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改为普通卡怎么在网上改密码

北京银行公务卡介绍
卡片激活及密码设置指引
刷卡消费指引
溢缴款指引
信用卡管理
常用服务指引
增值服务、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
北京银行公务卡介绍
北京银行公务卡是指北京市市级或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为银联标准贷记卡,以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名义开设,可用于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由持卡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
卡片正面:
A、信用卡卡号
16位凸印的数字代表您的北京银行公务卡卡号。
B、有效期(MM/YY)
有效期(卡片到期日):表示该卡片的有效期限,前面为月份,后面为年份后两位,如逾期您未收到换发的新卡,请立即与我行信用卡中心联系。
C、您的姓名拼音
D、信用卡种类标识
您持有的信用卡种类。根据标识,您的信用卡可在有相应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在有相应标识的自助机具上预借现金。
卡片背面:
E、卡片磁条
磁条上录有您的重要资料,请避免刮伤或与磁性物品放置在一起,以免磁条受损。
F、个人签名栏
拿到卡片后,请您立即签上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式样(建议使用油性签字笔或圆珠笔),日后用卡交易时也请使用相同式样的签名。
G、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您在使用卡片过程中有任何的疑问,请拨打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H、海外服务热线
您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使用卡片过程中有任何的疑问,请拨打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6-10-。
I、卡号末四位号码
您的信用卡卡号的末四位号码,与正面凸印的卡号末四位号码一致。
签名栏上紧跟卡号末四位号码的三位数字,用作安全认证。
请于收到信用卡后,在卡片背面签上您的名字,签名须与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请确认卡片正面您的姓名拼写无误,如有误差,请马上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在收到信用卡后,请您使用申请表预留的家庭电话或手机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通过预留手机发送短信激活您的卡片。
设置电话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
为方便您的使用,您可在开卡的同时设定 6 位电话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电话查询密码用于您在电话银行通过语音自助查询时使用,交易密码是您在柜台、自助机具及凭密消费时使用的密码,建议您不要将交易密码和电话查询密码设置为同一密码!
卡片激活及密码设置流程:
短信激活流程:
卡片保管:
● 信用卡应视同现金善加保管;
● 信用卡应当与有效证件分开放置,以防同时丢失;
● 失效卡片应当从中间剪开两半、破坏磁条后自行销毁, 以免造成混淆与出现风险。
刷卡消费指引
先消费,后还款,无需预存现金
北京银行公务卡,先消费,后还款,无需预存现金即可刷卡消费,并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让您开心消费,灵活理财。
无论您身处境内还是境外,持北京银行公务卡便可在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和自助机具上自在使用,享受信用时代的生活乐趣。
小贴士:刷卡小提示
请保证卡片在您可视范围内;
您的签账消费可以选择签名确认或者签名+密码确认;
请在您签名确认签单前核对交易金额,如有误可拒绝签单;
您的签名字样须与卡背面相同;
为保证您的权益,请勿在空白签单上签字;
请您妥善保留交易签单,以便核对账务;
卡片只限本人使用,请勿借给他人使用。
溢缴款指引
溢缴款是指您存放在卡内的资金或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溢缴款不计付存款利息,存入的人民币溢缴款将立即增加您的人民币可用额度。
我行公务卡为您提供取现服务。
取现包括透支取现和溢缴款取现两种情况:
透支取现是我行为您提供小额现金借款,在您急需时助您灵活调度资金。透支取现的额度根据您的用卡情况设定,最高不超过信用额度的50%。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境内,每卡每日透支取现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除取现手续费外,境内外透支取现还需支付利息并且不享受免息期待遇。
溢缴款取现是指您将存放在卡内的资金或还款时多缴的资金取出。
信用卡取现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持北京银行公务卡均可在我行各营业网点以及贴有&银联&标识的自助机具上提取现金,提供紧急用款便利,让您出行无忧。
小贴士:取现小提示
原则上不允许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需要,应事前经过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取现业务产生的利息及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小贴士:自助机具取现注意事项
请按自助机具的提示操作,取款后别忘记取回您的卡片;
如发现自助机具已扣款,但未吐钞时,应凭自助机具的《客户通知单》及时到自助机具管辖银行网点或拨打自助机具管辖银行网点公布的服务电话请求帮助;
吞卡处理:如卡片被吞,请尽快到自助机具管辖银行网点要求领卡,或拨打自助机具管辖银行网点公布的服务电话请求帮助。
信用卡管理
我行按月向您提供北京银行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您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您提供北京银行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A 本期账单日
