度。
公元476年最后一位被日尔曼人废除,终于在蛮族的入侵下灭亡了,在原西罗马帝国的土地上相继建立起许多日尔曼人国家,西欧的封建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发展起来。
进入高卢地区后,就没收了罗马皇室和部分奴隶主的土地,用以分给法兰克人的。也有很多被的国王和他的亲兵们所占有,他们成为了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随着人不断征服新的地区,国王们便把新征服的土地及其上的人民赠送给他的部下、主教和修道院长,即所谓的“赠地”。这样无限制赠地的结果便是地方大贵族的实力不断增加,最终大大削弱了王权,使墨洛温王朝的继任国王们逐渐成为一个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共主”。到加洛林家族的&马特担任宫相时期,为了法兰克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为了巩固他自己的实力,他开始实行。查理&马特将没收的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贵族和教会。采邑的领受者必须为赐予者服役,并向其宣誓效忠;采邑的赐予者有义务保护领受者,使其不受他人的伤害。采邑分封,只限终身,不得世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欧封建制度是在这一时期由法兰克人发展起来的,“采邑”制更是起到了根本的决定意义。
“采邑”制到查理曼时期有了很大发展。在这一时期里,除国王旧有的教俗封臣外,过去属于国家官吏的伯爵、马克伯爵和公爵等也都变成国王的封臣,从国王处领受采邑。并且此时的采邑逐渐的变为世袭的了。国王的封臣们也可以吸收自己的封臣,并把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赐给他们,从而又成为他们的封君。9世纪后,“封土”一词逐渐代替“采邑”;以后则全用封土称呼。国王是最高封建领主,其下有公爵、伯爵、主教等大,再下是中小封建主,至此形成西欧完整的。
中世纪的国家是一个松弛的封土集合体,并没有明确的国界概念。“它的财产权和主权到处相互转化”[1]
欧洲的封建制度是一种政治、经济合一的制度。封建领主在其封土内首先明确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进而在王权衰落后,又逐步取得了王权在地方的权力并将其转化为同封土一并世袭的私人权力,其中包括行政、司法、税收、铸币等权力。追究欧洲封建制度的产生根源,则包括了三个主要的因素:罗马文明、日尔曼传统以及基督教的影响。
注解:,,,给罗马帝国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在迁徙和定居的背景下,给帝国带了文明的毁灭。最后他们在古罗马的领土上建立起了很大小的国家。给西欧带了几个世纪的混乱。
庄园是西欧封建制度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贵族的采邑领地可能是一个庄园,也可能是十几个、几十个.一个庄园包括一个或几个村庄.庄园的耕地分两类,一类是贵族直领地(自营地),一类是农奴份地.在 11 世纪,采邑的多数居民是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未经领主许可不得离开采邑.其实当村外的世界还非常陌生、充满危险并且到处都是同样的采邑时,打算离开的人是很少的.因为采邑的村庄提供更多的安全、更多的家族联系,并且使人们能更方便地找到铁匠和神甫.村民们轮流到领主的地里去劳动,向领主交上一部分他们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此外,还有人头税、年贡、磨坊使用费等。
按耕作制度,耕地分三部分:春耕地,秋耕地,休耕地,年年轮换,此为三圃制.每个农奴在每种地上都有一块,一般是长长的一条.耕作时需 4 ~ 8 头牛牵引沉重的耕犁,故需相互合作;由于每家都是狭窄的长条地,种什么和什么时候种,也需要相互协调,因此农村公社在庄园内也往往存在.庄园内还有森林、牧场、水源,由农民共同使用。
至于领主这方面,他不能剥夺农民的财产,也不准把农民赶出他的份地,这是一条公认的封建法律。
与不同,中国是地主式经济,而不是领主式经济;中国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分离,没有西欧领主在庄园内的行政、司法等特权;中国庄园多搞代役租;佃户、客户也没有西欧那样强的。
城市是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中世纪西欧城市的起源,西方有多种理论:罗马城市论,起源论,市场起源论,庄园起源论,堡垒起源论,各有可取之处.最古老的城市当然是罗马时代留下来的,但多为政治、宗教中心,史家往往称其为主教城市,经济意义不大.
