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浦江县教育局局就这次全县普杳民办老师有何文件

2017年宁乡县教育局宁乡中考方案招生政策实施方案
宁乡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宁乡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基地学校、民办学校、教育二级单位:为了认真做好2017年全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发挥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宁乡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希认真遵照执行。附:《宁乡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宁乡县教育局日 附:宁乡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长沙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长教通〔2017〕40号)、《中共宁乡县委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宁发〔2016〕21号)和《中共宁乡县委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协调发展,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考试与评价(一)综合素质评价(具体细则另见方案)1.评价内容:根据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整合成五个维度进行评定: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学习能力;③实践能力;④审美与表现能力;⑤运动与健康状况。2.评价时间:学生自评安排在4月份,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全县统一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3.评价办法:依据《长沙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具体实际进行。4.评价等级:各维度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各维度等级按全县统一的标准认定。5.结果使用:评定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综合素质评定各维度达到C等方可毕业,评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学科考查(具体细则另见方案)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及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信息技术考查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学习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理科实验考查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实践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理科实验考查和信息技术考查由全县统一组织,于4月22-23日进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采取人机对话模式,按照“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于4月22-23日进行;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于5月12日进行。(三)体育考试(具体细则另见方案)认真组织全县初三学生体育考试,全县统一于4月24-28日进行,统一测试项目,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总分60分。(四)特长生测试(具体细则另见方案)对体育、音乐、美术、文史、书法、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要求认定为特长生的,由学生自愿报名,由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测试认定。音体美特长生经县统一测试认定后,各招生学校不得再擅自举行专业测试。(五)初中毕业书面考试1.考试科目及分值初三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200分,内容为物理、化学);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地理(100分)。2.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年
级日 期上 午下
午初中三年级6月16日语文9:00-11:30理科综合15:00―17:006月17日数学9:00-11:00文科综合15:00―17:006月18日英语9:00-11:00 初中二年级6月18日 生物15:00―16:00地理16:30―17:303.考试形式文科综合和地理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均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4.组考与评卷(具体细则另见方案)(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各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设置考区,以各高中为单位集中设立考点,原则上同一个考区的考生在同一个考点参考,错位编排,交叉监考,考务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调派。(2)毕业升学考试的评卷实行网上评卷,在市教育局统一调度下,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安排本评卷点的评卷工作,评卷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选调。5.成绩呈现方式(1)初三年级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提前考试科目。(2)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6.等级划分首先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级),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三、报名及志愿填报(一)报名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6-8日,地点:宁乡十三中。同时,往届生可凭毕业证回原毕业学校报名。2.外地回宁考生于4月6日前直接到普教科联系,然后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二)志愿设置与填报1.今年仍实施分区、分块、按计划招生,志愿设置将在录取中起调控作用(详见志愿表)。今年考生志愿填报仍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学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县教育局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自己的学业成绩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填报。①农一区学生省示范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限一中、四中),农二区学生省示范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限一中、十三中),城区学生省示范高中志愿批次可选填两个志愿(一中、四中、十三中);②农区学生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限所属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高中),城区学生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高中);③对普高志愿录取把握不足的学生可填报两所其他普通高中作为调剂志愿。以上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签名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具体操作办法与组考方案一并制定。2.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填报,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凡因学校违规侵害学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学校承担责任。(三)指标生确认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文化择优计划100%作为指标生下达到各初中学校。一中指标生按城区和农区各占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四中、十三中指标生按城区40%和农区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和本校指标生计划填报指标生志愿。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学籍在就读学校且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四、初中毕业管理1.毕业标准取得我县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全市统一毕业升学考试,学业评价书面考试各项成绩达到D等或D等以上,综合素质评定各维度达到C等或C等以上,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2.补考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下届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合格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县统一组织补考。五、高中招生录取(一)招生区划(详见附件2017高中招生区域划分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及分区划块招生的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分择优招生区域和非择优招生区域,择优招生区域分城区、农村一区和农村二区。1、宁乡一中文化生、特色高中和特色基地招生面向全县,中职学校和民办高中招生面向全县,宁乡四中文化生招生面向城区和农村一区,宁乡十三中文化生招生面向城区和农村二区。2.取消宁乡四中和宁乡十三中域内片区招收非择优生,其域内片区划分到就近普通高中,适当调整其他部分普通高中招生片区。3.其他普通高中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及分区划块招生的原则招生。(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017各校招生计划表)根据全县初中毕业学生情况、招生学校规模大小以及上级相关政策法规,按高中办学规模和班额控制标准,县教育局分省示范高中择优招生计划、普通高中非择优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共三个系列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三)录取原则与依据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批次录取,严格按招生区域录取。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是: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以及享受政策优惠的情况进行录取;音体美、文史、书法、科技创新等特长招生对学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依据全县统一进行的术科测试成绩。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今年仍然对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学业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一的所有考生,在高中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仅限考试科目且不累计提高)。如果出现多个并列较低等级科目成绩,提高科目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和提前科的顺序进行。如果上述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部为A,在招生录取时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惠政策第⑼条)。招生学校录取时,按以下规则依次录取:1.比较书面考试成绩等级。2.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级组合。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级。(四)录取批次和办法1.省示范指标生、师范委培生为第一批,具体办法如下:(1)指标生录取。先划定全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等级,再根据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填报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进行录取。未达最低控制等级剩余指标生计划,再分城区和农区依据志愿和成绩等级进行录取。(2)师范委培生录取按录取原则和依据,面向全县划等录取。没有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和成绩补录到相应学校。只有具备宁乡户籍的初三毕业生才能报考师范委培生。(3)对口直升生录取为了深化开放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在示范性普通高中文化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受援学校和本校初中部毕业生的对口直升指标。对口直升指标数为初中学校在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的2%。