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北省人民政府府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从哪里下载

关于公布已作废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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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省、烟台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已过期的行政执法证收回做注销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收回原证、且没有做遗失登报声明的,已由原证件持有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统一作废,现将这些证件的人员姓名、证件编号(见附件)予以公布,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 莱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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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科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2260 []
砀政办〔2010〕87号
关于切实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于明年1月1日启用。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系统全面、有效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是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系统正式启用准备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二、抓紧做好系统安装和信息录入上报工作。准确录入所有持有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及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信息,是系统有效运行并发挥功能的关键。系统正式启用前,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本单位正确安装有关系统软件,按期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
1.关于信息录入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指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2.关于信息审查汇总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皖政〔1997〕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所在部门的“三定”规定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录入后报送的执法人员信息,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汇总。
3.关于信息上报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将汇总的信息报宿州市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上报工作,法律性、技术性强,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尽快开展这项工作,务必在日之前完成人员信息上报工作。自日起,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原则上要通过信息系统申报。
三、有效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清理的范围是:持证(监督证除外)人员未取得与证件载明的执法种类相应的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持证人员已调离证件载明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持证人员为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不得履行执法职责的临时工、合同工的;持证人员有《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违法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暂扣或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各相关部门应将清理工作情况在12月底前将清理工作书面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工作中的有关重要情况,请及时告知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县政府法制办(电话:8095081)或安徽大鹏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联系。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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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服务指南 - 您正使用成都思晗科技“幼蚁服务”
主体: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服务指南
您正使用成都思晗科技“幼蚁服务”首页增值服务软件下载问题解答在线开通13.其他功能介绍五月 20, 20142 条评论(1)“资料修改”功能。操作方法:勾选上需要修改的数据,点“资料修改”, 进行修改,修改后“保存”,重新审核、上报。(2)“激活”功能。操作方法:点“制卡完毕”,勾选上要激活的数据,在“管理”里点“激活”。(3)“挂失”功能。操作方法:点“使用中”,勾选上数据,在”管理”按钮里“挂失”。阅读剩余部分 -12.年审是怎么操作的?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使用中的证件是须每年进行年审,年审由申领单位发起“年审申请”,当地法制办收到“年审申请”审批通过后,申领单位在证件背面粘贴当年的年审标签,证件年审就操作完成了。执法单位年审操作方法:在“年审管理”点“待发起”,勾选上要年审的数据,在“管理按钮里面点“年审申请”,如下
图所示:阅读剩余部分 -11.资料已经上报了,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资料上报后,请随时关注您当前证件的申报情况,各级法制办审核时,若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会将资料退回,您需要根据要求修改后重新审核上报。10.使用软件时,为什么有些按钮点不动呢?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请您在网站上下载IE8浏览器,设为您电脑默认的浏览器后,重新登录软件就能正常使用了。9.为什么会出现“无法连接到远程服务器”的问题?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是远程连接超时原因:使用专网的单位,是由于网关屏蔽了外部网络的两个端口,请联系上级单位网络管理员,开放这两个端口,就可以正常使用。8.登陆时为什么会出现“the string was not recognized as a valid DateTime”的提示?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1)控制面板-》区域和语言-》区域选项 下面点击 “自定义” 选择“日期”选项卡 在“长日期格式”下拉框选择 “yyyy年M月d日”点击“确定”。(2)删除LWS安装文件夹下面的“ServerUpdate.bin”文件,就可以正常登陆了 。7.为什么会出现“连接数据库失败”问题?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登陆时出现此提示,表示您登陆的是LWS老版软件,请将此程序卸载了,登陆 下载LWS2.1新版软件使用。6.为什么一登陆软件就要求我改密码?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考虑到数据安全性,所以使用单位第一次登陆时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后方可登陆软件。5.登录名加LAW与不加LAW的区别?五月 20, 20140 条评论答:一个使用单位是两套账号,高级权限账号不加LAW的,具有录入、审核、上报、日常管理等高权限。加LAW的账号是低级权限账号,只具有录入资料功能,没有其他操作权限,请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账号使用。
4.软件安装好后,为什么出现“未能加载文件或程序集”?
