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录取分数线滨海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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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确认点序号区县确认点名称地点1和平新华职大和平区鞍山道129号2和平天津医专河西区柳林路14号3和平天津师大南开区双峰道38号4和平和平考试中心和平区鞍山道85号5河东河东区考试中心河东区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荣兴温泉公寓10号楼旁6河西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7河西体育学院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8河西城市职业学院河西分院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1号9河西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健春里2增1号10南开天津大学天津大学综合实验楼41311南开天津市城市职业学院南开分院南开区华苑小区望云道1号12河北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区建昌道21号13河北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河东区真理道27号14河北天津工艺美院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15河北河北区招生办河北区中山路205号16红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17红桥天津市红桥区考试中心红桥区先春园文昌宫小学院内18塘沽塘沽考试中心塘沽向阳南街12号19塘沽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滨海新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庐山道1101号20塘沽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13号楼103室(图文信息中心)&21塘沽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22大港大港招考中心大港迎宾街旭日路6号23大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大港学苑路600号24大港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团泊洼25西青天津市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329号(西青电大院内)26西青天津农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27西青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28西青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29西青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30西青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西青区西青道274号31津南天津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8号32津南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2号33津南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3号34津南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号35津南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4号36津南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37津南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38津南天津津南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津南区教育局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77号39北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北辰区西堤头镇北40北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北辰区津京公路学海道38号41北辰天津职业大学北辰区洛河道2号42北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43北辰北辰考试中心京津公路与富锦道交口北辰教育中心44武清天津天狮学院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45武清天津市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前进道杨村第八中学院内46油田海滨教育中心大港油田三号院47油田天津市工程技术学院大港油田三号院
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       代码名称录取批次科类学制计划备注888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30 1服装与服饰设计第三批次文科230文理兼招,共招30人2服装与服饰设计第三批次理科20 1216天津财经大学   70 1会计学第一批次文科220 2金融学第一批次文科220 3会计学第一批次理科215 4金融学第一批次理科215 1217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50 1工商管理第三批次文科225 2工商管理第三批次理科225 1219天津城建大学   270 1环境设计第一批次文科250文理兼招,共招50人2环境设计第一批次理科20 3土木工程第一批次理科260 4工程造价第一批次理科260 5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2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6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8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227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30 1动画第三批次文科230文理兼招,共招30人2动画第三批次理科20 1230天津工业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4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60 1240天津理工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4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60 1241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130 1物流管理第三批次文科235 2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第三批次文科23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3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第三批次文科21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4物流管理第三批次理科215 5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第三批次理科21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6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第三批次理科230与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办1242天津美术学院   40 1视觉传达设计第一批次文科220文理兼招,共招20人2产品设计第一批次文科220文理兼招,共招20人3视觉传达设计第一批次理科20 4产品设计第一批次理科20 1243天津农学院   360 1人力资源管理第一批次文科240 2市场营销第一批次文科240 3人力资源管理第一批次理科220 4市场营销第一批次理科220 5动物医学第一批次理科225 6水产养殖学第一批次理科220 7园林(观赏园艺方向)第一批次理科230 8生物技术第一批次理科220 9食品科学与工程第一批次理科225 10测控技术与仪器第一批次理科230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第一批次理科230 1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第一批次理科230 13应用化学第一批次理科230 1250天津师范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6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40 1254天津体育学院   7 1体育教育第一批次文科33 2舞蹈学第一批次文科33 3运动康复第一批次理科21 126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30 1药学第三批次理科230 1268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0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合办1软件工程第二批次文科240 2软件工程第二批次理科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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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70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法律专业硕士(JM)等十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六条&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70名,其中理科30名,文科40名,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加分规定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本章程规定的加分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第十一条&凡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5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第十二条&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在大学阶段曾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我校以上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学费标准为44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六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八条&我校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600余个勤工助学岗,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提供帮助。