(4)推荐生录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学校核实情况,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2.特色高中特长生为第二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特色高中特长生(二中音乐、五中体育、六中文史、七中女足、九中书法、十中定向越野、十一中美术、实验中学美术和男足、玉潭中学艺体)和省示范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依据术科测试成绩、文史素养水平、科技特长生获奖情况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等级,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全县统一择优录取。3.普通高中非择优生为第三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分别在三个区域划等录取,其中城区50%,农村一区、农村二区各25%。(2)公办普通高中非择优生招生:在各普通高中划定的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划等录取。4.县职业中专职高生为四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县职业中专首先注册录取提前签定就读意向考生,其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等级,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全县统一划等录取。5.其他中职学校职高生为五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其他中职学校按单列志愿集中录取。(五)优惠政策依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但不可加分录取(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惠,取最高优惠项目,不重复计算。)(1)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2)获奖企业家直系亲属(凭县政府办公室证明和获奖原件);(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的证明和县民政局的证明);(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县公安局的证明和民政局的证明);(5)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县侨办、县台办证明);(6)少数民族考生(凭县民宗局证明);(7)在我县工作的教职工子女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子女(凭户口本和县教育局人事科证明)。(8)独生子女考生及农村双女户考生(独生子女凭独生子女证、农村双女户凭乡镇计生办证明)。(9)全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单科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一且未享受提高学业成绩等级者。六、招生宣传1.由县教育局负责印制《2017宁乡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各招生学校把宣传的精品内容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编入《招生指南》,以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免费发放给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区域高中和职业学校集中于5月下旬到各乡镇初中学校宣传,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2.县教育局在《今日宁乡》、县电视台、教育网站和教育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开辟高中招生专栏,积极宣传招生政策。3.县教育局统一召开招生考试工作大会,分校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传达解读招生政策。七、考试招生纪律(一)严格执行公示、诚信、监督和评估制度,打造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一是公示制度。教育局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向社会公示。学校要将指标生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名单、成绩等级向社会公示。二是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监考、评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奖罚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三是监督制度。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全程监督。四是评估制度。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基地学校和县直学校的考风考纪建设和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绩效考核,对普职分流比未达到标准(四街道7:3,其余6:4)的乡镇(街道)按比例扣分,对突破招生计划及违规招生的学校将按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扣分。(二)严格按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规定,规范秩序,强化责任一是统一招生考试。全县高中招生考试只限初中毕业升学一次考试,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二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省市县文件规定的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的相关政策。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普通高中招收低于录取等级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三是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下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向生源学校和老师承诺招生回扣和好处,不得跨批次录取,不得擅自降等录取,不得以减免学杂费和许诺进重点班、实验班的方式抢挖生源,未经县教育局普教科鉴印,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民办学校不得有相互诋毁、虚假广告等非正当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外县学校进校宣传。四是严格落实收费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五是有关具体处理办法,按照宁教字[2012]21号文执行。八、组织管理为保证全县招生考试工作有序推进,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戴晓成;副组长:文玉华、曹金花、曾曙光、伍学军、喻汉科、刘国强;成员:李命均、周汉学、李兰芳、谭宁奇、刘亚军、张春辉、许建标、黄为明、何宇军、殷丹、周正茂、喻灿、文跃华、喻杰勇。二是实行工作责任制,各高中阶段学校、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公民办初中均必须按文件精神操作,遵守考试招生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教育局党委行政班子成员、高中阶段学校、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公民办初中校长都要责任上肩,联片联校联班,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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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一)志愿填报要求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各地招生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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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今年,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重申:“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
2017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保持相对稳定。在考试科目、科目分值、考试时间、阅卷评卷、加分政策、推荐生政策、志愿批次和录取安排等方面均保持不变,只在招生录取等具体实施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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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宁乡特教学校校长受教育局迫害3年不敢归家
宁乡县特教学校校长受教育局迫害3年不敢归家,惨!
  姜群坚的悲惨遭遇,听起来令人耸容、令人唏嘘、令人叹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过有人因遭受公检法等强权部门或黑社会势力的威胁、迫害而不敢归家,但凡事都会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也许是她从事的是以残疾人为对象&特殊教育&吧,湖南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宁乡特教学校&)校长姜群坚近3年不敢归家的原因便较为特殊&&她流落在外竟然是因为来自文气浓浓的宁乡县教育局的威胁和迫害!
  姜群坚&&宁乡县特殊教育的有功之臣
  早在上世纪的1999年,几位残疾人家长既为了自己的孩子,也为了全社会失学的残疾少儿,创办了一所&博爱特教学校&,他们的义举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赞扬和支持,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20多家媒体做了报道。随着生源的不断增加,该校从2004年开始寻求合作伙伴,2007年向县教育局和现政府申请创办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2008年立项。2009年,县教育局用行政命令的口吻指示姜群坚收购&博爱&,并告诉她全县只能有一家特教学校。于是,这位对残疾人有着特殊感情的普通农村女子,倾其所有成为了&博爱&的掌舵人&&宁乡县教育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作了《关于博爱特教学校变更举办者(法人代表)的批复》,该批复&同意博爱特教学校的举办者由廖懿平变更为姜群坚,同时,法人代表一并变更,由廖懿平变更为姜群坚&。
  从此,姜群坚背负着残疾人及其家长的重托,踏上了新的人生历程,她呕心沥血、兢兢业业,为特教事业倾注了自己全部的情和爱。姜群坚的在民办教育和特教事业方面所取得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她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信任,连续3年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校长,并被当选为宁乡县第十届政协委员。
  日,宁乡县教育局又作了《关于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批复》,该批复同意&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当姜群坚雄心勃勃,誓言将宁乡的特殊教育事业推向新的台阶之时,由国家拨付的建校费诱发了个别贪婪官员的狼子野心,使姜群坚陷入了灭顶之灾&&
  380万元建校资金意外地惹来滔天大祸
  原来,姜群坚得知其于2008年以 &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称向国家申请的专项建校资金,于2010年7月下拨到宁乡后,便向宁乡县教育局申领此款启动学校建设,此时宁乡县教育局却突然变脸,声称:这笔资金不能给民办公助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 宁乡县教育局个别领导为把姜群坚上报国家审批的380万元资金及当地政府的100万配套资金,转移给办学校的亲朋好友,不惜动用各种方式压制&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尤其是多次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姜群坚,有时甚至是往死里打!
  日,宁乡县教育局打电话将姜群坚骗至宁乡县教育局协商建校专项资金,但当她到达后,该局的领导即指使手下人将姜群坚暴打,让姜群坚当场窒息晕死(有法医鉴定为证)。
  这次暴打并未让姜群坚屈服,她继续据理力争属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建校资金。宁乡教育局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从2010年7月底开始非法扣留、取缔该校所有的各上级机构的培训、学习及教育的任何会议通知,使得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不能正常执行上级的规定。至日,宁乡县教育局竟然将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专项建校资金强行挪用到新建的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据知情人说,虎山特校名义上是公立学校,实际上是县教育局几个领导以亲属名义创办和运作的)。
  对&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打压仍未止步;对姜群坚的打击迫害也在变本加厉。日,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拒绝交出印鉴证照,县教育局个别领导竟然带人闯进学校抓姜群坚,姜群坚从当日起被迫流落他乡至今不敢归家。
  2011年农历12月27日,宁乡县教育局为让挪用该校的380万建校资金合法化,达到夺取该校校名之目的,竟拉拢银行某领导,以各种理由冻结该校账户,逼迫该校交出办学印鉴、证照,致使该校发放员工回家过年的工资及残障学生支取过年生活费,都被银行卡住无法支取。
  掠夺&宁乡特教学校&的名称是何图?