五月 20, 2014
答:出现此问题,请您在网站上下载.NET FRAMEWORK 2.0安装后,再次登录就可以正常使用。
3.请问最新软件版本是多少?
五月 20, 2014
答:目前最新的版本是LWS2.1,若您的电脑还不是最新版本,请您将以前的老版软件卸载后,下载安装目前最新版本LWS2.1使用。
2.填写申请表需要注意什么?
五月 20, 2014
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 ,
所在地区:市级单位选择XX市,县级单位选择XX县
报送单位:非垂管单位填写当地法制办,垂管单位填写上级单位。
1.什么情况时要填写《软件使用申请表》?
五月 20, 2014
答:申请表填写是针对首次安装办理的单位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思晗科技的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发送至您的邮箱。对于已经在使用软件的老用户不需要再次填写申请表。
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及要求
五月 19, 2014
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及要求
一、编号规则
(一)编号构成。行政执法证编号由执法区域代码、部门代码、执法人员编号三部分组成。其中执法区域代码应完整表示省、市(州)、县(市、区)及县以下区域,不得任意简略。
以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为例,执法证编号是:川F。其中川F01代表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39代表环保局,0001代表某执法人员。如图例:
阅读剩余部分 -
关于执法证件照片格式规定的通知
五月 19, 2014
尊敬的各使用单位:
执法证件照片是全省规范化的证件照片格式,各使用单位请务必按照如下规格进行自行调整和上报,以确保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一、执法证件照片规格:
1、数字相片为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着制式服装的应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2、规格:照片大小35*45毫米、长宽为:531像素(高)×413像素(宽)、精度300dpi、文件大小:40KB以下24位真彩色、存储压缩为6-8(photoshop品质高低)之间。
3、 照片背景:白底
二、不符合规定的照片规格如下:
1、红底照片(背景为红色)
2、照片中人物依墙而照
3、照片经过编辑处理后效果模糊、人物移位、重影、或者人物形象无法辨认的。
13.其他功能介绍
12.年审是怎么操作的?
11.资料已经上报了,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
10.使用软件时,为什么有些按钮点不动呢?
9.为什么会出现“无法连接到远程服务器”的问题?
热点问题kxcfzb发表在《1.什么情况时要填写《软件使用申请表》?》黑冰发表在《增值服务》yz发表在《软件下载》yz发表在《软件下载》yz发表在《软件下载》近期评论标签LAW
& 2014 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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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 2020
21:54, Process in 0.0071 second.关于全县2014年度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县府办 法制局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知,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6月份前完成全市新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现将培训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报名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的范围。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中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由该行政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根据上述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专门规定和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外,市、县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都应当申领由省政府统一制发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作为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唯一合法有效的执法身份证明。
  (二)资格条件。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镇(街道、开发区)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二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应当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中具备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工作以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为单位进行。各镇(街道、开发区)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核和上报参训人员,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编人员和工勤人员进入执法队伍。
  凡参加培训报名的人员须填写《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经所在单位和县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花名册》(见附表1),于 3月7日前将表格及电子版报县政府法制局,以便及时将培训报名情况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安排培训的具体时间和期次,凡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的,年内不再安排申领证件培训计划。(《登记表》及《花名册》电子表格到邮箱(密码fzj123456)下载)
  联系电话:法制局 4212580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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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行政执法培训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的通知
云府法〔2010〕190号
