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人民医院纱帽镇2014年幼儿园升小学的相关规定,非本镇户口,非本镇居民,在这边上幼儿园,可以

松江区泗泾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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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2:47:00
一、园所介绍&&&泗泾第二幼儿园2011学年7月独立建制,有润江、同润两部。润江部位于润江花苑,9班规模。同润部坐落于圣塔路斯&山河小城内,10班规模。&&&&&园内设施设备完善,整洁温馨有童趣;拥有多个专用活动室,满足幼儿的学习需要。幼儿园开办以来,以&七彩童年、成乐成长&为办园理念,以分享阅读特色项目研究为载体,以营造幸福校园文化为主旨,幼儿、教师在国家级、市级、区级各类评比活动中屡次获奖,社会声誉不断提高。&&二、收费标准我园各项收费项目均以市教委、区物价部门及教育局相关部门的文件和规定为依据。我园以市二级幼儿园的标准按月收取管理费。餐费、点心费、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等收取标准,将于每学期开学前根据上级物价部门的规定向家长公示。三、招生对象--期间出生并符合&2014年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2014年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镇范围内房产证(民用住宅类)。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相对就近安置。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镇范围内房产证(民用住宅类),且祖孙三代在同一张户口本上。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相对就近安置。
本市而非本镇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镇范围内房产证(民用住宅类)。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相对就近安置。
非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本镇范围内房产证(民用住宅类);②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本镇)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相对就近安置。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本镇范围内房产证(民用住宅类);②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外区县)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相对就近安置。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本镇范围内房产证(民用住宅类);②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统筹安置(参照房产证年限、居住证及学额等情况)。
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本镇范围内房产(民用住宅类);②出入境证明;③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④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以登记的房产地址为准统筹安置。
备注:1、《上海市居住证》是指上海市居住证新证,有需求的家长可到居住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与办理。其中,持旧版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CW9开头)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相应情况予以认定。2、房产证、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等的截止期:日。3、本园将根据学额情况,按&信息分类表&的&类别&依次接纳新生入园。4、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5、现役军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需入园的,参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四、招生方法&&&&1、工作流程政策研定---公示宣传---网上申请---信息确认---分层协调---学区公告---入园通知---接访答疑&&&&2、具体安排
3月10日--4月9日
入园网上申请
&&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家长频道&有关说明。
5月10日、11日
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现场确认)
(1)信息确认方法:
①符合入公办园条件并已在网上申请的适龄幼儿家长,须按时到产权房所属的&2014年松江区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确认点&(附件1)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
②符合入公办园条件但未在网上申请的适龄幼儿家长须按时到产权房所属的&2014年松江区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补申请与材料审核。
(2)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见备注(1).
小班学区范围公告
&&公告一周,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园网站
发放入园通知书
&&家长到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的确认点(同润部)领取
备注:(1)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需原件):①《2014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申请信息确认表》(网报的可直接打印;未网报的可于现场补申请时手工填写)。②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本镇范围内民用住宅房)。③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已达120分标准值的另需提供有效证明,旧版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另需提供领证副联)。④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的子女,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出入境证明、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⑤动迁户另需提供动迁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2)各&新生信息确认点&仅为受理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入园结果须以&小班学区范围公告&及领取的&入园通知书&为准。(3)入园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为准,家长须按时确认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凡虚假与重复确认的信息,相关入园申请将视为无效。&五、其他公告(一)学前招生政策变化提前告知针对同一住房短期内买卖并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日益严重的情况,2015年起将本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将实行&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满2年或以上的,入园安排时相对就近安置;购房未满2年的入园安排时原则上视学额等情况统筹安置&的入园新策。(二)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事宜见附件2(三)注意事项1、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各托幼机构不得自设条件、跨学区、超学额等招生,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须进行体格检查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2、符合入公办幼儿园条件的漏报幼儿可于6月9日至指定园新凯幼儿园进行补登记与材料审核,将视补报情况及泗泾地区公办幼儿园可接纳学额等情况予以统筹安置。&&&3、园:伍老师&&&&&&&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泗泾镇教委。&六、有关附件1、2014年松江区泗泾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确认点一览表&&&2、2014年泗泾镇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3、2014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松江区泗泾第二幼儿园7日&&&&附件1:2014年泗泾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确认点
