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问题题:1+1=?

有没有一进制啊?一进制下1+1=几? - 知乎22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分享邀请回答5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3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1到底等于几?_百度知道
1+1到底等于几?
让我满意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第一种答案:1+1=0 (是头脑比较零活的人) 这种人适合做人事工作,他可以用一个人对付另一个人,自己鱼翁得利,比较会整人,仕途会爬的很快,用谁交谁,真正的朋友很少。
第二种答案:1+1=1 (学历可能比较高,明知道等于二,但认为不会出现这么简单的问题,脑子比较复杂) 这类人的优点是一般具有管理协调能力,具有凝聚力,能让两个人拧成一股绳,这种人适合做企业的领导者。
第三种答案:1+1=2 (一般幼儿园小朋友会脱口而出) 这类人具有原则性,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我都按规律办事,做事严谨,比较适合做学者,科学家,如搞搞&神七&等 第四种答案:1+1=3 (属于家庭主妇型), 这样的人将来一定会是好丈夫、好妻子型,会生活的人,和这样的人结婚比较幸福。
第五种答案:1+1&2 (是外向型人,做事有激情) 这样的人能把每个事物的优点发现出来。有头脑。能把有限的力量发挥至无限,可以做政治家、军事家等。
第六种答案:1+1=王 (属于不无正业型,也可能是小学在读) 这样的人做科研工作或做技术开发。空间思维能力比较强。
第七种答案:1+1=丰 (很冷静,看问题有深度) 这种人做发明家比较合适,想象力丰富,而且逻辑思维能力强。
第八种答案:1+1=田 (很有思想,喜欢换位思考) 这种人空间想象力丰富.做设计师比较合适。 第九种答案:是小孩子回答的。 (这种人很难归类)
1+1=2小学会脱口而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1=2 在现代的精密科学中,特别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广泛地运用着公理法。公理法是从某一科学的许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题,对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义,而这一学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下定义;对这些基本命题(也叫公理)也不给予论证,而这一学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题却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中推出。这样构成的理论体系就叫公理体系,构成这种公理体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
1+1=2 就是数学当中的公理,在数学中是不需要证明的。又因为1+1=2是一切数学定理的基础,所以它也是无法用数学的方法证明的。 至于“1+1为什么等于2?”作为一个问题,没要求大家必须用数学的方法证明,其实只要说明为什么1+1=2就可以了,可以说这是定义,也可以说这是公理。不过用反证法还是可以证明的:假设1+1不等于2,则数学就是一锅粥,凡是用到数学的地方都是一锅粥,人类社会就乱了套了,所以1+1必须等于2。1+1=2看似简单,却对于人类认识世界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就像一个小孩滚雪球的过程:第一步,小孩先要用双手捧一捧雪,这一捧雪就相当于人类对世界的感性认识。第二步,小孩把手里的雪捏紧,成为一个小雪球,这个小雪球就相当于人类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形成了概念。于是就有了1。第三步,小孩把雪球放在地上,发现雪球可以粘地上的雪,这就相当于人类的理性认识。雪可以粘雪,相当于1+1=2。第四步,小孩把粘了雪的雪球在雪地上滚一下,发现雪球粘雪后越来越大,这就相当于人类认识世界的高级阶段,可以进入良性循环了。相当于2+1=3。1,2,3可以排成一个最简单的数列,但是可以演绎至无穷。 有了1只是有了概念,有了1+1=2才有了数学,有了2+1=3才开始了数学的无穷变化。 物理学与1+1=2的关系 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有已知到未知的过程。
在数学当中已知1、2、3,则可以至于无穷,什么是物理学当中的1、2、3呢?通常它们代表着:质量、长度、时间等基本物理概念相当于1,它们是组成物理学宏伟大厦的砖和瓦;牛顿运动定律相当于2,它使我们有了真正的物理学和科学的物理分析方法;力学的相对性原理相当于3,使牛顿运动定律可以广泛应用。在经典物理学中一切都是确定无疑的,有了已知条件,我们就可以推出未知。当年徐迟的一篇报告文学,中国人知道了陈景润和歌德巴赫猜想。