  从日的宁乡县教育局的批文中,我们可以得知&宁乡县特教学校&名称的享有者应是姜群坚,局长黎爱莲在日下午在该校调研时,也亲口对姜群坚说过:建设新学校项目是你申请的,你要及早动手建设一所高标准的特殊学校(有附件为证),但宁乡县教育局出尔反尔,自己批复、自己表态之后,竟然又莫名其妙地要姜群坚改回原来的&博爱特教&名称,这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呢?如前所述,特殊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当年,姜群坚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名义申请,获得中央专项资金380万元,当地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扩建发展。结果资金到位后,学校并没有得到该项资金,宁乡县教育局重新选址修建了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相关知情人士称,上述资金可能被县教育局部门&调包&至&虎山特教&。教育局领导看到了&宁乡县特教学校&这个名称的巨大实用价值,所以该局不但千方百计侵占这480万元资金,而且也挖空心思侵占&宁乡县特教学校&,可谓&一箭双雕&而后快!
  为掠夺&宁乡县特教学校&这个名称,教育局一方面逼迫姜群坚将校名更回原先的&博爱特教&,一方面不让姜群坚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年检,而另一方面又于日串通县民政局个别领导,在宁乡报上刊登声明: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年检不合格为由将其&取缔&。三管齐下,四面挤压,用心何其阴险!更有甚者,8月11日凌晨5点多钟,县教育局长竟然赤膊上阵,亲自带人翻围墙强行进入该校逼迫其交出印鉴证照,把该校残障学生抢到教育局长办的虎山特殊学校去。至此,宁乡教育局的目的昭然若揭:利用政府对特殊教育的扶持政策,侵占有利于申请国家资金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名称,以便在掠夺姜群坚申请的380万建校资金的基础上套取更多的国家资金,让他们自己办的宁乡县虎山特教学校变为其私人的摇钱树!
  宁乡教育局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良企图,竟然指责&宁乡特教学校&管理混乱,那么在此之前当地政府多次评她为&优秀校长&?假如长期&管理混乱&,你们能让这所学校&存活&到今天吗?
  农村妇女就不能当&特教学校&校长?
  在姜群坚与宁乡县教育局的纠纷中,副局长陈友余扮演了一个厉害女人的角色。在一次争吵中,这位连姜群坚也不否认她漂亮的美女局长,竟然以不屑的口吻对姜群坚说:你&长又不像冬瓜,短又不像南瓜&,一个农村丑婆有什么资格当校长?陈副局长此言差矣!姜群坚没有资格当校长,为何你们当初在红头文件的批复中同意让她当&博爱特教&的法人代表?为何这笔建校资金没到位的十多年里姜群坚的校长当得那么出色?为何在&博爱特教&更名的前夕即日下午,黎爱莲局长在视察&博爱特教&时还&充分肯定&该校的办学成绩?为何2011年9月中央党校媒体刊文称姜群坚为&最美特殊教育女教师&?翻遍所有的法律法规和红头文件,没有哪条哪款规定当校长的人一定要是美男美女啊?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残疾少儿需要的是爱、是人性的美,而不只是躯壳和外表的美。姜群坚对残疾儿童充满爱心,殚精竭虑办好特教,免费为孩子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农村特困学生一切免费全免,学生小病医药费和员工的工资都由姜群坚负担,她的奉献精神和美德便是她当特教学校校长的资格!她完全有资格享受&最美特殊教育女教师&的称号!相反,宁乡县教育局的领导对残障所表现只是冷漠和残酷,不然为何在日,贵局为了压制&宁乡特教学校&竟然将全校师生囚禁在校内,连老师买菜都不能出去,全校师生吃一个多星期的坛子咸菜和菜汤,导致该校留校老师、残障学生不能正常生活(拍有当时教育局长照片)。宁乡县教育局毫无理由地扣发了本应给残障学生的补助经费,同时扣发了两名编制特教教师的补助工资,这难道是爱心吗?至于有着漂亮面孔的陈友余副局长,在残障学生面前就更是表现得高高在上、凌然难攀&&有的残障学生见到这位漂亮的女副局长,便情不自禁地去摸摸她的衣服、肢体,但陈友余总会大声斥责,甚至极不耐烦地顺手就给残障学生一个耳光,如此对待残障学生,外表再美不也是徒有其美吗?
  宁乡怪异&风景&:两所同类学校并立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一个县只能有一所特教学校,原因或许恰恰就是特殊教育能享有国家的扶助资金,必须严格限制数量。据说眼下在全国范围内,只有湖南宁乡是个例外&&出现两所特教学校并存的局面:一所是一路合法走来的以姜群坚为法人代表的&宁乡特教学校&;一所是携带&霸气&、&虎气&、为承接380万建校资金而新建的&虎山特教学校&。不过,这种特教战线的怪异&风景&,无疑是极不正常的。让宁乡教育局感到不爽的是,由于虎山特教学校的后面有着&云遮雾障&、羞见阳光的背景,创办者无法用它得到自己想要的的东西&&建校资金和配套资金。作为管理教育的宁乡县教育局,自然知道&两校并存&是不正常的,所以兴师动众压制姜群坚将&宁乡县特教学校&的名称改至原来的&博爱特教学校&,而姜群坚名下的&宁乡县特教学校&虽然名称不改&红旗不倒&,但教育局企图将&旗手&改换成局领导的亲朋戚友!由于原来就是用这个名称申请的建校资金,局领导用这个&福名&、&吉名&,以后还可以申请到很多资金,那怪他们会为获取这个名称,会干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体来!但宁乡教育局忽略了一点:你们要姜群坚更名是违法的,是你们滥用职权的表现,你们真正想染指特教事业,就不妨让&两校并立&的怪异风景在宁乡长期存在下去吧,你们能打造别的地方所没有的怪异&风景&,这不是正好表现你们的巨大能量吗?!
  姜群坚泣呼:回归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3年不敢归家的姜群坚,在泣血呼唤公平正义的回归;在泣血呼唤合法权益的回归。从宁乡&博爱特教&到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公助已有13年的历史,姜群坚与宁乡特教学校早已结成了&命运共同体&,相互之间可谓&血脉相连&、&你我难分&,宁乡县教育局企图让姜群坚和宁乡特教学校&尸首分离&,真是岂有此理!
