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国松先生.汉能股票史国松近况

汉能李河君老婆照片 汉能集团李河君妻子夫人武媁家庭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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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汉能李河君老婆照片,汉能集团李河君妻子照片,李河君夫人武媁家庭背景资料个人简介,李河君1967年出生于广东省河源市观塘村,父母务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李河君夫人武媁颇有家庭背景,助夫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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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找到去年的一条资讯,去年1月8日下午,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在学生活动中心小剧场举行。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河君携夫人武媁、女儿李嘉宁,参加仪式。李河君妻女照片也随之曝光。李河君有几任老婆,具体情况目前不知。
汉能李河君老婆照片 女儿照片
《河源日报》工作人员周焕4月28日晚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汉能集团和河源市各媒体的关系较为冷淡,联系不多。&甚至我们报社没有跟进采访汉能集团的经济记者。&因此,河源市民几乎很少从本地媒体看见李河君,感觉他是一名十分陌生的河源富豪,转而八卦他的夫人武媁颇有家庭背景,助夫发财。
李河君,1967年8月出生,广东省河源市人,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2011年12月,被中宣部、全国工商联、统战部推举为&非公经济十大典型人物&之一。
李河君详细家庭背景请参阅:中国新首富李河君简历背景 李河君老婆是谁
日下午,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在学生活动中心小剧场举行。李河君携夫人武、女儿李嘉宁,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党委书记史国松,汉能控股集团财务高级副总监李广民专程回母校参加仪式。
汉能李河君老婆照片
李河君感谢母校多年的培养,表示亲眼目睹母校的巨大变化感到非常高兴。交大校友创建的汉能是个创造奇迹的团队,也是当今国内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横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能源服务的民营清洁能源企业。今后,希望与母校开展更高层次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创美好明天。
李河君与家人、受奖助学生代表一起向玻璃瓶中注入许愿沙
&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由汉能控股集团交大校友于2006年我校110周年华诞之际发起设立,是我校影响力最深、奖励面最大、评选标准最高的奖项之一。迄今共奖励优秀学生171人,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80人,奖励金额共计216.9万元。2012年,&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共评选出获奖学生86名,其中奖学金获得者26名,助学金获得者60名,奖助金额共34.2万元。
&黑马&原是老牌富豪
说今年的首富李河君是近年来富人榜上最大的一匹&黑马&并不为过,因为毕竟对大多数人而言,这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但是对《新财富》来讲,李河君堪称&故人&。
2003年《新财富》首度推出富人榜时,年仅36岁的华睿投资集团董事长李河君便以20亿元的身家排名第23位,首次进入中国内地富豪榜,从而引起大众的关注。从这个角度讲,李河君这匹&黑马&并不&黑&!
事实上,李河君早年就在水电领域取得了傲视群雄的业绩。从1994年底首次投资1500千瓦小水电站开始,他先后投资了一批中小型水电站,覆盖浙江、广东、宁夏、云南、广西等地,其发电量从几万千瓦到几十万千瓦不等;2003年7月,李河君以12亿元收购青海尼那水电站,成就当年最大的民营企业收购国有能源资产案。
李河君相当低调。自从被挖掘进入新财富富人榜后,便进入潜水状态,很难找到更翔实的公司资料,他也逐渐淡出公众视野。经过十余年的低调潜行,今天李河君的财富规模,着实出人预料。
根据我们最新掌握的资料,李河君持股97.57%的汉能控股集团(前身为&华睿投资集团&)已然成为了中国最大的民营清洁能源提供商,业务横跨水电、光伏、风电等领域和英、美、荷等国,其不仅是全球私营企业中最大的水力发电商,水电站装机容量高达620万千瓦;还是全球最大的薄膜太阳能企业,产能高达300万千瓦(1万千瓦=10兆瓦)。其身家高达870亿元,荣登2014&新财富500富人榜&首富之位。如今,李河君除担任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外,还兼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十余年间,是怎样的一段传奇缔造了李河君今天的清洁能源帝国,其间他又有着怎样的经营哲学、心路历程?未来李河君和他的企业将走向何处?