那么,什么是歌德巴赫猜想呢?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如6=3+3,12=5+7等等。公元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学家都不能证明,这个猜想便引起了许多数学家的注意。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当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从此,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
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 2”的形式。 在陈景润之前,关於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证明了‘“9 +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 7”, “4 + 9”, “3 + 15”和“2 + 366”。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和“2 +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 5”, 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 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 3 ”。 1966年,中国的陈景润证明了 “1 + 2 ”。从1920年布朗证明&9+9&到1966年陈景润攻下“1+2”,历经46年。
自&陈氏定理&诞生至今的30多年里,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猜想的进一步研究,均劳而无功。 布朗筛法的思路是这样的:即任一偶数(自然数)可以写为2n,这里n是一个自然数,2n可以表示为n个不同形式的一对自然数之和: 2n=1+(2n-1)=2+(2n-2)=3+(2n-3)=…=n+n 在筛去不适合哥德巴赫猜想结论的所有那些自然数对之后(例如1和2n-1;2i和(2n-2i),i=1,2,…;3j和(2n-3j),j= 2,3,…;等等),如果能够证明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例如记其中的一对为p1和p2,那么p1和p2都是素数,即得n=p1+p2,这样哥德巴赫猜想就被证明了。前一部分的叙述是很自然的想法。关键就是要证明&#39;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39;。目前世界上谁都未能对这一部分加以证明。要能证明,这个猜想也就解决了。 1+1=?不就是等于二吗?是的,的确是这样。但是这个二却不可小觊。2可以分解成1+1、0.1+1.9、0.5+1.5……1里面的成分是:0.5+0.5、0.1+0.9、0.56+0.44…换个角度1+1虽然等于二但是却有许多含义。譬如说1+1=2分解后就是:0.5+0.5+1=2 其中0.5+0.5=天生+后天培养;1=汗水。这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一个公式。当然要是换个角度,聪明的人就知道凡事无绝对。答案不可能只有1个,含义亦是如此。
1+1从脑筋急转来说也可以等于一个数字“王”、田、甲。
引用lihan1985912的回答:第一种答案:1+1=0 (是头脑比较零活的人) 这种人适合做人事工作,他可以用一个人对付另一个人,自己鱼翁得利,比较会整人,仕途会爬的很快,用谁交谁,真正的朋友很少。
第二种答案:1+1=1 (学历可能比较高,明知道等于二,但认为不会出现这么简单的问题,脑子比较复杂) 这类人的优点是一般具有管理协调能力,具有凝聚力,能让两个人拧成一股绳,这种人适合做企业的领导者。
第三种答案:1+1=2 (一般幼儿园小朋友会脱口而出) 这类人具有原则性,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我都按规律办事,做事严谨,比较适合做学者,科学家,如搞搞&神七&等 第四种答案:1+1=3 (属于家庭主妇型), 这样的人将来一定会是好丈夫、好妻子型,会生活的人,和这样的人结婚比较幸福。
第五种答案:1+1&2 (是外向型人,做事有激情) 这样的人能把每个事物的优点发现出来。有头脑。能把有限的力量发挥至无限,可以做政治家、军事家等。
第六种答案:1+1=王 (属于不无正业型,也可能是小学在读) 这样的人做科研工作或做技术开发。空间思维能力比较强。
第七种答案:1+1=丰 (很冷静,看问题有深度) 这种人做发明家比较合适,想象力丰富,而且逻辑思维能力强。
第八种答案:1+1=田 (很有思想,喜欢换位思考) 这种人空间想象力丰富.做设计师比较合适。 第九种答案:是小孩子回答的。 (这种人很难归类)
应该还有等于11
解:因为1=1,所以1+1=2,1-1=1+(-1)=0,1×1=1,1÷1=1×(1/1)=1。综上所述:在十进制中乘法口诀有意义。
6条折叠回答
其他7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当前位置:
>>>阅读下列因式分解的过程,再回答所提出的问题:1+x+x(x+1)+x(x+1)..
