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今年研究生报名了,档案所在地查询填写的是人才市场,但现在又因有一份正式工作需要调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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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报考常识_考研教育网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非法学),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推荐免试
  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荐:
  考生在报考专业时应该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准确地为自己定位。部分专业总体的报考人数很多,但并非所有学校的竞争都很激烈,考生应该全面分析,不宜仅以报考人数来判断专业的冷热程度和竞争激烈程度。而且不应该盲目地跟从大众的潮流,报考所谓的热门专业,应该从自己的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准确地为自己定位。
  首先,应选择喜欢的专业。研究生阶段的研究方向可能将决定一生所从事的职业。
  再者,尽量选择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大学打下的良好基础,将有助于研究生阶段的进一步学习。
  最后,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实力。只有既认清形势,又认识自身实力,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使自己的成功概率最大化。
  如果感觉自己的基础很扎实,而且很早就有换专业的打算和准备,可以考虑换一个相对不错的专业。跨专业考研的同学应更早做准备,以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因为各个专业有自己的学科范畴,不同专业之间的学生在知识体系和结构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在专业课上面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推荐:
  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包括两大系统,一是高等院校,二是专业研究单位。
  高等院校大致分为几个档次:
  第一类,名校。定位为国际知名的院校。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等。
  第二类,重点高校,即34所自主划院校。
  第三类,“211工程”和教育部直属的高校(除上面所提到的学校)。
  选择研究单位时主要参照自己的竞争实力,另外再结合其它一些因素,例如单位所在地等等。
  选择招生单位时一方面要完全清楚自己的需要,另一方面需完全了解招生单位以下情况:
  1.学术包括学术地位,国际地位,主要的教学方法,著名的学者、教授,专业范围,各种学习、培训的机会,图书馆、计算机设施等的配备情况,学业负担是否沉重,竞争压力等等。
  2.就业包括毕业分配去向,平均起始工资,就业计划、准备简历与面试的技巧等方面的帮助,传统上哪些公司在此招人等等。
  3.生活质量包括学校的地点、校园环境、地理位置,学生生活的情况等等。
  4.费用包括学费、生活费和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情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2015年考研报名时间: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推荐: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2.全国联考科目
  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
  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推荐:
  2015年考研初试时间: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12月28日上午
  12月28日下午
  12月2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特别说明:
  1.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各个专业具体初试科目请考生以招生单位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推荐: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4月下旬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4.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待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附: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1) (2)
  5.差额复试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1.调剂操作程序
  通过了国家划定的初试分数线、具有复试资格而在第一志愿学校又没有复试机会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简介传达给相关专业生源不足的院校。经过考核,学校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面试通知,并向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发放调考试档案的“调档通知”,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入学。
  2.院校如何调剂
  在接收调剂生的过程中,研招办主要负责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并转到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考核,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合格的考生再由学院报给研招办。如果考生知道学院或专业的空缺信息和联系方式,也可以直接与学院联系。
  3.院校调剂标准
  接受调剂生时各学校的具体标准因各学校的情况而异。一般而言,因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各学校的考题不同,所以在要求考生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复试资格外,一般要求入学考试的统考科目中两科与所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完全相同,两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校内调剂一般是从一个专业调到另一个专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也可能实现,但机率不是很大。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和工学门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一、同等学力的概念
  (1)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
  (2)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党校学历的考生。
  (5)高职高专毕业生(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二、同等学力考生的基本报考要求
  1、通过本科段课程。
  2、英语达到本科毕业水平。
  3、要求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
  4、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
  (对于以上问题,第四是各招生单位的共同要求,有的高校加试不仅仅是两门,第一、第二和第三、各招生单位则有不同要求)。
在职考研与在职读研
  一、在职考研
  在职考研指在职人员在职期间报考研究生学历教育,在职人员可根据自身报考条件,选报全国统考、联考或单独命题考试。本科毕业生工作4年,业务优秀者,可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
  全国统考是在职考生与应届考生一起参加每年1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教育部规定。单独命题考试的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和三门专业课)与全国统考相同,不同的是单独命题考试的5门课全部由考生所报考的院校单独命题。
  二、在职读研
  在职读研有以下两种情况:
  1.非学历教育:
  指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实行全国联考,一般每年7月报名,10月考试。毕业后只能获取专业硕士学位,不能取得研究生学历。
  2.学历教育:
  全日制学习、但不转户口和工作关系的委培和定向的在职研究生。这种情况和全国统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全一样,一般10月份网上报名,11月份现场报名,考试一般在次年的1月份,只不过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和全日制统考生和自费生一样,委培生和定向生(即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都能获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一、考研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吗?该如何在异地报名?
