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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院:法科学子的噩梦与美梦
中国法学院:法科学子的噩梦与美梦
【出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刊《法韵》2011年6月刊【关键词】法学院;法科学子;噩梦与美梦
【写作年份】2011年
理想与现实之间
  当我们完成高中学业,参加高考,最后填报高考志愿时,无论你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填报了法学专业,你对为何要选择法学专业心中总是还有一定期望的。而考研也是一样,只是多了份期望,这些期望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学法律可以赚大钱
  从我们经常看到与法律有关的,特别是律师诉讼类的电视剧中,或从平常人们的闲谈中,或从你不曾注意到的潜意识观念中,知道学法律,以后可以当律师,挣大钱,此点可能是大多数懵懵懂懂的高中毕业生在做出专业选择唯一比较清晰的观念。特别是在像来自我们那种&穷乡僻壤&地方的学生,犹为如此。毕竟一个大学生,寄托了一个一般甚至贫穷家庭改变命运的期望。不过,现实的情况可能让你感到特别的失望,2009年法学就业率全国所有专业中倒数第一,一般城市的实际工资大约在800-2000元左右(重庆),或比较发达的城市,诸如上海,可能多一点,但也不到三千(可能包吃住,当然也只是可能),当然八旗子弟或超&牛&人才除外。按照现在房价来算,买房比梦想还遥远,更别说改变命运了,有时候想起来房子比命运还贵,不得不让人伤心。
  2)学法律可以当大官
  所谓当大官,大概远的可以从京师大学堂算起,近的则是这几年在国家地方的选调生、公务员的招考比例中,法学专业的应是最多的。当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学法律的确应该更多的进入公职行业,比如美国近半数总统都为法学院出身,在美国,进了法学院,并顺利毕业,意味着你有处理任何事、胜任任何工作的能力,会有很好的前途,美国TOP10的法学院尤为如此。不过请注意,那只是在美国,其没有本科生学法律的,只有在顺利完成本科学业后,才有可能进入美国法学院,而且越是好的法学院,竞争越是激烈,谁一进去,再&呆&三年(J.D)就会有一个光明而美好的前途了。美国法学院经过对学生三年的培养,其具备了处理任何事、胜任任何工作的能力,当然包括胜任公职的能力。但中国情况似乎有点不同:一是我们的法学院毕业生(仅算本科生)数量基本上是在全国所有专业应是第一,至少也应算是第二,基数大了,所以比例高也不足为甚。二是除了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其它什么专业的毕业生,只要认真复习几个月,必要时去参加一个公务员之类的培训班,一般会顺利通过我国的公职人员考试,成为我国以后的公职人员(或许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们的公职人员才是如此水平)。所以当大官的途径不只法学院这一条,任何学院、任何专业都可以,唯一的区别就是毕业证上的专业不同罢了。当然我们的法学院是否能让学生具有美国法学院所说的那种能处理任何事,胜任任何工作的能力,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法学院学生难以做到。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越是在法学院学得久的人,越是想加入&吃皇粮&队伍。而随着现在公务员或选调的起点学校要求越来越高,激烈越来越激烈,一般的法学本科学位还起不了什么作用,于是考研,考一个&985&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甚至博士研究生,然后再去考公务员,读研究生不是为了研究,只是一种平台或&跳板&。更不幸的是,这种&跳板&作用,随着大规模的研究生(本科生更是如此)的扩张,而越来越不行了。
  3)学法律可以主持正义,让社会更加平等公正
  如果你现在真的还要此种想法,恭喜你,你是这个领域的稀有动物,希望你日后在法律的职场奔驰时,别离此目标越来越远(许宗力语)。当然,有此观念,没有什么不好,准确的说实在是难能可贵。如能坚持,那就是真正的&国家级宝贝&(当然一般不会颁此奖给你,不过社会可能会给你颁个奖,如颁给张思之先生的那样)。
  以上大致是绝大多数学子进入法学院的理想。虽以上各种想法有高尚与市侩之分,不过也没什么,不要觉得不好意思,这是基于人性的正当理由,也可以作为你在你的人生旅程冲刺的动力。只要有学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帮助他人,而不是用来伤害他人的基本认识,就够了(许宗力语)。但是,问题在于,由以上目标构成的理想法学院,与现实中的法学院差距实在太大,所有这些都很难被动地通过法学院来实现。如果实现,我个人认为绝大多数原因可以归于你个人的不瞎混,不糊涂以及你的不懈努力与奋斗。
