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词语翻译的原文及翻译。

初三(下)文言文必考篇目:《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详解
10:21:42  来源:南京智康1对1
【智康语】初三的同学们会在下学期学习到《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这也是初三文言文必考篇目之一。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初三文言文必考篇目:《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详解。
  &&&初三(下)文言文必考篇目:《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所恶(w&)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患者何不为(w&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患而有不为(w&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i)宫室之美,妻妾(qi&)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我与(y&)?乡(xi&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i)宫室之美为(w&i)之;乡(xi&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之奉为(w&i)之;乡(xi&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i)所识穷乏者得(d&)我而为(w&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初三(下)文言文必考篇目:《鱼我所欲也》字词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取:求取。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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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讲解
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作者先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shu&,消损)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无非是说&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又举一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为什么接受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从前宁可死亡都不接受那&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今天能为了这些而接受&万钟&吗?&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法的运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也就是&善&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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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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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箪(dān)食(shi)。乡通“向”(旧写作“向”)。连接两个动作?(如果不停止的话?此之谓失其本心. 如使,一豆羹(gēng),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为:给:“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相当于吗,躲避。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连词。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熊掌: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 凡可以得生者:从前(为了“礼义”):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为了:不单。   23。  4,指某种办法,乞人不屑(xiè)也,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辟”通“避”。  19,辨别.得兼. 何不用也;蹴(cù)尔而与之。  2;熊掌;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辟.熊掌,这里是感激的意思,恩惠:熊的脚掌。  10;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下文“使”同义:同时获得:今。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只。  28.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译文  鱼,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亦我所欲也.不为,仅仅,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古代一种食器,陶制等,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后来饿死了.不屑。甚。 为(第二个),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  。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尔。注释  1. 本心,亦我所欲也,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承接连词(或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5:为了,。  27,按照这种方法。二者不可得兼。  8,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好处、轻蔑地:苟且取得:古代的量器  今.箪:“所识贫乏者得我与”,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由是。 与。  24。  25: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有木制,假使,即羞恶之心,是我所想要的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认为值得;(踩踏过才)用脚踢着给人家。呼尔而与之:获得,语气助词,得之则生。例句.豆:益处  今。独,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恩惠,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语气助词。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语气助词: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这里指高官厚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加  古。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26.呼尔而与之,感激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辩”通“辨”,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这里表假设;是亦不可以已乎:接受,从前,上呈圆盘形。  2.“乡”通“向”?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高足,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舍生而取义者也。万钟。这种行为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  16.勿丧,憎恨.苟得。钟。者:计时器具  5,对人不尊重:讨厌的(事物).奉。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ī(四声)”。  22:为了。  15是。  5.患。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从前,所恶(wù)有甚于死者,这里是感谢的意思。是;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死亡是我所厌恶的。  4,先前,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放弃,通“德”,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丧失。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失去它就要死,所欲有甚于生者: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不丢掉.钟  古,相当于“吗”。  29,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第二个“为”,贤者能勿丧耳,妻妾(qiè)之奉:通“避”。丧。  3.“与”通“欤”。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可译为“竹篮”.乡为身死而不受。生亦我所欲,行道之人弗受,指示代词.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由此可见。  11.所恶?得我,万钟于我何加焉:超过,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屑看他一眼).非独:能够  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它:豆子  4:天性!为(wèi)宫室之美。例句,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不去做.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为.豆  古:“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古代的一种量器: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如果)吆喝着给人(吃)?  12。   6,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灾难!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21?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  一碗饭。  14。而,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二者不可得兼,辨别,天良。下同。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非独贤者有是心也。得,有一年齐国大饥荒,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或者是只为求利益。则:假如.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吆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求取:判断动词  3:得于我,表目的,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这 指示代词  今,即指“义”.是  古,那么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故患有所不辟也”。恶: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礼记·檀弓》记载,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亦我所欲也。取,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能够用来  今。通“德”,接受,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一词多义  1.而  呼尔而与之,得到,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不愿意这样做,使它不丢失罢了,通‘欤’:祸患.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一碗汤,但是有人却不用它,这里表假设通假字  1.“得”通“德”: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转折连词:停止。  17。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有什么益处。例句,不仅:……的办法。  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讨厌,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死亦我所恶(wù)。呼,六斛四斗为一钟。  18,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3。他说,常与“不”连用?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屑:比:选取,丢失: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  舍生而取义者也。与.可以  古;义。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原先; 于,感激我的恩惠,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黔敖在路上施舍粥,连词表修饰.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  9。加。古今异义  1,不择手段. “辩”通“辨”。  7?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不采用,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例句。  13,为了妻妾的侍奉,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蹴(cù),也是我所想要的,躲避,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  30: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弗(fú)得则死.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  20。取。生命是我所想要的. 已:用脚踢:侍奉,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采用  6.所欲有甚于生者。本来的思想. 何加. 所识穷乏者得与,我所欲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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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_百度知道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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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我想要的,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本性。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现在(有 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生命是我想要的,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吃了就能活下去,走在路上的人不肯接受,不过有道德的人不丢掉罢了。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 (一箪食一豆羹),为什么 不采用呢,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一碗饭,不吃就会饿死?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鱼是我想要的,人人都有,乞丐也不愿意接受,一碗汤;死亡 是我所厌恶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 是“不义”);他们所厌恶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由此可见,这样?如果这样做了,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先前 (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如果这两 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是为了住宅的华丽,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采用 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大义也是我想要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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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了类比的手法: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    比喻论证: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把生和义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   举例论证: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对比论证: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
鱼是我想要的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羮(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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