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谈谈对''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旺,政无信不治,国无信家里电压不稳怎么办。''这一观点的

&&&&昨天,全国政协在两会新闻中心举办发布会,邀请5位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秦大河、徐辉、钟秉林、刘玉村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历时一个多小时的发布会中,记者们的提问聚焦医患关系、高校自主招生、雾霾治理、养老等社会热点问题。           本版除署名外/京华时报记者张灵&&&&医患关系&&&&□刘玉村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医患间“局部紧张部分恶劣”&&&&在谈到医患关系问题时,刘玉村评价称,现在的医患关系“总体尚可、局部紧张、部分恶劣”。正常的医患关系应是什么样的?他认为,患者应该是怀着敬重之心去求医问药,所谓的敬重之心是应该对医生有一个尊重。而作为医生,对病人要怀有仁爱之情,表现出来的就是要救死扶伤。&&&&刘玉村说,医疗领域发生的很多问题都是和钱有关系,概括地说“都是钱闹的”。谈到医生收红包问题,刘玉村认为,如果是得了重病的穷人,拿着辛苦钱甚至卖房的钱给医生,医生收了叫“缺德”。他自己曾拒绝一位病人给的红包,后来这位病人执意要表达感谢,拿自己家红薯做的粉条当礼物送给他,他才接受。“拿了这些,我从良心上说得过去,从道德规范上看,也没有问题。”&&&&自主招生&&&&□钟秉林教育界委员、北师大原校长、中国教育学会会长&&&&自主招生试点应推行下去&&&&去年人大招生就业处处长外逃被调查一事经披露后,引发了公众对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腐败问题的高度关注。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钟秉林成为媒体提问的焦点。&&&&钟秉林表示,教育部开展的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其初衷是为了打破社会对于高考广为诟病的“一考定终身”和“分数论”的做法,让高校和学生之间实现双向选择。尽管其间也存在一些违背教育公平的现象,但他认为自主招生的试点还应该推行下去。&&&&钟秉林说,在继续推行自主招生的同时,需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试点学校要明确学生选拔标准、方式和测试的办法。二是加强监管,对于在招生制度当中违背教育公平的违规现象应该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有记者问道,如何看待小升初学区房价格暴涨、“拼爹”等现象时,钟秉林表示,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好学校太少,满足不了老百姓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是紧密连在一起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把好学校办得多一些,提高教育质量。但同时,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其自身规律,需要长期积累,厚积薄发,绝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治理雾霾&&&&□秦大河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气象局原局长&&&&治理雾霾30年时间太久&&&&针对多个环保问题,秦大河分析,造成雾霾的原因主要是几个方面:一是能源的禀赋。中国是一个以煤作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煤是造成污染的大户。二是产业结构,比如钢铁、石灰、水泥等都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这些产业产生的雾霾更多。三是汽车尾气的排放,特别是柴油车、黄标车的排放,以及油品供应的标号不足,产生了大量的细颗粒物质,导致雾霾天气。最后一个是扬尘,除了在工地上发生一些扬尘,更多的是来自自然界。&&&&目前,中国雾霾地区有四个:京津冀、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四川盆地。去年最重的时候一度达到200万平方公里连片雾霾。&&&&针对有记者问到中国治理雾霾大概需要30年的说法,秦大河表示,中国治理雾霾还有很大难处,由于我国能源禀赋中有70%是煤炭。将煤炭作为主要能源,短时间内很难克服。雾霾天气减少要取决于能源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全体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想30年太久,三五年也不现实,我们需要一定的历史时期”。&&&&文化保护&&&&□冯骥才全国政协常委、著名作家&&&&文化遗产保护忧大于喜&&&&冯骥才近年来一直关注传统文化保护,在谈及我国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时,他坦言,“忧大于喜,心怀忧虑”。&&&&他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至今已有三年,虽然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了有法可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但至今未能看到一例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案例,更没有建立监督机制。&&&&冯骥才说,我国80%以上的非遗都没有专家保护,传承人没有得到科学支持,只有开发,远落后于周边的日韩等国。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出现了“艺人卖艺”的问题,很多非遗传承人离开了文化原生地,被拉到旅游景点卖艺去了。而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最大的问题在于“围城”现象,外部的人恨不得打进去在里面开发,而住在里面的人因为居住条件太差,受不了想出来,造成“空巢化”或者村落“空心化”。他表示,有关政府部门、执行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不作为,是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尽快落实。&&&&社会福利&&&&□徐辉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逐渐提高养老金等标准&&&&在回答如何破解养老困局的提问时,徐辉表示,中国养老存在两个大的现实问题。首先,和其他发达国家比较起来,我国是跑步进入养老社会,西方发达国家是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慢慢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我国由于很多的特殊原因,仅用了十几年时间迈入了老龄社会。其次,我们正处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现在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是2亿人,据统计,10年以后就达到4亿人,到建国100周年的时候可能会达到4.8亿。刚刚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会不会缓解这个问题,还有待观察。但是,未来的社会,我国最大的群体可能会从农民转变成老年人。&&&&针对这一问题,民盟中央多年来一直对养老难题做了很多调研。徐辉介绍,破解养老难首先要处理好国家发展问题,只有国家健康、持续地发展,解决养老问题才能更加有保障。同时,要为老年人建立更多的安全保障网,实现养老制度全覆盖。&&&&徐辉认为,目前55元的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还比较低,希望随着国家财政的提高,能够逐渐提高养老各方面水平的标准,使得保障网的力度越来越强。