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高送转统计年报什么时间开始网上填报

关于填报2014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_扶持政策
&&&&&&& &&&&&&& &&&&&&& &&&&&&& &&&&&&& &&&&&&& &&&&&&&
&&&&&&& &&&&&&& &&&&&&& &&&&&&& &&&&&&& &&&&&&& &&&&&&&
&当前位置: & 资讯 & 最新政策 & 正文
关于填报2014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农机、农管、渔业主管局,海拉尔、大兴安岭农管局,厅属各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14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农办人[2014]89号)要求,请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填报、汇总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农牧业、农机、农管、渔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所辖旗县区系统内部门及国有单位的数据填报、审核、汇总等工作。
  二、各盟市农牧业局负责牵头组织本盟市的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其他农牧业行业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为避免重复统计,职能涵括2个及以上的农牧业行业的基层填报单位,只能统计一个主要业务职能;主要业务难以明确的,应请示上级农牧业综合主管部门。
  三、各统计汇总单位须生成统计上报盘、纸制打印报表一份(A4纸打印),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统计年报工作和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分析材料,要与年数字进行对比,主要包括统计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统计数据与上年相比变化较大的,特别是机构、人数增加或减少要说明原因,并附当地编办批复,并作专门的分析和说明,届时一并报送。(注:在表1中,机关的编制数要与财政补贴编制相同;统计数字必须是整数,不得出现小数点;机关农业行业特有津贴、企业编制数栏对应的项中不得有数字)
  四、统计年报汇总软件和表样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人事管理栏)下载,网址。各统计汇总单位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汇总软件和填报方法,加强对基层统计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审核、分析汇总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五、今年的统计上报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统计汇总单位于日前将汇总数据和分析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自治区农牧业厅人事处邮箱;二是年报纸质资料和U盘直接带到会审会上,会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统计工作中如遇问题请与内蒙古农牧业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王永佳;联系电话:(3;邮箱:。
  附件1:
  &&& 2: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日
相关文章推荐
&&&&&&& &&&&&&& &&&&&&& &&&&&&& &&&&&&& &&&&&&& &&&&&&&
&&&&&&& &&&&&&& &&&&&&& &&&&&&& &&&&&&& &&&&&&& &&&&&&&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企业政策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直属海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需要,部对2014年综合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增加“为满足国家编制区域性综合交通、城市客运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政策等需要,从2014年报起交行统9表、10表需按地(市)(包括自治州、盟和地级市)填报,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
  (二)删除高速公路车流量和通行费(原交行统18表)、高速公路货车车流量和车货总重(原交行统19表)2张季报表。增加月度运输生产情况(交行统18表)、月度海事签证情况(交行统19表)、高速公路收费车流明细表(交行统22表)、客运站售票明细表(交行统23表)、客运站班次线路表(交行统24表)5张月报表。
  (三)取消交企统1表、2表、3表、4表、5-1表、5-2表的年报,报告期别改为月报。
  (四)交行统9表:删除运输量分组统计指标。
  具体制度见附件1。
  二、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附表Ⅰ:沿海港口在江苏省里增加盐城港。
  (二)附表Ⅲ:企业名称修改,(1)温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成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杭州三里洋物流有限公司,改成杭州三里洋港口装卸有限公司;(3)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改成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统港综2表:滚装系数的解释第4条改为“宜昌、重庆、宁波-舟山、台州、温州、广州、湛江、北海、海口等长江上游、东部及南部港口,1标准车折算吨为20吨”。
  (四)交统港综3表和交统港综4表:以“TEU”为单位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五)交统港27表:删除“资产减值损失”指标,增加“营业外收入”指标。填报范围改为“本表由主营港口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填报。报送范围应与综1表保持一致,其中非全年正常运营的企业填报基本属性”。
  具体制度见附件2。
  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未作修订,具体制度见附件3。
  四、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
  (一)城客统2表:“保养场面积”和“停车场面积”合并为“停保场面积”,其中项改为:自有面积、租用社会面积。
  (二)城客统4表:出租车载客车次总数的计量单位由“车次”改为“万车次”。
  (三)城客统5表:增加“轨道交通运营补贴补偿”指标。
  (四)城客统14表:取消填报上年数据。出租车载客车次总数的计量单位由“车次”改为“万车次”。“轨道交通最高日客运量”指标解释调整为“指轨道交通全路网单日运送乘客人次的最大值”。
  具体制度见附件4。
  五、交通运输能耗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交能监301表、303表中增加“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能耗合计”统计指标。
  具体制度见附件5。
  六、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交调统2表、3表、4表、5表的报告期别由季报改为月报。年报报送时间由每年2月1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年报数据,改为1月31日前完成。
  (二)删除交调重2表,相关统计指标并入交调重1表。
  (三)交调统2表、3表、4表、5表:增加“地点车速”指标,调整“行驶量”指标的计算方法。
  (四)交调速1表:去掉“实际里程”指标。
  (五)交调重1表:报表名称由“四类公路汽车交通量比重综合报表”改为“四类公路交通量比重综合报表”。取消“观测里程所占比重”和“汽车交通量”指标。
  具体制度见附件6。