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之前天津财经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E-mail:&zhaosheng@电话:022-邮编:3002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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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建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城建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792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30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服务定位,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内涵充实提高、外延拓展优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3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本科专业50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39000余名适任敬业的毕业生。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置由主管校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高职升本科学生270人,具体专业分布如下:序&号&科&&类&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年)&备注1&艺术类文理兼收&环境设计&50&2年&2&理科&土木工程&60&2年&3&理科&工程造价&60&2年&4&理科&软件工程&80&2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统一培养5&文科&软件工程&20&2年&合&&&计&270&&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高招办、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第十条&报考我校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否则不予录取。第十一条&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二条&关于政策照顾,参照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体检标准。第十四条&经天津市教委批准,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城建大学联合举办“高职升本科”教育,专业为软件工程,学制两年。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统一培养。相关信息详见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简章。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相关事宜。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根据《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收费标准:高职升本科学费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5年高职升本新生报到须知。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天津城建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二十条&天津城建大学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连同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达35%。勤工助学岗位中,有650多个岗位专为特困生设立。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建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建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办学地点:天津城建大学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政编码: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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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61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63名。教师当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75人,有教授122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市级优秀教师5人,天津市教学名师3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人选5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人选2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有1个市级教学团队,2个市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学科涵盖7个学科门类,44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5年面向天津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对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3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2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对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九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一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它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二条&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所指定校区上课。第十六条&天津农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http://www./E-mail:&电话:022-2-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300384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附:天津农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说明科类&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制&外语语种&备&&注文科&市场营销&40&两年&英语&文科&人力资源管理&40&两年&英语&理科&市场营销&20&两年&英语&理科&人力资源管理&20&两年&英语&理科&生物技术&2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园林(观赏园艺方向)&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动物医学&25&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水产养殖学&2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测控技术与仪器&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食品科学与工程&25&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理科&应用化学&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委下达计划为准,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1、网上报名今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日―14日登陆天津农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报名表。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日―15日。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农学院主楼304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3、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生带学生证或(或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带毕业证和户口本原件。(3)若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名称不同,且所报专业注明“要求有专业基础”的,需携带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4、考试安排(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2)考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3)学校将于日前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六、招生专业介绍1.&生物技术:本专业培养学生适应生物技术产品发展需要,掌握生物技术及相关专业技能,使学生获得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开发研究的系统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成为能在生物技术产业部门从事产品开发和设计、工艺流程操作和监控、产品的分析检验以及在相关的事业单位进行教学、科技研究及管理工作等的应用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园林(观赏园艺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部门和花卉企业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繁育栽培、养护及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3.&动物医学: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物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承担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动物性食品的检验与监督、动物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动物医学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动物医疗和保健机构的经营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实用型动物医学科技人才。4.&水产养殖学: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水产动、植物增养殖、新品种开发、病害防治、营养与饲料、苗种繁育、水产生物学、渔业水环境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魄力,能在水产养殖生产、教育、科研和管理等部门从事水产养殖、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5.&测控技术与仪器:本专业培养具有精密仪器设计、制造及控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尤其是农业部门中从事测量与控制领域相关技术、仪器与系统维护、科技开发、应用研究等复合型高级专门工程技术人才。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专业主要面向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滨海区域经济发展,培养具备计算机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农业技术,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较强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计算机技术人才。