各州(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省级部门法制机构: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促进我省依法行政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意义重大。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办理工作,及时、准确将行政执法证件发送到执法人员手中,对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开展,十分重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严格按照《纲要》、《决定》和省政府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较好地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的新办、审验和换证工作,为我省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也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在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和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忽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按要求将行政执法培训纳入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长期不能得到应有的培训;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授课教师政治素质、法律知识、授课能力一般;有的擅自压缩培训时间,培训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培训教材不按人数配齐,参加培训人员缺乏教材;有的为了办理执法证件而谎报、虚报执法培训情况等等。二是轻视证件办理事务。有的地方和部门,不掌握、不了解所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不但不培训应当培训的执法人员,更不办理应当报送办理的行政执法证件,导致所辖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的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或者持失效证件执法;有的州市和省级部门,培训后不及时报送制证资料,导致发证延误;有的办证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收到证件后长期积压,不及时将证件发放到执法人员手中;有的单位经常调换办证人员,办证人员不会审查或者不认真审查上报的制证资料;制证资料不统一汇总、分类装订,制证卡填写内容不完整,漏填执法单位、出生年月等信息,填写内容不规范,字迹不清,照片错贴,一人在多份制证资料中重复出现等,造成经常发生错证、漏证、少证和多证的情况。另外,一些单位收到培训教材后没有及时进行清点,导致短缺和多发教材不能得到及时纠正等等。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问题,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和保证行政执法证件准确、快捷制作和发放,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培训
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掌握和明确行政执法培训主体、对象、时间、内容、师资、考试和培训计划等事项的内容。
(一)培训主体
1.州(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辖区行政执法培训;
2.省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法定授权执法组织可以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培训;
3.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备师资等条件的,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可以组织本辖区行政执法培训;
4.州(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法定授权执法组织,具备师资等条件的,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可以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培训。
(二)培训对象
1.新办证行政执法人员;
2.审验办证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跨行业调动从事新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按照新办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后换发新证。
(三)培训时间
1.新办证:5天以上;
2.审验办证:3天以上;
新办证和审验办证合并培训的,按照新办证时间要求培训。
(四)培训内容
1.新办证培训:法理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实务、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执法职业道德以及新颁布实施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2.审验办证培训: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执法职业道德以及新颁布实施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专门法和部门专业业务的培训,可以与本执法培训合并进行,但需增加相应培训时间。
配套使用《行政执法通论》、《行政执法必备》、《行政处罚案例选编》等教材。
(五)培训教师
经省政府法制办培训合格或者认可的人员,方可作为行政执法培训教师授课。州、市优秀授课教师,省政府法制办可以统一调配,异地授课。
(六)培训考试
培训主体组织考试,试题由省政府法制办题库提交,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视情形,省政府法制办不定期派员携带试题进行抽考。培训主体需将每一培训批次的时间、地点、人数,于培训开班3天前,书面传真报送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
(七)培训计划
每年年底,培训主体应当摸清本辖区、本系统下一年度新办证和审验办证人数,于次年一月底以前拟定出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及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新办证、审验办证大体人数,拟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授课教师等主要内容。
二、报送行政执法办证资料
报送规范、完整的办证资料,是准确、快速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基础。因此,各单位办证人员必须全面掌握下列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所需报送的全部资料及要求。资料使用表格报送的,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其要求填报的内容。
(一)培训情况必须统一报送的资料
1.行政执法培训通知;
2.培训须知及课程表;
3.考试成绩名册;
4.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汇总表。
汇总表反映每批次办证总数,培训主体必须按照栏目种类实际情况准确无误填报。
(二)具体办证必须分类报送的资料
⒈新办证类报送资料
(1)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证人员名册;
(2)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证审批表;
(3)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证制证资料卡;
(4)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委托执法证制证资料卡。
⒉审验续证类报送资料(适用证件使用四年期满,无损毁,仅在原证上打印延期时间类)
