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府网教育局关于在在城区上小学有关事项的公告

榆林文明网--关于举办“阅读,让榆林更文明”2014榆林金秋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阅读,让榆林更文明”2014榆林金秋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榆林文明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局、文广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党群部,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和“书香榆林”、“文明榆林”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广大市民群众的阅读生活,全面提升市民文化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弘扬榆林历史文化,着力促进城乡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联合举办“阅读,让榆林更文明”2014榆林金秋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阅读,让榆林更文明”&2014榆林金秋读书月,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榆林、诚信榆林、幸福榆林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明显和广大市民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各类读书活动,倡导阅读理念,弘扬阅读文化,营造阅读氛围,让读书学习真正成为市民群众自发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和自我发展的一种内在需求,培育现代生活方式,养成现代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文明榆林、诚信榆林、幸福榆林”目标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阅读,让榆林更文明。
  三、活动时间
  2014榆林金秋读书月活动从9月25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阅读,让榆林更文明”主题阅读活动
  阅读让城市充满和谐,阅读能够唤醒更多的城市之美,阅读能够让城市更文明,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读更多的好书,引导更多的市民踊跃投入读书学习的行列,激发广大市民的读书热情和求知欲望,组织开展“阅读,让榆林更文明”主题阅读活动。重点开展阅读“三本书”活动,即每人每年至少阅读一本理论书、一本业务书、一本中华传统文化书;积极开展榆林名家名作推荐、阅读和赏析活动,发现榆林之美,推荐评选10部优秀榆林籍名家名作,让读书学习成为每一个榆林市民的自觉行动,成为一种生活习惯、生存状态和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榆林新华书店
  2、开展“阅读,让榆林更文明”优秀图书展销系列活动
  图书市场是营造读书氛围的重要载体,是流动的阅读和宣传平台,也是联系广大读者、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纽带,是全民阅读活动的助推器,积极组织全市各书店开展优秀图书展销活动,精心挑选文学、传统文化、艺术、历史、经济、哲学、少儿等方面的优秀图书,在各城市广场、社区进行图书展销、经典诵读和汉字听写挑战大赛等活动,同时要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榆林新华书店、市住建局、市执法局
  3、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征文活动
  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拓宽学习教育渠道,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打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曲艺、小戏、小品等艺术形式,表达全市党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投身“书香榆林、文明榆林、幸福榆林”建设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榆林日报、榆林新闻网、榆林市政府网、榆林党建网、榆林文明网、榆林青年网积极开辟专题专栏,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刊登宣传。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群众路线教育办、榆林日报社
  4、开展“阅读,让榆林更文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内涵深刻,意存高远,广大市民能够在诵读过程中感受到中华经典文化熏陶,在接受中华优秀文化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中华传统美德的影响和教育,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特别是引导广大学生进行中华经典诵读,能够营造浓厚的阅读氛围,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培育学生的品德修养,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为了引导中小学生诵读中华经典,激发他们爱国爱家乡热情,组织各中小学举行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活动。举办“中国梦·榆林情”2014“我们的节日——中秋”诗词朗诵晚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联、陕报陕北观察编辑室、市诗词协会
  5、举办“中国梦·榆林美”第三届书香榆林学生数字图书读书大赛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道德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国情,认知市情,广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发动青少年学生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榆林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认真做好“中国梦·榆林美”第三届书香榆林学生数字图书读书大赛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榆林日报社、市教育局、榆林学院文学院、榆林市数字图书馆
  6、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全市职工好书阅读系列活动
  为了激发全市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凝聚力量,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努力奋斗,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以“阅读,让榆林更文明”为主题,以职工书屋建设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载体的“中国梦·劳动美”全市职工好书阅读系列活动,大力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和自愿赠书活动,让干部职工有好书可读。结合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推荐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劳动技能、传统文化、历史哲学、经济管理和生活励志等方面书籍,积极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好书阅读征文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7、组织开展“奉献爱心·阳光真情”捐书活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促进人类文明和谐发展;一本好书就像一座灯塔,引领广大青少年到达理想的彼岸。为更好的关爱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贫穷地区的孩子能够读到更多的好书、新书,激发他们立志求学的精神,发扬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切实帮助和缓解农村学子在课外阅读中读好书难、读新书更难的现实状况,积极组织开展“奉献爱心·阳光真情”捐书活动,呼吁更多的市民,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送上一份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礼物。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志愿者服务总会、市慈善协会、榆林新华书店
  8、举办“文明榆林·魅力榆林”摄影和书画作品展
  为了充分展示榆林风姿绰约的乡土文化、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敦厚质朴的民俗乡情、生态宜居的城市风貌、和谐美好的幸福家园,推介榆林旅游文化资源,提升榆林城市品牌形象,举办“魅力榆林”摄影大赛。继续做好2014“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新闻摄影大赛相关工作,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为素材,拍摄各县区的“精彩与感动”,传递好我们身边的新人新事。广泛征集以“中国梦”学习宣传、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创建等为主题的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举办“文明榆林·魅力榆林”书画摄影作品展,集中展出“魅力榆林”摄影大赛、“文明榆林”摄影大赛、“身边的精彩与感动”新闻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和征集到的优秀书画作品,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增强全市人民热爱家乡的情感,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参与“书香榆林、文明榆林、幸福榆林”建设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团市委、榆林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9、开展“家风家教大家谈”、“书香家庭”访谈和“文明礼仪养成、家风家教教育实践活动”知识大奖赛
  家风、家教,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家庭在生活中逐步积淀而成的为人处事的基本价值取向及言行表现,也是家庭成员品格、文化素养、道德情操、人际关系的集中表现,良好家风的传承与弘扬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好的家风家教,是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的保证,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榆林日报社、榆林广播电视台要围绕家风家教与现代文明意识的关系,围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家与个人、家与社会、家与国家的关系、围绕家风、民风、政风、党风的关系,在现代法律体系下,开展“家风家教大家谈”和“书香家庭”系列访谈活动。围绕“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塑形象”,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文明礼仪养成和家风家教教育实践活动知识大奖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榆林日报社、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文广局、榆林广播电视台
  10、开展“我最喜爱的家庭教育书籍”评选活动
  以“立德树人”和培养广大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爱学习”为宗旨,激发全市学生、家长的阅读热情,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进一步营造家庭阅读的氛围,全面提升全市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家庭教育书籍”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榆林新华书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加强对读书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宁为主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沈效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姬跃飞、市文广局局长刘仲平、榆林新华书店经理李海涛为副主任,市书香榆林建设和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读书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读书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对读书月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做到每项活动都有策划、有方案、有总结。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在全社会营造读书学习的社会风气,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全民参与读书学习的良好文化氛围。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拿出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集中宣传报道开展读书月活动的重大意义,适时推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评论文章,集中报道各项主题活动进展情况,重点做好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读书月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一个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责任考核。活动组委会将定期对读书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读书月活动的开展,及时研究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活动策划书,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读书月活动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各县区要参照市上读书月活动安排,结合本县区工作实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读书月活动组委会(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科)。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文明办
