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国外有哪些好的方法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国内外地质灾害研究的进展及发展趋势这样一个问题,论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的历程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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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地质灾害研究的进展及发展趋势综述
2013年9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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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国内外地质灾害研究的进展及发展趋势这样一个问题,论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的历程与现状、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的发展趋势;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的发展历程、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的现状与进展、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的发展趋势。 中国论文网 /1/view-5634757.htm  关键词:地质灾害;研究历程;现状及进展;发展趋势   1.引言   地质灾害是指因为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的,对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现象。最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地裂缝、土地荒漠化、土壤盐碱化、火山等。一直以来,地质灾害就是困扰中外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地质灾害不仅对人类的生命造成威胁和迫害,还会对经济造成毁灭性的破坏。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世界地质灾害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下面,就分别从国外、国内两个方面对地质灾害的研究进行论述。   2. 国外地质灾害研究   2.1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的历程与现状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之前,对于地质灾害的研究仅仅局限于预测研究与灾害机理,重点研究方向是分析活动过程以及灾害形成原因。七十年代之后,随着地质灾害次数增加以及带来的损失突增,对于地质灾害的研究领域深入到灾害评估以及重点性灾害类型比如泥石流、崩塌和地震灾害的危险区划分研究。WI.Garrison学者在1965年提出了地理信息系统,就是GIS理论。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理信息系统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被广泛应用于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多层次的地理研究领域中。地理学家Finney.Micheal.A在分析美国滑坡灾害中就应用到地理信息系统。Mario等运用地理信息技术进行分县评估地质灾害,划分地质灾害区域。Daniel将工程模型与地理信息技术相结合深层次评估滑坡灾害。而随后,C Peter Keller 和Trevor J.Davis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展了可视化技术的虚拟再现滑坡形态。   后来,高精度的遥感技术出现,在地质灾害的预测和评价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差分干涉技术、干涉雷达技术等等,都在地质灾害的研究中广泛使用。如今正在运行的很多雷达卫星,位移监测可以达到毫米量级。   目前,模型的建立以及计算机实现是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的重点。例如,地质灾害的监控对“3S”技术的应用。另外,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DDRS,是用物理模型与数学模型来进行仿真,模拟地质灾害发生的完整过程。   2.2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的发展趋势   从现状来看,国外地质灾害研究在今后将有以下一些明显的趋势和特点。一方面,对地质灾害的研究将灵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系统,从更广和更深的角度出发,去研究地质灾害的成因机理、特征、分类以及防治等相关问题。另一方面,“3S”技术和灾害制图技术等现代技术将被广泛应用到对中小流域的地质灾害的区域评价中。并且朝着准确估测灾害等级、弄清时空分布的目标努力,以期提前预警,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此外,国外将会比以期更加注重研究地区的地质地貌特征,据此建立地区的区域性地质灾害的预警系统,从而防范于未然。   3. 国内地质灾害研究   3.1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的发展历程   相对于世界上其他的许多国家而言,我国的地质灾害研究起步非常晚,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左右才慢慢开始。从三十年代一直到七十年代,我国的地质灾害研究均以地震灾害的研究为主。到了“八五”期间,滑坡、泥石流、坍塌、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土地荒漠化、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矿区灾害等等常见的地质灾害开始被列入地质灾害的研究工作之类。八十年代时,西安矿山学院教授杨梅忠先生对煤矿区的地质灾害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后来,他对地质灾害链、地质灾害群、地质灾害系统,以及地质灾害的效应理论与实践都进行了研究。而九十年代以后,我国的地质灾害学者开始对我国的地质灾害进行分类,并对各个类型的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特点、时刻分布状况、各地区发生的规律等等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许多的新观点、新知识、新理论,都是这一时期提出来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遗传算法、灰色系统模型等为代表的定量化方法,为地质灾害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有效数据,广泛应用于地质灾害的研究与治理。   随着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工作的一步步推进,分形论、协同论、耗散结构论、突变论等等科学理论都被运用起来。而以非线性动力学模型、协同预测模型、突变论预报模型等为代表的非线性理论也被应用到地质灾害的预报方面。随着这一切进展,地理信息系统也渐渐被地质灾害的研究运用起来。