本期对账单产生日,亦是本期循环信用利息的结算日
B 到期还款日
本期对账单的最后还款期限
C 信用额度
您信用卡的透支额度
D 预借现金额度
本期账单日时您信用卡的可支取现金额度
E 本期应还款金额
本期对账单应还的汇总金额
F 最低还款金额
本期账单最低应还款金额(若按该金额还款,消费交易将按入账日开始计算利息)
G 本期已兑换积分 本期所用积分总数
H 本期新增积分 本期产生的积分总数
I 累计积分总数 现存可用积分总数
J 本期应还款金额
本期对账单应还的汇总金额
K 最低还款金额
本期账单最低应还款金额(若按该金额还款,消费交易将按入账日开始计算利息)
L 上期账单金额
上期对账单应还的汇总金额
M 上期还款金额
从上期账单日到本期账单日期间,您所偿还并且已经入账的还款总额,还款明细列于交易摘要中
N 本期账单金额
从上期账单日到本期账单日期间,各笔交易款项及应收费用的总和,各笔摘要列于交易摘要中
O 本期调整金额
从上期账单日到本期账单日期间,调整交易的金额总和
P 循环利息
您名下的信用卡(含主卡和附属卡)的循环利息总和
您公务消费后,向单位财务部门及时提交规定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和利息,由您个人承担。
单位工作人员
1.填写报销审批单,附银联签购单、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2.审核后生成还款记录
3.获取刷卡信息
国库集中收付系统
小贴士:报销小提示
确因工作需要,您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您或您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您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金额的明细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您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手续。
自动转账还款
已持有北京银行借记卡(含储蓄卡)的持卡人,可直接于申请信用卡时正确填写本人卡号并勾选申请表中&自动转账还款&项或于核卡后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设定开通自动转账还款功能,将您的借记卡(含储蓄卡)账户和北京银行公务卡账户进行绑定,此业务免收手续费。
柜面现金还款
您可持北京银行公务卡到就近的我行营业网点进行现金还款,此业务免收手续费。
自助机具还款
您可持北京银行公务卡在我行布设的自动存款机存入现金进行还款,此业务免收手续费。
如您已持有北京银行借记卡(含储蓄卡),您可通过北京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证书版和动态密码版给您本人或他人的北京银行公务卡还款,此业务免收手续费。
常用服务指引
信用额度调整
当北京银行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我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经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我行将根据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及您的资信情况,对您的北京银行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后及时通知您和您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
您的北京银行公务卡不慎遗失或被窃时请立即致电本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申请挂失。经本行确认身份后,挂失申请即刻生效,挂失以后非凭密交易的风险将由我行承担。
卡片到期前一个月,我行将通过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更换新卡手续。
若您的卡片因损毁、断裂、磁条消磁或签名有误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可申请补发新卡。我行将通过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为您更换新卡。旧卡请自行销毁、剪损,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
若您的联系电话、对账单寄送地址、邮编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请尽快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将更新后的资料告知我行。
对账单服务
(1)对账单寄送
我行将按您申请时选定的地址寄送对账单。
(2)补寄对账单
如需补制对账单服务,请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账单消费疑义服务
如您对北京银行公务卡消费交易产生疑义,请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增值服务、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
保险服务详见网站&增值服务&内容。
当您的北京银行公务卡账户发生资金变动时,我行将免费为您发送短信提醒,让您及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全面保障您的用卡安全。
7&24小时客户服务
无论何时,北京银行公务卡持卡人只需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均可为持卡人提供电话自助服务和人工服务,在线协助持卡人解决用卡的各项问题。
积分好礼送不停
刷北京银行公务卡,在您愉快消费的同时,还能获得消费积分,随时兑换您心仪的礼品!您每消费人民币1元就可积1分,特殊活动还可多倍积分,并且积分永久有效。
持北京银行公务卡在特惠商户刷卡消费,让您尽享众多消费折扣,体验多重超值实惠。目前北京银行的特惠商户已遍布北京,覆盖各个行业,竭诚为您提供全面超值的服务。
优惠政策,体验优越
免收公务卡年费;
免费按月提供公务卡对账单,确保您精准掌控消费情况;
免收卡内同城本行溢缴款取现手续费;
免收挂失费用;
免收补办新卡费用;
免收更换新卡费用;
免费发送消费短信提醒;
尽享我行信用卡的缤纷超值礼遇。
注:以上所有功能的具体详情请以北京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告为准
