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学美

尼美舒利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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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查看&尼美舒利声明本词条可能涉及药品内容,网上任何关于药品使用的建议都不能替代医嘱。
尼美舒利(Nimesulide)是 Helsinn 公司的专利产品,1985年在意大利首次上市,目前已在50多个国家使用,其市场规模超过10亿美元。在尼美舒利的发展历程中,也曾有一些波折,通过大样本临床研究和科学的分析,很多疑问都已经澄清。尼美舒利大事记将有利于了解尼美舒利产品的全貌。尼美舒利是一种非抗炎药。可选择性抑制环氧合酶Ⅱ,所以具有显著的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国内外有大量的临床文献资料显示,尼美舒利与、 相比解热镇痛作用起效更快,不良反应相当。 日,在北京儿童用药安全国际论坛上,相关医学人员提醒,在儿童发热用药的选择上需慎用尼美舒利,该药对中枢神经和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时常出现。日,发布通知,修改尼美舒利说明书,并禁止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用于12岁以下儿童。外文名称Nimesulide是否处方药处方药主要适用症慢性关节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用法用量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剂&&&&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药品类型分子式C13H12N2O5S
尼美舒利胶囊美舒宁在体内的抗炎作用是消炎痛的三倍,但在体外抑制的作用仅为消炎痛的1/5由于美舒宁对前列腺素的抑制较弱,它的消化道副作用较其它小。用于多种需要抗炎治疗的疾病。具有消炎、镇痛、解热的功效,如骨关节炎、关节外风湿病,手术和急性创伤的疼痛和炎症,急性上呼吸道炎症引起的疼痛和发烧、痛经。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尼美舒利美舒宁的耐受性良好。烧心、恶心和胃痛偶有发生,但为短暂和轻微,很少需要中断治疗,罕见的病例有、眩晕的报导。
临床上,尼美舒利主要用于解热镇痛、抗炎,治疗、头痛、外伤痛,癌症疼痛等,而且因消化道副作用较小而被临床广泛接受。由于其独特的药理作用机制该药曾被认为是一个安全性好(胃肠道反应少),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非甾体抗炎药。但近年来,其严重肝毒性反应,国外多有报道。国内的研究报道较多的是有关尼美舒利对于、和等多种肿瘤细胞的抗增殖和诱导凋亡的作用,但有关尼美舒利引起肝脏损害的报道则非常罕见。近年来,国外已陆续报道了多起与应用尼美舒利有关的重度肝脏损害的病例报告,严重者甚至可以引起死亡。此药与和其它非甾体炎抗炎药有交叉反应,因此对这些药过敏病人慎用,不主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
贮藏: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暂定二年。NIM通过高度选择性抑制炎症性前列腺素合成酶Cox-2的活性,抑制并清除自由基,抑制蛋白水解酶,抑制组胺释放而达到抗炎效果。对Cox-1不产生作用,故不影响胃内保护性前列腺素的合成,大大减少了消化道溃疡和出血副作用,对阿司匹林敏感的支气管哮喘患者亦安全。NIM口服吸收迅速、完全、食物对其吸收度和程度均无明显影响。药物血浆蛋白结合率99%,可以置换与之同时服用的药物,如水杨酸、非诺贝特、甲苯磺丁脲和呋塞米等。主要分布在细胞外液,表观分布容积0.19~0.9 L/kg。NIM在肝内代谢,主要产物为4-羟基衍生物,尿及粪便中的代谢产物分别为给药量的80%和20%,口服后1~2 h达血浆浓度峰值,血浆半衰期2~3 h,相对生物利用度95.0%;有效治疗浓度持续时间为6~8 h。年龄、性别对本药的体内过程影响不明显。由于在肝内代谢,肾脏排泄,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尼美舒利(nimesulide,NIM)是同济医科大学药学院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同期研究开发的最新一代非甾体抗炎二类新药。国际上,该药于1985年首次在意大利上市,现已在全球17个国家广泛使用,各国大量的临床验证文献指出,尼美舒利抗炎镇痛作用广泛,不仅能迅速缓解牙痛、月经痛、手术后疼痛等各种疼痛,而且能有效改善盆腔炎、耳炎、喉炎等有关症状,生物利用度高,具有良好的胃肠道及肝、肾耐受性,是新一代的高选择性,强效,安全的抗炎止痛药。
NIM对类风湿性关节炎(RA)和骨关节炎(OA)的有效率(分别为98.0%和83.0%)明显高于(分别为76.5%和75.0%);消除耳、鼻、喉部位的炎症效果更佳(有效率92.5%,萘普生为61.6%),很少发现不良反应;对外伤后炎症的消肿镇痛效果迅速[1]。对牙科手术后的止痛作用优于甲芬那酸及安慰剂。在妇科治疗痛经是目前镇痛效果最快最好的药物之一。能消除各种病因引起的发热,比其他同类药物作用迅速。NIM还能使发热引起的脉搏加快和动脉收缩压的升高恢复到正常状态。经国内多家临床研究证实,尼美舒利能迅速缓解、消除OA、风湿性关节炎的疼痛及晨僵等症状,对急性软组织损伤亦具有良好的抗炎止痛效果。总有效率82.0%,而,氟苯水杨酸为80.0%,萘普生和分别为78.0%和75.0%,和乙哚酸均为62.0%,吡罗普康和甲灭酸分别为59.0%和47.0%[2]。NIM对酵母诱发的大鼠发热模型有明显的退热作用,其退热作用与吲哚美辛,双氯芬酸钠及吡罗昔康相似,其50%有效剂量(ED50)比阿司匹林低200倍,临床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炎症引起的发热症状有效率可达88.0%。