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法的婚姻家庭会计制度有哪些些特点

外国法制史--《国家司法考试教材同步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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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教材同步题解1---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同步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 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
)A.成文法、不公开B.成文法、公开c.不成文法、不公开D.不成文法、公开2.在《十二表法》的制定中,起重要作用的是(
)。A.奴隶B.司法官C.元老院D.平民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十二表法》关于土地占有、债务、家庭、继承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B.《十二表法》是罗马最古的立法文献,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c.《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法律,它主要是对罗马习惯法的总结D.《十二表法》的主要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比较注重对程序法的规定4.引起罗马法复兴热潮的契机是发现了(
)。A.《查士丁尼法典》原稿B.《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原稿c.《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D.《查士丁尼新律》原稿5.罗马法复兴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法学派别是(
)A.评论法学派B.波伦亚法学派c.普罗库尔学派D.注释法学派 6.下列选项中,不是英国宪法特点的是(
)。A.英国宪法的内容很不确定B.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C.英国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修改程序也更严格D.英国宪法具有很强的延续性,且其渊源具有多样性 7.英国的法院组织中,哪个是英国本土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
A.最高法院 B.高等法院
D.上诉法院 8.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A.衡乎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权
c.衡乎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9.美国反托拉斯法中哪一部规定设立联邦委员会执行各项反托拉斯法律(
A.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B.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c.联邦反托拉斯法
D.联邦贸易委员会反托拉斯法 10.下列哪一项不是美国首创的法律制度(
),A.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B.制定了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首创了违宪审查制度c.创造了“遵循先例”的原则D.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11.法国封建制时期的法律制度,持续了近1000年的时间,它与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分界点是以(
)为标志。A.法兰克查理曼王国的分裂B.《凡尔登条约》的签订C. 《法国民法典》的颁布D.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爆发12.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是典型的、较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推翻了封建主义,建立了一个全新的资本主义新世界,井开创了具有代表性的近代法国法律制度,为(
)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A.英美法系B.大陆法系c.普通法系D.中华法系13.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国民会议便于 日经过激烈的争论通过了著名的(
)。它作为法国资产阶级第一部政治经济施政纲领,被视为法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A《权利法案》B《<雅各宾宪法》C《人权宜言》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4.(
)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它的颁布开了近代民事法律法典化的先河。它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贯彻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
A.《德国民法典》
B.《日本民法典》c.《法国商法典》
D.《拿破仑法典》 15.德国的(
)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A.《德意志帝国宪法》B.《联邦德国基本法》C.《魏玛宪法》D.《法院组织法》16. 日,德国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井规定(
)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A.帝国法院B.联邦最高法院C.高等法院D.王室法院17.明治维新后,为适应资本主义商业发展的需要,1881年开始制定商法典。1899年,经国会讨论通过,颁布实施新商法,又称”明治商法”。新商法中,将(