其它利息和费用以我行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信用卡介绍公务卡制度常见问题解答-财务处
当前位置:
公务卡制度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公务卡?2.公务卡的属性是什么?
答: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信用卡。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能够做到公务支出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同时减少日常开支中的现金流量。
2.为什么要办理公务卡?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公务卡持卡人在使用公务经费时更加安全、方便、快捷。实行公务卡
结算制度后,持卡人在办理公务事项时刷卡消费,不需要持有现金,也不需要办理借款手续,减化了办事流程。
第二、有利于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建立公务卡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信息,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而有效克服传统现金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
第三,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公务卡直接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对接,便于财政进行监控,从制度管理上有效杜绝部门及个人,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票据挂靠、凑票报销、虚开发票等现象。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监察厅 陕西省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关于2010年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库[2010]21号)文件要求,我校作为省级预算单位,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3.如果职工已经持有银行普通信用卡,是否还需要申办公务卡?
答:需要申办。公务卡与银行普通信用卡最大的区别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均在公务卡支付系统中进行了维护。职工公务消费报销时,单位财务人员需对公务消费记录进行审核,若无公务卡,将无法完成公务卡报销业务。因此,职工公务消费时,应该使用公务卡。
4.什么样的人员可以办理公务卡?学校在职教职工是否都需要办理公务卡?
答:我校公务卡办理的范围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未经学校同意,发卡行不得与单位工作人员私自签订协议、开立公务卡。学校工作人员个人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到发卡行开立公务卡。根据规定,在公务卡结算范围以内,所有公务支出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站在规范管理、控制现金、避免影响公务的角度,学校在职教职工都应尽可能的办理公务卡。
5.我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是哪家?银行对我校公务卡提供哪些优惠政策?
答:结合各银行公务卡业务开展以及银校合作的情况,学校&确定中国农业银行为我校公务卡发卡行。
农业银行对我校公务卡提供如下优惠政策:
①公务卡免收年费;
②公务卡消费透支享受从当月交易日至下月15日的免息还款期;最短25天,最长可达55天。
③在本、异地农行向公务卡存款免收手续费;
④公务卡内的存款在农行本地取现免收手续费;
⑤公务卡挂失、补办、更换新卡免收手续费;
⑥免费为您发送公务卡账户余额变动短信;
⑦免费为您发送公务卡账户余额变动短信;
⑧免费为您发送使用信用额度透支消费到期还款提醒短信,提醒您及时还款,避免产生罚息;
⑨有效期5年,到期农行自动换卡;
⑩享受农行95566服务热线优先接入服务。
6.如何办理公务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请公务卡的教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双面),并按要求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申请后,大约一个多月即可拿到公务卡。公务卡批量办理的基本程序:
(1)公务卡以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统一申办,各单位指定负责人到财务处领取“公务卡申请表”。
(2) 需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先到所在单位申请领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所在单位。
(3)各单位审核收齐后,交学校财务处。
(4)学校财务处负责将申请表信息进行汇总,并将资料报送农业银行申办,农业银行按规定程序审核申请人开卡资料并制作公务卡。
(5)农业银行将办妥的公务卡及相关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发给教职工本人。财务处再负责将相关信息传送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6)教职工在领到公务卡后,应及时办理启用手续。完成启用手续后,公务卡可以进行刷卡交易。
(7)教职工所在单位统一采集本单位人员公务卡信息,交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将相关信息传送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零星办理的,可持单位介绍信到东门口农行分理处办理。
经与银行协商,我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一般教职员工信用额度为2万元,处级(含副处级)领导信用额度为3万元,校领导5万元。
7.我校公务卡的账单日和到期还款日是如何规定的?刷卡后免息还款期如何计算?