根据国内外的临床资料,尼美舒利的副作用显著低于其他NSAIDs,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胃痛、消化不良、腹胀、厌食等,发生率仅8.0%,而吲哚美辛为23.0%,吡罗昔康25.0%,布洛芬27.0%,萘普生、酮洛芬、氟布洛芬,非诺洛芬、双氯芬酸均为32.0%,酮洛酸和分别高达53.0%和62.0%[3]。用法:尼美舒利片剂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00 mg,bid,可根据病情增加到每次200 mg,bid,各类患者的服药剂量按医嘱执行该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该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其它注意见【儿童用药】项。已知对尼美舒利或该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严重凝血障碍者。
严重心衰患者。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该品的治疗。
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该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该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该品。有报导显示该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该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该品的肝损害风险。
服用该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该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该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对肾功能损害或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品,因为该品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一旦发生肾功能损害,应终止该品的治疗。
由于该品可影响血小板的功能,因此对于伴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谨慎使用。然而,该品不能作为乙酰水杨酸预防心血管事件方面的替代品。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掩盖潜在细菌感染引起的发热。
该品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对于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孕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终止使用该品。
尼美舒利属非甾体抗炎药,以下内容根据美国FDA报道:
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该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该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治疗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该品。在开始该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NSAIDs,包括该品可引起可能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任何其他征象时,应停用该品。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尼美舒利[1](Nimesulide)是瑞士 Helsinn 公司的专利产品,1985年在意大利首次上市,目前已在50多个国家使用,其市场规模超过10亿美元。
尼美舒利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萘普生等均属此类药品),可选择性抑制环氧合酶Ⅱ,所以具有显著的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国内外有大量的临床文献资料显示,尼美舒利与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相比解热镇痛作用起效更快,不良反应相当。被认为是一个起效快、疗效好、安全性高,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非甾体抗炎药。此外,尼美舒利还具有抗过敏和抗组胺作用,因此不会诱发阿司匹林哮喘,可安全用于阿司匹林等过敏的哮喘患者。
在尼美舒利的发展历程中,也曾有一些波折,通过大样本临床研究和科学的分析,很多疑问都已经澄清。尼美舒利大事记将有利于了解尼美舒利产品的全貌。
1. 在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3M Pharmaceuticals 公司发明了尼美舒利这一新化学实体,合成工艺在1974年获得美国专利,专利号为U.S.P.3856859。
2. 1980年,瑞士Helsinn公司取得尼美舒利在世界范围的专利独占权。
3.1985年,尼美舒利在意大利首次上市。在目前已在50多个国家使用。其市场规模超过10亿美元。
4.2002年,芬兰因怀疑严重的肝脏毒性事件可能与使用尼美舒利有关,暂停使用尼美舒利。西班牙、土耳其也相继决定暂停使用。尼美舒利的安全性受到媒体和医药界的关注。
5. 大样本再评价数据证实尼美舒利具有良好的利益/风险特性,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药物。
