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院校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育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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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精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加快幸福六安建设进程,现结合六安实际,就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来六安视察调研时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实力六安、活力六安、魅力六安、和谐六安、幸福六安”为目标,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全面转型、跨越崛起、富民强市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理为突破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村,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不断提高农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主要目标
在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修编的基础上,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建设搬迁村、消除空心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2013年重点培育230个左右中心村,2014年、2015年每年重点培育300个左右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服务,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改造60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按照全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到2016年,全市力争有832个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到2020年,全市力争有1584个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到2030年,全市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总体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宜居村庄美。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中心村道路、电力、供排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污水逐步实现集中处理,村容村貌整洁美观,自然生态优化靓化,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兴业富民生活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实现转型升级,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扎实推进,农民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文明和谐乡风美。乡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基层组织民主化管理更加规范,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科学文明,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精神风貌积极向上,邻里关系更加和睦,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认得上、群众跟着干、群众能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民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障碍,切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适时适度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努力实现中心村、小城镇、小城市与中等城市协调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示范带动。修编完善全市村庄布点和村镇建设规划,科学编制美好乡村建设全域性规划,切实增强规划对建设的指导性和执行性。坚持“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的总体要求,抓住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产业布局调整、重点项目搬迁安置等发展机遇,积极开展美好乡村建设试点,通过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扩大美好乡村建设覆盖面。
——坚持产业发展,注重特色。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总抓手,加速培育和壮大农村先进生产力,做大块状经济,做强特色产业,做优品牌产品,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和经济支撑。准确把握每个村庄的地形地貌、自然水系等地理因素和历史遗存、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注重保护地方特色,体现建筑个性和文化风格,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自身特殊县区情和资源禀赋,结合农村自然环境和地域文化,合理区域布局,突出功能配套,使美好乡村建设契合当地的文化传统、农村的生产生活特点和农民的风俗习惯。
——坚持以县为主,协调推进。县区党委、政府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承担主要职责,以县区为单位整体谋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相互联络,健全完善会商交流和督促考核机制。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承担和实施好各项建设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实施六大提升工程
(一)村庄建设提升工程
1.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原则,按照“做强城镇、发展集镇、建设社区”的思路,采取以县为主、省市相关部门指导、专业机构支持的方式,修编完善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和需要保留的自然村,并与市、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对于一般整治和改造的中心村庄规划,可由政府引导、专业人员指导、农民主体来共同制定整治和改造方案。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有条件的乡镇可在2-3个村中规划集中建设中心村。合理安排中心村区域布局与建设规模,确保人口聚集空间,预留建设发展空间,科学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编制给排水、产业发展、旅游等专项规划,全面进行控规编制。完善规划审定、督查制度,村庄布点规划必须经县级人大审议通过。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应做好规划建设的审核把关与监督实施工作,建设时序和建设重点要依照规划稳步推进。对于每年确定重点建设的中心村,市、县财政均要安排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2.因地制宜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平原、丘岗、山区、湖库区、圩畈区和矿区等不同地貌特征,寿县、霍邱、叶集及金安、裕安北方片区按照城镇化要求,加强村庄整合和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建设新型农民社区;金安、舒城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乡村产业发展为重点,有序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金寨、霍山、舒城、裕安、金安大别山区以保护涵养水源森林植被、六大水库水质为重点,着力开展村庄整治和环境改貌,注重随形就势和错落有致。同时按照城郊型、产业主导型、生态家园型、旅游带动型、重大项目引领型、环境改貌型和中心村集镇建设型等不同模式,确定各具特色的美好乡村典型,由点及面进行推广。
3.重点推进中心村建设。以村庄布点规划为依据,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以农村社区化为方向,培育和新建中心村。对近城、近郊村(居委会、社区),加快推进城市化步伐;对偏远区域,优先考虑乡镇政府驻地村、传统集镇、生态区域、旅游线路、干道沿线、产业园区附近等条件较好的村,以改建、扩建为主,培育一批中心村;对基础薄弱的村,通过整村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实施,加快建设新型农民社区。整合土地治理、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等相关项目和资金,全面推进中心村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一批规划起点高、档次高和群众满意的新型农民社区,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网点、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功能,实现农业生产、特色经济、社会化服务等相对集聚,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实施到位,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通村到户。出台中心村培育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和管理,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
(二)土地整治提升工程
4.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统一指导下,以单个或多个自然村为单元,对田、水、路、林、矿实行综合治理,采取集中连片整治的方法,整村推进,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集中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及违法建设。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增加、质量提高。规划作为建设用地的优先用于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批准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全部用于美好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通过盘活存量,内涵挖潜,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做到既保障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又促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实施,实现资金、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5.集约节约土地资源。做好土地利用工作,积极探索土地出让金按比例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土地挂牌收益弥补公建资金缺口等工作,建立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城乡统筹使用和分享机制。加快农村土地、住房确权登记,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成片、整村(自然村)置换。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盘活利用好撤并村的土地资源,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鼓励居民到规划点建房,突破土地瓶颈,探索土地置换、流转、租赁等用地模式。加强对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调度,集中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在土地整治中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
6.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突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农田整治项目实施,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做到沟、渠、田、林、路、井、电综合配套。做好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区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争取与实施工作,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力争到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300万亩。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三)产业富民提升工程
7.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坚持农田、农户、农社、农企、农保“五农”并举,提高农产品综合供给能力。扎实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兴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和科技示范园区,提高农业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引导土地向大户集中,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作用,不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增强农业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设施农业、信息农业和物联网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构建公益性、经营性和自助合作性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在每个美好乡村中培育一个特色鲜明的主导支柱产业、一个产业集聚度高的示范园区、一个利益联接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批能人大户和致富带头人。