西欧新兴的城市首先在意大利发展起来,如,,,.威尼斯原是的属国 ,九世纪独立,在以农业为主的欧洲,它是第一个依赖商业贸易生存的国家.威尼斯与君士堡和穆斯林北非之间开展了兴旺的三角贸易,贩运来自东方的货物.接着热那亚、、等口岸也相继仿效,并进而促进意大利内陆城市米兰、佛罗伦萨的发展.
但是西欧城市的大量涌现,还是从 11 世纪到 13 世纪这二、三百年间.地区的城镇、从英国进口羊毛,形成北欧的工业中心.在、和沿岸,也出现了汉堡、、卢卑克等城市.在内地的商路上则出现定期大集市,其中以领地的集市最为有名. 中世纪西欧城不大,人不多.最大的城市多在,的城市盛期据说有三十万人,但这主要是穆斯林奠定的基础.意大利其它有名的城市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人口一般都是十万或更多一些.巴黎13 世纪人口二十四万,伦敦12 世纪人口三万, 13 世纪有四万五千人.用今天的标准衡量,那时的伦敦城狭小肮脏,是一个臭气熏天、极易发生火灾的废物堆:木结构的房屋,没有铺垫的街道,有英国唯一的系统,公厕仅有一处.但 12 世纪的伦敦市民却以伦敦为骄傲,认为它光芒四射.
中世纪西欧的城市一般都兴起于国王或教俗封建主的领地上,他们象对待自己的庄园那样对待城市,行使其领主权.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本意良好的封建领主也不会管理商人的事务,因为封建法律和习惯法并不了解商业问题.何况封建领主极可能借口提供保护而进行勒索.商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商业习惯法,以处理货币与货币交换、债务与破产、契约等事务,所以他们希望有自己的法律、法庭,即希望自己管理他们的城市.由此产生城市与封建主的矛盾和斗争. 这种斗争有时非常尖锐,甚至发展到武装冲突,如法国的琅城.但一般多是通过经济赎买的办法,从国王或封建主那里取得特许状,从而拥有自治权.每个城市都是一个集体,市民并不拥有个人的权利.这些特许权大致包括,市民不能成为农奴,农奴到城市一年零一天即为自由人,司法、财政独立等.一些城市市长由国王委任,有不完全的自治权.还有一些城市有市议会,可选举市长或市政官,拥有完全的自治权.更有一些城市,如威尼斯、佛罗伦萨,则成为城市共和国.当然,也有一些小城市依旧服从封建主管辖.一般来说,到中世纪末期,几乎所有的西欧城市都不同程度摆脱了封建束缚.
与东方城市相比,西欧城市的特点就是其从产生起,即展开了与封建主的斗争,并取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拥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等职能.中国城市一般首先是政治统治中心,城市与专制统治同心,而西欧城市对封建制度起离心作用. 西欧城市特点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①西欧政治分裂,法律不统一,大小封建主割据独立,各封建主都是拥有行政司法职能的独立实体,城市援引此例,就象某一领地取得特恩权一样.这种状况不会在的帝国结构中出现,所以,它既不会出现在东方,也不会出现在罗马帝国时期。②城市往往与王权结盟,取得特许状,以对付当地封建主.③农村公社的传统,市民也组成公社,成为团结斗争的现成组织形式。、罗马城市文明的遗产:城市公民群体和公民权的观念,制度和市议会制度。
在中世纪西欧,没有一个市民需要现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世界仍然太不安定,个人难以单独活动,市民需要共同参加一个严密组织,用各种规则和制约来保护自己.行会是中世纪城市中最主要的经济组织和社会互助组织.从 11 世纪起开始有商人行会,既包括商人,也包括手工业者,后由于分工而专门化,从商人行会中分出手工业行会.
商人行会的主要职能,对外是为其成员造成对当地市场的垄断,故严格限制外地商人在当地的贸易,对内则保持一稳定的、没有竞争的经济制度,故对内统一价格,严惩个人垄断.
加入手工业行会的人必须是行东,帮工和学徒无权参加行会.一般手工业者都经学徒一帮工一行东(师傅).手工业行会的职能与商人行会的职能相似,其行规主要反映经济方面的内容,对生产规模、学徒帮工数量、工资、生产过程、价格、原料、市场都有规定.行规有两个倾向:一是平均主义倾向,使每个市场者机会均等;二是对内反对,对外造成垄断.
另外,行会还具有社会互助和救济职能,看来,农村公社对行会的形成有重要作用.