⑴~2日在印度——英国“儿科学热门话题”研讨会上,H.P.S.Sachdev教授主持的研究课题——“儿童口服尼美舒利的安全性”在大会上发表,该研究证实:儿童短期口服尼美舒利(&10)天的安全性与其它退热止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酮基布洛芬、萘普生、甲灭酸、阿司匹林或安慰剂无明显差异。胃肠道不良反应与对乙酰氨基酚或安慰剂相当,优于其它的对照药物。研究结果得到与会专家的普遍认同。
⑵2003年,英国医学杂志发表意大利国家卫生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部Traversa等的再评价报告,作者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和巢式病例对照研究,对意大利Umbria地区1997年1月~日期间使用过非甾体抗炎药的40万例患者(200万张处方)的安全性进行再评价,数据证实:尼美舒利使用安全,肝毒性与其他非甾体类药物相似。
6. 2003年,欧洲药品评价署(EMEA)肯定尼美舒利治疗广泛范围的炎症和疼痛具有良好的益/损特性,是安全和有效的药物。
7.西班牙和芬兰在2002年停售尼美舒利后,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对尼美舒利作出积极评价,西班牙和芬兰于2004年恢复尼美舒利的销售。
8. 2003年,印度儿科医师学会保护儿童消费者委员会发表关于尼美舒利用于儿童的安全性的一致声明:儿童短期口服尼美舒利(&10天)的安全性与其它退热止痛药或安慰剂无明显差异;胃肠道不良反应优于其它对照药物,如酮基布洛芬、萘普生、甲灭酸或阿司匹林,但与对乙酰氨基酚或安慰剂相当。
9.2004年4月,欧盟正式采纳欧洲药品评价署(EMEA)对尼美舒利的实际、科学的评价,再一次肯定尼美舒利治疗广泛范围的炎症和疼痛具有良好的益/损特性,是安全有效的药物。
10.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审议了尼美舒利的安全性,同意药品技术顾问委员会(DTAB)的调查结果:事实上尼美舒利非常有用,医学界接受良好;整体数据没能证实它应被禁用;儿科禁用尼美舒利没有道理;本药应该允许用于成人和儿童。印度儿科学会也签署尼美舒利可以继续在儿科使用。
11.日Helsinn公司在意大利罗马召开庆典活动,庆祝尼美舒利上市20周年,该品销量已达135亿盒(相当于5.3亿盒,约4.5亿患者接受该品治疗),名列世界抗炎药的前5名。尼美舒利分子的发明人GeorgeMoore先生也应邀参加。
12. 日爱尔兰因6例肝损伤报告而停售尼美舒利,并要求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检讨尼美舒利疗效/风险关系。
13. 日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的评估肯定了尼美舒利的疗效,并限制其疗程不得超过15天,并不要求欧洲其他国家停售尼美舒利。
1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高度重视尼美舒利的安全性。SFDA重视国内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密切关注同类药品在国外的安全性再评价情况,不断修改上市药品的说明书,对于尼美舒利的安全性。
SFDA同样给予密切关注,尤其是儿童的安全性。SFDA认真听取儿科医学专家对该品疗效及安全性的评价,深入细致了解该品的不良反应信息,经过严格审核和科学评价,认为尼美舒利治疗儿童感冒等原因引起的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或消化系统感染引起的发热具有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并于日下令修改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说明书,规定尼美舒利的儿童用药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天,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15.日,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国内企业特别向监管部门提出的对该药品安全性问题再次进行查询的申请做出了批复文件。在这份批复文件里,有关“尼美舒利”是这样写的:“经检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2001年11月~2010年3月),没有尼美舒利、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三类药品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日,在儿童用药安全国际论坛上,来自美国和英国的儿童专家,及全国近百位儿科学者提醒,在儿童发热用药的选择上需慎用尼美舒利,该药对中枢神经和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时常出现。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显示,尼美舒利在用于儿童镇痛发热的治疗上已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数起死亡病例。在央视预警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人士也证实,从2004年至今,该中心共接到解热镇痛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多达3300多例,多起不良反应案例涉及儿童。其中,被重点关注的儿童退热药尼美舒利发生了86例,剂型主要为片剂和颗粒剂。
据了解,2007年欧盟药品审评局发出了全面禁止尼美舒利在12岁以下儿童使用,并在说明书中强调造成严重肝脏损害风险的特别警示。在美国,尼美舒利在儿童中的使用从未得到过批准。
《新编药物学》里面对于尼美舒利的注解是:主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痛经、手术后痛和发热,上面并没有标注可用于儿童。但在一盒产自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的说明书上,上面有“儿童用药仅用于一岁以上儿童”等字样。至于尼美舒利为什么在中国可用于儿童,还不得而知。[2]药监记录133例疑似不良反应