泗泾镇中心幼儿园
泗泾镇赵非公路175弄50号
新凯幼儿园
泗泾镇新家园路272号
泗泾第二幼儿园(同润部)
同润山河小城古楼公路号
备注: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任选一所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松江区泗泾第二幼儿园7日附件2:2014年泗泾镇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一、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各托幼园所中大班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的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须坚持&统筹安排、镇内调配&的入园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一)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的受理1、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1)5月11日:本镇指定园受理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2)6月7日:指定园发放入园通知书--泗泾第二幼儿园(同润部)2、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为保证各园保教活动的正常有序,让在园幼儿拥有较稳定的受教育环境,2014年,我镇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由指定园负责受理,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家长须统一于5月11日到指定园现场预报登记,其他时段不予办理。凡未按时到相关指定园办理预报登记的,将不予安排入园;凡虚假与重复确认的信息,相关预登记信息将视为无效。本镇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定园为:泗泾第二幼儿园(同润部&&同润山河小城,古楼公路号)3、预报登记与入园安排(1)预报登记时所需材料如下:①《2014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附件4,请自行下载后填写)。②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本镇范围内民用住宅房)。③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已达120分标准值的另需提供有效证明)。其中,持旧版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CW9开头)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相应情况予以认定。④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的子女,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出入境证明、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⑤动迁户另需提供动迁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2)公办园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安排,将视预报情况及区域内中大班可接纳学额等情况予以统筹安置。(二)有关说明1、中大班学额设定标准&&&&区一级/二级幼儿园(市二级幼儿园)--中班30~40名;大班35~452、其他招生政策均参照新生入园政策执行,解释权在松江区泗泾镇教委。&松江区泗泾第二幼儿园7日&&&&&&&&&&&&&&&&&&&&&&&&&&&&&&附:2014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中班或大班)
幼儿信息及户籍信息
&&&&&&年&&&&月&&&&日
幼儿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属派出所
外省市户籍幼儿监护人(父母一方)信息
上海市居住证(新证)
是否达标准分值
□是&&&□否
居住证累计年限
幼儿监护人(父母一方)产权房信息
产权房、动迁房、宅基地等所属居(村)委会
居(村)委会名称:
小区名称:
监护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至少2名)
与学生关系
类别确认(由幼儿园填写)
居委会类别
说明: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2、房产所有权须为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14年4月30日。4、根据信息统计要求,家长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5、本市户籍的学生&&外省市户籍幼儿监护人信息&相关栏目为空。
文章作者:泗泾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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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泗泾第二幼儿园&&&&& &2012版权所有
总部地址:松江区泗泾镇古楼公路51-52号&&&&& 电话:021-
分部地址:松江区泗泾镇古楼号&&&&& 电话:021-
E-mail: &&&&&邮编:201601
网站访问次数: 备案号:沪教安亭幼儿园―《安亭镇2014年非本市户籍学生就学申请告知书》
安亭镇2014年非本市户籍学生就学申请告知书
发布时间: 16:46:45&&
作者:安幼 点击率:1089
根据《关于嘉定区2014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4】3号)文件精神,安亭镇教委将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申请,具体如下:
幼儿园入园申请:
时间:日(星期六)
地点:
安亭片――菲贝尔幼儿园(墨玉北路288号);沁富双语幼儿园(新源路1306号)
方泰片――大众城朱泾幼儿园(方泰东环路389号)
黄渡片――杨林幼儿园(曹安路4340号北侧);安贝儿幼儿园(黄渡朱家村8号)
注:父母持《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的请于5月10日&,到居住地所在公办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小学入学申请:&
时间:日(星期六)
地点:安亭片――安亭小学(新源路828号)(居住在昌吉路以北区域);紫荆小学(泽普路58号)(居住在昌吉路以南区域)
&&&&&&方泰片――方泰小学(泰富路275号)
&&&&&&黄渡片――黄渡小学(绿苑路391号)
中学入学申请:
时间:日(星期六)
地点:安亭片――震川中学(和静路1388号)&&&&&&&&&&&&&&
黄渡片――黄渡中学(绿苑路385号)
方泰片――方泰中学(宝中路68号)
届时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
1、家庭户口簿原件;上交复印件(包括首页、反映父、母和学生本人信息的页面)。
2、父母身份证原件;上交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在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有效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和满2年及以上在安亭镇办理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日);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认定截止日为日,且在有效期内;上交学生居住证复印件。
5、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上交复印件。
6、父母实际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上交原件。
7、截止日,父母缴纳社保的始终年月完整记录原件(须有社保中心盖章),上交复印件。
8、预防接种卡原件,上交复印件。
9、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原件,上交复印件。幼儿园毕业生离园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
如家长拥有下列其它材料的,请同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1、独生子女证、准生证。
2、父母一方当前具有的最高学历证书。
3、父母一方当前具有的最高技术职称证书。
4、父母一方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最高荣誉证书。(指获村居委、单位、镇、区、市及全国表彰的)。