阅读下列因式分解的过程,再回答所提出的问题:1+x+x(x+1)+x(x+1)2=(1+x)[1+x+x(1+x)]=(1+x)2[1+x]=(1+x)3。(1)上述分解因式的方法是(&&& ),共应用了(&&& )次;(2)若分解1+x+x(x+1)+x(x+1)2+…+x(x+1)2010,则需要应用上述方法(&&& )次,分解因式后的结果是(&&& );(3)请用以上的方法分解因式:1+x+x(x+1)+x(x+1)2+…+x(x+1)n(n为正整数),必须有简要的过程。
题型:解答题难度:中档来源:河南省期末题
解:(1)提取公因式;2;(2)2010;(1+x)2011;(3)解:原式=(1+x)[1+x+x(1+x)+…+x(1+x)(n﹣1)]=(1+x)2[1+x+x(1+x)x(1+x)(n﹣2)]=(1+x)n+1。
马上分享给同学
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阅读下列因式分解的过程,再回答所提出的问题:1+x+x(x+1)+x(x+1)..”主要考查你对&&公因式,因式分解&&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现在没空?点击收藏,以后再看。
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公因式因式分解
公因式:是只有多项式才有的,是指这个多项式中各项都具有的公共因式。它可以是一个单项式,也可以是一个多项式,还可以是一个单项式与一个多项式的积。公因式的求法:系数:各项系数的最大公约数;字母:各项都含有的字母;指数:相同字母的最低次幂。提公因式法:一般地,如果多项式的各项有公因式,可以把这个公因式提到括号外面,将多项式写成因式乘积的形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提公因式法。确定公因式的一般步骤:(1)如果多项式是第一项系数是负数时,应把公因式的符号“-"提取。(2)当各项系数都是整数时,取多项式各项系数的最大公约数为公因数的系数。(3)把多项式各项都含有的相同字母(或因式)的最低次幂的积作为公因式的因式。上述步骤不是绝对的,当第一项是正数时步骤(1)可省略。注意:如果多项式的第一项是负的,一般要提出负号,使括号内第一项系数是正的。提出“-”号时,多项式的各项都要变号。例:3x+6+x+y+xy+1=3(x+2)+(x+xy)+(y+1)=3(x+2)+x(1+y)+(y+1)=3(x+2)+(x+1)(y+1)可见提公因式法也是需要一定的技巧。再看一道例题:(x-y)2+y-x=(y-x)2+(y-x) (技巧就在这一步)=(y-x+1)(y-x)注意:如果多项式的第一项是负的,一般要提出负号,使括号内第一项系数是正的。如:口诀:找准公因式,一次要提净;全家都搬走,留1把家守;提负要变号,变形看奇偶。提取公因式法的解题步骤:提取公因式法是因式分解的一种基本方法。如果多项式的各项有公因式,可以把这个公因式提取出来作为多项式的一个因式,提取公因式后的式子放在括号里,作为另一个因式。提取公因式是乘法分配律的逆运算,其最简形式为:ma+mb+mc=m(a+b+c)。
利用提公因式法分解因式时,一般分两步进行:(1)提公因式:把各项中相同字母或因式的最低次幂的积作为公因式提出来;当系数为整数时,还要把它们的最大公约数也提出来,作为公因式的系数;当多项式首项符号为负时,还要提出负号。(2)用公因式分别去除多项式的每一项,把所得的商的代数和作为另一个因式,与公因式写成积的形式。由于题目形式千变万化,解题时也不能生搬硬套。例如,有的需要先对题目适当整理变形;有的分解因式后多项式因式中有同类项的还要进行合并化简;还有的提取公因式后能用其他方法继续分解。其中,以(a-b)×(a+b)为例定义:把一个多项式化为几个整式的积的形式,这种变形叫做把这个多项式因式分解,也叫作把这个多项式分解因式。它是中学数学中最重要的恒等变形之一,它被广泛地应用于初等数学之中,是我们解决许多数学问题的有力工具。因式分解没有普遍适用的方法,初中数学教材中主要介绍了提公因式法、运用公式法、分组分解法。而在竞赛上,又有拆项和添减项法,十字相乘法,待定系数法,双十字相乘法,对称多项式,轮换对称多项式法,余式定理法,求根公式法,换元法,长除法,短除法,除法等。注意四原则:1.分解要彻底(是否有公因式,是否可用公式)2.最后结果只有小括号3.最后结果中多项式首项系数为正(例如:)不一定首项一定为正。因式分解中的四个注意:①首项有负常提负,②各项有“公”先提“公”,③某项提出莫漏1,④括号里面分到“底”。现举下例,可供参考。例:把-a2-b2+2ab+4分解因式。解:-a2-b2+2ab+4=-(a2-2ab+b2-4)=-[(a-b)2-4]=-(a-b+2)(a-b-2)这里的“负”,指“负号”。如果多项式的第一项是负的,一般要提出负号,使括号内第一项系数是正的;