  七、水上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未作修订,具体制度见附件7。
  八、交通运输扶贫统计报表制度
  未作修订,具体制度见附件8。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2014年年报和2015年定期报表工作顺利完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抄送:国家统计局,部海事局,部科学研究院、规划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印发
与本文的相关文章推荐关于布置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 正文
关于布置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
市局、总队所属各单位,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市统计直管单位管理部门,各有关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主要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13〕59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需求,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定了北京市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及修订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思路
  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制度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市局、总队)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部署和年度主要任务的要求,以满足国家要求、反映北京特点为指导思想,既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规范完成既定任务,也要从北京实际出发,满足统计分析监测的需要,体现出北京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二、基本原则
  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制度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有增有减、结构优化、满足需求、创新方式。即在国家统计局制度修订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合理增减报表和指标,使其结构更加优化,能够充分满足国家统计局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需求,同时在数据采集方式上有所创新,探索多渠道采集数据。
  三、明年增加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2015年将增加以下主要工作任务: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开展全面试点,科技统计开展企业创新专项调查,工业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统计,能源增加经销企业能源产品购销存月度统计,年度人口变动调查扩大样本量至3%,农村一套表联网直报双轨试运行,建筑业实施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制度, 商贸实施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报、大型购物中心综合情况年报。另外,三经普中达到规模标准的调查单位将纳入常规调查。
  四、制度的主要变化情况
  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兼顾减轻基层负担和满足各方面需要的客观要求,与上年相比,进一步优化报表结构,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取消了物流统计报表制度及部分报表,调整了部分专业和报表的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删减了大量过时、利用率低或调查对象不易填报的指标,适当增加反映统计监测重点的报表和指标。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
  修改“104 报表类别”指标取值,“B 工业”改为“B规模以上工业”;增加“B1 规模以下工业”;“F 重点服务业”改为“F 规模以上服务业”;取消“是否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收入”。
  2.郊区统计
  年报《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A301表)表号调整为A102表。定报取消《统计遥感测量设施农业情况表》(A202-6A表);增加《干鲜果品生产情况》(A202-2表)季报表;《蔬菜、花卉生产情况》(A202-5表)调整为《蔬菜、瓜果类及花卉生产情况》(A202-1表);《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A202-1表)与《主要农作物占用耕地面积和预计、实际产量》(A202-2表)合并为《农作物播种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及预计、实际产量》(A202-4表)。
  3.工业统计
  年报取消三经普增加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B604-1表)和《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情况》(BJB104-4表);增加《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B104-4 表)。
  4.批发和零售业统计
  年报取消《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104-3表),增加《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情况》(E131表)、《大型购物中心综合情况》(BJE104-9表)。定报《批发和零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BJE204-6表)调查频率由月报改为季报,《财务状况》(E203表、BJE203-1表)统计范围调整为大中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BJE204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1月免报。
  5.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年报取消《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场(馆)面积和经营情况表》(BJS104-13表)和《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104-3表)。定报《住宿和餐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BJS204-6表)调查频率由月报改为季报。《财务状况》(S203表、BJS203-1表)统计范围调整为大中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住宿业接待人数情况》(BJS204-5表)1月免报。
  6.建筑业统计
  取消《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C 604-1表)和《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 604-2表),《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C 103表)更名为《财务状况》,《劳务分包建筑业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更名为《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新建《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调查对象为资质外小型和微型建筑业企业,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调查频率为季报。