  李河君1967年出生于广东省河源市观塘村,父母务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1984年,李河君从河源中学毕业,并考上了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成为当时观塘村家喻户晓的风云少年。
  成绩很好的李河君在读大学时却很不安分,满脑子赚钱、做生意。大二时,他曾经组织30多个同学,在学校食堂大门口卖了3天胶卷,挣了12块钱。留校读研究生后,也是&什么都干,什么赚钱做什么。&到研究生第二年,导师的病逝让李河君决定彻底放弃学业。&我至今只有本科学历,后来去英国剑桥(大学)读书也没有读完,只差最后一篇论文。&李河君笑谈学历一事,仿佛辍学经商也应是传奇故事的一部分。您当前的位置是:|||
我院获“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学生代表参观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接受就业教育
&&&& &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是我院杰出院友李河君先生在学校100年校庆时设立的,启动资金1000万元,用每年基金的利息收益来奖励贫血兼优的交大学子,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2009年奖学金评选25名学生(每人奖励7000元)和助学金评选60名学生(一等20名,每人4000元;二等40名,每人2000元)。
日下午,由党委高艳副书记、学生工作处蔡红建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孙长索副主任、对外联络处徐劲松副处长带领我校30名&汉能李嘉宁&奖助学金学生代表到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地参观,并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史国松先生、薪酬与绩效总监杨胜军先生、资金结算部副部长李广民先生亲切座谈。座谈会由资金结算部副部长李广民先生主持。
&&& 会前,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河君先生亲切会见了高艳副书记一行。
&&& 座谈会上,同学们首先观看了公司的记录片,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和发展历程。董事局副主席史国松进一步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及不断抓住契机的转型过程,介绍了奖助学金的设置情况。
&&& 此行中,同学们收获最大的是公司薪酬与绩效总监杨胜军先生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职业生涯规划课和就业指导课。他从如何&仰望星空&地选择行业、单位、岗位谈到如何&脚踏实地&地做人、做事、学习;从如何填写简历谈到应聘注意事项;从如何回答面试问题谈到如何做好人生规划。同学们边听边记,受益匪浅。
&&&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就一些迷茫困惑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史总和杨总一一的予以解答。
&&& 最后,高艳副书记讲话。她首先代表学校向公司及全体校友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和同学们一样有非常大的收获特别是杨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给同学们上了精彩的一课。高艳副书记最后给同学们提出两点希望,希望同学们认真规划自己的学业,做一名脚踏实地的优秀学生;希望同学们多参加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和认识社会,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更好的适应社会,满足社会的需求,成长为祖国的栋梁。
会后,同学们参观了公司。汉能碳: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_汉能碳(831646)_公告正文
汉能碳: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日期: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一四年十二月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5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8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9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11
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办券商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
构的声明............................................................................................................................ 13
七、备查文件.................................................................................................................... 17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共计5,300,000 股,共募集资金5,830,0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元/股,发行价格参考公司截至 2014年6月
30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号《审计报告》,截至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 10,622,904.72 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06 元)并结合其他因
素综合确定。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与原有股东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
关情况通知了原有股东。拟参与优先认购的股东应与公司联系并签署《股票发行
认购协议》,拟不参与优先认购的股东应签署放弃优先认购的书面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在册股东仅有汉能(北京)减排科技有限公司和李河
君先生 2名,其中李河君先生已经参与优先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00,000股,汉
能(北京)减排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此次发行股票的权利。
李河君的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与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关系
300,000.00
330,000.00
实际控制人
300,000.00
330,000.00
(四)其他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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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与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关系
北京清能众和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公司员工参与的合作企业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
(五)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中,除实际控制人李河君、董事长史国松的情况详见《公开转
让说明书》,其他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北京清能众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执行事务合
北京清能众
和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北
辰西路8号院3号
楼 1 至14 层101
内 6 层0603号
投资管理;资
北京清能众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主要合伙人如下:
出资额(元)
间接持股数
与公司关系
普通合伙人
1,001,220.00
910,200.00
有限合伙人
182,270.00
165,700.00
董事、汉能减排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154,220.00
140,200.00
董事、汉能减排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210,320.00
191,200.00
董事、财务总监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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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
210,320.00
191,200.00
董事、总经理
有限合伙人
154,220.00
140,200.00
有限合伙人
154,220.00
140,200.00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董事会秘书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10,000.00
100,000.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12,200.00
102,000.00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汉能减排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监事、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有限合伙人
汉能减排员工
3,300,000.00
3,000,000.00
2、王勇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至1992年,在首都师范大学担任教师; 1992年至1998
年,历任泰山产业投资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总裁助理;1998年2月至今,历任汉
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兼汉能全球光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伏发电集团CEO,云南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一届执委、常委、副会长。
3、向志刚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交通大学,本科学历。年,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情报所研究实习员;
年,任深圳沈铁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1995年至1996年,任北京
万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6年5月至今,任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裁。
4、冯电波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2002年,历任中信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国际业务处处长;2002年5月至
今,历任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
5、刘民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9年,在北京大兴城建集团工作。1999年至今,
任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汉能全球光球应用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6、代明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
达拉斯市德克萨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至1991年,任沈阳气体压缩机制
造厂进出口部总经理;1991年至1996年,任香港沈港有限公司医药化工医药部总
经理;1996年至2002年,任PRD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2年至今,历任汉能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美国分公司副总裁、总裁、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金融部
和资本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总裁、高级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7、袁亚彬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
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至1997年,在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工作;1997
至2013年,在全国政协工作;2013年1月至今,任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
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总裁职务。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对比
股票发行前股东情况
股票发行后股东情况
(%)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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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北京)减排
科技有限公司
汉能(北京)减排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清能众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
15,300,000
