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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这次活动的主题是“五年,在路上”......
  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和国内一些知名网站共同举办 “谁是最美基层法官”活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广东地市:
无论是大妈广场舞愈演愈烈的矛盾,还是照妖镜之类的隔空斗法,都凸显了基层组织的缺位。 []
佛山市法院系统第一届“十杰法官”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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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佛山市法院系统第一届“十杰法官”评选活动方案》的规定,经全市两级法院推荐,并经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拟定钟雪基等20名同志为我市法院系统第一届“十杰法官”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简要事迹附后)。
  现将候选人从即日起公示7天(日~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候选人违法违纪问题的,请于日17:30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黄烈生,联系电话:12;
  黄 惠,联系电话:53。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传真:08
  佛山市法院系统第一届“十杰法官”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1、佛山中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2、禅城法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1、佛山中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钟雪基,男,37岁,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后进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现任该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参加工作以来,主审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并承办了10余起在全省、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
“8·15”汕头董某某等走私专案、“8·06”南海华光集团系列案、成瑞龙跨省作案10宗13人命案(其中杀害佛山两警察)等。从刑庭的一名普通书记员,成长为今天办案技能精湛的副庭长,离不开他在刑事审判岗位长达15年的努力与付出,离不开其个人孜孜不倦的探索与钻研,离不开他对法官这个神圣职业的热爱与追求。因工作业绩突出,该同志2001年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04年被评为该院办案能手,还被佛山市人民政府评为佛山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广东省纪委、人事厅、监察厅联合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评为该院身边学习典型之一;2011年当选为“佛山中院十杰法官”。
  奉芳,女,40岁,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该同志自1995年3月起先后在刑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从事一线审判工作。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时,承办过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张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等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岗位上,她积极开展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方式、构建社会帮教体系、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等工作,曾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得到社会各方广泛认可;到民事审判第四庭后,她刻苦钻研涉外商事审判和劳动纠纷审判新业务,她审理的案件曾入选佛山市2009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还参与审理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该同志爱岗敬业、长年忘我工作,在每个岗位,都为做到最优而付出了一名法官的最大努力。担任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期间,在两名审判人员相继患病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她个人承办了全庭全年40%的案件、担任了全庭80%案件的审判长。轮岗到民事审判第四庭,面对全庭涉外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年收案近3000件的情形,该同志每年个人主办100多件案件,审批数百件案件。该同志2008年、2010年两度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法官;2009年被评为佛山市三八红旗手;2011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上半年被评为佛山市劳动模范。
  周刚,男,3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从2001年起,周刚在行政审判岗位上工作近11年,个人承办各类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700余宗,同时还参与了该庭绝大部分案件的合议或审批,个人办案数量为全市两级法院历任行政审判法官之首,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被省市两级法院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该同志不仅审判实践经验丰富,而且业务理论功底扎实。历年来,其撰写的行政审判领域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总结、业务指导案例等共计50余篇,且有多篇在《人民司法》、《行政法学研究》、《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刊物上发表;其参与撰写的《关于在行政诉讼中引入和解机制的调研报告》、《完善我市行政诉讼管辖的模式选择和制度设计》、《关于推进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调研报告》等,直接推动了全市行政审判制度的改进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建立。其撰写的《佛山市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佛山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汇报》(15年、20年)、《佛山行政审判志》,不仅为我市历年的行政审判工作做了很好的总结,还为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该同志扎根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在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方面表现突出。在佛山中院年度考核中四次被评为优秀,并获得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四次被评为佛山中院办案能手或办案标兵;2003年被评为佛山中院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荣获佛山市直机关“岗位排头兵”称号;2010年被广东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佛山中院“法官十杰”。