例如,向喜琼、黄润秋二人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提出了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价以及管理的思路和步骤;陈佩佩、武强等人把人工神经网络与地理信息系统结合起来,对山西榆次的地裂缝灾害展开了研究,并且由此建立起地裂缝的危险性评价体系。   3.2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的现状与进展   目前,我国广泛使用“3S”技术进行地质灾害的研究。总体来说,我国国内的地质灾害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就研究成就而言,首先,已经基本上确定了全国范围内各地质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并且对各大地质灾害的形成和演化机理有了比较科学的认识与了解。这有利于针对不同的区域进行相应的地质灾害的预警与防治工作。其次,我国的地质灾害研究比较积极地使用新兴科学技术与手段,尤其是监测技术、预警系统以及防治手段等方面,都取得了很不错的进展。再次,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准确性提高,对其描述也逐渐从线性向非线性、从定性向定量方向发展,取得很大的进步。   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地质灾害的调查识别技术还不够完善,对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的了解并非十分全面,对各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的评估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另一方面,缺乏成熟完善的地质灾害的理论与实践。已有的理论大多用于地质灾害事后的检验,而非事前的准确预测,经不起大量实践的检验,建立不起完善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管理体系。此外,对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的新兴技术和方法的创造与推广的力度不够,影响地质灾害研究速度的推进。   3.3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的发展趋势   总体来说,我国地质灾害的研究会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首先,我国的地质灾害研究将会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注重积极主动引进国外在这方面的新兴科学技术和先进手段。其次,我国的地质灾害研究将在灾害的评估以及监测防治方面有所偏重。尤其对于地质灾害多发区,将加强对其灾害爆发周期的规律的研究,例如对四川省的地震的研究,以期事先预报,减小灾害程度与损失。再次,我国将会在地质灾害研究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建立健全,形成一套集监测、预报、灾情分析、灾后重建等等内容的完备体系,为社会和人民提供准确而全面的地质灾害情报与信息。   4.总结   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多发,四川的两次地震,玉树的滑坡泥石流,让人惶恐不安。在这样的形势下,地质灾害研究更应该积极担当起自己的使命。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研究的重视程度,不断开发或引进,并且积极应用新兴的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推进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向着科学化、系统化的方向,稳步前进。   参考文献:   [1]刘传正.论地质环境变化与地质灾害减轻战略【J】.地质通报.):597-602.   [2]殷坤龙.滑坡灾害预测预报分类【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15-21.   [3]张永波.张礼中.周小元等.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J】.北京:地质出版社..   [4]戴福初.李军.地理信息系统在滑坡灾害研究中的应用【J】.地质科技情报,):91-96   [5]张梁.张业成.罗元华等.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   [6]杨梅忠.煤矿区地质灾害链分析及防治对策见:全国煤炭学术会议论文集.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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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案
20152011202015[2015]29[2012]582015
201420840272014123119515381820104127111215180201427291952358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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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
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结合实际投入足够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有效防治,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市、区、镇、村四级防灾责任制。各区要在已建成“十有县”的基础上,研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推进区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实施与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措施。2015年香洲区应按照建设高标准“十有县”工作计划,逐条进行贯彻落实并按达标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在本年度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建设验收通过;斗门区、金湾区应在2016年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其他行政区也要加快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步伐。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工作经费,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和保险资金,保证补助足额发放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好监测预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继续充实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切实组织好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临灾避险与救助、应急演练等工作,不断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4.22”“5.12”“6.