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小学中兴通讯中层干部名单课时数究竟有没有文件规定

教师周课时规定的参考
网上没有找到教育部和本省本市本县关于教师每周课时标准的规定,以下其他地区的规定可以参考:
(可见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规定,都是根据各地实际作出的规定)
(自己比较看看您所在学校安排给您的课时是多是少吧,呵呵)
国家规定初中各科教师每周上多少节课时算是满工作量?请教育局给出详细回答!
国家规定初中各科教师每周上多少节课时算是满工作量?请教育局给出详细回答!
福州21中学规定初中教师(主科)每周10-12节课时+班主任工作,才算满工作量,其他教师14节+班主任,才算满工作量,请问可有法律依据?凭什么要加上班主任工作才满?请教育局根据“最新”国家法律文件规定回答,具体每个学科每周多少课时量才算满工作量?前几天,福州城门中学拿出的文件竟然是1984年左右的,称得上文物级的!福州市每个学校老师的工资是一样的,当然工作量也应该一样,要是每个学校都不一样合乎法律吗?本人很疑惑。
福州市信访局
1、请&福州市教育局&在
08:58&前回复。&(
2、请&福州市教育局&在
15:36&前重新回复。&(
区(市)县
你好!目前,福州市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仍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试行办法》(闽教人[87]104号)规定执行。即: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或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8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三、中小学“双肩挑”的校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担任一个课程,一般不少于4课时。中学“双肩挑”处室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一般应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或相当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职工,学校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天八小时上班制。由于中小学教职工的工作量标准是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等有关规定精神而制定,你所提的意见,我们将积极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反映。
(福州市教育局于
09:59回复)
福州21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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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95]第40号)规定,二线教辅人员的工作量怎么定?
编号:59926日 期:
根据市教委《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95]第40号)规定,本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周课时数标准为:语数外周课时数高中10节、初中12节、三至六年级13节、一二年级15节。
语数外以外的其他学科周课时数初中14节、三至六年级16节。该通知还规定,调整后的中小学课程计划下达后,各校自行安排的超课程计划的课时数,不能作为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的课时量计算。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由区县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后组织实施。
答复人:市教委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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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周任课时数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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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任教师周任课时数
学生人数达到省、市规定班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周任课时数参照以下标准:
(一)幼儿教师周任课时数
2名教师完成一个教学班教学工作。
(二)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
注: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教师试行2个班周任课工作量,小学三、四、五、六年级数学教师试行3个班周任课工作量。
(三)中学教师周任课时数
注:上述表中课时为小学40分钟/节,中学45分钟/节,班级周课时总数按调整后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为标准。学校若有课节时间调整,则相应调整教师周任课时数。
(四)各学科教师除完成以上周任课时工作量(教学常规)外,还应承担与学科相关的早读辅导、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班级管理、学生德育引导、作业批改、家访、教科研等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幼儿园)∶0.25—0.5计算任课时数。带学校专业运动队训练的,视时间、人数等情况,可
(六)凡有教师指导的兴趣活动,按每教学班课时总量1∶1计算任课时数,具体应视开展兴趣活动的内容、时间、参加人数等情况,由学校综合平衡后实施。
(七)选修课一般以1∶1计算任课时数,对少数需有任课教师编写教材,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批准,可以1∶1—1.5计算任课时数。
(八)兼职机房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工作情况折算2-4节课时量。
(九)为培养学生独立阅读和自习能力,凡根据课程计划安排“阅读与自习”的课时,不再折算教师任课时数。
(十)跨学段、跨学科的兼课教师和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酌减课时量1-2节。
(十一)57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和52周岁以上的女教师,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可酌减周课时量2-4节,予以照顾。
学生人数低于省、市规定班额的,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要适当增加。
二、中层及以上干部周兼任课时数
注:1.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及以上干部职数要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类别、规模和核定编制数加以控制,原则上,12个教学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人,中层3-4人;13-23个教学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中层5-7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配备校级领导3-4人,中层8-10人。
2.工会女职委、团委副书记原则上不减少周任课时数。
3.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兼课情况必须在开学后第二周报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学校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
学校教辅和后勤人员等按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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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专任教师&
周任课时数&
暂行规定&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政府
教育督导室,区人事劳动局。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印发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
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和职业中学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东港区实际,现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人事部门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的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领导岗位设置和工作机构
(一)领导岗位设置
1、普通中学(含高中、初中,下同)一般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2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一般配校长1人,副校长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完全小学只配备校长1人。教学点不配备校长,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设置
1、普通中学工作机构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设政教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各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工作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完全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工作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
3、职业中学的领导岗位和工作机构除参照普通中学的规定设置外,可设立生产实习和就业指导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主任1人。
4、中小学、职业中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可相互兼职。
5、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参照小学执行。
三、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员:指学校校长及工作机构中或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和图书、电教、计算机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
学校依据编制人数、专业人员结构比例规定及工作实际,根据满负荷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把教学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制定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工作目标。
(二)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每周14节;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4节,音乐、体育、美术每周16节;小学教师16—22节,语文、数学每周16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22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兼课,工作量要达到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党群组织负责人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四、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
(一)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标准课时量是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3、折合系数。以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4、周课时量。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一(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意见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6个标准课时量。
(二)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班额调整系数。
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中学45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班额调整系数=1+(超标准班额人数/标准班额人数)&0.3
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浮动工作量=备课时数(教案数)&0.2+跨头课时+老年补助课时
跨头课时: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跨头课时数分为跨年级、跨学科两类,小学语数跨年级教学每周增加0.4个标准课时,英语增加0.2个标准课时,音、体、美、劳、小学思品、小学社会、小学信息增加0.1个标准课时。跨学科教学每周增加0.5个标准课时;中学跨年级教学每周增加所跨年级备课课时的1/5-1/4(分大科目和小科目),跨学科教学每周增加所跨学科备课课时的1/3。
老年补助课时: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4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8节标准课时。
以对学生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自习课、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等可折合课时量,每次折合系数一般可在0.2—0.5之间确定。其它类似音乐、体育或美术训练等由各校自行确定课时量。
注意:凡教学效果显著差,学生反映极其不好的或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可降低其学时系数。
