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进口药品批件申请表一栏的呈。。。。。由。。。。怎么...

呈批件一栏的呈。。。。。由。。。。怎么写_百度知道
呈批件一栏的呈。。。。。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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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 后面接你要递交的领导部门名称。由 后面接你自己所在的部门个别单位要求写清楚人名,视自己单位情况而定。
呈后面要是好几个领导呢
最好写!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事特别多。这个工作上文件性质的东西你怎么跑这上面来问,你最好在单位找个直接负责这方面的领导问清楚,这样保险些,也体现你工作认真。谁都有第一次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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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一下党政机关的呈批件的样式 找到的可以发到我的邮箱里  
09-03-02 & 发布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限时制度      一、办文实行限时办理制度      各科室必须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时限,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处理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来文、发文工作。      二、收文、办件实行当日办理制度     (一)凡送来的信件、文件、资料、简报等(以下简称“材料”),属领导个人的,收发员要当天及时送到领导办公室。     (二)材料属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由收发员进行拆封登记,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分送。其中,阅件要在当日送给相关科室;办件要立即登记后并送相关科室或有关领导。     (三)中央、省来文及“三密”文件,保密员应当日拆封登记送秘书长批办,并按批办意见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或送有关单位阅办。     (四)来电及传真件,总值班室要做好记录和登记,及时送领导审批,并按领导的批示当日处理完毕。     (五)报纸杂志自邮局送来后两小时内(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分送到各科室和领导办公室。     (六)收发员要在每日下午下班前把当日要发出的信件送(寄)出去;属急件的,随到随送(寄)。      三、及时打印、装订文件资料     (一)凡经领导批准需打印的文件资料,秘书科要按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打印。     (二)当日的文件、资料,打字员要在当日打出清样,如因文字过长等原因不能当日打印出来的,最迟不得超过2天。如文件、资料紧急的,秘书科要安排人员加班打印。     (三)急件随到随打印,并按领导的要求时限完成。     (四)各科室校对完毕定稿付印的,打字员要在2小时内印出。     (五)秘书科负责文件、资料的装订工作。      四、及时归档文件资料      凡需归档的文件资料,保密员必须在每年的3月底前登记移交给档案员,档案员在9月底前把上年度的文件资料按档案业务规范要求立卷归档完毕。      五、及时办理需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件      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件,自受理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办理:     (一)不需要协调的,在3日内办完。     (二)凡涉及其他部门需要协调的,在7日内办完;如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较长时间才能办完的,要每星期向来文单位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三)条件不具备、不同意的请示事项,在接到领导批示的当日口头答复来文单位,并在来文登记本上注明。     (四)送各单位会签或征求意见的公文,2日内催办并收回。     (五)各单位要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含规范性文件),如领导批示同意后必须在5日内办完;如不同意则在接到领导批示的当日告知来文单位。     (六)规范性文件一般在30日内办完;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60日。      六、及时办理各级领导的批示件     (一)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示件,从收文之日起7日内办完;如因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的,要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     (二)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急件特批特办、随到随办;没有提出时间要求的,一般5日内办完或通过督办通报回复;如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作个案处理。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程      为实现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一、收文登记。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由秘书科统一签收、拆封(保留信封)。收件人拆封时应认真检查核对来文单位、件数和密封等情况;发现来文属误寄或有缺损,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处理。      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秘书科应侧重对公文的体例、格式、行文规则等进行严格审核。明显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办文人员应及时提出退文意见并经秘书科负责人审核后退文,涉及重要事项的公文不规范,应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后退文。各有关科室接收公文后,应侧重对公文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明显不符合规范的公文,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退文,涉及重要事项的应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后退文。退文应填写退文单(见附件1)并登记。
