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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学籍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学生工作_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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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事先书面向本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按时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条& 凡注册的学生应建立学籍档案,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二、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六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及格,即获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七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第八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以及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因体残、体弱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可申请上保健体育课,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安排保健体育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和掌握课程内容的情况评定成绩,并注明“保健体育课”。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学期末课程考核。
1、一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课内学时三分之一;
2、实验课缺做实验三分之一;
3、一学期累计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的课程。
第十条& 学生可以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学生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开设的各门课程,考核成绩良好以上,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可从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开始修读,并在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注册手续。
辅修另一专业的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毕业时由学院发给辅修专业证书。未修完辅修专业课程和规定的学分者,不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对因未修够主修专业学分而不能毕业者,无论其是否修够辅修专业学分,均不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  考核成绩不及格者,要及时到本院(系)办理补考手续,于下学期开学初按学校安排进行补考。凡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只要未达到退学、留(降)级条件,可于毕业前申请积欠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每年五月份。
第十二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向本院(系)申请(病假须提交县以上医院诊断书),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被批准缓考者,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考试仍不及格者,除毕业前安排一次积欠补考外,不再安排补考机会。
第十三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 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查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十四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升级与留、降级
第十五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或有不及格课程但未达到留级、退学试读标准者,准予升级。
第十六条& 专业必修课成绩均满90分,其他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有地市级以上获奖的文章或科研成果,允许学生申请跳级,经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核,再按高一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成绩均达到及格者,报请校长批准,方允许跳级。
第十七条& 学生考核成绩,学年累计有三门次补考不及格课程者,应予留级。
补考不及格课程定义为除任选课程以外的必修课程经补考仍然不及格,以及因考试作弊、或旷考不予以补考的课程。其门次按下列规定计算:(1)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学期按一门次计算。(2)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而不及格的,各按一门次不及格计算。
第十八条& 按规定予以留级的学生,交纳重修培养费,收费按留入年级、专业的收费标准办理。留级的学生须在接到留级通知后两周内办完一切手续,逾期不办,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九条& 学年学生累计有四门次补考不及格课程者,应劝其退学。如本人申请继续在校学习,经所在院(系)审查,教务处批准,可以作退学试读处理。退学试读的学生须交纳教育成本费,跟随下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试读期为一年。试读期满,该学年无补考不及格课程,即取消试读期,继续在该级学习,否则,作退学处理。
符合本条规定应劝其退学的学生,在学校发出通知的两周内未向学校提交退学试读申请或未交纳教育成本费者,予以退学,并要求在此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此后学生发生的一切不当行为及其后果,学校不承但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学年累计学生有五门次(含五门)及其以上补考不及格课程者,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留、降级不得超过两次。达到留、降级条件,但在校学习时间超出规定的修业(含休学)年限者,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留(降)级前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的课程,留(降)级后允许免学。
四、转专业与转学
&&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核批准可转专业或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等院校某些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为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5、复学学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转专业均由本人向所在院(系)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本院同意后,向拟转入院(系)推荐, 拟转入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长批准。申请转专业,需填写转专业申请书一式三份(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的,须附医院证明)。
2、学生省内转学,须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确认转学理由正当,获得批复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五、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因伤、病、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中断学业的,可以申请休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休学期满仍需要继续休学的,须办理继续休学手续,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的时间占一学期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三十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须填写《休学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学校保留休学学生学籍,其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不得返校上课、参加考试。
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自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提出复学申请,其所在院(系)领导审核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