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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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结合实际投入足够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有效防治,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市、区、镇、村四级防灾责任制。各区要在已建成“十有县”的基础上,研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推进区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实施与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措施。2015年香洲区应按照建设高标准“十有县”工作计划,逐条进行贯彻落实并按达标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在本年度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建设验收通过;斗门区、金湾区应在2016年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其他行政区也要加快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步伐。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工作经费,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和保险资金,保证补助足额发放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好监测预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继续充实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切实组织好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临灾避险与救助、应急演练等工作,不断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4.22”“5.12”“6.5”“6.25”“”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第四章
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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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测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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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第四章& & 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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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质灾害防治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主要是: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三、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四、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一个地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长远计划;是根据目前地质灾害的现状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后,制定本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部署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等的计划书。
编制规划目的是将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应急、分散变成主动、计划、全面的工作,以减少灾害的损失。因此,可以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灾区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四级和部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依据基础性地质灾害调查进行编制,省级及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依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依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由此形成全国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国土资源部是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组织和协调部门.国土资源部必须会同铁道、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的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在规划编制完成后对规划提出的目标、原则、工作部署和工作内容、经费估算等进行论证。只有在专家认为其目标可实现、原则正确、工作内容和部署可行、经费合理时,报国务院批准发布.全国规划对地方、部门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国规划应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跨县(市)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跨地(市)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批准程序类同全国规划。即先组织专家论证,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背景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可能危害程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两区”的目的是预防和避让地质灾害,在易发区和危险区内从事工程活动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评估,必要时要对灾害进行治理,以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易发区、危险区划定的主要依据
1、易发区划定的主要依据
(1)坡度大于15度的土质斜坡及坡脚或地质结构面与斜坡同向且倾角小于斜坡坡角的岩质斜坡及坡脚;
(2)覆盖型岩溶地区;
(3)易发生泥石流山区的山沟及其沟口;
(4)已开发利用的大中型矿区,以及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或矿产资源鼓励开采区;