(三)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各校的领导职数与内设机构设置要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周工作量标准如下:行政领导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行政调节课时,具体标准如下:
班主任=5+(班级人数/校班平均人数)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1节。
年级组长=2+年级班级数
(四)教辅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
网络管理员、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实验教师、校医、水电工、设备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管理干事、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固定财产管理人员等教辅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可采用基础工作量(可折合课时)加上与管理的班级数(或学生数)相关的浮动工作量的办法计算。
经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加班,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加班等各校可折合课时量计入课时。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试行意见印发后,各校可结合实际(学段、规模等)进行适当修改,须由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后实施。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构,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内容,依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实施考核,逐步加大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依据考核结果对学校各类人员实施奖惩。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已投稿到: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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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 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单位:南昌县教体局时间:浏览次数:4034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各民办学校,局各科、室、站:
自2004年局党委下发《关于印发&南昌县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及干部配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党教体[2004]21号)以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文件精神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履行备案程序、超职数配备等问题。为认真纠正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结合教体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意义,中层干部队伍是整个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上级决定指示的执行者,是联系教师和基层群众的纽带,同时又是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后备力量。当前,各单位要主动、自觉地把好质量关、程序关,切实将局党委下发的有关中层干部备案管理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2.备案程序。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南昌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确定本单位中层干部任免人选,呈报局党委备案,经审核,接局党委复函后予以任免,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3.备案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中层干部任职备案报告(含学生数、中层职数等情况说明)、中层干部任免审批表(每人一份)、汇总表交局办公室,逾期上交材料视不备案处理,超职数配备不接受备案。对没有严格执行《暂行规定》的,给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中层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层干部备案汇总表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1月6日
===教育部相关网站===
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中国教育部网
中央电化教育馆
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
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地理信息系统
===省级教育相关网站===
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
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软件
江西省教育网
江西省电教馆
江西省教育装备网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学校安全台帐管理系统
江西教师远程培训网
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市级教育相关网站===
南昌教育网
南昌市招考信息网
===县级教育相关网站===
东湖区教育信息网
西湖区教育信息网
湾里区教科体信息网
青云谱教科体信息网
进贤县教体信息网
新建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安义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学校相关网站===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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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作者:&&&&文章来源:&&&&点击数:1646&&&&更新时间: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和省、市有关编制管理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现就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 &一、职位和职数设置
1.设置原则:
依据学校规模和办学特色,按需设岗,岗事适宜,精干高效。
2.机构和职数:
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
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标准按学校规模确定。
规模较大的,可以设置5个中层管理部门,不超过12名中层干部;
规模中等的,可以设置4个中层管理部门,不超过8名中层干部;
规模较小的,可以设置3个中层管理部门,不超过5名中层干部。
办学规模特大的中小学校,由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中层职数。
学校党群、团组织,可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为确保中层干部精干、高效,学校应尽量实行兼职制度。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综合协调学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事业规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和学校发文的审阅;负责学校重要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及学校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调配、定编设岗、岗位聘任、劳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考核奖惩等具体办理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全面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编排课程表和调配课任教师工作;负责建立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各项考试、竞赛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负责做好招生和编班工作,组织好学生毕业、升学报考工作;负责做好各种教育教学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公开教学活动;负责做好各种资料的订购、发放工作;负责督促教研组长开展教研活动;负责教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3.政教处
全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落实;负责组织班主任的落实、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年级组长做好年级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品德行为考核和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测评,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负责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负责做好学生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等。
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规划、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负责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实施、检查评估工作;负责落实各级论文评选工作;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等。
全面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负责校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学校经费的预算、年终决算工作;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物资采购、供应、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做好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等。
三、选拔任用办法
&& &&1.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制度。中小学校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中层干部任期届满时,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2.学校选拔中层干部要制定竞聘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竞聘方案内容包括:任职岗位、任职条件、选拔程序、监督措施。
四、职位管理
1.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中层干部年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如确需要留任,须经学校研究并按程序进行。
& &&3.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直系亲属任职回避制度。如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竞选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财务工作。
4.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中小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一)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学校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二)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
(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5.建立中小学校中层干部业绩考评激励与警示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中层干部,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校认定不胜任现职的中层干部,应免去中层干部职务,同时扣发岗位津贴。
6.学校要定期选派学校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五、组织实施
1.报送设置方案。7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上述要求报送内设机构名称、职能及职数。
2.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对各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配置方案进行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1.各中小学要按照本《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选任、报批(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在学校中层干部推荐、选任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设机构选人用人,不得擅自更改机构名称和领导职数。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和督查。
3.本意见适用于局属各中小学,其他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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