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雕塑倒地男孩被砸拉手蹬对方肚子把人家扔出去的镜头图片

千金小姐倒追日记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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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做过最任性的事,就是在最不合适的时候离开属于我的那个国度,并且,再也回不去。
这是2012年的盛夏,窗外没有蝉鸣,我站在狭小的厨房角落已经十一个小时,双手麻木地洗着碗。抽空看了眼冰柜边闲置已久的大钟,时针已经指在了九上,这代表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我的第十二个小时正式开始。
厨师金师父为我留了晚饭,等我洗好所餐具,整理好厨房之际,饭已经冷了,难得放的紫菜,和蛋花凝结在一起,令人瞬间失去食欲。
用大勺子将冷掉的饭和泡菜拌在一起,未来到这个国家之前,在许多电视剧里看到,女主角不知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自然不做作还是真的饿了,一勺子的饭菜堆得满满的,一口就塞入,没形象地咀嚼着。我努力地咀嚼着着,嘴里充满冰冷且酸酸辣辣的味道,拿起紫菜蛋花汤喝了一口,紫菜烂掉的感觉糊糊的,好在有汤,还是让我将这口饭咽了进去。
吃完饭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和老板娘打了招呼,我推开门,一股寒气□□,我拉紧了帽子,快步向租屋行进。
我住的地方很高,并不是如我们国家的,只钱人才会在山顶这么好的位置。在首尔,很多家境普通的人都住在高处,路陡得像在爬山,我看着自己面前出现的哈气,一步一步向上走着。回到租屋,脸都快冻僵了,手脚完全没有知觉,只有在用热水泡时,才有丝丝痛觉传入脑中。正坐在□□泡着脚,头顶的灯突然一闪一闪地,不到三秒,寿终正寝。
本来可以摸黑洗澡睡觉,凑合一晚,但明天——我唯一的假日,我必须给市区一个高中生补习中文,而讲义尚未完成,遗憾的是,我没有电脑,只能靠手写完成。于是,本可以早早休息的我,再一次穿好大衣出了门。
我的租屋是月租的,在韩国全租与月租之分,而囊中羞涩的我别无选择。事实上,若是我足够的钱,我也不会全租,而会搬到市中心继续我的月租生涯。毕竟,住在这个麻雀小的屋子,实在不是我愿意的。但至少,它的灯虽然□□过无数次我的虐待,也坚持了一年零三个月,到今晚才在沉默中死亡——我该庆幸这一点。
我的工资不高——给小餐馆打杂洗碗,再能干也高不到哪去。135万韩币,月租15万,看起来似乎能活得更好,但只是看起来而已。家教1小时2万,算是中等水平,每周两小时,也才4万,却足以吸引我,让我在大冬天里转两班公车到江南区。我拼命赚钱,生活却始终维持原样,那么穷酸。就像是电视剧中的灰姑娘,四处打工,只为还债?当然不是,事实上,我的家人活得非常好,甚至,他们在中国来说,可以称得上富豪。
那么,我是被他们抛弃了吗?也不是,因为,是我主动抛弃的他们。
其实,我是一个任性的小孩,我为了一个男人,在考上大学后,用学费买了机票,抛下了爱我的家人,独自来到这里。我不值得同情。
  我父母是硬脾气的人,直接威胁我,若是不回来便断了我的经济来源,偏巧我继承了他们的衣钵——我更固执,咬牙便将手机卡都剪了,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沦落为韩国小餐馆的打杂小妹。
我更可恶的是,为了不让父亲在大使馆的朋友找到我,隐性埋名地躲到这里,连房子都是用朋友的身份证租的。妙莎跟房东大妈关系密切,因此我得以人间蒸发。妙莎常咬牙切齿地看着我自虐,骂我自作自受。我乐在其中,留学生口中鸟不拉屎的国度,对我而言却是天堂。
好吧,这个天堂,很多时候冷得跟北极似的。
我缩着脖子,拿着新买的灯管和打算当宵夜的炒年糕,快步地向前走。缩着脖子走路的后果便是,我撞倒了一个醉汉——请不要怀疑我的吨位,醉汉的行为不是我能决定的。而我之所以敢肯定那人必定喝醉,是因为那人跌倒之前居然将极其无辜的我带倒,我一个踉跄也跟着跌倒——当然,我已经找到垫背,也就是这位倒的大叔,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其实全是狗屁,我只要保证我的身体完好无缺,你一定不能体会这样的冷,冷到一不小心撞到都可能缺个耳朵什么的,而你可能还没发觉到!
一股强烈的烧酒味扑鼻而来,这味道我在小餐馆打工时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接触,自然陌生不了。我在心里骂着娘,抬起头,当然,偶像剧中“巧合”到人神共愤的立即嘴对嘴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路灯昏黄,还一闪一闪的,看来今晚电力公司供电不稳,该投诉。我正这么想着,头顶那盏灯便一下明亮得如同白昼,见鬼了,难不成它还能听到我在想些什么?
将手在那已经醉倒的男人身上,我毫不犹豫地将对方当作地毯,不让自己的手碰到快结冰的水泥路,挣扎着站了起来。哪知突然听见“啪”的一声,我刚花了十几分钟、几千块韩币买到的那盏节能灯管——烟消玉殒。
我挑了挑,毫不犹豫地一脚过去,狠狠地踢了一脚地上的醉汉!
这么一踢不要紧,关键是那醉汉似乎有了转醒的迹象,嘴里嘟囔一声,模糊不清,头却突兀地转了过来,一双醉眼朦胧地眨着,努力想看清的样子……
我作贼心虚,正想赶紧逃跑,眼睛对上他眨着的黑眸,突然怔了怔,脚便瞬间移动不了了。
那一瞬间,我的心跳一定停止了。
然后,那人的眼睛眨着眨着,像是醉意加困意同时□□,慢慢地便不再眨,连睫毛都没再动了。
我咽了咽口水,抚着胸口,大着胆子走过去,确定他不会再转醒,才深吁一口气。望望四周,路灯下一个人影也没有。也是,零下七度的冬夜里,就只有我这苦逼的娃和醉汉会在街头出现了。
正这么想着,刚刚那盏明明瞬间昼明过的灯,突然像回光返照结束了般,连预告都没,又瞬间熄灭!
如此天时地利,黑灯瞎火,周遭一个人都没有……不干点坏事,似乎不太对得起自己。
我毫不犹豫地把醉汉拖回家了。
  其实,我只是怕没赶上地铁。要知道,来之前坐的出租车,可是花了我一万多。既然能坐便宜的地铁,干嘛要为一顿饭浪费掉?好吧,我承认,闵浩家在首尔算中上,能住江南区的家境估计都不错,所以他们的晚餐一定比我的丰盛。但我宁可回去啃萝卜泡菜,也不想错过地铁。
首尔的地铁不如我生活了十几年的那个城市一样拥挤,我已经被习惯培养得怠惰,连有座位都理所当然了。可是依晰,还是会从这相似的场景中,朦朦胧胧闪过一些场景。下了地铁,已经是晚上了。我的小屋在江北,步行回家的路上都没几个人了,天气实在太冷。
一天好快就过去了,可我直到现在才有空思考,说是思考,但也许是寒冷冰冻了我的脑细胞,只闪过昨晚那人俊美的脸,其余便什么也没想了。我是坏人,如果我是男人的话,现在的情况就是我见色心起,并且趁人之危地和一个喝醉的美女上了床,然后把人家丢饭店,拍拍屁股走人,假装没有这件事情发生过。
但还好现在我是女人,我看起来才是被吃豆腐的那个,尽管我挺享受的,虽然痛。
无所谓惆怅,******对我而言当真一点用处也没有,于是,我照常逛了逛家附近的便利店,出来时拎了一大包泡面和一些小菜。我承认泡面这东西对身体不好,但受韩剧荼毒太深,总觉得那个叫作“拉面”的东西貌似必不可少。好吧,其实,我只是懒得煮饭,然后泡面方便,还便宜。
我真是可悲的一个人。但当热腾腾的泡面让我冰冷的胃暖起来,我心中立即充满无限感激。我是活在底层的人,能吃饱不冻着,就应该感谢上天。我无比俗套地告诉自己,绝对不是博取同情,是真的这么想,我一向是个太过现实的人。瞧我对贫穷的生活适应得多好,几乎已经将以前大小姐奢侈的生活给遗忘了——只是几乎,其实,我过得如此节省,还是我大小姐的习惯在作祟,我的工资虽然不高,但绝对足够一个人好好生活,除去房租我还剩下不少钱,前面已经讲过了,但我想说,那剩下的120多万,都让我用来买名牌了,我无法忍受自己用的东西质量太差,加上首尔很多牌子货都比国内便宜了不止一点点,第一次看到时便叫我疯狂了一场,差点把全身上下的韩币都用光。
于是,又如妙莎所说的,我是自作自受。只有啃泡菜的命。不过我确信首尔的漂亮姑娘,如果不是特别有钱的,过的都是和我一样的生活,还可以减肥,何乐而不为?当然,这些漂亮姑娘遇到追求者请肉吃的时候,会屁颠屁颠地跟过去,这点是我始终做不到的。我对肉无感,可能是在国内吃过太多了,现在天天吃素都可以接受。
我正刷着微博,妙莎来了。我提过她很多次,她是目前我在首尔唯一会联系的朋友,主要是因为她是我来首尔之后才认识的,
  妙莎姓林,人长得和名字一样可爱,又高又瘦,放在国内绝对可以当平面模特。妙莎和我不同,说起来,她的命运更坎坷,小时候跟着父母来首尔打工,后来父亲出车祸去世,妈妈还年轻,便跟了个日本有钱人跑了,丢给她十万块韩币。
这娃求生技能着实厉害,这样都让她活到了二十岁。当然,是在邻居大妈们的同情兼帮助下。于是,妙莎成长为韩剧中坚韧不拔的女主人公,因为对邻居们的感激一直很善良,我不明白韩国人为什么总爱用这个词称赞别人,但至少她遇到路边小狗不会像我一样踢一脚,顶多尖叫一声把小狗吓得自己跑掉。
妙莎在政策及邻居帮助下顺利读到高中,然后便出来工作,在我现在打工的那家小餐馆认识了我。有句话怎么说,美人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人天生存在敌意,我跟妙莎第一次见面便互看不顺眼,人前笑嘻嘻,人后冷哼一声背对背各自工作。
后来一帮小混混吃霸王餐,妙莎从小正义感十足,正切着菜,拿着菜刀就霹断了一张桌子——那时我才知道,她是怪力女王。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是力气再大,那还是个美人。小混混再混,那也还是混混,先是被吓了一跳,后来便见色心起了。为防妙莎暴走,毁了战战兢兢的老板娘的小本经营,我迟疑了一下,还是使出来学了十几年的咏春,几分钟之内让那群小混混们全趴在地上。
老板娘和妙莎目瞪口呆。
一时冲动忘了隐藏自己,让我成了店内的“震店女王”,让妙莎放下敌意,与我握手言和。由于先前那把明晃晃的菜刀,我接受了她的握手,然后发现彼此根本臭味相投,便惺惺相惜了起来。
我们本质是一样的人,妙莎火爆脾气,我伪装着文静,妙莎没心没肺,而我自私自利。其实,我们只是太爱自己了而已。
后来妙莎进了百货商店推销化妆品,以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精致漂亮的脸蛋,业绩总名列前茅。我则继续留在小餐馆,不是因为待遇好,只是习惯了。我忘了补充一点,我不仅自私自利又爱钱,还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害怕改变平静的生活。如此说来,我的缺点简直多如牛毛。
妙莎只心情不爽时会找我,带了瓶烧酒和一袋五花肉,其实我不明白这白花花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但妙莎却从小受韩国文化浸染,也跟那些邻家大妈一样,觉得送肉的都是好人。
我长得不差,不能说特别瘦,但是绝对不胖,但其实我的生活习惯非常遭人恨,因为这会已经晚上九点,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和妙莎吃起了烤肉。当然,妙莎也是这样的人,没怎么保养自己,却始终漂亮得天理不容。我们称之为“天生丽质难自弃”。
妙莎拿烧酒瓶就往嘴里灌,我面无表情地嚼着生菜,听她骂着她们销售部的经理,其实这事再平常不过,美人通常都会遭遇这类的麻烦,不外乎是那个猪头经理请她吃烛光晚餐,暗示她陪他睡一晚,副理的位置便是她的。我奇怪一个小小的销售部经理有如斯权力,但据说猪头经理是空降来的,按我们的话说,上头有人好办事。我已经说过了,妙莎是女主角性格,于是她火了,那经理还没说到正题,正巧侍应生端着红酒从旁边经过,她站起来抢了红洒就往猪头经理头上招呼!