(5)中型及其以上的水库库区(范围:为水库库区的保护范围)。
2、危险区划定的主要依据
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划定是根据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和危害程度综合划定。其划定的主要依据:地质灾害体不稳定且受威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受威胁财产在100万元以上的灾害威胁范围。其中受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上或受威胁财产在3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点)纳入地区级规划,其余的点纳入县(市)级规划。
城市、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二)易发区、危险区的管理
1、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行预防的一般控制
(1)必须对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实施监测(群众或专业);
(2)在易发区内开展建设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实行预防的严格控制
(1)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2)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之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若确需开展建设的,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并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为足以抵御地质灾害威胁,方可开展建设。
(3)在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可能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在滑坡崩塌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填土、开渠等工程建设,岩溶塌陷危险区内禁止超量开采地下水。
(4)对地质灾害危险区,根据其危害程度,实行地区、县、乡三级挂牌督办制度。
三、地(县)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写要求
(一)简要说明上年度地质灾害的灾情(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重要设施的破坏情况);汛期后各隐患点的稳定性变化情况。
(二)提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
(三)对主要的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
(四)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要求每年编制一次,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编制完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四、地(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写要求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情况;
1.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防治工作概况
说明上年度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次数,灾害主要类型及主要引发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情况;
概述上年度本行政区采取的主要防灾措施及取得的防灾效果,包括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方面取得的防灾成效。
2.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本年度引发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如降雨、地震等)发生发展趋势预测。本年度易引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建设和生产生活活动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在下一级上报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中,经组织专家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定进入本级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结合本行政区地质灾害调查的结果、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以及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结果等情况,确定本年度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威胁对象和范围,并要求各地按照不同层级隐患点的防灾要求,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
(三)重点防范期
结合本年度行政区内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特征,叙述不同区段的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本部分是年度防治方案的重点,可按以下要求进行编写: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分别叙述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交通、建设、水利、铁道、旅游、气象、广播电视、通信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范围。
2.主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组织实施单位
明确本行政区的主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组织单位,主要包括:检查、巡查制度、预报预警制度、群测群防体系、灾情报告制度、应急抢险制度、避灾搬迁制度、工程治理制度和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制度的建立及组织实施单位。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具体确定进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列出其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节 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灾害的监测是指对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所造成和引起各类地质体的变化情况实施监管和监测。按监测的人员、手段、工具等的不同,可分为群众监测和专业监测。按灾种可分为滑坡监测、崩塌监测、泥石流监测等。
