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的音乐艺术考生,我想知道我们学声乐专业 总分的统考总分是多少?折合以后的分值

2016年河南年艺术生高考政策最新消息公布
发布日期: 13:59:00
《2016年河南年艺术生高考政策最新消息公布》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感谢访问《2016年河南年艺术生高考政策最新消息公布》,如下是最新标准,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于11月17日至24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从网上获取自己的14位考生号。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以此次普通高招统一报名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将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3.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除美术、音乐类、书法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二、专业省统考  4.所有报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按艺术类填报志愿。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专业省统考有关类别的成绩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也应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如有专业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或有特殊培养要求的专业,学校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后,学校可在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5.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各类专业的本(分A、B两段)、专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我办将于5月初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布各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不再单独发放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6.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要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招生专业使用的专业省统考类别(从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选报其中一类),以便公布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7.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为日。  8.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按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为月份,请考生于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9.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报、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回答考官问题。考试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声、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四个方面评判,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市东风路5号)。考试从日开始分批进行。请考生于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0.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点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为日。  11.服装模特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台步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形体观测、台步表现共250分,口试50分,才艺表演100分,总分400分。考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报名时间日,考试时间日。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2.空乘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台步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声乐中任选一项)。形体观测、台步表现共250分,口试50分,才艺表演100分,总分400分。考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报名时间-13日,考试时间从日开始,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2016年空乘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再统一进行体检,但在填报升学志愿时,要求考生达到专业和文化考试分数线、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标准方可填报空乘类专业,高校在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3.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考试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考点设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时间为-19日。请考生于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4.编导制作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等)专业省统考为笔试,总分200分。有三个部分内容:①文艺、文学常识;②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题);③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主要从考生对作品的主题分析、写作、结构把握、艺术分析、思维构思、编创等能力及文艺文学常识等方面进行评判。报名地点设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时间为-14日,测试时间为-17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  15.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分为专业主科(体育舞蹈基本动作及作品表演)和基本功(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从考生的形象气质、舞蹈基础、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判。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在月份。请考生于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6.考生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经我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校考  17.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凡2016年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以及在河南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请于日之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传真至4。  经我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未经我办同意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2016年艺术类本科在我省拟投放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去年的艺术类本科计划数,2016年不再接受新申请在我省内设点校考院校。校考院校艺术类本科计划在录取时如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可调转入普通本科录取使用,原则上不得调减计划。  为了便于考试管理,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只能接收我省考生报考。我省考生报考校考院校只能在我省内设立的校考考点或学校在本校内设立的考点考试。  18.经同意在我省内设立校考的院校,校考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日-3月15日进行。校考院校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并根据校考考点内提供的我省艺术类考生数据库核对考生的相关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未领取《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组织校考时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19.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高考状元多少分、考试时间、评分办法、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文件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笔试科目试卷由校考院校带回本校统一阅评;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4年,以备查阅。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校考院校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专业合格证》(含专业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  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要求,对在艺术类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院校和考点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把处理结果于4月15日前,按照“附件3”格式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我办。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16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作弊事实、公安机关处理结果等。