评价:从经济上来看,行会是城市兴起的产物,是中世纪自然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商品生产已有发展但还不太发展的产物.中世纪市场狭小,对产品数量、价格等不能不进行限制,否则无法进行正常再生产,所以行会在保障小商品生产方面有进步意义.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其保守性愈来愈显,最后被制度代替。从政治上来看,中世纪的城市主要是由行会组成的,在行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市议会,从而体现了一种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精神。
在西欧早期商业活动中,犹太人往往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的足迹遍及拜占廷、阿拉伯世界及西方各地,使长途贸易首先得到发展.
在中世纪,意大利,和在商业上比大西洋各国更为发达,城市也更为集中,从而形成两大国际贸易区.一是传统的贸易区,由意大利商人控制,主要搞东西方中介贸易.一是北海、波罗的海贸易区,由佛兰德尔和德国的商人控制,主要经营各国的土特产:的皮毛、蜂蜜,英国的羊毛,佛兰德尔的呢绒,德意志的粮食.
联系这两大国际贸易区先后有两条通路. 12 ~ 13 世纪主要走陆路,即翻过阿尔陴斯山,经法国香槟伯爵的领地,到达佛兰德尔. 13 世纪以后主要走海路,从地中海出,到英国和北海各港口.
意大利商人对西欧商业组织的发展有重大贡献.起初,他们搞合伙制,一般由两方组成,一方是座商,提供资本,一方是行商,押运货物,回来分配利润后即散伙. 13 世纪以后,意大利出现运输业,行商也逐渐变成座商(的“威尼斯商人”).商人组织也由合伙制转变为商行、公司,其主体是一个家族的成员,并以该家族命名. 14 ~ 15 世纪意大利有 200 余家公司或商行,在各主要城市都设分号,远至巴黎、伦敦、布鲁日,这是近代资本主义公司的前身.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货币汇兑和信贷业务也发展起来,从而促进了银行业的出现.这也是意大利商人的贡献,他们发明了借贷记帐法、结算办法等.全欧第一家银行是 1346 年在热那亚成立的,最初贷款利息很高,从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百不等.佛罗伦萨的银行家曾一度代教廷征收西欧一些国家的什一税,可见其势力之大.
是中世纪西欧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对欧洲文明有重大影响.
⒈城市的兴起使欧洲出现了一个新的等级一一市民阶级.而在此之前,西欧社会只有农奴和在农奴之上的贵族、教士.而且,这些市民的经济力量、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还在稳步提高,这就意味着国家日后要更加重视和支持这些人的利益及其他们的对外冒险事业.此为社会变化.
⒉城市商品经济的作用,促使旧的自然经济的领地庄园制度瓦解和农奴依附地位的消失.门类齐全的庄园生产转而成为满足市场需要的专业化生产,新型的出现.以前人们的财富观念只有土地,现今则包括货币和可用货币估价的商品.新的商品为土地贵族提供了新的消费,从而也就瓦解了土地贵族,他们不再搞劳役地租,而改用货币地租,使农奴变成了人身自由的佃农.此为经济变化.
⒊城市与王权结盟,促使王权加强,国家出现了不与封土相联系的官吏;同时市民阶级参与政治,城市自治和城市议会,也促进了议会制度的出现.此为政治变化.
⒋随着城市的出现,产生了市民日常需要的世俗文化和世俗教育,文化教育不再为教士所垄断,这就为日后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作了准备.这是文化变化.
西欧农业的发展得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其一是三圃制广泛推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百分之十五以上;其二是重型轮式犁取代了过去的扒犁,扒犁只能翻耕贫瘠的砂土,而轮式重犁则可翻耕草地和肥沃的洼地,扩大了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其三是把马力用于农业生产,罗马人向来只是把挽具套在马颈上,拖拉重物时用牛可以,用马则极易窒息而死,十世纪发明了胸带挽具,套在马肩上,不但拖力提高 4 ~ 5 倍,而且速度更快;最后是水车和风车的广泛使用,尤其在北欧作用甚大,它可排干低地、沼泽的水,还能带动水磨,英国1086 年搞土地调查册时,有 5000 盘水磨,平均每 50 户一盘.
不但耕地扩大,农作物单位产量也增加了. 8 ~ 9 世纪英国主要农作物大麦、小麦、燕麦等,种子与收获量比例是 1 : 2 , 1200 ~ 1249 年为 1 : 3 · 7 , 1250 ~ 1499 年为 1 : 4 · 7 ,一般认为,有高出播种量三倍的收成,农夫就有余粮可卖.