  姜群坚希望有关部门能干预宁乡教育局的胡作非为,尽快将国家专项资金拨付到校,并为其安排教学楼建设用地,启动校舍建设工作;立即停止对学校的刁难和阻挠;立即停止对她的诽谤和非法抓捕,并赔偿因侵权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姜群坚起诉县教育局侵权的官司已于本月20日首次开庭,我们相信主审法官将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法外干扰,作出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公正判决,让饱受权力压制的姜群坚喊出一个口号&&&宁乡县法院守住了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中国法治调研中心 罗修云 鲍卫兵 陈许芳
(该文章由网友直接发布,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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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宁乡县教育局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委托,指派扶招兵律师担任其诉宁乡县教育局教育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法庭采纳:
一、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是经宁乡县教育局与宁乡县民
政局依法批准成立的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
2009年底姜群坚(系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接手了廖懿平举办的“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所有权与经营权,接手后依法到主管部门即被告处提交变更申请,被告于日做出批复(宁教复字【2009】22号文件)同意变更。批复同意后,姜群坚正式接收了学校一切管理事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需要,依法向被告提交了将“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请示,被告经认真审查、研究后,同意更名请求,并于日做出同意校名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批复(宁教复字【2010】1号),批准后,被告为原告“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日至日。办学许可证办好后,原告又到宁乡县民政局办理了手续,民政局于日给原告下发了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此原告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切办学手续都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原告也是自 1999年起至今,12年时间里唯一一所依法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
二、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姜群
坚校长是一名具有丰富办学、教学、学校管理经验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姜群坚校长,在举办该特殊教育学校前,一直在从事教育事业,且成功创办了“宁乡县科技职业技术学校”,该学校也取得了出色的办学成果。姜群坚本人也因办学出色连续多年被授予 “优秀校长”、“ 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等荣誉,且当选为宁乡县政协委员,这样一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校长,肯定是深知教育部门带头管理职能,及学校应依法办理相关登记与年检工作的,不然其于2004年创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是不可能连年取得出色教学成果的,姜群坚是不可能花费重金、倾其所有创办特殊教育公益事业,去犯一个常人看来都不可能犯的拒绝教育部门管理、拒绝年检的低级错误,实则原告无法办理年检是被告无故刁难,有意为之的,已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原告没有过错。
三、姜群坚创办“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后,积极开展教学工作,短时间内就取得较好的办学成果,并得到政府、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一致认可与支持
原告接手后,为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积极走访,发动各界社会力量来发展学校,发展宁乡的特殊教育事业,且取得一定成果,成为了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唯一一所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会员单位,得到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成立后也得到各级政府部分关心,宁乡县检察院、湖南省人大政协、湖南省民政厅等都先后到学校调研、指导教学工作并献爱心送温暖,时刻关注着学校的发展。原告的教学也引起了媒体部门的关注,就原告的办学成果争相报导,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事业的影响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的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然后对这样一份针对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公益事业,政府部门不出来承担责任也就算了,反而对依法从事该项事业原告无故刁难,予以扼杀,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四、宁乡县教育局直接发文件通知原告更换校名是明显违背本案事实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在日之前,整个宁乡县仅有原告这一所经依法批准、办理登记、正式教学的特殊教育学校,既然是仅此一所合法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那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校名重名一说,更不存在在原告学校后面注明(民办)一词,从办学许可证登记的情况足以反驳。在日之前也根本不存在被告所称的“”这样一所特殊学校,更不存在“公办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情况,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在2011年3月被告违规成立学校,被告却在玩公办、民办的文字游戏。正是由于原告拒绝被告的无理无法律依据的更校名要求,被告则从下发该通知后,就完全的对原告实行全方位封锁的报复,封锁原告一切管理通知,无故动用社会各界非法力量,拒绝和百般阻拦原告依法正常申请年检,妨碍原告正常教学工作,以达到其意图吊销原告办学资格目的。原告多次申请年检均遭被告拒绝,原告认为不能正常办理年检,是被告行政不作为导致的,原告没有过错。日被告关于《建议宁乡县特殊育学校更换校名》的通知,原告认为就是被告故意刁难拒绝原告年检的铁证!被告因此给予原告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被告承担。
   五、被告提供的证据明显是为应付本次诉讼事后编制的,且被告陈述的事实明显违背本案真实事实的
    1、被告在答辩状里述称日其到原告处送年检评估通知,原告大门禁闭,拒绝参加年检。明显是捏造,原告是2009年12月份举办学校,教育局正式批准颁发给原告办学许可证的时间是日,如果原告联系不上,禁闭大门,拒绝年检,教育局又怎么可能会在原告拒绝年检后,给原告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呢,要知道办理登记是需要严格审查资料的,如果联系不上原告,原告又是怎样领取到办学许可证和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的呢?而且被告也无法提供该年检通知文本,国家有严格的档案制度,被告不可能无法提供,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被告为了达到非法吊销原告办学资格蓄意捏造的。
    2、被告称其日派工作人员给原告送达2010年度的办学检查的通知,原告禁闭大门,而又交到特教老师处并签字,又退还了签字通知到原告处,既然有签字通知就说明送达了,原告已知晓,教育局又怎么可能再历时半个月送达两次,那不是脱了裤子放屁,而且那教育局直接把特教老师的签字通知提供不就可以了,而被告无法提供,却费劲心机事后捏造所谓的送达凭证,明显违背事实。
    3、被告称于日在省信访局209室向原告送达吊销办学许可证行政处罚告知书,明显是捏造。因为教育局无故刁难原告,拒绝原告参加年检,严重损害原告学校利益,无奈原告只得将此情况向人民日报社内参部反映,寻求帮助。日,人民日报社赴湖南宁乡实地调查,于9月27日专题(政府领导言而无信、草根校长维权艰难)专递徐守盛省长批示,省信访局组织下,召集原告、被告等多个单位协调处理此事,根本就没有被告所称当场送达处罚告知书一事,可调取当时协调会视频证实。
    4、被告教育局提供的日民政局颁发的登记证书副本与原告本人持有的副本明显不一致,副本只有一份且原件在原告手上,何来不一样呢,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教育局提供的那份是虚假的。
    5、综上四点,可以看出整个案子系被告蓄意捏造事实,编造证据,掩盖其违法截留原告教学通知、故意刁难原告,拒绝原告参加年检的违法事实。
   六、被告据以做出吊销原告办学许可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明显错误,属被告滥用职权所为,应予以撤销。
    1、关于办理年检的情况,系被告故意拒绝阻止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办理的,原告没有过错。姜群坚依法接手该学校后,起初办学一致得到了教育局领导的认可,但自从原告申请的国家专项建校资金下拨后,被告的态度明显对立起来,并于日把原告叫到被告处,强行要求原告校长姜群坚签署一些文件,姜校长拒绝,其就指使保安企图强制要求签,姜校长不肯,被告处保安将其打伤。事后被告又滥用职权整合社会各界资源,迫害姜群坚,导致姜群坚自日后至今无法回宁乡,从此被逼走上逃亡的生活。原告无法年检系被告滥用职权导致的。
    2、被告称原告办学混乱、已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歪曲事实,其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原告的学校造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反,原告因教学突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争相报道,何来恶劣社会影响一说,而且现在学校仍20多名学生就读,学校的一切管理井然有序,可以申请法官前去查明,根本不存在办学混乱一说。相反,被告为了实现非法目的,把本该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补助给残疾学生和特教老师的待遇,却百般抠扣,自2010年起至今学校的一切开支都是姜群坚在支撑,由此可见他对这份事业的热爱。因此原告认为被告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明显不足和错误,该处罚书系被告滥用职权所为,应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做出的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明显错误,请法院予以撤销,支持原告继续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
的校名继续从事特殊教育办学,相信我们富有智慧的合议庭,定能查清本案真实事实,维护法律公正,维护原告合法利益。
我曾记得楼主在日发过一篇关于《宁乡县教育局长黎爱莲有10多栋毫宅》的文章,不久之后这篇文章就消声匿迹了,6月8号又发了篇:
宁乡县教育局炮制的“假洋鬼子”有何破绽?6月14号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又帮教育局发表了一篇文章,看来教育局长对付楼主还真有一手啊!我对此事关注已久,查遍三年多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情况以及各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出教育局的这篇文章是颠倒黑白,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宁乡教育局是该好好清理整顿。多年来(可追溯到90年代)其学费明显高于长沙市。我的亲戚现在13中读高一,其学费要4000多,比长沙市四大名校贵多了。很多义务制学校变相收费。而老师的待遇并怎么样。以前经常要老师在寒暑假自己去到学生家讨学费冲抵工资.......