2、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证明恢复健康,方可复学。
3、对要求复学的学生,其所在院(系)应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如发现在休学时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可报请学校取消其复学资格。
复学的学生一般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六、退&& 学
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经补考后一学年或连同以前各学年有五门(含五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3、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退学后的善后工作,按下列办法处理。
1、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2、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 同时报山东省级教育厅备案。
3、经诊断为精神病等其他不符合体检标准之疾病者(包括意外伤残),由家长或抚养人负责领回。
4、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5、退学学生接到学校发出的退学通知之日起, 须在一周内办理清离校手续离开学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七、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五条& 学生基本修业年限期满,未获得教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总学分,可延长修业年限继续修读,延长期一般为两年。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十七条& 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山东省教育厅注册,并由山东省教育厅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四十一条& 学校所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属一次性证件,学生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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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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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和服务功能,使学生拥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生活、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的基本单位,宿舍成员要牢固树立节约水电意识,做到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
2、宿舍照明灯不准超过40W,室内卫生间照明灯不准超过25W,公共场所照明灯不准超过60W。
3、晚休要按时熄灯;白天时间没有客观原因导致光线过暗等情况禁止开灯;电脑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宿舍内要做到人走电断,人走灯灭。
4、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褥子、热得快、吹风机、直板夹、卷发棒、电饭锅、电磁炉、暖手宝、烘鞋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5、用完水后应及时关闭水阀,避免长流水。
6、宿舍内出现浪费水电现象,视情收取10~20元的水电费。宿舍长应牵头落实责任人,不能落实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及时清倒,无堆放垃圾现象,室内地面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门窗玻璃、窗台、窗槽、灯具、家具和墙壁表面保持清洁干净;宿舍内不得乱涂乱画、乱钉乱挂。
3、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脸盆、毛巾、牙具、水杯等统一放置;床下鞋子摆放成一条线;书架上课本直立排放,小物件摆放整齐有序。
4、桌洞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存留垃圾。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
6、被子方正,铺面平整,不得铺多余的东西;被子、枕头按照规定位置摆放,床上不堆放杂物。
7、床单、被套等及时清洗,保证每周换洗一次。
8、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不准在宿舍内养花草鱼虫类动植物。
9、公寓楼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脏水,禁止向楼道内乱扔垃圾。
10、卫生间内禁止乱倒垃圾;楼内禁止随地便溺。
11、禁止往楼下扔垃圾、杂物。
12、统一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宿舍。
13、宿舍成员按时值日,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4、双休及节假日卫生标准与平日保持一致。
三、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各公寓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公寓管理员任组长,层长及有关学生干部为组员。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进出公寓必须佩带校徽或出示学生证。
3、楼门关闭期间禁止随意出入公寓。对病假、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凭假条或说明正常理由经登记后,进出公寓。
4、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杜绝夜不归宿现象发生。因请假等原因暂不能住校的,应持假条在公寓楼登记备案。
6、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学生退学、休学或毕业离校应及时上交钥匙。
7、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使用大功率电器、打麻将、赌博;不得私藏、传阅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及各种非法宣传品;公寓内禁止传播一切不健康或违法、违纪内容。
8、禁止在宿舍内通过网络下载、观看或传播不健康内容,禁止利用网络散布不利于学校安全稳定和反党、反国家、反人类的煽动性言论。
8、宿舍内原则上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宿舍内不允许存放现金。
9、公寓内禁止大声喧哗,严禁进行打球、跳舞、玩游戏、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各种活动。
10、禁止攀爬公寓楼防盗网和窗户、阳台、护栏、墙体等;禁止跳楼、跳窗;禁止从阳台或窗口往下扔东西。
11、强化消防意识,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公寓内严禁燃烧物品,燃放鞭炮等。熄灯后不得秉烛夜读,以免引起火灾。
12、不得使用和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防真玩具)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13、为防止物品掉落伤人,阳台栏杆、阳台边缘和书房窗台外侧不得搭放任何物品。
14、公寓内禁止从事经商、传销、集会、传教、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或未经批准的活动。
15、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公寓楼值班室。值班室电话只限办公使用,不得用于闲谈,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16、学生在公寓内要服从公寓管理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甚至刁难、侮辱、谩骂、殴打、围攻宿舍管理人员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7、学生办理退学、休学、毕业、实习退宿手续后,应于24小时内离开所住公寓楼;在学校规定期限之外,不得留宿已办理上述手续的学生。
四、学生公寓物资管理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2、宿舍内由学校提供的所有家具物品,属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保管,属共同使用的由宿舍集体负责保管。
3、宿舍内家具物品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摆放,禁止私自调换、转借、拆除、改装等。
4、人为原因致使家具等物品损坏时,按损坏的程度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的由宿舍集体进行赔偿;属故意损坏的,要给予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
5、学生要爱护宿舍内家具物品,不得在家具等公共物品上刻画、涂写、粘贴、钉挂。
6、宿舍内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给公寓管理员处理,并主动交纳维修费或物品赔偿费。对于不报或故意隐瞒者加倍赔偿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