)编作为独立1编,是日本商法典的创新之处,其他各编从形式到内容大致与德国商法典相同。A.商事行为B.海商C.票据D.公司18.1893年,日本成立民法典调查会,以 (
)草案为蓝本,根据日本社会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民法,并自1898年7月正式施行,称为《日本民法典》。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c.《拿破仑法典》
D.《意大利民法典》 19.日本政府制定的(
)首先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A.1882年《刑法典》B.1908年《刑法典》C. 1868年《假(暂行)新律》D.1871年《新律纲领》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是仅适用于罗马居民的法律B.市民法调整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及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等方面C.万民法只调整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之间的财产关系D.万民法是通过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制定形成的2.下列人物中属于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的为(
)。A.盖尤斯B.乌尔比安C.萨比努斯D.查士丁尼3.下列各项中属于教会法所主张的关于婚姻方面的原则有(
)。A.一夫一妻制原则B.婚姻以合意为成立的要件C.禁止离婚原则D.族外通婚原则4.契约必须包括的因素有(
)。A.契约双方自愿达成协议D,必须具备有效的对价,否则不能强制执行c.主体必须具有缔约能力D.标的和格式必须合法5.英国地产权中哪几项是1925年财产立法保留下来的地产权(
)。A.限嗣地产权B.不限嗣地产权c.占有地产权D.租借地产权6.英国刑法中曾被广泛采用而现在已被废除的刑有(
)。A.死刑B.肉刑C,无偿劳动D.苦役7.现代时期的美国法较之19世纪以前发生了哪些较大变化(
)。A.成文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系统化明显增强B.国家干预经济的立法大量颁布c.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著D.法律教育中心由律师事务所转到法律院校8.美国国会宪法修正案中反映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具有重大影响的是(
)。A,“权利法案”B.关于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法案
C.关于总统选举的修正案D.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9.在法国封建制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历经了哪三个时期(
)。A.以习惯法为主时期
.B.习惯法成文化时期c.法典全面编纂时期D. 王室立法时期
10.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作为法国资产阶级第一部政治经济施政纲领,视视为法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宣言第二条明确规定:“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天赋和不保侵犯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 )。A.自由权B.财产权C.安全权D.反抗压迫权
11.在大陆法系国家中,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首先是在法国发展起来的。法国行政司法体系,由自上而下的几级机构,即(
)组成。A.最高行政法院B.上诉行政法院c.行政法院D.行政争议院
12.《德国民法典》是”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主要包括:(
)A.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也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
B.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的,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院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公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c.法典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 D.法典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的原则 13.1897年《德国商法典》只涉及调整商业关系的特殊法规,仅适用于商人,凡在商法典中未作规定的,一律适用民法典以及商业惯例。这部法典有几个部分组成,包括(
)A.商业公司D.商人c.商业公司的一般条款D.海上及有关商业航海的专用法规三、任意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该题后的括号内填入正确的选项,不答、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
1.在中世纪的法兰克王国,自由民乙偷走了自由民甲的牛,并将其卖给了丙,丙后来又转卖给了丁。一个月后,甲在丁处认出自己的这头年,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丁返还该牛。而丁则声称该牛是他从丙处买来的,已经拥有了对该牛的所有权。请问以下正确的有(
A.法院应当支持甲的请求,因为甲拥有迫及权
B.法院不应当支持甲的请求,因为丁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了牛的所有权
c.乙应该向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丙和丁不应该向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英国对价制度中对价原则的是(
A.对价无需相等
B.不得自食其言原则
c.平内尔原则
D.过去的对价无效原则
3.关于信托制的下列陈述中正确是(
A.信托制的标的是任何形式的动产或不动产
