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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0&条记录&nbsp第&1&nbsp页/共&3&页&每页&40&条记录&&&1&&&&&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弱电设备的询价公告- 浙江省招标-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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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弱电设备的询价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庭弱电设备
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临采2014-(XJ)208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弱电设备,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报价系统。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8:00-11:30
14:00-17:00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日08:00时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或www.)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询价文件售价(元):
(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年12月17日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年12月17日08:00时至日11:00时登陆网上竞价系统提交报价,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报
价,一律无效(在投标时间内可多次提交,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有效)。
注:接受网上投标的条件:
、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
、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
、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七、报价开始时间:
年12月17日
八、开标时间:日11:00时。除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公示外,其它供应商的报价不再公示。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的
投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922。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凯歌路
号,邮编: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截止之前
(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
卡)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并到中心
区一楼财务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开具收据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可退回。
十、其他事项:
1、进口产品不在本次采购之列;
、在网上投标开始之前修改采购清单,不再另行通知;
、成交标准:本次询价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购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采购预算价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人。具体办法如下:(1)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大于或等于三家及以上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经采购人认可,可认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3)以上二种情况下如出现投标供应商报价相同,则最早提交报价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违约责任:如供应商在投标中有串标、拢标等违法行为或中标后放弃中标等行为,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外再按相应制度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中标人必须是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
、网上竞价操作说明详见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联系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中标结果
&&&&&&&&&&必联公司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27 号欢迎来到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干〔2013〕14号
&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党工委和管委会,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厅函〔2013〕57号)精神,要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优秀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临海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搞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当书面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二、推荐名额和方法。省里分配给台州市的推荐名额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个。请各单位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荐,不再参加我市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呈报单位要按规定填写呈报审批表,另附个人(集体)简介、详细的事迹材料,一式5份,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初步筛选报台州市,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向省里推荐对象。
三、材料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在6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市人力社保局(连同电子版),联系人:李宗伟,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7日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印发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
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公务员队伍,推进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95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结合中央4部门的评选表彰,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列入公务员范围的7类机关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 (二)推荐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3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1个;评选推荐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4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3个。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荐,不再参加地方推荐。各地各部门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 &二、评选条件
&&&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强;
2.理想信念坚定,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模范作用突出;
&&& 4.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权力观、政绩观,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成绩卓著;
5.带头创先争优,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乃至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 6.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腐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斗争中取得突出业绩;
&&& 7.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条件
&&&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高效;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纪律严明,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勤俭节约,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决策科学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深受群众拥戴;
4.公务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带头创先争优,坚持科学发展,勇于改革创新,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人员整体素质好,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5.事迹突出,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首位,秉公尽职,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成绩显著、堪称楷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乃至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6.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 (一)评选程序
逐级推荐。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本次评选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上报。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意见,切实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的对象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各市推荐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和政府人力社保局审核,在本地区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并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省级各部门(单位)有合适对象也可推荐,在本部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的推荐对象,经所在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在本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地各部门在上报推荐对象时应明确1名个人和1个集体作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如无合适对象的也可不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进行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评定。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中择优评选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和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并按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二)工作要求
&&& 1.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 2.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推荐人选时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
&&& 3.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县处级公务员控制在20%以内,厅局级以上个人和集体不参加评选。
4.严肃纪律,从严把关。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事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所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选的排序,认真填写《&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审批表》(附件3)、《&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审批表》(附件4)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征求意见表》(附件5),并附200字左右的个人(集体)简介、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公示材料等,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审批表等可到浙江省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一同于 6月25日前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材料(包括以往的宣传报道、模范事迹及表彰决定、证明等)可另附。
&& &四、表彰奖励形式
&&& 经评选确定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于年底前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分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及证书,其中&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坚持标准,严格质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开展。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务员局),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六、宣传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使评选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成为弘扬公务员精神的过程。积极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先进事迹,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马红
&&& 联系电话:(91
传真:(40
&&& 联系人:省公务员局考核与奖励处&沙小军
联系电话(传真):(45
E-mail:kjc@
附件:1.&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3.&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审批表
4.&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审批表
&&&& 5.&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征求意见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3年5月29日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吴顺江&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鲍洪俊&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国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员:王恭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 陆&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 潘育萍&浙江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潘育萍(兼)
成&员:李启再 浙江省公务员局考核与奖励处处长
&&&&&&& 马&红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
&&& 蒋余鹰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 洪&伟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
沙小军 浙江省公务员局考核与奖励处副调研员
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系统)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全省工商系统
全省质监系统
全省国土系统
全省国家安全系统
全省地税系统
全省法院系统
全省检察院系统
全省公安系统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说明:拟表彰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3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1个;向国家推荐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4名(表彰3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3个(表彰2个)。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审批表
&&&&&&&&&&&&&&&&&&&&&&&&&&&&&&&&&& &填表时间: &&年&&月&&日&&&&&&&&&&&&&&&&&&&&&&&&&&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组织&&&&&&&&&&&& 或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市组织或&&&&&&&&&&&&&&&&&&&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办公室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省级主管部门意见指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审批表&&&&&&&&&&&&&&&&&&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申报机关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组织
或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办公室初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省级主管部门意见指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干部管理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
2. 此表一式6份,随审批表一并报送。
国内人社局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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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为群众信息安全加把“锁”
市社保局启用指纹机
作者:徐希、刘华健 &&来源:&&时间:日 21:52:27&
&&& 近日,记者在市社保局看到,工作人员在登陆&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为群众办理业务时,不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而是将手指轻轻放在桌面上一个卡片大小的机器上,短短几秒钟就完成了信息管理系统的登陆。
&&& &这个是指纹机,我们现在登陆社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时候只要按一下就能直接进去了,以前都是输密码进去的。&工作人员介绍,指纹机使用以后,方便了不少,也专人专用,不怕密码泄露。
&&& &原来我们的工作人员采用工号和密码进行登陆,不仅费时,而且在输入密码过程中还有可能造成密码泄露。从本月初开始,我们统一采购了70余台指纹机并全部投入使用。&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窗口工作人员事先录入指纹样本,建立一个指纹电子档案,并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职责给予不同的权限,工作人员每办理一笔,系统都会记录是哪位工作人员办理的,做到有据可查。
&&& 据了解,市社保局每天有7000余人次市民前来办理和咨询各项业务,指纹机投入使用后,该局借助这一高科技手段将能更好地保证群众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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