  好吧,妙莎绝对不是这么冲动的一个人,我循循善诱,才知道那时猪头正拿他的猪蹄摩擦她漂亮的美腿,于是……
继续喝酒。
我知道妙莎最无法忍受的便是毛手毛脚,更无法忍受的是那毛手丢脚的人居然还上不了档次!
忘了说了,妙莎此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个有钱人。这事挺奇怪,一般自己的妈妈为了钱抛下她,她应该是嫉恶如仇,坚决不嫁入豪门才对。但妙莎的思维方式异于常人,她认为既然她的母亲能为了钱抛下她,那她就非要嫁个更有钱的人,然后挽着对方到她妈面前,拿钱狠狠地砸她!这种报复方式其实挺幼稚的,但我认为,只要是面对自己爱过的人,无论报复的方式有多残酷,都挺幼稚的。
其实我知道,妙莎的理想是被现实磨成的,有了钱她会买肉给邻居那些大妈们吃的,她可是韩剧女主角啊。
事实证明,妙莎真的是女主角。
周一上午九点,妙莎无奈地回到百货商店继续工作,也等待着辞退通知。但一整天却什么事也没有,到了下班时甚至来了通知让她升了副理。妙莎傻了。
每当韩剧中灰姑娘做错事的时候,男主角便会如同白马王子般及时地降临。妙莎养精蓄锐,白马终于如预期般从天而降。原来那白马昨晚也在同一家餐厅,还坐在他们那桌隔壁,将他们的对话一字不漏听入耳中,基于白马王子的正义感与拯救落难美女的心理,加上最近有整顿公司的意向,便一箭双雕,不仅将猪头经理射下了马,顺便朝妙莎的美人心发了一箭。
妙莎等待已久,王子终于降临,接下来就该如童话故事一般,王子打败恶龙,将她救回城堡中,从此过着幸福的日子了。
这会儿,照韩剧剧情发展的话,妙莎该受宠若惊地去找莫名提升她的王子,在无限自愧不如中“战战兢兢”地推辞掉这个职位,然后王子便会顺势约她吃饭,她会理所当然地说要感谢他让她保住工作,让她来请客,但只能吃便宜的之类的……
但妙莎好歹流着中华民族的血,就算在韩国生活了十多年,她骨子里也有着她的气节。
妙莎抛弃王子来小餐馆找我,跟我说了这狗血异常的事件,倒也没矫情地真的遇到了便打退堂鼓,那不适合我们。妙莎一向干脆,懒得后悔,因此下了决定便不会再更改,这会儿是向我宣布喜讯来了呢。外面下起雨夹雪,连风都冷冽得像刀锋,客人小猫三两只,也只是被困在店内不得离去。我得空,在老板娘允许下和妙莎摆了一小桌,和妙莎分析着接下来的“策略”。
豪门没童话,妙莎努力保养自己,将自己塞入最多有钱人出没的名牌销售地带,不惜停留在低层以保证“灰姑娘”的美好形象,甚至还顺利保有独特善良的个性……都是为遇见白马做准备。所以,这会这位姓韩名俊奎的太子爷不正好自动进了局?这是中国人的智慧,叫“姜太公钓鱼”。
  不同于首尔一般拜金女的是,妙莎的钓鱼哲学是,钓鱼场再大,也只能养一条鱼。
妙莎素来慎重,相比现在拿三心两意最后鸡飞蛋打,丢了西瓜捡芝麻的蠢事她才不做,因此只专注于一条鱼,还得是鲜美的大鱼,不然她还不屑下口。
像是庆祝般的,我和妙莎难得地在外面开了烧酒。单身女性在外面喝酒危险系数太高,我通常不会冒险。但今晚心情不错,加上天气实在太冷,喝几杯烧酒能让身体温度上升,便毫不犹豫地喝了。当然我们也是有准备的,一般在这样的日子我们会去附近的澡堂泡下热水澡,头对着头睡在一起聊天,第二天才走。
喝到中间,店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我以为不会再有客人来,却不料门被撞开,一阵寒冷的湿意、袭、来,老板娘招呼起客人来,是一群在附近拍戏的人,他们工作实在辛苦,连这样恶劣的天气都不得不日夜赶工。在他们谈天过程中,我知道今天他们拍的刚好是一场要求恶劣天气的戏,男主角在雪里追回女主角,雨雪交织中与女主角狂烈拥吻。
人慢慢地多了,我站起来帮忙招呼他们,从厨房里端出热乎乎的汤,在热气氤氲中我一眼就看到了正从门口进来的那张熟悉的面孔……
妙莎显然也看到了,朝我挤眉弄眼,但我没理她,将他们点的菜一一放好,收好盘子回到厨房,乖乖地刷碗。妙莎显然恨铁不成钢,熟门熟路地进了来,给了我一爆栗,骂我不懂得把握机会。她是笨蛋,我怎么可能不懂得把握?我心里偷偷地扬起嘴角,表面乖乖听训。
妙莎不愧是死党,在我端了新的菜出去之际,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抢了我的菜便往外走。
我不置可否地拿起抹布擦桌子,哪知半途被妙莎拉过去,这厮兴奋地道:“我问过了,他答应和你拍照!”
我真不知自己该不该感谢她的鸡婆。
但我还是乖乖地装着热血粉丝,凑到那张帅到无法无天的俊颜旁边,傻傻地露八颗牙。那人握了我的手,用很温柔的充满磁性的迷人嗓音说了声“谢谢”。我拿着照片赶紧闪人。照片上的我一如预期中的傻,双颊绯红,哦,喝太多烧酒了。
这位在韩国,甚至在全球都拥强大人气的美男,叫皇甫澈。我所剩无几的存款,除了买名牌,就是买他的新专辑,听他的演唱会去了。在这方面我很奢侈,举凡演唱会必买VIP票,连专辑都是精装豪华版的。我是如此的迷恋他,以至于我的家人万分的厌恶他,因为我便是为了他来韩国的。
不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他,却是第一次如此紧张。照片中的我一只手放在身后,其实早已扭得紧紧地,发了白。
我一直是个庸俗的人,不仅追求名牌,还追求美男。不过,与妙莎的渔场政策有志一同,我追求的美男,永远只有那么一个。
剧组聚餐结束,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本来就计划和妙莎在蒸汽房中度过,便没有在下班时间离去,而是留下来继续帮忙。等一切忙完,和老板娘道别,我和妙莎赶紧朝隔壁街的澡堂前进,哪知半路上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拐角倒了下来�
  剧组聚餐结束,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本来就计划和妙莎在蒸汽房中度过,便没有在下班时间离去,而是留下来继续帮忙。等一切忙完,和老板娘道别,我和妙莎赶紧朝隔壁街的澡堂前进,哪知半路上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拐角倒了下来,鲜红的血从他头上落到雪地上,触目惊心。
我的心跳差点停止,因为那人,是皇甫澈!
妙莎反应快速,直接冲了过去,将那打倒皇甫澈的人一把揪住,用她重量级的包包当武器,狠狠地打!
我扑到皇甫澈旁边,跪在雪地上,双膝冻得很痛,双手颤抖地抱起他,拼命地喊他的名字,但他却如同沉睡了般,苍白的脸上睫毛沾了雪,一动不动……
妙莎抽空看了下我这边,边打着那人,边大喊着,“敏儿,快打120!”
我如梦初醒,赶紧从包包里翻到手机,颤抖地按下号码……
一只沾着鲜红血液的手抓住了我!
我这才发现怀里的那人已经睁开双眼,眸光似水,深邃得叫我看不清。我却慌乱地没空闲去欣赏,结结巴巴地道,“我、我马上叫救护车,你撑着!别担心……”
我的声音颤抖得不像话,这绝对不是平常的我,只是因为受伤的是我最爱的人,才一时间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那人却摇摇头,在我越发结巴的话语下,漂亮的黑眸里竟浮现淡淡的笑意!然后,在我的目瞪口呆下,那人动作矫健地坐起来,好笑地看着我,我张大嘴,脑袋一时转不过来,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妙莎的方向,妙莎一脸尴尬地跟被她扁得体无完肤的那人道歉,见我朝她看,妙莎哀怨地示意我看看四周,我的脑细胞绝对是冻僵了,来不及思考,顺着她的视线往周围望……
摄影机、导演、浑身是血的演员……
被这么多双眼睛同时盯着,我的脸都快烧着了,我僵了僵,清晰地听到旁边那人笑出声来,嗓音一如既往的迷人:“嘿,我们在拍摄呢!”
我垂下头,瞬间恨不得变成空气中的尘埃,消失掉算了!!!
周六晚上九点,我还在小餐馆里忙着。
我的工作其实不是洗碗,而是打杂,打杂就是,任何事都得会做。这会儿老板娘不在,金师父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帮着煮着大酱汤,放在大盘子里端出去。
走出小厨房,外面热闹地谈天说地的那群,是最近熟悉出来的剧组人员。他们似乎有不少场戏是在这里拍的。值得庆幸的是,那天我和妙莎破坏他们的拍摄,他们竟然没有太生气,反而和我们熟悉起来,连半夜工作完剧组的聚餐都安排在这里。老板娘说我是招财猫,笑得眼睛都眯了,我在心里说,她才像流氓兔呢!
妙莎和我总是很幸运,偶尔去逛逛超市都能遇到人家发赠品,当然,我那只能算小儿科,妙莎人品比我更好,她还曾经买了两千块的东西,抽奖抽到了一台洗衣机。而这次我们明明是妨碍拍摄,却莫名其妙被导演相中了,那段戏竟然没有剪掉,导演说我们太真实了,为这段戏增添了不少亮点,便让我们当了临时演员,还给了我们临时演员中蛮高的工资。平白多了10万元,妙莎和我当然不会拒绝。
  那场戏在这个周六拍出,前面已经说过了,妙莎和我样貌还算对得起观众,竟然意外的经纪公司上门来,要签我们。妙莎犹豫了阵,答应了。她认真地对我说,“敏儿,当灰姑娘也要当灰姑娘的本钱才行。”
我点头,要当一个合格的灰姑娘,你起码得长得漂亮。让人觉得得到你倍儿有面子。
妙莎签了五年的约,培训不到一个月已经到釜山拍戏去了。而我则拒绝了签约的提议,一来我不会演戏,二是因为,我可是流浪偷跑来的小孩啊,要真当了艺人出现在银幕上,岂不是告诉我爸妈我在这么?我是个平凡的孩子,只要求简单的幸福,一如此刻,我明明在端着盘子,心情却好到无以复加,因为我面前的那人,可是皇甫澈啊!