(1)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续证人员名册;
(2)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续证审批表。
⒊审验换证类报送资料(适用证件使用八年期满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换证的)
(1)证件内容不需变更的
1)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人员名册;
2)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审批表。
(2)证件内容需要变更的
1)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人员名册;
2)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审批表;
3)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制证资料卡。
审验换证的原执法证不需上交省政府法制办;证件内容不需变更的不再填报制证资料卡。
⒋损坏、遗失办证类报送资料
(1)云南省行政执法损坏、遗失重作证制证登记卡;
(2)重作证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填报云南省行政执法损坏、遗失重作证人员名册。
遗失办证的,需要有登报公告和本单位出具的证明。
⒌中途换证类报送资料
(1)云南省行政执法中途换证人员名册;
(2)云南省行政执法中途换证审批表;
(3)云南省行政执法中途换证制证资料卡。
此类换证适用执法单位名称、岗位职务变动等情况。
三、具体要求
⒈各培训主体应当相互沟通,不得相互推诿或者重复培训执法人员,造成漏培或者交叉重复培训。
⒉办证资料应当以培训批次报送。要按照培训一批、报送一批的要求,及时报送办证资料,不得拖延和积压。数量多的批次,由专人报送和接收,以免邮寄丢失。
特别注意,每一批次报送办证资料必须有:行政执法培训通知、培训须知及课程表、考试成绩名册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汇总表。
其他分类办证表格按新办证类、审验续证类、审验换证类、损坏遗失类和中途换证类等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并分类装订完毕后一并报送。
其中,审验续证类表格和所收交相应证件必须单独装订,以便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尽快办理该证件类续证工作,办证人员及时将证件发送到执法人员手中;仅在原证上打印延期时间的审验续证,培训主体或者用证单位可派专人送审,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两天内办交送审人。
每位执法人员只能填报一类办证资料,不得重复。
⒊各培训主体和用证单位,要保持办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证件管理,对本地、本系统和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登记造册,做好证件信息保存和备案工作,负责收回和销毁不能继续使用的行政执法证件,收到办好的证件后,务必于5个工作日内把证件发送到执法人员手中。
各培训主体要做好教材匹配的订购工作,收到教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及时清点,如果数量不符必须及时告知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补齐,超过5个工作日视为教材准确送达,教材款项务必当年清结,当年不能清结的,说明理由后于次年清结。教材内容错误、缺页、白页等,随时可以向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调换。
⒋办证资料必须规范、完整。一是条件具备的要用电脑打印;条件不具备的,应当正楷填写,字迹必须清楚。二是审批表、制证资料卡、登记卡,填写的信息要完整、准确和规范。制证资料卡上“出生年月”栏填写某年(四位数)某月(两位数)。“职务”栏填写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职称。属非领导职务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职务名称填写,不得填写管理员、信息员、培训员、工作人员、队员之类的名称。“执法单位”栏填写某市(县)某单位。民族自治县的,填写简称即可。“执法类别”栏直接按单位职能填写,不填写某“行政执法”字样,如审计机关,执法类别填写“审计”即可。“执法区域”栏填写某县某乡(镇),不填写某“县辖区”、某“县境内”之类的用语。
⒌各培训主体和用证单位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不收取办证费用。制作行政执法证件所需费用,由省政府法制办向省财政厅申报统一拨付。
6.逐步实行网上报送、审查、制作办证资料。待省法制办正在开发的“云南省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有条件的培训主体要按照无纸化办公的要求,逐步实行从网上整理、初审、上报办证资料。
7.各培训主体接此通知后务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以往有关具体工作要求与此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同时启用本通知所附的各种新表格,表格可上网下载或者向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索取。原有办证表格等同时废止。
8.本通知下发后,行政执法培训和报送办证资料,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各培训主体务必首先对各用证单位报送的办证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办证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重新填报。
行政执法培训和办证工作,将以一定分值纳入省政府对16州市和省级部门行政执法考评的内容。
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王恭前&& 电话:&&
&&&&&& &李胜利&& 电话:&&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汇总表
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证人员名册
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证审批表
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证制证资料卡
云南省行政执法新办委托执法证制证资料卡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续证人员名册(适用仅在原证上打印延期时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续证审批表(适用仅在原证上打印延期时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人员名册(适用证件内容不需变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审批表(适用证件内容不需变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人员名册(适用证件内容需要变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审批表(适用证件内容需要变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审验换证制证资料卡(适用证件内容需要变更类)
云南省行政执法损坏、遗失重作证人员名册(适用10人以上)
云南省行政执法损坏、遗失重作证制证登记卡
云南省行政执法中途换证人员名册
云南省行政执法中途换证审批表
云南省行政执法中途换证制证资料卡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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