这里的“公”指“公因式”。如果多项式的各项含有公因式,那么先提取这个公因式,再进一步分解因式;
这里的“1”,是指多项式的某个整项是公因式时,先提出这个公因式后,括号内切勿漏掉1。
分解因式,必须进行到每一个多项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为止。即分解到底,不能半途而废的意思。其中包含提公因式要一次性提“干净”,不留“尾巴”,并使每一个括号内的多项式都不能再分解。在没有说明化到实数时,一般只化到有理数就够了,有说明实数的话,一般就要化到实数!由此看来,因式分解中的四个注意贯穿于因式分解的四种基本方法之中,与因式分解的四个步骤或说一般思考顺序的四句话:“先看有无公因式,再看能否套公式,十字相乘试一试,分组分解要合适”等是一脉相承的。分解步骤:①如果多项式的各项有公因式,那么先提公因式;②如果各项没有公因式,那么可尝试运用公式、十字相乘法来分解;③如果用上述方法不能分解,那么可以尝试用分组、拆项、补项法来分解④分解因式,必须进行到每一个多项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为止。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先看有无公因式,再看能否套公式。十字相乘试一试,分组分解要相对合适。”
分解因式技巧掌握:①分解因式是多项式的恒等变形,要求等式左边必须是多项式②分解因式的结果必须是以乘积的形式表示③每个因式必须是整式,且每个因式的次数都必须低于原来多项式的次数④分解因式必须分解到每个多项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为止。注:分解因式前先要找到公因式,在确定公因式前,应从系数和因式两个方面考虑。
主要方法:1.提取公因式法:如果一个多项式的各项有公因式,可以把这个公因式提出来,从而将多项式化成两个因式乘积的形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提公因式法。提公因式法基本步骤:(1)找出公因式(2)提公因式并确定另一个因式:①第一步找公因式可按照确定公因式的方法先确定系数再确定字母②第二步提公因式并确定另一个因式,注意要确定另一个因式,可用原多项式除以公因式,所得的商即是提公因式后剩下的一个因式,也可用公因式分别除去原多项式的每一项,求的剩下的另一个因式③提完公因式后,另一因式的项数与原多项式的项数相同。2.公式法:把乘法公式的平方差公式和完全平方公式反过来,得到因式分解的公式:平方差公式:a2-b2=(a+b)·(a-b);完全平方式:a2±2ab+b2=(a±b)2;立方差公式:。3.分组分解法:利用分组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分组分解法,ac+ad+bc+bd=a·(c+d)+b·(c+d)=(a+b)·(c+d)其原则:①连续提取公因式法:分组后每组能够分解因式,每组分解因式后,组与组之间又有公因式可提。②分组后直接运用公式法:分组后各组内可以直接应用公式,各组分解因式后,使组与组之间构成公式的形式,然后用公式法分解因式。4.十字相乘法:a2+(p+q)·a+p·q=(a+p)·(a+q)。5.解方程法:通过解方程来进行因式分解,如x2+2x+1=0 ,解,得x1=-1,x2=-1,就得到原式=(x+1)×(x+1)6.待定系数法:首先判断出分解因式的形式,然后设出相应整式的字母系数,求出字母系数,从而把多项式因式分解。 例:分解因式x -x -5x -6x-4 分析:易知这个多项式没有一次因式,因而只能分解为两个二次因式。 解:设x -x -5x -6x-4=(x +ax+b)(x +cx+d) = x +(a+c)x +(ac+b+d)x +(ad+bc)x+bd 所以 解得 a=1,b=1,c=-2,d=-4则x -x -5x -6x-4 =(x +x+1)(x -2x-4)
发现相似题
与“阅读下列因式分解的过程,再回答所提出的问题:1+x+x(x+1)+x(x+1)..”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165150424670515396299013899019547969据说90%的人会答错1+1+1+1+1 1+1+1+1+1 1+1x0+1=?_百度知道
据说90%的人会答错1+1+1+1+1 1+1+1+1+1 1+1x0+1=?