  中国法学院的&凤凰涅槃&
  中国法学院(系),从30几年前的&凤毛麟角&,成了当今只要是个大学,都有的院系。其学子待遇也出现了千差万别,从某校78级、79级的法科学子的&荣宠时代&到2011年如今的法科学子&厮杀时代&。短短三十年,我们见证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也见证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突发猛进,或称之为&大跃进&更为贴切。当然我并不是说&荣宠时代&的法科学子比当今法科学子的水平更高更好,至少没有证据证明其客观条件,能接受教育的非主观条件好于我们。但我们如何看待这些诸如那些说久了,就固化为类似神话的符号的法学院故事等现象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我国法学院三十几年发展(因为历史的特定原因,这里的法学院从1978年恢复高考算起),大致看法可以归纳为几种:
  1)历史眼中的法学院
  一般上课时,很多老师都会谈到当时78、79级时,最著名的一个段子就是:两个都是同一政法院校的学生恋人,分别来自南方和北方两个省,两人都各自想对方都回自己家所在的省工作。最后学校领导说,你们要听从组织的安排,最后两位被安排在北京市高院和检察院。类似一种调侃性质对于现在法科学子就业的讽刺,无疑一次次地伤害了法科学子那不太坚强的&幼小心灵&。但如要细想的话,里面还是有很多问题的:一是忽视了当时的大环境,人才供需方面严重不平衡。当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各项事业都处于恢复当中,而其中人才是最为紧要的,也是最缺的。而当时的法科学子人数少,毕业人数也少,所以只要是法律系毕业的,大家都肯定抢着要;二是从统计学来说,这个样本并不能说明什么,其不能代表78、79级的所有人。笔者曾亲自见证被誉为神话年级校友返校庆祝,在所有返校校友名单的工作单位方面,那个年级真正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或知名的人,绝对低于十分之一,而绝大多数都属于现在某政府单位的科级或处级人员(当然有人会马上反驳说,现在我们念法律的学生,以后还不一定能达到这个水平,公务员考试竞争实在太激烈。那我得请你思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哈佛大学一直强调的为社会做贡献,为人民服务,在我国知名交友节目中连续来自三位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海龟&都强调了这一理念,并以行动在为社会做贡献;而对于现在流行于政府口头的为人民服务,却人人争着当公仆的政府部门,其现仍任职的人员,谁敢说他们一点责任没有,或者说,我们当时78、79级人才,现在基本是中国社会的顶梁柱,中国社会的现状,他们没有责任吗?他们做了什么吗?至少从平均贡献来说,是不是还是有些低?第二,现在三大道德群体标兵:公务员、演绎圈、中国企业家,为我国道德建设做了什么,除了树立反面榜样外,其它的道德方面的贡献还有吗?当然有一个前提,愿意相信事实,而非相信传言与标兵。第三,如果连法学院,至少有影响力的法学院学生都不讲公平正义,只为那一官半职操&碎&了心,这个社会还有救吗?)三是从一个学校或学院的宣传来说,一般都强调学生、校友等方面人才的持续性,国外法学院的网站上,都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级栏目:Alumni,因为校友是其骄傲,也是其发展可持续的保障(至少资金方面的保障)。如果一个学校死死盯住过去相对不错的一两届,尽全力地宣传,换个角度思考:其学校也缺乏人才的后续性贡献,至少没有成为如最初的78、79级的那样,而一种&下降&趋势,至少从宣传角度来说。
  而另一种历史观宣传,就是强调所谓的老&五院四系&,一直强调其历史的最早性。对于这种说法,我们可以看看,现在的美国,最早的法学院应算是威廉玛丽法学院(1762),但现在贡献最大,影响力最大的却是比威廉玛丽法学院后起的名为Harvard/Yale的法学院。所以最早也不能说明什么,尽管现在威廉玛丽法学院也相当好,但威廉玛丽法学院并没有抓住诸如&五院四系&的尾巴不放。
  当然,我并不是攻击有历史的法学院系不是好的院系,也不是说78、79级的很多人不是人才,而是对于现在处于21世纪的高速发展与社会转型期,过多的强调历史,除了能够形成意见,并不是知识。(所谓意见,你说也行,我说也行,可以不同,也可以不为真,而知识却是含有确定性与真实性。当然意见说多了,就像谎话一样,久而久之,就会信以为真,而放弃追求真知的欲望。)而当时的78、79级著名校友之一的贺卫方老师也曾多次坦言,当时他们在学校所学的,更多是法政策教育,而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学教育;而另一位代表张卫平老师也多次强调:我们当时是没有书读,现在学生是书太多,反而不读书。对于现在的法科学子,与其沉寂于这种诉诸历史的&准&神话之中,不如花时间分析一下真正的形势,而得出自己的困境与出路,因为历史一旦固化,除了对于少部分人或少数群体有用外,对于大多数人或整体社会来说,并没有任何贡献,当然对于媒体的&噱头&贡献除外。对于问题:当时的法科学子水平高,还是现在的法科学子水平高,不能轻易下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外部条件远远优于当时的法科学子。同时作为国家发展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对于当今的法科学子提出更高的要求。
