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试讲网申中信显示审核成功通过审核想改科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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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4月21日起报名
  中国江西网讯 江南都市报 记者廖济堂、实习生余D报道:3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即将开展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月21日~5月9日,申请者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在外省取得合格证可免考“两学”
  根据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在今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除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简称“两学”考试)且成绩合格。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相应层次的“两学”考试。
  此外,我省生源学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的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回我省申请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可以免于参加我省组织的“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免于参加我省组织的“两学”考试直接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因科目不同应当参加我省组织的“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资格者应无传染病
  根据规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在身体素质方面,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
  我省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4月21日至5月9日网上报名
  记者了解到,凡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于4月21日~5月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报名号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申请人应牢记。
  记者了解到,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学历造假者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4月30日~5月30日,申请者需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提前在网上通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7月1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及面试试讲,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操作。
  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将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将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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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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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教师资格证的两学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的两学指的是:《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在教师资格证考试制度改革之前,广东教师资格证考试实行的是省考制度。而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参加省考教师资格证,是需要额外加考《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但自考试制度改革之后,非师范专业已不再需要加考两学。
改革后广东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科目
1.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普通话》、《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和《试讲》
2.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普通话》、《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试讲》
3.初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普通话》、《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和《试讲》
4.高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普通话》、《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和《试讲》
综上所述,已经取消了两学。考生如果想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现在就可以直接咨询老师,了解最近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避免错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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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是在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均通过情况下领取,因此不需要普通话证书。在领取合格证明后,参加后续的教师资格证认证中,需要考生提供普通话证书、体检报告证明和思想鉴定表等。在完成教师资格证认证的流程之后,考生可以顺利去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了。因此,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过了,普通话还没考出来,可以先拿合格证。目前参加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的省市有:浙江、山东、河北、湖北、海南、上海、广西、贵州、山西、安徽等地,均采用&领取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提交普通话、体检、思想鉴定等)-领取教师资格证&这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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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两学”并考试合格:
  (1)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需在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院校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本辖区内有效。
  (2)我厅选定了33所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开展“两学”培训,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3)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报名与确认
  (一)网上报名。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报名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二)现场确认报名。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10月初(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为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龙华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暂由宝安区教育局受理;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暂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三)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并到区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无效;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有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管理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有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盖章后,需加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再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该表;
  7.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上传到系统的照片、张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包括:(1)在我市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获得的“两学”证书,证书可适用到2014年9月;(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证书可适用到2017年9月(必须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3)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要求加盖“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章才有效,证书可适用到2015年9月(必须于2014年8月底前取得)。以上须提供证书,证明无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2015年实行“教育学”、“心理学”全国统考后,具体“两学”政策以实际出台的为准。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国外学历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必须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或经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在编正式教师除外,但需提交学校编制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证书(明)原件和复印件,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均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或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下载使用。
  四、材料受理及审核
  (一)现场确认时,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并向其出具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受理回执;初审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三)现场确认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如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五、缴费及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一)缴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即测试对象)须缴费240元。
  (二)缴费时间:按规定时间缴费,测试现场不接受缴费。
  (三)缴费方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网上支付平台现开通(链接:http://www.szfb.gov.cn/ywpd/fszg/fswsjk),参加测试人员在平台上录入个人的缴费通知书号码及执收单位编码(014001),进行网上缴费。缴款人在办理缴款业务时如遇不明事项,可直接拨打支付平台咨询服务热线5、)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
  (一)测试分为试讲(说课)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说课)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即60分)以上方为合格。试讲(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二)高中类(有指定教材的任教学科)的试讲(说课)内容由深圳市教育局从现行高中教材中节选部分内容并设计成题目。考生现场抽选一题。
  (三)中职类及未指定教材的高中类(含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其他类及除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学科)的试讲(说课)由考生根据申请任教学科自备教材(自行复印试讲所选章节一式5份),并于测试当日将教材以及复印件交有关工作人员核验。
  (四)面试内容由考官提问,不指定教材和范围。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流程
  测试均以口头形式进行,不得宣读或背诵书面材料,无需制作课件,考场不提供道具或器材。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根据考务安排到指定课室签到候考,检验身份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三)按照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备考室,抽取试题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1小时。
  (四)完成备考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引领到测试室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按照测试安排,参加测试人员首先进行试讲(说课),试讲(说课)时间剩余1分钟时将举牌提示。试讲(说课)完毕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剩余1分钟时将举牌提示。
  (六)测试结束后,参加测试人员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公布结果
  参加测试人员可于测试完成七个工作日后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查询结果。
  九、颁发证书
  到广东省教育厅领取空白教师资格证书,完成证书制作,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证书由个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入个人档案。
  十、其他事项
  以上指引均按现有政策执行。具体实施中,请以每年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为准。我局将随着最新的政策出台,对指引进行必要调整。您现在的位置: &&
>> 2014年山西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过渡生)有关事宜通知
2014年山西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过渡生)有关事宜通知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 0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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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教育局: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已于2013年9月正式启动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和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现将2014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补考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已取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类参考用书,省教育厅不组织统一征订。
  三、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定于<FONT color=#ff年3月9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2014年和2015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时有效,2014年和201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FONT color=#ff年2月17D19日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和考试费用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cn)。
  4.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5.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广泛宣传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答疑解惑,做到过渡对象人人知晓,确保这部分人员考试和认定工作安全平稳。
  2.各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中的过渡人员范围,认真细致核对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确定过渡考试人员,严禁不符合过渡政策的人员参加考试。
  3.各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过渡人员考试报名时间,按时、保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4.考试结束后,各市教育局负责安排本市过渡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过渡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办法与改革前相同。
  山西省教育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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