答:我校办理的公务卡账单日为每月20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15日,免息还款期最短25天,最长55天。
银行账单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称为免息还款期。银行账单日是指银行根据公务卡发生的交易将交易款项记入公务卡账户的日期,为每月20日。到期还款日是指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为每月15日。
例如:您在3&11月20日&消费1000元,则该笔消费会在银行账单日即3月20日记入您的公务卡账户&,到期还款日为4月15日&。免息还款期为25天。
如您在3&111月21日&消费1000元,已经错过了3月20日的记账日,则该笔消费会在下月银行账单日即4月20日入账,到期还款日为5&5月15日&。免息还款期为55天。以此类推。
8. 公务卡可否用于个人消费结算?公务卡的消费行为属性如何认定?
答:公务卡卡片及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具有双重属性,既可用于公务消费,也可用于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产生的债务由个人直接到银行办理还款业务。学校不承担个人消费行为引起的经济、法律等一切问题。
持卡人在未办理公务卡消费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消费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持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透支款项利息及手续费等由持卡人承担。
9.公务卡是否可以透支提取现金?
答:持卡人一般不得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若有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因透支提取现金而产生的手续费及利息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学校财务处不予报销。
10.公务卡遗失或毁损后怎么办?
答:公务卡遗失、被盗或毁损后的挂失及补办等事项由教职工个人自行到农业银行申请办理,银行不收手续费。
11.为何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很重要?
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请务必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首先,学校财务人员在报销时要根据交易凭条提取消费信息,进行国库支付结算。
其次,交易凭条是每月与银行账单进行核对的依据,如果发现账单错误,应凭交易凭条及时与发卡行联系。
再次,交易凭条上有部分重要信息如卡号等,如果遗失可能危及您的资金安全。
&&& 12.公务卡有疑义如何查询?
答:持卡人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应及时核对,对公务支出及个人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向银行提出交易查询。对报销金额有疑义的,可向学校财务处进行查询。另外,公务卡的每一笔交易包括消费和还款,都会收到免费短信提醒,保存短信有利于对账。
13.我校对公务卡持卡人的要求是什么?
答:持卡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对违反公务卡使用管理的行为,由持卡人负责,学校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14.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范围是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交通费和及其他零星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
15.公务卡结算对原有的对公转账和报账流程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只是原使用现金结算的部分,超过现金支付限额的,仍然需通过转账方式结算。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现行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流程不变。
16.进行公务刷卡消费后,报销时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特殊凭证?
答: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刷卡消费后,除要取得相应报销发票外,还要取得经教职工签名的消费交易凭证(即银联POS机小票),对采购商品的还应索取原始购物机打小票(即购物详单),POS小票应与发票金额一致。商场、超市提供的盖章后的销货清单不能代替原始购物机打小票。
交易凭条一旦遗失无法重新打印,经办人有责任获取并妥善保管公务卡消费凭条,银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丢失造成不能及时还款的,责任由经办人承担。
17.进行公务刷卡消费后,必须在什么时间报销?