     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公文须经秘书科统一登记编号(下班后和节假日报送的紧急公文除外)。抄送件一般不登记,需送领导阅知的应登记。除市政府领导交办或特别紧急的公文外,未经秘书科登记编号、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的公文,一般不受理,应将其退回或转秘书科登记编号、按程序办理。公文登记采用簿式流水登记法,登记簿设收文日期、来文单位、公文标题、办文编号、密级、办理情况等栏目;公文登记必须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标题的公文应根据来文内容摘要标出。      市政府领导在各种公文、材料上或针对有关问题作出的指导性、倾向性批示,需要办公室办理落实的,由秘书科编号、登记,按办件办理。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报送市政府、市政府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的紧急公文(含“秘密”、“机密”文件和明电)由市政府总值班室签收、登记、转办。      二、公文分办。公文登记后,应立即按如下原则分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三密”文件资料、密码电报由秘书科保密室送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阅批,领导批示办理的密件按其内容归口转有关科室办理。明码电报按内容归口分送有关科室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其所属部门来文,按内容归口分送有关处室办理;市政府直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来文,分送业务对口联系科室办理;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和其他单位的来文,按内容和职能分送有关科室办理;邀请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参加各类活动的公文,分送市政府总值班室办理。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需协商确定办文单位的公文,由秘书科与有关科室协商分办或请示办公室领导确定办文科室。公文从登记到分办应在4小时内完成。各科室接收公文必须办理签收手续。      三、公文处理。分阅件处理和办件处理两种。      阅件处理。只需领导阅知、不需审批的公文,根据来文内容和领导分工确定传阅范围,按职务从高到低、排名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送阅。传阅过程中,领导同志批示增加传阅对象的,应将新增的对象列人传阅范围并按上述顺序送阅;如新增对象是外单位,阅件有重份的应当以原件送阅,阅件是单份的以复印件或传真件送阅。领导阅文有批示需要办理的应按办件程序处理。阅件应在收文后立即送领导阅知,如遇领导出差,应调整送阅顺序继续呈送,以缩短公文周转时间。       办件处理。办件中需要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应在l个工作日内填好公文处理单(见附件2),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公文处理单提出的要求应简明、易行,一般要求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的,应及时说明原因,酌情延长时限,但延期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转有关单位阅处的公文,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同意后填写公文转办单(见附件3)转有关单位办理并要求定期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将公文转办单抄送报文单位和相关单位。      已经征求过意见的公文或不需征求意见的公文,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阅审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填写公文呈批单(见附件4)。拟办意见要求:报告情况准确,提供依据可靠,所提意见可行,文字表述简洁,送审程序恰当;拟办意见一般不超过100字,如需详细说明情况、分析问题、提供依据的,可另附办文说明;拟办意见由科室负责人核定后,再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呈批公文如有附件,须填写呈批公文附件目录表(见附件5),有2件以上(含2件)附件的,还须注明附件顺序号。有前案的公文,须附上有关领导批示原件。呈批公文及有关材料排列顺序为:公文呈批单、办文说明、呈批公文、呈批公文附件目录表、有关部门的意见、需供领导参考的有关文件、材料。      各科室呈批“特急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环节较多的公文)、“急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转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应在公文呈批单左上角夹上“特急件”或“急件”标签。情况紧急需领导立即审批的“特急件”,应作说明。
     公文呈批的一般顺序为: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市长。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对送审送批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批出;对拟办意见要提出审核意见;对应由自己审批的公文或事项要作出审批意见。副市长对送审送批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批出;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请示事项要作出审批意见;对涉及其他副市长分管范围的请示事项,应提出本人的审核意见,商请有关副市长审批,或同有关副市长协商一致后审批;对需送市长审批的公文或事项,应当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报市长审批。内容涉及综合、全面、重大问题以及按照规定必须由市长审批的公文,应当送市长审批。副市长批示意见不一致的公文应报市长裁决审定。市长对送审送批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批出。      承办科室收到市政府领导阅批的公文,应及时将批示复印件分送其他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和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阅知。       四、草拟公文。公文文稿由办公室各科室草拟,也可交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代拟。拟制公文应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附专项说明材料。      (二)情况属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精短。      (三)文种使用准确,符合行文目的要求和发文机关的职权范围,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协调。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体现紧急原因,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使用规定的文稿纸。      (十一)拟制、发出公文,应规范填写发文呈批单,正确确定发送范围和印制份数。