B.信托制受托人按照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意愿管理地产
c.信托制受托人的范围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D.信托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经营地产,更多地增值财富
4.英国的辩护制度的内容包括(
A.“对抗制”,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官以积极审判者的形象主持法院审理。
B.”辩论制”,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官不主动调查发问,只充当消极仲裁人的角色主持法庭审理。
c.律师制度,把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各负其责,主要由出庭律师出庭为当事人辩护。
D.律师制度,把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各司其职,界限分明,互不统属,事务律师不得出庭辩护。
5.20世纪美国公司法的特点不包括(
A.美国公司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
B.有封闭公司和开放公司的划分
c.公司的成立遵循国家特许主义
D.政府加强了对公司的控制
6.美国创立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宪法原则是(
A.宪法是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
c.经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D.法院对违宪的法律可自行制定相应的新的法律
7.日,法国国民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主要有(
A.宣布人权是“天赋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B.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c.提出了资产阶级法制原则
D.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8.1806年《法国民事诉讼法》,于日公布实施。法典共两篇1042条。以下属于这部法律的特点有:(
)。1806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施行丁长达170年之久,至1976年新民事诉讼法典正式生效。A.法典兼采纠问式与控告式的诉讼程序D.实行诉讼自主原则c.规定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应干预诉讼D.确立了起诉、预审和审判职能分立的原则
9.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
)。A.《参议院组织法》n.《众议院组织法》c.《政权组织法》D.《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10.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日颁布了《德国刑法典》,日起施行。以下特点不属于这部法典的是:(
)A.法典基本贯彻了罪刑法定主义、罪刑相适应、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原则,他严格维护了资产阶级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维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统治秩序B.以严厉刑罚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镇压人民的反抗c.以专章规定宗教罪D.注重原则的实际运用,条文简明
11.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吸收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行的原则,他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它是基于君主主权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B.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c.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D.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2.明治维新初期,日本还无系统的法院组织体系,司法与行政不分。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系统,并于1890年颁布了(
)。A.《大审院各级法院职制章程》B.《法院组织法》C,《行政裁判法》D,《裁判所构成法》 [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公元前6世纪,这时期的法制的特点是以习惯法(不成文法)为基本形态,同时也是不公开的。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 2.答案:D
解析:在《十二表法》制定之前,罗马使用的是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而这使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便于对平民进行司法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平民奋起斗争,最终迫于平民的压力,罗马元老院制定《十二表法》。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3.答案:C
解析:《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它主要是对前一阶段罗马习惯法的总蛄果,井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其有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乱法
于实体法的特点。B项正确,因为最早的立法文献亦指第一部成文法;C项不正确,因它仅说《十二表法》是第一部法律,而非一部成文法。 4.答案:C