答:经办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最迟必须在到期还款日前10天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若因还款不及时所产生的透支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18.公务卡结算报销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步,公务卡持卡人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发票、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单)、电脑小票(消费详单)等凭证。
第二步,在规定的还款期内,公务卡持卡人持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电脑小票等凭证办理审批和报销手续。
第三步,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支付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报销款项由财务处直接归还公务卡。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还款。
19.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哪些支出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实行无现金报账后,现金支付如何报销?
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 1.确需使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抚恤金、丧葬补助及遗属补助等支出;
&&&& 2.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个人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支出;
&&&& 3.按规定向教职工支付的差旅补助;
&&&& 4.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 5.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公务支出;
&&&& 6.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 实行无现金报账后,规定范围内支付的现金,报销后由财务人员将款项打入经办人公务卡,经办人自行取出即可。
20.公务卡消费的哪些情形,财务处不予报销?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学校财务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2.报销发票与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原因,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报销还款,所造成的透支利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或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21. 寒暑假期间发生的公务消费如何处理?
答:如遇寒暑假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公务消费后不能及时报销的,为避免产生罚息,务必在还款日前还清公务消费的欠款,否则,产生的罚息学校不予报销。
22.教职工到国外出差,能使用公务卡吗?
答:在境外,凡接受银联卡的商户,均可以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可使用人民币还款。
23.如何启用(激活)公务卡?
答:在拿到新卡(包括毁损补卡、挂失补卡、自动换卡、提前换卡)后,首先,应确认卡片正面的凸字姓名拼音拼写与您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拼音拼写一致,若发现两者不同,请立即联络发卡银行予以更换。其次,您应该在公务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上自己的姓名。最后,为保证新卡在寄送过程中不会被他人盗用,新卡均是未启用的,您可持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农行网点办理公务卡启用 (激活),或拨打农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66和卡背面提供的电话启用。
& &&24.公务卡丢失或损毁怎么办?
答:如果公务卡丢失,请尽快拨打农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66挂失,或尽快到农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挂失办妥即生效。挂失生效后所发生的非本人交易的信用卡风险都将由银行承担。
在办理挂失时,如若需要补发新卡,请同时提出补办申请。
卡片挂失后又找回,而且未补换新卡,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卡片到原发卡机构柜面办理书面撤销挂失手续。
25.公务卡密码遗忘怎么办?
答:公务卡消费必须使用密码,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公务卡密码。如果遗忘了密码,需要您本人带上卡片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农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如需修改密码,您可以直接在农行自助终端(ATM)上进行修改。
26.持卡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如何办理变更?
答:因为银行免费发送用卡信息和寄送对账单,如果您的手机号、办卡时填写的地址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通过95566服务热线进行资料变更,以免为您带来不便。
27.公务卡消费刷卡受阻是什么原因?
答:使用公务卡时如果遇到刷卡受阻,可能是以下原因:
①卡片背面的磁条被消磁或者卡片已经损坏。请您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95566申请补换卡。
②刷卡机出现故障或者通信线路繁忙。
&&& ③消费额超过了可用额度。请还款后再刷卡消费。您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566查询您的卡片是否处在正常状态,可用额度是否足够,并寻求帮助。
④其他原因。您可以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566咨询。
28.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全额还款,要收利息吗?
答:银行按规定要收取。如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全额还款,银行只对未偿还的透支消费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已归还的透支消费部分不计算利息。透支取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 &&29.持卡人离职,公务卡怎么办?
答:如您从学校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调离、退休、被学校辞退等情形),请及时还清公务卡欠款,结清公务卡内资金余额,并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如果您卡内的欠款没有完全偿还,将不能顺利销户;离职后未销户的,一切用卡行为与学校无关。
30.公务卡还款有哪几种方式?
