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做学术型研究生学费的准备?

关于做好2013届学术型研究生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学术型研究生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3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下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与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参见附件1)要求,现就2013届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9月30日;
(二)审核内容
1.在学期间所修研究生课程学分及成绩。该项要求由各有关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所修研究生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要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不少于两门),成绩合格。
2.在校期间,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排前2名);或有1项专利证明或经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部门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排前5名);或参加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的编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该项要求由各有关二级学院组织初审,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成果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凡在我校拟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毕业研究生都需要参加检测。未按要求参加检测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保密论文可以不进行检测。需要保密不参加系统检测的学位论文,需在论文送审前两周(9月30日前)提交《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一式3份,经导师、二级学院批准后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后统一压缩打包,于10月8日前发至研究生处区丽媛老师OA,以供检测,同时需要提交《2013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汇总表》,导师在该汇总表上签字同意送检论文。
研究生处于10月10-12日期间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由各单位再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按照《》的相关规定处理(参见附件2)。
第一次论文检测不通过的研究生需要修改论文,并于10月12-18日提交《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检测审批表》一式3份,经导师、导师组、二级学院批准后交校学位办审核,用于二次检测。
4. 每位毕业研究生应填写《2013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汇总表》,提交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汇总,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校学位办,电子版发至区丽媛OA。
5.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者,应填写《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延期毕业(答辩)申请表》,于9月30日以前办理相关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并交到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申请延期者推迟至下一次参加论文评阅、答辩,时限最多为一年。
每位毕业研究生均需提交《广西师范学院学术型硕士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经研究生导师、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办,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工作。
二、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和时间不作硬性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预答辩,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学位论文送审
(一)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
(二)具体要求
1.送审专家库的更新与建立
还没有建立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的二级学院,请尽快建立各学科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每一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一般由12-16名校外专家组成,其中应有30%左右的省外专家。入选专家库者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科学研究中卓有成绩、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已建立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可作适当调整,调整的幅度不超过50%。请需要新建或更新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的二级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新建或更新后的送审专家库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送交校学位办,电子版发至区丽媛OA。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送审费用从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经费中开支,个人培养经费已使用完的,送审费用由学生自理。各二级学院提交《2013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导师签字同意送审论文后,研究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报送上来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阅专家名单,于10月12日前将每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专家名单通知各二级学院。
(2)硕士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审。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双盲送审制度,导师不得担任评阅人。评阅结果的处理参见《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
(3)学位论文格式需符合《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相关规定(参见附件3),送审论文要特别注意将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 □□□”代替),科研成果、致谢等部分不打印。
(4)2013届毕业研究生必须于10月12日前填写好《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加盖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公章后,由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连同学位论文一起寄送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此项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请专家于10月28日前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寄回研究生处。(注意在评阅书上写清专家回寄评阅书的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区丽媛收,邮编530001,联系电话:,)。
论文评阅书必须寄回研究生处,由我处反馈给各培养单位。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答辩工作须于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11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二)具体要求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5位具有高级称职的硕士生导师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人。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本人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学术地位较高的校外硕士生导师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担任,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2.由校学位办汇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请各培养单位按学科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校学位办备案,学位办汇总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返回各培养单位。各学科在答辩正式开始前须当场宣读学校批复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学位论文答辩统一使用盖有研究生处公章的表决票,其他表决票均属无效票。
4.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五、提交学位办的有关材料
(一)通过论文答辩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具体要求参见《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相关规定。论文扉页必须有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亲笔签名,申请人导师名字不能出现在委员名单中;《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必须有本人签名、《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必须有本人、导师亲笔签名,同时需填写是否保密:若需保密,请在保密方框内打“√”,并填写保密时间;若无需保密,则在不保密方框内打“√”。
2.申请硕士学位材料袋(9月20日到校学位办领取)
2013届学术型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处主页“学位管理”栏目下载,请于11月17日前将全部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①学位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②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GCT学员不需要填写);
③论文评阅书(原件及复印件共2份);
④成绩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原件一份);
⑥答辩小组投票(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表)
⑦答辩记录(原件一份)
⑧学位评定分委会投票(广西师范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原件一份);
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表(原件一份);
⑩毕业研究生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有序放入材料袋。
(二)提交材料袋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签名,供存档;
2.材料中所有栏目的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答辩委员会决议”必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答辩委员会评定意见”栏必须填写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并有答辩委员会主席亲笔签名。
3.2013届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由于《2013届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内的信息将上报教育部,作为今后学位证书查询的凭证,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请研究生认真校对并确认本人信息,若信息有误,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请认真阅读《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准确、认真填写2013届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教学秘书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请于11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处,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处区丽媛OA。
(三)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提交的汇总表
1.《2013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汇总表》;
2.《2013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
3.《答辩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4.《2013届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统计表》;
5.《2013届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汇总表》;
6.《2013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13届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的毕业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关于高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简称GCT学员)管理的暂行规定》(参见附件4),执行《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GCT学员不需要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除《2013届GCT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外,其余表格参照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要求。
(二)为扩大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校内的影响,活跃学术气氛,各单位在举行答辩前应制作、张贴宣传海报。
七、201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表格详见附件5,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提交相关表格详见附件6,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主页“学位管理”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 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厦门吉他网().中国 .厦门.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ljw@ QQ: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印斗路21号(集美大学音乐学院22号信箱)
邮政编码:361021老师您好,问下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是不是只能做科研啊?那能不能上临床工作
10-09-16 11:03 由 上海 的 zhuyi1224 提出的问题
学术型研究生工作情况
老师您好,问下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是不是只能做科研啊?那能不能上临床工作?