同时,这些保障网还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如中央有中央的保障网,地方有地方的保障网,在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衔接、职工养老保险衔接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希望能进一步推进制度衔接工作,使得老年人在不同的群体里都可以得到保障。&&&&政务诚信&&&&□王全书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应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围绕政治建设和统战政协工作作大会发言。王全书委员就诚信建设提出建议。“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友无信不久,企无信不旺,法无信不威,政无信不治,国无信不稳,世无信不安。”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连用八个五字句式来表达他对诚信的关切。&&&&王全书说,先辟谣后认账、只承诺不兑现、朝令夕改、数据掺水等是政务失信的突出表现。应推动建立公职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诚信档案,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责无旁贷地引领“诚信中国”建设。&&&&王全书提出依靠制度规约和市场主体遏制商业失信蔓延。他称,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经济损失达6000亿元人民币;对商业欺诈典型案例,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依法严查严处,不怕一时一事对增长和就业产生的短暂影响。&&&&构建诉讼诚信体系方面,王全书建议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全流程即时、全面公开,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对司法人员失信惩戒和权力监督力度。&&&&对诚信蛀虫——“灰色中介”,王全书表示应严厉打击,当前,在考试舞弊、论文造假、证件伪造、信用卡违规套现、房价低评等违法失信活动中,均有一些“灰色中介”参与其中,其活动能量之大、影响范围之广令人咋舌。”他说,应摈弃对诚信蛀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暧昧态度,铲除其毒化社会风气的制度土壤。&&&&京华时报记者李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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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半月谈网 日期: 11:09:08 人气:
编者按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旺,政无信不治,国无信不稳。当前,我国由于信用缺失造成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现象屡见不鲜,人们深受其害。
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就在两会召开前一个多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
无论是总理的表态,还是纲要的内容,都向外界发出一条明确信息:中国在未来几年里将会出重拳、下猛药,用综合手段整治失信乱象,把不诚信者列入黑名单,让其为不诚信行为付出“处处碰壁”的沉重代价。
本刊特选择法院系统失信“黑名单”制度与北京市“机构实名制”两项探索实践,进行典型剖析,分析和探究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面临的困难以及相关的对策。
“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个人信息上了“黑名单”、申请信贷受限甚至面临司法惩处,这些措施让不少原本抱着“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心态的老赖们,纷纷主动履行偿还义务。这些法院系统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后带来的新现象、新变化,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
编织信用体系监督网,以“黑名单”治老赖
长期以来,一些当事人恶意欠债不偿,拒不履行义务,即便由法院判令被告偿还相应债务,也往往因人员难找,财产难查等原因而无法执行,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难题。
湖北武汉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敦顺告诉半月谈记者,执行难背后实质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导致老赖们层出不穷。
看到拖欠自己货款长达6年多的老赖被法院曝光后,武汉市江夏区居民陈世祥再次燃起希望。陈世祥说,7年前包工头向某找他购进7.2万元水泥,货款一直不付。即便区法院判决向某偿还,向某也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导致陈世祥小本经营的水泥店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关门停业。
为老陈带来希望的,是法院系统近期针对老赖采取媒体曝光、司法限制等措施的“黑名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各级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公众也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进入最高法网站,输入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即可查验其是否进入最高法的“黑名单”。记者搜寻广东省内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时看到,一些区镇政府名单也赫然在列。
罗敦顺介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制度,能使老赖们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监督网,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2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执行局内,一位曹姓男子提着现金急切要求偿还债务。原来,曹某10年前在上海读研期间,曾在一家银行办理两笔助学贷款,约定按月还款,但到毕业时,曹某却不见踪影,拖欠银行1万多元本金一直没有偿还。此后,曹某辗转上海、江西、浙江、山东多地,在一家高校当上副教授,银行和法院却一直苦于无法找到曹某的下落。
曹某来还款的原因是他被列入“黑名单”。由于受到信用惩戒,曹某不仅职称评定受阻,而且贷款买房也遭遇阻碍。如此,他才迫不及待地从山东乘高铁赶到上海履行债务,且不断请求法官,尽早将其从“黑名单”上撤下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最高法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个月内,公布的近5.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中,有1669名因主动偿债被移出名单库,有近20%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信用体系建设提速,建立健全任重道远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机制建立后,最高法、公安部、国资委、银监会、民航局等部门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明确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们不仅无法得到银行授信,还将被禁止购买飞机票与软卧火车票。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这一合作机制中,由最高法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执行人告诉记者,他被列入“黑名单”后不久,不少朋友和生意伙伴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而正在申请的贷款也被银行叫停,让他感觉不仅丢脸,而且经济受损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这招太狠了,今后不敢欠债不还啦。”
