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三支一扶扶自主择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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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编办,政府财政局、教委、农业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团委: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就业,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任务
(一)结合实际提出招募需求。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3年至2015年,每年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会同编办、农业、卫生等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募需求,并对3年的招募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全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工作每年年初启动,各区县(自治县)每年年底报送下一年度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岗位需求。
(二)进一步拓展服务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为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服务、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农村基层对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积极拓展服务岗位,在原有&三支一扶&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岗位分类,将服务岗位拓展到农村水文水利、国土资源管理、村建、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中去,更好地服务农村基层各项事业。
(三)扎实做好选拔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党员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科学设置招募条件,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公示、调剂、派遣等程序,精心组织招募工作,严把入关口,将农村基层紧缺急需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到&三支一扶&项目中来。
二、切实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
(四)做好接收安置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到通知书》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报到,并与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签订《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到乡镇基层服务协议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到后,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应按照其所报岗位和所学专业安排相应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专长,实现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人岗相适的匹配度。
(五)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团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到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六)抓好培训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和专业培训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在报到前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一般为1周。专业培训按专业岗位分期分批组织。各区县(自治县)要积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培训,实现招募人员全员岗前培训和专业培训。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观摩教学、技术指导等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岗位培训,不断提升&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的能力。
(七)注重培养使用。建立传帮带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及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指导和帮助,明确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具体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传帮带工作。要积极使用&三支一扶&大学生,交任务、压担子,通过一定程序可兼任所在乡镇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召开&三支一扶&大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促进沟通交流。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市、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布联系电话,设立专用信箱,开辟网页专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八)加强考核督促。&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负责,委托乡镇党委、政府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选派大学生年度的综合表现。年度考核第一时段从&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到之日起至第二年年底,第二个时段至服务期满为止。&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三、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各项政策待遇
(九)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标准参照区县(自治县)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补贴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财政承担。具体为:按基本工资水平核定的工作生活补贴部分,主城区由区财政承担;&两翼&区县由市财政承担;其余区县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按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水平核定的工作生活补贴部分和社会保险部分由区县财政承担。
(十)做好服务期满促进就业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不直接考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政策托底。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1.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4.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按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5.市、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6.&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7.&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招募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专业毕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后可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三支一扶&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三支一扶&大学生,切实搞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食宿、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十三)注重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和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到&三支一扶&项目中来。要注重培养和发现在基层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加以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三支一扶&项目的影响力。
(十四)按时上报信息。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三支一扶&大学生数据信息。7月31日前,将新招募人员基本信息上传至数据库;8月31日前,根据上岗实际情况,校正有关数据;9月30日前,上报服务期满人员情况;12月31日前,完善在岗人员和服务期满人员的各类数据,确保真实有效。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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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三支一扶考试:什么是三支一扶
21三​支​一​扶​考​试​:​什​么​是​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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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招募千名“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自主择业
黑龙江新闻网讯 22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公布。今年,我省将招募1000名左右(含国家下达的6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009年~2011年离校未就业的且未曾参加过本项目的大学生),到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和农技推广服务站等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今年要突出对农村基层急需的医学、农科类以及高学历和困难毕业生的招募力度。
据介绍,有关部门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地就近、照顾困难”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6月10日前,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hl./hljhrss/index.jsp)“三支一扶”专栏,按网站提供的步骤和要求报名。6月15日前,由各市(地)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确认。6月30日前,登录上述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7月2日在各市(地)考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7月13日前,公示笔试合格且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7月15日前参加由市(地)“三支一扶”办指定医院组织的体检。7月29日前,公示录用结果。8月15日至19日期间,新招募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上岗前培训,领取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制发的《黑龙江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8月24日前,持该《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相关待遇继续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先由县(市、区)财政按月足额垫付,省级财政通过年终结算补助有关县(市)。
作者:记者姜斌 编辑: 赵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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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end##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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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做好2012年度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山西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等8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各类信息上报、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服务证书发放、就业去向统计工作。