  答:报考的地点和考试地点一致就可以了,比如如果你计划在清华大学参加考试,就可以到清华大学报考。另外报名表上需要的公章,是你的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身份证上的地址与现在户口所在地址不一样怎么办?报名表上的身份证号怎么填?
  答:身份证上面有一个有效期限,只要是没有超过这个有效期限,就可以用。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是可以和户口所在地址不一样的。
  三、如果档案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有单位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证明吗?
  答:无须户口所在地证明,只要单位证明就可以了。
  四、成绩单盖哪里的章?
  答:如果你的成绩单是从档案中复印的,成绩单就是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五、成绩单上面有学院的盖章,但和档案里的不一样,没有包括所有的成绩,可以用来报名吗?用原件是不是可以不要单位盖章?
  答:如果是往届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的成绩单是要求从档案中复印而来,或者从学校教务处开具。不同的学校要求稍有不同,有些学校会接受教务处开具的成绩单原件。
  六、毕业后在家复习没工作,准备继续复习明年考研究生,户口转回后怎样保管?
  答:为了考研后能顺利通过复试并完成入学提档,考生在回家复习期间应做好两件事:1、携带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家里的户口本,到人才中心报到。2、在复习考研期间,要在市或区上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手续,因为将来考研复试时,学校要查阅考生的政审报告,而一旦考研成功,学校还要提取考生档案,这里的政审报告和档案都得由人才中心出具。
  考研教育网温馨提示:因为将来考研复试时,学校要查阅考生的政审报告,而一旦考研成功,学校还要提取考生档案。所以,在家复习考研的考生须办理档案代理手续。求解!急!我是今年6月毕业的,现在复习考研,网上报名的那个档案所在地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应该怎么填啊?_百度知道
求解!急!我是今年6月毕业的,现在复习考研,网上报名的那个档案所在地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应该怎么填啊?
网上报名的时候到了,怎么办呢,然后一直在复习,没有找工作,户口本来就没签到学校?我当时毕业后领着报到证去工作了户口迁回家后一起办的,要填什么档案所在地啊,就是今年,我该怎么填呢,乱七八糟反正关于档案一类的,现在复习考研,我晕了?各位前辈帮帮我啊,也没动,现在要填了我是2011年6月毕业的
提问者采纳
你毕业的时候档案总该拿出来了吧,后来你放在哪儿了,是工作单位还是当地的人才市场?
我毕业的时候没拿档案,今天问了问老师他说返回原籍了,就是不知道原籍是指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还是哪?
这个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了,因为各个地方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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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情况跟你一样的, 这个档案应该是你报到证上去报道的人力资源局
先去学信网看看自己的学籍信息和档案在哪里?能不能查到!如果不能查到你在问问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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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本人是应届毕业生,请问,现在我去公司上班由于是应届毕业生还不能签合同吗?
本人是应届毕业生,请问,现在我去公司上班由于是应届毕业生还不能签合同吗?
他们说我目前还是学生只能先,实习期间的工资是百分之七十,然后再过三个月试用期后才能拿到正常百分百工资,这合理吗?
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应当为百分之八十,同时公司要和你签订3年以上(包含3年)的合同,不然试用期3个月的试用期限就是违法的!
还算合理,许多人都只拿的叫补贴,你拿的害叫工资,不错。你应该要求你的公司给你签实习协议
详细流程07:52一就以为可以轻轻松松了,谁知道找的时候还会遇到这么多问题。昨天去应聘时人家问我要档案,什么档案啊,学校没给我啊,我晕了。结果当然是败阵回来了,回来搜索一下才知道原来毕业生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真是麻烦! 转来下文给刚毕业的生充充电――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员工,国家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 1、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八、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3、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出国手续; 5、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详细流程07:52一就以为可以轻轻松松了,谁知道找的时候还会遇到这么多问题。昨天去应聘时人家问我要档案,什么档案啊,学校没给我啊,我晕了。结果当然是败阵回来了,回来搜索一下才知道原来毕业生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真是麻烦! 转来下文给刚毕业的生充充电――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员工,国家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 1、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八、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3、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出国手续; 5、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还算合理,许多人都只拿的叫补贴,你拿的害叫工资,不错。你应该要求你的公司给你签实习协议
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应当为百分之八十,同时公司要和你签订3年以上(包含3年)的合同,不然试用期3个月的试用期限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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