群众监测是由广大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个人或集体,采用简单的设备并通过观测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监测的一种监测方法。其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动态的演变过程,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避让、治理、预报提供依据。
专业监测是指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中,采用专门的仪器,由专业人员对有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专门的监测。其目的除了为地质灾害的正确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及治理工程等提供可靠的资料和科学依据外,其监测的结果也是检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效果的重要依据。
地质灾害监测网则是指以监测各类地质灾害变化为目的而布设的监测网。
一、地质灾害的群众监测
当前,我区通过地质灾害的调查,已经发现了74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这些灾害点中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占绝对多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还会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可以采取专业人员指导,群众开展简易监测的方法,并由此形成地质灾害的群众监测网络。
(一)滑坡、崩塌群众监测方法
简易监测目前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二种。
1、定期目视检查法
属于宏观地质观测法,其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崩滑的土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融雪期、汛期时,应检查被监测地质灾害点有无其它异常变化;也可采用常规的崩塌滑坡变形形迹追踪地质调查方法,进行人工巡视,并发动当地群众报告崩塌滑坡区出现的各种微细变化。该调查法选点宜在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包括调查路线应穿越、控制整个崩塌滑坡区。
2、简易观测法
主要是对滑坡上形成的各种裂隙和滑坡上的建筑物进行位移、沉降、倾斜的变形观测。同时对滑坡崩塌体上的井、泉、池塘等水体的观测也是简易观测法的主要内容。
(1)滑坡裂隙的监测
可在滑坡裂隙的两侧设置骑缝式简易观测标志,直接测量裂缝变化与时间的关系。主要方法有:埋设简易观察桩;在滑坡前缘剪出带内刻槽等定期测量裂缝的长度、宽度和深度的变化,以及裂缝形态和开裂延伸方向,见图4。
(a)设桩观测;(b)设片观测;(c)设尺观测;(d)刻槽观测
图4& 滑坡简易观测装置
(2)地下水动态简易监测
地下水的群众简易观测方法,主要是对滑坡、崩塌体上的水体进行监测,一般是对水体的水位、流量、颜色、浑浊度、温度等进行简易的测量。
上述这些方法操作简易,直观性强,观测数据资料可靠,适用于滑坡体处于速变或剧变阶段的动态变化监测。即使在有精密仪器的条件下,也可布置一些简易观测,以供核对测量成果,一般采取钢卷尺、皮尺、三角堰、温度计等监测工具。各地也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总结一些行之有效的群众监测方法,特别是一些小型滑坡、崩塌的监测方法。
监测次数和时间: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4~10月每10天监测一次,如发现被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汛期、台风暴雨期,特别是12小时过程中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监测成果分析:每个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成果都必须按统一表格填写记录。若监测数据有重大异常时,应首先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地灾发展趋势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泥石流的简易监测
泥石流监测的目的和任务是为获取泥石流形成的固体物源、水源和流动过程中的流速、流量、顶面高程(泥位)、容重等及其变化,为泥石流的预测、预报和警报提供依据。监测范围包括水源和固体物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群众性的简易监测,主要应用皮尺等工具和人的目估、判断进行,简易监测的主要对象与内容有:
1、物源监测
(1)形成区内松散土层堆积的分布和分布面积、体积的变化。
(2)形成区和流通区内滑坡、崩塌的体积和近期的变形情况,观察是否有裂缝产生和裂缝宽度的变化。
(3)形成区内森林覆盖面积的增减,耕地面积的变化和水土保持的状况及效果。
(4)断层破碎带的分布,规模及变形破坏状况。
2、水源监测
除对降雨量及其变化进行监测、预报外,主要是对地区、流域和泥石流沟内的水库、堰塘、天然堆石坝、堰塞湖等地表水体的流量、水位、堤坝渗漏水量、坝体的稳定性和病害情况进行观测。同时对泥石流沟内水的颜色、浑浊度等进行观测。
3、活动性监测
泥石流活动性监测,主要是指在流通区内观测泥石流的流速和流位(泥石流顶面高程)和计算流量。各项指标的简易观测方法如下:
(1)观测准备工作
A、建立观测标记。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对那些近期可能发生泥石流的沟谷,选择不同类型沟段(直线型、弯曲型),分别在两岸完整、稳定的岩质岸坡上,用经纬仪建立泥位标尺,作好醒目的刻度标记。划定长100米的沟段长度,并在上、下游断面处作好断面标记(图5)和测量上、下游的沟谷横断面图。
图5 沟谷测流上、下游断面示意图
B、确定观测时间。由于泥石流活动时间短,一般仅几分钟至几十分钟,故自开始至结束需每分钟观测一次,特别注意开始时间、高峰时间和结束时间的观测。
(2)流速观测
A、浮标法:在测流上断面的上方丢抛草把、树枝或其它漂浮物(丢物时注意安全)分别观测漂浮物通过上、下游断面的时间。
B、阵流法:在测流的上、下断面处,分别观测泥石流进入(龙头)上断面和流出下断面的时间。
c、流速计算
流速可用下式初略计算:
Vc = (米/秒),式中:Vc—泥石流流速,t2、t1—分别为漂浮物通过下、上断面的时间,单位为秒。
(3)流位观测
在沟谷两岸已建立的流位标尺上,可读出两岸泥石流顶面高程。
(4)流量计算
流量可用下式概略计算:
Qs=Vs × As,式中:Qs—泥石流流量(立方米/秒),Vs—泥石流流速(米/秒),As—断面面积(平方米)。
上面各项观测资料均应作好记录,主要包括观测时间和各种观测数据,并绘制时间与观测值之间的相关曲线和计算有关指标。反映变化情况,作为预测、预报和警报的依据。
物源监测、水源监测是泥石流未形成前的监测。
二、地质灾害的专业监测
当前,国内外地质灾害监测方法众多,监测仪器各种各样,监测的内容丰富。而在山地地质灾害类型中,以滑坡的专业监测在理论上、方法上、设备上最为成熟,本手册主要结合阿勒泰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介绍滑坡专业监测的一些手段、方法和要求。对其他的地质灾害监测仅做一般的介绍。具体可参考有关资料。
(一)滑坡
1、滑坡地表位移精确监测
当滑坡的裂缝不明显,滑动方向不清楚,位移量微小时,简易观测不可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对于性质复杂的大型滑坡,为清楚掌握其整体变形的性质,必须在滑坡变形区建立观测网,在变形区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设置固定观测站,用精密仪器定期监测变形区内网点的三维位移变化。一般可用经纬仪量测各观测点在平面上两个方向的位移,用水平仪量测其高程变化。这样可以从空间上掌握各观测点的变化,也就掌握了滑坡体表面各部分的动态变化,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测方法。