宁乡县教育局炮制的“假洋鬼子”有何破绽?
  上图为姜群坚的真证;下图为教育局的假证
  在湖南宁乡县教育战线,曾几何时冒出了一件滑天下之大稽的荒唐事儿: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下的一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竟然有两个乍看起来没啥差别的版本——两本证的代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等,都完全一致。然而,就像一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只能有一个版本一样,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也只能有一本,形象地说,这本证只能是“独生子”,不可能是“双胞胎”。宁乡县教育战线真真切切地出现了两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尽管这两本证高度近似,难分真假,但政策惯例告诉人们,同一天不可能发两本同样的证,其中必有一真,必有一假,这和逻辑推理中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之间的关系的实质是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是一样的道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两本证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姜群坚,由此我们首先要肯定姜群坚的真实性,这两本证孰真孰假,其最有发言权的当然也是姜群坚:“我的证是经得起任何检验的真证,教育局的证是带着不良之图刻意炮制的假证”!“宁乡县教育局为了掠夺我为法人代表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这块牌子;为了借这块牌子套取国家资金,不惜造出一本几可乱真的假证,不过教育局的‘假洋鬼子’虽然很逼真,但仔细辨别还是可以发现好几个破绽”!
  对照文前的图片,我们确实不难看出两本证的细微之差别,相比姜群坚的真证,教育局的假证其“民政字第”四个字位置低一点;其“有效期限”中的年月日稍低于两旁的字,而教育局的年月日是和两旁的字平行的;姜群坚的真证只改了一个公章,而教育局的假证改了两个同样的公章;姜群坚的真证,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0个字在花边之外,而教育局的假证在花边之内。
附:宁乡县教育局炮制假证的背景和意图
  姜群坚是“登记证书”合法持有者
  2009年底,姜群坚投资购买接手了廖懿平举办的“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后,依法向宁乡县教育局提交了变更申请,县教育局于日作了同意变更的批复,姜群坚于2010年1月正式接管了学校的一切事务。为了响应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特殊教育事业的要求,姜群坚依法向县教育局提交了将“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请示报告,县教育局经认真审查研究后,于日作出了同意将“博爱”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批复,并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日至日。办学许可证办好后,姜群坚又到宁乡县民政局办理了手续,民政局于日给姜群坚下发了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至此,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依法办理了一切登记手续,自 1999年起至今的13年多时间里,该校成为全县唯一一所依法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这也就说明一个事实:姜群坚是“登记证书”的真实和唯一持有者!
  教育局直接发文强行更改校名涉嫌违法
  在日之前,整个宁乡县仅有姜群坚这一所经依法批准、办理登记、正式教学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本就不存在校名重名一说,更不存在该校后面注明(民办)一词。教育局称日给姜群坚送年检评估通知时,姜群坚的学校大门紧闭,拒绝参加年检,这明显是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捏造!姜群坚是2009年举办的学校,教育局正式批准发给她的办学许可证的时间是日,如果姜群坚联系不上,紧闭大门,拒绝年检,教育局又怎么可能会在姜群坚拒绝年检后,给姜群坚颁发办学许可证呢?须知,办理登记是需要严格审查资料的,如果联系不上姜群坚,姜群坚又怎能领取办学许可证和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的呢?而且教育局也无法提供该年检通知文本,国家有严格的档案制度,被告不可能无法提供,由此只剩下一个无法辩驳的解释:教育局为了达到非法吊销姜群坚办学资格而故意捏造事实!
  实际上,教育局是在滥用职权拒绝和百般阻拦姜群坚依法正常申请年检:姜群坚多次向教育局申请年检均遭拒绝,而只同意姜群坚申请“博爱学校”年检,一句话,姜群坚不同意更名就不给年检!教育局以此故意妨碍宁乡县特教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以剥夺姜群坚的办学资格。宁乡县教育局于日所发出的要求姜群坚更改校名的通知,成了该局拒绝和阻挠姜群坚年检的铁证!很显然,姜群坚不能正常办理年检,是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的结果,姜群坚没有任何过错。
  为掠夺“宁乡县特教学校”这个名称,宁乡县教育局一方面逼迫姜群坚将校名更回原先的“博爱特教”,一方面不让姜群坚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年检,而另一方面又于日串通县民政局个别领导,在宁乡报上刊登声明: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年检不合格为由将其“取缔”。三管齐下,四面挤压,用心何其阴险!
  380万元建校资金给姜群坚惹来滔天大祸
  或问:宁乡县教育局强行要求姜群坚更改校名意欲何为?原来,姜群坚得知教育局于2008年以 “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称向国家申请的380万专项建校资金,已经于2010年7月下拨到宁乡后,便向该局申领此款启动学校建设,此时宁乡县教育局却突然变脸,声称:这笔资金不能给民办公助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 该局个别领导为把姜群坚上报国家审批的380万元资金及当地政府的100万配套资金,转移给办学校的亲朋好友,不惜动用各种方式压制“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并多次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姜群坚。
  尤其是日,宁乡县教育局打电话将姜群坚骗至宁乡县教育局协商建校专项资金,但当她到达后,该局的领导即指使手下人将姜群坚暴打,让姜群坚当场窒息晕死(有法医鉴定为证)。
  这次暴打并未让姜群坚屈服,她继续据理力争属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建校资金。宁乡教育局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从2010年7月底开始非法扣留、取缔该校所有的各上级机构的培训、学习及教育的任何会议通知,使得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不能正常执行上级的规定。至日,宁乡县教育局竟然将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专项建校资金强行挪用到新建的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据知情人说,虎山特校名义上是公立学校,实际上是县教育局几个领导以亲属名义创办和运作的)。
  对“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打压仍未止步;对姜群坚的打击迫害也在变本加厉。日,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拒绝交出印鉴证照,县教育局个别领导竟然带人闯进学校抓姜群坚,姜群坚从当日起被迫流落他乡至今不敢归家。
  法官坚守正义将阻挡教育局的非法图谋
  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人民法院和广大人民法官,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司法审判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也是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寄予很高的厚望,对人民法官讲理评理寄予很高的期望,正如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所说的:“法官应当成为社会公平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公平行为的标杆,社会形象的表率。”据了解,姜群坚已将违法行政、强行要求其更改校名的县教育局告到了宁乡县法院,有人担心主审法官会顶不住来自县教育局及其关系网的压力而作出违心的不公判决,但我坚定地相信宁乡县法院及其主审法官不是孬种,而是顶天立地、能坚守公平正义的“法律守护神”,智慧的主审法官能洞察出宁乡县教育局蓄意编造证据、截留相关教学通知、拒绝姜群坚年检等一系列违法事实及背后的真相,并作出将得起时间和事实检验的公正判决,我看好主审法官的正义感和良知!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我们可怜的姜群坚校长,大家同情同情宁乡特殊教育学校吧!