其实我的话万分矛盾,我既不想在银幕上出现,又答应了那段临演,这其实也不矛盾,那段临演里我只一个侧脸,大部分的镜头还是在妙莎身上的,打斗戏是精彩些,尤其那主人公还是个美女的时候。反正这个侧脸只有对我熟悉到一定程度的人才认得出,而出现的时间只有那么零点零一秒,其他全都是妙莎打斗的背景,国内的人未必能看到,再说我爸妈对韩剧向来敬而远之,我很放心。
其实我私心,我爱了这个人这么久,好不容易了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如果能留下视频作纪念,不是挺好的?
我心安理得地截了那段视频,拿了个上个十年才流行的光盘拷了下来。感觉自己像是上个世纪的人,然后用荧光笔在上面写个一个字:澈。藏在了我的那堆古董宝物里,偷空就拿出来品味一番,像个小孩。
皇甫澈的经纪人叫金宥助,前面像韩国人,后面像日本人。我是说名字。
金宥助长得不帅,这是理所当然的。身材倒是还可以,高高瘦瘦,很斯文的模样,还戴了双书呆子般的黑眶眼镜,不过我觉得他这是在隐藏自己的真实性格呢,一般这样打扮的人实质都挺腹黑。好吧,我承认我小说看多了。
金宥助26岁,比皇甫澈大了两岁。皇甫澈叫他哥,两个人很亲的样子。我还半年才20岁,不得已叫全场的人都是“偶吧”,其实来韩国这么久,我始终未能适应这两个字,每次不得不讲的时候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金宥助却不是我想象中那种腹黑的人,因为他居然是个个性豪爽的家伙,真是表里不一!
我内心腹诽着,嘴上却装作乖巧听话的模样,我学了几年的韩语充分发挥着它的作用,至少目前没人怀疑我不是韩国人。我放下大酱汤,一群饿狼马上扑上去,转眼间大酱汤就只剩下汤了。其实我挺羡慕,一群人这样抢着食,最后都不一定能吃饱,但总觉得抢来的东□□之不易,放到嘴里也变成美味了一般。
已经蛮晚了,除了他们也没什么客人,我没什么事,便和金宥助聊着天,这厮只差没把我的祖宗十八代都从坟墓里扒出来,我打着太极,表面看似知无不言,其实什么都没说。金宥助这家伙,也不知是真的神经粗,还是装的,竟觉得与我相谈甚欢,认了我当妹妹,“妹妹”这词着实暧昧,在场的人“哦~”了起来,我泰然自若,完全当没听到。
  皇甫澈坐在一旁咧着嘴大笑,我只想说,美男不愧是美男,就算他笑得嘴里的炒年糕都露出来也丝毫不影响他美男的地位,甚至还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好吧,也许只有我这么觉得。
和剧组这阵子混得挺熟,起码和金宥助这家伙挺熟的,但美色当前,我却没敢再上前染指。
其实,我是个闷骚的人。
这话是林妙莎认识了我半年之后说的。站在同是美女的立场,我认为她是嫉妒了,因为她看上的帅哥跑来追我了。不过我承认她真相了,因为我的确闷骚。我闷骚的表现就是,在越喜欢的人面前,就表现得越冷淡,甚至我就没主动搭理过人家!这惹人厌的个性直接导致了我初恋的幻灭,离开祖国这么些日子,我都快将初恋的那个男生给忘了,现在想起来都诗般朦胧,跟上辈子的事一样。
我的初恋是在正常的时期,十四岁上中学的时候,那男生是我的后桌,每天早晨六点到教室,往我的桌子里偷偷地塞牛奶。这事其实我早知道了,因为我就住学校隔壁,有天为了找到塞牛奶的“凶手”,特地早起,结果就看到连放牛奶都能面红耳赤的那倒霉孩子。好吧,人家喜欢我我还是挺高兴的,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于是我默默地转身回家去了,其实我是好心的,我怕小男生纯洁的心灵因为我受到伤害,你说没人在塞个牛奶都能脸红的人,我要真大胆地走出去问“你是谁”,还不把他给纠结死?
但事实证明我的好心没办好事,小男生还是受伤了,因为我转身时被他看到了裙角,然后他觉得自己被拒绝了。
其实我挺喜欢他的,真的。至少他给的牛奶我每天都喝得很满足。你看他后来加入我和朋友的午餐聚会我不也没说什么吗?但后来他还是走了,朋友骂我不懂惜福,这么好的男孩都舍得伤害,我何其无辜地道:“我真没说什么!”她瞪我,“就因为你没说什么!”她咬牙切齿,“人家追了你也快一年了,就是养只猫都能产生感情了,而你居然连一句话都没跟人家说过!”我□□,“我又不是猫!”朋友无语了。
我至今仍觉得自己无辜,因为人家从头到尾就没跟我告白过,你要我怎么答应做他女朋友?
后来男孩搬走了,转了学,我的初恋便无疾而终。
我跟妙莎说到这事的时候,妙莎对着我摇了半天的头,难得地讲了句中文:“朽木不可雕也!”把我气了半天,她居然说我那段根本不算初恋!怎么不是初恋了,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每次欲言又止,反反复复斟酌,却始终说不出口。每次面无表情,心里都把自己骂得半死,每次看到男孩的脸,内心都雀跃不已……这还不是恋爱吗?好吧,我也许不是闷骚,而是恋爱白痴!
“恋爱白痴”的最显著证据就是,我喜欢了皇甫澈快三年,好不容易来到首尔,有了和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却从来不懂得把握。比如说,握手会的时候永远是戴着土掉渣的黑眶眼镜和大大的帽子,演唱会不拿印着他名字的灯而只拿普通的莹光棒,尖叫倒不收敛,反正再大声也会被周围的妹子盖过去。最最令妙莎无语的是,除了第一次她让我们合照我走近过他,我从来没有主动跟他搭话。
  金宥助甚至调侃我说,“其实你不是这家伙的粉丝吧?看你在他面前面无表情的样子,应该是这小子欠了你钱才是!哈哈……”
我面无表情地把手盖在他脸上,面无表情地转身,忽视掉背后某道若所思的目光。其实我知道那是皇甫澈的,所以不敢回头。
我内心把金宥助那混球诅咒了千万遍,恨不得回去扎小人,已经快十点了,我的下班时间早就过了,老板娘万分抱歉地给了我一包紫菜包饭,这东西没什么好,就是方便,第二天刚好是周日,应付过一天也可以了。我兴奋了,省了一天的饭钱。
本来我该高兴的,最近幸运天使好像站在我这边,真可谓万事如意,事事顺心。但我很快乐极生悲了,因为闵浩小帅哥居然向我告了白,还是骗我用中文说“我爱你”之后才告的白!
我深深地觉得自己吃亏了!
凭心而论,闵浩童鞋长得不错,至少在韩国能纯天然地长出这样一张脸,算是这小子上辈子烧了好香。
其实我并不排斥别人向我表白,反正向我表白的人多得去了,不过他们一般坚持不了一个月,便一一撞死在南墙上。我这个人一心一意,喜欢上一个便不会动摇,当然,初恋那个除外,那孩子根本没给我不动摇的机会就消失了,所以不是我的错。但对皇甫澈我是真心钟情于他,所以我便毫不犹豫地将向我表白的那些人都掐死在了摇篮里,比如我刚到首尔时住在附近的一个大学男生狂热地追求我,那时我刚到韩国,便毫不犹豫地装着听不懂韩语,还一问三不知,这厮丝毫不动摇,居然要跟我学中文,我万分配合地和他鸡同鸭讲了两个多月,那孩子终于挨不住了,泪奔离去,临走时还告诉我他一定会学好中文,等学会了再来找我。不过在那之后,我便再没有见到他了。
但闵浩不行,他才十六岁,我还真不忍心伤害他。
不过我也不相信他是真的喜欢我,充其量不过是雄性激素过量,然后他念的刚好是男校,而我是他面前除了他妈之外唯一的女性。
这事的解决方法挺简单,我万分淡定地回了家,拒绝了他瞒着父母从冰箱里偷来的排骨,出了门马上打电话跟他父母辞工。他父母有些遗憾,但又提到他很快要高考了,也刚好是时候先放一放中文。
我跑到附近的商店换了张卡,熟练地将现在用的卡扔到垃圾桶里,上篮,得分!
转身,有点遗憾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挺可惜的,不仅可惜一份很好收入的兼职没有了,还可惜这张花了我一万块的卡。
我的手机里只存着两个号码,一个是妙莎的,另一个则是金宥助的。我给妙莎打了电话,告诉她这是我的新号码,这厮沉默了一会,无语地道:“姜敏儿,你又伤害了哪位帅哥的芳心?”
妙莎实在料事如神,我正一肚子苦水,全跟她吐了槽。
  妙莎听完,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话:“活该!”
我脆弱的心又一次受伤了。挂了电话,我又给金宥助发了条短信:“这是我的新号码,有空联系。姜敏儿。”
才刚收到“发送成功”的信息回复,金宥助的电话马上打了过来,我惊得差点将手机给扔出去,按下接听键,宥助兄直接了当地道:“发生什么事了,怎么换了号码?”
我心中无奈,这位仁兄,你家住海边哦,会不会管太宽了……
嘴上却乖乖回答,“我欠了人家一大笔钱,躲债主呢!”
他沉默了会,竟然道:“用不用我借你?”
我惊悚了,亲爱的,你还能不能更吓人一点?好吧,事实证明,还是有的,电话那头,他继续道:“你现在正在公车站旁边对吧?往左边走十米,我的车停在那里。上车说。”
我顿时无话可说了。宥助兄总种强大的力量,让人无法反抗他的命令。我乖乖地朝左边走,果然发现了一辆低调的本田,半开的车窗里赫然便是金宥助。
他朝我招了招手,我乖乖上了车,才发现后座竟然坐着皇甫澈。我顿时惊悚了!
金宥助竟然真想帮我还债,认真地道:“欠了多少,我先借你。”
我勾起嘴角,“一亿借不借?”
后车镜里,戴着墨镜的某人微微扬起嘴角……我为余光里的发现暗自雀跃,我也有让他开心的能力耶~这个发现立即叫我的心情好起来,难得不逗他地解释,“吓到了吧?哈哈……我没欠债啦,不过开开玩笑,你怎么就当真了?”
金宥助脸色僵了僵,咬牙了,“你个欠人管的丫头!”
老实说,我对韩语里一些暧昧的词还不是很懂的,但此刻我只庆幸着,还好他不是说“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啊,不然我非笑破肚皮不可。
皇甫澈拿下墨镜,其实我挺奇怪他为什么车里还戴墨镜的,但老实说,他戴墨镜的样子……真的好帅!
“宥助哥,你总算遇到克星了!”说着朝我说了第一句话,“丫头,你挺能耐哦!”
我得意洋洋地点头,“那是,那是……”然后就被金宥助赏了一记爆栗,疼得我龇牙咧嘴,狠狠地掐正在开车的金宥助,后座又传来皇甫澈哈哈大笑的声音,好吧,我的火气瞬间消了不少,脑袋只想着,不愧是我喜欢的人哪,连笑声都这么迷人……
遇到皇甫澈的事让我心情像坐了火箭一样往上飞,一时之间竟真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连平日里金宥助问我我打哈哈过去的事都老实说了,他倒挺奇怪我居然会在江南区出现,我老实地说在当家教,不过刚刚是最后一堂课。于是这恶劣的人就各种诽谤,硬把我说成虐待学生的恶毒家教,然后被救孩子于水火的父母丢出门了,觉得丢脸才换的手机号。我直接踹了他一脚!