  2)计划思维下的法学院
  从20世纪末21世纪初开始,我国法学院系进入极速发展时期,在1978年时,只有老的五院四系,在1991年时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院系共有64所,其中有博士与硕士授权点的院校一共有23所;而到2000年时,全国法学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一共有96所,授权点是1991年的授权点的四倍,而在2008年的法学学科学位授权点名单中,仅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院构共有43所,其中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共有12所,另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共79所,而在2010年全国仅一级法学博士授权点共有38所。也就是说,随着我国高考的扩招后,全国各高校院系专业都有很大程度扩张,而这样形成了现今有600多所法学院系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高考学生扩招,因而法学院系随之扩张,求学教育方面的供给平衡;另一原因则是设置一个法学院系,相对非常容易,如果要设置一个工科专业,光实验设备投资,就足以让很多学校望而却步。但只要有几个老师,就可以设置一所法学院系,成本低廉;最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招学生可以挣钱,除了学生学费外,教育部会给每位学生补助一定费用,而不负责的培养方式所需要的成本远低所需费用。贺卫方教授曾在一次讲座中不点名地提到某校某党史系招不到学生时,摇身一变,则成为法学系,相关研究党史的教授,则直接转为研究法律史的教授(当然不止这种情况,现在仍有很多法学院系仍以扩大规模,多招生,来维持其运转,而刚设立的没有几年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因其属于研究生层次,学费多少不直接受官方控制,则成为其重中之重的&捞钱&方式。但提供的教育模式,很难说是成功的,至少从整体来说,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的学生普遍不自信)。
  随之而来的就是法学学生就业情况的极速下滑,从&天之骄子&沦为就业倒数的学科专业。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少数负责的大学学院开始取消法学本科设置,开始停招;但法学整体招生单位、规模仍处于不断增长中。那么是不是限招生、限授学位,让法学教育继续成为那种少数学校的&垄断权利&,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关于此,有几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1、怎么办?对现在600多所法学院系一刀切,最后只剩那&五院四系&,可能吗?这样多的学生,这样多的老师如果知道自己会成为最后一批本学校的法学院系老师与学生,对于一个一直强调稳定第一的政府来说,可能吗?而且如果只以历史为依据,以五院四系为最终名单就会违背现今的发展实际情况。在那些后起发展极好的法学院,和处于倒退和发展停滞期的老牌院校之间,只要是理性人,肯定会选择前者,而勇敢抛弃后者。而且这种行政的一刀切,根本上来说,就是计划经济思维,当供应多时,就采取&隐性全部就业&的方式,减少供应量,表面上看,如果现在全国就剩五院四系,那肯定就业相当好,但这样却是剥夺了很多学子求学的需求,形成教育的不平等,谁能说已进去的,会比那些没有机会能到五院四系求学的学生,在未来对于这个社会贡献更大。同时对于提高整个社会国民素质来说,这样好吗?这样的类似&寡头&教育是不是我们最好的选择的。是让大多数人受益,还是让少数人获大利。
