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权局会保守秘密吗,怎么能证明会保守秘密,。

&&&&&&&&&&&&&&&&&&&&怎样申请保密专利,技术秘密保护和申请专利有什么区别
怎样申请保密专利,技术秘密保护和申请专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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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申请保密专利我国国防科工委系统各单位,申请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专利时,应向国防科技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提出。该专利机构将对这类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其他系统的单位在承担国防科工委系统各单位的科研课题时,产生了涉及国际安全、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专利时也应该按照保密专利处理。申请人申请保密专利,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条例规定,请求进行保密审查时,均应在请求书上的“保密请求”栏内打“√”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这类后,即对申请按保密程序进行处理,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转至按行业归口的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局或总公司进行审查。上述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4个月内对申请是否需要保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凡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保密专利处理,并通知申请人。凡不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一般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并通知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发明专利请求书中才有“保密请求”这一栏,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提出保密请求。二、技术秘密保护和申请专利有什么区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常会遇到一个问题,科技开发人员对某一技术究竟是选择技术秘密还是申请专利保护有些犹豫。这有一个关键点——看这个技术能否保守秘密。一些机械产品,一些大型装置,人们一看就明白,无法保守秘密,应该立即毫不犹豫地申请专利。而一些化工产品和配方,一些特殊加工工艺,例如手表转配技术,还有些石油井下作业的特殊诀窍,企业能够保守秘密,按技术秘密保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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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是怎样的发明专利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
一、怎样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这是最难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将来别人的产品你是否构成侵权,这一切的判断都是以这个专利申请文件为准。所以建议你找一家专利代理机构或有丰富代理经验的人撰写。2、申请文件递交后,国家专利局或......
专业专利律师温馨提示: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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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李某某诈骗国家知识产权局案真相
核心提示:关于李XX构成何罪的思考检方认为李XX“以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减缓
关于李XX构成何罪的思考
检方认为李XX“以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减缓费用”,故认定为诈骗国家知识产权局。因而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是认定本案罪名的关键。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是受害人。
1、“费用减缓请求证明”是“费用减缓请求书”的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减缓的根据是审核“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这一实质要件为准,而不是以形式要件为准。
2、专利局审查“费用减缓请求书”中“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文本并不等同于“费用减缓请求证明”。《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这一规定明显超越职权,因为地方知识产权局不是认定申请人经济是否困难的法定、权威机关。申请人是否经济困难应该由民政部门或税务部门认定。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并不包括“认定申请人经济困难”之职责,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做法是典型的“越俎代庖”,其行为侵害了其他职能部门的职权。
3、依照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之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已经失效。因为该规章制定的依据2002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商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规定”,其规章制定主导权已经被褫夺!
