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权威的司法考试培训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题(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三、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四、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草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钱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文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洋、任大连、周海、顾建敏、蔡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钱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文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于洋、任大连、刘银娣、周海、顾建敏、蔡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沈经良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于洋、陶岚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计永荣、孙晓屏、孙效读、杨宏澜、李恒祥、张平、郑少华、钟颖、施一蒙、顾琦、葛海英、傅军海、翟骏、潘毅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刘永忠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贻明、乐强毅、朱芳蓉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蔚杨、杨百达、杨德兴、李德忠、张晖、张毅、张月静、张春景、周迅、周林强、姜立功、徐庆俊、翁骥陵、魏巧琴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赵瑞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国民、尤进宇、罗霞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松泉、许征、李江、吴皓、吴晓童、沈洪、张国伟、陈允硕、陈红光、金培鑫、祝燕萍、徐丽萍、康九红、程国光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曹晓兵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施建平、叶松青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孝平、邓明胜、朱迎迎、任大连、李金刚、张宏文、陆振海、俞卫中、秦宝华、高明、陶红、熊海贝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赵瑞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体圣、明依、苏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莲青、王泰嬿、王殿精、庄峻斐、吴爱萍、张人宪、张淑平、郑瑾、郑继昌、潘统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全会以及市、区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    一、突出重点,推动城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一)确立代表议案并推进实施。根据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按照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要求,对本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确立相关议案,要求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并听取议案实施情况汇报,推动“一府两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城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二)认真听取城区发展情况报告。举行常委会扩大会议,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情况等重点,组织代表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听取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集中代表智慧,为推动城区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安排区情报告会,了解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目标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推动区域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对本区商业规划工作开展专项评议,促进业态布局的提升,满足各层次消费;检查国有资产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我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保护国有资产;重视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听取本区中小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四)关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以及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听取滨江规划和建设情况报告,同时组织代表视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履职,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    (五)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任免程序,重点做好新一届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区法院审判人员、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提高被任免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推进“一府两院”工作。    (六)推动民生工作持续改善。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汇报、走访视察等形式,对群众关注的旧区改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残疾人保障、公共场所控烟等社会热点,加强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七)重视城市安全和管理工作。对本区食品安全、防汛防台等工作情况,通过专项工作评议的方式开展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对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不断提高本区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    (八)促进法治化城区建设。继续关注“六五”普法开展情况,就区法院诉讼调解对接、区检察院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情况等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居委会组织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本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司法强制拆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依法行政、档案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法治化城区建设进程。    (九)强化财政预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本区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决算报告、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决算;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调研,促进区政府不断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听取我区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审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十)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结合杨浦实际,重点对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宗教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宗教文化健康发展。    三、规范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    (十一)组织好代表培训。根据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实际,采取举办报告会、学习讲座和提供有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帮助代表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十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不断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和履职交流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围绕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重点,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各类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与面。加强对社区(街道)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工作的指导,发挥其为代表履职提供联络和服务保障的作用。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每月汇总分析,了解代表履职情况。    (十三)加强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听取和审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高办理的质量和代表“满意率”。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代表对人大工作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反馈有关意见,并做好督查工作。选择部分办理书面意见比较集中或代表反馈“不满意”较多的承办部门,加强督办,提高采纳率和解决率。    (十四)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由本区产生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加强学习研究。完善学习制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立足人大本职,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实效。    (十七)规范工作机制。细化和梳理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各委室工作责任制和机关岗位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整体质量。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提高我区法治化水平,根据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常委会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侨法》)等5部法律法规在本区的实施情况。对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执法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二、检查时间    4月份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10月份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居委会组织法》、《控烟条例》、《侨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三、检查对象和目的    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即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在本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工作    常委会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检查组组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组可以邀请相关行业的区人大代表参加。    五、检查步骤    (一)做好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分别对《国有资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居委会组织法》、《控烟条例》、《侨法》在本区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函告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分别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组成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材料。    (二)听取情况报告。执法检查组听取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自查基础上形成的自查报告(具体日期由各执法检查组确定)。    (三)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组采取座谈、走访、视察、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本区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执法检查组应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针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分别于常委会第3次会议和第7次会议召开前两周完成执法检查报告起草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对执法工作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等。    (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由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汇报。4月份常委会第3次会议和10月份第7次会议分别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届时,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情况。    (六)落实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报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3个月内将改进措施以及取得的整改效果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会议文件形式印发常委会会议,必要时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决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为促进执法检查后整改工作的落实,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常委会办公室配合做好督办工作。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提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根据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将对“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议内容    1、本区法院诉讼调解对接和检察院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情况;     2、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本区防汛防台工作情况;    4、本区商业规划工作情况。    