7、宿舍搬迁时,搬离方和入住方应进行公物交接,发现问题由入住方在规定时间内报公寓管理员,以便及时落实责任。逾期不报者应由入住方负全部责任。
8、公寓实行物品出门登记制度。凡携带电脑、物资、行李等外出者,需到所在的公寓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并接受检查。
五、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文明宿舍”是学生先进宿舍的荣誉称号。公寓管理员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学年按20%比例评出文明宿舍初选名单,经二级学院复评后,报学生处予以表彰奖励。
文明宿舍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学习努力
(1)无三门以上不及格人员;
(2)无考试作弊人员;
(3)无多次旷课人员。
2、讲究文明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
(2)宿舍成员互助互爱,相处融洽;
(3)宿舍间互敬互助,和睦相处,没有矛盾发生;
(4)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管理。
3、遵规守纪
(1)没有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2)无抽烟、酗酒、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3)不参加经商、传销、邪教、宗教、老乡会等各种未经允许的活动和组织;
(4)安全用电,不私接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
4、讲究卫生
(1)按时值日,能保持室内清洁,宿舍卫生状况达到学校卫生标准;
(2)行李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无乱泼乱倒、乱扔乱放、乱钉乱挂、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 学 生 处
&&&&&&&&&&&&&&&&&&&&&&&&&&&&&&&&&&&&&&&&&&&&&&&&&&&&&&&&&&&&&& 二一一年四月针对广大用工企业提供招工、技工招聘服务。通过该平台,您可以宣传企业、发布招工招聘信息,低成本高效率达到招工需求。
针对广大职业技校提供毕业生就业服务。通过该平台,您可以宣传学校、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有效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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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招考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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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南山学院属于什么性质的学院?
答:烟台南山学院创建于1991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2、贵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与其它公立本科院校有何区别?
答: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民办性质。在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其他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学生的学习待遇和其它待遇与公立本科院校相同。不同之处仅在于办学投资渠道的不同。
3、高职(专科)是否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能否专升本?
答:高职(专科)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为满足专科学生接受本科教育的需求,学校提供了三条升本渠道:一是学生可在专科第三学年参加教育厅组织的计划内专升本考试,报考其他学校的本科专业;二是构建专本通读的教学模式,整合计划内高职(专科)与试点本科教学计划,申请就读本科的学生单独编班,执行专本通读计划,学生可用3年时间完成学业,既能拿到专科文凭,又可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三是学生可以在专科毕业后参加成人高考,报考本校或他校的成人本科专业。
4、贵校采取哪些举措保证本科教学质量?
答:(1)学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的精神,修订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的培养,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2)加大办学经费特别是教学经费的投入,确保本科教学运行质量。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本科专业师资配备,由教授任学科带头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一般安排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4)建立教学质量三级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督导。
(5)加强教学信息化管理,注重吸纳精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不断开发校内课程资源。
(6)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在贵校就读可以获得奖学金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答:可以。我校在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基础上,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面达60%,学习优异的学生每年可获得万元的奖励。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每年发放助学金、特困生助学金,并可安排在南山集团各企业实习,每月可获得元的实习补助,2012年学校累计发放各种奖助学金279.9万元。
(1)奖学金。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学金的种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是家庭贫困学生,平均3000元/年。
(3)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可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700余个,学生每月可获得100-200元的补助。
(4)2013年,有山西、江苏、安徽、河北、山东、湖北、海南、宁夏、陕西、吉林、甘肃、内蒙古等多个省(区)的考生报考我校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如何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为例进行说明(其他省份助学贷款流程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高中加盖学生处、教务处、学校公章均可)。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3)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的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截至10月15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被谢绝。
(4)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7、能把贵校东海校区和南山校区的情况介绍一下吗?
答:学校地处气候宜人的新兴海滨城市烟台龙口,创建于1991年,由国家大型民营企业南山集团投资36.5亿元兴办。现有东海和南山两处校区,占地3028亩,建筑面积76.28万平方米。
东海校区位于渤海海滨森林公园内,校园北面是天然海滨浴场,西侧是亚洲最大的滨海国际高尔夫球场,下设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电气自动化学院、食品与营养保健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商学院、航空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5000余人,设有三个饮食服务广场,现代化的图书馆、高标准的体育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南山校区紧邻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南山景区,下设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3个学院,在校生6000余人,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高标准的体育场、国际会议中心、大剧院等服务设施。
8、贵校今年在哪些省份列入计划内招生?
答: 我校在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浙江、山西、安徽、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海南、福建、湖北、陕西、甘肃、宁夏、贵州、四川、湖南、新疆、云南共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列入计划内招生。
9、贵校对旅游专业考生在体检上有何特殊要求?