我有更好的答案
301+1+1+1+11+1+1+1+11+1×0+1=(1+1+1+1+1+1+1+1)+(11+11)=8+22=30每一行的最后一个和它下面一行的第一个之间没有加号因为这个算式是用长方形框框围起的第一行最后面的“ +1”和第二行最前面的“1 ” 是连在一起的。连起来就变成了“ +11 ”第二行最后面的“ +1”和第三行最前面的“1 ” 是连在一起的。连起来也变成了“ +11”
采纳率:100%
等于三十,望采纳,谢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因为有8个1,一个0,两个11.一乘一加就算出来了。
等于三十,望采纳,谢谢。
你都写成这样了,要是还答不出来,只能说明没念过小学。结果是30。不用谢了
多项式 先乘除后加减 所以=12
38条折叠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陈景润提出的1+1=1是什么回事?_百度知道
陈景润提出的1+1=1是什么回事?
陈景润提出的1+1=1是什么回事?
我有更好的答案
当年徐迟的一篇报告文学,中国人知道了陈景润和歌德巴赫猜想。 那么,什么是歌德巴赫猜想呢?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如6=3+3,12=5+7等等。公元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学家都不能证明,这个猜想便引起了许多数学家的注意。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当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从此,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 2”的形式。 在陈景润之前,关於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 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证明了‘“9 +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 7”, “4 + 9”, “3 + 15”和“2 + 366”。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和“2 +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 5”, 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 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 3 ”。 1966年,中国的陈景润证明了 “1 + 2 ”。 从1920年布朗证明&9+9&到1966年陈景润攻下“1+2”,历经46年。自&陈氏定理&诞生至今的30多年里,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猜想的进一步研究,均劳而无功。 布朗筛法的思路是这样的:即任一偶数(自然数)可以写为2n,这里n是一个自然数,2n可以表示为n个不同形式的一对自然数之和: 2n=1+(2n-1)=2+(2n-2)=3+(2n-3)=…=n+n 在筛去不适合哥德巴赫猜想结论的所有那些自然数对之后(例如1和2n-1;2i和(2n-2i),i=1,2,…;3j和(2n-3j),j=2,3,…;等等),如果能够证明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例如记其中的一对为p1和p2,那么p1和p2都是素数,即得n=p1+p2,这样哥德巴赫猜想就被证明了。前一部分的叙述是很自然的想法。关键就是要证明&#39;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39;。目前世界上谁都未能对这一部分加以证明。要能证明,这个猜想也就解决了。 然而,因大偶数n(不小于6)等于其对应的奇数数列(首为3,尾为n-3)首尾挨次搭配相加的奇数之和。故根据该奇数之和以相关类型质数+质数(1+1)或质数+合数(1+2)(含合数+质数2+1或合数+合数2+2)(注:1+2 或 2+1 同属质数+合数类型)在参与无限次的&类别组合&时,所有可发生的种种有关联系即1+1或1+2完全一致的出现,1+1与1+2的交叉出现(不完全一致的出现),同2+1或2+2的&完全一致&,2+1与2+2的&不完全一致&等情况的排列组合所形成的各有关联系,就可导出的&类别组合&为1+1,1+1与1+2和2+2,1+1与1+2,1+2与2+2,1+1与2+2,1+2等六种方式。因为其中的1+2与2+2,1+2 两种&类别组合&方式不含1+1。所以1+1没有覆盖所有可形成的&类别组合&方式,即其存在是有交替的,至此,若可将1+2与2+2,以及1+2两种方式的存在排除,则1+1得证,反之,则1+1不成立得证。然而事实却是:1+2 与2+2,以及1+2(或至少有一种)是陈氏定理中(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素数的和,或一个素数与两个素数乘积的和),所揭示的某些规律(如1+2的存在而同时有1+1缺失的情况)存在的基础根据。所以1+2与2+2,以及1+2(或至少有一种)&类别组合&方式是确定的,客观的,也即是不可排除的。