  7.金融业统计
  统计范围调整为全部金融监管法人单位和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监管法人单位,以及需要填报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年报取消《主要业务情况》(BJJ104-4表)(月报代年报)和《信息化情况》(109表),定报取消《证券经营机构业务情况》(BJJ204-2表)和《期货经营机构业务情况》(BJJ204-3表)。
  8.服务业统计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执行国家统计局标准, 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500万元),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单位年报取消《财务状况》(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单位填报)(BJF103表)、《财务状况(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位填报)》(BJF103-3表)、《直属站、车务段地区分布情况》(BJF104-7表)、《影视动画业务活动情况》(BJF104-12表)、《网络游戏业务活动情况》(BJF104-13表)、《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场(馆)面积和经营情况》(BJF104-14表)6张表,执行行政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不再填报《信息化情况》(109表)。
  规模以上单位定报取消《财务状况简表》(BJF203-1表)、《财务状况简表(执行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位填报)》(BJF203-3表)、《物业管理经营情况》(F204-1表)、《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F204-2表)、《重点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BJF204-14表)5张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报告期别调整为月报。
  规模以下单位年报取消《服务业小微企业调查表》(F119表),定报《服务业调查单位问卷》(F220表)按季度区别设置问卷内容,拆分为四张报表(F220-1表、F220-2表、F220-3表、F220-4表)。
  9.劳动工资统计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取消“补充资料一”和“补充资料二”及其分组指标,“单位负责人”改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BJ102-3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增加分组指标“其中:户口在外省市人员”和该指标的其中项“其中:工作地在外省市人员”指标。
  10.能源统计
  规模以上单位年报《非工业单位能源消费情况》(BJ105-5表)统计范围调整为未纳入季报统计范围的非工业限额以上法人单位(不含公共机构)、填报后续表的金融业产业活动单位,《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BJ105-6表)统计范围调整为有可再生能源使用的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增加《煤炭消费情况》(BJ105-8表)。
  规模以上单位定报取消《煤炭销售去向》(205-7表)和《能源产品订货》(205-8表),增加《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205-7表)。
  规模以下单位年报取消《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能源消费情况》(E105-1表)和《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能源消费情况》(S105-1表)。
  其他调查年报增加《分区县居民燃煤户数》(P305-1表),定报取消《重要商品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221表)。
  11.科技统计
  年报《重点服务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607-3表)表号调整为BJ107-3表;《重点服务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607-4表)更名为《重点服务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调整为BJ107-4表。定报《企业科技项目情况》(BJ207-1表)、《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BJ207-2表)调查频率由季报调整为月报,2、5、8、11月月后上报。
  1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
  《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BJ110-2表,BJ110-9表,BJ210-1表)和《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BJ210-2表)取消部分指标,其他报表适当增减指标。
  13.信息化统计
  《信息化情况》(109表)拆分为《信息化情况》(109表)和《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110表),并调整部分指标。
  14.房地产价格统计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表号由BJ208-11表调整为V222表。
  15.生产价格(包括工业生产者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月报表》表号由208-1调整为V204-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月报表》表号由208-2调整为V204-2。《材料费价格明细表》表号由BJ208-3表调整为V207表,《人工费价格明细表》表号由BJ208-4表调整为V208表,《机械费价格明细表》表号由BJ208-5表调整为V209表。
  16.运输业价格统计
  《道路运输业价格调查表》表号由BJ208-18表调整为V701表。
  17.消费价格统计
 在保证价格准确的前提下,增加通过互联网采集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18.采购经理调查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1表)增加“出厂价格”指标;《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1表)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2表)报送方式调整为网上直报或移动终端报送。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国家统计局确定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为2016年新投资统计制度的全面运行准备基期数据。试点期间实行双轨制,即新旧制度并行。
  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两个转变:一是投资统计调查对象由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二是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查对象为现行“一套表”范围法人单位调查对象,报告期有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的非企业法人单位(部门)和新建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同时还要填报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二是通过财务支出数据统计得到非金融资产投资额及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三是从2015年3月开始,按月填报“一套表”范围法人单位、新建企业、非企业法人单位报表以及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2016年1月开始按年度填报小微企业报表。