解析: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抄本,引起了意大利法学家研究罗马法的兴趣,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月21日,拿破仑签字正式颁布实施,定名为《法国民法典》,习惯上也称力《拿破仑法典》。因此,D为正确答案。
15.答案:C解析:日,新选出来的帝国田会批准了俾斯表领导下制定的以1869年《北穗意志联邦宪法》为蓝本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这是一部反映荣克贵族与贵产阶级共同意志,混杂着封建因素的膏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不可能有上述内容的规定。因此,A错误。德国基奉法于1949年生效,基本法重新确立三权分立原则,联邦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因此,B不正确。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所以D错误,C为正确选项。
16.答案:A解析:1877年德国《法院组织法》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
17.答案:C解析:新商法由总则、公司、商事行为、票据、海商5编构成,共689条。其中,将票据作为独立1编,是日本商法典的创新之处,其他各编从形式到内容大致与德国商法典相同。
18.答案:B解析:1893年,日本成土民法共调查会,以德国民法典草靠为蓝本,兼乘法国民法典的法理,根据日本社会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民法,并自1898年7月正式施行,同时宣布“旧民法”失效。所以,B为正确答案。
19.答囊:A解析:1882年,日本政府着手制定西方式刑法典。于1880年公布,1882年开始实施。这部刑法典依法国1810年刑法典为蓝本,共4编430条。法典不仅采用了总则与分别的刑法划分体系,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违警罪3种,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拄”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解析:市民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同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束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万民法律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退步制定的法律,因此D项的说法不正确的。此外,万民法的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有关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仍然适用市民法。 2.答案:AB
解析:古罗马的法学家是很有名的,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法学的发达。期间出现了最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章、莫迪斯蒂努斯。而壹士丁尼为罗马皇帝。 3.答案:ABCD
解析: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是罗马因素和日耳曼因素在基督教精神基础上产物,它对近代西方的婚姻家庭关系影响很大。教会婚姻家庭制度有以下基本特点:(1)一夫一妻制;(2)婚姻关系的蜂结应经当事人同意,要举行宗教仪式;(3)禁止离婚;(4)限制近亲结构;(5)夫妻之间的不平等。 4.答案:ABCD
解析:英国对契约的定义很多,但总归包含四点因素:首先当事人必须具备缔约能力、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严惩酗酒者以及特殊时期的外国侨民不具备缔约能力;缔约双方须自愿达成协议,用强制、欺骗、胁迫等方式达成的契约无效;契约必须具备有效的对价.否则不能强制执行,这是英国法一个很有特色也很重要的制度。此外契约标的和格式必须合法。5.答案:BD解析:英国的地产制复杂有特色。1925年英国颁布六项财产立法,完成对封建土地法的资本主义发行,废除了许多封建土地制度,地产权仅保留两种:不限嗣地产权和租借地产权。
6.答案:ABD解析:英国历史上刑罚残酷,曾广泛采用死刑、肉刑和苦役,19世纪后,随着刑罚制度的缓和,肉刑和苦役被废除,死刑虽有些争议,但最终也被废除。
7.答案:ABC解析: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四十时期,即殖民地时期、独立战争后、南北战争后和现代时期。A、B、C项都是现代时期美国法律的较大变化,而D项则是南北战争后荚国法律的发展变化之一。故不可选。
8.答案:ABD
解析: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是宪法修正囊,迄今为止,国会通过28条宪法修正囊,完成批准程序、生效的有26条。具有重大影响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弟13、14、15条法案;20世纪后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亭受平等权利的修正囊。
9.答案:ABD
解析:在法国封建制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历经三个阶段,即公元9世纪至13世纪以习惯法为主时期、公元13世纪至16世纪习惯法成文化时期和公元16世纪至18世纪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时期,它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7一定的基础。
]0.答案:ABCD
解析:《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体现在:宣言第一条明确指出:“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第二条规定:“一切政治蛄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11.答案:朋CD
解析:法国行政司法体系,由自上而下的三级机构即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行政法庭和行政争议院组成。最高行政法院,又称国家行政法院,是法国行政司法系统的最高审级或终审级。
12.答案:ABD