《立法法》也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规章的制定有明确规定,违反《立法法》的行政规章没有法律效力。
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大专院校为申请人的费减请求基本上全部予以减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状况总累计表》在其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显示:2012年大专院校申请量年大专院校申请量年大专院校申请量,均占总申请量的20%左右,因该网站公众开放窗口只能以具体专利号查询,无其他查询入口。但以“涉案XX学校专利号”在“百度”随机搜索即可得专利号,将该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收费信息检索窗口”再次随机检索就可获得收费信息,“山西大学、北华大学、中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农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无一例外均获得了减缓!因系随机查询公共信息,故可以印证大专院校基本全部能获得减缓的事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行政职能机关,对同一性质的甚至同一单位是否具有减缓资格只能做同一评价,不能搞区别对待,应该公平公正。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后台具有“按学校名称检索收费信息”功能,如其拒绝提供则可推定“涉案学校均具有获得减缓资格”的主张成立。
因而,涉案学校均应获得减缓。那种认为违反程序性规则就是犯罪的观点不能成立,只有违反实体性规则提供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证明文件,将不符合减缓政策的申请人虚构、包装成符合减缓实体要求的才可能构成犯罪。
可见“费用减缓请求证明”根本不是法定的核准减缴、缓缴的依据。核准减缴、缓缴的依据是申请人是否经济困难。大专院校谈不上经济困难与否,因为他们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本质上缴与不缴都是财政资金,左手与右手的关系,只要是大专院校就可获得减缓。换句话说,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权获得涉案减缓部分的费用,也就是即使有诈骗,也不是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钱。即不存在李XX“以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减缓费用”的事实。
事实上,财政部之所以未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部门规章,也与部门利益争夺有关。财政机关的意见是既然制定减缴、缓缴政策,那么对包括大专院校、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这些财政拨款单位与其左手进右手出,不如明确全额减缴、缓交。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虽然使用的是财政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却是全额上缴全额返还。若同意财政部意见意味着失去大专院校、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占40%的款项来源,现行尽管只收30%,却比一分都收不到好些。因而,迟迟未能出台新的联合规章。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四年的部门预决算来看,均未将《财政行政事业收费票据》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对待,要不是混入经营收入就是隐匿收费款项。按照决算情况说明中收入来源情况的说明财政拨款系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经营收入系事业单位和企业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例如: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和信息中心承担部分专利审查相关辅助工作取得的经营收入,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知识产权出版社的报刊收入、出版收入,检索中心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其他收入系在“财政拨款”和“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公费医疗费返还收入等。上年结转和结余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唯独没有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年费等;而这各种费用都是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的。
涉案减缓款项并非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该获得的款项,因而其也就不是受害人,没有诈骗对象因而不构成诈骗罪!
二、专利申请人是真正的受害人,是合同诈骗的犯罪对象。