     (十二)草拟公文的依据文件、重要参考资料及有关说明材料应附在文稿之后。      一般公文稿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出,急件应尽快拟出,会议纪要一般应在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拟出。      市政府各部门要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文稿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事项的,主办部门应在报送之前同各相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意见和对会签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一并报送。事先不按规定协商会签的文稿,承办科室应说明情况报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审阅同意后退回来文单位重新办理。      五、公文审核。草拟文稿,应先送科室负责人审核,再送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审核。重点审核:是否需要行文,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本省有关规定,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有无确切依据,是否与有关单位协商、会签,措施和办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观点和提法是否正确,是否确切反映了领导意图,陈述情况是否属实,密级确定是否合理,文种使用、文字表述、标点符号使用是否准确规范等。审核文稿,科室负责人一般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公文会签。各科室草拟和审核修改的公文文稿,必要时应请相关部门会签,如涉及办公室内其他科室业务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还应同相关科室会审。市政府领导已签批而未按规定协商会签的文稿,承办科室应主动同相关部门沟通意见,协商一致、作出修改后再按程序送审。会签中有不同意见,承办科室应写明情况,供市政府领导决策时参考,不得隐瞒。经会议通过的公文,一般不再会签。      七、公文报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按如下程序报批:     (一)以市政府名义(三府)印发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意见,向省政府报送请示、报告,呈批程序一般为:承办科室→相关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
    (二)以市政府函件(市府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报告,呈批程序一般为:承办科室→相关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长(其中人事任免议案的呈批程序为:承办科室→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      以市政府函件(三府函)就某一具体事项对相关镇政府、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安排,或就某一请示事项作出批复,或致函省各部委和其他不相隶属的机关等,呈批程序一般为:承办科室→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其中,重大事项须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三)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三府办),呈批程序一般为:承办科室→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文中注明“经市政府同意”的,须经分管副市长签发,重大事项须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四)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函(三府办函),一般由承办科室呈报分管副秘书长签发,重要事项应报请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签发。      (五)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纪要》、《三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呈批程序一般为:承办科室→秘书长→市长。      (六)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呈批程序一般为:承办科室→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      (七)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纪要》,一般由承办科室直接报主持会议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签发。      审核签发公文应按领导排序由后向前依次报送。报送过程中,领导有批示意见,承办科室应按批示意见报送;领导不同意发文应中止报送。      领导同志签发公文时,应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修改和签发公文须使用钢笔或毛笔、蓝黑墨水笔或黑墨水笔。审定签发的文稿,应立即退回承办科室。      八、公文催办。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领导阅批的公文、审核文稿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由承办科室负责催办。各科室应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科室之间应注意加强公文处理各个环节协调、衔接,超过规定办文时限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催促当事人及时办理。      九、公文印制。承办科室取回领导签发的公文稿,科室负责人应在l小时内完成文稿检查、做好发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认公文可以发出后应立即将签发文稿及其电子文本交秘书科登记、编号、排版、打印清样。打字室对签发文稿,应按特急件、急件、平件的顺序安排排版、打印清样。打字室出清样送付校对的时间要求:500字文稿1小时内完成排版打出清样,1000字文稿2小时内完成排版打出清样,5000字文稿4小时内完成排版打出清样,以此类推。公文清样定稿后,需印制成纸质公文的,应立即送打字室印制。紧急公文应按相关科室要求的时限印好;一般公文应在1个工作日内印好并送达相关科室。      十、公文校核。各科室校对文稿的时间要求:500字文稿1小时内校毕(包括初校和复核,下同),1000字文稿2小时内校毕,5000字文稿 4小时内校毕,以此类推。校对质量要求:关键字词不出差错,总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下;文稿清样经有关人员初校签名、科室负责人复审签名后送秘书科复核。秘书科由有关人员复核签名、科室负责人复审签名后修改、定稿。复核重点:文稿格式是否正确,文字表述、标点符号使用是否准确、恰当,拟稿、会签、签发等手续是否完备,附件、说明材料、背景材料是否齐全,公文拟制是否符合本文第四条规定。秘书科复核文稿时间要求与校对文稿时间相同,复核文稿质量要求:关键字词不出差错,总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复核文稿中需对文稿中实质性内容作修改的,应报文稿签发人审定。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规范性文件应经省法制办法核、登记、编排备案号。      十一、公文用印。公文印好后,各相关科室应负责及时将文本连同原稿送保密室加盖印章。印章使用,必须手续齐备,务求规范。      十二、公文发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一般由各相关科室装封后,交收发室发送。收发室发送公文,应登记发送文号、发送时间、发送对象及发送份数等;从交换渠道发送公文,还应登记收件人姓名,以备查询。      秘书科应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密件除外)及时输入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应送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审批后及时转载上外网,方便查询利用。