由于“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炒得沸沸扬扬,也发出了“尼美舒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及安全用药提示”。
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数据库显示,自日至日,广东省疑似与尼美舒利有关的不良反应共133例,但暂未监测到儿童肝功能损害病例。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和胃肠道反应。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尚未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通知,正密切关注尼美舒利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关注焦点——“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数起死亡事件”
近日,一种化学名为“尼美舒利”的儿童退热药,被推上药品安全性疑虑的风口浪尖。在包括北京的各地药店,家长们随手就能买到这种廉价的儿童退烧处方药。国家药监局和相关专家认为,该药本身安全性目前暂无问题,但在销售和使用中,因缺乏监管、滥用药物导致不良反应和致死风险增大。
近日,一则小儿退烧药“尼美舒利”存在巨大不良反应风险,有上千例不良反应并引起小儿致死的消息引起家长广泛关注,昨日国家药监局表示正在对该药的风险进行论证。药监局有专家表示该药的不良反应并非来自药物本身,而是使用不当。
尼美舒利仍是可用药物
在2010年11月于北京召开的“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上,有专家引用中国药物不良反应中心的数据,称尼美舒利在最近的六年里,已经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甚至有数起死亡案例。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办向媒体表示:目前尼美舒利仍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允许用于儿童的退热药。对尼美舒利的安全性监测显示,该药使用的收益是大于风险的。
不良反应与同类药物相当
同时,国家药监局新闻办称,该局一直高度关注尼美舒利安全性问题,综合国内外有关尼美舒利安全性数据的监测和关注,2008年曾对尼美舒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对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比如,禁用于1岁以下的婴幼儿。此外,用于儿童退热,疗程不得超过3天,每天用量要按具体患儿体重衡量,5mg/kg,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
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教授认为,数年前,国际医学界和药学界就有针对尼美舒利安全性的争论,但近几年,国内外已有的临床研究文献,包括一份40万大样本的临床研究表明,尼美舒利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比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同类药物相比,解热镇痛效果相当,不良反应也相当。
致死因用药过量时间过长
孙忠实表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到的绝大多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并非药品质量问题,而是与药品的不当使用有关。几起儿童死亡事件,并未发现儿童死亡与“尼美舒利”本身有因果关系,主要原因是用药过量或长期用药。
尼美舒利是处方药,但目前一些药店随意销售处方药,家长过量、不合理用药。孙忠实说,如果遵循医嘱,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应该是安全的。
国家药监局新闻办昨日也表示,有关尼美舒利的风险问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正在组织进行进一步论证。
调查——低价处方药随手可买酿风险
尼美舒利在药店无需处方可买,便宜且销量大;医院儿科弃用
药店——买尼美舒利无需凭处方
目前在北京多个区域的药店均有售尼美舒利。亦庄一中康药店工作人员称,尼美舒利的药效很强,退烧效果很好,一般都是孩子发烧38度以上,且老不退烧时家长会来指定购买。如果患儿发烧情况不严重,或者患儿没有使用过尼美舒利,药店也不会主动建议家长购买。“毕竟药效太强,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免疫力,但目前没听买过的人来反映问题。”但当问及为何不用处方就能购买尼美舒利颗粒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无可奉告。
而一百姓平安药房工作人员称,尼美舒利对孩子没有什么大的副作用,可以放心使用。各药店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接到药监局关于此事的通知。
医生——已不作为一线退热药物
呼吸内科专家表示,尼美舒利在儿科属于处方药,医院对该药进行严格适应症管理,不作为一线退热药物,风湿免疫专业也只用做二线用药,用量很少。
儿科主任表示,发烧时小儿最常见的急症,一些家长因为着急,在药店自行购买退热药后,过频过量给孩子使用,甚至把退热药、感冒药联合使用,希望孩子快点退热,反而造成婴幼儿出现晕厥、虚脱等严重的不良反应。周忠蜀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对小儿用药,应该有更严格的监管。但同时,周也坦言,目前,儿童看病难,从药店购药是一个方便、快捷的渠道,但儿科用药在销售时,家长亟待得到一些关于合理用药的详细指导。