答:公务卡的还款方式有转账还款与现金还款两种。公务支出还款由学校财务处在报销时向公务卡账户转账完成,个人消费还款由您自行通过现金缴款或转账方式完成。
其他未涉及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
版权所有:财务处&&青岛银行公务卡激活时的交易密码和查询密码怎么_潍坊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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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民生信用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向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信用支付工具,促进我国传统货币向电子货币的转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民生信用卡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下称本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并可循环使用其信用额度,以人民币或其他特定外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 民生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公务卡(或商务卡);按结算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人民币及特定外币双币种卡;按信息载体材料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信用等级及客户群体不同分为普卡、金卡、钛金卡、白金卡、钻石卡、世界卡和无限卡。
第四条 本行、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民生信用卡的功能及使用范围
第五条 民生信用卡具有信用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具体功能依照特定卡种的《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本章程上下文所指的“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为各类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总称,其涵盖了各类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执行。持卡人可按其所持卡的不同等级享有相应的增值服务。
第六条 民生信用卡可在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美国运通、JCB或其他银行卡组织受理标识的信用卡受理点和本行指定的网点及特约商户使用。
第三章 民生信用卡的申领条件
第七条 凡年满18周岁(外籍、港澳台须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的个人,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向本行申领民生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他自然人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或停止附属卡的使用。主卡持卡人须对其与附属卡持卡人在《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下信用卡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八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法人授权的经济组织等(下统称单位),可凭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本行申领民生信用卡公务卡。申请单位可申领若干张公务卡,其持卡人资格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或撤销。
第四章 民生信用卡的申领手续
第九条 个人和单位应按本行要求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本行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同意本行向有关方面查询、确认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与本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第十条 本行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放信用卡,并确定信用额度。
第十一条 若本行认为必要,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指定形式的担保或交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 民生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持卡人若在卡片到期后不愿换领新卡,应在卡片到期之日前三个月以书面或本行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本行,本行有权要求持卡人交还卡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的到期失效、更换或销户而消灭或改变。
第五章 民生信用卡的账户及交易管理
第十三条 民生信用卡只限经本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否则,本行有权收回信用卡,一切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本行在严格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依据银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申请人的资信条件,授予不同等级的信用额度,并根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和资信状况的变化,对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 民生信用卡账户只能用于合法交易,个人卡账户存入的资金应是持卡人的合法收入。个人卡人民币账户的资金以现金或转账存入。个人卡外币账户的资金以持卡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入或从其外汇账户(含外钞账户)转账存入。人民币账户及外币账户的使用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公务卡(或商务卡)用单位资金偿还人民币账户的欠款时,还款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基本结算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公务卡(或商务卡)用单位资金偿还外币账户的欠款时,还款资金应从其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第十七条 持卡人在境内外进行的信用卡交易记入相应的信用卡清算币种账户。
第十八条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境外消费或透支取现形成贷款,可以用自有外汇偿还,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购汇还款。
第十九条 本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按照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偿还。对已出账单部分还款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自记账日起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自记账日起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第二十条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本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本行与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经确认证明持卡人本人消费的其他依据,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持卡人与本行另有约定的除外。电子现金交易不核对持卡人签名且无需密码即可支付,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持卡人应承担因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
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应在安全的环境下在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持卡人必须对其卡片在互联网上使用时由于非本行原因所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持卡人申请销户时应将卡片交还本行。办理销户手续后,持卡人仍需承担销户之前所发生的未清偿债务。
第六章 民生信用卡的计息办法和收费规定
第二十三条 民生信用卡透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信用卡账户中的存款资金不计利息。
第二十四条 持卡人若在最后还款日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项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其账单日前一个月内发生的消费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期间的透支利息。