7.&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自然科学知识,较好人文科学知识,较强的计算机、外语、管理等方面应用能力与水文水资源及水环境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能在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建设、农林、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水文、水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勘测、规划设计、预测预报、管理、技术分析及教学和基础理论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8.&食品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培养具有化学、生物学、食品工程和食品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食品、农产品产后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农产品加工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营销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9.&市场营销: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市场调查研究能力、营销战略规划能力、市场开拓与运作能力,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10.&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培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11.&应用化学:本专业以化学为基础,以培养具有大型仪器的操作使用及实用技术的人才为目的,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具备化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验技能,能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天然产物中有效成分的分离和提取、农产品品质分析、化学品的研制、分析检测及利用,能适应于社会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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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学校代码:1;&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学校基本概况:天津美术学院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创办。学院几易其名,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颇具特色,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88亩,校舍建筑面积为16万多平方米。分为天纬路、志成道两个校区。&天津美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产品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国际艺术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共设有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壁画、书法学、摄影、数字媒体艺术、综合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首饰设计与漆艺)、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移动媒体艺术、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学等20多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21世纪,学院本着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完整知识结构和相对宽泛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创造潜能,具备未来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不断强化以学科发展为中心的学院全面建设,把天津美术学院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术学院。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是学院办学的一贯宗旨。现有专业教师270多位,教授、副教授108位。25位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或被评为特殊贡献专家;省市及院级学科带头人29余人。我院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广泛。经常开展全国性艺术、艺术教育学术活动,常年同法国、比利时、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和国内美术院校举行各类讲座和艺术品展示。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招生计划:视觉传达设计20人,产品设计20人。第四章&&报名与考试第七条&&招生对象和条件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美术类毕业生。(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色盲或者色弱。二、报名方式及其他(一)专业考试1、报名方法:①网上报名及缴费:我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日至1月14日(6:00-24:00)登陆网站(网址:www.)填写报名信息并且缴纳报名考试费(注:考生必须在全市统一的高职升本报名时已填报我院志愿方可在我院进行报名等相关工作,否则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缴费后,一律不退还报名考试费,请考生慎重考虑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我院现场确认时不再接受无网报或缴费的考生。②现场确认: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的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我院网上报名号。B、考生于日(下午2:00-4:30)到天津美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由于需照相不允许代报)。C、经初审合格后我院发放专业准考证。2、报名考试费:200元整3、考试时间:日4、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创意设计、设计分析、素质测试(该科目不计入总分)5、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素描、色彩各科满分为100分,创意设计和设计分析总分值为100分6、专业考试后我院将于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二)&文化考试:考生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办理相关报考手续。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八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录取时按照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时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不分文理科)的综合分进行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1.5×70%+文化成绩总分×30%第九条&&学院于4月份下旬公布录取情况,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于4月25日左右通过我院网站查询。第十条&&英语为我院外语教学语种,学生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一条&&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费12000元/年。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六章&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美术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天津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第十三条&&我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第十四条&&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8%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我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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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71(五)办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六)学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现开设16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医学等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有11个硕士研究生专业。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院校。2013年7月,我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院体育学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一级学科建设项目,课程与教学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被批准为二级学科建设项目。同年,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8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诸多教学、科研奖项,多个全国性重点研究基地和实验室;建成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数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建有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数门市级精品课以及市级教学团队。此外,在科研、竞赛训练、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果,力争早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体育大学。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7名,其中理科1名,文科6名,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舞蹈学和运动康复专业。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市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体育教育4400元/学年;&&运动康复4400元/学年;&舞蹈学15000元/学年。