共同讨伐可耻的宁乡教育局吧!!!!
[原创] 宁乡县特教学校校长姜群坚受教育局迫害3年不敢归家,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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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为证!
中央下拨宁乡380万特教资金引争夺 教育局称不分民办与公办
红网长沙3月29日讯(记者 喻向阳 实习生 肖鹏)2010年,中央下拨380万元特殊教育资金给湖南省宁乡县教育局(当地财政再配套100万元,共计480万元),引发民办与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之间资金争夺战。2011年,红网也曾报道《宁乡480万特教专项金争夺战:民办教育遭遇歧视》。此事目前有了新进展。
  近日,分管职业教育的宁乡县教育局党委委员陈有余证实:这笔资金至今分文未动,“对于钱的用途,没有公办和民办之分”。
  【事件回顾】中央下拨宁乡380万特教资金
  根据义务教育新标准规定,30万人以上的县要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而近年来宁乡人口达到了132万,在2008年以前仅有一所小规模的民办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无法满足特教学生就读。
  2008年,宁乡县教育局立项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建设用于宁乡特教事业发展,2010年,中央下拨380万元特教资金,宁乡当地财政再补贴100万元,共计480万元用于特教学校综合用房建设。
  而从2008年至2010年这两年间,多年从事民办职校教育的姜群坚一直在为申请特教资金奔波。
  早在2007年,姜群坚申请创办“宁乡特殊教育学校”,因教育局答复“已有博爱特教学校,一山不能容二虎”,未批。2008年,教育局原则同意姜群坚申请创办宁乡特教学校,并收购“博爱”。与此同时,姜群坚递交各种材料,以教育局名义申请中央专项特教资金,用以建设学校综合楼。
  【引起纠纷】特教资金成“画饼”?
  2010年,经过2年的漫长等待,中央380万特教资金终于下来了,加上宁乡县政府财政补贴100万元,共计480万元的特教资金让姜群坚踌躇满志。
  教育局此时表示:这笔钱不能给姜群坚办特教学校,只能用于公办特教学校。2011年,宁乡县另建公办虎山特殊教育学校。
  日,宁乡县教育局在给红网记者的书面答复中称,姜群坚民办的“宁乡特殊教育学校”是2009年11月接管“博爱”后更名的,时隔一年多,因此不属当时的立项项目,且民办的“宁乡特殊教育学校”无资格使用中央专项资金。
  日,分管职业教育的宁乡县教育局党委委员陈有余也表示:“姜群坚是2009年才接手宁乡特教学校的,380万资金是2008年申请的。”
  姜群坚获此消息后,懵了:“2008年,教育局申请中央特教资金时,要我写的申报材料,且多次表态,钱下来了,就用于我创办特教学校。”
  【最新进展】教育局改口:钱的用途不分公办和民办
  3月26日,陈有余接受采访时证实,这笔钱至今未用,还在财政账户上,“我们没有确认不能够给姜群坚,是她不配合、不支持我们的工作”。
  对于钱的用途,陈有余认为“没有公办和民办之分”。对于“之前宁乡县教育局称这笔钱不能用于民办,为何现在又改口”的疑问,陈有余没有回答,只称“中央当时下拨的380万元资金主要是用于建综合楼,那么,如果这380万元姜群坚要把它拿来建综合楼应该要有相应的手续,有一些相关的资料,我们没有收到。”
  陈有余还说:“她对我们所有管理都拒绝,年检也不参加。作为一个民办学校,教育局作为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进行管理,而她拒绝接受我们的管理。”
  而数次约见姜群坚,都因“在外地“被其婉拒,“警方要找我,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不敢回宁乡。”
  清明将至,姜群坚在电话中说,她很想回家扫墓。但已是惊弓之鸟的她,何时能安全返乡,并和宁乡县教育局开诚布公地商谈沟通呢?
  作者:喻向阳 肖鹏
支持民办特教专款疑遭调包
 日  作者:郭绪  来源:法制日报
一笔380万元的中央专项资金,是湖南省宁乡县一所民办特殊教育学校苦苦等待的“救命稻草”。
  然而,在经过数年后,资金到位,民办特教学校却被告知,因为是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公立项目,一切期待成为幻影。
  一笔专用教育金的使用,造成了一个两难的选择:用于现有的民办特殊教育学校,但有可能背上“挪用专项公用经费”的罪名;放弃现有的民办教育学校,为了使用这笔经费,再建一所公立特殊教育学校,有可能面临的是现有资源的浪费。
  在两种选择中,湖南省宁乡县相关部门选择了后者
  本报记者 郭绪 发自湖南宁乡
  姜群坚哭了,哭得很伤心。
  她担心,倾注其全部心血的湖南省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智障孩子们,现在是不是还能正常上课。
  从今年3月初起,她就不得不躲在北京,因为听知情人讲,如果她回宁乡,当地相关部门会对她采取“措施”。
  当地政府认为姜群坚在不断地“越级上访”,但姜群坚却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她没有到有关部门上访,因为担心上访后后果会更加难料,走错一步,都会使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孩子们的未来不堪设想。
  让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担心上访的事情并不复杂,源于一笔特教专项资金的使用。
  特殊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当年,姜群坚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名义层层申请,获得中央专项资金380万元,当地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扩建发展。
  结果资金到位后,学校并没有得到该项资金,宁乡县政府重新选址修建了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相关知情人士称,上述资金可能被政府部门“调包”。
  宁乡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立项资金只能用于公立项目。身为民办教育的宁乡特殊教育学校并不能享受。
  特教专项补助带来希望
  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原名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1999年8月,是经有关单位正式审批合格的一所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姜群坚十多年前因在宁乡县办职业培训学校,掘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每年去乡里招生,那些智障儿童就会扯着我的衣服说,我也要去你的学校读书。”姜群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姜群坚一心想办所特教学校,让那些不幸的智障孩子读上书。
  2009年11月,姜群坚在宁乡县教育局的牵线搭桥下,花了20多万元收购了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并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了大力改善学校环境,到目前为止,共投入办学资金400多万元。
  “不仅要承担教育康复任务,还要负责他们的吃、喝、拉、撒,保教任务也相当繁重,没有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和一颗炽热的爱心是不行的。”姜群坚称。
  现在,在校的80多名智障学生不但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会算简单的加减法。
  记者来到宁乡县东沩广场月形路1号,一栋略显陈旧的小四合院显得特别安静,紧锁着的铁门上矗立着“宁乡特教”4个大字。