5、实际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的父母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请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申请手续,过时不候。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信访、举报)
友情提醒:
1、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如父母双方均有的请详实提供,材料审核以第一次上交的为准,不再接受补缴,故请将材料准备充分后一并递交。
2、您所登记的学校仅为镇教委安排的登记地点,最终录取的学校由教委根据提供材料情况视各校资源统筹安排。■ 黄圃镇2014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和“阳光招生”的要求,现就我镇201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黄圃户籍和市公布积分入学非黄圃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学校的办学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1、培红小学,电话:&&& ①三社社区;②镇一村;③兆丰村(17队、6队除外);④鳌山村(指北片除外);⑤永平社区新基北街,拟招生7个班,共322人,其中积分生70人。&&& 2、对甫小学,电话:&&& ①永平社区(永平社区新基北街除外);②文明社区;③鳌山村指北片;④兆丰村17队(沙仔)、6队(九仔涌),拟招生4个班,共184人,其中积分生30人。&&& 3、新地小学,电话:&&& ①新地村;②新糖社区,拟招生3个班,共138人,其中积分生10人。&&& 4、吴栏小学,电话:&&& 吴栏村,拟招生2个班,共92人,其中积分生37人。&&& 5、大雁小学,电话:&&& 大雁村,拟招生2个班,共92人,其中积分生49人。&&& 6、大岑小学,电话:&&& 大岑村,拟招生2个班,共92人,其中积分生45人。&&& 7、新沙小学,电话:&&& 新沙村,拟招生2个班,共92人,其中积分生31人。&&& 8、马安小学,电话:&&& 马安村,拟招生3个班,共138人,其中积分生58人。&&& 9、团范小学,电话:&&& 团范村,拟招生2个班,共92人,其中积分生35人。&&& 10、石军小学,电话:&&& 石军村,拟招生1个班,共46人,其中积分生5人。&&& 11、横档小学,电话:&&& 横档村,拟招生2个班,共92人,其中积分生10人。&&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提交材料&&& 1、预报名时间、网址:&&& 时间:日―5月25日。&&& 网址: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 2、现场登记:&&& 请家长携带儿童本人及其相关资料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①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请家长于5月24日(星期六)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所在地段学区的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②本市户籍跨镇区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的,请家长在5月25日(星期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居住所在地段学区的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③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已取得黄圃镇流管办积分,并在市政府公布名单内的,请家长于5月25日(星期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所在地段学区的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对没有参加积分及积分达不到市政府公布分数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到我镇民办学校(雏鹰学校,招生联系电话:;华洋学校,招生联系电话:)联系就读。如果学位额满,可自行联系邻近镇区找学位就读。&&& 3、交验材料&&& ⑴本镇户籍的交验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件。②儿童入学接种证验证表。③幼儿园学籍证明。④网上预报名受理号。⑤户口不在招生范围的还需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签订合同半年或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⑵父母(父或母)是黄圃户籍居民而其孩子不是黄圃镇户籍的儿童,交验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件。②儿童入学接种证验证表。③幼儿园学籍证明。④网上预报名受理号。⑤村(社区)证明及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市户籍跨镇区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的,交验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件。②儿童入学接种证验证表。③缴交社保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签订一年或以上)原件及复印件。④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⑤幼儿园学籍证明。⑥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或居住我镇房产证(居住用)等满1年有效居住证明⑦网上预报名受理号。&&& ⑷非本市户籍的交验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件。②《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此卡必办,在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免费申办)。③儿童入学接种证验证表。④父或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黄圃镇现居住地村(社区)、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⑦积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⑧幼儿园学籍证明。⑨网上预报名受理号。&&& ⑸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就近入学,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 请家长于6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原登记处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2014年7月完成小学学段教育的黄圃户籍和在黄圃申报积分入学,并被市公布积分入学的非黄圃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1、黄圃镇中学,电话:招生范围:①文明社区;②永平社区;③三社社区;④新糖社区;⑤大岑村;⑥吴栏村;⑦新地村;⑧兆丰村;⑨大雁村;⑩鳌山村;⑪镇一村。招生规模:拟招生18个班,共661人,其中积分生200人。&&& 2、马新中学,招生范围:①横档村;②马安村;③团范村;④新沙村;⑤石军村。招生规模:拟招生8个班,共270人,其中积分生100人。&& (三)报名方式及交验材料&&& 1、直接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入读中学的小学毕业生:(1)在黄圃镇内小学就读的黄圃户籍小学毕业生。(2)在黄圃镇内小学就读被市公布积分入学的非本市户籍生:在黄圃申报积分入学,并被市公布积分入学的非本市户籍生,直接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就近入读初中。&&& 2、需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验核登记的小学毕业生:(1)黄圃户籍小学毕业生:非黄圃镇内小学就读的或因住所发生改变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而需要申请跨学区入学的,需提供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签订合同半年或以上)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初中新生学籍调档凭证原件或相关小学毕业证明。(2)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件。②缴交社保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签订一年或以上)原件及复印件。③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④初中新生学籍调档凭证原件。(3)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被市公布积分入学但非黄圃镇内小学就读的,需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件。