解析:四个选项中惟有c项为《法国民法典》的特点。ABD均为《德国民法典》所独有的特征。所以,正确选项是ADD。
13.答案:ABCD
解析:日新修订的德国商法典获得通过,并于日与民法典同时实施。具体包括:商人、商业公司、商业公司的一般条款、海及有关商业航海的专用法规四编。所以,ABCD均为正确选项。三、任意项选择题 1.答案:ACD解析:在日耳曼法中.除土地外,其他财产,如武器、牲畜、农具、奴隶等都属于动产。日耳曼法对动产确认了完整的私人所有权,法律严格保护这种所有权。侵犯他人动产要负赔偿责任。非基于自己的意思丧失动产的,所有人可对任何该动产的持有人行使追及权。 2.答案:B解析:英国对价的原则除了A、C、D项外还有“履行原有义务不能作为新诺言的对价原则”等,而B项不得自食其言原则是对对价制度的重要修正。3.答案:ACD解析:信托制是英国财产法的重要内容,是从中世纪的受益制中发展来的。信托制的标的很广泛,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信托制受人是按照自的意愿管理财产的,不受受益人的支配,B项是受益制的内容,故不正确;C、D项是信托制的内容,是正确的。4.答案:BD解析:英国的辩护制度有对抗制诉讼方式和独特的律师制度。对抗制又称“辩论制”,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在法庭上相互辩论,法官不主动调查,一般也不发问,只充当消极仲裁人的角色主持法庭审理。并且在英国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者界限分明。5.答案:C解析:美国公司法的特点包括ADD三项。就公司的设立,1811年颁布的公司法改变公司设立的程序,由国家特许主义转向国家许可主义。所以20世纪美国公司设立遵循的应是国家许可主义,而非特许主义。6.答案:ABC解析:《马布里诉麦迪进》案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最高审查权的宪法原则是A、B、C项,D项法院无立法权。7.答案:ABC解析:ABC均为《人权宣言》中提到的民主法制原则。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田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8.答案:BC解析:法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有,第一,实行诉讼自主原则。第二,规定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应干预诉讼。第三,对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作了详细的规定。第四,在立法技术上,该法典缺乏法国民法典那样的创造力和想像力。 9.答案:ACD
解析:1875年宪法,也称第三共和国宪法,是迄今法国历史上寿命最长的一部宪法。它足以1870年爆发的普法战争为契机,法国人民推翻第二帝国,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后颁布的。它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参议院组织法》(2月24日)、《政权组织法》(2月25日)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
关系法》(7月16日)。 10.答案:AD解析:AD两项属于1810年《法国刑法典》的基本特点。BC两项反映了《德国刑法典》的基本特征。 11.答案:BCD解析:战后,在反法西斯民主力量的推动下,日本于1946年2月开始新宪法的制定工作。和平宪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第二,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第三,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第四,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2.答案:CD解析:日本政府于1890年,颁布了《裁判所构成法》和《行政裁判法》。《裁判所构成法》参照德国法院组织体系制定而成,《行政裁判法》规定了行政法院蛆织以及行政诉讼原则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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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75-1600  【摘要】在西方世界的历史文化中,法律的发展总是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不仅仅在法律方面有着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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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教会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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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西方世界的历史文化中,法律的发展总是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不仅仅在法律方面有着广泛的影响,更是在经济、文化、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都为其打上了其深深的烙印。而由基督教产生的教会法,同罗马法、日耳曼法并称为欧洲中世界三大法律制度,在整个世界的法律制度上占有重要地位。在法律观点上,教会法为“法律至上”理念奠定了基础;在法律制度上,其宪政制度、刑事制度、婚姻家庭制度以及诉讼制度都能在当代社会中找到教会法的影子。本文从教会法的产生开始讲起,通过叙述教会法的发展历程与教会法的特点来凸显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上各方面的深刻影响。另外,在西方普遍流行并被各国家争相效仿的宪政制度上,本文以宪政的几个基本要素为切入点阐述了教会法孕育“法治”的观点以及形成宪政雏形的过程。 中国论文网 /1/view-5001247.htm  【关键词】中世纪;基督教;教会;教会法;宪政制度   一、教会与教会法   (一)教会的概述   公元1世纪,基督教产生并壮大起来,伴随着基督教的发展,一个统一而有力的组织逐渐形成,即教会。