法院系统探索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并非当前国内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个例。在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从去年10月起,北京、广东等9省市区居民即可登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而包括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开始将水电煤气缴费、地铁逃票等记入“信用档案”,这意味着只要是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失信行为,就可能会在个人信用档案上留下污点。
各地在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也在积极行动。北京市建立了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企业信用体系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管理系统;广州市为全市企业建立户籍式信用档案,并评出三个等级上网公布;武汉市打造“信用天网”,形成社会联合征信共享系统平台,通过“企业黑名单”制度,提高失信企业的失信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加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征信系统在市场中发挥的作用,已成为政府部门与普通公众的共识。这一显著变化令人欣喜,但也需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俊新表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并非几个部门、几个地区努力即可完成,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将社会诚信基因重新注入国人血脉中,仍是任重道远。
打破“信息孤岛”,重塑诚信基因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我国政府为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付出大量努力,但由于信息分割与共享壁垒,法律约束不足,造成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运用面临诸多难题。
一方面是信息分割形成信息孤岛。武汉江岸区法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当前信息管理系统分割,如当前被执行人的动向、存款、资产等信息管理,分散在公安、银行、房管、国土、工商等众多部门,缺乏统一的执行工作查询系统,相互协同效率不高,加上部分地区保护、阻挠等问题,使执行人员在调查取证中处处受阻。
另一方面,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约束。赵俊新表示,目前我国还缺少一部国家层面的系统信用法律法规,致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信用主体与监管部门责权不明晰,带来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过程中,获取信用信息仍然以监管服务为主,对外公开不足,信用信息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当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信用体系的重要性也将更加凸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除继续加大力度推广“黑名单”制度等探索外,还应多管齐下,打破信息孤岛,重新注入诚信基因。
有专家认为,政府信用建设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提高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策失信申诉和惩戒制度至关重要。应借助市场力量、消费者选择权、金融机构约束等,在充分共享信用信息基础上,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倒逼企业、组织、个人讲诚信、惧失信。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建议,加强诚信建设,应依靠制度规约和市场主体遏制商业失信蔓延,以信用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制度约束企业行为,依法严查严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构建诉讼诚信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对司法人员失信惩戒和权力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力量有机结合的诚信建设机制。
建立“机构实名制”,释放“信用红利”
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完善的信用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于法律法规滞后、部门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组织机构的信用建设尤其是一大难点,甚至连各地有多少个组织机构都难以弄清。近年来,北京市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建立“机构实名制”,探索出一条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之道。
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建立“机构实名制”
“组织机构代码”是每个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所对应的法定标识,通过它可以便利地记载信息、共享信息、建立数据库和进行信息查询。
半月谈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自1990年以来,北京市坚持以组织机构代码应用为抓手,探索出针对机构的信用管理体系。经过多年建设,目前北京市已有46个部门、68个领域应用了组织机构代码,主要应用于实名制身份管理、信息共享和政府监管领域。
“实名制是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除了对个人身份的实名管理之外,我们也需要对机构进行实名管理,推广组织机构代码的实质就是建立起‘机构实名制’。”北京市质监局局长赵长山介绍,组织机构代码在机构实名方面具有权威性、唯一性、终身不变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多种独特属性,在实名制信用体系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明确目标,创造社会发展“信用红利”
为进一步扩大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领域,2012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0项工作任务的5年规划。如今,组织机构代码已广泛应用于北京市交通、社保、公安、金融等领域。