  2、限制学位授权点是不是一条途径?而这种以行政方式处理法学院系发展问题的思路,无疑仍是计划经济思维,对于市场经济的现今中国,根本不适用,因为其结果最后只能限制了中国法学院的发展,而成全了国外法学院的强大竞争力,最后在国际竞争中,中国法学院、中国法律人只能是处于失败境地。而且如果所有权力全部给政府部门,在没有像美国ABA设置这样详细的指标下,肯定是成为构成&驻京办&的一种强大力量。最不好的后果,在大量的攻关形势下,腐败将成必然。现在很多高校仍然有以不惜一切代价拿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文件。如何办?不知道。那么我们如何看待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了?一是还要不要像以前,就限制那十几所法学院才有博士授权点,其它学校都没有。这样做的一个明显后果就是会限制我们法学院的发展,少数法学院控制下,形成&托拉斯&集团,而对于整个法学教育的发展,社会发展并无益。接着,肯定会问,我们现在这样广泛的授权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说广泛,也不正确,只能说比原来的少数法学院多了,还没有达到广泛的程度),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肯定不能保证。我们得换个思维,再加几个要素,思考此问题:第一,我们像以前那样限制授权点的方法可行吗?君不知道我们两所政法院校的每年博士生招生人数比美国所有法学院的(S.J.D)博士招生还多,他们都是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校哦,其是我们培养的主力军。这样看来,限制授权点的方式似乎也可行,而且就算没有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那些已有其它博士学位授权点,只要能沾一点边的,也可以挂在其它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法学博士学位的培养。这种限制授权点的方式,不怎么样。第二,我们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多吗?2011年3月左右,教育部公布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学位增加到了近40所,法学硕士学位更多。但是真的如网上呈献的两种相反意见那样,一是刚获得的,则大为宣扬其成就,但如果再加上一个批注,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则985高校可以自审自批,就不知道大家看后会怎样看其宣传;二是认为现在博士授权点实在太多,太烂。这样学位贬值太严重。同前一样,也加上一个批注,你得看质,而不是看量。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人才就真正是人才吗,其基数大的情况下,必然有一些成才。做一个简单的计算,就可以明白得出:培养的人才数量,与这些人才的贡献量(如学术贡献,社会贡献等)进行如师生比例一样计算,就可以看出,其质量怎么样了。我们的学位授权点多吗?我们可以看看其背后的思维,还是计划经济思维,通过限制供给量来解决质量不高的问题,但这样的后果就是恶性循环,在没有竞争压力下,顶多是质量一般,不可能上层。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开授权了,对,我认为应该这样。但有一些要求要达到,比如参照美国ABA和美国法学院协会的要求,制定一些标准,只要达到了。则可以进行学位授权,达不到,则直接取缔,不用行政手段,而用自治方式,协会不认可这个法学院是法学院,每年发布年报,公告社会哪些法学院是得到承认的法学院。没有得到承认的,则不能在协会中则不视为法学院。但对于中国国情,我们还要增加一个条件,就是所有信息必须公开,因为我们现在缺乏这样的评价机制,在这个过渡阶段,所有信息必须公开,一般现在法学院只公开招生情况。我们得要求公开更多,比如对于博士培养方面,要公布以下信息:姓名,年龄,学费,奖学金机会及获得情况,学术贡献,就业去向(要详细),是否为在职,导师姓名。只要信息公开,对于法学院的评价,一看便明。当然法学院是否真的这样愿意这样做,培养不过关,全是在职的,肯定不愿意。但用心的,真正进行培养的,到一定时候,肯定会愿意的。有些时候,本来没有路的,走的多了就成了路。美国法学院在20世纪初,也曾有这样的情况,放开后,法律夜校满街都是。但是哈佛等少数法学院,坚持高要求,也须取得学士学位,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尽管当时经济情况不好,但到20世纪30年代,大多数法学院都采用与哈佛的同样标准,因为其质量得到保证了,更是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只要不是人为的干预授权点,或赋予其垄断性地位,可能效果更好。以上说明对于现在本科招生的配给制是一样道理。
  3、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很多专家也提出一种看法,就是取缔法学本科教学,所有法学教学全都是研究生层次出发的。但如果对于我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的现状可以看出(法律硕士法学方向因为才开始执行,效果还看不出来)。其是其他本科专业毕业,也是经历三年法学教育,但普遍信心不佳,培养出来,实务水平不行,最后都只有走&吃皇粮&之路。同样情况,同样三年,除了J.D.和J.M.的区别外,为什么学生差距这样大,虽然可以找的原因很多,但法学院是否提供了足够好的教育,肯定是最重要的原因。当然对于我国法律硕士的情况,最近的大规模扩张是从2008年开始的,2011年是第一届大规模的毕业时间,是不是笔者所认为的那样,以后可以实证分析见分晓。