2、滑坡深部位移精确监测
常用的滑坡深部位移监测方法如下:
(1)测斜仪法
用钻孔打穿滑动面直至稳定地层,并下入套管,然后在不同时期将测斜仪放入钻孔中,测定不同深度上钻孔壁倾斜度的变化,换算成不同深度的位移。目前在岩土工程原位监测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垂向测斜仪。由于滑动面处钻孔孔壁的倾斜度最大,所以采用该法确定深部滑动面的位置较为有效。此外该法还可以用来判明位移大小、位移方向和位移方式等。
(2)放射性同位素法
将放射性同位素(60Co)放在不同深度的地层中,然后在地表用接收仪查明它随深部地层位移后的位置,据此可测定深部地层位移的情况。
(3)应变管法
用钻孔打穿滑动面直至稳定地层中,然后在推断的滑面附近,放入硬质聚氯乙烯塑料应变管。在管壁上沿滑动方向的直径,两面对贴电阻片,间距视具体要求而定。当滑坡深部产生位移时,应变管随之变形,管壁上的应变片也跟着变形,其变形量由应变片的电阻变化值显示出来。在地面上用应变仪测定电阻值的变化,即可反映不同深度的位移情况。电阻值急剧变化处即为滑面位置。该法灵敏度高,是测定滑动面比较理想的方法。应变管法对应变片的贴片方法和防潮措施要求较高。
3、GPS测量法
GPS全球定位系统是为军事服务的高科技定位系统。基本原理是用GPS卫星发送的导航定位信号进行空间后方交会测量,确定地面待测点的三维坐标。近几年我国GPS定位技术的引进应用发展很快,已经从理论研究走向实用阶段。已经在京津唐地壳活动区、长江三峡工程坝区和首都国际机场建立了GPS监测网,并首次将GPS技术应用于新滩链子崖崩塌滑坡的变形监测和铜川市川口滑坡治理效果监测。实践证明,GPS定位精度可达毫米级。
由于GPS可全天候作业,且不受通视条件的限制,在滑坡变形监测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4、自动遥测法
随着电子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各种先进的自动遥控监测系统已相继问世。远距离无线传输是自动遥控法最基本的特点。自动遥控法能实现连续观测,自动采集、存储、打印和显示观测数据。由于自动化程度高,可全天候连续观测,故省时、省力、安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滑坡监测发展的方向。
我国研制的HP-2型滑坡遥测系统,经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金龙山滑坡观测实验站长期试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使用效果,现已获国家专利。HP-2型遥测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应变仪及数据采集部分;二是信号通道控制部分。该系统适用于多种斜坡的稳定性监测。其主要工作原理是:将传感器安装在需要监测的某测点上,使其与周围的岩土相结合,以便准确反映坡体运动的信息。通道控制器按预定的次序逐个将各传感器与应变仪接通测量,所得数据一方面实时地显示出来;一方面经数据采集装置送到计算机中按一定格式储存起来,用于数据处理和稳定分析。该系统还具有越限判定功能。它将设定的某个参数的临界值与所采集的数据相比较,并据此进行判断。若超出临界值,则发出越限警报,提醒监测人员注意。
5、建筑物变形监测
对滑坡体上所有建筑物(房屋、桥涵、隧道、挡土墙、护坡、侧沟、截水沟、天沟、盲井和检查井)的开裂、沉陷、位移和倾斜等变形进行监测,常可帮助分析滑坡的性质、规模和动态,便于掌握滑坡的成因、稳定程度和发展趋势。滑坡体上的建筑物变形监测常与滑坡地质勘探和滑坡变形监测同时进行。
(1)建筑物裂缝观测
一般可采用水泥砂浆贴片于开裂的代表性部位及裂缝头部的两侧,也可采用石膏标志或薄铁(塑料片)标志代替水泥砂浆贴片。要求一条裂缝最少应设置两个标志,一个设在裂缝最大处,一个设置在裂缝的末端,可直接测量标志的相对位移量。若裂缝继续发展,涂抹石膏的标志将产生断裂,若安装薄铁片标志,两铁片则必然会产生相对位移。断裂的宽度或相对位移量即为裂缝发展的宽度。观测周期视裂缝的发展速度而定,一般可每月观测1~2次,变形发展较快时,可每月观测3~4次,应观测至变形完全停止时为止。
(2)沉降观测
将固定标志安设在建筑物的基础和墙上,例如建筑物的四角、沉降缝两侧等处。沉降观测通常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基准点的位置应根据总平面图上建筑物的分布及工程地质条件而定。基准点的数量在每一测区内不少于2个,区域面积较大或对多幢建筑物进行观测时,应适当增加基准点数,并使所有的基准点构成水准网。观测的时间间隔,视沉降量大小和沉降速度而定,一般1~3个月观测1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沉降稳定标准为沉降速度小于0.02-0.04毫米/日。
(3)倾斜观测
在建筑物的上、中、下部分别设置固定标志,用经纬仪观测各点之变化,或用地质罗盘仪量测其倾角的变化。观测周期一般1月1次,一直延续至变形完全停止。建筑物变形监测资料应同位移观测资料一起进行综合分析,估计其对滑坡和建筑物稳定的影响。
6、地下水动态监测
地下水动态规律的长期监测,可提供地下水运动与滑坡稳定性的关系,并可检验排水工程的效果。这项工作可与滑坡变形监测同时进行。可在滑坡区内的钻孔、泉、试坑、隧洞、平孔、水沟等处进行观测。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涌水量、水温、气温及化学成分五项。为了更正确地研究地下水的动态规律,应了解当地的有关气象(降雨、气温)情况,必要时应在滑坡区内设气象观测站。
观测周期可从滑坡勘测开始到滑坡稳定为止。一般旱季每月观测1次,雨季每月不应少于2次。降雨后应加密观测,每隔3~5天观测1次。应注意观测受到排水工程进展影响的孔泉。水位观测采用测水钟或自计水位计量测,每次水位测量时应连续进行3次,取读数接近的两次水位的平均值作为正式记录,测量精度为1cm。涌水量的观测只在涌水钻孔、泉、平孔和隧洞中进行,常采用设堰观测法。涌水量不大时,也可以用容积法。在做泉水观测时,应注意出水位置的改变、堵塞、复活、混浊和携带物等情况。
对滑坡可能供水的自然沟也应进行观测。分段设置固定观测点,用三角堰测流量。每个沟应在同一时间内自下而上一次量测。在钻孔中使用缓变温度计测量水温,需在水下放置半小时后再取出读数。在泉水中用普通温度计插入水出口处测量,经5分钟后读数并同时测量气温。水化学成分化验,一年内按季节取4~6次样,例如在春、夏、秋、冬季末和水位最高及最低时取样,进行水化学分析。将地下水位、涌水量、水温和水化学成分等观测资料整理绘制成曲线图,并与降雨量、滑坡变形监测资料等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对比,从中寻找规律。
(二)其他地质灾害的专业监测
崩塌的专业监测方法,和滑坡比较类似,主要通过绝对的位移、相对位移、以及倾斜度的观测对崩塌稳定性进行观测,另外,还有采用声发射仪检测岩音频度用以判断岩体变形及稳定状况,并进行预测预报的方法。地下水、地应力、地表水也是崩塌专业监测的重要内容。
泥石流的专业监测方法,在专门的调查研究单位已采用电视录像、雷达、警报器等现代化手段和普通的测量、报警设备等进行观测。
三、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
(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构成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由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和监测点构成。
县级:县级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总指挥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国土资源局指派业务干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