重点围绕“一府两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工作目标完成和工作绩效、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今后工作改进方法和措施等方面开展评议。    二、评议方式    常委会将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有关调研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应注重人大常委会工作与各街道(镇)代表小组活动相结合;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与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相结合;常委会各评议小组开展集中评议与人大代表开展日常评议相结合。    三、组织工作    常委会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成专项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成立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小组,制定调研工作计划,与“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沟通相关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评议部门撰写自评报告。        2、调研阶段。各专项工作评议小组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人大代表及各界人士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评议小组在汇总调查情况基础上,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与被评议部门沟通相关工作情况。        3、评议阶段。5月份召开常委会第4次会议,分别听取和评议本区法院诉讼调解对接和检察院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食品安全工作等情况,7月份召开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评议本区防汛防台工作情况,9月份召开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评议本区商业规划工作情况,有关自评报告于常委会召开前15日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评议小组分别在常委会第4次、第5次、第6次会议召开前两周完成评议意见起草工作。        4、整改阶段。常委会会议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议意见,研究整改措施,于评议后的3个月内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钱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文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洋、任大连、周海、顾建敏、蔡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钱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文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于洋、任大连、刘银娣、周海、顾建敏、蔡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沈经良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于洋、陶岚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计永荣、孙晓屏、孙效读、杨宏澜、李恒祥、张平、郑少华、钟颖、施一蒙、顾琦、葛海英、傅军海、翟骏、潘毅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永忠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贻明、乐强毅、朱芳蓉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蔚杨、杨百达、杨德兴、李德忠、张晖、张毅、张月静、张春景、周迅、周林强、姜立功、徐庆俊、翁骥陵、魏巧琴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瑞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国民、尤进宇、罗霞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松泉、许征、李江、吴皓、吴晓童、沈洪、张国伟、陈允硕、陈红光、金培鑫、祝燕萍、徐丽萍、康九红、程国光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曹晓兵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施建平、叶松青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孝平、邓明胜、朱迎迎、任大连、李金刚、张宏文、陆振海、俞卫中、秦宝华、高明、陶红、熊海贝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瑞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体圣、明依、苏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莲青、王泰嬿、王殿精、庄峻斐、吴爱萍、张人宪、张淑平、郑瑾、郑继昌、潘统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一次会议情况出& 席魏伟明&忻伟君&杭开才&袁建民&麦碧莲&徐雪峰&石& 光&任大连任建兴&刘永忠&许& 征&杨文渊&吴& 皓&吴晓童&汪春良&沈经良张& 毅&周华瑞&赵瑞云&姜立功&顾建敏&钱& 樑&徐国民&陶& 岚曹晓兵&蔡& 敏&臧志军&&&&&请& 假于& 洋&李& 江&体& 圣&张春景&周& 海&施建平&&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二、审议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事项;三、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初审意见;四、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立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五、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罗霞等5位同志职务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罗霞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孟根强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孙效读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余征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银娣的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卢焱等二十五位同志职务的议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卢焱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左卫东为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毓静为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阳为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俊彦为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金雪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田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    任命陆静为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李红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王莉静为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吕亮为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曾冰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萍为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邵志勇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赵华强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局长;    任命高贺通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    任命王继烈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任命许峰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任命滕建为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顾军为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任命于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陆志平为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孙林贤为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任命董焕庆为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局长;    任命沈慧越为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请审议决定。&&&&&&&&&&&&&&&&&&&& &&&&&&&&&&&&&&&&&&&& &&&&&&&&&&&&&&&&&&&& &&&&&&& 区长& 金兴明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关于对金兴明区长提请任命卢焱等25位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金兴明区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卢焱等25位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金兴明区长的提请:    任命卢焱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左卫东为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毓静为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阳为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俊彦为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金雪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田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    任命陆静为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李红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王莉静为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吕亮为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曾冰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萍为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邵志勇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赵华强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局长;    任命高贺通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    任命王继烈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任命许峰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任命滕建为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顾军为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任命于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陆志平为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孙林贤为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任命董焕庆为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局长;    任命沈慧越为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王玉珏等8位同志职务的报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因挂职工作需要,任命王玉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资格考试合格,任命樊永平、杨谢俊、朱爱华、黄敏、赵罡、潘洁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因挂职工作期满,免去李翔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岳杨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关于对岳杨检察长提请任免王玉珏等8位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岳杨检察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免王玉珏等8位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岳杨检察长的提请:    任命王玉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樊永平、杨谢俊、朱爱华、黄敏、赵罡、潘洁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李翔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洋、董依雯辞职请求的决定(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于洋因工作调动,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董依雯因交叉任职,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于洋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于洋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董依雯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于洋、董依雯代表资格终止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钱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于洋、董依雯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8名。公& 告    于洋、董依雯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8名。    特此公告。