8.加快特色农业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六安瓜片、豆制品、羽茧棉麻、草竹柳编等传统品牌和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培育发展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力争到2016年,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比例达到50%以上。充分利用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围绕体验农民生活、享受农业风光、欣赏农村风情的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业,积极创建优秀旅游乡镇,新建一批星级农家乐项目,丰富乡村旅游内容。
9.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按照“抓基地、扶龙头、育品牌、强服务”的思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倍增计划,全面实施农产品加工产业“168工程”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扶持投入,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引企工作,以优质资源、优势项目、优质企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积极寻求与省内外大型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合资合作,提升农业产业化整体带动能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和城镇集聚,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
10.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抓好农民劳务输出工作,积极鼓励农民迁入城镇安家就业、创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实行定点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促使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在工商、税收、信贷、保险、环保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措施,鼓励返乡农民自主创业,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11.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支持引导各地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提高农村集体资产利用率和资源增值率,让农民从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中获取更多收益。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现代公司组织,探索推进村企一体化模式。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耕地优先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实行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民主管理、收益共享。
(四)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2.整治农村生活环境。加快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集镇环境整治、农村沟渠清淤疏浚整治及塘坝扩挖整治等工程,以自然村庄和联户为单元,建立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雨水收集与排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与利用系统,开展以“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为主要目标的村庄环境整治活动。继续实施饮用水源安全工程,巩固和扩大饮用水源地划分保护范围和建立保护设施成果,加强六大水库、淠史杭干渠和淮河流域水质监测管理,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快推进“三清四改五化”建设,消除农村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排、空中管线乱拉乱迁现象。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模式,实行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以政府补助、村集体和群众投资为主的筹资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
13.改善农村生产环境。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土地流转等项目实施,推进田、水、路、渠综合配套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安全用药、合理施肥、综合利用秸秆、高效生态农业模式、节水灌溉、减量增效等技术,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提高畜禽粪便和农村生活废弃物利用率,减少和消除农用化学品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加快推进以农村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实现垃圾不出村,污水不入河,粪尿进沼气池,秸秆直接还田。加大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到2016年,全市农村河道沟塘全面疏浚一次,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的村庄水环境。
14.优化农村生态环境。以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村村绿”活动。围绕全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家园建设,推进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深入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农村绿化覆盖率。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的实施,整体推进沿路、沿河、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带打造,推进湿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清洁小流域建设、矿区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全面提高农村生态涵养功能。结合殡葬改革,积极探索以村为单位的小型公墓建造方式,消除农村墓地占地乱建现象。
(五)农民素质提升工程
15.加强新型农民培训。整合各类培训机构和项目资金,形成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合理分配和集中使用,大力实施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等工程,在五年内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30万人次。重点抓好种养大户、创业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对新招收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扶持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深入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示范应用,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网络培训,切实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及技能培训教育体制,消除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限制性规定。
16.培育倡导文明新风。以创建农村精神文明村镇、文明户为抓手,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敬老爱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帮助农民破除赌博、封建迷信、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7.传播乡村优秀文化。科学规划布局美好乡村建设的文化功能区域,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村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设立农家文化墙、宣传栏和信息中心,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文化传播网络,全面提高农村文化设施覆盖率。建立健全高等院校、文化单位、文化传媒联系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文博单位、艺术院(团)开展农村文化下基层活动,培训农村艺术人才,指导乡镇、农村中小学开展文化知识普及教育。
(六)管理服务提升工程
18.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结合村庄集聚和农村集镇建设,探索中心村和新型农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设置模式。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充分发挥农民理事会组织作用,稳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依法保障农民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健全村级档案管理,完善村务管理长效机制。
19.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农村特困群体救助、五保户集中供养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提高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际困难。
20.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探索建立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综合体,推行社区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公安、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资源,拓展教育医疗、文体通讯、计生服务、劳动保障、农家超市等多种服务功能,引导小学、幼儿园、卫生室、文化站、金融服务网点向中心村布点,推进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资源向广大农村全覆盖。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
21.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建立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农村基层工作制度。继续开展“四级书记大走访”活动,及时有效解决农民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增强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幸福乡村”、“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农村警务和消防设施建设。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支持力度,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四大保障措施
22.强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对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贴息补助、工商资本介入等方式,支持各地美好乡村建设。加大政府预算投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县区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作为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治理以奖代补经费。出台关于美好乡村建设投入和项目资金整合管理的配套政策,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能源、民生工程、财政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库区移民扶贫、农电通信改造、中央专项债券、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以及各部门重点支农项目加以整合,集中对示范点建设投入。支持金融部门进一步放宽美好乡村建设的信贷政策和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金融部门作用,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扶持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探索新建农房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的方法和路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努力调动群众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23.强化土地政策。每年省安排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不少于5%用于美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指标。对于各地符合村庄规划但没有建设用地指标的,允许借贷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实行先建后补。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平台,允许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使用。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民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耕地、山林、水面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将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作价入股等形式,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土地、住房确权登记,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促进农民市民化进程。