这些技术上的进步,使西欧的农业生产率大大提高,人口迅速增长.公元 600 年左右,欧洲人口降至二千万,到 1200 年突破六千万, 1250 年接近七千万, 1300 年约七千三百万,达到欧洲中世纪人口最高峰.
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为城市和商业的兴起,提供了前提.
在长达12世纪的中,教会权与王权孰强孰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斗争中呈现互有消长的马鞍型;最初是教会权从属于王权,继之是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随后是教会权走向衰落和专制王权的崛起。
当罗马教皇的权力向天主教各教区延伸的时候,以国王为首的世俗权力也要求对所在地区的教会行使权力,这样就产生了如何调整教会权与王权关系的问题。涉及这一问题的理论,首推教皇杰拉西乌斯一世在公元5世纪提出的“双剑说”,即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宗教权力,由上帝交给教皇执掌;另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世俗权力,由上帝交给皇帝执掌;双剑论问世的时候,正是拜占廷王国把持教会权力的时代,此时的教皇从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统治下的臣民,还难以在教会事务中与皇帝抗衡。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双剑理论,不仅含有排斥帝国皇帝统治教会事务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权神授”的观念显露端倪。
公元751年以后,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拜占廷皇帝失去了对中部意大利的控制。教皇借机提出了接替拜占廷统治意大利的要求。为了替教皇的领土要求提出理论依据,伪造了一份文件——“君士坦丁的赠礼”。从当时的政治形势看,罗马教会伪造这份文件的目的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得到意大利中部的领土,而是为了得到对整个帝国西部的世俗统治权。
在11世纪下半叶之前,王权在与教会权的相互关系中占据着绝对有利的地位,王权把持着教会权,国王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集权统治,获得教会的支持,加强了与教会的联盟,达到了集权统治的目的,但同时又使教会的权势在王权 的支持下扩大了,成为封建统治集团中较强大的政治势力。以法兰克和德意志为例:
8世纪中叶,矮子丕平为了篡位,用取代墨洛温王朝,需要罗马教会给以政治上的支持,为其篡位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与矮子丕平为代表的大封建阶级有着类似经济基础和相同政治利益的罗马教会,要摆脱长期以来所受的拜占廷皇帝的控制,消除伦巴德人入侵的威胁,需要寻求新的世俗君主给予军事上的帮助。各自的需要建立起了西欧王权与教会权的最初联盟。借助于这个联盟,天主教逐渐抬头,并靠“”建立起了。教皇由单纯的天主教世界的精神领袖兼任世俗君主,并消除了伦巴德人的威胁,摆脱了拜占廷皇帝的控制,压制了罗马贵族的叛乱。矮子丕平及其继承人也依靠这个联盟不仅当上了法兰克国王,而且将势力扩展意大利,做了罗马人皇帝,成了西罗马帝国传统的合法继承者,可与拜占廷皇帝平起平坐,但是,这个联盟虽然使双方受益,但联盟的主导者仍是王权而非教会权。到查理大帝统治时期,主教和修道院长的任命完全由他一人决定。查理曼之后,主教的任命已成为国王独有的特权,推选教皇的权利原操在罗马城教士和教友手中,但在查理曼统治时已成为世俗政权控制。
10世纪初,德皇利用教会加强和巩固集权统治,实行“奥托特恩权”,因此加强了与罗马教会的联盟,并支持罗马,教会的改革。罗马教会的改革是中世纪基督教教会权增长的起点。教会权的增长是以削弱王权的集权为代价的,必导致王权与教会权的摩擦,加剧了地方封建势力与王权的冲突。德意志王位是因反对外部敌人这一共同利益的需要而被确立、承认的,一旦这种外部威胁减弱或消除时,这个共同利益也就不再存在,就出现各大公爵企图扩大势力与王权相对抗的局面,即位后,曾多次经历了氏族公爵的一再反叛,促使其承袭查理大帝的教会改革,培植教会势力,以削弱世俗大公爵的势力,奥托完全垄断了教会权力,重要教区的大主教由奥托的直系亲属担任,不仅教区内的宗教事务,同时还被委任执行国家权力,广泛地参与国家的重大事务,掌握司法大权的重任,即“奥托特恩权”。奥托把主教纳入官职的等级制度中,因主教制没有组成一个的危险,减小了对王权的威胁,加强了王权的核心。因王权集权的需要,建立了国家教会制,这种教会制还是在王权的控制下。