由我办按照教育部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忽造成严重后果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主管部门。  21.我省可接收省外院校设立校考考点的学校有五所(附件2)。考点学校如承担专业省统考任务的,原则上专业省统考期间不得接受校考院校考试。可接收校考院校设点的中学如遇国家教育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不得接收校考考试。每个考点接受校考院校申请原则上不超过50所。  四、严格限制艺术类招生专业  22.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按照当前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艺术学门类专业规范招生。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请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五、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专业成绩  23.所有艺术类招生院校均需通过河南省高招在线网上报送系统报送艺术类分专业录取规则和校考合格名单。网上报送系统网址为:http://www./pzysgzbs2016,用户名、密码及开通时间将于2016年4月随我办网上核对招生计划文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公告信息栏公布。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合格名单需在我省网上核对招生计划之后报送,以便系统对专业相关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4.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校考专业总分);(2)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音乐类也可按专业省统考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以上四种录取规则模式中选择一种,原则上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录取原则要力求简单明了。建议使用同一专业成绩项、录取规则一致的专业在编制招生计划时标注为同一专业组,录取时对同一专业组的专业统一录取。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要将排序办法用简明数学公式表述,并经我办同意后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再向社会公布。  25.经我办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送校考合格考生数据库,此数据库为网上录取的基本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我办不予接收。  26.校考数据库报送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随计划核对文件一起下发)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艺术类校考专业分文、理科类的,应认真核对考生高考文化课的文、理科类,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时要求考生与计划和文理类别对应一致(河南考生号右起第5位为1的是文科生、右起第5位为5的是理科生)  27.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处理。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  29.网上报送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合格考生信息)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录取规则一份(A4纸),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我办备案。  六、文化考试  32.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16年我省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理综”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推荐使用:《艺考生文化课高分冲刺》艺考状元也在用,百天超越450分!订购网址:【电脑端】【手机端】【淘宝】  33.我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我办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七、填报志愿  34.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及要求按照2016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5.未达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36.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需另行填报。  37.我办于6月30日前将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考生第一志愿学校。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或学籍地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九、录取  39.艺术类录取工作由我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0.艺术类专业录取将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文理兼招&按文理综合编报计划的专业,院校按专业录取规则根据第一志愿的文、理科考生成绩综合排序确定文、理科计划数,填写文、理分科计划调整专用函(录取前随我省录取通知发送),于我省网上正式投档前分别分清楚文、理科招生人数,我办将根据调整后的计划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校,在第一志愿投档后、第二志愿投档前,学校要及时联系我办录检员,了解二志愿生源的文、理科考生成绩综合排序情况,确定文、理科计划数,填写计划调整专用工作函传真给录检员,我办按调整后的计划数投档。  41.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和专业)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所有高校艺术类本、专科的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办依据考生成绩和各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类划定本科A段、本科B段、专科录取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和专业)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分专业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我办。否则,我办将无法投档。  42.我省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我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排序综合分,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或专业组(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标注专业组的)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3.录取期间对因生源不足完不成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可将其招生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艺术类专业,计划调整后仍完不成的,我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开征求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在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艺术类招生计划的,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计划的可调入普通类录取使用,原则上不得撤回计划。  44.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志愿的,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录取进度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5.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艺术类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规范、安全、有序。  46.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并认真执行,否则,若出现有关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47.校考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试题(卷)安全,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建立和完善专业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  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三年苦读终于迎来了高考,多如牛毛的院校让考生眼花缭乱,复杂的报名方式,多做考前信息的搜集,掌握足够多的艺术生高考报考建议,可以多一些保障,只有谨慎和正确的选取和填报才可以找到自己理想的学校。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办主任郭..
上一篇:27
????????????
?12-31?12-31?12-31?12-31?12-31?12-31?12-31?12-31?12-31?12-31
???????????2015年河南省艺术统考 都有什么专业_百度知道
2015年河南省艺术统考 都有什么专业
我有更好的答案
  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为日。
  2、音乐类
  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按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河南省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文科音乐生。学声乐的。今年音乐统考考了132分。高考总分考了305分。能报哪些学校。_百度知道
我是文科音乐生。学声乐的。今年音乐统考考了132分。高考总分考了305分。能报哪些学校。
请问我能上哪些学校今年的音乐生本科分数线是300。省内外都可以。我是河南的,我能上二本吗
能不能帮忙建议一些学校。
提问者采纳
你可以对比上届的成绩,本人不怎么熟悉。福建地方对艺术生的总分比较重视。就可以大概预报名了,这对你很有用 ,加上联系校方招办人。
对于艺术生读的艺校亲。我就是参考上届成绩,不过有时间会帮你问问我在艺校的同学,音乐分不怎么理想
提问者评价
采纳率100%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温馨提示:Ctrl+D放入收藏夹!