医院——儿科已多年不再用该药
儿童医院药剂科副主任指出,尼美舒利具有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适用于骨关节炎症等和各种疼痛的治疗。欧洲药管局批示尼美舒利说明书的适应症为急性疼痛、痛性骨关节炎的症状治疗、原发性痛经,并作为二线药物治疗,疗程限制在15天内,禁用于“儿科发热或流感样症状以及小于12岁儿童”等。国家药品评价中心组织过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专家会议,专家建议不作为呼吸道感染的一线退热药物,2岁以下最好不用。
中日友好医院儿科主任周忠蜀介绍,数年前,由于关注到国外对“尼美舒利”用药不良反应风险的报道,该院的儿科已不再使用该类退热药。目前,医院对高烧患儿多用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等“相对安全一些”的药品。
专家——是国产儿童退热药主力
18日,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也表示,尼美舒利目前在国内有二三十家企业生产,是国产儿童退热药的主要成分,售价也比较便宜,颗粒剂零售十几元一盒,仅是国外同类儿童退热药的四分之一左右。导致尼美舒利在药店销售量较大,一些药店不看处方就卖药。
针对药店不看处方卖尼美舒利,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药店的监管。
小贴士——儿童发烧不宜急于药物退烧
北京儿童医院呼吸内科专家胡仪吉介绍,儿童发烧不宜急于用药物退烧。因为发烧是人体的一种防御性反应,退烧药一般只能降低体温,而不能消灭造成发烧的根本原因。体温不超过38.5℃一般不要急于退热,特别是没有明确诊断之前。一般来说,当孩子体温低于38.5℃时,最好是多喝开水,多休息,密切注意病情变化,或者应用物理降温方法退热,但如果发热时间过长或发热温度过高(超过38.5℃),则必须使用退热药物进行必要的治疗。胡仪吉强调,退热药的服用需间隔4-6小时,24小时内用药不超过4次,不宜频繁服用。如果发热时间过长或温度过高,要及时带孩子去医院。
升级 康芝药业指控强生幕后策划
近日来炒得沸沸扬扬的“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出现意外转折。尼美舒利生产厂商康芝药业有限公司18日发表声明,称关于药品尼美舒利的报道,“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主观臆断,目的是针对‘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康芝药业生产)的恶意攻击”。康芝药业董事长洪江游18日接受采访时,更直指事件的幕后策划是跨国企业强生,并表示已向海南省工商局举报强生“不正当竞争”。
康芝称9年无严重不良反应
连日来,关于儿童退热药尼美舒利“严重伤肝可致死亡”的报道频频出现,甚至有报道直接点名“瑞芝清”,称其为“夺命退烧药”。
而引发这一连串报道的,是日央视新闻频道播报的一则关于“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的报道。该报道称:“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时,对中枢神经及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频频出现。根据中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数据,尼美舒利在中国上市的6年里已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数起死亡病例。”
就当人们都以为事件只是一宗普通的药品安全事件时,一个意外的转折出现。
18日,康芝药业澄清:“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近十年来在中国没有尼美舒利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瑞芝清上市九年来,从未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
同时,康芝药业通过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发出郑重声明,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各类媒体散布并无端扩大‘尼美舒利颗粒’的副作用,从而达到恶意诋毁‘瑞芝清’产品声誉的目的”。声明还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举报强生不正当竞争
据洪江游介绍,目前康芝药业掌握了相关证据。其中一个就是去年11月26日“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结束后,有厂商向各大医院医生发出了以儿童用药安全为名义的警示短信,称“尼美舒利”的成分涉嫌不安全。而随后,强生的官网上就明显出现禁用“尼美舒利”的标识,“现在那个标识已经被撤下,但我们保留了证据”。
洪江游表示,在国内儿童退热药市场上,以尼美舒利为主要成分的“瑞芝清”和以布洛芬为主要成分的强生“美林”一直占较大市场份额,双方竞争激烈。尼美舒利
Nimeishuli
Nimesulide
C13H12N2O5S 308.31
该品为N-(4-硝基-2-苯氧基苯)甲磺酰胺。按干燥品计算,含C13H12N2O5S不得少于99.0%。
【性状】该品为淡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该品在丙酮或二甲基甲酰胺中,在氯仿中溶解,在甲醇、乙醇、乙醚中微溶,在水中几乎不溶。
熔点 该品的熔点(附录Ⅵ C)为148℃~151℃
吸收系数取该品,精密称定,加氢氧化钠(0.05mol/L)溶解,并定量稀释成每1ml中约含12&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附录Ⅳ A),在393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吸收系数为()445~475。
【鉴别】⑴取该品约2mg,加氢氧化钠溶液(0.1mol/L)3ml,振摇使溶解,加硫酸铜试液2滴,即生成深绿色沉淀。