如前所述,封建统治者对天主教会之所以大加干涉和控制,是因为天主教会及其教士在实现封建化,完善的过程中能够起到无法替代的作用。例如,加洛林王朝实行的是伯爵辖区制的行政制度,而代表王权的地方伯爵则多是当地大封建主,他们有很强的自主性。为了严密控制他们,查理曼就借助于教会力量,在实行伯爵辖区制的同时设立主教区,给予主教在辖区范围内的司法权,以限制和削弱伯爵的权限。不仅如此,他还派遣宫廷教士和官员担任“巡阅使”,全权代表王权监督和阻止地方官员对土地的贪婪。教会和教士在封建化过程中被赋予的这种重要的职能,使其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国王的大量增予及权益。正如查理曼所说:“凭那份进款和那份地产,凭那所修道院和那所教堂,我就可以使得某个臣属效忠。”而这些主教和修道院长同样要为国王提供兵役、徭役和宫廷所需物品。世俗阶级和教会是法兰克国家的两大支柱。这种统治格局对西欧封建统治权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教会的国家机构职能,必然强化王权对教会的控制。首先,查理曼以王权对教会圣职的任免取代宗教法规规定的教会选举权,随时罢免他认为不称职、不符合王权利益的主教。在德意志地区,圣职的授职权,一直是王权的属性。教会是王权实行统治的一个支柱。其次,王权还控制着教会对内外的立法。再次,为了防止主教因地产和权势的增长而危害王权,查理以教会法规来束缚教士的生活,很显然,法兰克的君主把罗马天主教看成是可以强化君权、维护君权统治的一种力量。
在西欧封建化的过程中,教会权的低落,不仅体现在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在教皇对其世袭领地教皇国治理的失控。9—10世纪,教皇国的管理体制被打乱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为政,教皇统治权变得有名无实,迫于压力,教皇开始把地产长期租借给他们。
如果说当初教会获得独立的权力只是为了自我保持的话,那么后来当教会的权力发展到足以与世俗王权相抗衡的时候,控制和支配整个国家的欲望则成为教会权力的目的。到11世纪中期,随着王权的进一步强化和教会权力向世俗国家的渗透,并已成为国家的支配势力的时候,教皇与世俗皇帝的对抗达到顶峰。一方面,教皇认为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另一方面,国王认为他才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西欧中世纪,在教会权与王权争夺最高领导权和充当世界霸主的斗争中。教会权摆脱其不利的地位是从11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发生这一改变的深层次原因当然是天主教会在王权的阴影下不断扩大统治范围,使西欧天主教化,并逐步获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权的结果;其直接原因则是教会改革运动克吕尼运动深入发展的结果,克吕尼运动始于10世纪的克吕尼修道院,到11世纪下半叶逐成燎原之势,其核心人物、等人。利奥九世上台后,他要依靠教皇的权势,在罗马教廷巩固自己尚不稳固的地位,就先要把国家教会制带进罗马教廷。统治时期,在王权的集权统治下,诸侯与王权的矛盾已不断的激化,逐渐形成了一股潜在的反对王权的地方势力,1056年,亨利三世卒然去世,其子年仅6岁,皇后阿戈摄政,软弱无力。各大公爵瓜分了皇室的领地,满载亨利三世的支持下,开始了自上而下的教会改革,国家教会制得到充分发展,培植了教会封建主阶层,教俗封建主对德意志皇室领地和政治权利的瓜分,大大削弱了皇权的集权统治。格里高利七世扩大教皇的权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权,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两个方面。国家教会制是德意志皇权进行统治的一个支柱,也正是国家教会制培植了一批具有丰厚经济实力的教会贵族,他们瓜分了皇室的权力,动摇了皇权集中的基础。格里高利七世扩大教皇的权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权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两个方面,在政教之间以争夺主教授职权为主要内容的公开的斗争中,德意志的教俗贵族因自身利益而支持罗马教皇。德意志皇帝被教皇所废黜,德皇的被迫忏悔,在理论上削弱了王权的权威性。
