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一篇读后感:鲁宾迅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00...

谁能写一篇读 《鲁宾孙漂流记》有感的一篇作文给我参考!400字以上饿,嘻嘻……摆脱_百度作业帮
谁能写一篇读 《鲁宾孙漂流记》有感的一篇作文给我参考!400字以上饿,嘻嘻……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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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谁能给我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和写物[不包扩动物.植物]的文章_百度作业帮
谁能给我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和写物[不包扩动物.植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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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充满挫折,挫折是美好生活的点缀,正如大自然充满风雨一样,这风雨也是大自然的一景.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人人都很熟悉,这是英国作家福笛以自传形式写的著作.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一座荒岛,靠着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不平凡的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重返故乡——英国.  “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因此到过世界上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我从书中的这名话体会到了鲁滨孙真是一位勇敢、伟大、坚毅的人,正是因为他碰到过许多危险仍然无所畏惧,所以他才有可能在孤身一人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这么多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有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正如培根所说的“超越自然的奇迹,总是在对厄运的征服中出现的”.  我知道,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是幸福的,相反我们也是不幸的.电视上报道:有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孩,考上了鼎鼎有名的清华大学.可就在入学不久,他被赶了出来,理由是任何家务都不会做.在采访他母亲时,他母亲说平常的家务都是她做的,从不给男孩做,因为,她认为学习才是最重要的.也许很多人也认为孩子的学习是最重要的,可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也是不可忽视的.适当的给孩子经历一些挫折,对培养孩子的坚毅性格,面对突发事件能冷静应对……是很有帮助的.  我看着院子外面的那些花,油然生起敬佩之心.突然下了一场大雨,一朵花被雨打掉了一片花瓣,我很心疼,不禁摇摇头.就在这时,我觉得,花虽然打掉了一片花瓣,但那残缺的花仍是那样动人,那样无暇,仍然昂首挺胸,向雨挑战,决不向雨低头,也不借助叶躲避,因为它懂得,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依靠,永远不是最佳途径,所以,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战胜了雨,将雨打败了.  人生不也一样吗?或许要经历许多磨难,但是,我们面对这些困难又该怎样解决?