河南省2016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河南省2016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2016年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考生于日凭《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招办、省直管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个体测试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cn)查询专业个体测试具体分批时间。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    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乐曲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    舞蹈主科考试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剧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测试包括集体测试和个人测试两部分。集体测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下竖、横叉,下竖叉同时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点分别搬前、旁、后腿并控制)、点翻、四位转。个人测试由考生将舞蹈的基本技巧动作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串翻、双飞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术技巧组合展示。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剧目片段表演由考生自选,剧目时间控制在2-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音乐伴奏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    舞蹈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必须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四)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五)听音记谱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三、命题原则    (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二)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音乐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三)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四、考试要求    (一)声乐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    4.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5.按照所抽视唱试题的节奏、速度演唱,90秒内完成;    6.可选择试题A、B、C、D四个等级中其中一个等级。    (五)听音记谱(给标准音)    1.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2.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    3.听记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六)乐理    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五、考试实施    (一)笔试    音乐类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要求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考试要求。    1.笔试试卷的印制、分装、领运及保管:    (1)音乐笔试试卷和听音记谱CD由省招办统一制作。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按照普通高考领运试卷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和CD,选派1-2名保密员或公安人员负责护送。领运试卷人员要认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清点数目,严格履行交接签收手续。    (3)笔试试卷和CD领回后必须存放在保密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失密。    2.考前准备    (1)确定音乐笔试考点。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学校,考场安排同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要求。统一在考场前方配置挂钟,考前按北京时间校准。    (2)每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考场设二名监考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音乐类省统考的不能担任主考、副主考或监考员。    (3)考点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考点标记、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时间表、路标等,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    (4)考试前,各地招办要组织考点集中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对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对放音、试卷分发、收卷、装订、密封等有关事项都必须提出具体要求。    (5)考场所需用具,如主、监考及工作人员工作证,监考人员签到册、浆糊、封条等,都要在考前准备好。    (6)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场位置。各考点要检查电源和听力播放设备,确保听音考试能够正常进行。    3.笔试时间    日8:30-10:30    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要求考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即8:15前)进场完毕,之后禁止考生入场。    4.考试实施    (1)每科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和有关人员到达考务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按北京时间核准钟表,领取试卷(题)及有关工作用品。    (2)开考前35分钟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一名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违禁物品,劝阻考生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另一名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的相貌与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考生入座后,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章节)及有关规定的内容。    (4)笔试(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先听CD后答题。开考前15分钟考生进场完毕,之后禁止考生入场。监考员应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和姓名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6年艺术类省统考记录表》上,并在缺考考生的答卷纸的“姓名”栏内填写“缺考”字样。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5)开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并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按照试题要求开始试听,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一次哨,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注意掌握好时间。    (7)考试期间监考员应分立考场两端,密切注视考生答题,防止考生交换答卷或其他舞弊行为。    (8)监考员还应将违纪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及违规事实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记录表》上。    (9)除本场监考员和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10)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停止答卷,监考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11)笔试试卷要按考场座号序号从小到大整理,缺考考生试卷亦按顺序装订,填写试卷交接清册(一式二份),日送交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    5.《考生守则》    ⑴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⑵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⑶开考前35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0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前15分钟停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⑷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⑸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    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在指定的区域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做标记试卷处理。    ⑺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⑻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⑼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个体测试    个体测试包括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两部分。主科和视唱分设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考试。按主科集中分批进行考试,考生应于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cn)查询具体分批时间。    1.报名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生须知》。    (2)考生在报名咨询处填写《音乐类考生报名表》,交验《专业准考证》,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是否应当日报名,确认考生报名资格,编写考生报名序号。    (3)依据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将考生基本信息从微机中调出,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生须知》。    (4)报名系统按10人一组自动打印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好当天打印出来的分组名单张贴在报名处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    (5)将《音乐类考生报名表》同分组名单整理后将有关内容输入微机。    2.备考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禁止携带、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备考室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分组时间组织考生入场,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    (1)宣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生须知》中有关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在备考室内做好考前准备。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由每组的第一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出备考室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    (4)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应试    (1)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记录。