24.强化基层组织。以乡、村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充分发挥市直“百千万”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向纵深发展,形成城乡基层党组织双向互动、互促共进的良好格局。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认真开展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逐步做到一村一名选派干部或大学生村官。深入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和“三个培养”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培养、选拔村干部,重视培养、选拔、使用乡村女干部,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干部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市、县财力补助力度,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4年底实现村村都有200平方米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经费投入,形成村级组织运转、村干部报酬、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扩大“阳光村务工程”成果,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
25.强化工作机制。成立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建设、资金整合、产业发展、土地整治、公共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和乡风文明建设等六个工作指导组,统筹协调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工作指导组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提速提效,简化程序,全方位服务。县区要比照省、市做法,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责任组。各级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笔经费、一个法人、一抓到底”的要求,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基层同志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上。市、县区建立美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美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加强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村结对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村级应建立美好乡村建设理事会,下设若干个督查监督小组,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重点事项分解表
&&& 为确保《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现对文件中确定的重点事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责任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实施主体为各县(区)党委、政府。
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供电、市通信部门等
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补助中心村规划编制经费。
人行六安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农联社六安办事处、市财政
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美好乡村建设投融资服务机构。
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档案局
督促指导修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制定中心村建设配套规划,每个行政村规划培育1个中心村。合理安排中心村布局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旅游局
优化空间布局,支持和帮助企业分类进行规划,分步建设各具特色的美好乡村。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退宅还耕、地质灾害搬迁、清理违法占地。
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工商局
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平台,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农村低保”率、“五保户”供养率,抓好农民劳务输出。
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城市执法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
继续开展“四级书记大走访”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平安乡镇”等活动。
市委宣传部
皖西日报社、市广电台、市内各大网站
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妇联
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幸福乡村”等评比活动,倡导农村文明新风。
市文广新局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广电台、市体育局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文化传播网络,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村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工程。
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均衡发展。
市农委、团市委、市环保局
加强农村村级卫生室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改厕。
市文广新局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广电台
广电网通村工程到户,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
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实施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举办乡村大舞台、艺术展览等活动。
市监察局、市农委
稳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研室、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选派办
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开展“三个培养”活动,积极推进村级组织场所“三年行动计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实践中培养和选拔干部。
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建立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农村基层工作制度。建立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村结对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市直“百千万”工程示范带动作用。
市委政研室
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美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负责督查及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农委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市电信公司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供电公司
电信网、互联网通村到户。
市农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
继续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大力发展农家超市。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
按“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重点推进中心村建设,整合土地治理、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等相关项目和资金,推进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
市农委、市粮食局、市气象局
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
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沼气工程。
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
加大六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力度。
市农委、市水利局
农村河道沟塘疏竣工程。
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
推进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
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坚持“五农”并举,提高农产品综合供给能力,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
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田、水、路、林、村、矿综合治理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探索建立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城乡统筹使用和分享机制。
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鼓励和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农联社六安办事处、市供销社
加快特色农业发展,实施“一村一品”工程,新建一批休闲农业园和星级农家乐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市国土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倍增计划,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和城镇集聚。
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科院
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五年内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
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科协
发展农村科技服务,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
鼓励返乡农民创业。
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实施“村村绿”建设活动,打造沿路、沿河、沿景区景观带。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农委、市档案局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级档案管理体系。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教育局
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建设中心村文化、广电、体育、卫生、计生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市发改委、市土地局
探索以村为单位的小型公墓建造方式。
市委统战部
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政府办、市农村信用联社、市工商联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市综治办、市民委(宗教局)、市农委
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支持力度,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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