与以皇权为政治社会生活中心的古代东方不同,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教会是整个西方世界秩序的形成与发展的核心,神学是解释一切自然社会现象的首要工具。当时的知识体系与道德准则,皆由基督教的信仰、教义蔓生而来,罗马教会控制科学与教育,并对事物作以最为权威的解释。罗马教会的势力与控制范围不仅限于宗教方面,更是涉及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说,中世纪欧洲的历史同样也是中世纪教会的历史。   (二)教会法   1.教会法的起源、发展与衰落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古罗马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最初基督教由于宣扬人人平等、讽刺为富不仁的现象,受到了罗马统治阶级的反对与长期迫害。直到公元2世纪,教会的领导权逐渐被一些新晋贵族与富商掌握,基督教逐渐得以被扶持与利用。随着基督教教会成员的增多与教会实力的壮大,教会所涉及的事务的逐渐增多,教会的世俗性也日益显著。到了13世纪初,教皇英诺森三世时,教会权力达到极盛。   14世纪,欧洲逐渐进入等级君主制时期。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王权至上的观念树立,封建君主不断加强中央集权,世俗政权重新强大了起来。而此时罗马天主教教会变得腐败而黑暗:神职人员奢靡无度,任人唯亲,教会大量兜售“赎罪券”,导致人们不堪重负、怨声载道;十字军东征的失败,对教会构成了沉重的打击。在经济文化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的革命都大大撼动了教会立足的基础;同时,提倡“以人为本”的文艺复兴运动,与提倡“信仰上帝,即可得救”的宗教改革运动,无疑是在思想领域上对基督教会的重挫。直到资产阶级革命后,西欧各国纷纷奉行政教分离的原则,教会法的管辖范围仅仅局限于道德与信仰领域,其他世俗事务则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定,教会法从此不再享有昔日的荣宠。   2.教会法的影响   教会法之影响最直观的体现无疑是在法律制度上,主要是在财产、婚姻家庭、刑法与诉讼方面。   (1)教会法对近现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影响。教会法由于其宗教普世精神所倡导的“一夫一妻”制在现代社会中已被广泛接受与采纳,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婚姻形式。在婚姻缔结上,教会法尊重当事人的自由自愿,但其在相反的方向并不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当代一些西方国家的离婚制度仍然继承着某些教会法的规范,比如订立婚约是以向上帝宣誓的宗教仪式;教会法对离婚的不认可导致许多现代国家的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期限的分居条件;此外,“抚养寡妇财产”制度的建立也是来源于教会法“丈夫必须抚养妻子”的理念。   (2)教会法对财产法律制度的影响。在继承罗马法对动产规则的基础上,教会法在不动产占有方面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近世法律中关于占有权的保护和长期对教会土地赠与的要求是用益制,也是现代信托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教会法对刑法的影响。如前文所讲的,在刑罚问题上教会法不把刑罚看作是一种复仇的满足,而看作是对被破坏了的上帝的秩序的一种修复,因此刑罚的施行便注重对犯罪者灵魂的救赎与净化。所以禁刑较死刑更为广泛地运用以给犯罪者一个改过自信的机会,这也便是现代教育刑的雏形。此外,教会法主张在当事人法庭面前的地位如同在上帝面前一般,这也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打下了根基。   (4)教会法对程序法的影响。在诉讼程序方面,教会法要求法官在审判中遵循“良心原则”,现代西方的“自由心证”原则便得源于此。为有效地实施这一原则,教会法一定程度地摒弃了世俗法院中普遍流行的形式主义,而在教会法院中,法官拥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在如今英国的衡平法院中可看到这一原则的陈迹。   (5)教会法对国际法的影响。中世纪各国天主教彼此联合,而罗马教廷位居各国天主教之上,教会在欧洲各国中确立的道德一致、法律一致、理念一致等价值观对于国际法的形成也起了推动作用。为解决国家之间的问题与矛盾,教会法确立了一些原则,如国际关系准则、民族关系和平平等、通过协商的方式而非战争来解决国际争端,这些都在日后被国际法所接收采纳。   二、教会法的宪政之光   (一)“宪政”的概说   宪政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的亚里士多德:“宪法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尤其着重于政治所由以决定的最高治权的组织。”后经罗马法与教会法的发展,又包含了“有限王权”“法律产生政府”的思想。启蒙运动中提出的“社会契约论”与分权原则成为近代宪政思想的理论基础。资产阶级革命后所建立的君主立宪制与三权分立制度是宪政理论的实践。总结上述宪政的源流,不难发现,在逐渐融入宪政的元素中,一些固定的、被大众认可的特征被沉淀下来,比如法治、分权及有限政府原则成为宪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宪政文化之源——基督教   1.基督教与法治理念   第一,蛮族入侵后的法治文明的留存。
  基督教文化是一种罪感文化,它宣扬每个人生来都有“原罪”,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才能将“原罪”消除,只有信仰上帝,才可获救。基督教深远的影响也使这种“原罪”观念深入人心,它所倡导的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影响着整个欧洲人的思维方式。正是因为对这种“性恶论”思想的认可与坚持,人们才不会把希望寄托在某个明君圣主的出现,统治者与法学家们才热衷于研究制定出一系列规则法律以约束规制人性之恶,引导人走向正义与善良的世界。   第二,法律信仰与法治传统的形成。   首先,法律的信仰——法的正义性。   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万物之主,自然也是世间规则与秩序的最高制定者,上帝用以维护世间秩序的规则便是实现人间正义的“正当原则”,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就是上帝的权威与尊严,因此,基督教徒必须要遵守上帝的教导的规则,克己守法。   其次,法治传统的流传——法的伦理道德性。   