                        榆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榆林市委
                        榆林市妇联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文广局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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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 09:59:00 来源:&&点击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3年真题:
&&&备考指导:
&&&名师指点:
  榆政教发〔2014〕9号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注: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附件1)。(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户籍条件。申请人员原则上应为榆林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在我市就业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
  5. 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榆林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2。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组织宣传。日至2月18日,各县区要以多种渠道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工作信箱及主要工作流程,让社会广泛了解我市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
(责任编辑:xi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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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课程咨询请按1,学员服务请按2(工作时间:9:00-22:00节假日不休)主办单位: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京公网安备55号&&2015铜川中小学教师资格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09:29:46&&&来源:&&& 点击:
2015陕西教师招聘考试QQ交流群:,
更多人事考试信息请关注: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一中、市聋哑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有关规定,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为稳妥做好&省考&清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2013年&2014年在铜川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均可在铜川市报名参加本次清考。
2014年在学校报名参加过省考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就近原则可继续在上次考试属地参加清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清考。
二、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政策宣传。日至1月20日,市教育局在网站上宣传安排清考工作,各区县教育局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及时了解&省考&制度及清考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span style="color: #ff年1月26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
须带证件:2013年&2014年在铜川市参加过&省考&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省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2寸彩照2张。
其余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2013年&2014年&省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2寸彩照2张。
(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时间:<span style="color: #ff年3月22日(星期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安排:
成绩公布:4月中旬起,各认定机构和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2015年5月、9月分别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另行安排,考前铜川教育网上将发布相关信息。体检标准见附件2。
三、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
(二)本次清考不安排和组织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严禁受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本次清考。
(三)参加清考坚持属地化原则,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陕西的考生,仍可在首次考试属地报名参加清考。
(四)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申请教师资格学历要求等,仍按照陕教师〔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铜川市教育局
榆林中公分校
地址:榆林市西沙文化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治沙所综合楼二楼(鄂尔多斯酒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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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 9:20:48&&点击数:914】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 2014 年杭州市区各类 高中招生考试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4〕6 号)精 神,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现就 2014 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 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各类高中招生 考试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招 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 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 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 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 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均为第一作者1 人)。
(四)其他类
1.华(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 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齐奏,华(归)侨子女、 外籍华人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 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 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 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 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见附件1、2)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 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 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 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 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 超过 15 分;符合军人子女加 20 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 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三、申请和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今年4月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 2014 &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登记表》(下称《登记表》)。
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考生,将填 写完整的《登记表》(体育类中的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 及以上证书者的《登记表》须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与相关证书 或有效证明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
符合加分条件的华(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 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分别由市侨办、 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处室(单位)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 意见和盖章;符合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办理程序 按杭政联〔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盖章后的《登记表》及申请加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考生交所 在初中学校。
初中学校负责将本校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信息(申请考生姓 名、班级、申请加分项目、分值等)在校内公示 3 天,无异议后, 汇总造册(附《登记表》、有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由区教育局汇总后于 5 月 6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我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1.《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 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 号)相关内容摘录
2.《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 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 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 号)相关内容摘录
3.杭州市区 2014 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登记 表
杭州市教育局&&&&&&&&&&&&&&&&&
2014 年 3 月 27 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台办、市侨办、市民宗局、市双拥办、&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省教育厅基教处, 省专家 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萧山 、余杭区和五县(市)教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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