  法科学子的噩梦与美梦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仍要迷信学位授权点,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教授这样等外在的评价体系。我们是不是要找出更多、更有用的方法来解决。最重要,也是最无助的是,学生该怎么办?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来自官方或非官方的好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高考或考研时,尽可能不要选法学专业;如果要选,一定要选好的法学院系。至于何为好的法学院系,虽然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成熟的指导标准,但可以参照美国ABA所给的标准:教授等教职人员数;图书馆藏书数(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律图书馆,则基本不用考虑);电子数据库购买情况(Westlaw或Nexis, HeinOnline, Jstor等是必须的外文数据库);学生就业情况(关于此,中国大学公布的就业最好不要采信,最好这个时候可以听听能证明的&意见&。一是就业所采纳的标准不科学,也不合理;二是&渗水&情况严重,某院校被报道出来,辅导员代表学生跟根本不存在的公司签字用人协议。);以及各项排名(因为全国虽排名很多,但权威性实在值得怀疑,唯一稍可参考的是教育部所做的小学科排名()。现在流行的武书连版大学排名,虽然影响大,但有两个问题,一是其所谓的法学是大法学(含政治学等),而不是小法学(法学院系的法学专业);二是以量取胜,只要人数多,排名就靠前,严重&污蔑&了那些认真发展法学教育的法学院系,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以量为核心。但整体来说,中国的排名标准总体还是可靠性欠佳。而作为第二大经济实体中国的前面一位的美国,其中有很多排名,现在美国关于美国法学院最具有影响力的排名是U.S. News law school ranking,现在基本每个排名靠后的法学院都饱受其折磨,所以每年新的排名出来后,对于排名的批评文章不知有多少,但其仍是影响力最大的排名。关于2011年的排名相关情况及批评,可以看最新的一期the National Jurist (2011 Vol.20, No.6凯原法学院图书馆有此杂志)。
  但笔者从来没有说过,中国学生更多的念法律不好,中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时期,亟需相关具体真正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在国际法律人才竞争中,市场极大,基本是被外国人所垄断,中国企业有诉讼等法律事务,基本是让外国律师承担的,同时我国企业在这方面被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坑蒙拐骗&的次数不算少数,但因为国内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就算被&坑蒙拐骗&,也得请他们,否则造成的捐失会更大。以上仅是国际法律人才方面,国内也是一样,我们现在亟需善于制度设计的人才,推进改革,亟需善于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解决纠纷的法律人才。如果中国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中国经济学家做出的贡献是无可替代的,那么在21世纪,中国的社会进步,民族立于世界之林,法律人,就应起三十年前经济学家所起的作用。任何一个有想法,有追求,有理想,有抱负的学子,都应来到法学院,没有哪一个专业,既有思想深度,又善长于制度设计;既有思想自由,又能&入世&贡献。当然最后还要归结到一点,大家从一进法学院所担心的就业问题。如果是负责的法学院,提供你成才的所有要求,剩下就只剩看你如何做了。是金子总会发光,如果可能是金子,好的法学院会让你变成金子,还发光发亮。关于就业,一个正常的社会,对于社会贡献最多的人,对于其回馈也应是最多的,各行业都是如此。法律这行业也是一样,同时法律人,还比其它专业多承担了一项任务,就是在遵守规则的同时,要推动规则走向更加公平合理,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法学院:法科学子的噩梦与美梦都能存在的地方。
  但何为负责的法学院,提供你成才的所有要求,至少提供一套好的教育制度。基于现在的法学教育困境,稍有责任感的法学院系,在面对来自学生要求、国内需要,同时又有国际竞争的情况下,采取了变革方式。而关于21世纪的法律教育如何形成,至今仍处于讨论中。只要每次某法学院院庆时,法律教育必是核心议题,虽然不知有了多少院庆,但能拿出手、正在试验的改革方案,却屈指可数。