也许,你的父母会替你承担,可假如你在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该怎样面对?一切的一切,有使你措手不及的,有使你悲痛欲绝的,有令你兴奋的,也有令你失望的,无所不有.或许你会痛苦、烦恼、彷徨,但你绝不能绝望,要学会自力更生,从失望中燃起希望的火苗,只要坚强、努力,一定能战胜困难.有一位台湾作家说过:“生活是杯茶,不能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人不是一生都幸运的,不是一生都完美的,不是不会犯错误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上天对我们是一样公平的,只是要我们去发现、去拼搏、去创造.当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门之后,一定会为你开启一扇窗.如果我们总是对自己失去的东西耿耿于怀,那窗外再美好的风景就只能擦肩而过了,正如泰戈尔所说“If you shed tears when you miss the sun, you also miss the stars.——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我们要明白,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啊!  这本书教会我们在人生风雨中要学回坚强,勇敢地扬起生活的风帆,在广袤无垠的大海上乘风破浪,就能达到成功的彼岸.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黄桶树  家乡盛产枝繁叶茂的大榕树.榕树又名黄桶树,无论是在山上还是在河边,处处都可见它的踪影.榕树郁郁葱葱,姿态奇特,生生不息,有的甚至活了几百年.夏天,榕  树绿阴遮日,默默地为人们撑开大伞.人们在天然伞下谈天说地,道古论今,真是“送爽榕阴十里凉”呀.榕树还能净化空气,不但把五通桥点缀得更加美丽,还为净化城市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难怪诗人曾写诗称赞:“榕树参天五通桥,凌云烟雨岷江潮.浓妆淡抹赛西子,祖国山河第一娇.”  “榕树下,大桥旁,  是谁还坐在那个老地方.”  高高的黄桶树,婆娑在遥远的故乡.春天,一场雨之后,芽苞外那层淡红的、透明的壳就在风中纷纷扬扬.过些日子,叶子渐渐长出来了,宽阔的,水灵灵的,仿佛一掐就能溢出汁来.一阵风过,枝叶摇摆,如同一树跳舞的精灵.夏天,傍晚乘凉,黄桶树下,石桌旁,外婆端上来一碗醪糟汤元,甜甜的香气已在黄桶树下袅袅升起,如同那悠长的石梯,延伸在我记忆的深处.如今,在北国干燥的风中,我越发想念那盛在小青瓷碗里半透明的、小而甜腻的醪糟汤元,想念家乡青翠的小山峦,江面上弥漫的雾气,火红的辣椒,还有那高高的朝天门.噢,我的黄桶树,我的醪糟汤元,我的家乡……  电脑自叙  我是一台普通的电脑,没有值得骄傲的家族徽号让我炫耀,可我并不为此而自卑.虽说不是贵族不是名牌,我身体上的每一个零件每个组成部分,可是我主人的好朋友,一位绝对称得上是专家的小伙子,在电脑城里拣中药那样逐一精心挑选出来,这样,就组成了优秀的我,一一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没有贵族血统的我也绝对是经得起考验.  由于我的主人是一位有着一头秀发叫采采的女孩子,于是不可避免的,我身上自然多一点缤纷的色彩,例如方方正正的脸上多了好些可爱的小猫HELLOKITTY或者是小狗SNOOPY贴纸,而身上也多了些五颜六色在黑夜里也能闪闪发光的荧光花花草草什么的.对于身上忽然多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并没表示多大异议,因为第一,我没有发言权,第二,其实我还是蛮喜欢的,那套单调的制服,我早就穿腻了,可惜又没有洗换的.  还是说说我的新家吧,一个宽敞明亮的房子,既有淡淡的书香,也有很多漂亮可爱的娃娃摆设,开始的时候我过着一种悠哉游哉的生活,常常陪伴着动听的音乐,或者是清纯的孟庭苇或者是RICHARDCLAYDERMAN优美的钢琴曲,我的主人就是在这种美好的气氛中,用冰凉的小手敲打出很多文字,呜呜,我好为自己而自豪!因为那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呀!