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目录 到期怎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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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1999年2月1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2号发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及《关于明确有关计量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复函》(桂质监函[号)第四条规定:
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对县级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单位、乡镇企业及所在县个体工商户生产列入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目录以外的计量器具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发证;负责对所在县级单位或个人《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发证。
四、行政审批条件
依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
1、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固定的生产场所, 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计量检测设施等;
(2)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或者检定方法)等;
(3)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定条件,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
(4)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状况符合生产的需要,承担出厂检定的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5)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6)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2、申请修理许可证:
(1)固定的修理场所,与修理、调试相适应的设备和工作环境;
(2)保证修理质量的检定条件,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
(3)修理人员的技术状况适应修理业务的需要,计量检定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4)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文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各县辖区内生产不列入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单位和柳州市内用进口零部件组装计量器具的单位申请制造、修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评价部分)》的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
六、申请材料
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2、制造单位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
3、三年以上的生产场所使用权属证明;
4、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
5、出厂检定用最高等级计量标准器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6、生产设备、过程检测设备和出厂检定(最终检验)设备一览表;
7、过程检测设备和出厂检定(最终检验)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报告》;
8、计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对应的记录格式;
9、产品铭牌样式、出厂合格印证样式、必要的封缄说明;
10、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的目录清单;
1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自评报告;
12、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
13、申请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
14、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及附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1、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每系列1500元,每型号150元;
2、法律依据:《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8]37号
十、咨询电话:0772-2626102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 2、申请书示范文本&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GXZJ-JL-JL-010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 南宁市海量仪表有限公司  (盖章)
主管单位:  (如没有不需填写) &  
申请日期:&2007  年  8&月&10 &日
填 写 说 明
许可证申请书中
1、所有制性质及隶属关系—填写国营单位及县、地市、省或部属;集体单位及县、乡镇或大队属。同时填写主管部门名称;
2、单位计量机构名称—填写申请单位内主管计量工作的机构名称,没有专设机构的也可以注明专职或兼职人员的名字;
3、单位计量机构的隶属关系—填写受厂长、质量科或其他机构领导;
4、生产管理情况—填写有关生产计量器具的部分,其他非计量器具不在内;
5、奖励情况—主要填写质量奖励的获奖名称和时间;
6、申报产品管理情况—要按申请的产品名称(用序号代替)分别填写,留的空白不够,可以加页加盖骑逢章;
7、产品关键生产设备、计量标准和产品关键检测设备—填写决定产品质量的主要设备和本单位已有的全部计量标准器;
8、有产证明文件中第一条是指由省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颁发的定型鉴定合格证;
9、有关证明文件中第二条是指省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形式批准证书;
10、有关证明文件中第三条包括部门和省级以上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种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有关证明文件第一、二两项,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前已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用提供;
12、有关证明文件第三、四、五项,对新开业还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用提供;
13、工装系数和标准化系数一按各行业规定填写;
14、测试能力指数一按国家计量局计量网络图设计规范计算填写;
15、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填写三份。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南宁市海量仪表有限公司
所有制性质
及隶属关系
南宁市科园大道15号
负责人姓名
单位计量机构的隶属关系
有证书的填写,无证书不填写
单位电话及
200(台件)
1000(万元)
全员劳动生产率天/人
0.5(万元)
300(万元)
计量人员数
固定资产不变价格
200(万元)
计量测试设备固定资产
300(万元)
二、申报项目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准确度
营业执照编号及发放日期
单相IC卡电能表
DDY108,5(20)A,
10(40)A,1.0级
2007年2月3日
三、申报产品管理情况
申报项目序号
技术标准编号
检定规程号
标准化系数
测量能力指数Mcp
JJG596-1999
申报项目序号
主件主项合 格 率
关键项次合 格 率
出厂一次性合格率
计量性能评价
申报项目序号
2条装配流水线
申报项目序号
标准和设备名称
单相电能表检定装置
(24表位)8台
四、有关证明文件
1、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合格证书;
2、计量器具新产品形式批准证书;
3、省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奖励证书或行检证书等;
4、计量定级、升级合格证书;
5、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计量器具的营业执照。
五、审批意见 &
审批单位名称
审批人(签名)
有效日期至
注:获证单位务必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复查,否则按新申报处理。
GXZJ-JL-JL-011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评审/企业自评报告
申请单位全称:               (盖章)
组织评审单位: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申报项目
计量器具名称
准确度等级/分辨力
第  页共  页
二、申报产品管理情况