第十五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将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电话:0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邮编:300381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一、招生专业专&业&计&划&学&制&科&类&备&注体育教育&3人&三年&文科&舞蹈学&3人&三年&文科&运动康复&1人&二年&理科&二、报名(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3、考生高职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相关相近。(二)报名时间与手续1、考生于日至1月11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2、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日上午9:00,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1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张。4、报名考务费:体育教育、舞蹈学专业150元/人,运动康复专业90元/人。&三、专业考试(一)考试时间与地点:日(详见准考证),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二)考试内容1、&体育教育专业:(1)&笔试:学校体育学&&&参考书目:&《学校体育学》&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人民体育出版社(2)素质测试: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2、舞蹈学专业:(1)笔试:舞蹈艺术概论&&参考书目:《舞蹈艺术概论》隆荫培&徐尔充主编&&人民文化艺术出版社(2)专项测试:基本功、表演等(可从古典舞、芭蕾、民间舞、现代舞、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中任选一项,自备音乐,表演限时三分钟,不得穿着表演性演出服装)3、运动康复专业:笔试:体育保健学&&参考书目:《体育保健学》&&姚鸿恩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三)专业考试成绩及查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将于2月10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1、体育教育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工作、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以及体育锻炼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2、舞蹈学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编创水平以及教学能力,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能够胜任各类表演团体、学校、文化馆、青少年宫和舞蹈培训机构等单位的舞蹈教学、表演、编导、普及和推广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3、运动康复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在学习基本医学和人体运动科学知识基础上,系统掌握运动伤害防护与康复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胜任运动损伤防护和疾病康复治疗、教学,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康复治疗师和运动损伤防护治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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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规范高职升本科的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的实际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以下简称“五校”)联合试办软件工程(080902)专业“高职升本科”教育,办学地点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第三条&本章程是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联合向社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学院和“五校”性质及简况一、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1.学院性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是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天津市教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2.学院定位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多层次、多类型的具有创新精神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应用型人才,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软件人才培养基地,软件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基地,软件技术支持与社会服务基地,形成与天津市高校人才培养和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需求紧密结合的桥梁和纽带,实现软件类产业链、学科链、人才链、技术链的紧密对接,支撑天津市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3.培养模式学院以软件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导向,集合教育、科技、产业优势资源,以新成果、新课程和新项目为主要内容开展教学,运用一流技术和设备搭建教学实践平台,培养软件专业高级人才。学院现已引入IBM、ORACLE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入驻,学生共享校企优秀教师、优质课程资源,实际参与软件研发项目,零距离对接企业需求,突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二、学院简况1.学院简介学院规划占地300余亩,其中教学实训区占地面积196亩,生活配套区占地面积104亩。教学实训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一栋实训楼和三栋教学楼,用于各企业项目研发、学生学习,满足进驻大学软件学院的各高校的实训与教学需要。生活配套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包括1万平方米的学生餐厅,6栋宿舍楼,1栋专家公寓和1栋学术交流中心。现有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等高校软件工程及相关专业的5000余名学生入驻学院,学院通过整合我市高校的软件教育资源,与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等进行密切合作,构建高水平的校企联合实验室和实训基地,为学生实训和企业零距离与就业提供保障。目前,学院承担了天津大学等部分高校的学生实习实训任务。2.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分为三大类,分别为软件设计类、嵌入式与物联网技术类和数字媒体技术类。其中软件设计类和嵌入式与物联网技术类只招收理科生,数字媒体技术方向文理兼收。3.学生就业通过参与实训项目,实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创新,提升就业竞争力和职位质量。学院每年举办春秋季两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2014届学院毕业生总签约率为97%。4.五校简况天津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058&)、天津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65)、天津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06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66)、天津城建大学(学校代码:10792)五所大学,如需了解五所学校具体办学情况,请详见各校网站。&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学院与“五校”成立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第六条&招生工作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协助“五校”实施,统一进行招生宣传,统一实施专业考试,统一组织录取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第七条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八条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第九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900人,见表1:表1&招生计划表录取学校&招生专业&学制&科类&计划数天津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理科&160&&&文科&40天津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二年&理科&140&&&文科&60天津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二年&理科&160&&&文科&4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二年&理科&160&&&文科&40天津城建大学&软件工程&二年&理科&80&&&文科&20第十条&按照《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学院与“五校”为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学校,考生还可以填报一个服从该批次院校调剂志愿。在录取中,考生未被第二批次所填报的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且符合调剂学校录取要求的,可以参加调剂学校的录取。&第四章&报名与考试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高职升本科的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部分。专业考试由学院和“五校”联合统一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学院会同“五校”共同制定专业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工作。考生必须参加学院和“五校”联合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见表2:表2&专业考试科目试卷类别&考试科目&基础科目&专业科目理科生&卷&C语言基础&软件工程概论、电子商务基础(选考)文科生&卷&C语言基础&多媒体应用基础、电子商务基础(选考)每门满分100分,共200分,考生可通过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网直接下载专业考试大纲,网址为:Http://jw.,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五章&录取与入学规则第十四条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2+政策加分)为主要依据,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录取工作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六条&政策加分项目(政策加分项目不累加),见表3:表3政策加分项目序号&政策加分项目名称&加分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50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30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证书&504&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证书&305&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306&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一等奖&607&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二等奖&308&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309&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机相关)全国三等奖&6010&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机相关)天津市二等奖&501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机相关)天津市三等奖&30以上加分项证明文件须在大学期间获得且真实有效,如有诚信问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入学资格。