  钟学彬,男,3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民商法学硕士,现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6年多来该同志一直在一线审判岗位工作,各年度结案数和结案率均居全庭前列,且以勤勉务实确保案件质效。如最近刚刚审结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千叶花园重审案,该案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所涉主要卷宗就有120多卷。该同志为审理好该案,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十次调解,形成了10多万字的审理笔记,在历时近3天的开庭审理后,及时完成了100多页裁判文书的起草工作,现该案的一审审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办好案件之余,该同志还十分注重夯实理论基础,负责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关于新型村民自治组织相关纠纷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08年度审判工作调研报告》两个调研课题;撰写10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劳动法上请求权与民法上请求权之程序竞合》、《不当得利的泛滥与规制》两文在《人民法院报》发表。
2009年,被评为“办案标兵”,并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年度考核优秀,获“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2011年,年度考核优秀,获佛山中院首届“十杰法官”荣誉称号。
  2、禅城法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毛月红,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9月调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近年来,刑事犯罪案件连年增长,刑事法官超负荷工作已经变成一种常态。在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现实面前,毛月红同志发扬他的“三特”精神——特别能吃苦、特别能耐劳、特别能干活,办结了大量一审刑事案件。2007年至2011年度,毛月红同志审结刑事案件1014件。其中包括多宗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如历时8个月审结的佛山市自建国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张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明区原常务副区长诬告陷害原区委书记案、涉案金额数亿元的网络赌博案等。该同志在工作中自律自重,严守纪律,一言一行严谨持重;在生活中为了避免人情对工作可能造成的干扰,洁身自好,谢绝社会上各种不必要的应酬,甘于寂寞。毛月红同志年度被评为优秀法官;2008年度被记三等功;2009年度被评为办案标兵,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度被评为办案能手;2011年度被评为办案标兵,并在全院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比赛中双双荣获第一名;前夕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阮惠雄,男,36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该同志于2000年7月进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在立案庭、研究室、民一庭、民四庭、刑庭及执行局等六个业务部门工作,2007年12月起担任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参加工作11年来,该同志在每个庭室都满怀热情、脚踏实地地努力工作,每年都是所在庭室的办案标兵或工作能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快速办理涉及困难群体的民生案件,其在承办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澜石片区改造的案件中,因耐心调解,大部分案件均能达成调解协议。在长期的审判、执行实践中,该同志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是一位能够适应多个工作岗位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以后,协助分管12个实施组、36名执行员,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执行工作中,该同志能顶住金钱、人情的诱惑、权力的压力,坚决公正地对待每一方当事人。多年来先后被评为优秀书记员、优秀通讯员、工作能手、办案标兵。2009年、2011年度考核优秀,2004年、2006年、2008年、2011年被评为禅城法院“办案能手”或“办案标兵”,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人。
  刘应东,男,36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禅城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党支部书记。2006年该同志被任命为初任法官并调入行政审判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该同志积极参与并推进说理型文书改革,提高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度。通过在裁判文书中对当事人争议问题的深入详细分析论述,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大幅降低案件上诉率。其承办的大量案件的裁判文书已成为各类型行政案件的文书范本。在审判工作中,勇挑重担,先后审理了“东华里普君南拆迁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广佛地铁地质灾害认定万人上访案”、“九江沙咀村民全征地补偿案”、“死亡存款信息公开案”等一批全国、全省范围内广受关注的案件。参与推进行政首长出庭、行政业务咨询、司法监督检查等多项制度。组织“促进依法行政减少诉讼风险”巡回交流活动,协助建立“行政大协调”的创新工作机制。撰写了多篇案例分析及论文,曾获得广东省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征文二等奖、优秀奖等省市级奖项。审判业绩突出,自2006年至今每年工作业绩均为行政庭前列。每年均分别获得禅城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清案标兵等称号,2010年度、2011年度考核优秀。
  彭宜现,男,4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进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祖庙法庭副庭长。该同志热爱审判事业,坚持把“办案好、好办案,办好案”作为自己的工作理念和追求,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了案件的调解率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的“一高两低”良好办案成效。该同志协调能力强,调解方法多样、全面,成功调解了包括杜某诉皓昕公司健康权纠纷案、原告王某等诉被告陈某、桂和公司、京纺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系列案等,在其承办的交通事故类案件中,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常被该同志精湛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处事方式所折服,自愿达成调解。参加工作以来,不管是担任书记员还是法官,其所承办的案件数量在庭室中均名列前茅,2011年收案数更是多达411件。2009年以来,为应对交通事故案件飙升带来的审判压力,该同志积极参与了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的相应工作,在区内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点设立了交通巡回法庭,以诉前调解交通事故,把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及时化解在了基层,使得交通事故能在诉前一站式处理。交通巡回法庭工作得到省高院、市中院、区委、区政府、人大的高度肯定。该同志在年两次年终考核评为优秀,2011年评为院办案标兵,2012年被省院授予排头兵建设活动个人二等功。
  3、南海法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汤镜波,男,4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现任该院桂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该同志任职以来一直以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廉洁自律,致力于公正办案,年均结案300件以上,其中2009年结案264件,2010年结案326件,2011年结案319件。坚定的政治信仰、深厚的理论积淀、丰富的实践经验使该同志具有了极广阔的视野。2011年,其撰写的司法建议《关于加强信用卡防盗管理的司法建议》被评选为佛山法院“十大司法建议”。2011年,成功处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悦亚汽车系列案;2012年,成功处理了林岳橡胶厂劳动工资系列案。该同志在实务工作中既原则,又灵活,得到了群众的认可,2009年被评为南海区人民法院优秀部门领导;2010年被评为南海区人民法院办案能手;2011年被评为南海区人民法院优秀部门领导;2012年在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活动中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奖。