教会法作为一种宗教法,必然与伦理道德密不可分。教会法的教义同时也是教徒们的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基督教所崇尚的一系列宗教伦理规范,如敬畏上帝,自省律己,博爱平等,重信守诺等,在客观上起到了引导人们弃恶从善的积极作用。由于教会影响深远,这样的价值观或多或少都渗透于每个基督徒的内心。出于对神灵的敬意与对“地狱”的畏惧,教徒们从内心到行为都朝主流的道德取向靠拢,从个体到全局,这样便逐步构建出了西方世界的道德体系,提升了整个社会的伦理水准,从而为宪政的成长提供了一个有利的人文基础。   除了社会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教会与教会法为宪政做出的贡献更体现在人人平等的思想与人权理论的提出。基督教宣扬人人都是上帝的子民,每一个生命都来自于上帝的创造,每一个人身上都体现着上帝创世纪的初衷与神性,因此,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由于法律是上帝意志的体现,这一理论在后来便发展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基督教与有限政府原则   如前文所述,基督教在创立初期曾处于非法地位,基督教徒也长期遭受到迫害。在教会实力还相对弱小之时,教会想要保全自身,不仅仅需要确立基督教在欧洲大陆的精神统治,还要确立教会在世俗国家中的政治统治。为保证教会独立,必先树立教会权威,因此也就必然要求同时限制国王的权力。这时,法律便成了限制王权的重要武器。虽然法律至上的原则最开始是教会用以与世俗王权斗争的工具,但客观上却起了限制政府、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由此也形成了政权上、法律体系上,以及社会观念上的二元式格局,有限政府原则由此孕育而生,这样的教俗二权分离结构也成为近代宪政制度的雏形。   3.基督教与分权原则   中世纪政教二元化权力体系的形成源自基督教的灵魂和肉体的二重性的信仰。根据基督教的理论,肉体是罪恶的,并属于尘世;而灵魂是唯一可以进入天国的。信仰的二重性决定了人们生活的二重性,即世俗的物质生活与宗教的精神生活。丛日云教授曾指出,在基督教产生之前,西方人追求统一与和谐,把宇宙和人类社会视为一个协调而完美的有机整体。但是基督教产生后,基于人有灵魂和肉体之分的教义和“政治权力双峰对持,政治资源二水分流,普通民众一仆二主”的社会秩序,一种二元政治观就产生了。在一千多年内,这种观念被一代又一代的神学家、法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所认可和阐发,发展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文化理念和思维方式。相应地,社会也分化成教会和国家的二元结构,教会权力与世俗权力相互分离并相互独立,这一结构给初期的教会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并且“它还有这种不可估量的效果,即在权利的基础上产生出了权力的分裂和相互分开控制权力”。   权力的分化,堵塞了专制主义之路,这使得西欧大陆没有形成像古代东方一般高度成熟的中央集权制度,封建主义的相对孱弱,又给商品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较大的空间,资产阶级得以成长喘息的机会,这为日后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铺平了道路,也为资产阶级宪政国家的建立播下了春种。   三、宪政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诚然,任何一种制度在一个具体的地域能够起到积极作用,必然有该地域的历史背景、经济基础与文化传统等各个具体因素,完全生吞活剥地照单全收,势必是行不通的。中国拥有长达千年的悠远历史,其文化在世界上独树一帜,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灿烂的华夏文明都是世界历史长河中的一颗独亮的明珠。高度发达的文明是由其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所决定的,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又决定了封建制度的极度完备与成熟。   宪政制度在西方历经了几千年的发展,如果说人类历史发展的道路都是遵循基本相同的路径,那么中国的政治之路正处于民主宪政政治的形成时期。但与西方完全不同的是,中国的宪政发展是政府主导的渐进式政治改革,这就要求中国无论在物质上还是意识形态上都要具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同时借鉴历史经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走向有着深远的洞察力。然而,宪政制度实质上是一种手段,宪政产生之初也只是权力与阶级相互斗争、相互妥协的结果,而妥协本身并非目的。宪政制度所带来的实质物质利益,也只是对另一种更为根本的决定作用——生产方式的反作用。对于宪政制度的“手段”性质的洞悉,与对其生长背景的分析,对与我们如何巧妙、成熟地利用与借鉴,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结语   随着基督教的发展壮大,教会的势力与影响力渗透在古代西欧大陆社会的各个角落。教会法,作为当时一个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法律,从外在行为到人们的内心都起着事无巨细的规制作用。而教会法带来的不仅仅是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提升,也不仅仅是教会同王权斗争的工具,它传承的古代罗马人的智慧,并以其独有的方式同现代人进行了沟通。中世纪的封建宪政思想在西方不同程度地奠定了“限权”的传统,并一步步将人类历史由“封建割据”引向“宪政国家”,同时其逐步沉淀凝结出了思想价值体系与制度设计,成为日后西方主流的意识形态取向与政体基础。如何将其作为一个有效的手段加以利用并高水平地完成政府“建构”任务,是我们研究西方宪政思想的演进的价值与目的。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上海:三联书店,1985.   [2][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法]基佐.欧洲文明史[M].北京:商务印出版社,1998.   [4]王炎主编.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M].上海:三联书店,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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