以克吕尼运动为代表的教会改革运动到11世纪下半叶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职权的斗争中,教会权从王权手中赢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拥有圣职任命的发言权,从而使神职人员(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长)与世俗贵族相分离,杜绝了圣职买卖的弊端,通过斗争的胜利,教会权愈益强化,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教会权至上说由神学理论变成了社会的政治实践,教皇成了居于西欧诸王之上的主宰教会权与王权的强势人物,西欧各国一切重大事务都必须得到教皇的同意。13世纪初,教皇动员欧洲各国教会法学家帮助确立“教权至上的地位”。 他策动了第四次,攻陷了,组织了镇压法国南部的十字军。在教会内部,他实行专制统治。他运用政治手腕,利用德国混乱的政局,左右的选举。在法国,他迫使势力强大的法王就范,被迫同复婚。的彼德、的,国王桑乔,波兰国王拉季斯拉夫,都被迫匍伏于他的脚下。教权此时如日中天,盛极一时。但英诺森三世以后的50年间,虽然教皇们继续努力捍卫教权,但由于时事的变易,教会权在与王权的较量中无可奈何地滑向低谷。虽然力图步英诺森三世的后尘,重建逐渐丧失的教皇最高统治权。但在与法王的斗争中死去,严重削弱了教会权,而对正在崛起的王权则十分有利。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开始,教会权更是一蹶不振,直到席卷整个欧洲的宗教改革把罗马天主教对西欧统治的一统天下彻底打破。
以上表明,中世纪西欧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的永恒现象,客观实际是教会权与王权两者在相互联合和斗争中因世事的变易而彼此消长。
中世纪的西欧,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不仅从时间上考察彼此在斗争中互相消长,而且从空间上考察这种消长在各国各地区也不是铁板一块、完全一致的。在刚刚步入封建社会之时,新建的诸王国中,只有西罗马帝国的原居民罗马信奉罗马基督教,新入主的日耳曼各族均信奉原始多神教或基督教,罗马派基督教不仅对这些蛮族新王国无法施加影响,反而被新的主人视为罗马帝国的同路人而屡遭打击。面对这一新的情况,虽然以格利哥里一世为代表的一批执着于罗马基督教事业的教会人士不遗余力地采取各种手段来强化和扩大教会的势力,并且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最终使整个西欧天主教化,但是,这一过程不仅充满了艰辛和反复,而且在各地发展也极不平衡。
接受天主教就并非一帆风顺,而是随着国王的更替几经反复后才终成正果。西北欧的、到8世纪才逐渐天主教化,至于,他们反对法兰克人的征服,因此也敌视他们的宗教。真到772年至803年查理大帝发动一系列战争,最终迫使人臣服时,萨克森才皈依了天主教,各国以及、波希米亚于10至11世纪才缓慢地天主教化。
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天主教化的路程尚未走完时,教会权是无法凌驾于王权之上的,相反,教会权威的确立完全仰仗于王权的支撑。并且,还由于天主教化进程的不一,天主教会的权威在同一时期内在不同地区理所当然的也有强弱之别。
西欧中世纪早期教育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因而教育本身也渗透了神学的性质”,即基督教学校几乎就是这个时期唯一的教育机构,教士是主要的教育者。这个时期的基督教学校答题上可以分为修道院学校、主教学校和教区学校。修道院学校附属于修道院,分“内学”和“外学”两种。内学设置在修道院内,只接受准备担任神职者入学;外学则设置在修道院之外,以其他人为教育对象。学生的入学年龄一般为10岁,学习年限为8~10年。早期修道院学校主要强调宗教内容的学习,辅之以简单的读、写、算,后来课程内容得到扩展,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七艺”作为主要学习科目。所谓“七艺”即是七门学习的科目。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智者派创造了“三艺”,即文法、修辞和辩证法(即逻辑),柏拉图在自己的学校中增加了“四艺”,即算数、几何、天文和音乐,并将两者结合起来,前者为高级课程,后者为初级课程。罗马帝国后期,“七艺”已经成为学校的主要课程。修道院学校的教师由教士担任,教学方法主要是教师口授,学生记录、背诵。实行个别教学,学生的入学时间、学习进度和时间安排因人而异。学校纪律严格,体罚盛行。主教学校设在主教所在地,设备较好,学科内容比较完备。一般而言,每所主教学校只有一位教师,通常由主教担任。他在从事教学活动中,只教授和指导那些水平比较高的学生,然后再由他们去教其他学生。在主教学校受教育的学生,往往成为教会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教区学校设在牧师所在的地区和村落,是教会面向世俗群众开设的普通学校,招收7~20岁的男青年入学(少数学校也招收女生)。主要灌输宗教知识,同时也进行初步的读、写、算知识教学。与修道院学校和主教学校相比较,教区学校虽然设备简陋,规模小,但其教育对象更宽泛,设立的数量更多,到中世纪晚期,教区学校发展较快,成为当时最普遍的学校教育形式。