皇甫澈你别看他表面那么酷,冰山般高不可攀的样子,其实跟朋友在一起时抽风得很,时不时暴露一下本质,这厮没加入我们的谈话,在一旁看着竟然也乐得很,抱着肚子,全然没了银幕上的酷哥样。不知是因为不是单独相处的关系,还是因为金宥助这家伙管得我没办法隐藏本性,一时间我竟完全放松下来,连在皇甫澈面前也能自在地当自己。这事让我决定了,以后机会再见的话,绝对要把金宥助这家伙留在现场,不可以和他单独在一起,我不是怕我会饿虎扑羊,是真的怕我又闷骚地装冷淡,然后让他很尴尬。
  这可是我最爱的人哪,我怎么舍得让他尴尬?哪怕是一点点不舒服也不行……
我已经接近病态了,所以更不能回家,否则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妈就会把我扔到医院的。家长们永远搞不懂小孩的心思,所以我不得已逃离异国,只为了守护一个幼稚的单纯的梦。
金宥助在地铁站附近放下了我,他们还要去赶一个通告,挺简单的节目录制,我挺喜欢看的,上面的皇甫澈时常语出惊人,惊艳四方,准确来说,是被这么一个天上有地上无的大帅哥居然能干出这么?宓氖吕椎搅恕N倚朔芰耍??丫?彀肽昝怀鲅葑垡战谀苛恕?br/&
收集他上的节目,是我少量的兴趣之一。受条件限制,我仍固执地买一张几百块的光盘,一个个拷起来收藏,很久才拿出来重温一下。我的光盘很多,一张一张摆在行李箱里,方便我什么时候逃亡,我不记住日期,而是在每张光盘上面写上当场节目中印象最深刻的事,按网络上的说法就是关键词,这样我才记得住。
坐地铁回到家中,夜幕已经降临。
我把老板娘送的紫菜包饭从小冰箱里拿出来,重新蒸热,打开电视,陌生又熟悉的语言和文字充满整个屏幕。我开始思念起我卖掉的苹果电脑来,那是我满十八岁时爸爸送我的礼物,妈妈送我的是庆幸我考上F大的韩国旅游。而我借机留在了韩国,甚至在生活费紧缩的时候,迫不得已将电脑卖了。
此刻我无比的思念中国文字,可我的租屋内没太多东西足以满足我突如其来的思乡之情。
我心情很沉闷,觉得胸口被堵住了,连呼吸都困难,眼睛很难受。这种情况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我已经习惯了,甚至掌握了克服这种情绪的最快方法,所以我用力地咽下最后一口紫菜包饭,穿好靴子带上包,确定自己带了足够的现金,“啪”的一声把门关上,出门拦了车就往唐人街跑。半路拦了辆的士,四十五分钟后我到了那里,我听到一个小孩用中文跟妈妈撒娇说要回家,听到卖臭豆腐的阿婆在吆喝,我面无表情,默默地走在他们中间,头顶的红灯笼泛着淡淡的红光,我抬起头,看着天空,有一盏漂亮的孔明灯不知何时飘在头顶,慢慢升空,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任性的小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比如我永远回不了家。
不是真的回不了,是我的心,它不允许我回。不是舍不得这里,而是做错了事,它的自尊心让它不得不停留在原地。
这真是件愚蠢的事,就如同我此刻,心里难受得受不了了,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好像下一秒就要倒下了,可下一秒我却发现自己依然站得笔直,远远地看像只逞强的丑小鸭。
我买了杯豆浆喝着,温暖的豆浆和熟悉的香味让我的身体逐渐温暖起来,我忘了戴手套的双手冻得通红,眼睛里还未擦干的泪,吸吸鼻子,傻傻地用手中的豆浆取暖。我觉得狼狈不堪。不只是这个样子,就连自己本身的存在,连自己站在这里这件事,都让我觉得狼狈,丢脸……
  我感觉自己明明不属于这里,却非要固执地站在这里,连脚步都移动不了,像个笑话。
没想到我这个笑话在别人看起来却挺抒情,居然个自称星探的男人拉住我,让我帮他拍CF。
我的乡愁从来没超过两个小时,此刻清醒了后,立刻恢复了原样,就是固执欠扁地坚持着自己。我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对方,哪知那人不死心,我走到哪跟到哪,拼命跟我宣传他公司的待遇。我烦不甚烦,恨不得把手中未喝完的豆浆一把按在他头上!但突然烟花绽放了,我停下脚步看天空,心中蠢蠢欲动的暴力因子也被掐死在摇篮中。烟花下我看到了刚刚经过的广告板,上面的皇甫澈拿着炸鸡笑得春光灿烂,这么一个气质清华的美男,明明和炸鸡扯不上边,真的摆在一起却又如此和谐……
我转向那个失望的星探,改口答应了他。
这位大叔叫刘俊浩。刘大叔说的CF其实已经现场在拍了,只是他突然看到捧着豆浆喝的我,很想把这一幕加进去,才问的我。
我看到了刚刚不小心被摄影机扫到的自己,侧脸很干净,还哈着气,捧着热豆浆像松鼠捧着松果,哪什么美感可言?好吧,我承认远景挺非主流。我的帽子是红色的,像个圣诞老人,沾了一些雪,看起来反而更和谐。刘大叔只让我多拍了几组不同角度的镜头,我甚至连动一下都不用,非常简单就过去了。
我拿到了薪酬,难得的高工资,接近我在小餐馆里忙一个月。
互换了电话,我转身离去。其实我挺现实,那一瞬间,我想到的不仅是想让我和他的广告看板离得近一点,最主要的是……我刚刚丢了一个高薪的兼职,实在不能再任性了。在首尔,最方便也是最赚钱的兼职就是临时演员,不但薪酬挺高而且日结,最适合暂时需要钱的无业游民和学生了。只要不露脸,我其实都是很乐意接受的。
意外的进账让我的心情飞扬,乡愁什么的都是浮云。
为了犒劳自己,也为了之前莫名引发乡愁的罪魁祸首,我到了商场为自己买了个笔记本,还是白色的苹果,不知已进化了几代。
这两年我对数码产品接触实在不多,生活得犹如原始人类,拿到电脑都忘了还要联网,销售员提及的时候才恍然大悟,然后无限心痛地买了个无线上网卡。我知道无线贵,可是方便啊。就跟我买名牌时完全没想过我一天十小时辛苦的工作一样,我买电脑的时候也是眼睛都没眨一下。于是在我的冲动中,存款又少了四分之一。我看着取款机上显示的余额,头痛万分。
我是这么一个隐形的存在,连银行卡都用的是林妙莎的,连刷卡时签的都是她的名字。这些年我都快忘了我叫姜敏儿了。
直接取走电脑,我想着绝对要省钱,肉痛地花了一千块坐公车回租屋。我抱着包失神地坐在公车最后一排,已经很晚了,这趟夜车估计也是最后一班,司机也赶着回家吧,油门跟不要钱似的踩,我都怀疑他是把公车当火箭开。归功于此,我比预计的早回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试着联网,上百度。
我曾经是一只网虫,生活却迫使我和万能的网络分开了这么久,牛郎织女再会般缠绵,我几乎花了一整夜时间,依旧跟它难舍难分。
这事导致了我第二天的迟到,到达小餐馆的时候,我头晕眼花,面色苍白,老板娘摸了摸我的额头,非常有经验地道:“喝了不少吧?”
我立即将错就错,摆出一副忏悔的表情,“我下次不敢了……”
然后乖乖地整理厨房去了。
  其实我对我的工作是不喜欢的,当初不过是没学历没特殊才能,又加上连外国人登录证什么都不敢用,怕被发现,只能选择这个工作。加上这个工作虽然忙,但每天都过得很充实,老板娘和金师父都对我很好,客人们也很可爱,才一直做到现在。
下午的时候金宥助他们又来了,这是剧组的最后一次拍摄。我把他们点的菜端出去,内心遗憾不已。以后就更少机会可以看到屏幕下的他了……
心情有点不好,脸上却得努力大笑,扮演着单纯的小女生。我的脸皮都快僵硬了,剧组的人也很疯,估计是杀青的关系,大家都放开了喝,连贵的菜都点了满满一桌,一群人很尽兴的样子。我心里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去好的酒店摆庆功宴,而来这个小餐馆,但想了想这对我反而更好,便不再去思考了。
“姜敏儿,你今天的脸色怎么这么苍白?”金宥助瞪着我,一边拿着烧酒喝着,“昨天晚上到底喝了多少酒啊你?看不出你还是个酒鬼!”
我实在无语,为什么脸色一苍白他们就只能想到这个上?一群喝得半醉的人开始起哄,“金宥助你为什么这么关心这个丫头,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啊?”
说这话的人被金宥助拿纸巾砸了。
我当作没听到,等大伙儿都忙着喝酒的时候,扭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他道:“你可千万别喜欢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他却毫无半点心虚的样子,脸上的笑依旧,“你这丫头,他们眼睛被糊了,你也开始自恋起来了是不是?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切……”然后万分鄙视地看着我。我实在无语,但心中却是松了口气,老实说他对我这么好,我是真的担心。因为我不可能喜欢上他,不想伤害他,还有……
皇甫澈这人太有义气,对兄弟喜欢的女人……怕是不会动一分心思吧!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他怎么可能喜欢我?只是……就算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没有,我也无法允许自己完全被排除。刚认识金宥助的时候,我甚至恶劣地想着勾引他,这样也许我就能经常看到皇甫澈了。我知道自己卑鄙,但渴望靠近他的心让我无法克制各种离谱的想象,哪怕能多靠近他一厘米,什么事我都愿意做。
但我的自尊与愧疚还是战胜了心中的小恶魔,还是决定,哪怕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也好。
我正这么想着,皇甫澈进了来。我以为他今晚不会来的,但显然他爱热闹的本性又一次暴露了,这家伙总是不管什么场合,就喜欢往热闹堆里凑,跟正常的艺人完全不一样。他看了氛围诡异的我和金宥助一眼,朝我们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加入喝疯了的一群中,完全没有巨星的形象。他身上穿着一件熟悉的灰色卫衣,这件衣服我见过他穿无数次了,看来刚刚他是先去洗澡了。我的脸诡异地红了起来。
为了掩饰自己,我飞快地跑到厨房帮忙去了。等我再次端上辣炒年糕的时候,包括皇甫澈、金宥助在内,一群人已经喝疯了。
  我装模作样地“认真”地拿着抹布擦桌子,表面上目不斜视,眼角的余光却从未离开过皇甫澈分毫。
我觉得自己就像太变态的偷窥狂,但又情不自禁,于是更是无比心虚。
但显然是我自己想太多,根本没人注意一个擦桌小妹是否注意到他们,我擦完桌子,进了小厨房,金师父热情地招呼我吃宵夜。我依言坐下,热呼呼的炒年糕,在韩国人眼中是最好的宵夜选择。
我想起刚刚皇甫澈特地叫老板娘加多一点辣椒酱,趁金师父不注意,往快出锅的炒年糕里又加了几勺,然后若无其事地将辣炒年糕出锅。
幸好金师父已经吃过宵夜,老板娘也在柜台,这份专属我的辣炒年糕变成什么味道,只关我的事。我迫不及待地咬下一根年糕,那辣味还没入口前就往脸上直窜!等到了口中,我瞬间觉得我的舌头好像就要掉下来了,麻辣辣的感觉直冲鼻孔,连大脑都瞬间被辣得麻麻的,什么也想不了了一样……
我咳了一下,努力地将口中的年糕吞进去,热辣辣的感觉顺着肠子进入胃中,火烧般的感觉。
很难受,难受得我眼泪都止不住给呛了出来。可是那麻辣辣的难受的感觉中间,似乎又夹杂了一种很复杂的特殊的感受……
一种,很诡异产生的……□□?