以北京市小客车申请为例,如单位需要申请,那么申请的身份识别标识就是组织机构代码,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将申请方的相关信息汇总后发送到各审核部门,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信息、人力社保信息等,由此实现了部门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审核。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高顺尉介绍,北京市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机构的唯一标识和主索引,通过整合工商、编办、民政等部门信息而建立起来的。
北京市西城区在政务大厅建设中,运用组织机构代码,把十几个委、办、局采集的法人信息整合起来,包括66张图表和568项数据,大厅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北京市发改委网上审批市级平台、经信委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也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基础信息,以此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我们做企业贷款时,都会看企业客户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包括这家企业在其他银行是否曾经贷款以及贷款金额、是否逾期等,看完之后再决定是否放款。”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贷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
“信用体系建设关乎我国的‘软实力’,组织机构代码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加速社会诚信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创造社会发展的‘信用红利’。”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院长赵彦云说,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不仅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的关键一环。
管理亟须完善,立法有待跟进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能够为各单位提供基础信息和关联平台,但就全国范围来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实践中,代码的赋码广度和应用深度依然不足。
在我国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存在机构批准部门多元化现象――编办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审批,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审批,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进行审批,导致不同部门对监管对象采用不同的编码,无法在全国形成统一、权威、高效、联网的监管信用系统,组织机构“信息孤岛”现象突出。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认为,组织机构代码作为组织机构身份标识和身份证明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一些新兴组织未被明确纳入赋码范围,代码的应用缺乏法律的支撑,制约了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和应有作用的发挥。
赵长山等人建议,国家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明确组织机构代码在组织机构实名制建设中的地位,以及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可将所有组织机构纳入代码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统筹管理代码工作和做好应用的顶层设计,并明确政策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全方位扩大代码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保障基本数据信息质量,以此为抓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我国现代化管理和执政基础。
主办单位:&&&&&&&&&&&&&&&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网址: 或 www.个人诚信.中国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备案/许可证编号为: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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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火柴518诚信建设:失信“黑名单”与“机构实名制”
09:48:35 来源:半月谈网
新闻摘要: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旺,政无信不治,国无信不稳。当前,我国由于信用缺失造成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现象屡见不鲜,人们深受其害。
  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就在两会召开前一个多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
  无论是总理的表态,还是纲要的内容,都向外界发出一条明确信息:中国在未来几年里将会出重拳、下猛药,用综合手段整治失信乱象,把不诚信者列入黑名单,让其为不诚信行为付出“处处碰壁”的沉重代价。
  本刊特选择法院系统失信“黑名单”制度与北京市“机构实名制”两项探索实践,进行典型剖析,分析和探究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面临的困难以及相关的对策。
  “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个人信息上了“黑名单”、申请信贷受限甚至面临司法惩处,这些措施让不少原本抱着“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心态的老赖们,纷纷主动履行偿还义务。这些法院系统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后带来的新现象、新变化,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
  编织信用体系监督网,以“黑名单”治老赖
  长期以来,一些当事人恶意欠债不偿,拒不履行义务,即便由法院判令被告偿还相应债务,也往往因人员难找,财产难查等原因而无法执行,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难题。
  湖北武汉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敦顺告诉半月谈记者,执行难背后实质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导致老赖们层出不穷。