所以1+1成立是不可能的。这就彻底论证了布朗筛法不能证&1+1&。 由于素数本身的分布呈现无序性的变化,素数对的变化同偶数值的增长二者之间不存在简单正比例关系,偶数值增大时素数对值忽高忽低。能通过数学关系式把素数对的变化同偶数的变化联系起来吗?不能!偶数值与其素数对值之间的关系没有数量规律可循。二百多年来,人们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最后选择放弃,另找途径。于是出现了用别的方法来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人们,他们的努力,只使数学的某些领域得到进步,而对歌德巴赫猜想证明没有一点作用。 歌德巴赫猜想本质是一个偶数与其素数对关系,表达一个偶数与其素数对关系的数学表达式,是不存在的。它可以从实践上证实,但逻辑上无法解决个别偶数与全部偶数的矛盾。个别如何等于一般呢?个别和一般在质上同一,量上对立。矛盾永远存在。歌德巴赫猜想是永远无法从理论上,逻辑上证明的数学结论。 “用当代语言来叙述,哥德巴赫猜想有两个内容,第一部分叫做奇数的猜想,第二部分叫做偶数的猜想。奇数的猜想指出,任何一个大于等于7的奇数都是三个素数的和。偶数的猜想是说,大于等于4的偶数一定是两个素数的和。”(引自《哥德巴赫猜想与潘承洞》) 关于歌德巴赫猜想的难度我就不想再说什么了,我要说一下为什么现代数学界对歌德巴赫猜想的兴趣不大,以及为什么中国有很多所谓的民间数学家对歌德巴赫猜想研究兴趣很大。 事实上,在1900年,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在世界数学家大会上作了一篇报告,提出了23个挑战性的问题。歌德巴赫猜想是第八个问题的一个子问题,这个问题还包含了黎曼猜想和孪生素数猜想。现代数学界中普遍认为最有价值的是广义黎曼猜想,若黎曼猜想成立,很多问题就都有了答案,而歌德巴赫猜想和孪生素数猜想相对来说比较孤立,若单纯的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对其他问题的解决意义不是很大。所以数学家倾向于在解决其它的更有价值的问题的同时,发现一些新的理论或新的工具,“顺便”解决歌德巴赫猜想。 例如: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是:素数的公式。若这个问题解决,关于素数的问题应该说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为什么民间数学家们如此醉心于哥猜,而不关心黎曼猜想之类的更有意义的问题呢?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黎曼猜想对于没有学过数学的人来说,想读明白是什么意思都很困难。而歌德巴赫猜想对于小学生来说都能读懂。 数学界普遍认为,这两个问题的难度不相上下。 民间数学家解决歌德巴赫猜想大多是在用初等数学来解决问题,一般认为,初等数学无法解决歌德巴赫猜想。退一步讲,即使那天有一个牛人,在初等数学框架下解决了歌德巴赫猜想,有什么意义呢?这样解决,恐怕和做了一道数学课的习题的意义差不多了。 当年柏努力兄弟向数学界提出挑战,提出了最速降线的问题。牛顿用非凡的微积分技巧解出了最速降线方程,约翰·柏努力用光学的办法巧妙的也解出最速降线方程,雅克布·柏努力用比较麻烦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虽然雅克布的方法最复杂,但是在他的方法上发展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普遍办法——变分法。现在来看,雅克布的方法是最有意义和价值的。 同样,当年希尔伯特曾经宣称自己解决了费尔马大定理,但却不公布自己的方法。别人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这是一只下金蛋的鸡,我为什么要杀掉它?”的确,在解决费尔马大定理的历程中,很多有用的数学工具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如椭圆曲线、模形式等。 所以,现代数学界在努力的研究新的工具,新的方法,期待着歌德巴赫猜想这个“下金蛋的鸡”能够催生出更多的理论和工具。 附:黎曼猜想: 黎曼ζ函数的非平凡零点的实部都为1/2。 关于黎曼猜想更详细的请查阅 维基百科 参考资料:
采纳率:66%
量变数不变。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如6=3+3,12=5+7等等。公元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
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数都可以化成两个素数的和。
因为他看到了两个农夫在采果子,那两个农夫觉得:两筐一起提多累啊!于是两个农夫就拿来一个大筐,把两筐果子都倒在那大筐里了。因此,陈景润就提出了“1+1=1”这个理论。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陈景润的相关知识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软件包有一个问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