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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提前报名时间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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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提前报名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
各有关考生:
  为了保证考生有较为充裕的时间报考,现将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的报名时间提前至日14:30时开始,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不变,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特此通知
     &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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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36名教师公告
2012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36名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规定,特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36名(越秀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招)。具体参加招聘学校的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信息网。
一、招聘的职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中学教师17名、九年制学校教师4名、小学教师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职业中学教师1名,共36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2009年省人民政府139号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中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具体见附件3),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日。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执业资格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或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应聘国家示范性高中、外语特色学校英语教师职位(广州市第七中学、华侨外国语学校),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聘其他学校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考试(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于英语专业四级);应聘其他学科(美术、体育、游泳教练、特教专业除外)教师的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因本区教育发展需要,本次招聘小学教师(10人)除应符合上列条件外,年龄限定在28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同时,应聘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中需在《越秀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内作出注明承诺。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5、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视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
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日(星期二)上午9∶00时至1月13日(星期五)下午5∶00时。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日(星期六)下午5:00时。
网上报名时,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只填应聘学科(详见附件1,同时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附件2各校职位表中各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待进入资格审查后才填报具体学校(详见附件2)。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开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自行打印准考证。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面试、试教三个环节组成。
笔试时间为2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公共知识,游泳教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加考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2月23日(星期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资格审查
2月28日(星期二)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安排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关于2012年越秀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的通知》(附件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同时办理进入面试人员填报应聘详细职位志愿。
确定资格审查名单的方式:
根据招聘单位的类型(中学、小学、特殊学校、职中),按照招聘学科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1人的,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2人的,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8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3人或以上的,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下者、缺考及考试零分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月2日(星期五)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3月6日(星期二)-3月9日(星期五)进行试教。按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相加的成绩高低顺序,在达到36分以上(含36分)的人员中,以各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人员的名单,试教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技能。试教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按笔试、面试及试教分数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试教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见附件5)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四)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越秀区信息网、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该职位空缺,不再进行补录。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越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越秀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学科职位表.xls
附件2:各校职位明细表.xls
附件3:《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4-18).doc
附件4:资格审查通知.doc
附件4的附件:资格审核目录表.rar
附件5: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的通知.TIF--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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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海珠区,广州市的中心城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等称号。近年,海珠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致力打造优秀的教育人才队伍,涌现出多名全国、省、市级名教师,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全面形成。为适应海珠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9名。
  一、招聘的岗位
  中学教师13名,小学教师42名,启能学校教师4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教师系列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和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公告中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讲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中学高级教师、中学正高级教师、高级讲师。
  (3)应聘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应届生须在2012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4)应聘教师职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就读于广东省教育厅选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3所高校并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33所高校名单见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日(星期四)上午12∶00至3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
  3.填报职位说明:每位应聘者限报2个职位。所报职位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职位为主,第二志愿在本方案规定的递补或补录情形出现时使用,如未出现此类情形则第二志愿职位无效。
  4.缴费: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5.打印准考证: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起,参加笔试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缴费后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题型为客观题。
  具备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小学高级教师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不能免笔试。受职数限制,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如所应聘单位没有中、高级岗位空缺的,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职称的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笔试时间为3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3月29日(星期四)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8(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6(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名单。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3.当某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上述比例时,在第二志愿报考了该职位但未能进入第一志愿面试范围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2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录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对象为进入第一志愿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而未能被录用者。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补录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根据补录名额,在参加补录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资格条件咨询)、(020)(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校园展示区。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教师招聘学习网,提供教师招聘考试辅导、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历年真题模拟试题答案、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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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广州市的中心城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幼儿先进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等称号。近年,海珠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致力打造优秀的教育人才队伍,涌现出多名全国、省、市级名教师,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全面形成。为适应海珠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9名。
  一、 招聘的岗位
  中学教师13名,教师42名,启能学校教师4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教师系列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和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公告中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讲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中学高级教师、中学正高级教师、高级讲师。
  (3)应聘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应届生须在2012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4)应聘教师职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就读于广东省教育厅选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3所高校并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33所高校名单见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日(星期四)上午12∶00至3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
  3.填报职位说明:每位应聘者限报2个职位。所报职位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职位为主,第二志愿在本方案规定的递补或补录情形出现时使用,如未出现此类情形则第二志愿职位无效。
  4.缴费: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5.打印准考证: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起,参加笔试者通过广州市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缴费后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题型为客观题。
  具备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小学高级教师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不能免笔试。受职数限制,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如所应聘单位没有中、高级岗位空缺的,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职称的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笔试时间为3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3月29日(星期四)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8(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6(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名单。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3.当某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上述比例时,在第二志愿报考了该职位但未能进入第一志愿面试范围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2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录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对象为进入第一志愿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而未能被录用者。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补录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根据补录名额,在参加补录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资格条件咨询)、(020)(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展示区。
  附件:1.
     2.
     3.广东省教育厅选定承担本校非师范专业学生 &两学&课程培训的高校名单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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