乡级:乡级成立地质灾害监测组,由分管乡长任组长,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任常务副组长并负责日常工作。
村级: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的村或有隐患点的村成立监测组,由村长任监测责任人,并选定灾害点附近的居民作为监测人。
(二)群测群防体系各级组织的职责
县级: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防灾演习,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等工作,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运行经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群测群防体系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指导乡、村开展日常监测巡查及简易应急处置工程,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下级上报的险情进行核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
乡级: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乡级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督促村级监测组开展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宣传培训,防灾演习。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完成辖区内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
村级:参与本村地域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自救、互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
(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
1.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确定与撤销
(1)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确定
隐患点的确定:由专业队伍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主要类型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对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报灾的点,由技术人员或专家组调查核实后确定;由日常巡查和其它工作中发现的有潜在变形迹象且对人员和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体,并经专业人员核实后确定。
隐患区的确定:居民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坡肩及坡脚地带;居民点邻近自然坡度大于25度的斜坡及坡脚地带;居民点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地带;有居民点的江、河、海侵蚀岸坡的坡肩地段;其他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的地带。
已经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由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年的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中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当年新发现并确定的点(区),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并纳入下年度的年度防治方案。
(2)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撤销
已经工程治理、搬迁、土地整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区),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撤销。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建立
(1)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其相关负责人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
(2)签订防灾责任状
防灾责任应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居)民委员会签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此外,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应明确相应责任人。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应列入各级行政管理层级的年度考核指标,并在年度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加以明确。
3.监测员的选定和培训
(1)群众义务监测员的选定条件: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能较快掌握简易测量方法;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长期生活在当地,对当地环境较为熟悉;
(2)群众义务监测员的培训
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简易监测方法、巡查内容及记录方法,灾害发生前兆识别,各项防灾制度和措施的掌握等。
(3)简易监测及预警设备的配备
配备卷(直)尺、手电、雨具、口哨(话筒、锣)、电话等工具。
4.制度建设
(1)防灾预案及 “两卡”发放制度
防灾预案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区)防灾预案。“两卡”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两卡”的填制与发放: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填制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隐患点所在村负责具体发放,并向所有持卡人说明其内容及使用方法,并对持卡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两卡档案。
(2)监测和“三查”制度
监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记录和报送等。
“三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在辖区内组织以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范围、方法和发现隐患后的处理方法等。
(3)值班制度
主要是规定在地质灾害高发期、多发期和紧急状态下,各级防灾责任人值班的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和任务等。
