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系什么学校有好不好

原标题:【关注】高考志愿填了吗?这些上海高校的保险专业你一定不能错过!

随着全国各省市的高考成绩纷纷出炉,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在为成绩感叹之余,困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一大问题就是学校选择和专业选择。很多考生都将上海作为高校选择的必要条件。今天要向大家介绍一个被很多人误解但其实前景广阔的专业——

保险学属于经济学门类中金融学类下设的一个专业,标准学制4年,毕业后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和社会产品再分配的保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国民经济等现代生活中占据着特殊而重要的地位。保险专业主要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的应用型人才。

本科毕业生应掌握经济学科的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与技能;熟悉我国保险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是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下辖的系所中心之一。复旦大学是国内较早开设保险学教育与科研的高校之一,早在1980年中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时,复旦大学就同步恢复了保险教学,逐步形成从保险学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非常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法国安盛保险集团合作成立安盛-复旦保险研究中心,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台湾、香港等国家与地区的有关保险机构建立了较为稳固的交流联系。

保险系的前身为1946年国立上海商学院创建的我国第一个保险系。1985年上海财经大学恢复保险专业,为当时华东地区唯一的一所设有保险专业本科和硕士研究方向的院校。1994年保险系在华东地区率先招收精算方向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精算方向硕士研究生。现有教师11名, 其中教授2 名, 副教授4名。现任系主任为钟明老师。

保险系现有保险和精算两个本科专业方向,设有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精算与会计两个硕士专业方向以及保险、风险管理和精算三个博士专业方向。在国外保险公司的资助下先后建立了丘博保险培训中心、鹰星保险精算资料中心、苏黎士保险精算资料中心、瑞士再保险精算资料中心、恒康保险图书资料室、上财与三星火灾保险交流中心。

保险系旨在培养具有扎实保险理论功底,掌握保险和精算专门技能,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同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学保险方向

同济大学社会科学试验班( 经济学类)包含商业银行、证券、保险、金融工程等方向,培养具有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从事金融工作的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或其他金融领域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主要就职于金融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国内外投资咨询公司等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

华东师范大学保险学专业是我国师范院校中第一个获准设置的保险学本科专业。保险学科设立在统计学院,这奠定了保险学的特色基础,即强调以深厚的数理和精算学为基础,以风险管理和保险为抓手,为中国金融与保险市场培养精算理论研究和风险管理与保险实务应用型的人才。

为此,课程设置以经济学和保险学相关理论为主线;以数理统计方法为支撑;以金融学和保险实务模拟为辅进行模块化教学,学生可依据自身特长进行课程选择。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于1985 年设立经济法系,1990年取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改名为经济法学院,同年,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

经济法学院设有经济法、商法、环境法、金融法等教研室。经济法律研究院于2008年3月正式设立,目前设有经济法研究中心(下辖税法、竞争法、网络法等研究机构)、商法研究中心(下辖公司法、金融法等研究机构)、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中心(下辖循环经济法、能源法等研究机构)、以及日本法研究中心。近年来,与欧盟及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荷兰、新加坡、比利时、爱尔兰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密切友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

学院先后在多家法院金融审判庭、律师事务所与司法局、金融机构等企业建立专门的实践基地。经济法学院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许多高素质人才,毕业生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政府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从事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律服务工作。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

培养具备扎实的现代经济学和金融学基础知识、外语应用能力强、熟悉金融保险市场、掌握金融保险业运作原理和流程、能够理论结合实践的高级保险专门人才。就业去向包括中外资保险公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知名保险经纪公司以及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金融企业等。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

学院是国内高校中继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之后设立的第4家保险学院。学院目前设有保险系、精算系和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开设保险学、精算学2个本科专业,学生规模近700人。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复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的,具有保险学专业知识和金融、财务等学科基础理论,并有一定实务技能,能在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企业及相关机构从事保险保障、风险管理、经济活动定量分析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去向包括保险公司的营销、核保、理赔、产品研发、风险管理等业务部门;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银行、证券公司、金融信贷公司等金融机构。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具备开拓创新精神,系统掌握经济、金融基础理论,通晓保险精算、风险管理、财务等基础知识,具有数据思维、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精算、产品研发工作的,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国际化专业人才。

毕业去向包括在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机构等金融企业及相关机构从事保险保障、产品研发与定价、风险管理、经济活动定量分析等相关工作。

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具有国际化视野与跨文化交流能力、掌握金融保险基本理论、具备保险理财规划特色技能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在实习实践环节,制定了包括聘请行业专家来校讲座、带领学生外出实地考察、指导学生行业认知实习、走访学生毕业实习等内容的成套实习实践计划。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知识与技能竞赛和科研创新活动。

毕业学生从事保险、银行、证券、保险中介、财务咨询等机构的综合理财与财富管理工作,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工作,同时也从事社会保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员工福利管理等相关工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金融保险专业

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基础,掌握证券投资分析和保险基本业务技能,能够胜任金融机构服务岗位并具有职业发展能力的高级应用型金融服务人才。

毕业生可在证券公司从事与证券交易相关的初级管理工作;在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分析与咨询的辅助业务;在中小型银行从事柜面业务或投资理财顾问工作;在保险公司从事理赔的辅助工作。

看了这么多学校和专业,是不是感觉有些眼花缭乱呢?耐心选择,相信你能够进入心仪的大学,修读喜欢的专业!

银行系保险公司的现状、优势与策略,银行保险,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安邦保险 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柜,农业银行的优势,花旗银行的优势,优势策略,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产品特色: 学生、少儿皆可投保,保险期间半年或一年可选,保费低、保障全,为孩子提供重疾、意外、身故保障以及门诊费、住院费、补充医疗,延长给付等全面保障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Ⅲ度烧伤赔偿。
对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对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大病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在特定期限内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在一定期限内按住院日数×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已经按规定从当地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机构获得补偿或给付后,我们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给付门诊、住院医疗及大病医疗保险金。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十种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或半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险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