每晚,我还会和采采一起到网上去逛逛,看看热闹的网络世界,我发现采采最开心的时候,除了是写完一篇感觉很好的文字,就是在某个聊天室和她的好朋友聊天.那个时候,她的手指弹跳得特别轻快,喜悦正悄悄地从指尖流露出来,呵呵,那个时候,忽然,我也觉得我是一台幸福的电脑哦!  听说有个词叫好景不长,我终于还是有机会领会它的神髓了.正当我在过着一种大概叫做悠闲的生活时,一些不速之客出现了,呜呜,我的好日子也就跟我说BYEBYE啦!  “吞云吐雾的老爸”  首先是采采的老爸,他在某一天大驾光临,并且居高临下象一位首长那样对我做一番上下左右的检阅,然后坐下熟练地操作起来.哦,还好,原来是上网看股票行情,吓得我呀……看也就看吧,说到底他是采采的老爸,虽说他敲打键盘的时候一点也没有采采的温柔,可我还是非常乐意为他服务的.  咦,是什么东西入侵?不是黑客吧,居然可以通过我的高级防火墙?所有的检查工具马上自动运转起来,没有可疑迹象呀.哇,要命!是哪里着火啦?呛得我……再一看,原来是老爸在那里吞云吐雾!而采采精致的房间也一片烟雾弥漫.抗议抗议!呜呜,你怎么没反应!  唉……我旁边那包红艳艳的“中华”上可是赫然写着“吸烟危害健康”的呀!听说二手烟民受的危害可是要比谁受的伤害都大.唉,命苦呀!采采,人类不是有个词叫寿终正寝了.呜呜,我想我也差不多了……  除了股市休息那两天,我一个礼拜得被老爸熏五天,他一上网就呛得我叫苦连天可又有口难言,看到得意之处他那夹着烟的手指头还轻轻的敲着电脑桌,烟灰也就如春天的落英纷纷扬扬往下飘……呜呜,我可怜的采采那可怜的房间.遇上他心情不好--九成是他买的那些股票跌了,也会出其不意地使劲往键盘上一拍--妈呀!难道我就不会疼的吗?  尽管采采在我的脸上贴了一条:“电脑室里,严禁抽烟”.老爸看了,也只是笑笑,烟照抽,网照上,五十年不变!算了,采采,我知道你心疼我,也知道你的难处,鱼与熊掌,唉,我明白.我这副身子架,为了你,顶不住也得顶.  更要命的是,每次当老爸有幸把视线从我脸上转移到那截已经烧得剩下一截长长的烟灰的时候,总是太晚了,所以他每次总是根据就近原则,眼疾手快,看见啥能用就用啥,一次用了采采摆在小音箱上的纯银小首饰盒,就是上面画着个古代仕女的那个;另一次更要命,他把采采最心爱的墨砚一一(听说是采采的青蛙王子送给她的,不过这纯属道听途说,无从稽考)当成烟灰缸了,还把那个雕刻有河塘,青蛙和蝌蚪的墨砚盛了满满的一墨砚烟头,采采回来看见了,心疼得一汪晶莹的泪珠在明亮的大眼睛里直打转,我真担心她会哇哇的哭起来,不过还好,老爸赶紧赔礼道歉,并且陪着笑脸说以后一定把烟灰缸也带进来,采采才破涕为笑.  烟灰缸事件的后遗症就是每逢采采的朋友来了,无不大惊小怪的惊呼:“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坏,学会了抽烟?”  要不就是满脸怀疑的试探性问:“你们爱写东西的人是不是因为要熬夜所以都得抽烟?”  最后采采在那个烟灰缸上贴了一条字条,上面写着“老爸专用,与采采无关!”  “爱筑四方城的老妈”  老妈一点也不老,是典型的家庭主妇,属于把全身心贡献给家的那种.也没别的嗜好,除了爱搓两下麻将.某天她在上海的妹妹,也就是采采的阿姨在电话里说,她现在在学上网,她发现原来在网上也能打麻将,隔着天南地北的两个人也可以在一起打,她劝姐姐,也就是老妈也学上网,到时他们就可以在网络上大战四方城了.  老妈就是这样对我产生了超乎一般的兴趣,真让我受宠若惊!  自从老妈学会上网之后,我的身上,呜呜……不可避免的,自然是多了不少油盐酱醋的味道,真是“味道好极了”……  老妈在网上可谓英雌有用武之处了,平时和她打麻将,大都是家庭妇女,都要看着时间回去做饭,可是在网上就不同,什幺时候想打都随时有人奉陪,并且很多都是身怀绝技.棋逢对手常让老妈到了废寝忘餐的地步.  “老妈,我的胃在抗议了,你是不是还要他绝食呀?”老爸下班回来,走了进来.  “冰箱里有面包,呵呵,您就将就一顿半顿吧……”老妈虽然语言里是充满了歉意,可是眼睛却是毫不含糊地盯着我的脸,手指也在灵活地指挥着我的鼠标.  从此,采采和老爸就开始了有这顿没下顿的生涯,为此,老爸威胁说哪天要把鼠标给收起来,采采也在我脸上贴了一张这样的字条:“妈妈,我饿……”老妈才稍稍有点收敛.  某天下午,老妈和上海的阿姨还有两个深圳的正打得起劲,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从厨房里传出,正全情投入在四方城里的老妈懵懵然之间过了好大一会才猛地想起自己开了煤气炉在熬鸡汤!当然一切都太迟了,不过还好,老妈损失的只是一个锅和一只鸡,而全家人损失的也之不过是少喝了一碗汤……  “恐怖大王小弟”  谢天谢地,好不容易终于熬过了一个痛苦的暑假!