  李淑梅,女,33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该同志在审判岗位上一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她从事审判工作的六年里审结的1000多件案中,没有一件超审限,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精湛的审判艺术审结了很多疑难案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尤其是2009年至2011年近三年平均每年办案均在200件以上,连续三年结案数量均名列前茅。面对层出不穷、复杂的新型纠纷给民事案件审理带来的新难度,该同志一直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她还善于总结审理经验,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使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日益精湛,审理案件游刃有余。连续四年,被评为该院调研先进工作者。被评为该院2009年度办案标兵;被评为该院2010年度“办案先进工作者”、“部门先进个人”;被评为2011年度审判优秀工作者、部门先进个人;
2011年6月,被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时被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授予“佛山市南海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黄丛西,男,33岁,中共党员,2001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刑庭副庭长。作为刑庭的业务骨干,该同志勇挑重担,审结了多宗大案、要案。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八年时间里,共审结了2000余宗刑事案件。其办理的黄某某等六人违法发放贷款和许某某等二人贷款诈骗两件关联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几个亿,案卷数加起来就达800多卷,是该院有史以来案卷数量最多的案件,该同志在审理该案的半年时间内主动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研究案情,仔细分析定罪量刑的每一个细节,认真细致地核实每一份证据,最终圆满地完成该案的审判工作;在审理张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一案中,经过三个月的艰难审理,最终完成了多达140页、近7.5万字的判决书,均刷新了南海法院的纪录。该同志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南海区维稳综治先进工作者及南海区五一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郭焕桃,女,3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作为该院商事审判的主力,郭焕桃同志承担着商事疑难案件审理的重任,顺利审结了对佛山汽车市场有重大影响的“南海悦亚汽车公司”系列案件、佛山市南海区俊怡花园100多名用户的用水问题的供水合同纠纷案件、影响镇街经济的佛山市南海区新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件(涉及该司400多名员工的利益)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等。即便审理的案件难度大,郭焕桃同志每年审结的案件数量均居庭室榜首。其撰写的多篇商事审判案例被佛山中院审判案例刊物以及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刊物采用,其撰写的论文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杂志刊登,并作为撰稿人参与编写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一书。工作9年来,该同志每年受到法院表彰,数次被评为“部门先进个人”、“调研信息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调解工作者”;2011年其被评“部门先进领导”;
2010年及2011年其均被考核为“优秀”。
  4、顺德法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周子昌,男,36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1997年9月进入顺德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处于民商事审判的第一线,从事法院工作15年,近10年扎根在基层法庭,平均每年办案400多件,被誉为“广东省最忙的法官”之一,结案率、调撤率均居广东省法官的前茅。截至2012年8月,周子昌同志共审结近4000件民商事审判案件,年结案率均保持在99.05%,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以工作日计算,平均日结案1.5件以上。周子昌同志在工作中时刻贯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他审理多宗在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如2009年度林头太平沙侵占土地案、2011年度北滘编藤企业行业劳动争议系列案等,均在他主持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可能因不稳定因素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周子昌同志注重自学、积累,他在繁重的工作中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习,并且注重经验总结,多年来撰写了三十余篇案例分析及调研报告,被顺德法院、佛山中院、佛山政法委、广东省高院所采用。2008年至2011年度连续四年被顺德法院评为嘉奖个人及年度考核优秀;2009年被广东省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亚运维稳安保先进个人;201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6月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7月被评为佛山市顺德区优秀共产党员。
  古春成,男,48岁,中共党员,法律学士学位,该同志在顺德区人民法院二十四年来,一直从事一线执行审判工作,在处理每件案件中,都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古春成坚持多年默默资助贫困当事人孩子上学的故事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等多家中央和省市媒体的深入采访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的反响。作为执行局副局长又是一线的执行办案人员,多年来高效优质的办案数一直名列全院前茅,近年来年均办案数就超过了500件,并协助执行局长进行系列改革,创建全省先行的“顺德法院执行网”便民利民网络平台,建立全省基层法院唯一试点的执行指挥中心,并形成具有顺德法院特色的执行款“四统一四定期三监督”的管理模式,多项执行改革措施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8年获省院通报表扬;2009年获顺德好人银星奖及获佛山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和授予个人二等功;2011年获区委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市委授予优秀党员称号。