申报项目序号
技术标准编号
检定规程编号
标准化系数
测量能力指数
第  页共  页
第  页共  页
第  页共  页
申报项目序号
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名称
第  页共  页
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
(2004年6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关于印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的通知》(国质检量[号)印发并执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依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1999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2号令发布&国家自1990年以来第二次修改&,并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企业制造计量器具应满足计量法制管理要求。
企业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必须对其生产条件进行考核。生产条件由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人员技术状况、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五个部分组成。
被考核企业产品的质量控制按《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和JJF《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计量法制管理要求
(一)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
(二)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产品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的要求。
(四)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出厂产品必须具有合格印证。
(六)申请许可证的新产品必须按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三)生产设施
(一)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手段的种类、数量、准确度和设备精度等能满足生产和工艺的要求。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装配调试、试验、包装、储存等相适应的工作环境条件。
(三)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
(四)出厂检定条件  
(一)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及其配套装置和检定环境条件必须满足出厂检定的要求。
(二)应根据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出厂检定人员,并经考核合格。
(三)出厂检定必须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进行。
(四)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出厂检定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条件的单位承担出厂检定,但应具有委托检定协议书。
(五)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应取得有效的检定证书或经校准满足要求。
(五)人员技术状况
(一)单位负责人应熟悉计量法规,重视产品质量。
(二)质量管理人员应了解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本职岗位职责和质量情况。
(三)技术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能较深入的了解本职范围内的产品关键技术,并能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四)各种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五)应制订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经常地进行计量知识、操作技术、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六)技术文件
应有国家、部门(行业)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没有上述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必须制订企业标准和检定方法。
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样。
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工艺文件。
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具有主要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记录。
能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出厂检定设备一览表。
(七)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在用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流转、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制度;
原始数据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和培训、考核、使用、奖惩制度;
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制度。
2、制订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
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制度;
成品、废品、返修品管理制度;
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用户服务制度;
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
(八)考核评审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考核不合格:
(1)计量法制管理要求中任意一条或一条以上达不到要求;
(2)没有产品标准;
(3)生产条件考核不合格。
2、生产条件考核时采用生产条件考核评分表(见附表)打分的方式进行。
3、以下情况下可减免或从简考核:
(1)对简易或产量小、更新快的计量器具,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部分的考核可从简。
(2)组装或改装计量器具的,其外购件、外协件必须具有进厂验收检测报告或具备检测条件的技术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生产设施的考核可从简。
(3)以书面形式委托出厂检定的单位,其出厂检定条件的考核可减免。
生产条件考核评分表说明
1、生产条件的考核采取评分的办法。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生产设施25分,出厂检定条件15分,人员技术状况10分,技术条件25分,管理制度25分。评分采取从标准分中扣分的办法,扣完为止,不给负分。
2、考核合格指标如下:
总得分率达75%以上;
并且,生产设施和出厂检定条件的得分率分别达75%以上。
3、如遇到减免考核的项目称缺项。缺项不得分。
4、得分率按下式计算:
例如:生产设施标准分为25分,其中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手段和工作环境条件的标准分分别为8分、8分、6分、3分。如工艺装备为缺项,其它项目得满分,则
生产设施得分率==100%
生产条件考核评分表
申请单位:
出厂检定条件
人员技术状况
考核组长(签字):       & 考核组员(签字):
考核日期:
一、生产设施(标准分25分)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生产设备种类、数量、精度、完好状况能满足生产和工艺要求。
(1)任抽三种设备检查,精度、数量、完好状况不能满足加工要求的,一台扣3分;
(2)主要生产设备缺一种扣3分,一般设备1台扣1.5分。
根据加工、装配的需要,应有数量、精度、种类符合要求的工艺装备。
(1)任抽三种工装,不能满足要求的,一种扣3分;
(2)主要工序工装缺一种扣2分。
根据产品零件加工、装配、调试需要,应有种类、数量、准确度符合要求的检测手段。
(1)任抽三台检测仪器设备,规格、功能、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的一台扣2分;
(2)配备不齐的,缺一种扣2分;
(3)没有合格证书的或超过有效期的,一台扣2分。
工作环境条件
(1)生产环境应清洁,物品堆放整齐。
(2)零部件工序流转应有必要工位器具。
(3)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抗干扰设施及环境温度等适应生产需要。
(1)生产环境不清洁、不整齐的扣2分;
(2)必要的工位器具,缺一种扣1分;
(3)温、湿度等环境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
二、出厂检定条件(标准分15分)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检定环境条件
(1)应有产品出厂检定场所。
(2)环境条件满足规程或技术标准的规定。
(3)房屋面积适应检定工作需要。
(1)没有固定场所的扣3分;
(2)环境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
(3)房屋面积不适应的扣1分。
(1)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和检定要求。