这种奇异的感受让我莫名其妙,虽然辣得受不了了,还是继续将辣得要死的火红色年糕一根根放入口中,去细细品味那种很少体会到的……
痛苦中的……一丝丝□□。
等我吃完,收拾东西出去的时候,外面已人去店空。
老板娘让我趁最后一班地铁还没走,赶紧回家。
我感激地拎着包走出店门,才发现天空不知何时已下起雪来。细细的雪片落下来,我抬头看着暗黑的天空,那雪花很美,美得叫我觉得自己身处画卷中。
一阵车鸣唤醒了我,我往路边一看,停下来的面包车里向我打招呼的人是林妙莎。
我立刻开心地笑起来。
我在首尔唯一的朋友,妙莎,你终于回来了。
妙莎还未出名,目前也只是演只场配角的戏,没几个人会在街上认出她。
我庆幸着,我们还可以一起出门吃宵夜。
妙莎给我带了礼物,我将它们扔到自己的小租屋里,出门随便找了间烤肉店。地点对于我们而言从来不是最重要的,妙莎有话说,我看她的表情就知道。
“怎么样?我未来的大明星,娱乐圈帅哥多吗?”
她喷笑,肩膀抖动着:“太多了,简直遍地皆有俯拾皆是!”
她夸张地道,没形象地将一大块烤肉塞进嘴里,口齿不清:“敏儿,才一个多月没见,你怎么变幽默了?”
我但笑不语,静静地看着她,她瘦了一点,完全在意料之中。当艺人本来就必须控制体重,我敢说她明天回去一定会万分后悔今天塞进去的东西。
聊了一下近况,她瞪大眼:“姜敏儿,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就没想过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吗?”
  我眼睛都懒得眨一下,“林妙莎,你第一天认识我吗?再说,我是能改变的人吗?”
她这才想到我的透明性,撇撇嘴,“真不知道你在躲什么?”然后又嘀咕:“我该不会在不知不觉中窝藏了十大通缉要犯了吧?”
我失笑,将烤好的肉剪好,瞬间被这饿女抢食而光,“不过就算这样也无所谓,做都做了!”
吃饱喝足,我看着周围下班聚餐的人们,慢慢地喝着啤酒,来韩国这么久,我却未尝试过烧酒,真是浪费啊……
正这么想着,妙莎看着我,认真地道:“敏儿,要不要赚外快?”
我感兴趣地看着她,听她继续说下去:“公司最近让我转型当歌手,出道歌曲练习得差不多了。最近我们的伴舞有个女孩子发现自己怀孕,辞职结婚去了。”
我考虑了一下,“不会被发现?”
“我早帮你想过了,”她道:“当初公司为我们出道开会的时候,我就提过,要保持神秘感,我们的伴舞,还有刚出道时我们组合……都要戴着面具,以后再慢慢公开。伴舞团用刘海遮着,没人会注意的。”
“敏儿,其实你的生活可以更好的。”
我认真地思考着,其实饭馆打杂的生活我早已厌倦,只是……
妙莎见我犹豫,为我添了一把油:“当歌手后,见皇甫澈的机会多很多哦。”
我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妙莎的脸立刻黑了,瞪了我一眼,低头倒酒,狠狠地干掉杯中的酒:“真不知我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一个臭男人,有那么好吗?你那么喜欢他,他又不知道,就算你为他花光钱伤透身心……他还是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女人应该……”
我赶紧打断她:“行了行了,我是为了你,每天都见到你……行了吧?”
她恶狠狠地拍掉我夹起的最后一块肉:“当伴舞也要减肥的!这块给我。”
我无语,看着她吃掉最后一块肉,买完单,两人缩着脖子在街上走着。
第二天刚好是周日,我陪妙莎去了她的公司,伴舞团的团长看了我一眼,“跳支舞看看。”
我暗自庆幸当年为了逃避钢琴而乖乖学了舞。
等我跳完,团长递上合约:“可以了。签约吧。”
团长叫金美娜,长得算是耐看型,但是身材很辣,我丝毫不怀疑她化上浓妆会吸引多少男人的眼球。她办事实在迅速果断,当天我们便签好约。我暗自庆幸着,娱乐公司有保密条款,据说很大部分是为了防止与艺人过度亲密而被粉丝报复,我原本想着只能做临时工,没想到正式签了约。
当天下午,妙莎便押着我上小饭馆,和老板娘辞了工。
妙莎实在了不起,居然已经找好邻居的一个缀学女生顶替,因此老板娘送了我一个红包,爽快地放了人。
走出小饭馆,不是不惆怅的。我在这里待的时间太久,久到我都快忘记时间在流逝。伸出手,我的手指比两年前粗了一点,要是让妙莎看见又该骂我活该了。
我的生活步入另一种规律,每天都是练舞、练舞,和伴舞团那些视舞蹈为饭碗的人在一起,我也变得严格要求自己,起码肉是不敢多吃的了。
在其位尽其职,我是很有职业道德的人。
  两个月后妙莎她们组合正式出道了,出道的单曲是一首劲爆的舞曲,歌曲震动得心的速度都让人无法控制,令人一见难忘。避开现在很红的几个女团,她们的单曲很快称霸各大音乐榜榜首。而我,也跟着她们到各个地方进行巡演。
这样的生活,让我渐渐遗忘了以往的日子。舞蹈对我来说是种享受,站在舞台上,即使我不是主角,但是那种台下尖叫的感觉,挥汗如雨的感觉……
也叫我心情激动过。
在几年前,我还是曾经的那个姜敏儿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过,自己站在高高的舞台上发着光,台下所有的人都在为我尖叫……
但那却只是梦了,我将它扔在记忆的某个角落,从此不再想起。
今天晚上是妙莎的组合“Forever”初次登上正式的演唱会舞台,Forever能登上这样的舞台除了单曲红之外,公司的热捧当然功不可没。但毕竟也是新人,四个女生虽然化着精致的妆,脸上挂着标准的微笑,见到前辈也不忘礼貌地打招呼,内心却也是万分紧张的。
我远远地看着她们,将视线收回来,正往舞台方向移动,迎面却看到那张漂亮到令人窒息的俊脸,那人果然无时无刻不面带微笑,勾起的嘴角永远是同样的弧度,此刻他已换上了舞台装,脸上却未着脂粉,却仍然完美得无懈可击。
我勾起嘴角,与他擦肩而过,那零点零秒的瞬间,余光里他的脸,如此清晰。
我的刘海遮住了左眼,露出来的三分之二的脸化了浓妆,眼影都是魅惑的紫黑色,除非熟悉已久,要认出我来,着实困难。
我没看到金宥助,估计又忙其他事情去了。但没时间让我想太多,很快就到我们上场。舞台一片漆黑中我们等待着,骤亮的灯光和激昂的音乐很快让现场HIGH起来,我踩着标准的舞步,用心地舞着。
一曲完毕,下了舞台之际,便发现正在舞台后面等待的皇甫澈。观众席早已高举起各种写着“澈”字的灯和名牌,他的名字实在特别,在韩国其实极少人姓皇甫,我第一次知道他的时候还怀疑过他是不是中国人。当然事实上不是,怎么可能会让我这么幸运,不用花时间去学习另一种语言?皇甫澈身边跟着两个助理,导演PD正在跟着他讨论着什么,他难得地微皱眉头,没有了往日的轻松笑意……
我只顾着看他,在台阶上一脚踩空,差点跌下台阶。
妙莎及时拉住我,我吁了一口气,扭头想道谢,却对上她不赞同的眼神:“姜敏儿,”她语带威胁:“你还可以更明显一点!”
我顿时无话可说。
乖乖地跟着大队走,但眼神还是不由自主地移向皇甫澈的方向……
妙莎她们今天的行程已经结束,来找我一起回去的她看了看我心事重重的模样,生气又无奈地叹息:“败给你了,我去帮你打听出了什么事,行了吧?”
  很快我便知道了,皇甫澈唯一的女伴舞刚刚扭伤了脚,似乎没办法上台了。他的节目在下下个,导演正在跟他商量怎么改动呢。
那首歌,我听过不下百遍,甚至基于某种诡异的心理,背地里还练过女伴舞的舞……
我抓住林妙莎:“妙莎,你先回去!”我不想让她阻止我。
她认真地看着我,撇撇嘴:“你最好不要干什么傻事!”
我当然不会干傻事,只是做一直以来我最想做的事——靠近他罢了。
我还穿着劲酷的黑色舞蹈服,走到导演和皇甫澈身边,庆幸自己的脸被刘海遮住了大半,才可以直视他不会那么紧张:“你好,我是公司派来临时替舞的。”
导演松了口气,“那就按原来的计划进行吧。”
皇甫澈却是愣了一下,看着我,礼貌地微笑:“你好。”
又道:“我没见过你……练过这支舞吗?还有十几分钟,要不我们先排练一遍?”
我点头,跟着他到舞台后面的最近的休息室,他似乎对这里很熟,放了音乐就走到我身边,告诉我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我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所有的细节听了一遍便能记住并且做到。□□部分有个叫我脸红心跳的动作,他搂着我的腰俯身,做出一个深吻的动作。
这自然不是真吻,却也叫很多粉丝尖叫连连,纷纷幻想那个女人就是自己。我一度庆幸自己的妆够浓,否则一定会被他疯狂的粉丝们凌迟至死。
配合过一遍,他似乎惊讶于我们的默契度,总算松了口气,笑出来,露出一排的白牙。我不得不说,他的笑容总是那么迷人,心脏有点窒息,不行了,看来待会真上了舞台我得尽量避开他的视线……
我最爱的,便是他的眼睛,还有温暖的笑意……
曾经有本杂志把上百个男艺人的眼睛放在一起,我还是第一眼便找到了属于他的。妙莎说我无药可救,我说我愿病入膏肓不治身亡。
真正上了舞台,走出去之前他朝我握拳加油打气,我笑开来,觉得好像能看到他的笑,就什么都值得了。我的舞台装换了一套稍显柔美性感的贴身舞服,裙摆很短,大腿露了一大截,好在舞台便是如此,也没人多注意。
他的这首歌中伴舞只有一个女人,其他的都是男的,平时似乎也没和他们多排舞。我再度松了口气,没有人来跟我聊天,避免了我露馅的危险。
这支舞很快结束,但又让我感觉尤其漫长。短短的三分多钟,我的心跳如鼓,中间那个假吻,我控制不住地与他对视,心脏差点就要从胸口蹦出来!
套句恶俗的话,整个世界都安静,仿佛只剩下他和我。
但那三分多钟,我的脑海一片空白,真的只能看到他,听到他的歌声……
一曲终了,我跳下舞台,他临时被导演什么的拌住,我不敢回头,耳边心跳如鼓,脸上都烫得可以煎蛋了。我想我完了,一靠近他,就失了原来的自己……
但好险我的理智犹在,像是午夜零点准时逃走的灰姑娘一样,光速到更衣间换下衣服,连妆都没卸,穿着我来时的白T??W锌悖?丫?缕?恋母吒??幌拢?臀枞挂黄鹱捌鹄矗?魃涎忌嗝保?讯?鞔用欧炖锶??矢Τ旱母鋈诵菹⑹遥?沟兔遍芫妥摺?
  我不会像小女生一样做梦,青春偶像剧也是不再看的人了。所以,在妙莎知道我当晚干的好事,对我无奈又担心的时候,我依旧如故,天天练舞,偶尔她闲下来,就跟着她到处逛。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一直看着他和与他近距离接触是两回事,她怕我越陷越深。
但我早已身不由己。
可却还不至于因此就忘记过自己的人生。
我清楚地知道,再靠近他,也只能是一时的。我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皇甫澈曾很多次在节目里说过,他的理想型,是开朗大方自然的女生,还希望对方会乐器,这样就可以琴瑟和鸣了。
而没什么艺术细胞的我,小时候练了几年钢琴早已忘到九宵云外,他最爱的吉他也没练多久,至今仍停留在“长亭外,古道边”的基础练习中。而进入高三后,我更是碰都没碰过。
至于什么开朗大方自然乐观坚强的……那跟我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妙莎一针见血,我就是个固执别扭爱装B傲娇任性自尊心强到天理不容的变态!