相对于基督教学校而言,西欧中世纪早期的世俗教育显得相当薄弱。这个时期世俗封建主的主要教育形式是骑士教育。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家庭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勇猛豪侠、忠君敬主的骑士精神和技能。所谓骑士精神包括军人品德、宗教品德和社会交际品德三方面的内容。其中军人品德占第一位,具体有勇敢、忠心和慷慨;宗教品德占第二位,具体有忠于教会、服从和贞洁;社会交际品德占第三位,具体有礼貌、谦逊和仁慈。所谓骑士技能几种表现为“骑士七艺”,即骑马、游泳、标枪、击剑、打猎、弈棋和吟诗,也是骑士教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前五项是为了训练一个身体强壮、能征善战的武夫;下棋是为了发展机智、沉着、判断情况和布置攻防的能力;吟诗是为了培养歌颂武功、效忠领主和献媚贵妇人的才能。骑士教育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7、8以前为家庭教育阶段。主要在家庭中接受母亲的教育,内容有身体的养护与锻炼、道德教育和宗教知识。7、8岁以后为侍童教育阶段。贵族按等级将自己的孩子送到高一级贵族的官邸中充当侍童,虚席上层社会的礼节和行为规范,以及一些基本的知识和技艺。同时还要进行赛跑、角力、骑马、击剑等的训练。至21岁,经过仪式便可以正式成为骑士。尽管骑士教育存在着重军事教育、宗教教育和封建道德教育,轻视文化知识学习,以致许多骑士目不识丁的弊病,但在12世纪以前,在骑士中形成的一种锄强扶弱、崇尚侠义的精神,以及对忠贞爱情的向往和追求,有助于在社会中形成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现实主义的精神风貌。骑士教育注重礼仪、文雅的举止,对后来在欧洲出现的绅士教育也有一定的影响。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新兴市民阶层力量的逐渐壮大,新的教育机构和形式开始出现。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大学和城市学校。最初的中世纪大学是在随着自由研究和讲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西欧中世纪最早的大学意大利萨莱诺大学,其前身是一所以学校。犹太人修士君士坦丁·阿弗利堪那斯(Constantius Africanus)在学校将希腊和阿拉伯人的医学名著翻译成拉丁文,吸引了各国青年纷纷慕名而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西欧中世纪第一所大学。1131年,德意志国外巴巴罗萨发布敕令,承认它是一所专门从事医学教育和研究的大学。其他著名的中世纪大学还有意大利波隆那大学,法国巴黎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科隆大学等。13世纪以后,各国学者和世俗封建主竞相建立大学。据有的学者统计,至13~14世纪,意大利设立大学18所,法国16所,西班牙和葡萄牙共15所。中世纪大学的基本目标是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显然不同。因此,中世纪大学不但是一种新的教育机构,而且它还代表了一种新的思想。
为了适应新兴市民阶层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的教育机构。它不是一所学校的名称,而是为市民阶层子弟开办的学校的总称。它包含了各种不同种类和规模的学校,如由手工业协会开办的行会学校,由商人联合会设立的基尔特学校等。虽然不同的城市学校在课程设置、师资条件和学习年限等方面存在着不同,但与传统学校相比较,城市学校有以下共同点:首先,在领导权上,城市学校后来逐渐由市政当局接办,由市政府决定学费金额、选聘教师、支付工资、确定儿童入学资格等,它本质上属于世俗性质,打破了基督教对学校教育事业的垄断。其次,在培养目标上,城市学校主要是满足新兴城市对从事于工业、商业等职业人才的需要,因此城市学校虽然主要是初等学校,但也具有一定的职业训练性质。最后,在教学内容上,城市学校强调世俗知识,特别市读、写、算的基础知识与商业、手工业劳动有关的各种知识的学习。有的城市学校,尤其是一些程度较低的学校,一般都是用本民族语进行教学,这与用拉丁语讲授的基督教学校完全不同。至15世纪,几乎西欧所有的大城市都办起了城市学校。城市学校的兴起和发展对处于萌芽阶段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起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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