第二十五条 个人卡持卡人在最后还款日前不愿或不能偿还全部应还款项时,可按对账单中列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所有交易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的公务卡(或商务卡),持卡人应在最后还款日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项。
第二十六条 持卡人未能在最后还款日之前(含)全额还款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记账日持续计息。
第二十七条 持卡人支取现金或将透支款项转入其他账户的交易形成的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自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的透支利息。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后,信用卡将自动开通信用卡转账功能。持卡人可通过自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ATM、拉卡拉等)或其他本行认可的网上渠道进行信用卡转账。除本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外,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透支额度的转账视同使用信用卡进行预借现金交易。
第二十八条 持卡人若未能在最后还款日营业终了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本行除计收透支利息外,还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一定比例计收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持卡人超额使用本行批准的信用额度,应对超额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超限费。
第三十条 本行核准发给申请人信用卡后,按规定的标准向持卡人收取年费。持卡人挂失卡片、支取现金等需支付一定费用。详细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约定执行。
第七章 本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一条 本行的权利:
(一)本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向有关方面查询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以及确定信用额度。对批准和未批准的申请,本行都有权保留有关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二)对虚假挂失、使用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本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本行。对不遵守本章程的持卡人,本行有权冻结其账户,直至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在不预先通知持卡人的情况下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卡片。
(四)本行有权按《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约定对持卡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并计入其账户。
(五)持卡人与本行约定通过持卡人开立于本行或他行指定的账户自动还款的,本行有权在最后还款日当日从约定账户中扣收持卡人应还款项,扣收不足的部分或扣款失败款项持卡人应及时清偿。
第三十二条 本行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用卡的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计息方式等。
(二)向持卡人提供每天24小时的咨询、查询、挂失、投诉等服务。对持卡人的业务咨询、账务查询、挂失,给予即时答复和处理。
(三)对持卡人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双方约定的寄送方式,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但自上次提供对账单后,没有任何交易发生且账户无未清偿余额,或本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时,可不向持卡人提供当月对账单。
第八章 持卡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三条 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享有本行对民生信用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有瑕疵的服务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民生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方式。
(三)持卡人有权向本行索取对账单,自索取日起前三个月内的纸质账单免费,前十二个月内的纸质账单可享每年第一份免费,索取其他时期的对账单须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持卡人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免费查询最近三个月内的对账单,有权通过电话银行免费查询最近一年内的对账单。
(四)持卡人有权对对账单中列明的账务提出疑义,有权在约定时间内向本行申请调阅签账单的服务。若签账单真实、有效,调阅签账单手续费由持卡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持卡人的义务:
(一)持卡人应向本行提供真实可靠的申请资料。若本行认为必要,持卡人还应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持卡人和担保人的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职业、收入、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或本行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行。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三)持卡人不得以与商户、预借现金和转账办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信用卡款项。
(四)持卡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卡片、密码。信用卡遗失或密码泄露后,持卡人应及时到本行指定网点或通过电话等本行认可的渠道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经本行确认后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所形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挂失生效后,持卡人对信用卡被冒用所发生的资金损失不再承担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持卡人未能协助本行或有关机构进行调查;
2.持卡人利用或者与特约商户等他人串通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共同欺诈活动的;
3.持卡人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五)持卡人在最近的账单日后十五个自然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时,应向本行主动查询或索取对账单,否则视同持卡人已收到对账单且已知悉本期账单详情。若持卡人对于对账单中的交易有异议,应在最后还款日前提出查对要求,否则视同持卡人认可全部交易。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行的相关业务规定执行,如持卡人用卡交易过程中涉及境外机构的,有关争议处理还需适用银联、维萨、万事达卡、美国运通、JCB等银行卡组织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行负责制定、修改。本行对章程修改后进行公告(可采用本行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信函、电话银行、服务热线、预留手机短信等任一方式),公告期为四十五个自然日,修改后的章程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章程的变更内容。持卡人如对章程变更内容有异议,应提前终止使用民生信用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届满,持卡人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章程的变更内容。
第三十七条 本行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在持卡人用卡期间持续有效的公告(包括申请人签署《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之前以及之后发布的),均同样适用于持卡人。如该公告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日起开始公告,并于日生效,原《中国民生银行民生信用卡章程》自本章程生效之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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