我再度无语于这厮对我的了解,无话可说。表面的开朗那是装的,大方那是我真不在意,等真遇上我在意的东西,你看我不睚眦必报小气纠结?自然?唉,如果我的固执别扭任性的本性……没有掩饰的话,应该算?
好吧其实我就是一跟他理想型南辕北辙的别扭孩子。
也不是没想过为他改变,可本性难移。这些年我已经从以往女王般高傲自恋中走出不少,但公主般的骄傲任性却是怎么也改不了的。努力过后我很快放弃了,决定还是以我的方式去喜欢他,管他理不理想型的,不关我的事。
歌手们遇到的机会挺多的,在韩国不就那几个音乐节目?于是,一个星期后,我又见到了皇甫澈。是在人气歌谣上,他刚发的专辑自然也在打榜,事实上他已经蝉联了两周的第一,估计第三周仍会是他。
我远远地看着他,他的笑容如初,很温暖很礼貌。在公众场合的他,永远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我特别喜欢他上综艺,因为只有生活化的综艺,我才能从中看到他真实的样子。但去年他改签了一家更高极别的公司,接综艺接得极挑,能在综艺中看到他一次就算惊喜了。
他的伴舞脚已经好了,我从团长那里打听到,那个他从未换过的舞伴是新公司给他安排的,叫孙雅娜,是我们团长以前同舞团的朋友。我远远看着她,感觉眼睛有点酸了,才移开眼。
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羡慕她。
孙雅娜是个奇怪的女人,长得不错,比一般的女艺人漂亮,身材也很棒,却甘心只当一个伴舞。老实说,这点一直让我很奇怪。
团长姜敏儿走过去和孙雅娜说话,看来两人的关系确实亲近。
很快到了Forever组合,我们几个伴舞上台待命,黑暗中与我擦肩而过的,恰是皇甫澈。
我垂下头,跟着大众往前走,没有回头。
  音乐声响起,已经无比熟悉的舞步没有错过,我的脑海却始终一片混乱,事实上也称不上混乱,只是浮现的,一直是皇甫澈,还有那天跳舞时他靠近的脸……
这让我人神分离,以至于当灯光暗下来,我们快速回到后台之际,我竟然在匆匆下台阶时拌到了一团电线,直接就往台阶下跌倒!
我惊叫了一声,脑袋中那张微笑的俊颜迅速消散,但预料中的痛楚却没到来,一只大手搂住了我的腰,微微的温热……
我睁开眼,错愕地看着面前那张许久未曾见过的脸:“金……宥助?”
他苦笑一声,“你每次出现……都要这么惊天动地吗?”
我咬咬下唇,连声道歉,好不容易站起来,顺道想扶起他,自己还没站稳,差点又连累他。
好不容易站稳,金宥助的脸一白,我愣了下:“怎么了?受伤了吗?”
“没……没事。”他咬着牙,额上冷汗却冒了出来,我紧张了,“我陪你去医院!”
他努力扯出一抹笑,“不……不用了,澈还没上台呢!我等他行程结束再……再去。”
我皱紧眉头,看着他痛到不敢着地的左腿,咬牙:“不行!现在就去!”
我拉着他就想走,他无奈:“你这丫头……能不能反应别这么快?”实在拗不过我,他只好掏出手机,“就算要去,也得等我跟澈说一下。”
我知道此刻拉他也没用,只好由着他打电话。
果然皇甫澈一知道他受伤,就马上让他去医院不用管他。我松了口气,扶着金宥助往停车场走。背后响彻整个演播厅的歌声刚好是皇甫澈的。我在心里暗暗希望他不要分心,皇甫澈这个人对哥们的感情很深,我后悔万分,都怪自己太不小心了,才害得他们这样……
医院很快就到了,CT检查结果是骨裂了,要打石膏。
我想起刚刚被电线扯下来的大音响,更加愧疚,要不是为了救我,他也不会被砸到了……
金宥助看着我愧疚的脸,好笑地扯了我的脸颊一下,痛得我龇牙咧嘴,瞪向他:“你干嘛呀?”
他露出一排洁白的牙:“你这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实在太丑!我看不顺眼。”
我的愧疚瞬间消散无踪,咬牙切齿地打他,“看不顺眼就别看!谁稀罕!”
“喂喂喂,有你这么对待恩人兼病人的吗?”他避开:“去,给我准备排骨粥,最好有你在小饭馆的手艺……不然,哼。”
我无奈,“就知道吃!”
看看四周,思索了会才道:“不然这样吧,我先去医院的餐厅买,你将就着吃。”
放他一个人在这,好像不行。
他像个小孩一样摇头:“不要!我就是要吃你煮的。”
我无语,正打算反驳,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宥助哥,你怎么样了?怎么会受伤了……”
是皇甫澈。看来他结束行程就立即赶来了。
金宥助道:“没事,不小心而已。你怎么来了,行程都结束了吗?不是还有……”
“待会还有一个,放心,还有空在医院待一会的。”
我垂下头,像个罪犯一样举起手:“对不起,都是因为我……”
皇甫澈看着我,眼中似乎有流光闪过,我万分心虚,不敢直视他,只觉得是自己的错觉。
  “你是……”他像是突然想起来:“敏……姜敏儿?”
听到自己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我感觉心跳加速,忙点头:“是,是。”
他轻笑出声,余光里他真心的笑意很耀眼,我差点直接被秒杀!
右手努力揪着自己的大腿,直接痛楚让我无法失神,这才道:“既然有人陪你了,那我先回去煮排骨粥。你不要乱跑。”
我感觉自己像个老妈子,估计金宥助也这么觉得,翻了翻白眼:“快走!”
这家伙……
我瞪他一眼,没好气地对皇甫澈点点头:“那就暂时麻烦你照顾他了。”
皇甫澈看着我,目光移向金宥助:“这丫头到底是你什么人?之前认识很久了么?”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怕金宥助这家伙讲些乱七八糟的,忙道:“不是,是我害他受伤的,当然得我负责!”
两人若有所思的表情让我头皮发麻,拿了包赶紧溜。
我闯的祸让我有了很多机会见到皇甫澈。
金宥助得在医院待一周左右,这一周我每天都提着自己煮的排骨粥什么的去看他,四次就能见到皇甫澈两次。我满足了。
心中的小恶魔甚至独自YY着,早知如此,我一定早对金宥助这厮下手!
好吧,我怆悔,是我做错事了……可是,还是偷偷地好开心~、
能见到皇甫澈的事实让我对探病这事异常的积极,以至于金宥助每次看到我都挑眉:“你是无业游民?哪有人天天没事往医院跑……”
话虽如此,但我知道这厮心里其实挺高兴的。我私底下跟妙莎讨论,根据我们俩看N年小说的经验,这厮可能有个跟我很像的妹妹,可能这妹妹现在不在韩国或者出了事什么的,总之就是现在不能看到就是了。于是这厮把对其妹妹的感情移到我身上了。
为防提起他的“伤心事”,我是绝对不会主动问起的。
当然,想到我居然可能是一个代替品,我立即对这厮对我的好理所当然起来,开玩笑,我都不介意他把我当代替品了,还给他熟悉的感觉……怎么算吃亏的也是我!我不过是小小地“利用”一下他见皇甫澈罢了。
好吧,我承认我是在自我催眠,让自己的心好受一点。
我对自己的手艺虽然自信,但看到金宥助这厮住了一周的院居然还没吃腻,也不免诧异起来:“我说,排骨粥真有那么好吃吗?”
我削着苹果,瞪大眼看着他将一小锅粥吃光,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看了眼我的表情,金宥助勾起嘴角:“哥的骨头受伤了,当然得补充钙质。”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你这丫头,不至于连这都不知道吧?”
我嘴角抽了抽,实在拿他没办法了,这家伙总能让我无语可说。于是我撇了撇嘴,继续削着苹果。正削到一半,敲门声伴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宥助哥。”
手一抖,我削得很完美的苹果皮断了,掉到了地上,我赶紧弯腰去捡。
来人正是皇甫澈,皇甫澈拎着水果和补品放到桌上,我帮忙放好,低着头很专心很专心地削着苹果,不是我太小心翼翼,我是怕太紧张会削到手,那才是人间惨剧。
皇甫澈拉大窗帘,让阳光与清风透进来,整个室内马上变得很清新。我削好苹果,抬头看了看他,他正好转过身来,背后的阳光很柔软地洒在他身上,逆光中他的长相都看不清楚,但整个人却都在发着光……
  皇甫澈今天似乎很有空,一直待了一个多小时才打算离去。我看了看时间,也跟金宥助道别。金宥助便让皇甫澈送我,我紧张地拒绝,却在他的坚持下同意了。
拎着空饭盒走出医院,随意地跟皇甫澈聊着些什么,然后他去地下室开车,我抱着食盒呆呆地站在路边等着他。
金宥助估计明后天就可以出院了,其他伤都已经好得差不多,接下来只要等着拆石膏就行了。
我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思考着,皇甫澈那辆低调的本田便在面前停了下来,我开了车门坐到副驾驶座上,不敢多看他一眼。
皇甫澈开了车,连声音都透着优雅与华丽:“你家在哪?”
我立即回答:“江北。”
许是回答得太快,他多看了我一眼,我有点僵住了,看着前方的车,连脖子都有点酸了。
心中懊恼不已,我这是在干嘛,怎么一和他单独相处,整个人就僵硬得跟机器人一样,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连回应也是条件反射……
但我别扭的本性仍然叫我故作淡定地装着冷静。
余光看到他的嘴角微扬,我深深地忧愁了……于是,他是看得出我的不淡定了么??濉??br/>
快到我的租屋附近的一个红绿灯下,他停了车,看向我:“你晚餐还没吃吧,要不要先去吃饭?”
我微愕了一下,随即点点头,他便在下个路口找了个地方停了下来。
我们去的是路边的一家小店,吃现炒的年糕。这天气吃热辣的食物很适合,我吃着红红的年糕,感动不已。皇甫澈也暂时无言,一时间两人均忙着喂饱自己,等年糕吃得差不多了,他喝了一口烧酒,才看着我:“你……那天帮我的,是你吧!”
我看了他一眼,下一秒马上就将目光收回来,不敢与他对视。他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我怕我一望进去,就会不小心中了毒,将所有的秘密和盘托出……
“是。”我没否认,也不打算骗他,喝下一口烧酒,喉咙间那热辣的滋味呛得我差点咳起来,好在我理智尤在,知道对方还坐着个皇甫澈,硬是给压了下去。
皇甫澈看着我,我没抬头,但这种被他盯着的感觉就是促使我无法抬头的原因,我清楚地知道,他一直没移开目光。他喝完一杯烧酒,道:“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是来帮我的,偏要说是公司派来的呢?”
这人,那么穷根究底干嘛?
我心中郁闷,实在找不出好的理由,难不成要我坦白告诉他,因为我喜欢你,想靠近你?
“因为……”我终于有勇气抬头,看着他,认真地道:“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哪!”我理直气壮,“如果我不说我是你们公司的,莫名其妙跑来帮你,你会答应吗?”
显然不会。所以他笑了,笑声清朗而迷人,充满磁性:“不会。”
我得意了,笑出声来,“所以你应该感谢我才对呀!”
“我正在感谢你,不是吗?”他叉着一块年糕放入口中,我实在不想去注意他的动作如何优雅如何迷人……总之,他指着盘中的年糕,“请你吃炒年糕,算是答谢。”
  我立刻开心地笑起来。他接着说,“不过……”一双深邃迷人的黑眸突然对上我的眼睛,我的心跳乱了半拍,耳朵里才听到他的话:“你偷练过几回啦?居然这么熟练!”
我垂着睫,“谁偷练了?我那是光明正大地练!”不依不饶地道:“又不是什么特别难的舞,我才练了几遍就熟了,我可是天才!”