  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宁乡特教学校,是以每年近10万元的租金租用的宁乡县科技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公楼。
  “自接手宁乡特教学校以来,所有的重担都落在我身上,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由我承担。”姜群坚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宁乡县教育、残联、民政等部门从未给过学校一分钱拨款和补助(包括办公经费)。
  “以前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每年都会得到教育、民政和残联的相关补助,特别是宁乡县教育局会给学校报销租房费用和两个教师编制,同时根据学生人数还会有相应的补助。”姜群坚称她接手后就没有得到上述支持。
  “早在2008年3月申请创建特殊教育学校时,我就申请在319国道旁征地20亩,用于建新校舍。”姜群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申请土地和专项资金建校后,长沙市发改委给宁乡县发改局日的一份批复文件显示:同意宁乡特殊教育学校在宁乡县二环以北,319国道东段建校,占地20亩,项目总投资48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380万元,县财政配套1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并购博爱特殊教育学校的时候,宁乡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假如380万元的特教资金批下来了,就用来建设新学校。”姜群坚回忆说,“发改委文件下达后,我很高兴,总算看到了希望,并抓紧筹备建新校舍。”
  然而,当她开始规划她的“特教蓝图”时并没料到,日后她所规划的一切最终成了泡影。
  专项资金疑遭“调包”
  据姜群坚回忆,日,宁乡县教育局局长黎爱莲在学校调研时说,让她赶快写报告征地建学校,“中央拨款的380万元资金马上就到位。”她说。
  “日,我到教育局找黎爱莲局长,他称,国家专项资金380万元已经到位,让我马上组建班子,筹划建新校舍。”姜群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日,宁乡县教育局副局长谢繁致电姜群坚,新校区建设必须先由发改局立项。“教育局的人还说,要验资,建设项目要分文不差地算出来,刚拨款下来的380万元特教资金才到位。并约我到教育局商谈。”姜群坚称。
  “我马上打车去教育局,结果局长不在,在等局长时与保安发生口角,并有了肢体冲突。”姜群坚告诉记者。
  “为了这件事,教育局局长黎爱莲向我道歉时明确表态,380万元教育资金是给你们学校的。”姜群坚说。
  在此之后,姜群坚多次到教育局催办此事,可是,得到的答复是:“不要着急,在等领导批示。”
  日,姜群坚在湖南一家媒体上看到,黎爱莲表示目前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确实是宁乡县唯一的一所特教学校,今年向中央申请的380万元专项资金也已经到位,但是正在新建一所虎山特殊教育学校。“宁乡特教学校是民办的,而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是公办的,投资达2000多万元。”
  姜群坚说:“当初为何以我们学校名义申请专项资金?而现在教育局称这个钱不能用于民办教育,这和‘调包’有什么区别?”
  “更可气的是,日宁乡县教育局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冒用我校名称公布招标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工程建设。”姜群坚称。
  2010年10月下旬,由宁乡白马桥食品厂改造的公办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挂牌成立,在宁乡县教育局网站上,《法治周末》记者看到,日,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举行了开工典礼,县政府相关领导做了重要讲话,项目总规划36亩,总投入2000万元,计划8月底完工。
  记者在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施工现场看到,教学楼主体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墙面处理和内部装修。
  姜群坚称:“专项资金被政府移花接木,教育局还要求我把学校名称改了,目的是把他们‘调包’资金的事实合法化。”
  宁乡县教育局日的《关于建议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民办)更换校名的通知》的文件显示:我局为了发展宁乡县特殊教育事业,曾于2008年向长沙市发改委提交《关于请求审批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并得到批复,你校(现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称与我局备案使用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同名,给相关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不因学校名称相同而给我县教育系统的工作造成混乱,建议你校尽快换校名或恢复“宁乡县博爱特教学校”校名。
  “我们学校是经宁乡县教育局正式批准,报长沙市教育局、宁乡县政府备案登记注册的合法学校,宁乡县教育局以我校名称申请专项资金,不拨付给我们,要求改名我没同意后,教育局竟然责令我们学校停课。”姜群坚气愤地告诉记者。
  在此期间,作为宁乡县政协委员的姜群坚多次将举报材料递交到长沙市信访局和湖南省人大,并得到领导批示,要求查清事实尽快依法妥善处理。
  但该事件最终没有结论。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国务院国办发[2009]41号文件第8条和20条明确指出,在人口30万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而宁乡县的民办公助的特殊教育学校历史已达12年之久,该校为宁乡特教事业填补了空白。
 身份造成的“差别待遇”
  对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遭遇歧视一说,宁乡县教育局宣教科科长陈凯安表示:“以前宁乡县教育局给了宁乡特教学校两个教师编制,虽然今年没给编制,但是会补助4万元。由于教育局是年底算账,所以经费还未到位。”
  对于坊间传言,宁乡县已经有一个特教学校,而不好好维护发展,却要用专项资金去兴建新的学校是否是浪费资源?宁乡县教育局党委委员陈有余表示,宁乡县开始是想和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办学,把宁乡特教办好,但是由于合作谈不好,才去兴建新的特教学校。
  不过,对此姜群坚表示,当时副县长李平确实明确要求宁乡县教育局安排专门班子同她商谈就380万元专项资金同宁乡特教学校的合作,宁乡县教育局也委派了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此事。
  “但是宁乡教育局根本没有想要和我谈,我去年6月底就把合作项目规划上交到宁乡县教育局,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回音。”姜群坚表示。
  陈有余称,宁乡县特教学校因是一所民办学校,所以合作不成后,也就不能拨款给学校。
  陈凯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使用国家拨款的专项资金有一套非常严格的流程,民办的“宁乡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立项项目。故380万元不能用于姜群坚所办的学校。
  对此,姜群坚质疑道:“2008年,我向县教育局递交申报特教资金材料的时候,他们根本没说民办学校不能用这个钱,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会申报了。为什么当时教育局局长黎爱莲也表态,这个钱是用于我的学校?”