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初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经良    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0件,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初步审议,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方面的5件议案的审议意见刘小福等10位代表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城区的议案》;张善美等15位代表对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方面,提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自治建设的议案》;吴晓童等10位代表对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关于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敬老院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的议案》;邓莉莉等10位代表对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提出《关于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的议案》;刘小福等10位代表对社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为抓手,统筹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议案》。这5件议案,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内涵,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杨浦人民的期望。会议认为,刘小福等代表提出的5件议案,符合国家科技部和市委、市政府对杨浦的战略定位和要求,符合杨浦“十二五”规划目标,符合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是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保障和持续改善民生、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拟将这5件议案合并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1件议案。要求区政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实施议案。    二、关于其他25件议案的审议意见    汪小鸿等16位代表领衔提出的25件议案,同样对我区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缓解道路阻塞,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具有积极的意义。鉴于这些议案所提内容较具体,建议作为代表书面意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列为议案的决定(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小福、张善美、邓莉莉、吴晓童等4位代表领衔提出了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5件议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将这5件议案合并列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1件议案。    “十二五”时期,是杨浦全面提升创新功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历史时期。近年来,杨浦坚持“三区联动、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城区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增强社会管理中的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健全社区事务协商求同机制、营造社会管理创新氛围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开拓创新力度。代表们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议案,符合国家科技部和市委、市政府对杨浦的战略定位和要求,符合杨浦“十二五”规划目标,符合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体现了杨浦人民的期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是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保障和持续改善民生、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回应和解决社会关注度高、民众呼声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点方面。对此议案,区政府要予以认真研究落实,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中更有效地履行政府职责。    一、认真组织落实议案。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落实这一议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切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力实施议案。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社会参与、共建共享,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以创新的思维坚持经济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加强,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杨浦创新能力,有力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着力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确保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符合群众意愿,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积极支持群众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为社会建设和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积极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重点发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项目,推动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大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评议会、听证会、协调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要不断健全体制机制,防治城区综合管理中的顽症,拓展管理领域。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优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各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途径。要充分发挥科技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提高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科学化水平。    三、不断增强工作合力。要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不断优化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良好环境。要以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为契机,把依法管理与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升。要坚持条块结合、部门互动、各方联动,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提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合力。要结合学习型政府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现代管理、工作实务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公务员队伍依法办事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推动社会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议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议案落到实处。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区政府要每年向常委会报告议案实施情况,并在本届人代会每年例会上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将与全体代表一起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议案的实施,为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关于本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杨浦区人民政府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区政府在市政府和区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规定,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大《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实施力度,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一、深化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逐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监管、服务、指导、发展”的工作方针,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在国资国企新一轮整合重组中更好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区属企业新一轮整合重组的框架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认真做好重组过程中各项国资基础工作。    (二)有序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加强批后监管等工作为重点,推行“一口收件”、“一门式服务”,完成与市级平台对接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四个集装箱”的贯彻落实。整治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清理。改进审批方法,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时限整体缩短三分之二以上。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电子监察、现场监督、受理投诉、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服务窗口开展效能监察。    (三)探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区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住房保障、医患纠纷调解、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优化依法治区、信访、司法组织结构,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设置。创新管理,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在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试行开门“三定”。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巩固深化清理规范,全区涉及建制调整、撤销或新设事业单位65家,至12月底,已有51家全面完成,区属事业单位精简3家。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发挥 “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体系、制作的政府信息。全年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5000条。完善区政府公报发行制度,及时公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重要人事任免、政府机构设置等信息。通过每月一次“区长在线”、“一线工作法”等活动,解读政策、解决诉求。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重要窗口作用,集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全年我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537件。    二、公正公开,统一高效,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有效文件、失效废止文件的目录;对补报备的文件加强督促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对本区有关征地拆迁、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共废止涉及征地拆迁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未清理出与新出台《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备案。开展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审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廉洁性问题。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制度,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事项,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交由区政府法制办或区政府律师顾问团进行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的必经程序。通过法律风险关口前置,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涉及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由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健全细化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自己的执法范围内不断完善执法流程,如区拆违办制定了《杨浦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流程》,区安监局完善了事故案件内审机制,区卫生局制定了《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工作制度》,区公安分局制定、汇编了《派出所常见执法工作流程汇编》等规范性文件。全区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严格进行执法证管理,有效厘清了工作界面,提高了执法水平。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和政协监督,自觉贯彻《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在具体工作中,区政府定期将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向区政协通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督办到位。配合区人大做好《行政处罚法》执法专项检查。    (二)依法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反馈整改。2011年,本区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30件,无一例被区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都得到了法院支持。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17件,全部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积极探索审理创新,探索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参与等多种审理方式,有效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重视服务与疏导,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功能,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有错必纠,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的社会公信力。