李XX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代理合同关系,其利用代理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故意不约定费用减缓事项,造成合同约定代理费5000元中包括全额官费3450元的毛利仅为1550元的低收费假象,然后在履行合同中故意规避申请人参与,通过伪造、臆造地方知识产权局的签章,取得核准费用减缓,隐瞒获得费减的事实,不返还费减资金给申请人,非法占有本属于申请人应该获得的利益。即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也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两公司采取以内容半真半假,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经济合同为手段,虚构事实(低收费代理)、隐瞒真相(隐瞒提出费减并获得减缓的事实)的方法,骗取应由对方当事人享有的国家优惠政策为目的,并实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因而本案诈骗对象是申请人,而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本案中只是其合同诈骗所利用的第三方,这是一种利用第三方诈骗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曲线救国”的隐蔽、特殊的诈骗形式。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围绕合同进行虚构、隐瞒,因而欺诈手段具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故本案认定合同诈骗罪为宜。为朋友保守秘密对于某些人已经很难做到,要终身为朋友保守秘密,就更加难以做好了,换句话说,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但是,犹太人把保守别人的秘密就看得非常重要,为了尊重别人的秘密,防止他人对秘密做任何方式的探查,犹太人甚至会把泄露他人秘密,上升到诉诸法律的高度。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这些秘密都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东西,可是当你知道了别人的秘密时,你会选择怎么做呢?犹太人给出的答案就是:管住的嘴巴,尊重别人的秘密,给别人保守秘密。因为在犹太人看来,能否尊重别人的拥有秘密的权利,保守别人的的秘密,替别人保守秘密,是一个人是否值得信赖的试金石,犹太人常常把人的价值用保守秘密到何种程度来进行衡量。
  在日常生活中,犹太人为表现出对于别人秘密的尊重,非常注重守口如瓶,他们认为做人就应该能够做到守口如瓶,这样的人才值得与之成为朋友。
  犹太人认为,只要秘密仍在你自己的手中,你便是这些秘密的主人;但把这些秘密说出以后,便会变成它的奴隶。当一个人得知别人的秘密时,都会沉不住气地想把那些秘密的东西透露出来,并且认为这是人之常情。当一个人手中握有别人的某种秘密时,他可以借此引人注意,因为每一个人都喜欢探知别人的秘密,同时也希望借此吸引他人注目的眼光。抖出秘密来时,必定会受大众的注目,而使人自觉高人一等。与一般人所认为的这种“人之常情”相反,犹太人却时刻都注意要替另人保守秘密。他们认为那些尊重别人秘密的人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
  一次,犹太的敌人巴拉姆准备去咒骂以色列人,可是,一看到他们的营地,巴拉姆不但没有进行咒骂,反而为他们祈祷。原来,巴拉姆看到以色列人的帐篷是彼此正对的,他认为这证明以色列人尊重彼此的隐私,所以停止了咒骂,转而为他们祈祷。
  在犹太民族中,基于对别人隐私的尊重,任何人不能没打招呼就到別入家里去。甚至,当一个人借债给邻居的时候,也不能闯入别人的家里去拿抵押。而要在外面等着,直到对方自己拿着抵押品出来。
  对于如何尊重别人的秘密,为他人保守秘密,犹太人有许多守秘的箴言:
  “有3个以上的人知道的消息就不能称之为秘密了。”
  “听到秘密很容易,但要将之保存下来则是很困难的。”
  “傻瓜和小孩不能保守秘密。”
  尽管犹太拉比们意识到尊重别人的秘密,为别人保守秘密多么困难,但无沦是私人意义上的,还是职业上的,他们都众口一词强调对别人的秘密的尊重。正如哈西德派拉比阿普塔所指出的,即使在熟知该秘密的人群中私下提起来,也是品质低下的一种表现。
  据说,拉比艾米的某个学生提前24年泄漏了一场课堂上的秘密讲座。于是拉比艾米把他赶走了,谴责他“泄漏了秘密”。
  对于犹太人来说,尊重别人的秘密,为别人保守秘密就是自己的一种责任,不论是朋友还是敌人,自己都不会讲他们的故事。即使沉默压迫自己,自也绝对不会泄漏别人的秘密。因为一旦他人知道秘密被泄漏,自己就不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了,而且别人将抓住每个机会来憎恨自己。而最好的诀窍就,让秘密死在心里。犹太人对此不会感到恐惧,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因为这样而爆炸。他们更不会因为怀着一个秘密就像一个临产的妇女一样痛苦。
  在《创世记》里,神在伊甸园外,尽管他明确知道亚当在哪里,但在进园之前,一定会先喊:“你在哪里啊?”这个典故精辟地阐明了禁止惊扰别人的道理?尊重他人隐私是犹太教相当重视的价值。先哲教导我们:“绝不要突然闯进朋友家。”由于把不要惊扰他人看得这么重要,犹太人甚至在回自己家时还要敲门呢!
  犹太人从小就教育孩子还能够保守秘密,并同时尊重他人的隐私。虽然孩子在隐私方面并不在意而且说话时容易泄密,例如孩子会告诉妈妈:“妈,我们芭比俱乐部开了个会,这可是保密的喔!”这时,父母就会用自己的行动首先来告诉孩子,尊重他人隐私的重要性,以此来告诉孩子隐私的重要性,才能让孩子渐渐理解替他人保守秘密,保守隐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汉娜是个五岁的小女孩,最开始,因为爸爸出差,妈妈觉得一个人睡很寂寞,就让汉娜和她一起睡。自此以后,每晚汉娜都会在午夜两点左右爬到爸爸妈妈的床上睡觉。刚开始妈妈还以为汉娜是做了噩梦,所以跑过来睡觉,就一直允许汉娜不必敲门就可以直接进来了。但是次数一多,妈妈发现汉娜并不是因为做了噩梦才来,而是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妈妈问汉娜原因,汉娜却跟妈妈说,跟爸妈在一起才睡得比较好。
  这是,妈妈就告诉女儿:“你得开始睡自己的床,这样爸爸和我才能保护自己的隐私。”就这样,汉娜上了她人生种第一堂保护他人隐私的课。
  所以我们也不妨及早给孩子上尊重他人隐私的第一课,让孩子知道隐私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在将来更好保守秘密,保守他人的正当的隐私权利。
  谁都想要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对于别人的秘密,应该尽量不要去打听,若是不小心知道了别人的秘密,就应该管住自己的巴,替别人保守这些秘密,千万不要透露给别人,让它们死在心里,否则的话,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印象会受到影响,你会失去别人的信任。管住了自己的嘴巴,也就杜绝了祸患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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