⑵该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图谱(光谱集598图)一致。
吸光度 取该品1.0g,加丙酮溶解并稀释至10ml,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附录Ⅳ A),在45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吸光度值不得大于0.50。
酸度 取该品1.0g,加水50ml,充分振摇,依法测定(附录Ⅵ H),pH值应为5.0~7.0。
氯化物 取该品0.5g,加0.05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ml,充分振摇使溶解,滴加硝酸使溶液由黄色变为无色,滤过,取续滤液20.0ml,依法检查(附录Ⅷ A),与标准氯化钠溶液7.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7%)。
残留溶剂 取该品用二甲基甲酰胺溶解后,依法测定(附录Ⅷ P 第二法)。丙酮、乙醇、吡啶、醋酸,均应符合规定。
有关物质 取该品约25mg,置25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超声处理15分钟,使溶解,放冷,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2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⑴;精密量取对照溶液⑴5ml置25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⑵。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Ⅴ D)测定。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4.6mm×150mm,5μm);以0.1%的磷酸溶液(用氨水调pH7.0)?乙腈(6:4)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30nm。取对氯苯胺试剂和尼美舒利对照品,用流动相制成每1ml中含对氯苯胺和尼美舒利分别为20&g和50&g的溶液,作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量取20&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理论板数按尼美舒利峰计算应不低于3000,对氯苯胺和尼美舒利的分离度应大于2.0。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⑴、⑵各20&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7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⑴主峰面积,各杂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⑵主峰面积。
干燥失重 取该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依法检查(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铁盐 取该品1.0g,置坩埚中,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在700℃炽灼至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1ml,置水浴上蒸干,再加稀盐酸1ml与水适量,置水浴上加热(必要时过滤),坩埚用水洗涤,合并滤液与洗液使成25ml,依法检查(附录Ⅷ G),如显色,与标准铁溶液1.0ml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1%)。
【含量测定】 取该品约0.25g,精密称定,加中性丙酮(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40ml使溶解,加入20ml水,照电位滴定法(附录Ⅶ A),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30.83mg的C13H12N2O5S。
【类别】 解热镇痛非甾体抗炎药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制剂】 尼美舒利片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综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国内外研究和监管情况以及专家意见,国家食药监局决定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其用于12岁以下儿童。在《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适应症限于如骨关节炎等慢性关节炎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毫克,疗程不能超过15天,并应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尼美舒利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建议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充分考虑患者病情及用药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权衡利弊,并将可能的用药风险告知患者,在患者持续用药的过程中要注意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血常规等指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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