2011年区政府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52件,审结46件(其中5件为2010年结转):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19件;决定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2件,直接纠错率26.1%;通过释法明理,申请人接受行政处罚,主动撤回申请15件,占审结数的32.6%,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行政问责、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开展“4+3”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我区的四个行政问责制,及时纠正和查办行政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行为,促进勤政建设。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加强预算执行、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全面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行为。    四、源头治理,动态协调,进一步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分析研判,立足调解数据变化,建立矛盾纠纷排摸调处信息平台,强化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推动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基层大调解格局推进力度。建立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深化轻伤、治安委托调解工作,直接受理检察院委托的未成年人构成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工作。2011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2365件,调处12316件,调处成功率98.18%。    (二)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在具体操作中,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侦查、起诉、审理案件全覆盖援助机制;将因工伤、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家庭暴力等民事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2011年10月起将窗口接待时间延长至周六;对70岁以上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窗口。全年共批准法律援助案件738件,同比增长22%,群众满意率98%。    (三)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海市信访条例》,认真处理好群众信访反映的事项,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信访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强化初信初访评估制度,抓好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排摸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制定了《杨浦区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信访人,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终结)工作,超额完成市规定的工作目标。    2011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有待更好的落实;三是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将在2012年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努力改进和完善。    2012年,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部署,不断优化审批方式、规范审批流程。在推进标准化管理方面,强化目录管理;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推进网上审批,实现数据共享。在推进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方面,继续深化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审改方案;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在效能监察方面,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选择部分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效能评估,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对在审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不及时不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以及胡乱履行职责等行为进行查处和追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增强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探索行政执法自由量裁权公开;继续深化审计公开;加强工程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和渠道作用,即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探索设立街道镇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点,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依申请公开的风险研判、协商会审和情况通报等机制,提高答复质量。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规定,巩固前阶段已经完成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成果,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继续完善我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公开发布制度,对区政府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法律审核,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加强核查梳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准入;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并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主体适格、执法案卷质量等进行抽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的漏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法制部门建设,配强配齐法制干部。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五、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制作,强化文书说理性,建立“行政复议白皮书”制度,将行政复议作为政府法制监督的重要抓手。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强化政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保障行政复议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六、完善公职人员学法制度。以分层分类为原则,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各类培训。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及依法行政重点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开展面上的法律培训,注重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以专业法为重点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法制讲座、案件旁听、案例讲评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本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审议意见    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意见。    2011年以来,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力度不够,有的应当全部公开而未完全公开,有的只公开程序内容而未公开实质性规定,有流于形式的问题,有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制度建设不能完全适应依法治区的需要,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公开制度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存在着应作为而不作为的现象,一些具体行政行为存有瑕疵,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杨浦实现“三区联动、创新驱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区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四方面建议: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在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中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提高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不断深化制度建设    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要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审批方式和流程,切实推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和实行目录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治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迟作为的问题。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相关制度。    三、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要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要把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法定标准,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抓实抓好。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登记制度,使执法活动规范有序。要积极研究探索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流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形成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四、着力抓好队伍建设    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结合“六五”普法的开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切实加强学习型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切实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坚守思想道德防线,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靠得住、法律意识强、执法水平高、作风过得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中,还要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备案制度。同时还要注重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两院”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方面也应作出制度性安排。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罗霞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孟根强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孙效读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余征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银娣的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卢焱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左卫东为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毓静为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阳为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俊彦为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金雪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田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    任命陆静为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李红珍为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王莉静为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吕亮为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曾冰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萍为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邵志勇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赵华强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局长;    任命高贺通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    任命王继烈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任命许峰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任命滕建为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顾军为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任命于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陆志平为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孙林贤为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任命董焕庆为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局长;    任命沈慧越为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玉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命樊永平、杨谢俊、朱爱华、黄敏、赵罡、潘洁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李翔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次会议情况出& 席魏伟明&忻伟君&杭开才&袁建民&麦碧莲&徐雪峰&石& 光&任大连刘永忠&许& 征&杨文渊&吴& 皓&吴晓童&汪春良&沈经良&张& 毅周华瑞&赵瑞云&施建平&顾建敏&钱& 樑&徐国民&陶& 岚&曹晓兵蔡& 敏&臧志军&&&&&&请& 假于& 洋&任建兴&李& 江&体& 圣&张春景&周& 海&姜立功&&
您是第位访问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