  看到拖欠自己货款长达6年多的老赖被法院曝光后,武汉市江夏区居民陈世祥再次燃起希望。陈世祥说,7年前包工头向某找他购进7.2万元水泥,货款一直不付。即便区法院判决向某偿还,向某也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导致陈世祥小本经营的水泥店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关门停业。
  为老陈带来希望的,是法院系统近期针对老赖采取媒体曝光、司法限制等措施的“黑名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各级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公众也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进入最高法网站,输入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即可查验其是否进入最高法的“黑名单”。记者搜寻广东省内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时看到,一些区镇政府名单也赫然在列。
  罗敦顺介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制度,能使老赖们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监督网,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2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执行局内,一位曹姓男子提着现金急切要求偿还债务。原来,曹某10年前在上海读研期间,曾在一家银行办理两笔助学贷款,约定按月还款,但到毕业时,曹某却不见踪影,拖欠银行1万多元本金一直没有偿还。此后,曹某辗转上海、江西、浙江、山东多地,在一家高校当上副教授,银行和法院却一直苦于无法找到曹某的下落。
  曹某来还款的原因是他被列入“黑名单”。由于受到信用惩戒,曹某不仅职称评定受阻,而且贷款买房也遭遇阻碍。如此,他才迫不及待地从山东乘高铁赶到上海履行债务,且不断请求法官,尽早将其从“黑名单”上撤下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最高法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个月内,公布的近5.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中,有1669名因主动偿债被移出名单库,有近20%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信用体系建设提速,建立健全任重道远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机制建立后,最高法、公安部、国资委、银监会、民航局等部门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明确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们不仅无法得到银行授信,还将被禁止购买飞机票与软卧火车票。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这一合作机制中,由最高法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执行人告诉记者,他被列入“黑名单”后不久,不少朋友和生意伙伴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而正在申请的贷款也被银行叫停,让他感觉不仅丢脸,而且经济受损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这招太狠了,今后不敢欠债不还啦。”
  法院系统探索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并非当前国内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个例。在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从去年10月起,北京、广东等9省市区居民即可登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而包括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开始将水电煤气缴费、地铁逃票等记入“信用档案”,这意味着只要是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失信行为,就可能会在个人信用档案上留下污点。
  各地在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也在积极行动。北京市建立了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企业信用体系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管理系统;广州市为全市企业建立户籍式信用档案,并评出三个等级上网公布;武汉市打造“信用天网”,形成社会联合征信共享系统平台,通过“企业黑名单”制度,提高失信企业的失信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加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征信系统在市场中发挥的作用,已成为政府部门与普通公众的共识。这一显著变化令人欣喜,但也需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俊新表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并非几个部门、几个地区努力即可完成,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将社会诚信基因重新注入国人血脉中,仍是任重道远。
  打破“信息孤岛”,重塑诚信基因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我国政府为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付出大量努力,但由于信息分割与共享壁垒,法律约束不足,造成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运用面临诸多难题。
  一方面是信息分割形成信息孤岛。武汉江岸区法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当前信息管理系统分割,如当前被执行人的动向、存款、资产等信息管理,分散在公安、银行、房管、国土、工商等众多部门,缺乏统一的执行工作查询系统,相互协同效率不高,加上部分地区保护、阻挠等问题,使执行人员在调查取证中处处受阻。
  另一方面,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约束。赵俊新表示,目前我国还缺少一部国家层面的系统信用法律法规,致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信用主体与监管部门责权不明晰,带来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过程中,获取信用信息仍然以监管服务为主,对外公开不足,信用信息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当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信用体系的重要性也将更加凸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除继续加大力度推广“黑名单”制度等探索外,还应多管齐下,打破信息孤岛,重新注入诚信基因。