     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在《三亚政报》上公布。      十三、紧急公文。各科室对“特急件”(包括特提电报)应随到随办;对“急件”(包括特急、加急电报)应优先办理;有时限要求的公文须按规定时限办理,并跟踪催办,确保不误事。      十四、涉密公文。在公文处理工作中,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十五、公文归档。公文办结后,各经办科室和办文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工作。      十六、监督管理。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执行公文处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出现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应严肃批评教育;对认真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本规程成绩突出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公文处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附件:1.退文单样式               2.征求意见单样式               3.公文转办单样式               4.公文呈批单样式               5.呈批公文目录表样式               6.公文催办单样式               7.公文办理流程
     附件1 三亚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单 ××局(办、公司):      你局(办、公司)《关于××××××××的请示》(××号)收悉,根据《海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条规定,并报经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来文退回你局(办、公司),请按规定行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专用章)××年×月×日                    文号:       联系人:×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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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限时制度     一、办文实行限时办理制度     各科室必须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时限,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处理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来文、发文工作。     二、收文、办件实行当日办理制度    (一)凡送来的信件、文件、资料、简报等(以下简称“材料”),属领导个人的,收发员要当天及时送到领导办公室。    (二)材料属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由收发员进行拆封登记,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分送。其中,阅件要在当日送给相关科室;办件要立即登记后并送相关科室或有关领导。    (三)中央、省来文及“三密”文件,保密员应当日拆封登记送秘书长批办,并按批办意见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或送有关单位阅办。    (四)来电及传真件,总值班室要做好记录和登记,及时送领导审批,并按领导的批示当日处理完毕。    (五)报纸杂志自邮局送来后两小时内(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分送到各科室和领导办公室。    (六)收发员要在每日下午下班前把当日要发出的信件送(寄)出去;属急件的,随到随送(寄)。     三、及时打印、装订文件资料    (一)凡经领导批准需打印的文件资料,秘书科要按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打印。    (二)当日的文件、资料,打字员要在当日打出清样,如因文字过长等原因不能当日打印出来的,最迟不得超过2天。如文件、资料紧急的,秘书科要安排人员加班打印。    (三)急件随到随打印,并按领导的要求时限完成。    (四)各科室校对完毕定稿付印的,打字员要在2小时内印出。    (五)秘书科负责文件、资料的装订工作。     四、及时归档文件资料     凡需归档的文件资料,保密员必须在每年的3月底前登记移交给档案员,档案员在9月底前把上年度的文件资料按档案业务规范要求立卷归档完毕。     五、及时办理需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件     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件,自受理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办理:    (一)不需要协调的,在3日内办完。    (二)凡涉及其他部门需要协调的,在7日内办完;如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较长时间才能办完的,要每星期向来文单位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三)条件不具备、不同意的请示事项,在接到领导批示的当日口头答复来文单位,并在来文登记本上注明。    (四)送各单位会签或征求意见的公文,2日内催办并收回。    (五)各单位要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含规范性文件),如领导批示同意后必须在5日内办完;如不同意则在接到领导批示的当日告知来文单位。    (六)规范性文件一般在30日内办完;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60日。     六、及时办理各级领导的批示件    (一)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示件,从收文之日起7日内办完;如因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的,要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    (二)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急件特批特办、随到随办;没有提出时间要求的,一般5日内办完或通过督办通报回复;如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作个案处理。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程     为实现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一、收文登记。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由秘书科统一签收、拆封(保留信封)。收件人拆封时应认真检查核对来文单位、件数和密封等情况;发现来文属误寄或有缺损,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处理。     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秘书科应侧重对公文的体例、格式、行文规则等进行严格审核。