②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镇流管办发出的积分学位名单回执。&& 4.验核时间及地点:在-20日上班时间,凭有关资料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镇机关612室)验核登记,并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招生情况安排就近入读初中。&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及注册时间&& 全镇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为日,在此日期前,由黄圃镇中学及马新初级中学发放录取通知书。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和地点办理注册手续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对没有参加积分及积分达不到市政府公布分数的小升初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到我镇民办学校(华洋学校,招生联系电话:)联系就读。如果学位额满,可自行联系邻近镇区找学位就读。&&& 三、登记点咨询电话&&& 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咨询电话:&余老师&&& 镇流管办咨询电话:&&& 特此通告&&黄圃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沙田镇非本镇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 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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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非本镇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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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昌平区201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审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昌平区201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建立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主管区长为牵头领导,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
由区教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信访办、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监察局、区维稳
办、区综治办等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成立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由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昌平分
局、区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昌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区联合审核小
组办公地点设在昌平区职工学校院内(昌平区南口路15-1号)。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昌平区接受义务教育。
  (二)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4〕10号)和《昌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三、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本区居住,需要在昌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
集后,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昌暂住证、户籍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
  四、审核程序
  (一)初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日至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持“五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审核申请;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于日前将申请人“五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报送至区联合审核小组进行联合审核;初审不合格的,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劝其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二)联合审核。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申请人“五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具体职责如下: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审核。
  2.在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
  3.在昌暂住证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5.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由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报请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三)反馈审核结果。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结束后,由区教委负责统一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并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上进行确认。
  入学学生持《在京就读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就读。
  五、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半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截至申请月的上上月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个人可登陆http://www./csibiz/注册并打印),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注册单位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在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自有商品住宅的,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证明、房主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产证商品住宅的,由属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3.非独生子女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四)在昌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日以前制发的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暂住证地址与在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近期有效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力造成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区政府督查室、区教委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区信访办要及时了解反馈群众需求;区维稳办要全程跟踪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区监察局要全程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三)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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