他轻笑出声,“是是是,天才,你是天才!”
我们聊得很开心,虽然我并不是口才很好的人,平日里也不爱说话,却不知为何,可能是受了酒精的刺激吧,我居然话多了起来,表现出只有在妙莎这类死党才能看到的一面。
直到吃完,走出店门,我们才意识到,我们好像都喝多了……
这事似乎对皇甫澈来说稀疏平常,他很快叫了代驾,我们坐在后座继续聊天,聊些什么我早已不记得了,只记得他清亮的黑眸一直看着我,他身上散发的魅力太耀眼,我真怕被闪瞎了,却怎么也移不开视线……
刺耳的刹车声骤然响起,我“嘭”的一声,整个身体不受控制地东倒西歪,然后,撞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我抬起头,对上皇甫澈略带迷蒙的黑眸,有那么一瞬间移不开眼,但随即困难地吞了吞口水,慌乱地从他身上爬起来坐好。
“对不起对不起!”我正襟危坐,不敢看他。但温度不断上升的脸颊在提醒着,我的脸红了。
这下更不敢看他了,我的目光无处可依,最终只能落在他的皮鞋上,脑袋里混乱地想着,这么亮的鞋,同夜色一样的黑,该不会把我的表情都照出来吧?然后瞬间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没事。”他轻笑一声,“不用紧张。”
我乖乖点点。不紧张才怪,他不知道,他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紧张的根源,根本压抑不了。像是一种本能般,想要靠近他,一靠近他却觉得浑身颤栗……
这一天过得很是漫长,等我回到自己的租屋中,背靠着门板无力地滑落下来,双手掩着的面都没法克制地发烧……
我一定像个花痴,还是一个笨得像白痴的花痴,白痴加花痴,真够傻的。
可是,很开心。
我捂着脸傻傻地笑,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却又矫情地咬着下唇,不想让自己的表情太外露。
心里脑里都在呼唤着一个名字:皇甫澈,皇、甫、澈……
这个人就像是我生命的开关,那么轻易就能操纵我的思绪与心潮起伏,在他的身边,时间变得很长很长,很慢很慢……但当与他告别,一瞬间,浑身的力量仿佛都消失了般,开始觉得刚刚觉得漫长的时间原来如此短暂啊……
我像个傻瓜一样,把自己藏在门边的角落里,没有开灯,就这么过了一夜。
这种愚蠢的举动导致第二天我浑身酸痛,无奈的是,Forever今天有宣传,而我作为伴舞自然无法缺席。我乖乖地去了公司,妙莎看了我一眼:“春天果然快来了。”
我黑线,认识她这么久,怎么可能不知道她话的意思,分明就是说我在发春……
  在几个音乐节目上相继宣传后,妙莎她们去参加综艺节目去了。我和几个伴舞得以自由行动。
打电话给金宥助,结果这厮居然告诉我他已经出院了,今天不用去找他。我无语,明明出院时间该是明天的。也是,皇甫澈的行程很满,他作为经纪人自然也忙。这次能借受伤之由住院几天,据说他还挺开心的。我实在好气又好笑。
心中却有点可惜。他出院了,以后……我就没光明正大的理由去找他,再光明正大地与皇甫澈“巧遇”了……
心中骂着自己,姜敏儿,你还能再贪心点不?不可以。
所以,我挂了电话,难掩失望地看着妙莎:“莎莎,怎么办?我变贪心了……”
妙莎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在我装得可怜兮兮的表情下无奈地妥协:“败给你了。”
妙莎叹了口气,“今晚音乐银行有皇甫澈的行程,刚好在我们组合之后,你有机会见到他。”
我眼睛一亮,抱住妙莎猛亲,妙莎咬牙切齿地擦掉一脸的口水,恶狠狠地瞪着我:“姜敏儿,你信不信我一口把你咬死?”
“不信。”我笑得非常开心,故意用力地在她颊上一亲,“你才舍不得呢!”
我们玩闹玩疯了,差点忘了现在是在公众场合,旁边的人一脸惊愕地望着我们,一副吓到的模样,眼神诡异。Forever的经纪人头痛地将我跟妙莎隔离,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你们两个,最好给我离得远一点!万一被拍到可是丑闻,到时影响了Forever的发展……看社长不杀了你们!”
我赶紧乖乖跟妙莎保持距离感。妙莎表情有些不好看,但也只能无奈地压下。
这事让我们一整天都处于低气压下,就连到了音乐银行的现场,我还是有点恍惚,回不过神来。跳舞的时候,不知是地板太滑还是鞋的问题,我“啪”的一声滑倒了,一下子抢了戏。
观众发出的嘘声我充耳不闻,脑袋里像一百只蜜蜂一样嗡嗡嗡地响着,走下台的时候,Forever的队长,一个高挑漂亮的女生当众给了我一拐子,面色很不好看。妙莎就在我们后面,看到了这一幕,立刻怒火冲天地冲上来,直接和那个女孩打了起来!
一时间整个后台乱了套,Forever的其他成员和经纪人都跑来劝阻,我拉不住妙莎,反而被涌上来劝架的人推倒在地,不知谁踩了我几脚,我痛得脸色发白,站起来之际差点又跌倒,身后一双大手搂住我,混乱中,金宥助略带担忧的表情很清晰,又很朦胧……
十分钟后,我坐在皇甫澈的待机室,发着膝盖和小腿上的伤口,傻傻地发着呆。
金宥助把我带到这边,便出去买创可贴了。整个待机室很安静,只有我一个人。皇甫澈已经上台了,我不知道他刚刚有没有看到后台那一幕,不知道他会怎么想,可此刻我混乱的脑袋里却不敢去想这些,而是愧疚地自责着,若不是我的话,妙莎就不会那么冲动了……
  手中金宥助刚刚给我的热咖啡已经冷了,我颤抖的手居然到现在才拿不稳,咖啡将我白色的演出服淋得乱七八糟。我勉强地扯动嘴角,随便找了件T????率一弧?br/>
门突然开了,却不是金宥助,听声音似乎是皇甫澈下台回来了。我紧张得动弹不得,脑袋里闪过无数种可能,他发现我在这里,会不高兴吗?把我赶出去?还是像之前一样亲切地安慰我?或者……他根本就不想理我了?对,这是可能性最高的,我……其实就是个麻烦精!只要遇到我,一定没有好事……
我自怨自艾地想着,没想到所有的可能都没有发生,因为皇甫澈似乎没发现待机室中多了一个我,他没急着换下演出服,似乎给金宥助打了个电话,打到一半,门突然开了,我在更衣室里,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也不敢探头去看,然后,一个好听的女声便响了起来:
“澈。”她似乎跟皇甫澈很熟,“我……好想你。”
像是压抑着自己情绪的声音,刻意地压低……这种声音,这种情绪,我……再清楚不过……
可是,这样的话……不是只有情人才……
我的心,一瞬间拔凉拔凉的,像刚刚掉进冰水里的□□,好不容易上了岸,却被平空淋了一桶冷水,凉飕飕的,温度骤然下降……
整个待机室安静得连衣物摩擦的声音都听得到,我摒住呼吸,耳朵突然变得异常敏锐地听着外面的声响,两个人……似乎,在拥抱。
皇甫澈温柔的声音里带着惊讶的情绪,“你怎么……”
他的话讲到一半便中断了。对方没有给他机会继续说下去,而是……
是的,进来的女人吻了皇甫澈。
他们……在接吻。
我的心,突然掉进了冰水里,冷得忘记了呼吸……
整个身体,都变得冰冷了起来,浑身颤栗,连鸡皮疙瘩都布满了全身……
“啪”的一声,门开了,“若……咦?对……对不起!”
他们的吻,被突然进门来的金宥助打断了,金宥助似乎对看到的这一幕很惊慌,正想走,被皇甫澈阻止了,“进来吧,外面人很杂。”
门被合上了,金宥助似乎在寻找我,“澈,你没看到……算了,没事。”
那个我自始至终不知是谁的女声迟疑着响了起来,“那,我先走了。”停了一会儿,又道:“澈……你,记得回复我。”
女人走了。金宥助和皇甫澈回复到工作状态,聊了几句便赶下个行程去了。
我蹲在阴暗的更衣间里,眼角干涩,咬着下唇,苦笑了一下,努力了好久才恢复力气。
我是如此的懦弱胆小没用,我知道很多人都会看不起我,没关系,因为这一刻我也很厌恶自己,鄙视自己……
我挑人少的通道走,手机里有几通未接来电,妙莎的,敏儿姐的,妙莎经纪人的……
我打开信息,美娜姐无奈地道:“姜敏儿,你到别的组去吧!”
这是最好的方式,我不在Forever,对很多人都好。
我很快回复了,“好。”又补充了一句,“对不起,美娜姐。还有,谢谢。”
  我开始下意识地避开皇甫澈。
所有跟他有关的话题,我都当作没听到。妙莎和Forever的队长因为打架事件被罚了,正被冷冻着。据说经纪人花了很大力气才压下了这件事,没影响到团队的形象。
我被美娜姐安排到一个叫“Shining”的女子组合,Shining已经在亚洲拥有很高的人气,这次是因为伴舞刚好辞职我才有这机会。我被伴舞团的其他成员羡慕嫉妒恨了一阵,表面很开心,笑容却总是达不到眼底。随着Forever的名气越盛,她们的活动也越来越多。偶尔在同一个音乐节目见到妙莎,她总是匆匆忙忙,只来得及与我相视一笑,欲言又止。我知道妙莎被经纪人限制了自由,不能在公共场合和我有过多交集,所以并不难过。
皇甫澈的新歌打歌期已经结束,获得了几项第一,销量也不错。这阵子已经极少能因为工作关系遇到,但我却已不再在意,甚至……有点庆幸。不用见到他,远离有他的世界,连他的消息都不去注意……这样,就好像,那天……
我没有躲在更衣室里,也没有发现他跟别的女人拥抱接吻一样……
我在逃避,在自欺欺人。可悲的是,我如此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愚蠢。因为只要闭上眼,那天没亲眼看到,只用耳朵感觉到的那一幕,便一遍遍在眼前重复,像坏掉的唱片,令人厌烦。
这种情绪叫我整个人都处于某种低气压,每天除了工作,就不知道自己要干嘛了。
好在当Shining比以前忙了很多,不然我根本不知道空闲时间我该干嘛。
Shining的海外行程很多,这个星期天有一场在香港的演唱会专场,Shining的伴舞全部出动,我终于有了不得不回国的理由。
上飞机的时候,Shining作为艺人自然是打扮得光鲜靓丽,万众瞩目。我穿着灰黑色的衣服,戴着低调的黑眶眼镜提前上了飞机。坐的自然是经济舱,哪知我正望着机舱外发着呆,突然旁边伴舞团的另一个成员,我新认识的朋友韩宥琳碰了碰我,兴奋地道:“敏儿敏儿,快看哪!我们也太幸运了吧?居然能跟皇甫澈坐同一个航班耶……”
宥琳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眼前都是皇甫澈戴着墨镜的脸,他果然到哪里都那么耀眼,明明一身黑,整个人却好像都在发着光一般,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习惯了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皇甫澈双手插在口袋里,耳朵里戴着两个小耳塞,微抿着唇,没有理会众人的尖叫与注目。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他墨镜下的双眸似乎在望向我这边时,顿了一下……应该是我自作多情了,我与上次见面时变了很多,跟他又不是很熟,他应该认不出我来。就算认出来了……那又怎么样?人家不是连招呼都没跟你打吗?