(2)检定人员应经考核合格。
(1)人员数量不足的扣1分;
(2)查检定原始记录,凡有一名无证人员从事检定工作的扣2分。
(1)出厂检定用的计量器具数量、准确度应满足检定工作需要。
(2)出厂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都应取得检定证书。
(3)最高标准计量器具应取得标准考核合格证书。
(1)计量器具数量、准确度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
(2)计量器具有一件无检定证书或超期使用的扣2分;
(3)最高计量标准有一项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扣2分。
执行规程和
出厂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
查检定原始记录,凡有一处未执行规程或检定方法的扣2分。
三、人员技术状况(标准分10分)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单位负责人
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重视产品质量。
采用座谈或个别谈话方式,了解有关内容熟悉程度:
(1)对计量法律法规不了解的扣1分;
(2)对质量重视不够的扣1分。
质量管理人员
应了解本职范围内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岗位职责、质量指标完成的情况,以及技术文件、资料、报表等。
任抽3名质量管理人员,通过座谈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了解,有一人对本职工作不够熟悉的扣0.5分。
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能较深入地了解本职范围内的产品关键技术,并能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任抽3人进行座谈或个别谈话,有一人对本职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不够了解的扣0.5分。
技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任抽3人进行考试或检查,有一人不合格的扣1分。
培训教育计划
应制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经常进行计量知识、操作技术、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
(1)无培训教育计划扣2分;
(2)不能提供考核原始记录的扣2分。
四、技术文件(标准分25分)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应具有保证产品图纸要求、能指导加工、装配、检验的各种工艺文件。
(1)没有工艺文件的扣8分;
(2)工艺文件不全的扣1分;
(3)任抽三个零部件的工艺卡,有一处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扣1分;
(4)任抽三个零部件的加工工艺卡,有一处不能保证图纸要求的扣1分;
(5)任抽三个部门相同的工艺文件各10项,有一处不统一的扣1分。
使用说明书
内容完整、正确,能指导用户正确安装和使用。
(1)没有使用说明书的扣2分;
(2)内容不全、不完整、有错误和缺点的,有1项扣0.5分。
零部件检验
和产品出厂
应有固定格式的检验记录单,反映出检验项目、检验条件、日期、检验设备、检验员签字等。
(1)无法提供记录的扣2分;
(2)记录单反映内容不全的,有一项扣0.2分。
设备一览表
应能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出厂检定设备一览表
(1)不能提供的扣1分;
(2)提供不全的,有一种扣0.2分。
五、管理制度(标准25分)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
计量管理制度
应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计量器具流转制度;周期检定制度;配备、维护保养制度;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管理制度;计量实验室工作制度;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奖励制度,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制度。
(1)没有计量管理制度的扣8分;
(2)制度内容不完全的,缺一项扣1分;
(3)有一项没有具体实施的扣1分。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方& 法在线办事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批类)
审批项目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 4、《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审批总时限:40个工作日
& 审批程序:
& 一、 受理
& 申报材料:
& 办理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须向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一式三份申请表,内容包括生产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型式批准或样机合格证书编号、产品标准及备案号、企业基本情况、主管部门意见、生产条件(包括关键设备、检定环境条件、出厂检定人员、检定用标准器、图纸、工艺文件、出厂检定文件、产品质量、计量管理制度)。
& 申办者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 1、申请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北京市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 3、计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文件);
& 4、《制造计量器具单位简况表》。
& 5、《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复查)考核表》(一式三份)
& 申办人应具备如下生产条件:
& 1、生产场所,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计量检测设施等;
& 2、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或者检定方法)等;
& 3、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定条件,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及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
& 4、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状况符合生产的需要,承担出厂检定的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 5、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 6、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 依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 标准:申办者提供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本岗位责任人员:计量监督处许可证审批人员
&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并聘请许可证考评员组成考评组对申办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 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申办人全部材料,并书面告之申办人缺陷内容,要求其备齐材料后重新申请。同时以书面形式传达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 时限:10个工作日
& 二、 审核
& 条件:考评组按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对申办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并提交评审考核报告。
& 依照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按照《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考核。
& 本岗位责任人员:计量监督外许可证审批人员
&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 对符合标准的;对不符合标准的,将评审材料退还企业。
时限:5个工作日
& 三、 复审
& 标准:同审核标准。
& 本岗位责任人:计量科许可证审批人员
& 岗位职责及权限:
& 对评审结论合格的,转入审定及发证程序;对审定结果不合格的,通知申办人,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后,重新审批。
& 时限:10个工作日
& 四、 审定及发证
& 标准:同审核标准
& 本岗位责任人:计量科许可证审批人员
& 岗位职责及权限:
& 按审定标准进行审定,无异议的,按程序制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异议的返回审核环节。
& 时限:5个工作日
& 五、 公告
& 本岗位责任人:计量科许可证办理人员
& 工作标准:
& 及时、准确地将已办证及增项的单位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告。
& 岗位责任及权限:
&&按审定结果公告,及时、准确。
& 时限: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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