  2、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圆满完成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3、做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各市要从招募方式上入手,在省统一考试后,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结合,探索增加面试选拔环节,优中选优,并落实事业单位编制,真正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
  二、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
  2012年我省招募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安排到县以下的乡镇中小学校、农业科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及扶贫岗位等急需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单位征集。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就业或者自主择业。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招募范围为2010年至2012年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支教岗位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能吃苦,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29周岁(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试选拔,择优录取。各市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面试考察后确定人选。
  1、公布需求岗位(5月4日-5月10日)
  各市的岗位需求报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研究后,于5月4日至5月10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x.)和山西人事考试网()和相关报纸媒体上发布“三支一扶”招募简章。
各市也应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2、网上报名(5月5日-5月10日)
  本次选拔招募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5日10:00至5月10日18:00。考生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详实、准确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本次招募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募指标的3倍以上(支医岗位放宽到2倍以上)。若招募岗位报考人数与招募指标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募指标,使报考人数与招募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5月5日-5月11日)
  考生报名后,各市人社部门即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操作方法,按照需求岗位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缴费(5月6日-5月12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2日12:00。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信息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
  5、下载打印准考证(5月21日-5月26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日9:00至5月26日期间,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5月12日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6、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5月26日)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省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即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各市做好资格复审或面试准备工作。
  8、资格复审或面试(6月4日-6月10日)
  6月4日至6月10日各市人社(人事)局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或面试(部分有条件的市按招募指标的2倍以上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地点、时间、方式由各市人社局自定,并用电话通知到拟招募高校毕业生本人)。资格复审或面试工作必须在6月10前完成。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2012年应届毕业的学生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毕业证可以在领取“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时再提供。
  9、体检(6月中下旬)
  各市人社(人事)局于6月13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和拟录人员名单盖章报省人社厅(附件1盖章后,复印件交学生本人)。省人社厅于6月中下旬统一组织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时需出示盖章后的报名表复印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0、公示(6月底)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人社厅于6月底在人社厅网站上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三)岗前培训(7月中旬)
  7月中旬,由省统一组织招募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基本知识、群众工作基本知识、基层工作方法及工作纪律、基层工作现状等。
  (四)上传拟招募人员信息(7月25日)
  各市于7月15日前到“山西三支一扶管理之家”QQ群共享中下载“三支一扶数据导入示例模板”表格,按表格内容详实填写2012年实际招募大学生信息后(注意:不要更改表格内容),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于7月25日前上传至国家“三支一扶”信息系统。
  (五)完善基本信息(8月底)
  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督促县级“三支一扶”信息管理员,在8月底前,将省“三支一扶”办上传至国家“三支一扶”信息系统内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完善。
  (六)签定协议(9月初)
  9月初,各县(区)人社局组织相关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依据市“三支一扶”办出具的报到手续督促到岗服务。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7日未到岗的,各县(区)人社局逐级上报,由省人社厅统一协调递补。
  三、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 服务期间的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由省财政承担。其实补充待遇见具体公布岗位“服务单位提供待遇”部分。
  2、保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交通意外、意外医疗等商业保险。具备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基层岗位,由县(区)人社局统一按照晋人社厅发[2009]60号文件落实社会保险。
  3、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可以留在学校,也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学籍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免费管理,县(区)人社部门要指定专人建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档案,并负责管理。服务期满,档案随就业去向转移。仍未就业的人员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有关政策和待遇
  1、公务员定向录用。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考录公务员时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吸纳。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当地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乡镇以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3、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5、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学习深造。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我省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对报考研究生的,给予研究生考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的考研学生可以在每年报考研究生前填写相关表格后,由本人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加分申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汇总上报人社部、教育部)。
  6、工资、工龄和社保年限计算。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或者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组织管理
  (一)做好2012年招募工作
  1、各市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完成好每一个招募步骤,把握好宣传动员、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组织报到等几个关键环节。确保6月30日前圆满完成招募, 9月5日前招募人员全部到岗工作。
  2、着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前准备工作。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健全日常考评制度,落实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并积极为服务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业务培训机会,帮助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服务单位要做好“传帮带”,实行结对帮扶,建立工作导师制度,明确1名领导作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工作上的导师,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健康成长,切实营造出关心他们成长的工作氛围。
  3、抓好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建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库的建设是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的建设,按照《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晋人社厅发[号)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入库“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维护工作。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督促县级管理员按招募步骤规定的时限维护系统信息,并在9月20日前,维护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在12月20日前,维护期满人员就业信息。
  (二)继续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考核工作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办法》,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落实考核、请销假、人员情况月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同时,要搭建“三支一扶”交流平台,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健康成长。
  (三)拓宽渠道,全力抓好期满就业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人社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协调,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政策,充分挖掘各系统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然减员(或者空编)落实事业编制、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等工作,确保当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调,加大经费申请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宣传、资格复审、日常管理、慰问、工作调研等工作经费的申请工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扎实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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