  宁乡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县里立项的时候只知道30万人口以上的县应该有一所特教学校,也不清楚还有民办、公办之分。后来才知道立项不能用于民办学校。”
  陈有余告诉记者,姜群坚办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是2009年11月才接管原小规模民办博爱特教学校并后来更名的,与立项时隔一年多,因此不属当时的立项项目。
  “中央专项资金一般用于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民办的特殊学校应是民资投入为主。这种学校能否享受中央专项资金,我们找遍了《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也找不到支持的理由。经2010年12月我局请示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领导明确表示:该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公办特教学校建设,如果用于民办特教学校,属于挪用专项公用经费。”陈凯安告诉记者。
  在坚称专项资金使用合法,不存在挪用的同时,陈有余给《法治周末》记者的一份书面答复也承认,上述资金使用情况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没有履行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而宁乡县设立此项目较仓促,有关工作不够完善;其次,教育局在学校名称管理上存在工作失误,已经申报了“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但仍批复同意姜群坚将“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是导致争议的主要原因。
  至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到底是不是合理合法,目前湖南省政府多部门已经组成调查组调查此事,结论尚未公布。陈凯安称,资金使用是否合法要等调查组结论,如果现在姜群坚不服,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教育局一味的回避,不切实解决问题,还不是为了那几百万,没有那几百万,也许什么事也没有。但教育局的领导为什么不能重视问题,给特殊教育一个安静的环境?不要为了金钱利益损害孩子们的明天啊,特别是那些有残障的孩子们。
教育局的的领导们在为几百万想尽办法吞噬姜群坚校长和她的特殊教育学校,为什么不能放弃一些,想想那些残障的孩子们?
安宣科陈科长避而不谈;宁乡教育局党委委员陈有余躲闪其辞,其答复前后矛盾,教育局网上回复不予姜群坚的学校冠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称原因是之前教育局已有该名称的备案,与之重复了。而陈有余委员的现场答复是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类学校必须在“特殊教育”前面冠以学校自己的名号,不能直接以“宁乡特殊教育学校”命名;黎爱莲局长干脆不接受采访。
这样的教育局办事能服民心吗?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种种事宜间不会有猫腻吗?这些,外人不得而知。
既然为此事已付诸法律了,那教育局能不能不对法院施压,让法官公平判断呢?这恐怕也不得而知吧!!!!
宁乡教育局长黎爱莲被曝有十多栋豪宅
博主按:早就听说教育局局长的位置是个肥缺,在局长管不住自己的情况下可以有很多门路捞钱,如校官的升迁、教师的调动、私学的申办、教学设备的配备、校园的包装、校舍的装修、校服制作定点等等,都给了教育局局长“捞一把”的机会,怎样加强对教育局局长的监督,防止教育局局长利用职权贪腐,是一个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日前,有网民曝出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教育局局长黎爱莲有十多套豪宅,尽管这一举报的真实性目前尚未得到证实,但凡事皆有可能,有道是“无风不起浪”,完全子虚乌有的话怎能说的那么有鼻子有眼?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附:宁乡教育局长黎爱莲有十多栋豪宅
  我是一名中学校长,在我看来,长沙市宁乡县的教育局从未安宁过。先走了把价值8000多万元国有实验中学贱价1700万元卖给局里7位局级领导的“杨跑跑”——杨幼成(大家又叫他为幼虫),到现在他仍明降暗升、异地为官,未做处理。现在又来了一个叫黎爱莲的局长,明目张胆、大肆贪污,被业内尊称为“黎爱钱。”我们都知道,他在宁乡县城、长沙市区、宁乡流沙河镇,以他妻子、女儿、父母、姐姐、岳父母的名义置有多栋房产和豪宅,达十多栋之多,一个小小的正科级干部仅凭微薄的工资,何以置办如此之多房产?
  教师的绩效考核他要扣留,老师进城他要收费3万元以上,打着普职分流旗号,考分不达标的学生送2万元给他可读普高,乡下孩子进城读书,要给他送2000元以上,真可谓“雁过拔毛”,黎爱莲在宁乡群众心中民愤极大。上行下效,宁乡教育局个个局领导都是唯利是图,见钱眼开。
  请上级领导深挖这条蛀虫,查出他背后的保护伞和利益链,给宁乡1.8万名教育工作者一个说法,还宁乡教育碧水蓝天!
主题:宁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姜群坚泣血呼唤“包青天”
提交者:可怜的校长 发布时间: 21:07:03
尊敬的星辰在线领导:
   您们好!
   我是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法定代表人姜群坚(女)。原系宁乡县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会员。深知您们工作日里万机,打扰您们非常抱歉,感谢您们对我校的关心,敬请您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我校,我现含冤向您们泣血诉说、求救!
   宁乡县教育局长黎爱莲(男)、党组成员成有余(女)从2010年7月起,截留各上级部门给我校的一切培训、学习、管理通知、文件及封锁我校一切对外办学事务,无故刁难我校,并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打、砸、压、抓、抢,给我校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导致我校从各方面都无法正常工作,扣发我校残疾学生补助和特教老师工资,冻结我校银行帐户,霸占国家下拔给我校的专项建校资金380万元,为达到霸用我校专项资金合法化,侵占我校校名、捏造罪名冤枉我校不给我校年检,残酷的毁灭取缔我民办公助13年多历史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不准我喊冤,匡骗公安,对我卫星定位,实行非法抓捕,请求贵领导为我校伸冤作主,还我校一个公平正义的公道。具体详情:(请您在百度里面搜——正义的眼睛网——点击警世谏言——标题:习总书记——湖南宁乡县教育局践法欺民谁来管)一文。
     
     
      求救单位: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
                            
星辰在线领导,我校要求于下:
   (1)教育局对我校的恶意侵害所造成的损失无条件给我校办理相关手续速恢复我校——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资格。请求维护民办教育的合法权利,保护已有13年多历史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展十二五规划,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拓社会市场经济,帮扶残障学生及残障家庭打造特殊教育品牌为社会和谐服务。
   (2)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是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项建校资金下拨后于2011年成立的,按照中央(2009)41号文件第8条:30万人口以上的县、残障儿童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我宁乡县民办公助特殊教育学校已有13年多历史(并不是尚无)。它为宁乡特殊教育填补了10多年的空白,为宁乡的特殊教育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无私贡献。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和扶持民营企业的建设和发展,珍惜农民多年之心血,为维护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不让宁乡县教育局某领导为谋取个人某种利益被他残酷的毁灭,宁乡县新建的虎山特殊教育学校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都是不合法的,请求政府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维护一县一特校的政策,立即取缔不合法的虎山特殊学校,扫除教育歪风,还宁乡教育一片净土,让宁乡县特殊教育在党的十八精神指引下健康发展。
   (3)尽快将国家专项资金拨付到我校,安排教学楼建设用地,启动校舍建设工作;
   (4)立即停止对我校教学工作的刁难、阻挠,停止对我的诽谤和非法抓捕;
   (5)按照与公办特殊学校一视同仁的原则,迅速补发划拔给我校的2名编织老师工资和在本校就读的残障学生补助。
   (6)教育局应对日姜群坚校长的殴打及对本校从2010年8月以来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进行赔偿,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渴求政府还我校和我公正、公平和公道!
   详情请在百度里面搜——正义的眼睛网-——点击警世谏言——标题:习总书记——湖南宁乡县教育局践法欺民谁来管一文。学校资料证据已发至您邮箱,请查阅。
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姜群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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