  陈海强,男,37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该同志长期在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审理了较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如,涉及解决农村自治管理问题的原容桂某村股份社理事长罗某拒绝返还公章案、北滘莘村花博园租赁纠纷系列案件、陈村大都村与力源物流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等。在处理这些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海强围绕本职工作,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一方面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行使权利,对社会特别是农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陈海强同志办案认真、细致、负责,对当事人的纠纷立足于案结事了,而不是以结案为目的,简单处理。其判决说理透彻,针对当事人的争议引用法条、详尽论述,让当事人知道胜在哪里,败在哪里。2010年3月被佛山中级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省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1年获顺德区维稳先进个人;、2011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2012年获顺德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梁斌,男,36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1999年进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容桂法庭副庭长。该同志一直扎根于基层审判第一线,是法庭的业务骨干,承担了法庭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审判经验丰富。年共审结案件1557宗,年平均审理的案件超过500件,每年审结案件在顺德区法院均位列前茅。在案件的办理中,该同志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无一案件超审限,审判质量过硬。该同志始终秉持法律正义的原则,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竭尽所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如成某某诉肖某某债权纠纷案件,成某某的妻子因身患罕见的硬皮病,群众自发组织的爱心捐款却被他人侵占,该同志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查找工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判决侵占人返还1万多元捐款,使得群众爱心捐助的“救命钱”重新返还到成某某手中,该案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广受好评。2011年,他根据工作安排负责筹建容桂“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及省高院“家事审判合议庭”的试点工作,在2012年筹建了高黎、上佳市和马岗三个村居的“法官工作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村居。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获区法院嘉奖,年度考核优秀;2011年被评为容桂“综治维稳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5、三水法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李韬,男,35岁,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该同志作为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不仅办案数量多,还审结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如莫某某等10名被告人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案,杨某某等20名贵州籍被告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盗窃案,上述两案属涉黑恶势力犯罪,社会影响面广,涉案被告人数多、罪名多,犯罪事实也多,通过对上述两案审判,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压制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还原了当地群众的安宁生活。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同志特别注重庭前调查和庭审教育,通过查找犯罪根源,挖掘未成年被告人身上的闪光点,点燃他们尚未泯灭的良知,促使他们悔罪知错、认罪服法,接受教育和自觉矫正。在他的关爱和努力下,一大批未成年被告人重新回归社会和家庭,走上了健康的人生之路。该同志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被评为三水区直机关“岗位排头兵”、区严打整治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三水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三水区综治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该院先进个人,并获该院嘉奖一次;2011年被评为佛山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2年再获个人三等功称号。
  邓家石,男,38岁,中共党员,现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乐平法庭副庭长。“不是执行难,而是点子不够多,方法不够活”,这是邓家石同志针对社会上流传的关于执行难方面的正面回应。所以他在平时的工作中非常注意总结每件案件的得失,更注重学习、借鉴其他更为先进、合理的点子、方法,力求从多方面提高自己的执行水平、完善自己的执行艺术。他在2004年至2011年这八年期间办理了3300多宗案件,尤其在近两年来办理的980多宗案件中,执结的案件共706件,执结率为72%,执行到位的标的为3亿多元。他认为绝不能因案件的执行工作而破坏社会和谐,如在执行60多岁的李某申请执行赡养纠纷一案,因李某年轻时对家庭不负责任,离家出走10多年。年老后因无法生活而要求家人赡养。邓家石同志接到该执行案件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思想工作,其细心倾听和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感动了被执行人,他们最终将李某接回家中团聚生活,使这件本来因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而无法执行的案件以最佳的方式结案。该同志2009年被评为执行能手;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年度优秀、执行能手及该年度的社会维稳先进个人;2011被评为三水法院首届优秀法官、执行能手;2012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办案能手。
  6、高明法院
  “十杰法官”候选人
  张发波,男,45岁,中共党员,先后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民二庭、审监庭和执行局工作。雷厉风行是同事对其工作风格的一致评价,该同志连续两年实际办案数高居各执行小组的榜首,是执行局的工作标兵之一。该同志业务能力强,很多公认难以执结的案件,其均能快速、妥善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面对野蛮的被执行人的威胁,该同志从容面对,如在执行被执行人陈某未履行完毕精神抚慰金一案过程中。陈某拒不履行义务,态度野蛮嚣张,并扬言要找人报复,面对如此野蛮的陈某,该同志冷静处置,及时化解,保证案件顺利执行。2002年,他不幸身患重病,10多年来该同志一直顽强与病魔作斗争,坚持在审判执行第一线。10多年过去了,他不但战胜了病魔且在工作上取得出色成绩。曾获考核优秀、个人先进,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荣获高明区先进劳动者称号等。
  黄永军,男,37岁,中共党员,于2003年调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更合法庭副庭长。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该同志认为基层民事审判必须重拾并科学发展地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并总结出“一听二问三调查”,尽可能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听”即是通过耐心细致的“听”,可以探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问”即是通过问了解社会常识、经验。“调查”即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在处理吴某诉某村村集体分红纠纷案件,该同志带上书记员先后多次找到村的负责人制作了调查笔录,反复了解核实情况,了解清楚后遂判令该村支付分红给吴姓村民。因工作出色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和立功受奖。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间共办结案件300余宗,调撤率达到88%,创造了高明区法院有史以来的最高个人办案数和调撤率,从而获得了全省调解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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