  根据国家试点方案的有关要求,市局、总队在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投资统计改革办公室,于秀琴副局长、郑新总统计师任办公室主任,投资处、设管处、工业处、服务业处、商调队、金融业处、数据管理中心、计算中心、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投资处牵头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结合新制度的变化和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市局、总队采用投资处牵头、相关处室协同配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全市试点工作。即相关专业处负责本专业数据的催报、初审和对投资处反馈异常数据的查询;投资处负责制定全市试点方案、组织对区县的培训、协调各专业和各区县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以及本专业数据的催报、收审和全部数据的汇总、审核与上报;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新建企业和重点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生成。同时,设管处配合投资处在试点期间进行制度方法方面的调研及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并与国家统计局设管司进行沟通;计算中心负责试点统一数据处理平台程序的保障与维护;执法队配合投资处开展数据填报的督导与检查,以确保试点数据质量,奠定扎实的基数基础。
  六、工作步骤
  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布置工作分为准备、布置、填报3个阶段。准备阶段为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由市局、总队完成制度的修订、审批、印刷,以及元数据维护、采集表定制和数据处理程序编制、测试等工作。布置阶段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全市三级统计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分级布置、各负其责”的原则,完成制度执行及相关工作的布置培训。填报阶段为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市局、总队,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各统计所,以及各有关统计调查单位要按照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按时、逐级完成各报告期统计数据的填报、收审、评估、汇总、上报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处于当前改革转型的特殊时期,各方面的工作需求较多,工作量有所增加,统计报表制度的调整变化幅度较大。需要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将年定报制度工作与改革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为保证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规范执行,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
  市局、总队各专业处队,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以及市统计直管单位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定报制度执行工作,认真负责,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时间,做好制度执行的组织和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质量。
  2.积极组织,认真布置
  市局、总队各专业处队,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以及市统计直管单位管理部门,要根据本专业、区域或部门特点,积极组织好年定报工作会,认真布置统计报表制度及其执行的有关工作,确保调查单位的参会率,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布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严格执行,服务到位
  市局、总队各专业处队,以及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要把数据质量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从年定报制度的制定、工作布置、数据收审、数据评估、数据上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同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调查单位履行统计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调查单位严格执行年定报制度中各报表统计范围、统计原则、统计内容、报送时间、报送方式等各项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
  此外,市局、总队各专业处队,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计划安排将报表制度及时发放到各调查单位,并做好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认真解决年定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准确解答调查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确保年定报工作服务到位。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相关文档东区办事处_中山网
& 现在位置:
东区召开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报表培训会
来源于:发改局
&&& 为做好东区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报表报送工作,东区发改局根据市统计局的工作要求,于12月24日至25日在东区办事处召开全区统计年报工作培训会议。本次培训会议分专业召开,全区共400多家企业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还邀请了市统计局农投科、工业科、服务业科的领导及专业骨干进行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 &&& 会上,区发改局何翠华局长传达了市统计局年报工作会议精神及统计改革工作内容,并回顾了东区2014年统计工作,对企业统计人员一年来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接着由市统计局各科室领导及专业骨干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详细讲解了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各项指标与去年报表的不同之处及填报的一些注意事项,要求全体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如实填报,确保年报和定报数据质量。& 通过培训,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确保我区今年和明年各项经济指标按质按量上报,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统计数据奠定良好的基础。
发布日期:日
&&作者:曾广东 责任编辑:窦琦君
【】【】【】【】
报料热线:(9 广告专线:(2
888060 技术热线:(5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4年党内统计年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