(4)地质灾害预报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预报的时间、地点、范围、等级以及预警产品的制作、会商、审批、发布等。地质灾害预报一般情况下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紧急状态下可授权监测人发布。
(5)灾(险)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发生不同规模地质灾害灾(险)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责任。
(6)宣传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的期次、内容、对象,使培训人员达到“四应知”、“四应会”。“四应知”、“四应会”。
(7)档案管理制度
县、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规定年度防灾方案、隐患点防灾预案、突发性应急预案、“两卡”、各项制度及相关文件进行汇编,对各项基础监测资料和值班记录实施分类、分年度建档入库管理。
(8)总结制度
县、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制度。定期对体系运行情况、防灾效果、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5.信息系统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信息系统,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及群测群防网络数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及监测点基本信息、监测数据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隐患点(区)防灾预案、“两卡”等信息纳入计算机平台,方便监测数据录入、更新、查询、统计、分析等,实现群测群防体系相关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共享。
第四节& 地质灾害预报
预报是指人们对某种自然过程或社会现象的发生与演变的空间位置和随时间而变化的发展趋势所做的预测,对地质灾害而言,除发生的空间位置和时间预测预报外,同时还要考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规模、方向、距离等等。
地质灾害预报按其预报的空间范围可分为区域性预报和单体预报,按预报时间的周期可分为长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
区域性的地质灾害预报是指针对范围较大的空间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所做出的灾害预测;
单体预报是指对特定的地质灾害点(群)所做出的灾害预测;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5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
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5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的预报重点应该放在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上。地质灾害预报既是地质灾害防治决策的重要基础,又是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组成部分。及时准确的灾害预报是建立在对地质灾害成灾条件、致灾机理和分布规律深入研究基础之上。
第五节&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一、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意义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地区对拟建工程区、在建工程区或正在运行的工程区有针对性地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可能的危害程度评估,评价建设用地的地质适宜性,提出防治措施,编制评估报告的技术活动。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规范约束工程活动,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科学决策,预防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工程风险和维护费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二)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取得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一、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取得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取得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三)评估单位应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查专家应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或参与过大型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审查。
一级评估报告一般聘请5~7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3~5名专家(本省要求至少4名专家)、三级评估报告2~3名专家(本省要求至少3名专家)。
(四)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实行备案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专家组审查后,评估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的文字报告(报表)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
一级评估报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登记表转报国土资源部备查。
二级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表在评估成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抄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局)备查。
三级评估报告报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表在评估成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抄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查。
(五)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评估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城区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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