  &三三制&南洋特班的希望与历史使命
  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三三制&南洋特班的形成,实际地说,主要是为了解决法科学子的就业问题,我国现在的就业情况基本是法律硕士主要是去考公务员,当法官或检察官,少部分进了公司,还有极少部分成为律师。而成为律师的基本处于低端水平,没有办法参与高端竞争(水平、教育、生源等多方面造成的)。而这与我国当时对于法律硕士的定位:与美国J.D一样的作用,完全背道而驰。但与些同时,在抱着政府这根&大腿&的同时,除了越来越难抱上之外,另一方面,在充满&水与油&的国际高端法律市场,却有极大的需求,但却没有人或没有能力加入竞争。而从长远来看,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处于竞争压力巨增、矛盾突出、问题频发、风险高系数的情况下,急需富于正义感、责任感,具有深厚的教养和专精学识,娴于法律技术,善于进行创造性思考,具有国际眼光的法律专业人才来进行&解构与建构&。而南洋特班更是着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而这与现在已经是已具相当规模,在很多学子眼中比法律硕士更高一层地位的以学术为志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至少宣传上是这样写的,不过全部是以学术为志业,那我们的博士招生不知还得扩招多少倍才能满足。)的法学硕士增大规模培养而言,是不合时宜的。大家争相考取法学硕士,难说真心有几个会安心进行学术活动,而更多的是源于现在的奖学金制度偏向于法学硕士。而对于这种非常态的法学教育情况来说,南洋特班尤如一颗启明星,在漆黑的道路上给出前进的道路与希望。办&三三制&特班事小,但却关乎为未来为数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法科学子的前途,也事关中国社会的发展大任。现在的法学院英文名,国内基本都是Law School, 而不是College,Law School更偏重的职业教育,而我国大多数的法学院用的是law school,但更多的却为的是College的事务。College是好,但太多的College人才,太少的实务人才,无疑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南洋特班就是承担从College向Law School的实质转向的重任。
  中国法学院学子,光荣过,至少在媒体报道中光荣过,但经过中国高考的血与火的洗礼,在道听途说与传媒影视的蛊惑下,我们来到了法学院,在这个承担光荣与梦想,同时也是处于困境与蜕变的地方。我们何去何从?或许我们不能把握,也不知道如何走。但处于转型时期的困境,除了风险等增加,社会更复杂,更重要,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对于人的要求大为提高。
  或许在三十年前,你只要把书念好,全部拿A,就可以有好成绩,然后顺利保研,然后不知怎样的过几年,然后工作,这就是优秀的,好的。对于大学生(非大专生),特别是法科学子的要求肯定比工科、理科等高多了,他们只要做好试验,有点成果,就可以发表了。但法科学子完全不一样,必须样样精通,方方都会,面面都到。多语种口头表达能力(演讲能力、辩论能力、谈判能力)、多语种书面表达能力(案例写作能力、相关司法文书写作能力、论文写作能力)、协调能力(客户沟通、时间安排、事务统筹、人际交往等)、道德品质等等方面,你要做好最好,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前段时间,一新闻说,当中国总理,就是同时要转几十个飞碟,不能掉一个,才能把中国治理好。法科学子不也是一样吗,各方面都要处理好,同时还要使其朝向良性制度性构建,不也是也要几个甚至几十个飞碟一起转,不仅不能不出事,而且还要转得漂亮,才算是成功。试问在当今中国,稍有成就的人,除少数通过非正常方式取得成就的,哪一个不是这样综合能力强,能把飞碟转得非常好的?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承担一项主要任务,同时承担若干次要任务的人才是真正成功的人。
  虽然我们现今的显性(考试成绩、发表论文著作等)评价体系不能给你完整的评价,但社会会问你工作生活学习做得怎么样,事业怎么样,为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做了什么,而不是单纯的说,你占据了什么位子,你就是人才。现在很多不是因为你够格才占了位子,而是因为占了位子,你才是人才的评价体系,这样是不对的,因为你死的那一刻,社会会拿着你的人生记录,跟你说,XXX,你的一生是这样的,评价如下&&
  我不知有多少人经得住这样的评价,但我希望的是越来越多的法律人要经得起。毕竟,法学院,是一个有可以有梦的地方,我们都有机会。
【作者简介】邓云成,男,四川广安人,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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