答:身体健康。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较好,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无传染病史。
10、学生在学期间可否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
答: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学有余力,可以同时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并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
11、贵校录取原则是什么?第一志愿考生是否优先录取?
答: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批次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本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4.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1)艺术类本科:在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科:在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较高、文体等方面有特长、专业相关考试科目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本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视力与身体条件好的考生)。
12、若被贵校录取,入学后能否调整专业?
答: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认真了解各个专业,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高考成绩,慎重地填报专业志愿。
新生录取后,山东省统招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省外考生,考虑到我校在外省投放的计划、专业有限,允许考生入学后免费申请调整到我校在贵省没有招生计划的本、专科专业就读,但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调整专业规定(文科生不可调整到理科类专业,艺术类与普通类专业不允许互转等)。
13、如何填报志愿,才能梦圆烟台南山学院?
答:从近几年招生情况来看,为提高录取机率,建议考生在贵省我校所属的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同时专业服从调剂。
14、贵校是否办理所招学生的户口迁移?
答:根据鲁公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我院录取的本省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生源学生原则上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15、贵校历年在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如何?
答:历年我校在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请考生登录我校网站(http://zs.)查询,仅供参考。
16、贵校住宿条件如何?收费标准如何?
答: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配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保洁工。公寓管理员均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负责学生纪律、安全、卫生、公物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公寓标准及室内设施具体配置如下:
双层床、衣柜、阳台、电话、桌凳、暖气
双层床、桌凳、壁橱、阳台、电话、暖气、室内卫生间
双层床、桌凳、衣柜、阳台、电话、暖气
双层床、衣柜、阳台、电话、暖气、单独学习间、每人一套学习桌椅、室内卫生间
单层床、壁橱、阳台、电话、暖气、每人一套学习桌椅
17、贵校的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有何优势?
(一)人才培养模式符合市场需求
学校发展定位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大学,坚持“急企业所急、办企业所需、建合作机制、创校企双赢”的就业工作基本原则。
校企融合,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充分利用南山集团各企业作为学生基本技能操作平台、专业技能训练平台和综合技能应用平台,发展学校特色专业,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与南山集团各企业及中创软件等48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各类冠名班、订单班,为企业定向培养各类实用人才。
根植本土,培养企业最欢迎的人才。我校根据自身的建校历史、办学实力和社会需求而确立的目标定位,即满足山东半岛、烟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南山集团(企业)需求为目标。
坚守传统,培养技术技能过硬的应用型人才。在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方面重视市场和企业需求,从教学的各个环节体现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宗旨。学校加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校内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同时与南山集团各对口企业挂牌成为南山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
第四、打造“双证教育”服务品牌。学校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都要对接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标准,教学计划涵盖相应专业培训认证的内容,实现90%以上的学生取得1―2项能够解决就业和发展能力的核心职业资格证书。
(二)重视就业
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就业副校长任副主任的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就业工作贯彻与落实。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就业专职副院长为副组长,包括就业干事、毕业班辅导员组成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就业工作。
(三)明确的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领导提出“三全”的就业工作指导方针,对毕业生实行全程指导,引导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制订奖励政策,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就业市场岗位开发,为毕业生提供“三适”(适合的行业、适当的薪酬、适应的岗位)就业岗位;通过就业“三包服务”全方位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保证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毕业生正式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就业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就业指导服务
1、重视在校职业规划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的同时,设立学业规划辅导员,指导每一名在校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及早确定学习目标及学习方向,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成才。
&2、搭建校园择业平台,推进就业指导“三包”(包选就业岗位,包换就业岗位,包技能不合格重修培训)服务。多年来学校一直把搭建校园择业平台作为学校就业工作的重点,为保证学生充分就业,学校每年举办各种专场招聘活动100余场,并定期举办大型招聘活动。每年进校园招聘企业达1000余家,为每个毕业生平均提供就业岗位3个以上,充分保证了60%的毕业生不出校园就可成功择业。
(五)成效显著
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就业指导与服务措施到位,保证我校毕业生正式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山东高校前列,先后被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最具创新型大学”、“全国首批就业型大学”、 “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8、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能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答:我校实行“双证书”制度,鼓励在校生考取“双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在校学生可取得的证书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导游员资格证、高级维修电工、营销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数控机床操作工、服装CAD、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制图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40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目前,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已建立了全国数控工艺员培训基地、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OSTA)考点、省电子商务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师双认证考试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等。
19、成人高考有什么特点?有几种报考类别?脱产、函授和业余的学习形式所发毕业证书有区别吗?