(二)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以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变动情况
1、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员工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000,000
10,200,000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000,000
10,440,000
10,000,000
15,300,000
100.00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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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前后股东人数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9 名,其中8名为自然人投资者,1名为有限合伙企
业,该合伙企业共有包括公司人员在内的 31 名自然人合伙人。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东人数为10名,其中2 名法人股东,8名自然人股东。
3、发行前后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以公司截至 日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模拟测算,本次股票发行
后资产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总资产(元)
16,059,208.05
21,889,208.05
净资产(元)
10,622,904.72
16,452,904.72
负债(元)
5,436,303.33
5,436,303.33
总股本(元)
10,000,000.00
15,830,000.00
资产负债率(%)
4、发行前后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控制权无变动。本次发行前,李河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的股权,并通过其控制的汉能(北京)减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的股
权,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票发行后,李河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10%
的股权,并通过其控制的汉能(北京)减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9.22%的股
权,合计持有公司67.32%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员工持股变动情况
职务或亲属关系
间接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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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主席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股票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
员工持股数大幅增加,持股比例有所增加。
(三)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2014 年 1-6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注:依据经审计的 2014 年6 月30 日财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并按照发行增资后的总股
本摊薄计算。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李河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
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
年。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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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象史国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第 141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限售安排外,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情况。
认购数量(股)
本次可进入股份转让系
统转让的股份数量(股)
北京清能众和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股东人数为 2 名,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东 8 名,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为 10 人,累计不超过 200 人,符合《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关于豁免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经汉能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召集、
表决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汉能碳不存在违反《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情形。
(三)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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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七条规定:“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
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如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只能
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根据上述规定,挂牌前通过定向发行持
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不适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中关于参与挂牌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条件的相关规定,但该部分股东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
(五)经核查汉能碳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文件,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发行已经汉能碳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根据北京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荣[验]字
(2014)第1013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11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李河
君、北京清能众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史国松、王勇、向志刚、冯电波、刘
民、代明芳、袁亚彬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佰叁拾万元整。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30.00 万元。截至2014年 11月26日止,变更后的累
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3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530.00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管
理办法》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发行价格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投资者均签
署了《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且投资者均已足额支付了认购款项,并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验。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本次发行定价方式或方法、定价过程公平、
公正,定价结果合法有效。
(七)本次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
票有权优先认购,公司对原股东做了优先认购的安排:
1、优先认购程序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与原有股东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
关情况通知了原有股东。拟参与优先认购的股东应与公司联系并签署《股票发行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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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拟不参与优先认购的股东应签署放弃优先认购的书面承诺。
2、优先认购结果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在册股东共有汉能(北京)减排科技有限公司和李河
君先生 2名,其中李河君先生已经参与优先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00,000股,汉
能(北京)减排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此次发行股票的权利。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使现有股东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不存在依据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本次
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条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
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五)汉能碳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
容真实,合法有效;
(六)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保障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原有股东的权利;
(七)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行对象以现金形式认购,以现金认购的发行对象
已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
认,发行结果真实有效;
(八)公司没有需要说明的对本次股票发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问题。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业务规则》、《业务细则》、《业务指南》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本次定向发行的验
资完成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材料,履行备案程序;按照业务流程,在
公司股票登记管存机构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完成本次定向发行。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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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办券商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
介机构的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主办券商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已对本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北京市瑾瑞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对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专业意见无异议,确认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律师签名:
北京市瑾瑞律师事务所(公章)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对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专业意见无异议,确认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北京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七、备查文件
(一)《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五)《北京市瑾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合法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北京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荣[验]字(2014)第 1013 号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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