在《报名、编号登记表》填上考生号、姓名,在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然后由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2)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指导考生按顺序入场考试。考生专业主科和视唱考试后,领取两张成绩单即考试结束。    (3)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核对,如有出入,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4)主科和视唱考场除现场全程监控录像系统外,每考场另外配备数码摄像机和专业摄像人员。    (5)注意事项    ①视唱考场工作人员应提醒考生再次确认等级后抽题备考。    ②舞蹈考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播放考生舞曲带。    ③器乐考场工作人员协调好考生乐器的摆放等事宜。    ④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进场前做好考前准备。    ⑤工作人员协调、把握考场考试进度。    六、评分办法    音乐笔试答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答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评分采用流水作业法。    主科和视唱考试采取现场亮等打分的办法。每个考场5位评委,每位评委先打等级,然后综合确定该生的最终等级(共分十个等级),评委在统一确定的等级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科最后得分。    七、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省统考。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之外,还要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八、其他有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声乐评分细则    Aa.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咙松弛,有呼吸支撑),演唱作品程度较难,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形象佳。    Ab.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接受过科学发声训练,发声无大问题(喉咙上提、下巴紧张等),演唱作品有难度,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形象较佳。    Ba.1.自然发声条件较好,无发声障碍问题。演唱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较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音乐气质,形象较佳。2.自然发声条件中等,受过科学方法训练,发声无障碍,演唱作品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    Bb.自然嗓音条件较好,没有接受过科学发声方法训练,发声无大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节奏准确,有良好的乐感。    Ca.自然嗓音条件较好,但发声方法有一定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较好,节奏准确。    Cb.自然嗓音条件较好,但发声方法有一定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较好,节奏不够准确。    Da.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无大问题,演唱作品难度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较准。    Db.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有问题,演唱作品难度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尚可。    Ea.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有较大问题,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    Eb.自然嗓音条件较差,发声方法有较大问题,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舞蹈评分细则    Aa.形体条件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有良好的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基础,选跳的作品程度较难,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较为准确,节奏清晰,有良好的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    Ab.形体条件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接受过科学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训练,选跳的舞蹈作品有难度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较为准确,节奏清晰,有良好的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    Ba.形体条件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选跳作品表演较完整,节奏把握较准确,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和舞蹈气质,形象较佳。    Bb.形体条件较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未接受过科学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训练,但自身具有一定的软度或开度。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准确,有良好的肢体表现能力,形象较佳。    Ca.形体条件较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技巧掌握有一定问题,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节奏掌握较好,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    Cb.形体条件较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技巧掌握有一定问题,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节奏掌握不太准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    Da.形体条件一般(上下肢比例、无残缺),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较弱,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风格的表现不到位,节奏尚可。    Db.形体条件一般(上下肢比例、无残缺),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弱,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风格的表现不到位,节奏尚可。    Ea.形体条件较差(上下肢比例、无残缺),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差,选跳作品不完整,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准确,节奏不清晰。    Eb.49分以下形体条件差(上下肢比例、无残缺),不具备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选跳作品不完整,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准确,节奏不清晰。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器乐评分细则    Aa.音准、节奏均好,受过科学严谨的训练(演奏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作品程度较难,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很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Ab.音准、节奏均好,演奏方法正确,并掌握了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作品有难度,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较佳。    Ba.音准、节奏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的作品难度一般,表现力强,乐感良好,音乐气质良好,形象较佳。    Bb.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般的演奏技巧,作品难度一般,演奏完整,表现力尚可,乐感良好,音乐气质良好。    Ca.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演奏作品的难度一般,表现能力尚可。    Cb.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表现能力尚可。    Da.音准、节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能比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能力一般。    Db.音准、节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尚能比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能力一般。    Ea.音准、节奏差,演奏方法不正确,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Eb.音准、节奏差,演奏方法有较大问题或自然条件差,不能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生须知    1.考生凭《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分批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1号楼大厅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并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并携带乐器、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音乐DVD、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等。    3.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试听舞曲音乐。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备考室第一次点名后抽出本组考场号,每组10人;第二次点名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后;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入主科考场和视唱考场应试。进入考场内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收到两张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携带好考试用品,立即离开考场。    6.声乐考试不允许用录音伴奏(除通俗唱法),不准自带伴奏人员入场,如需钢琴伴奏,应交纳伴奏费。    7.视唱考试考生先抽取视唱试题在考场内准备,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器乐考试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    8.所有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    9.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直接降低等级。    10.考生若对本人个体测试成绩有异议,在该主科个体测试的最后一天,可到报名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11.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NO69324】河南省2016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特别服务:&&
免责声明:(一)本网提供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仅供广大网民参考,敬请网民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二)本网转载搞是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三)若本网转载信息有误或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网(),本网将及时更改或删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声乐专业 总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