学术型专业
学术型专业(即专业代码100开头专业)分为科学学位和临床专业学位,临床专业学位可以从事临床工作。
上海中医药大学相关标签
上海中医药大学相关文章
上海中医药大学最新文章
&&&&&&&&&&
上海中医药大学推荐文章
&&&&&&&&&&关于开展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论文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及时进行开题报告,可以尽早地广泛征求同行专家的意见,博采众长,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及时地了解国内外的学术动态,避免重复前人的工作,有利提高选题水平。各学院要按照(农林大研〔2013〕15号) 组织实施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工作,严格把好研究生的论文开题质量关,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开题报告的对象
2013级以及上一年度推迟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时间、地点
1、时间: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因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迟开题,但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推迟申请应报送研究生院备案。超过1个月仍无法参加开题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随下一年级进行开题,毕业答辩时间顺延一年。
2、地点:开题报告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生不得缺席,参加开题的研究生都应返校参加开题工作。根据研究需要到国外或校外联合培养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半年以上者,若无法按时回国或回校进行开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校外按期进行开题,但硕士生、博士生须分别至少有2名、3名同行或相关领域专家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三、开题报告内容
选题的目的和依据,选题的基本内容、构思及初步见解,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预期达到的水平和所需的科研条件,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方法和措施,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工作进度计划和经费估算等。
四、开题报告工作程序
1、成立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小组
以学科专业所在系(室)或研究所为单位成立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小组。每个论证小组设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担任)和秘书各1名,其成员由组长提名。硕士生开题报告论证小组成员由3名(含)以上副教授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报告论证小组成员由5名(含)以上教授级职称(或相当职称)或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论证小组要按照步骤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
2、报送开题报告论证小组成员名单
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应通过海报、网络等形式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小组成员名单》一份,研究生院将及时在网页上发布开题报告论证公告,随机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论证小组成员审阅开题报告
研究生写出论文文献综述,并将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和有关参考文献等事先印发给论证小组成员,在此基础上进行论文开题报告论证。
4、论证小组论证开题报告
论证小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提问和可行性论证,然后讨论论证结果。对选题适当,论据充足,实验设计方案确实可行的给予批准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允许在1个月内重新开题。由于主观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重新开题者或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视为不适宜继续培养,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批准,按规定终止培养,作肄业处理。
5、整理开题报告有关材料
开题报告论证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开题报告表、论证记载表、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以及专家意见整理归档,学院存档一份,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开题结果(开题结论录入前,务必确保每个学生开题信息都填写完整),导出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开题报告表
(2)加盖学院公章的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一份。
(3)推迟开题的研究生情况应体现在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中,在备注栏中注明&推迟开题&字样,并附书面申请。联合培养研究生异地开题的也应在汇总表中体现,并附书面申请。
五、学生应完成工作
参加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与导师联系,做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准备工作。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开题申请,填写开题相关信息后,提交审核。导师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开题。论证会前一周,将开题报告表及时送所在学院,以便提交论证小组专家审阅。
2014年12月1日
闽ICP备号 版权所有 & 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