  有专家认为,政府信用建设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提高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策失信申诉和惩戒制度至关重要。应借助市场力量、消费者选择权、金融机构约束等,在充分共享信用信息基础上,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倒逼企业、组织、个人讲诚信、惧失信。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建议,加强诚信建设,应依靠制度规约和市场主体遏制商业失信蔓延,以信用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制度约束企业行为,依法严查严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构建诉讼诚信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对司法人员失信惩戒和权力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力量有机结合的诚信建设机制。
  建立“机构实名制”,释放“信用红利”
  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完善的信用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于法律法规滞后、部门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组织机构的信用建设尤其是一大难点,甚至连各地有多少个组织机构都难以弄清。近年来,北京市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建立“机构实名制”,探索出一条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之道。
  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建立“机构实名制”
  “组织机构代码”是每个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所对应的法定标识,通过它可以便利地记载信息、共享信息、建立数据库和进行信息查询。
  半月谈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自1990年以来,北京市坚持以组织机构代码应用为抓手,探索出针对机构的信用管理体系。经过多年建设,目前北京市已有46个部门、68个领域应用了组织机构代码,主要应用于实名制身份管理、信息共享和政府监管领域。
  “实名制是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除了对个人身份的实名管理之外,我们也需要对机构进行实名管理,推广组织机构代码的实质就是建立起‘机构实名制’。”北京市质监局局长赵长山介绍,组织机构代码在机构实名方面具有权威性、唯一性、终身不变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多种独特属性,在实名制信用体系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明确目标,创造社会发展“信用红利”
  为进一步扩大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领域,2012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0项工作任务的5年规划。如今,组织机构代码已广泛应用于北京市交通、社保、公安、金融等领域。
  以北京市小客车申请为例,如单位需要申请,那么申请的身份识别标识就是组织机构代码,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将申请方的相关信息汇总后发送到各审核部门,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信息、人力社保信息等,由此实现了部门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审核。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高顺尉介绍,北京市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机构的唯一标识和主索引,通过整合工商、编办、民政等部门信息而建立起来的。
  北京市西城区在政务大厅建设中,运用组织机构代码,把十几个委、办、局采集的法人信息整合起来,包括66张图表和568项数据,大厅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北京市发改委网上审批市级平台、经信委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也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基础信息,以此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我们做企业贷款时,都会看企业客户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包括这家企业在其他银行是否曾经贷款以及贷款金额、是否逾期等,看完之后再决定是否放款。”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贷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
  “信用体系建设关乎我国的‘软实力’,组织机构代码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加速社会诚信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创造社会发展的‘信用红利’。”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院长赵彦云说,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不仅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的关键一环。
  管理亟须完善,立法有待跟进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能够为各单位提供基础信息和关联平台,但就全国范围来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实践中,代码的赋码广度和应用深度依然不足。
  在我国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存在机构批准部门多元化现象——编办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审批,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审批,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进行审批,导致不同部门对监管对象采用不同的编码,无法在全国形成统一、权威、高效、联网的监管信用系统,组织机构“信息孤岛”现象突出。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认为,组织机构代码作为组织机构身份标识和身份证明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一些新兴组织未被明确纳入赋码范围,代码的应用缺乏法律的支撑,制约了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和应有作用的发挥。
  赵长山等人建议,国家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明确组织机构代码在组织机构实名制建设中的地位,以及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可将所有组织机构纳入代码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统筹管理代码工作和做好应用的顶层设计,并明确政策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全方位扩大代码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保障基本数据信息质量,以此为抓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我国现代化管理和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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