我这样骂着自己,你还想怎样?他认出你来,跟你打招呼?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完全的虚荣心作祟!你会被伴舞团其他人恨死的。
可是,如同死水般沉寂了许久的心,却因为知道他的存在,瞬间波涛汹涌。
  他到商务舱去了,或者头等舱?总之不会在我们这里。明知如此,我却仍坐立不安,总感觉芒刺在背,身上被装了小型摄影机一样不自然。明知道人家不会注意到我才是正常的,却又潜意识里希望对方不是这样……这种别扭的性格,唉……
我骚动不止的心,矛盾地鄙视着自己,然后继续愚蠢地奢望着。女人的特性哪,我永远也改不掉。我正襟危坐,即使知道在意的人没看到。我表面淡定,内心却翻滚着,就连金宥助进来也发着呆没注意到,金宥助似乎看到了我,朝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他长得不帅,但也不差,再加上皇甫澈经纪人这个闪闪发光的头衔,名气也是挺大的。旁边的韩宥琳兴奋了,忍了一会儿,在金宥助走过去后才扯扯我:“敏儿敏儿,他刚刚是不是在看我?他认识我吗?虽然经常在后台看到……”
宥琳捧着红了的脸,有点害羞,还有点期待。看着她,我就仿佛在看着自己般……
我面无表情地敲了她一记:“别做梦!人家不一定看到什么熟人呢!”
小妮子被我敲回现实中,嘟了嘟嘴,“也不让人家幻想一下……有你这么打击人的吗?”
我笑了一下,转过头去继续看窗外,不再理她。这一闹叫我的心情平复下来,我本来就是不易激动的人,只要不跟那个人有关的话……
可是……发着呆的脑袋里浑浑噩噩,有点清晰又有点小模糊地……心情微微上扬了起来……
连日以来的困惑难受都在这瞬间烟消云散,我低头微笑,这阵子所有的阴霾都在这一刹那消散……可能是因为……
看到了他的脸吧!突然间觉得……
无论这个人是不是与其他女人拥吻,无论他是不是有了喜欢的人……无论他属不属于我,都……
不重要了。
这阵子是我变贪心了,因为有了接近的机会,突然间变得贪婪起来,一再地自欺欺人,却在被打击到的瞬间,痛苦万分。而现在……我懂了。
得不到也无所谓了。喜欢或者爱,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痛与快乐,也只是我自己的,那些美好的回忆,还有爱他的这个秘密,都只属于我。他未曾参与,也不会参与。这个故事,始终是我一个人的。继续喜欢他,也是我一个人最美好的决定……
因为,没办法停止了。
看到他的脸的瞬间,混乱过后,这个事实便越发清晰了起来……
无论难不难,我决定面对。面对内心深处最真实的自己。
想通了纠结了许久的事,我的心情像热气球一样飞得很快,飘飘然了。
好吧,我此刻也的确是在空中就是了。
飞机很快到了香港。我的家乡不是在香港,不过之前来过几次,因此对香港还算熟悉。下了飞机,没有时间来个“近乡情怯”的愁绪,我们很快坐上专车往演唱会现场跑,我们的行程很满,演唱会明天晚上就开始,现在韩国的工作人员要去帮忙布置现场,而我们则要事先进行彩排。这一切都很顺利。忙碌地彩排到凌晨两点多,我们才有时间休息。
  宥琳她们早早睡去了。终于回到熟悉的地方,听到熟悉的语言,我的心,却始终难以平复下来……
洗完澡,坐在窗边擦着头发发呆。
窗外的夜景依旧美丽,华丽的灯光下,我睁大着眼睛,直到感觉到双眼开始□□,才慢慢合起干涩的眼。
不知坐了多久,头发慢慢地干了起来,我看着渐渐显露鱼白的天际,才惊觉自己已发了很久很久的呆。想失笑,却发现嘴角僵硬地,轻轻扯一下都很困难……
我苦笑一声,扭头看了看□□睡得正香的宥琳,却是毫无睡意。
心念一动,我飞速地换了衣服下了楼。
从六楼坐着电梯,我还在考虑着待会是去吃怀念已久的蟹黄海鲜粥好还是吃港式早茶好,电梯突然停了下来,我抬起头,有点失神的眸正好对上皇甫澈的双眼,他看起来像刚洗过澡,头发有点微湿,穿着一件宽松的灰色卫衣,露出漂亮的锁骨……
我傻傻地盯着他看,如果此刻有别人在,必定认为我是个色女,因为我目光的焦点始终集中在他的锁骨上……
“不认识了?”
那人挑了挑眉,嘴角扬起漂亮的弧度,连声音都迷人得令人沉醉……
我眨眼,再眨眼,终于回过神来,脸“?纭钡囊簧?窀鏊布涫焱傅钠还??热鹊摹??br/>
欲言又止,耳边却又响起他明显带着笑意的声音:“几天不见,忘记我了?”
这人实在是……
很喜欢“调戏”人哪!特别是女孩子……
我在心中咬牙切齿,没形象地撇撇嘴,“你少自作多情,水仙花!哼。”
许是心中放下了很多东西,因为心中隐藏着的“私心”和“企图”,面对他时,我变得轻松起来,不再显得小心翼翼。
他似乎感到惊讶,不著痕迹地挑了挑眉,走到我身边,按下关闭键。
电梯继续向下走,短短的四五层楼,却仿佛经过了很久很久……我脸上的温度还没办法控制,感觉热热的,但这个人却又在身边,浅浅地、长长地呼吸着,想让自己放松下来,却发现毫无作用……
“吃早餐么?”电梯门刚开,他像是不经意地问了一句,目光清亮而幽黑……
我的目光闪了闪,偷偷地咽了咽口水,故作自在,“你请么?那我就去。”
“我请。不过……”他眼珠子转了转,“你带路。不大想在酒店吃,你带我去附近的小餐馆吧!”
“好啊。”我微笑,“事先警告你一下,我可是大胃王。”
他失笑,走出电梯,“没关系,你要是能吃垮我,我就留在那洗碗,行了吧?”
我忍不住心中的雀跃,跟着他一起走出酒店外。
肩并肩的感觉很奇特,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好像只要这个人站在我身边,不用说话,也不用是我的谁,只要他站在我身边,跟着我一起走……似乎,心就已经满满的,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充实……
这个人如果能爱我,我必定死而无憾。
  很快到了附近一家早餐店。我喜欢港式的早餐,热乎乎的新鲜的粥,进入胃里,让整个人都变得暖暖的,觉得很满足。
似乎这种想法也存在皇甫澈心中,他本来就喜欢吃各种不同的食物,现在看到一桌子冒着热气的美食,便不顾形象地吃起来。我不算优雅地喝着粥,感受着那唇齿留香的滑嫩感,明明该是鲜美的,我却感受到一股淡淡的酸酸的感觉……
我看着吃到一半的粥,怀疑食材坏了,瞪着上面的海鲜发呆。
对面的那人没停下吃的动作,淡淡地说了一句:“你看就能饱啦?不吃的话我吃!”
我还没反应过来,面前的大碗就被他抢了,我瞪着他,有点懵,怀疑着眼前看到的这一幕是我的错觉,但他却毫不迟疑地拿着大勺子吃起来,瞬间将大半碗粥吃光光,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我目瞪口呆。
“看什么?你不是不要了?看你盯着它,一副嫌恶的样子。”
我傻了眼,合不上嘴,瞪着他看了好久,那人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完全不将我的目光当一回事,我内心?迦唬?谑牵?币杖说钡骄扌堑某潭龋?丫?芄缓窳称さ浇鸶植换盗嗣矗?br/>
那人又接着吃其他的食物,我瞪着他许久,呐呐地道:“谁……谁说我不吃了?”
咬牙,“你要吃,不会再叫一份啊,反正都是你给钱!”
他理直气半壮:“那多麻烦,反正你没在吃,而且你也说了嘛,都是用我的钱,先吃后吃有什么差别吗?当然没有。”
他抬手招来服务生,用简单的英语指着菜单上那张漂亮的图片又点了一份。整个过程利落得叫我再次傻了眼,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一份新鲜的粥已经摆在我面前了……
拿着勺子吃了一口,那熟悉的香滑的味道又再一次充斥口腔,那原先酸酸的感觉消失了。
吃着喜欢的东西,我的心情也止不住地上扬,正吃着,一只勺子又横空而至,舀着我的粥就走,我呆呆地顺着勺子看去,粥进了皇甫澈张大的口中,我又一次傻了。
他解释,“看起来很好吃。”
“……”我无语,是很好吃,可是你有必要吃我的这份么?你不是说先吃后吃都一样么……
那人却跟无赖一样,笑得露出一排白白的牙:“一份那么多,你又吃不完,一起吃啦。”
我看着俊逸的脸蛋,再看看面前的粥,咬了咬下唇,努力地忍住笑。
这人……实在太可爱了!
吃完早餐,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暖暖的日光洒在身上,吃饱喝足的身体暖暖的,整个人都懒洋洋的。
演唱会是在晚上的九点,上午我们都没什么事,彩排和练习也是要有节制的,皇甫澈估计会在下午过去会馆那边,我则被告知下午四点到就行。两个人肩并肩地走着,从眼角的余光往他那边看,他比我高了整整一个头,我刚好到他的肩膀。
他很瘦,宽松的卫衣看起来很舒适,也显得他更加瘦,但这种瘦却不是瘦弱,而给人一种健康的、阳光的瘦。
  ……………………
我偷偷地瞄他,正偷笑着,却不经意间触及他带着笑意的视线……
于是,我华丽丽地?辶恕??br/>
一路悠闲地散着步,看到饭店大门时我就开始可惜了,早知道就选个远一点的餐厅了……
一言不发地走到电梯前,正看着电梯从七楼往下,发着呆,手突然被拉住,我瞪大眼睛,看着皇甫澈含笑的双眼,还来不及反应,脚就不由自主地跟着他奔向一旁的门,电梯“叮”的一声开了,我的余光瞄到电梯里踏出来一双漂亮的高跟鞋,这双高跟鞋是这个牌子冬季的新出款也是限量款,我难得的注意到,却只能望而兴叹,而此刻,却看到它活生生地穿在人的脚上……
我的脑袋混乱,只闪过这种乱七八糟的想法,不过,当我看到那双鞋子的主人时,我就瞬间冷却了下来,整个人像冰冻了一般,脚步都沉重了起来,但奇怪的是,它们却背叛了我的心,自由地跟着皇甫澈走……
是那个女人。
那个在休息室里,和澈拥吻的女人。
仿佛被冰水从头到脚淋透,我的心,再一次被抛弃在冰天雪地里。
在这种寒冷而绝望的情绪中,我恢复了记忆……
“啪”的一声,脸一麻,那无法克制的痛楚便绝望地自脸上的神经延伸开来,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我在冰天雪地里颤抖着,听着那人嘲讽的言语:“你以为你是千金小姐,是优等生,你就了不起,澈就一定会喜欢你吗?”
她漂亮的高跟鞋上镶着数不清的水钻,整个人都在雪地里发着光:“我告诉你,澈有他自己的人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你,一个外国的小女孩,最多也只能充当他的粉丝,远远地看着他你就该满足了,不要妄想还能进入他的生命。”
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不屑地看了我最后一眼,转身进了旁边红色的跑车里面……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不顾一切来到首尔,是多么幼稚的事情。在澈的世界里,或许,我什么都不是……
她说的对。中国人很多都不能接受外国人成为家庭成员,更何况更加保守的韩国呢?我在奢望什么?我在期待什么……
从地上站起来,从雪地上捡起那件从中国带到首尔的大衣,紧紧地抱它在怀里,脚步艰难地移动着……
走到街道的拐角处,红色的灯光下,红色的跑车停在豪华酒店的门口,那火红的颜色在雪地里如此刺眼……
门口走过来一个高瘦的身影,如此熟悉,远远地看去,却又如此陌生……
克制不住的,眼泪鼻涕完全不顾自己意愿地倾泄而出,我又冷又饿,整个人都动弹不得,只能看着那双漂亮的高跟鞋从红色跑车里跨出,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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