答:成人高考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山东省的成人高考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由山东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学校无招生计划不得招生。招生录取结果由山东省招办统一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成人高考有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报考类别。我们常简称为: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目前我校仅有专升本和高起专两种形式。
脱产、函授和业余均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毕业证书。区别仅在于其学习形式不同,脱产是全日制在校学习;函授是以自学形式为主、面授形式为辅;业余是以周末或晚上授课为主,其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者,颁发学位证书。
20、什么是试点本科?与自学考试有何区别?学历证书是否被社会承认?
答:“试点本科”是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考试形式,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社会信誉较好,教学质量有保障的院校所设置的一种学历教育模式。我校是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的第一批试点高等院校,学校对“试点本科”的学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模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本科毕业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我校“试点本科”专业有:机电一体化工程、英语、日语、国际贸易、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韩国语、金融、物业管理等16个本科专业。
“试点本科”的考生实行注册制,每年12月底之前注册。“试点本科”每个专业一般设置11-14门课程,考生所学专业其1/3的课程为“实践考核课程”,其考核成绩=全国统考成绩×50%+试点学校评价成绩50分,60分合格 ;其它2/3课程为“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课程,其考核成绩=全国统考成绩×70%+主考学校作业评价成绩30分,60分合格;论文答辩由主考院校负责。
&“试点本科”考生取得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国家公务员、研究生、事业编、司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
21、贵校的试点本科有何特色?
答:学校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和老师授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既要求学生通过理论考试,又要求学生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与传统的自学考试相比,考试通过率更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好,就业竞争力更强。
22、在校生参加试点本科,部分课程是如何进行免考的?
答:根据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的规定,对符合免考规定的课程给予免考。
(1)公共政治课的免考问题。公共政治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
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 ,报考高考试点本科,可以免考公共政治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问题
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物理(工)。
(3)高等数学课程的免考问题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不能免考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本科自考的高等数学课程。
(4)英语课程免考的问题
根据省考试院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课。
各类外语专业及专科以上毕业生;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
(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免考问题
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6)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问题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教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要求较低的课程。
23、我校开设的试点本科各专业主考院校一览表
机电一体化工程
山东经济学院
计算机信息管理
山东财经大学
工商企业管理
山东师范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
山东师范大学
计算机及应用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24、试点本科生的学籍与考籍是如何管理的?
学校统一对参加该项学习的每位学生的基本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和过程性考核信息及阶段思想政治鉴定等建立学籍。申请毕业时,一并送市、省考办审查。
由省、市考办分别建立 。
25、试点本科是如何办理毕业的?
答: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考试、考核工作,修满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必须按照考试计划,全部通考课程、过程性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考核均合格以上,经学校检定合格,经省、市考办审查合格者,本科层次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和单科证换取本科毕业证书。
26、试点本科生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学士学位?
答:(1)各科成绩平均在65分及以上;(2)毕业论文达到良好及以上;(3)无作弊记录;(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格。
27、什么是自主专科?
答:自主专科是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25号令实施的一种非高等学历教育,是我校自主招生的学习形式。自主专科的在校生在校期间课程安排、师资力量及实训场所与统招生是资源共享的。在校期间完成学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由学校颁发写实性学业完成证书,即毕业证书,证书可在教育部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直属网站中国教育信息网授权构建的全国民办高校学业完成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中查询。
28什么是平行志愿、直接志愿、服从志愿?
答: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中的各个院校志愿间关系为平行的一种志愿结构。对一个批次的一个平行志愿而言,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即假如考生上了一个平行志愿中的多个学校的投档线,但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退回,则该生不能再投同一平行志愿中的其他学校了,只能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
直接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具体的学校及专业志愿。直接志愿是相对于服从志愿而言的。例如某考生填报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我们称这三所学校为该考生的三个直接志愿学校。
服从志愿包括“学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其中“学校服从”志愿是指考生未被直接志愿学校录取后,愿意由计算机自动调剂投档至该批其他未录满的院校;“专业服从”志愿是指考生在学校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愿意调剂到该校在我省招生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按“学校服从”志愿投出的考生,原则上应认定为该生服从专业调剂。
29、2013年山东省高考时间及考试科目是如何安排的?
(1)考试时间
于6月7日―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 日期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
(2)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基本能力;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基本能力。
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满分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题满分各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试题分值为100分,以考生答题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口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6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卷考试说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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