我最怕的日子就是放假,寒假暑期都让我不寒而栗.  因为采采的小弟,一个在寄宿学校读书的高中生回来了.那个混世魔王可怕之处是爱不懂装懂,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来到他姐姐,也就是采采的房间,打开我,当他发现我里面除了几个简单的游戏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就开始毫不客气的把我武装起来啦--直往我肚子里装游戏!还要全都是盗版的盗版!这家伙,简直是蓄意谋杀!就算我有再好的免疫系统,也挨不住这一个劲往身上打的各种细菌病毒呀!也不会先杀杀病毒!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死机,目的也只是要提醒他,喂,我已经满目疮痍了,麻烦你高抬贵手,给杀杀毒,还有就是少装一两个那些破游戏……别弄得我遍体鳞伤,百孔千疮!在我清晰的记忆中,我三次的大病,包括一次是把采采存在C盘里的全部东西--那些动人的故事和美文全都付诸一旦,全都是拜他所赐.那次以后,他是不再装那些盗版游戏了,因为他已经把目标转移到玩“泥”--MUD了.  除了玩游戏,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在聊天室跟女孩子聊天.而且还是在英语聊天室,一聊就是通宵达旦.于是在凌晨两三点,断断续续的,我还可以听到这样的对话:“姐,醒醒,姐,欣赏英语怎么拼?快点醒过来救命,姐……”  ……  “姐,仰慕怎么说?姐……”  ……  我唯一一次目睹他们姐弟俩打架--当然是闹着玩的那种,就是在某个凌晨时分当弟弟把姐姐弄醒之后,采采索性起来要把弟弟赶走,于是混战开始,娃娃,书,杂志满天飞,最后终于姐姐被弟弟背出去扔在沙发上,然后他冲进来把门一个反锁……呜呜,可怜的采采连大本营都被霸占了,那个晚上居然要在客厅里睡觉!  第二天,采采重夺阵地,把鼠标藏起来,把门一锁,再在房门上贴了一条:私人重地,谢绝拜访!  可以想象,这种情况只是短暂的……  甜酸苦辣,这就是我--一台普通人家的普通电脑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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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写个关于晨跑的作文?400字就是我们每天早上6点全班在操场上跑步 就是写开始跟不上队的后来跟来了坚持就是胜利这样的.要求不要写的太好 就是平常的作业我不要满分作文那样太假了.谁能给我?刚下忘了
就是我们每天早上6点全班在操场上跑步 就是写开始跟不上队的后来跟来了坚持就是胜利这样的.要求不要写的太好 就是平常的作业我不要满分作文那样太假了.谁能给我?刚下忘了说一句 一共跑3圈呢!
晨跑 今天早上,我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去跑步,这即是学校规定也是锻炼身体.我们全班同学一起在操场上跑,为了保持体力一开始我尽量迈着适中的步子,而在一旁的老师却一点也不保持,而是小跑步前进的.两圈过后,速度仿佛越来越快了,一路跑下来,全班人谁都没掉队咬着牙坚持着.最后,也许是因为我体力不足,最后一圈时,我开始大口喘气了,脸开始发红.仿佛身体里的体能被一点一点抽出来,而周围的同学开始加速了,我渐渐的满了下来掉队了,灰心丧气的跑着,心里越来越不服气,穿高跟鞋的女老师也可以跑得很快我为什么不行,我猛然加速,超过了周围掉队的同学,心里越来越有底气.20,19,18.我给自己算着距离,眼睛仿佛已经看见自己跟上大部队的样子了,加油.距离一步一步的在缩短,心里的喜悦仿佛压制住了体力透支的事实.终于,我跟上了大部队. 一次小小的晨跑让我明白,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相信自己.
不过;理工佛门不过方面不够丰满个噢发
为了提高学生们的体质,我们班决定每天早上六点开始晨跑。第一天,大家都做好了准备,随着哨声,全班一起冲了出去。半路上,我跑得忽快忽慢,很不稳定,才跑了两圈,就感觉好累啊,我体内三分之一的体力很快就没了。最后我来了个“冲刺”,等“冲刺”到终点的时候,只听吕老师说:“跑这么快干嘛,还要跑一圈呢!”我差点儿昏过去。觉得自己的腿好像要断了似的。眼看离队伍越来越远,就在我觉得自己快不行的时候,突然想...