明显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办文人员应及时提出退文意见并经秘书科负责人审核后退文,涉及重要事项的公文不规范,应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后退文。各有关科室接收公文后,应侧重对公文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明显不符合规范的公文,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退文,涉及重要事项的应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后退文。退文应填写退文单(见附件1)并登记。     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公文须经秘书科统一登记编号(下班后和节假日报送的紧急公文除外)。抄送件一般不登记,需送领导阅知的应登记。除市政府领导交办或特别紧急的公文外,未经秘书科登记编号、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的公文,一般不受理,应将其退回或转秘书科登记编号、按程序办理。公文登记采用簿式流水登记法,登记簿设收文日期、来文单位、公文标题、办文编号、密级、办理情况等栏目;公文登记必须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标题的公文应根据来文内容摘要标出。     市政府领导在各种公文、材料上或针对有关问题作出的指导性、倾向性批示,需要办公室办理落实的,由秘书科编号、登记,按办件办理。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报送市政府、市政府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的紧急公文(含“秘密”、“机密”文件和明电)由市政府总值班室签收、登记、转办。     二、公文分办。公文登记后,应立即按如下原则分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三密”文件资料、密码电报由秘书科保密室送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阅批,领导批示办理的密件按其内容归口转有关科室办理。明码电报按内容归口分送有关科室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其所属部门来文,按内容归口分送有关处室办理;市政府直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来文,分送业务对口联系科室办理;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和其他单位的来文,按内容和职能分送有关科室办理;邀请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参加各类活动的公文,分送市政府总值班室办理。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需协商确定办文单位的公文,由秘书科与有关科室协商分办或请示办公室领导确定办文科室。公文从登记到分办应在4小时内完成。各科室接收公文必须办理签收手续。     三、公文处理。分阅件处理和办件处理两种。     阅件处理。只需领导阅知、不需审批的公文,根据来文内容和领导分工确定传阅范围,按职务从高到低、排名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送阅。传阅过程中,领导同志批示增加传阅对象的,应将新增的对象列人传阅范围并按上述顺序送阅;如新增对象是外单位,阅件有重份的应当以原件送阅,阅件是单份的以复印件或传真件送阅。领导阅文有批示需要办理的应按办件程序处理。阅件应在收文后立即送领导阅知,如遇领导出差,应调整送阅顺序继续呈送,以缩短公文周转时间。      办件处理。办件中需要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应在l个工作日内填好公文处理单(见附件2),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公文处理单提出的要求应简明、易行,一般要求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的,应及时说明原因,酌情延长时限,但延期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转有关单位阅处的公文,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同意后填写公文转办单(见附件3)转有关单位办理并要求定期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将公文转办单抄送报文单位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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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壮大和平、友谊、进步的力量  奥运会之所以能够成为当今世界任何体育赛事无法比拟的盛会,是与奥林匹克运动倡导的精神分不开的。奥林匹克运动所拥有的精神及其丰富内涵,使奥林匹克运动及奥运会在当今体坛独树一帜,成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影响巨大的人类文化体育盛会。  奥林匹克精神,就是“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提倡人们之间真诚的理解、合作和友谊,提倡在平等的条件下为获得荣誉的公平竞争。奥林匹克精神与奥林匹克宗旨、格言等共同构成了奥林匹克思想体系,目的在于教育人,培养人的道德,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全面实现奥林匹克运动“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及促进世界和平、建立更加美好世界的目标。  奥林匹克精神在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上发挥了特殊作用。通过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并以4年一届的奥运会为载体,在不同国度、不同种族、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人们之间架起交流的桥梁,使全世界人民聚集在象征和平、团结、友谊、进步的五环旗下,共同追求人类的美好理想,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通过把体育运动与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以及文化传播融为一体,影响、教育了广大青少年在参与竞技运动的过程中锻炼和提高身体的、精神的和社会的各种品质,有力地促进了体育与文化、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发展。通过弘扬奥林匹克公平、公正、平等的体育竞技精神,激励了世界各国运动员和人民,不断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勇于向世界强手和先进水平挑战,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富强及世界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奥林匹克精神,已成为奥林匹克运动奉献给人类社会的宝贵精神财富。  奥林匹克运动倡导的相互了解、团结、友谊以及顽强拼搏、公平竞争等奥林匹克精神,包含着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也成为奥林匹克运动与当代中国发展的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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