第十七条&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第十八条&在规定时间内,被录取的考生须办理报到注册入学手续,未取得高职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缴费准则第二十条&学费缴费准则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住宿费缴费准则1.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四人间宿舍)。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2.第二学年,在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交纳当年的住宿费。第七章&后续管理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生学籍分属五所高校。根据教育部《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成立的联合工作办公室遵照《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负责学生日常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及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后,由联合工作办公室负责并实施毕业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由学籍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籍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颁发相应证书。同时,经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考核合格可获得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颁发的相应等级学业水平证书。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的学生报考我院,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励志成才。学院奖学金有关规定详见《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在学期间,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同时也可参评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明星员工奖,道德风尚奖、团队创新奖、企业奖学金等诸多奖学金项目。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联合试办“高职升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录取承诺。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1.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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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二、学校代码:13663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六、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原天津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五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30人&第四章&&报名与考试第七条&&招生对象和条件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具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尿毒症;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症;聋哑、色盲、色弱等疾病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高校不予录取的疾病。二、报名方式及其他(一)专业考试1、报名方法:①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登陆网站(网址:http://222.30.63.2/wb/index.asp&&)&填写报名信息。②现场确认: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我院网上报名号。B、考生于2015年1月&18日至1月21日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行政楼209进行现场确认(不允许代报)。C、现场确认时,同时接受考生现场报名2、报名考试费:120元整3、专业考试时间:&日4、考试科目:绘画基础(速写、色彩)&&&&&&&&&&&&&&&&&服装设计5、专业考试后我院将对专业课成绩划出合格线,2015年2&月10&日前发放专业课成绩合格证,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课成绩。(二)&文化考试:考生按天津市统一规定,到文化考试报名点办理文化课报考手续。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八条&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院只录取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不分文理科)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进行排队,择优录取。第九条&&学院于5&月份公布录取情况,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于5&月1&日后通过我院网站查询。第十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学生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小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第十一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艺术类专业收费21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第六章&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手册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四条&&我院高职升本科学制二年。第十五条奖学金设立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4%。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第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我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九条我校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电话:022-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0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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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仁爱学院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三、办学层次:本科四、学校代码:14038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集团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招生和独立财务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内,校园占地1100余亩,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浴室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校秉承天津大学建校百余年以来的优良传统,贯彻“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双严”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依托天津大学优质的办学资源和先进的办学理念,任课教师主要来自天津大学,其中绝大部分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务。通过加强专业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毕业生考研率逐年攀升,2013年约为8%;就业率连续四年(年)在92%以上。201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3年7月,我校作为全国首批第一所独立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规范验收,受到专家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四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40名,招生专业为动画专业。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职升本新生报到须知。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考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对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七条&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九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第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后续管理第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依据《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等三十余种。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网址:http://www.&&&&&&&&&&&&&E-mail:zs@电话:022―&&&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邮编:301636&附件一:2015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说明科类&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学制&计划数&学费标准(元/年)文理兼招&动画&素描动画概论&两年&30&21000注: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委下达计划为准。