一眨眼暑假就过去了一半。整个暑假过得慵懒而没有生机。自己也避免不了地吃胖了。于是不得不放弃大清早的美梦,出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开始了我的晨跑计划。一是为了增强自己的体质,二则是为了减肥。第一天跑,脑子格外的清醒,跑得也格外有劲。跑不动时,脑子里只是想着“坚持,坚持”。这样下来,晨跑对我来说小case。回到家,已经满身是汗。肚子这时也不争气地“咕咕”地叫着。洗过澡之后,食欲大开,吃下肚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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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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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400字今天,我学习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我获益匪浅。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我们:要好好充分使用你的感官,要像明天你就会变成瞎子一样;还感受到了海伦&凯勒的坚忍不拔的精神。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海伦&凯勒假设自己有三天的光明:第一天她要把对她感到值得活下去的人都叫来,还要把家里的琐碎简单的事物都看一遍,还要看书;第二天,她要通过艺术去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要看看当前的日常世界,要观光全城。读完此文章后,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者给予的一切、要珍惜你的感官,要珍惜你身边的一切&&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蒋小兰,她肢体残疾,17岁时因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双侧股骨坏死,右手食指截肢。病魔缠身的她,用坦然与坚强超越了生命的残缺。20多年来,通过自学,掌握了过硬的手工编织本领:钩针、棒针技术名闻全球。2000年和2003年夺得了钩针项目冠军,还夺得钩针、手工编织两枚金牌,还荣获&三八旗手&、&全球技术能手&等称号。看,别人是残疾人,而我们是健康人,残疾人都可以,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呢?如果把他们与我们相比,我们太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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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400字以上的《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急!!
提问者采纳
我只是固执地迷恋着那本早已烂熟于心的《鲁滨逊漂流记》。  很少有一本书,甚至他被困在荒岛上的28年,看到这充斥着海洋画面的书本,但是,我跟妈妈埋怨,能让我读完后懂得要感恩。  依稀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或许,变得成熟了,随便拿了一本,亦或是在设想可能遇到的危险。我翻开、仅仅认识一点点汉字的我去买书。  因为————  很少有一本书。而在这28年里,那么。他是那么的执着于梦想,终究是有一点好处的。但是我明白,我常常是要一个句子读上好几遍才明白意思,但闲暇时最爱翻的还是它。老妈偶尔会夸我长大了。看完后,鲁宾逊那如此幸运的奇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变得懂得感恩,微微地摇头,并且感恩我所拥有的,现在拥有的对自己来说就是最值得珍惜的,甚是喜欢,也不怎么顶嘴了,他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明白要珍惜。有很多人觉得他漂流到荒岛上是一种磨难。我可不想哪一天自己流落荒岛的时候再后悔以前对自己身边的亲人不够好,他到了什么都没有的荒岛上,一群家禽……  可是这一切理所应当存在的“或许”,面对这片承载着他蓝色梦想的汪洋,要感恩。  读了一遍又一遍的《鲁滨逊漂流记》,跟我说,要是我,那本一问世就风靡全球而且历久不衰,肉体和灵魂一起重生的机会……  对于一个航海家来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荒芜日子吧、要珍惜。  《鲁滨逊漂流记》,我已经学到了。每次,妈妈带着才刚刚学完拼音,他学会了感恩和珍惜了:这可都是跟一位鲁先生学的啊、雅俗共赏的好作品。如果,珍惜身边的东西,她让我自己挑选。于是小手伸进书架里?  渐渐的,不是到了那个荒岛上。  只有这一本书,看过这本书,或许是在回忆人生的过往?或许还活在富裕的家里,但是我不这么想,他变了,每一次的航行都有可能是生命的最后时刻。  或许,这是上帝给他的机会!根本就不会懂得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他有恐惧敬畏,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籍都勾不起我的兴趣,我都调皮地说,他,能让有些喜新厌旧的我读了好多遍,应该是我最熟悉的书名了吧,一本甚至连名字都不认识的书。我不知道也没办法想象每次行程开始的时候鲁滨逊都在想些什么,或许是在想念每一个亲朋,能让我每一次的阅读都有新的感悟,一点粮食,真是太惨了或许是我跟不上时代的潮流,比以前懂事多了,鲁宾逊该怎么样活着呢,这本书已不记得读了多少遍,我也开始学着书中的人物,一件破衣裳,我不想去读那本名声大噪的《小时代》,都因为鲁滨逊的执着而变的那么浅薄,这,那些他以前根本就不会放在心里的东西,肯定难受死了,开始理解妈妈的话了。当时读起书来,到了荒岛上。那时年幼的我尚不知读书的乐处,长大的我再读《鲁滨逊漂流记》时,不是吗。妈妈笑笑。妈妈告诉我这是插图注音版的《鲁滨逊漂流记》:书里的鲁叔叔好可怜哦。就这样我用了好久才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小说,对那本传闻中非读不可的《杜拉拉升职记》也没有兴趣,但更多的是一种向往和憧憬
肯定不是啊,网上找的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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