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将要毕业的地质工程2012年招聘硕士生,请问...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12年硕士生招生简章[2]
BR>  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到我所招生办公室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及学习年限  我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所录取者,我招办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毕业生就业  统招硕士生遵循国家建设需要和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定向和委培硕士研究生就业将严格执行入学协议内容。  招生名额及待遇  2012年全所共招收硕士生20名。  本所硕士生每月奖学金约1000元左右,享有与本所职工相同的出差待遇。  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咨询报考事宜。  5.我所除招收统招生外,还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和考生本人的意愿,采取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  地址:北京德外祁家豁子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  网址:10.3.210.3  电子邮箱:jy@[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2年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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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在12个院系的22个专业学位领域(见下表)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6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委托培养招生事宜。
院系代码及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301&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5217&地质工程
302&工程技术学院
085201&机械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6&化学工程
085217&地质工程
085224&安全工程
125600&工程管理硕士
30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材料工程
085216&化学工程
304&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0&控制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2&软件工程
085215&测绘工程
305&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5214&水利工程
085217&地质工程
085229&环境工程
306&能源学院
085217&地质工程
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07&人文经管学院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125300&会计硕士
308 外语学院
055100&翻译硕士
309&珠宝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310&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7&地质工程
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11&海洋学院
085217&地质工程
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12&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5215&测绘工程
085217&地质工程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025600&资产评估
二、报考条件
(一)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英语成绩必须通过四级(四级考试改革后成绩不低于425分)。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网报时间日&31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报名,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内容,正确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日-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像。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日-14日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的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和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外国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
3、302-数学二或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5、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212-翻译硕士俄语、213-翻译硕士日语、214-翻译硕士法语、302-数学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57英语翻译基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至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生正常学习年限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至一年半。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八、公派留学  
&&&&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九、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或院系主页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网站http://www. 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n、中国教育在线网中国考研网(ky.org)中国教育招生网()查询。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含传真);研招办E-mail: yzb@;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10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工程技术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人文经管学院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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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最早正式建有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其前身是1952年由北大、清华、天大、唐山铁道学院的地质系(科)合并组成的北京地质学院。“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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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来源:233网校&&日&&&【233网校:你最佳的考试选择】&&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1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日-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五)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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