三、报名时间与手续1、网上报名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后登陆(网址:http://&jw./baoming)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报名表。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日。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行政办公楼117室)。3、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生带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4)1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四张。四、考试安排(1)专业考核科目、范围和参考教材如下: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教材&动画&素描&《基础素描教程(第4册)》陈凤远,西泠印社出版社&&动画概论&《动画概论》王宁、杨宝容,清华大学出版社&(2)考试时间:日。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拟定天津大学校内)&(3)学校将于日前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五、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六、专业介绍:专业简介:动画专业是集影视艺术、现代媒体应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手段于一体的新兴创意型专业,具有艺术综合性、学科交叉性、创作实践性和作品大众化的特点。依照动漫行业人才规格需求,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深化工程教育改革,走产学合作培养特色之路,结合仁爱学院的工科背景,及培养具有创新性、复合式、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动画专业坚持“以人为本、艺术为法、技术为用”的教学理念,注重因材施教、个性发展、强化实践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在实行通识教育与工作室训练的两段式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课程整合优化,强化课程设计环节,注重学生设计与制作能力的培养。培养特色:将课堂教学与工作室培养相结合,校企联合培养,用项目和案例带动教学,让学生在流程训练中将知识点融会贯通,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并且有助于学生职业生涯拓展。注重第二课堂对学生个性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了一系列作品获奖奖励机制。在两年制的本科教学中,主要注重以下三种能力的培养:一、加强设计类课程,提升学生设计能力;二、强化实用软件的应用能力;三、提高艺术鉴赏、创新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主修课程:艺术概论、动画概论、中外动画史、视听语言、动画导演基础、形态构成、动画技法、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分镜脚本与设计稿、插画设计、角色建模、动作调整、动画后期合成、摄影摄像基础、影视非线性编辑等。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广泛,可从事动画创作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技术应用、插图或漫画、连环画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多媒体动画技术应用及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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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我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三、办学层次:本科四、学校代码:13897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系国家教育部2005年4月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兴办。学院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依托天津理工大学在本科教学方面的优势,设置了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和经济与管理5个系,在校生近6800人。学院以天津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为依托,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引进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50%。学院还聘请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为顾问、教学督导,监控、检查、指导教学建设和运行;同时聘请相关企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并不断提高。学院十分重视校企合作,与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学生实践和科研合作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的合作,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强化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提供了广阔舞台;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部分优秀毕业生被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悉尼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气息浓厚,办学条件优良。先进的教学设施,丰富的图书馆藏,仿真的实验环境,完备的运动场地,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学院积极探索内涵式发展,以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积极推进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建设。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六条&我院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130名,其中理科55名,文科75名,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为保证生源质量,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第十条&报考我院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三条&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六条&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E-mail:电话:022-541826传真:022-邮编:300380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第七章&招生专业介绍1、物流管理:本专业培养具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供应链优化、物流系统设计、物流运营方面的基本技能和能力,能够在商业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工商企业(包括外资合资企业),从事物流管理方案的分析与优化、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策划、物流管理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财务管理和信用管理专业知识以及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面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业单位从事经济金融业务经营与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3、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面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咨询企业、资产评估公司等单位,从事工程管理、工程咨询、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附件一:2015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一、报名条件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科类&计划数&收费标准(元/年•生)物流管理&二年&理科&15&15000&&文科&35&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二年&理科&10&15000&&文科&30&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二年&理科&30&15000&&文科&10&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1、网上报名今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日―17日登陆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网站(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报名表。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日。现场确认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3、考生于&日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4、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生带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5、专业考试安排(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2)考试时间:日13:30―15:30。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3)考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4)学校将于日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5)专业考试内容专业名称&考试科目范围&参考书目&版本&出版社&作者&出版时间物流管理&管理学&管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周三多&2010.2&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学&第二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黄中鼎&2010.8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管理学&管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周三多&2010.2&会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第一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万楚军、裴潇主编&2013.9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管理学&管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周三多&2010.2&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第一版&中国计量出版社&刘东&2010.6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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